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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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教育--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分析及咨询试卷和答案(满分)

全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教育--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分析及咨询试卷和答案(满分)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1.我国综合管廊的雏形是在以下()城市。

A.北京B.天津C.上海D.广州用户答案:[B] 得分:6.002.综合管廊工程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照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确定,不宜低于()年。

A.100B.150C.50D.75用户答案:[A] 得分:6.003.广州大学城的地下综合管廊是国内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单条距离最长,规模最大的,其全长(),断面尺寸()。

A.16公里,7米*3米B.16公里,7米*2.8米C.17.4公里,6米*2.8米D.17.4公里,7米*2.8米用户答案:[D] 得分:6.004.上海张杨路综合管廊埋设在道路两侧的人行道下,其结构为(),断面形状为()。

A.钢筋混凝土,矩形B.钢筋混凝土,圆形C.钢结构,矩形D.钢结构,圆形用户答案:[A] 得分:6.005.迄今为止,世界上综合管廊建设速度最快,规划最完整,法规最完善,技术最先进的国家是()。

A.英国B.美国C.日本D.法国用户答案:[C] 得分:6.00二、多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1.在国内综合管廊已建成的城市有()。

A.广州大学城B.北京中关村西区C.上海张杨路D.昆明市昆洛路E.苏州大学城用户答案:[ABCD] 得分:8.002.主线综合管廊的特点为()。

A.断面大B.维修管理简单C.输送量大D.施工方便用户答案:[AC] 得分:8.003.根据近年来各地管廊的建设情况分析,正确的有()。

A.合理的入沟管线收费,有利于弥补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巨额资金缺口B.入沟管线收费分为两部分,一为弥补管廊建设成本,二为管廊运营管理费C.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按照“开源节流”的原则,降低管廊建设、运营成本D.立法先行,行政介入E.各城市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和收费模式用户答案:[ABCD] 得分:8.004.国内综合管廊的建设与国外的差距体现在()方面。

A.国家政策B.建设技术C.建设资金D.管理模式用户答案:[BCD] 得分:8.005.综合管廊日常维护和管理应包括()。

综合管廊运营方案

综合管廊运营方案

综合管廊运营方案综合管廊是一种集合了交通、供电、供水、供暖和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地下管道系统,它能够为城市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本文将提出一套综合管廊的运营方案,以满足城市居民对基础设施服务的需求,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综合管廊运营现状分析1. 综合管廊建设情况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许多城市已经开始建设综合管廊系统,以整合城市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功能。

但是,目前综合管廊建设进度不一,有的城市还处于规划阶段,有的城市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建设与运营的水平参差不齐。

2. 综合管廊运营现状现有的综合管廊系统运营普遍存在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 运营责任不清晰:综合管廊系统中涉及到多个基础设施,但运营者分散、责任不明确,导致管理混乱,难以统一运营。

b. 运营技术落后:由于综合管廊系统属于较新的城市基础设施,目前运营技术还不成熟,导致运营效率低下。

c. 安全保障不到位:综合管廊系统中涉及到多个基础设施,对运行安全要求很高,但是现有的安全保障措施存在不足。

三、综合管廊运营方案为了解决综合管廊运营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综合管廊系统的服务水平,我们提出以下方案。

1. 统一运营管理针对综合管廊系统中涉及到的多个基础设施,我们提出设立专门的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和运营综合管廊系统,明确运营责任,确保管廊系统的协调运行。

该机构应当由政府部门统一管理,下设运营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运营管理工作。

此外,还应建立健全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制度,包括运营管理规程、责任分工、绩效考核等方面,确保综合管廊系统运营有序。

2. 提升运营技术为了提升综合管廊系统的运营技术水平,我们提出引进先进的管廊运营技术,包括智能管网监测技术、信息化管理系统、远程监控技术等,提高管廊系统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此外,还应制定完善的运营技术标准,建立管廊运营人员技术培训机制,培养一支技术过硬、作风过硬的运营管理队伍。

咨询师(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分析及咨询)继续教育考试及答案2

咨询师(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分析及咨询)继续教育考试及答案2

咨询师(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分析及咨询)继续教育考试及答案一、单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1.梭鱼湾商务区地下综合管廊结构上根据()原则,分为管道仓和电力仓。

A.绿色环保B.节约能源C.经济可行D.干湿分离用户答案:[D] 得分:6.002.缆线综合管廊的主要特点为()。

A.空间断面大B.设有通风、监控等设备C.埋深浅D.维修检测要求高用户答案:[C] 得分:6.003.上海世博园区综合管廊是世博园区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有()。

