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市场流转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现状存在的问题与深化改革的建议共17页文档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深化改革的 建议
1.加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化建设 。 2.加强政府引导和服务。 3.建立土地流转管理机构 。 4.充分尊重农地使用权人的意见。 5.培育土地使用权市场,培育土地流转中介机构 。 6.突破现行的政策和法律。 7.建立国家宏观调控制度。
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兴起和农村劳动力 转移的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从幕后走向 前台,并且速度明显加快,但存在不少违 背农民意愿,损坏农民利益的问题。
2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
一是目前的土地流转大多处于自发和无序 状态,缺乏必要的引导。
二是土地流转不规范,缺乏契约约束,农 户委对农民、集体利益的损坏,甚至剥夺 农民承包权,造成不稳定因素。
2加强政府引导和服务
第一,适当进行宣传引导。 第二,努力引导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向。
土地流转的方向应尽量与土地利用规划相 一致。 第三,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 第四,加强对市场机制的培育和监督。
3建立土地流转管理机构
建议在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内部设立土地流 转管理机构,并赋予相应的管理职权,对 土地的用途、项目、面积、价格等进行规 范化管理,并对土地流转过程实行监管, 提高工作透明度,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 流转管理更趋优化、更加有效、更为合理。
1加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化建设
一是考虑到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的差异,因 地制宜,灵活掌握;
二是明确农民利益不受损害,不以牺牲农 民利益为代价,确保农村社会的稳定;
三是考虑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严防 农村环境遭受破坏。同时,摸索建立一套 完整规范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程序, 做到职责明确,手续完备,合同规范。
4充分尊重农地使用权人的意见
土地流转必须坚持“自愿、有偿、依法、 规范”的基本原则。
农村土地流转各项制度
农村土地流转各项制度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是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用地、宅基地等流转使用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式,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
1. 农村土地确权制度: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对农村土地使用权进行确认、登记和颁证的制度。
通过确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可以明确土地使用权归属和权益,并为土地流转提供合法依据。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承包土地上的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允许农户将自己承包的土地流转给其他农户或非农户,以实现优势互补、规模经营、土地集约利用等目标。
3.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在宅基地上的使用和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允许农户将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以实现经济收益或优化土地利用。
4. 农村土地租赁制度:农村土地租赁制度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闲置地或未利用地出租给农户或非农户。
租赁可以帮助农户获得额外的土地资源,促进土地的有效利用和农业生产的发展。
5. 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制度:为了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和便利,一些地方政府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通过市
场交易的方式来实现土地流转。
该制度可以提高土地流转的透明度、公平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一些主要方面,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具体制度可能有所不同。
这些制度的出台和实施旨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收入增加。
农村农村产权流转工作总结
农村农村产权流转工作总结前言农村产权流转是农村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产权益、农民经济组织的股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产权通过市场交易等方式流动的过程。
在农村产权流转方面,我们进行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农村产权流转工作进行总结,以期对今后的工作提供一定的经验和思路。
一、工作开展情况在过去一年里,我们积极推动农村产权流转工作,通过宣传政策、制定政策文件、培训农民等方式,使得农民对产权流转有了较为深入的理解,流转意愿也有所提高。
共有30个村庄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发生流转,涉及面积超过1000亩,其中包括旱地、水田、林地等各类农业用地。
二、成绩与收益通过农村产权流转,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收益。
首先,农村土地流转改善了农民的收入。
原来处于闲置状态的土地经过流转后,被流转方进行了合理的开发利用,创造了一批就业机会,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同时,流转方也通过土地的使用权付费方式,向土地经营权的所有者支付了一定的金钱补偿。
这些补偿是许多农户的重要收入来源。
其次,农村产权流转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
流转方在土地流转后进行了合理的开发,使土地得到充分利用。
作为土地经营权的所有者,农民也可以通过流转将自己无法耕种或充分利用的土地交由专业经营者进行高效生产,提高土地的产出和利润。
