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间距
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
6.0
次高压(B)
6.0
12.0
10.0
3.0
6.0
中压(A)
6.0
12.0
10.0
2.0
6.0
中压(B)
6.0
12.0
10.0
2.0
6.0
调压柜
次高压(A)
7.0
14.0
12.0
2.0
6.0
次高压(B)
4.0
8.0
8.0
2.0
6.0
中压(A)
4.0
8.0
8.0
1.0
6.0
中压(B)
4.0
8.0
8.0
1.0
6.0
地下单独建筑
中压(A)
3.0
6.0
6.0
-
6.0
中压(B)
3.0
6.0
6.0
-
6.0
地下调压箱
中压(A)
3.0
6.0
6.0
-
6.0
中压(B)
3.0
6.0
6.0
-
6.0
燃气管道和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
管道和设备
与燃气管道的净距(cm)
平行敷设
交叉敷设
电气设备
明装的绝缘电线或电缆
2.0
2.0
2.0
2.0
街树(至树中心)
0.75
0.75
0.75
1.20
1.20
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间距(m)
项目
地下燃气管道
(当有套管时,以套管计)
给水管、排水管或其它燃气管道
0.15
热力管的管沟底(或顶)
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
直埋
在导管内
通信电缆
直埋
在导管内
其他燃气管道
DN≤300mm
DN>300mm
热力管
直埋
在管沟内(至外壁)
电杆(塔)基础
≤35KV
>35KV
50
通讯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
铁路路堤坡脚
有轨电车钢轨
街树(至树中心)
表5.3.2-2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间距(m)
项目
地下燃气管道
次高压(A)
次高压(B)
中压(A)
中压(B)
调压柜
次高压(A)
次高压(B)
中压(A)
中压(B)
地下独自建筑
中压பைடு நூலகம்A)
-
中压(B)
-
地下调压箱
中压(A)
-
中压(B)
-
表7.2.26燃气管道和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
管道和设备
与燃气管道的净距(cm)
平行敷设
交叉敷设
电气设备
明装的绝缘电线或电缆
25
10(注)
附录1:燃气管道的平安间距之老阳三干创作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摘自《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2002部份修订版)
表5.3.2-1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间的水平净距(m)
项目
地下燃气管道
高压
中压
高压
B
A
B
A
建筑物的
基础
-
-
外墙面(出空中处)
-
-
-
给水管
污水、雨水排水管
暗装的或放在管子中的绝缘电线
天然气管道与各种设施安全距离知多少?
天然气管道与各种设施安全距离知多少?一、随着地方经济飞速发展,管道沿线施工活动增多,管道周边地方建设各种设施增多,为了管道与周边设施安全运行,管道与各类设施间距需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1、与其他管道交叉时的距离输气管道与其他管道交叉时,其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5m,当小于0.5m时,两管间应设置坚固的绝缘隔离物;管道在交叉点两侧各延伸10m以上的管段,应采用相同的最高绝缘等级。
2、与电力、通信电缆交叉时的距离管道与电力、通信电缆交叉时,其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5m。
交叉点两侧各延伸10m以上的管段,应采用相应的最高绝缘等级。
3、与架空送电线路的距离埋地管道与架空送电线路平行敷设时控制的最小距离宜按下表的规定执行。
4、与各种电力接地装置的距离一般情况下,交流电力系统的各种接地装置与埋地管道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下表的规定,同时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最小距离要求不得小于5米。
4、铁路不宜跨越既有管道定向钻穿越段。
当采用桥梁跨越时,桥墩基础外缘与管道外缘水平净距离不应小于5米,且不影响管道安全;7、与铁路并行时的距离输气管道与铁路并行管理规定:1、管道距铁路用地界的净距离不应小于3米;2、埋地管道距邻近铁路线路轨道中心线的净距不应小于25米;3、地上管道距邻近铁路线路轨道中心线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0米;4、油气管道阀室围墙距铁路用地界不应小于3米。
放空管管口应高出周围25米范围内的铁路设施及建筑物2米以上。
8、与公路交叉时的距离油气管道与公路交叉管理规定:1、油气管道与两侧桥墩的水平净距离不应小于5米;2、交叉角度以垂直为宜,必须斜交时,应不小于30°;3、油气管道开挖方式从公路桥下穿越时,管顶上方应铺设大于管径的钢筋混凝土保护盖板,盖板长度不应小于规划公路用地范围宽度以外3米。
二、天然气管道:各种间距汇总地下燃气管道:(一)埋深要求(路面至管顶):1、埋设在车行道下时,不得小于1.0米;2、埋在非车行道下时(含人行道),不得小于0.7米;3、埋设在机动车不可能到达的地方时,不得小于0.6米;4、埋设在水田下时,不得小于0.9米注:当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护措施后,上述规定可适当降低。