A.供水、供电、供冷、电讯、有线电视管线B.煤气、通信、上水、电力管线C.电力管线、通信管线、给水管线D.上下水道、电力、电缆管线用户答案:[C] 得分:6.004.广州大学城的地下综合管廊是国内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单条距离最长,规模最大的,其全长(),断面尺寸()。

A.16公里,7米*3米B.16公里,7米*2.8米C.17.4公里,6米*2.8米D.17.4公里,7米*2.8米用户答案:[D] 得分:6.005.迄今为止,世界上综合管廊建设速度最快,规划最完整,法规最完善,技术最先进的国家是()。

A.英国B.美国C.日本D.法国用户答案:[C] 得分:6.00二、多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1.参考其他城市运用PPP模式的成功案例,梭鱼湾商务区可采取的措施有()。

A.收费标准区分化机制B.使用率分担机制C.社会资本退出机制D.衡工量值原则用户答案:[ABC] 得分:8.002.主线综合管廊的特点为()。

A.断面大B.维修管理简单C.输送量大D.施工方便用户答案:[ABC] 得分:0.003.综合管廊日常维护和管理应包括()。

A.防止综合管廊遭受人为破坏B.保障综合管廊内的通风、照明、排水、防火、通讯等设备正常运转C.建立完善的报警系统D.建立具有快速抢修能力的施工队伍E.建立有效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用户答案:[ABCD] 得分:8.004.根据近年来各地管廊的建设情况分析,正确的有()。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整体解决方案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整体解决方案

规划目标
满足城市基础设施的长期 需求,提高城市管理和维 护水平,促进城市经济发 展。
规划内容
明确管廊的布局、断面设 计、入廊管线、建设规模 和投资估算等内容。
结构设计
结构类型
根据地质勘察结果和建设 要求,选择合适的结构类 型,如钢筋混凝土结构、 钢结构等。
荷载分析
对管廊所承受的荷载进行 详细分析,包括自重、土 压力、水压力等,以确保 结构的稳定性。
提供基础数据。
预警系统
03
根据监控数据和环境变化,自动触发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异常
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大数据分析与应用
数据整合
将各类监控数据、运营数据等进行整合,形成统一的数据中心。
数据分析
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发现潜在问题,优 化运营管理。
数据可视化
通过数据可视化技术,将复杂数据以直观的方式呈现,便于决策 者快速了解管廊运营状态。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物联网技术的应用
设备监测
通过物联网技术,实时监测管廊内各类设备的工 作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数据传输
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数据的快速、稳定传输,提 高数据传输效率和准确性。
远程控制
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对管廊内设备的远程控制, 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运营效率。
云计算平台的建设
01
数据存储
利用云计算的存储能力,将海量 数据存储在云端,确保数据安全 可靠。
收益来源
探讨地下综合管廊的收益来源,如租赁费用、广告收益等,以提高项目的经济 效益。
社会效益评估
01
城市形象提升
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有助于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

智慧城市综合管廊信息化建设和运营一体化解决方案

智慧城市综合管廊信息化建设和运营一体化解决方案

数据共享与应用:实 现综合管廊数据信息 的共享与应用,提高 信息利用效率和公共 服务水平。
运营实施步骤与措施
步骤
1. 制定综合管廊信息化建设和运营一体化规划方 案。
2. 建立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的采集、传输、处 理和应用。
运营实施步骤与措施
3. 引入智能化技术手段,提高综合管廊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节约成本
通过自动化管理和运营,可以减少人 力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成 本控制。
特点总结
智能化
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实现对综合管廊的 智能化管理和运营。
实时性
通过实时监控和预警系统,可以及时发现和 解决潜在的问题。
协同性
实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 同作业,提高了工作效率。
可扩展性
解决方案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可以适应不 同规模和类型的综合管廊。
该方案可实现城市基础设施资产的 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为政府决策 提供科学依据,并为社会公众提供 更优质的城市公共服务和安全保障 。
展望未来发展趋势和前景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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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创新,智慧城 市综合管廊信息化建设和运营一体化 解决方案将更加智能化、高效化、安 全化。
未来,该方案将成为城市规划建设的 重要标准之一,并在全球范围内得到 广泛应用和推广。
实现综合管廊内部环境的实时监测和智能控制 ,如温度、湿度、水位等。
案例一:某市综合管廊信息化建设项目
• 对综合管廊的运营数据进行整合和分析,为决策提供数据 支持。
案例一:某市综合管廊信息化建设项目
3. 应用效果
提高综合管廊的管理效率,减 少人工巡检成本。
实现对综合管廊的全面监控, 预防潜在的安全隐患。