最后,农村产权流转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农村产权流转使得农民更加聚焦于市场需求,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生产经营,使农业产业链更加完整,产品质量更高,同时推动了农村现代农业的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在农村产权流转工作中,我们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农村产权流转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仍然存在。
一些农民对于流转的政策信息不够了解,不清楚流转的具体条件和流程,导致流转工作的推进受到阻碍。
为此,我们需要更加加强宣传,提供更加详细的信息指导。
其次,农村产权流转的土地规模较小。
由于土地碎片化的现象普遍存在,土地流转的规模往往比较小,难以形成规模化的农业生产,限制了农村产业发展的潜力。
农村土地流转的程序与手续
05
土地流转纠纷处理机制介绍
纠纷调解途径和方法
当事人和解
土地流转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 谅互让,就争议问题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
调解
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组织对土 地流转纠纷进行调解。
仲裁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 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或个人的强制或干涉。
土地流转收益保障
农民在土地流转后应获得合理的 经济补偿,包括土地租金、股份 分红等,确保农民的土地财产权
益得到保障。
就业与社会保障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应关注农民 的就业问题,提供必要的职业培 训和就业指导,同时完善农村社 会保障体系,确保农民的基本生
活需求得到满足。
承包方权益保障措施
谢谢您的聆听
THANKS
流转效益显著提升
通过土地流转,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 化配置和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 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
02
土地流转程序详解
提出申请与受理
提出申请
土地流转双方需向当地农村土地 承包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明 确流转土地的位置、面积、流转 期限、流转价格等内容。
受理申请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在收到申 请后,应及时进行登记,并告知 申请人所需准备的材料和办理流 程。
村集体组织作用发挥
组织协调作用
服务与支持
村集体组织应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协助农民和承包方进行土地流转的 协商和谈判,促进双方达成合理的流 转协议。
村集体组织应为农民和承包方提供必 要的服务与支持,包括法律咨询、政 策解读、矛盾调解等,促进土地流转 工作的顺利进行。
信息公开与监督
流转土地性质情况说明
流转土地性质情况说明流转土地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经过流转市场交易而实现的一种土地使用方式。
由于中国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存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制度安排使得农民以集体所有形式共同享有土地使用权,但无法将土地流通起来。
而土地流转则通过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交易,解决了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现代农业发展受限等问题。
下面将对流转土地的性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流转土地是一种市场交易。
流转土地的核心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是一种买卖行为。
买方以一定的租金或承包费用获得流转土地的使用权,从而可以进行农业生产活动。
卖方则通过出租或出让土地使用权获得一定的收入。
流转土地的交易在市场上进行,遵循供求关系和价格决定原则。
市场交易的特点使得流转土地的价格灵活多变,可以根据需求和供给的变化进行调整,从而充分利用土地资源。
其次,流转土地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
在中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集体所有。
流转土地并不改变土地的所有权,仅仅是将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流转。
农民通过流转土地使用权来进行农业生产或其他经营活动,但并不拥有土地的实际所有权。
这一特点使得农民在流转土地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流转程序和规定,以保护集体土地权益和农民利益。
再次,流转土地是一种经济行为。
流转土地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将土地资源交给最具竞争力的经营主体进行开发和利用,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和经济效益。
同时,流转土地还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流转土地的经济性质决定了它在农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最后,流转土地是一种制度安排。
由于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并且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和维护,流转土地需要在法律和政策框架下进行。
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流转土地的政策和措施,以解决土地流转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同时,政府还加强了对流转土地的监管和管理,保护农民的权益,维护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增加村集体收入的有效途径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增加村集体收入的有效途径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已经成为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实现农民的土地增收,并带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增长。
然而,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本文将探讨一些有效的途径来增加村集体收入,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
一、加强政策引导政府部门应出台更加明确和具体的土地流转政策,明确流转期限、流转价格等关键要素,并对农户在土地流转中的权益进行充分保障。