燃气管道安全距离规定
燃气管道安全距离规定
燃气管道安全距离规定是指在建筑物、交通干线等场所设置燃气管道时,需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根据《城市燃气设施安装工程设计规范》规定,燃气管道应与其他地下管线保持一定的水平和垂直的间距,以防止燃气管道的分布抬高地下管线的风险。
其次,按照相关规定,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也需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一般情况下,设置燃气管道的管廊、井道、隧道等建筑物与其他工程设施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以确保
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行。
此外,燃气管道还应与电缆、电线等设施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并采取有效的绝缘措施,以防止燃气管道被其他设施损坏导致燃气泄漏等安全事故。
在交通干线方面,燃气管道与道路之间也有一定的安全距离要求。
一般情况下,设置燃气管道的地下通道与道路之间的距离不能小于10m,以确保燃气管道不受交通事故等外力破坏。
当然,在具体的燃气管道设计和安装中,还需要考虑地质条件、用气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安全距离。
此外,为了确保燃气管道运行安全,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保护措施,如安装防撞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等。
总之,燃气管道安全距离规定是为了防止燃气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建筑物、设施以及交通干线等发生碰撞、损坏等情况,从而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燃气泄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因此,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燃气管道的设计、施工和维护,不得随意违规操作。
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间距
①埋地燃气管道与建筑、构筑物以及其她各种管道之间应保持必要的水平净距,见表5-9。
如受地形限制布置有困难,而又无法解决时,经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护措施后,表中规定的净距,均可适当缩小。
②埋地燃气管道不宜穿过其她管道或沟槽本身,当必须穿过排水管、热力管沟、联
合地沟、隧道及其她各种用途沟槽时,应将燃气管道敷设于套管内。
套管伸出构筑物外壁
的长度不应小于表5-9中燃气管道与该构筑物的水平净距。
套管两端应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③埋地燃气管道不得在建筑物与大型构筑物(架空的建筑物与构筑物除外)下面穿过,也不得在堆积易燃、易爆材料与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场地下面穿越。
④埋地燃气管道不宜与其她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当需要同沟敷设时,必须采
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⑤埋地燃气管道与其她各种构筑物以及管道相交时,应保持的最小垂直净距列于表5-10。
在距相交构筑物或管道外壁2m以内的燃气管道上不应有接头、管件与附件。
⑥⑥聚乙烯燃气管道与供热管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表5-11的规定。
与其她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应符合表5-9的规定。
⑦聚乙烯燃气管道与各类地下管道或设施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5-12的规定。
天然气管道与其他管道的间距要求
0.5
0.5
在导管内
1.0
1.0
1.0
通信电缆
直埋
0.5
0.5
0.5
在导管内
1.0
1.0
1.0
其他燃气管道
DN≤300mm
0.4
0.4
0.4
DN>300mm
0.5
0.5
0.5
热力管
直埋
热水
1.0
1.0பைடு நூலகம்
1.0
蒸汽
2.0
2.0
2.0
在管沟内
(至外壁)
1.0
1.5
1.5
电杆(塔)
的基础
≤35kV
1.0
1.0
天然气管线设计要求
埋地聚乙烯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项目
埋地聚乙烯燃气管道压力(MPa)
低压
<0.01
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
5(从所作的槽或管子的边缘算起)
1
电压小于1000V的裸露电线的导电部份
100
100
配电盘或配电箱
30
不允许
相邻管道
应保证燃气关和相邻管道的装置、平安维护和修理
2
注:当明装电线与燃气管道交叉净距小于10cm时, 电线应加绝缘套管.绝缘套管的两端应各伸出燃气管道10cm.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当有套管时, 以套管计)
给水管、排水管或其它燃气管道