城市地下综合管线(管廊)运营管理办法

城市地下综合管线(管廊)运营管理办法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集约利用与优化城市地下空间,规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再生水、热力、燃气等公用设施管线的公共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投融资、特许经营,及建设、运营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解决重大问题。

第六条发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应当遵循统筹建设、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第七条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资金采取政府投资和多渠道融资相结合的方式筹措。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鼓励入廊管线单位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第八条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城市基础设施,其特许经营管理活动按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第25号令)。

第九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的专业机构,作为政府监管部门的辅助力量,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管理的安全风险防控,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和服务能力。

第十条已明确纳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管线,不再保留另外规划的管线位置。

管线单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行地下管线施工。

已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新建管线应当入廊,既有管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有序入廊。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管线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管线入廊工作。

第十一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统筹考虑新城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地下空间开发等因素,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中长期建设发展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对年度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21•【字号】宜府办发〔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2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宜昌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保障各类管线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宜昌中心城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管线管理和运营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管廊)是指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城市管线(以下简称管线)是指城市范围内为满足生活、生产需要而敷设的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燃气、热力、电力、广播电视、通信等市政公用管线,不包含工业管线。

附属设施是指管廊配套建设的消防、供电、照明、通信、通风、给排水、视频监控、标识、安全与报警、智能管理等设施。

第四条管廊管理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统筹建设、绿色发展、有偿使用、安全运行的原则。

政府对管廊实行特许经营管理,特许经营者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特许经营协议,对管廊进行建设和运营。

第五条市住建部门是管廊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管廊管理进行行业指导。

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城管、应急管理、审计、经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管廊管理工作。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6〕7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6〕7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6〕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2016年5月13日武汉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保障城市地下管线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综合管廊)是指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2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本办法所称城市工程管线(以下简称管线)是指城市范围内为满足市民生活、生产需要的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市政公用管线(不包含工业管线)。

第四条综合管廊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划先行、统筹建设、信息共享、有偿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建立综合管廊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综合管廊建设和管理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综合管廊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市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监督全市综合管廊建设及运营维护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负责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制定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按照政府支出责任安排财政预算,组织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识别阶段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市国土规划、城管、安监、交通运输、经济和信息化、通信、水务、环保、民防、消防、公安交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综合管廊的相关管理工作。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13•【字号】温政办〔2023〕44号•【施行日期】2023.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政办〔2023〕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温州市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13日温州市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规范温州市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地下管线运行安全,集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一)温州市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本办法所称城市工程管线,是指城市公共空间范围内为满足生活、生产需要的给水、雨水、污水、天然气、热力、电力、照明、通信、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管线(不包括工业管线)。

附属设施包括用于维护管廊正常运行的排水系统、通风系统、电气系统、消防安全系统、监控和报警系统、标识系统等。

(三)管廊建设和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有偿使用、安全运行的原则。

(四)市政府加强对管廊建设和管理的领导,建立管廊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决定管廊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各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按照规定的事权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廊建设和管理的统筹协调。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模式及关键技术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模式及关键技术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模式及关键技术摘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一种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可以集成多种功能,如供水、供电、通信、燃气等。

本文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管理两个方面出发,分析了当前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模式的特点,以及关键技术的应用和发展趋势。

同时,本文还介绍了一些国内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的成功案例,为我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关键词: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模式;关键技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一种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它是在城市地下空间中铺设管道和设备,用于集成多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如供水、供电、通信、燃气等。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管理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模式和技术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挑战。

因此,本文旨在分析当前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模式的特点,探讨关键技术的应用和发展趋势,并介绍国内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的成功案例,为我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1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概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一种集成多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具有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安全可靠等优势。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涉及多个领域和多个方面,包括政策法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

其中,政策法规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的基础和保障,规划设计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的关键,建设施工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的重要环节,运营管理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的长期任务。

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中,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地质条件、环境影响、安全风险、运营成本。