同时,可以通过减免相关税费,提供流转补贴等方式,吸引农户积极参与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二、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市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市场机制,确保流转的公开、公平和高效。
可以通过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提供流转信息发布、价格指导、交易撮合等服务,方便农户进行土地流转交易。
同时,加强对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防止乱象的出现。
三、加大农村土地流转宣传力度宣传教育是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一环。
政府部门可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渠道,向农民普及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和操作规程,增强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可以积极组织培训班和座谈会,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意识和参与度。
四、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与土地流转相结合农村土地流转可以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政府可以通过定向流转、联合经营等方式,将土地资源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同时,可以引入专业的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村集体收入。
五、加强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土地确权登记是农村土地流转的前提和基础工作。
政府应加强对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可流转性。
同时,可以推行集体土地权属证书制度,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信心和参与度。
六、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风险的管控农村土地流转涉及到一定的风险,政府部门可以采取措施来加强对这些风险的管控。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规范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让、租赁、入股等方式,将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流转给农民合作社、公司等经营主体,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高效经营。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规范是保障流转活动合法、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措施,对于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流转主体资格管控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主体应当具备一定的经营能力和资金实力,确保能够合法、有效地利用流转土地。
因此,应当建立健全流转主体资格审查机制,确保流转主体符合相关规定。
同时,应当完善流转主体的登记管理制度,对流转主体进行登记备案,明确权责,规范经营行为。
二、规范流转方式和程序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通过拍卖、挂牌、协商等方式确定流转价格,确保价格公开、公平、合理。
流转程序应当依法进行,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流转合同,明确土地流转用途、期限、价格等内容,规范流转活动。
三、强化流转监管要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流转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职责,加强对流转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流转活动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四、保障流转农民权益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流转农民合法权益。
要加强对流转结果的监督评估,确保流转活动对农民经济收入和生活改善的促进作用。
同时,要建立健全流转农民的合法维权机制,保障农民在流转中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政策支持和服务要加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政策宣传,提高农民对流转政策的认知度和依从度。
同时,要加强流转过程中的技术培训和管理指导,提升流转主体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流转土地的利用效率。
在实践中,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规范是保障流转活动顺利进行、有效发挥其促进作用的关键环节。
只有加强流转主体资格管控、规范流转方式和程序、强化流转监管、保障流转农民权益、加强政策支持和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才能够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良性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可持续增长。
探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
并提 出 农 村 集 体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流 转 活 动 已 经 相 当普 遍 并 且 呈 快速 增 长 态 势
, ,
。
无论 是经 济
。
发达 地 区还 是经 济欠 发达 地 区 农村集体建设用 地 使用 权流
、
农 村 集体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流 转 的 现 状
转 的大量 存在 已 成 为
集 体 建设用 地 使用权 的 角度
,
本文 从 农村
(二 ) 农 村 集体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流 转 的 主 要 形 式
探 析 农 村集 体 建设 用 地 使 用
近 年来 随着 农 村社 会 经 济 的发 展 农 村集体 建 设用 地
, ,
权 的流 转 现 状 与 法 律 规 定
权流转 的建 议
,
. ~
用 /覆 盖 的 基 本 特 点 和 规 律
一
。
通 过 研 究 发 现 在 距 离 中心 城 区
,
空 间 分 布特 征 [ [ J
,
] 地 理 研 究 2 0 0 2 2 1 (6 ) :6 6 7
.
,
,
673
.