热力管的管沟底(或顶)
电缆
直埋
在导管内
铁路轨底
有轨电车轨底
表5.6.3调压站(含调压柜)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京局、净距
设置形式
调压装置入口燃气压力级制
建筑物外墙面
重要公共建筑物
铁路
(中心线)
城镇路途
公共电力变配电柜
地上独自建筑
高压(A)
高压(B)
次高压(A)
次高压(B)
中压(A)
中压(B)
调压柜
次高压(A)
次高压(B)
中压(A)
中压(B)
地下独自建筑
中压(A)
-
中压(B)
-
地下调压箱
中压(A)
-
中压(B)
-
表7.2.26燃气管道和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
管道和设备
与燃气管道的净距(cm)
平行敷设
交叉敷设
电气设备
明装的绝缘电线或电缆
25
10(注)
电力电缆(含电车电缆)
直埋
在导管内
通信电缆
直埋
在导管内
其他燃气管道
DN≤300mm
室内燃气管道与其他净距(1)
管道和设备
与燃气管道的净距(cm)
平行敷设
交叉敷设
电器
设备
明装的绝缘接头或电缆
25
10(注)
暗装或管内绝缘电线
5(从所做的槽或
管子的边缘算起)
1
电压小于1000V的裸露电线
100
100
配电盘或配电箱、电表
30Hale Waihona Puke 不允许点插座、电源开关
15
不允许
相邻管道
保证燃气管道、相邻
管道的安装和维修
2
注∶1.当明装电线加绝缘套管且套管的两端各伸出燃气管道10cm时,套管与燃气管道的交叉净距可降至1cm。
2.当布置确实有困难,在采取有效措施后,可适当减小净距。
燃气管道安全间距设计规范
≤35kV >35kV
1
1
1
1
1
2
2
2
5
5
通讯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
1Hale Waihona Puke 1111
铁路路堤坡脚
5
5
5
5
5
有轨电车钢轨
2
2
2
2
2
街树(至树中心)
0.75
0.75
0.75
1.2
1.2
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m)
项目
地下燃气管道(当有套管时,以套管计)
给水管、排水管或其他燃气管道
0.15
热力管、热力管的管沟底(或顶)
直埋 在导管内
0.5
0.5
0.5
1
1.5
1
1
1
1
1.5
通信电缆
直埋 在导管内
0.5
0.5
0.5
1
1.5
1
1
1
1
1.5
其他燃气管道
DN≤300mm DN>300mm
0.4
0.4
0.4
0.4
0.4
0.5
0.5
0.5
0.5
0.5
热力管
直埋 在管沟内(至外壁)
1 1
1
1
1.5
1.5
1.5
2
2 4
电杆(塔)的基础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
地下燃气管道压力(MPa)
项目
低压
中压
B
A
次高压
B
A
<0.01
≤0.2
≤0.4
燃气管道安全距离
户内安装特别要求1.引入管入户位置为入户层五零水平线以下20公分,位置不能满足要求的引入管阀门及管件水平安装2.引入管与立管连接处安装波纹金属软管,采用法兰连接3.户内立管均采用焊接连接,要求预留丝口水平,焊口平整,预留高度为 2.3m ±5cm,立管固定牢固,支架安装位置为三通口下方3-5cm。
4.户内挂表正常情况下采用反挂,距墙距离>5cm,表后管固定牢固5.户内立管顶端采用堵板焊死,堵板平整与立管结合完整,边缘圆滑燃气管道安全距离规定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机构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不应小于下列规定:1、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2、地下燃气管道与构建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间距(m)注:1、如受地形限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
经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护措施后,上表中规定的净距,均可适当缩小,但次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3.0m,中压管道距建筑物基础不应小于0.5m,且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 1.0m,低压管道应不影响建(构)筑物和相邻管道基础的稳固性,且次高压A管壁厚度小于9.5mm时,距外墙面分别不应小于地下燃气管道压力为1.61Mpa的有关规定距离。
2、安装套管采用钢管或PE80系列管道,交叉位置套管长度比障碍管道每端长20cm以上,套管公称直径比现铺设管道大2个型号。
3、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与热力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项目地下燃气管道(m)低压中压次高压B A B热力管直埋热水 1.0 1.0 1.0 1.5蒸汽 2.0 2.0 2.0 3.0 在管沟内(至外壁) 1.0 1.5 1.5 2.0项目燃气管道(当有套管时,从套管外径计)(m)热力管燃气管在直埋管上方0.5(加套管)燃气管在直埋管下方 1.0(加套管)燃气管在管沟上方0.2(加套管)或0.4 燃气管在管沟下方0.3(加套管)4、调压站(含调压柜)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设置形式调压装置入口燃气压力级制建筑物外墙面重要公共建筑物铁路(中心线)城镇道路公共电力变配电柜地上单独建筑高压(A)18.0 30.0 25.0 5.0 6.0 高压(B)13.0 25.0 20.0 4.0 6.0 次高压(A)9.0 18.0 15.0 3.0 6.0燃气管道和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注:当明装电线与燃气管道交叉净距小于10cm时,电线应加绝缘套绝缘套管的两端应各伸出燃气管道10cm。