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建设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规划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先进的建设技术和设备,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还需要加强管廊的监测和维护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管廊的运营效率和安全性。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第一章㊀总㊀则第一条㊀为规范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以下简称:直管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㊁建设和管理,集约利用与优化城市地下空间,促进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㊁四川省«关于全面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 2015 99号)㊁成都市«关于印发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府函 2018 59号)及有关法律法规㊁政策文件,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㊀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管廊),是指设置于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㊁通信㊁广播电视㊁给水㊁排水㊁中水㊁能源㊁燃气等多种公共设施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延伸至地面的附属设施)的公共隧道.第三条㊀管廊及其占用的地下空间资源权(包括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属国家所有,政府依法实行管廊的有偿使用㊁有期限使用.管廊应当实行科学规划㊁统筹建设㊁协调管理㊁节约资源㊁信息共享㊁保障安全㊁有偿使用的原则.第四条㊀规划建设国土局是直管区管廊规划㊁建设㊁管理的主管部门,成都天投实业有限公司是管委会授权的管廊管理单位,具体组织直管区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工作.财政金融局㊁经济运行和安监局㊁环保和统筹城乡局㊁城管和市场监管局㊁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管廊的规划㊁建设㊁管理等工作.各管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管线入廊及维护管理的监管工作.第五条㊀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 P 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㊁投资补助㊁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入廊管线权属单位参与管廊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第六条㊀鼓励和支持管廊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管线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进一步加强管廊规划㊁建设㊁运营维护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 I M)技术应用,建设智慧管廊.规划建设国土局负责,基于移动互联网㊁物联网㊁B I M应用㊁智能感知等信息技术,以大数据为基础㊁通过云存储与计算等方式,建立管廊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信息平台.第二章㊀规㊀划第七条㊀规划建设国土局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直管区管廊专项规划,经管委会批准后实施.规划建设国土局编制管廊专项规划应当征询各管线权属单位意见,管线权属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管廊专项规划的编制.第八条㊀管廊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直管区城市总体规划,坚持因地制宜㊁远近兼顾㊁全面规划㊁分步实施㊁与各项专业规划相协调并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第九条㊀管廊专项规划应结合城市道路建设㊁轨道交通建设㊁城市地下综合体㊁新区产业布局等,充分考虑沿线用地公用设施容量需求,按照综合管廊建设标准,为管廊内管线的新建㊁改建㊁扩建预留足够的空间容量.第十条㊀规划建设国土局应坚持 先规划㊁后建设 的原则,在新建道路㊁有条件的改(扩)建道路㊁有条件和需求的独立空间等规划建设综合管廊.同时,依据经批准的综合管廊专项规划㊁控制性详细规划,对综合管廊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第十一条㊀已规划实施综合管廊的区域且管廊中预留了管线位置的,各管线权属单位的管线必须入廊,不得再擅自开挖单独建设自用管沟.暂未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城市规划区,新建的各类管线原则上应敷设于地下空间.除以下情况外,对采取自行敷设而不纳入管廊的管沟,规划建设国土局一律不予核准:(一)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无法纳入管廊的管线;(二)管廊与外部用户的连接管线.各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管委会的工作部署,做好各项管线入廊工作.因特殊情况确需单独采用直埋方式新建的管线,应向规划建设国土局提出申请,并会同管线主管部门进行专项论证后方可实施.第十二条㊀管廊建设完工后应及时向规划建设国土局申请规划核实,完成数据入库.未经规划核实或经核实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管廊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地下管线(含管廊)应根据«四川省城镇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5号)及直管区相关规定等进行竣工实测.第十三条㊀管廊管理单位应委托专业设计机构按照优化空间㊁集约利用㊁保障安全等原则做好管线综合设计,所有设计方案应报规划建设国土局核准.管线入廊前,各管线权属单位应做好管线专项设计并报管廊管理单位备案确认.第三章㊀建㊀设第十四条㊀规划建设国土局应按照管廊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储备制度,会同财政金融局㊁经济运行和安监局等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和五年项目滚动实施计划,积极稳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相关部门对管廊规划覆盖区域内不纳入管廊而采取自行敷设的管线一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和占道挖掘手续.第十五条㊀管廊建设应依据管廊专项规划,与新㊁改(扩)建市政道路建设计划相协调,同步设计㊁同步施工.不依附于道路的综合管廊应分别纳入相关项目的建设计划,配套建设.规划建设国土局应统筹安排直管区内重点地段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城市轨道交通㊁地下综合体㊁人防设施㊁主要道路下穿工程㊁河道整治等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避免项目施工反复开挖城市道路.管廊建设需穿(跨)或利用城市道路(桥梁)㊁地下轨道及公路㊁人防设施㊁河道及堤防设施,或涉及消防安全㊁树木保护㊁军事用地㊁文物古迹保护的,管廊建设单位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六条㊀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要优先采用绿色建筑材料,推广构件标准化和预制拼装等技术,有效带动绿色建材㊁工业构建和设备制造等产业发展.为减少对既有公共交通或公共设施的影响,鼓励推广使用顶推箱涵等非开挖施工工艺和技术.第十七条㊀管廊建设单位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管廊建设,全面推进B I M技术应用,并建立信息化电子档案.管廊建设工程的勘察㊁设计㊁施工㊁监理等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㊁法规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管廊建设单位应对管线入廊设计进行总体负责.各管线单位应与管廊设计同步进行管线入廊专项设计,参与管廊设计审查并作好配合工作.管廊管理单位应全程参与管廊设计审查㊁做好建设过程中相关技术指导.第十八条㊀管廊内应当进行管廊智能化专项设计,建立地下综合管廊监控㊁预警㊁应急㊁信息处理等为一体的智能管理系统;同步对入廊管线进行智能化专项设计,技术标准应与管廊智能化设计统一,并纳入管廊智能管理系统中,提高管廊和管线的智能化管理水平.第十九条㊀管廊内应当按照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安全专项设计,配套建设消防㊁照明㊁通风㊁给排水㊁标识㊁安全与警报等附属设施,确保安全运行.管廊建设应当满足各类管线独立运行㊁维护和安全管理需要,避免产生相互干扰,杜绝次生灾害发生.管廊建设过程中,管廊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抢修制度和联动方案,对每一项应急抢修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与分工,确保管廊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到位及时.