定 范 围 内城 市 化 驱 动 着 土 地 利 用 /覆 盖 发 生 变 化 而 且 随
规划 区更是 司空见惯
1
、
一
个 不 争 的事 实 在 城 乡 结合 部 集镇
,
、
(
一
) 农 村 集体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流 转 的 概 念
。
其表现 形式主 要有两种 :
。
农 村集 体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是指 农 村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或 个 人 以 非 农 建 设 为 使 用 目 的 依 法 对 集 体 所 有 土 地 享 有 的 占有 使
我国农村集体所有农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制度建设
共 中央关于推进农 村改革 发展若干 重大问题 的决定》 中明确强调 :要 “ 按照依法 自愿有偿 原则 ,允许农 民 以转包 、出租 、互换 、转让 、股份 合作 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发展 多种 形式的适度规 模经营 。 ” 同 时 《 决定》 提出 “ 赋予农 民更加充 分而有保 障的土地 承包经 营权 ,现 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 变。 ”这一 系列政策下 达 ,显示 了 国家在农村集体所有农用地使用权 流转市场上 的制度建设及政 策支持 , 为农村集体所有农用地使用权市场流转提供 了法律依据 。 1 . 目前 我 国农 村 集 体 所 有 农 用地 使 用 权 流 转 市 场现 状 目前我国农村集体 所有农用 地使用 权流 转市场 缺乏基 本 的制 度支 撑 ,管理混乱,农地纠纷案件中多是由于农用地使用权流转的不畅通而 造 成 。主 要 问题 包 括 以下 几 个 方 面 。 首先 ,农村社会保 障体制的不完善 , 城 乡二元结构制约 了流转 。不 完善 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得农 民若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会缺乏安身立命 的基础 ,社会也无法为这些农 民提供足够的就业道路 。城乡二元结构使 得农 民的根本仍存在于农村 ,农 民尽管有强烈地流转土地 的愿 望,却会 因为没有足够的保障而不愿意将 自己的土地流转 出去 ,宁可 荒置。就如 现在农村大量荒置的土地一样 。 其次 ,各种关于土地流转 的制度缺乏 , 使得 管理无 据可依。 目前出 台 的 流转 制 度 不 够 细 致 ,导 致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可 能 无 法 可 依 ,无 法 开 展 。 没有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流转制度 ,没有公平公开公 正的流转流程 ,就 没办法做 到土地流转市场的放开。一些 乡镇政府的不规 范的土地流转行 为 ,没有完善的制度支持 ,会损 害农 民及集体农 用地甚至 国家的利益 , 有可能破坏国家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 的政策 ,可能使得土地向不利于 发 展 的 方 向 流转 。 第三 ,土地 流转市场机制不完善 ,政府扮演太重要的角色 。土地流 转 的 主 体 是 农 民 而不 是 干 部 ,机 制 是 市 场而 不 是 政 府 ,而 目前 农 用 地 的 土地流转大部分是通过政府而完成的 ,形式过 于单一 ,因着政府在其 中 扮演太重要的角色,导致干部为 了政府创收而不顾农 民利益做 出损 害农 民利益的行为 ,获得了大部分土地流转所得 收益 ,而给农 民的只是极低 征地补偿 。从而导致的农 民对政府的不信任 ,不利于土地流转市 场的完 善 和发展 。
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思考
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思考摘要: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讨论由来己久,面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大量流转的事实,继续讨论是否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显然是不合时宜的,既然流转市场己经存在,问题的焦点就应该是弄清流转中存在着什么问题,以及如何规范流转行为,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
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各地也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本文从进一步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方面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只有合理流动,才能提高使用效益,也只有合理流动才能真正体现土地生产要素的性质,所以土地流转是必然的趋势。
所谓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其实质就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内涵首先,农村土地流转的首要前提就是要明晰所有权归属,界定土地使用主体的权利范围,使土地流转在法律上得到保障。
如果产权不明晰,市场机制就无法正常运作。
在现实生活中,因产权主体不明、权利不全,造成土地流转过程中土地收益流失;或因承包权不稳定、使用权不完全,致使土地流转困难等问题,都与产权关系不明晰关联很大。
因此,我国的土地流转,流转的只能是使用权,不能是所有权。
其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土资源部明确的流转框架范围内:1、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必须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不符合规划的土地不能流转。
2、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必须是经过依法批准、依法取得的土地,违法用地不能流转。
3、如果在流转当中需要把农用地变成建设用地,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依法允许转让的集体建设用地,必须按一定的程序报县以上国土资源部门批准。