149号附件2城市燃气管网设施安全距离规范标准文档
国家燃气管道设施安全距离标准一、城镇燃气管道设计压力(表压)分级标准二、城镇燃气管道安全间距标准1、压力不大于1.6MPa的燃气管道(1)钢管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m)(2)PE管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与热力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与热力管道之间的垂直净距(m)2、压力不大于1.6MPa的管道一级或二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一级或二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m)三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三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m)高压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
不应小于表6.3.3-1和6.3.3-2次高压A的规定。
但高压A和高压B地下燃气管道与铁路路堤坡脚的水平净距分别不应小于8m和6m;与有轨电车钢轨的水平净距分别不应小于4m和3m。
四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输配压力不宜大于1.6MPa(表压)。
其设计应遵守本规范6.3节的有关规定。
四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输配压力不应大于4.OMPa(表压)。
高压燃气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高压燃气管道不宜进入四级地区;当受条件限制需要进入或通过四级地区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高压A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外墙面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m(当管壁厚度δ≥9.5mm或对燃气管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时,不应小于15m);2)高压B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外墙面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6m(当管壁厚度δ≥9.5mm或对燃气管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时,不应小于10m);3)管道分段阀门应采用遥控或自动控制。
3、场站安全间距(1)门站、储配站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调压站(含调压柜)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水平净距(m)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4)LNG气化站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的液化天然气储罐、天然气放散总管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5)CNG加气站CNG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6)LNG、L-CNG加气站LNG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天然气管道安全间距
1.高压燃气管道的安全间距地下燃气管道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及地下燃气管道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应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版)执行。
具体参见下表要求:高压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表1和表2中次高压A的规定。
三级地区高压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表3的规定。
高压燃气管道不宜进入四级地区;当受条件限制需要进入或通过四级地区时,应遵守下列规定:高压A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外墙面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m(当管壁厚度δ≥9.5mm或对燃气管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时,不应小于15m);高压B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外墙面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6m(当管壁厚度δ≥9.5mm或对燃气管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时,不应小于10m);2.门站、储配站、调压站和加气站等场站的安全间距站内设施之间以及与站外设施的安全间距须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版)和《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的相关要求。