第二十条㊀管廊建设工程竣工后,管廊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验收时须通知管廊管理单位及管线单位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管廊建设单位应与管廊管理单位办理移交手续,管廊移交工作按照直管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移交管理有关规定及本办法执行.除法律㊁规章另有规定外,管廊建设单位应当自管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管廊及信息化电子档案移交管廊管理单位统一运营管理维护,并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工程档案(含竣工测量成果).第二十一条㊀由政府投资建设的管廊直接移交给管廊管理单位进行运营维护;采用P P P模式投资建设的管廊应由管廊投资建设单位与管廊管理单位签订有关运维服务统一监管协议,其运营维护行为㊁运维标准㊁服务质量及提供的管廊空间使用权等统一纳入管廊管理单位进行监督与管理.第四章㊀运营维护管理第二十二条㊀规划建设国土局负责编制年度管廊运维管理资金预算㊁经财政金融局批准后纳入部门财政预算管理,按照管委会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拨付预算资金,负责监督管廊管理单位规范使用财政预算资金.管廊管理单位应加强运维管理资金规范使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做好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工作.管廊管理单位是管廊运营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应积极参与管廊设计审查,负责制定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制度,负责向管线权属单位出租管廊空间使用权㊁提供管廊及管廊附属设施日常维护与安全管理服务,并配合管线单位做好入廊管线管理维护工作,以及依法收取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管廊管理单位收取的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须严格按照管委会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与使用.第二十三条㊀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采取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使用管廊的管线权属单位应通过缴纳管廊入廊费和管廊日常维护费取得管廊使用权.入廊费㊁日常维护费的定价机制㊁费用标准按照国家㊁省㊁市及管委会有关文件执行.第二十四条㊀管廊管理单位应会同管线单位完善综合管廊应急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报规划建设国土局㊁各管线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健全管廊事故预警防范机制,建立科学㊁规范㊁高效的应急保障体系,形成全天候㊁专业化的应急抢险联动机制.管廊管理单位与入廊管线权属单位应签订管廊租赁使用协议,明确入廊管线种类㊁租赁时间㊁租赁费用和责权利等内容,确保地下综合管廊正常运行.第二十五条㊀因城市建设施工,需要移动㊁改建管廊设施的,应向规划建设国土局提出申请,并会同管线主管部门进行专项论证后方可实施.管廊管理单位应参加设计方案审查,并负责协调管线权属单位,所需迁改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第二十六条㊀管线权属单位负责权属管线的迁入(出)㊁维护㊁日常管理和抢险等工作.管线权属单位在管廊内对原管线进行改建㊁扩建,应编制设计方案并提前5个工作日向管廊管理单位申请,所需迁改费用由管线权属单位承担.设计方案符合经规划建设国土局核准的管线综合设计的,由管廊管理单位审核后实施;若设计方案突破经规划建设国土局核准的管线综合设计的,需报规划建设国土局同意后,方可实施.管廊内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挖掘城市道路进行紧急抢修,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管廊管理单位并书面报告城管和市场监管局,同时通知其他管线权属单位派专人现场监督,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挖掘城市道路的相关建设手续应于发生故障3日内补办完善.管线权属单位在管廊内进行日常维护或因紧急抢险,破坏其他管线权属单位的管线,应依法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第二十七条㊀遇到紧急情况时,管廊管理单位应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相关费用可由管廊管理单位先行垫付.紧急情况因人为因素所致,对管廊沟体㊁附属设施㊁管线造成损害的,由管廊管理单位和管线权属单位依法向责任单位㊁责任人追偿;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害的,由管廊管理单位负责管廊沟体及附属设施的损失,各管线权属单位分别承担各自的管线损失.第二十八条㊀管廊运行和使用过程中,由于管廊管理单位管理不善,管廊沟体及其附属设施造成人身㊁财产损失的,管廊管理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由管线权属单位对自身管线巡查㊁维护不到位或管线超负荷运行等引起事故,造成其他设备及管线受损的,该管线权属单位应依法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第二十九条㊀管廊结构边线外沿5米范围内,为管廊安全保护区.在管廊安全保护区内,从事下列活动可能危害管廊安全的,应事先向主管部门报告,提供管廊管理单位认可的施工安全保护方案,签订安全责任书,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并在施工中采取保护措施确保管廊安全.(一)排放㊁倾倒腐蚀性液体㊁气体;(二)爆破;(三)占用㊁挖掘城市道路;(四)打桩或者进行顶管作业;(五)新建㊁改建㊁扩建或者拆除建筑物㊁构筑物;(六)种植深根植物;(七)在管廊外敷设管线;(八)其他可能危害管廊安全的行为.第三十条㊀管廊管理单位应制定管廊巡查维护制度,实现管廊巡查全覆盖.巡查工作要充分发挥管廊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运维管理效率.积极创新智慧化管理模式,大力提升管廊运营维护管理水平.各管线权属单位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及时维护和更新各类管线信息.第五章㊀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㊀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㊁法规㊁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二条㊀违反本办法规定,管廊建设单位㊁管廊管理单位㊁管线权属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义务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理.第三十三条㊀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管廊安全保护区内从事危害管廊安全活动的,由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造成管廊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四条㊀违反本办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法审批建设管廊(管线)的;(二)未履行监督职责,导致管廊建设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要求的;(三)索贿㊁受贿㊁玩忽职守㊁滥用职权㊁徇私舞弊的.第六章㊀附㊀则第三十五条㊀本办法由规划建设国土局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11。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5〕88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5〕88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5〕88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要求,进一步优化和集约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保障地下管线安全顺畅运行,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承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目标,按照“品质立市”的要求,依据国家《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坚持政府统筹主导和市场机制运作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将各类城市工程管线集中敷设于由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组成的地下廊道,建立功能齐全、集约高效的地下综合管廊体系,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各级政府要发挥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主导作用,按照市场运作的原则组织实施。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立足长远,对地下综合管廊进行统一规划,科学合理地确定建设规模和区位,分步实施。

——宜建则建,能进皆进。

在城市新区、产业园区及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要同步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在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改造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轨道交通建设等,统筹安排管廊建设。

——统一管理,专业维护。

建成后的地下综合管廊要由专业单位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维护管理制度和工程维护档案,确保管廊发挥应有效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5.11.26•【文号】发改价格[2015]2754号•【施行日期】2015.1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7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城乡建委、规划委、局、市政市容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形成合理收费机制,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促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现就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提出以下意见:一、建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一)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各入廊管线单位应向管廊建设运营单位支付管廊有偿使用费用。

各地应按照既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又有利于调动管线单位入廊积极性的要求,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

(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标准原则上应由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协商确定。

凡具备协商定价条件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均应由供需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平等协商,签订协议,确定管廊有偿使用费标准及付费方式、计费周期等有关事项。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由管廊建设运营单位负责;入廊管线的维护及日常管理由各管线所属单位负责。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应在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双方对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入廊管线维护及日常管理的具体责任、权利等,并约定滞纳金计缴等相关事项,确保管廊及入廊管线正常运行。

供需双方签订协议、确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标准时,应同时建立费用标准定期调整机制,确定调整周期,根据实际情况变化按期协商调整管廊有偿使用费标准。

国办发[2015]61号

国办发[2015]61号

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

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利于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

为切实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有关部署,适应新型城镇化和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要求,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在继续做好试点工程的基础上,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的比例,全面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

(三)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实际,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有序推进,切实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

——坚持规划先行,明确质量标准,完善技术规范,满足基本公共服务功能。

——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政策支持,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

二、统筹规划(四)编制专项规划。

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在地下管线普查的基础上,统筹各类管线实际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规划期限原则上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与运营管理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与运营管理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与运营管理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导致了城市基础设施需求的不断增加。

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地下综合管廊作为一种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式,应运而生。

地下综合管廊是一种将城市的各种管线集中放置于地下的系统,包括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电力管道、通信管道等。

本文将探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一、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需要经过详细的规划和设计。