3.燃气工程质量优良的燃气工程质量是供气、用气安全的前提和保证。
保证燃气工程质量的措施如下:(1)按照总体规划和燃气专项规划,实施燃气管道工程建设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进行。
贯彻实行燃气工程和道路、建筑等工程建设的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
(2)强化燃气设计单位的安全质量责任意识,使燃气使用环境达到本质上的安全。
(3)制定、完善、严格贯彻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
(4)结合燃气管网工程质量的实践,燃气管道施工回填质量作为重点控制内容。
(5)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监督和施工,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的安全负责,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精心施工,保证安全生产设施的施工质量,并自觉接受监督。
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
摘自《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2002部分修订版)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间的水平净距(m)
项目
地下燃气管道
低压
中压
高压
B
A
B
A
建筑物的
基础
0.7
1.0
1.5
-
-
外墙面(出地面处)
-
-
-
4.5
6.5
给水管
0.5
0.5
0.5
1.0
1.5
污水、雨水排水管
8.0
1.0
6.0
地下单独建筑
中压(A)
3.0
6.0
6.0
-
6.0
中压(B)
3.0
6.0
6.0
-
6.0
地下调压箱
中压(A)
3.0
6.0
6.0
-
6.0
中压(B)
3.0
6.0
6.0
-
6.0
燃气管道和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
管道和设备
与燃气管道的净距(cm)
平行敷设
交叉敷设
电气设备
明装的绝缘电线或电缆
25
10(注)
暗装的或放在管子中的绝缘电线
5(从所作的槽或管子的边缘算起)
1
电压小于1000V的裸露电线的导电部分
100
100
配电盘或配电箱
30
不允许
相邻管道
应保证燃气关和相邻管道的安装、安全维护和修理
2
注:当明装电线与燃气管道交叉净距小于10cm时,电线应加绝缘套管。绝缘套管的两端应各伸出燃气管道10cm。
天然气管道与其他管道的间距要求
埋地聚乙烯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项目
埋地聚乙烯燃气管道压力(MPa)
低压
<0.01
中压
B
≤0.2
A
≤0.4
建筑物
基础
0.7
1.0
1.5
外墙面
(出地面处)
-
-
-
给水管
0.5
0.5
0.5
污水、雨水排水管
1.0
1.2
1.2
电力电缆
(含电车电缆)
直埋
0.5
1.0
>35kV
2.0
2.0
2.0
通讯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
1.0
1.0
1.0
铁路路堤坡脚
5.0
5.0
5.0
有轨电车钢轨
2.0
2.0
2.0
街树(至树中心)
0.75
0.75
0.75
埋地聚乙烯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m)
项目
地下燃气管道(当有套管时,以套管计)
给水管、排水管或其它燃气管道
0.15
热力管
燃气管在直埋管上方
0.5(加套管)
燃气管在直埋管下方
1.0(加套管)
燃气管在管沟上方
0.2(加套管)或0.4
燃气管在管沟下方
0.3(加套管)
电缆
直埋
0.50
在导管内
0.15
铁路轨底
1.20
有轨电车(轨底)
1.00
说明:中压管线按0.4MPa的间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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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和热水管道间距要求
燃气管和热水管道间距要求
燃气管和热水管道间距要求是指在建筑物中安装燃气管和热水管道时,需要遵循的距离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安全和防止管道之间的干扰。
根据国家标准,燃气管和热水管道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燃气管和热水管道应该保持一定距离,以防止相互干扰和损坏。
一般情况下,两者之间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200mm。
2. 在建筑物中,燃气管和热水管道应该分别安装在不同的管道井或管道隧道内。
3. 如果燃气管和热水管道需要穿过同一面墙或同一处穿过地面,应该采取措施确保两者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00mm,并要求两个管道穿过同一洞口时,应该用隔板或其他隔离材料分隔。