首先,需要进行场地勘察,确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可行性。

其次,根据地下综合管廊的功能需求,对管廊进行布局设计。

包括确定不同管道的布置位置、管道的尺寸和深度等。

第三,进行管道的施工工程。

这包括开挖管廊的坑道、安装和连接管道、进行防水和护壁处理等。

最后,进行管道的测试和验收工作。

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需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安全问题。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措施来保护地下水资源和土壤环境。

同时,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也是非常重要的。

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保障工人的安全。

二、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管理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管理包括管廊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

首先,需要建立管廊的巡检和维修制度。

定期对管廊进行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问题。

对于出现的漏水、堵塞等情况,需要及时修复和处理。

其次,建立管廊的管理信息系统。

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对管廊设施的信息化管理和监控。

可以对管廊设施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再次,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紧急情况的处置措施。

并进行定期的演练和培训工作,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

最后,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

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管理需要与城市的各个部门进行密切合作。

包括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等相关部门。

共同解决管廊设施的管理和运营问题。

结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任务。

需要充分进行规划和设计,并依靠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来保障管廊的安全和运行顺畅。

只有做好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才能更好地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的需求,为城市发展做出贡献。

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

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

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03•【字号】成办发〔2020〕28号•【施行日期】2021.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运营第三章维护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地下综合管廊使用功能完好及安全运行,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等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其他县(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维护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名词解释本办法所称地下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管廊),是指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城市工程管线(以下简称管线)包括电力、通信、燃气、有线电视、给水、排水、再生水、交通安全、公安通信、天网、城市照明、垃圾渗滤液管线等;附属设施是指管廊的附属设施,包括排水、通风、消防、照明、电气、通信、标识、监控与报警设施等。

本办法所称的管廊监管单位是受市城市管理部门委托,具体承担管廊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的单位;管廊管理单位是指负责管廊运营维护管理的单位;管线单位是指城市工程管线的权属单位。

第四条基本原则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应当遵循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智慧化的理念,坚持统一管理、分类维护的原则。

管廊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依法收取入廊费及日常维护管理费。

第五条职责分工市建设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管廊竣工验收后的移交工作以及新、改、扩建管线的入廊工作。

市经信部门负责协调电力、通信、燃气等管线入廊及其维护管理的监管工作。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整体解决方案智慧管廊建设和运营整体解决方案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整体解决方案智慧管廊建设和运营整体解决方案

项目验收和维 护
在项目验收和维护阶段, 需要对项目进行验收和评 估,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 果达到预期要求。同时, 还需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培 训和维护支持,确保系统 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05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整体解决方案 的可行性分析
技术可行性分析
方案中技术的成熟度
该方案所采用的技术均经过充分验证,具有较高的成熟 度。
技术实施的风险
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技术风险已被充分评估和预 测,并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技术与现有系统的兼容性
该方案所采用的技术与现有系统具有良好的兼容性,能 够顺利实现无缝衔接。
经济可行性分析
投资成本
该方案的投资成本合理,且在可承受范围内。
运营成本
运营成本估算合理,考虑到长期运营的情况,能 够实现经济效益的稳定和持续增长。
智慧化解决方案的具体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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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
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要对 地下综合管廊智慧化解决 方案进行详细的需求分析 和风险评估,明确项目的 目标和实施范围。同时, 还需要制定项目计划和预 算,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保 障。
方案设计
在方案设计阶段,需要根 据项目需求和目标,制定 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技术路 线。同时,还需要进行必 要的技术验证和模拟实验 ,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可 靠性。
系统开发和测 试
在系统开发和测试阶段, 需要根据方案设计和技术 路线,开发相应的软件和 硬件系统,并进行测试和 调试。同时,还需要进行 必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测 试,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
系统部署和调 试
在系统部署和调试阶段, 需要将系统部署到实际场 景中,并进行现场调试和 优化。同时,还需要与用 户进行沟通和协作,确保 系统的使用效果和用户满 意度。

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方案

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方案

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方案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方案运营与维护的主要内容:1.管理维护综合管廊的设备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状态,包括通风、照明、排水、消防、通讯、监控等设备设施。

2.管理维护综合管廊主体工程,包括巡检观测管廊墙体、洞顶的收敛、膨胀、位移、脱落、开裂、渗漏、霉变、沉降等状况,并制定相应的维护、维修、整改方案加以管理。

3.监控管廊内各类管线的安全隐患,包括跑、冒、漏、滴、腐、压、爆等,并责成相关单位及时维修整改,预防并及时制止各类自然与人为破坏。

4.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综合管廊可能发生的火灾、水灾、塌方、有害气体、盗窃、破坏等事故进行应急管理。

5.管理综合管廊管线施工,包括出入的审批与登记、投料口开启与封闭、管廊气体检测、安全防护措施与设施、管廊施工跟踪监督、管廊施工质量检测等,并加强组织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6.建立综合管廊客户档案,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定期进行客户意见调查、快速处理客户投诉、建立事故处理常规运作组织、协调客户之间工作配合关系、促进管廊使用信息沟通等。

7.建立综合管廊生态系统,建立综合管廊管线日常清洁保洁制度,加强四害消杀、防毒、防病、防传染、防污染,根据管廊生态环境变化采取科学措施并做相应调整。

运营与维护工作职责:1.协助建设指挥部、开发建设公司做好工程各系统的验收工作,参与设备的调试,向开发建设公司提供专业意见。

2.制定各项管理制度,使制度切实可行,从岗位设置、岗位责任区、各岗位人员设置要求、技术措施、日常管理运行方式、设备的监视与检查的事项、事故处理原则、消除事故的顺序、事故预想及应急处理步骤、事故联系方法等多方面、多角度对各系统进行规划、设置,从而达到责任到位、责任明确、有章可循,处理事故程序化、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从而将事故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保障综合管廊安全、高效运行。

3.设备建档工作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固定资产卡是必要的,其中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制造商、出厂日期、安装时间、主要技术性能、附属设备、出厂检验单位及装箱单、事故报告及事故分析处理结论、设备安装及隐蔽工程详细记录、安装后精度检验记录、试车记录、大修工程结论、技术改造及抢修记录、设备变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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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国内地下综合管廊的本体工程施工多采用()方法。

A.明挖现浇法
B.明挖预制拼装法
C.盾构
D.顶管
用户答案:[A] 得分:6.00
2.广州大学城的地下综合管廊是国内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单条距离最长,规模最大的,其全长(),断面尺寸()。

A.16公里,7米*3米
B.16公里,7米*2.8米
C.17.4公里,6米*2.8米
D.17.4公里,7米*2.8米
用户答案:[D] 得分:6.00
3.迄今为止,世界上综合管廊建设速度最快,规划最完整,法规最完善,技术最先进的国家是()。

A.英国
B.美国
C.日本
D.法国
用户答案:[C] 得分:6.00
4.为保证梭鱼湾商务区内远期建设发展,综合管廊内各仓都预留了增容空间,电
力和电信可以增加(),给水和热力管线可以放大()。

A.2倍,1-2级
B.1.5倍,2-3级
C.2.5倍,1-2级
D.3倍,2-3级
用户答案:[B] 得分:6.00
5.我国综合管廊的雏形是在以下()城市。

A.北京
B.天津
C.上海
D.广州
用户答案:[B] 得分:6.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参考其他城市运用PPP模式的成功案例,梭鱼湾商务区可采取的措施有()。

A.收费标准区分化机制
B.使用率分担机制
C.社会资本退出机制
D.衡工量值原则
用户答案:[ABC] 得分:8.00
2.在国内综合管廊已建成的城市有()。

A.广州大学城
B.北京中关村西区
C.上海张杨路
D.昆明市昆洛路
E.苏州大学城
用户答案:[ABCD] 得分:8.00
3.主线综合管廊的特点为()。

A.断面大
B.维修管理简单
C.输送量大
D.施工方便
用户答案:[AC] 得分:8.00
4.我国综合管廊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有()。

A.项目建设投资大
B.建设项目投资模式单一
C.收费定价政策不确定
D.各方认识不足
用户答案:[ABCD] 得分:8.00
5.综合管廊日常维护和管理应包括()。

A.防止综合管廊遭受人为破坏
B.保障综合管廊内的通风、照明、排水、防火、通讯等设备正常运转
C.建立完善的报警系统
D.建立具有快速抢修能力的施工队伍
E.建立有效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
用户答案:[ABCD] 得分:8.00
三、判断题【本题型共3道题】 1.相对于政府运营管理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公司的管理经验更加丰富,可以提高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管理效果,为项目移交后政府的管理工作积累经验。

Y.对
N.错
用户答案:[Y] 得分:10.00
2.目前我国的城市综合管廊主要存在的缺点有:对各类管线的分支等技术细节处理考虑不充分,运行维护、事故抢修和责任认定难度大,建设及维护费用的分摊将给长期维护带来各种不确定因素。

Y.对
N.错
用户答案:[Y] 得分:10.00
3.在欧洲国家,综合管廊的简易和运营维护费用由政府承担,但政府向管线公司租赁综合管廊中的空间而获得收益。

Y.对
N.错
用户答案:[Y] 得分: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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