4. 热水管道应该避免穿过燃气管道或燃气管道井。
5. 燃气管和热水管道应该保持一定的水平和垂直距离,避免相互影响和干扰。
总之,遵循燃气管和热水管道间距要求是非常重要的,可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顺利使用。
- 1 -。
给水管与燃气管道垂直净距
给水管与燃气管道垂直净距
水管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垂直净距是非常重要的,这是为了确保
安全和防止交叉污染。
根据一般的建筑规范和标准,水管与燃气管
道之间的垂直净距通常应该不小于300mm。
这个距离可以确保在安装、维修和更换管道时有足够的空间,同时也有助于避免管道之间
的干扰和交叉污染。
在实际工程中,这个垂直净距可能会因地区、建筑物类型、管
道规格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例如,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更
大的垂直净距来满足特定的安全要求。
因此,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需要根据当地的规范和标准进行具体的计算和确认。
此外,除了垂直净距之外,还需要考虑水管和燃气管道之间的
水平净距以及它们与其他设施的距离,以确保整个管道系统的安全
性和可靠性。
因此,在实际工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确定
最终的管道布局和间距设计。
总的来说,水管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垂直净距是根据建筑规范和
标准来确定的,通常不小于300mm,但在实际工程中需要根据具体
情况进行合理的设计和调整,以确保管道系统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天然气管道与其他管道的间距要求
>35kV
2.0
2.0
2.0
通讯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
1.0
1.0
1。0
铁路路堤坡脚
5.0
5.0
5。0
有轨电车钢轨
2。0
2。0
2.0
街树(至树中心)
0。75
0.75
0.75
埋地聚乙烯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m)
项目
地下燃气管道(当有套管时,以套管计)
给水管、排水管或其它燃气管道
天然气管线设计要求
埋地聚乙烯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项目
埋地聚乙烯燃气管道压力(MPa)
低压
<0.01
中压
B
≤0。2
A
≤0.4
建筑物
基础
0。7
1.0
1.5
外墙面
(出地面处)
—
-
—
给水管
0.5
0。5
0.5
污水、雨水排水管
1.0
1。2
1。2
电力电缆
(含电车电缆)
直埋
0。5
0.5
0。5
在导管内
1。0
1.0
1。0
通信电缆
直埋
0.5
0.5
0.5
在导管内
1。0
1。0
1.0
其他燃气管道
DN≤300mm
0。4
0。4
0.4
DN>300mm
0.50。50。5Fra bibliotek热力管
直埋
热水
1.0
1。0
1。0
蒸汽
2.0
2。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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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埋地燃气管道与建筑、构筑物以及其他各种管道之间应保持必要的水平净距,见表5-9。
如受地形限制布置有困难,而又无法解决时,经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护措施后,表中规定的净距,均可适当缩小。
②埋地燃气管道不宜穿过其他管道或沟槽本身,当必须穿过排水管、热力管沟、
联合地沟、隧道及其他各种用途沟槽时,应将燃气管道敷设于套管内。
套管伸出构筑物
外壁的长度不应小于表5-9中燃气管道与该构筑物的水平净距。
套管两端应采用柔性的
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③埋地燃气管道不得在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架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除外)下面穿过,也不得在堆积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场地下面穿越。
④埋地燃气管道不宜与其他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当需要同沟敷设时,必须采
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⑤埋地燃气管道与其他各种构筑物以及管道相交时,应保持的最小垂直净距列于表5-10。
在距相交构筑物或管道外壁2m以内的燃气管道上不应有接头、管件和附件。
⑥⑥聚乙烯燃气管道与供热管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表5-11的规定。
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应符合表5-9的规定。
⑦聚乙烯燃气管道与各类地下管道或设施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5-1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