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1、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困境及对策探讨
作 者 简 介 : 杏梅 , 南省 政 法 管 理 干 部 学院 行 政 法 系 副教 授 ( 州 4 00 ) 周 河 郑 502 。
一, 办 乡 镇 企 业 和 村 民建 设 住 宅 经 依 法 批 准 使 用 兴 本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农 民集 体 所 有 的 土地 的 , 者 乡 ( ) 公 共 或 镇 村 设 施 和 公 益 事 业 建 设 经 依 法 批 准 使 用 农 民 集 体 所 有 的 土 地 的除外 。第 6 ” 0条 规 定 : 农 村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使 用 乡 ( ) “ 镇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确 定 的建 设 用 地 兴 办 企 业 或 者 与 其 他 单 位 、 个 人 以 土 地 使 用 权 入 股 、 营 等 形 式 共 同举 办 企 业 的 , 当 联 应 持 有关 批 准 文 件 , 向县 级 以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土 地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申请 , 照 省 、 按 自治 区 、 辖 市 规 定 的 批 准 权 限 , 直 由县 级 以上 人 民政 府 批 准 ; 中 , 及 占用 农 用 地 的 , 照 本 法 第 其 涉 依 四十 四条 的规 定 办 理 审批 手续 。 第 6 ” 3条 规 定 :农 民 集 体 所 “ 有 的土 地 的 使 用 权 不 得 出 让 、 让 或 者 出 租 用 于 非 农 业 建 转
“ 地 是 财 富 之母 ” 土 。土 地 的 交 易 流 转 , 实 现 土 地 资 产 是 价 值 的重 要 途 径 。随 着 改 革 开 放 和 市 场 经 济 的 推 行 , 国 城 我 镇 国有 土 地 使 用 制 度 改 革 不 断 取 得 进 展 , 镇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城 权 以有 偿 方 式 进 人 市 场 流 转 后 , 在社 会 经 济 活 动 中发 挥 了 重 要作用 , 不少 城 市 借 助 于 土 地 的 滚 动 开 发 , 成 了现 代 化 建 完
我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现状及对策
我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现状及对策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已经成为乡村经济中重要的生产要素,然而,在土地使用权方面,目前存在一些市场化和普惠性机制不足的问题。
因此,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迫在眉睫。
本文将分析我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现状并提出相关对策。
目前,我国农村产权主要以土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资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形式出现。
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这一领域内,我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下列问题:1.市场信息不对称由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处于起步阶段,市场信息不充分,供求双方难以充分获得必要的市场信息。
有些农村产权流转信息不透明,仅仅依靠个人联系或者口口相传的方式流转。
因此,会出现供求一方不能了解另一方真实意愿、农村土地产权价值评估不规范、交易合同效力不稳定等问题。
2.价格形成机制不成熟我国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上,在交易价格上,由于缺少政府合理、公开、透明的指导、因地制宜的地方政策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部分交易价格低于正常水平,影响了交易效率和流转成本。
3.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我国农村产权流转实行“先试点再完善”的原则,但是仍然存在农村土地权属证明难的问题,农村土地产权、承包权转让和抵押难,农村土地所有权确认难,从而制约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发展。
从上述问题可以得出,要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效率,需要采取下列对策:要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应首先加强市场信息服务,建立完善的信息平台体系。
具体而言,可以引入互联网科技手段,构建一个农村产权流转信息平台,实现信息透明化和公开化。
同时,应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指导,加强商业银行、担保机构等第三方评估机构信息发布的管理,认证市场信息的可信度。
要解决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价格问题,可以在政策设计方面,减少行政干预,借鉴成熟的市场化机制,更好地发挥市场在价格形成中的作用。
同时,在政策执行方面,应采取措施,确保交易合法性和合规性,促进产权转移交易,提高交易效率。
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然在第三编第十二章规定 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 , 但该
地 。就集体所有 的土地而 言 ,物权 法》 l 1 《 第 5 条规定 :
国有建设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的平等地位 , 达到既
平 衡 各 方利 益 又 切 实保 护 耕 地 和 合理 利 用 土 地 , 进 城 促 乡统 筹 、 济社 会 和 谐 发展 的 目标 是 必 须认 真 研 究 的 课 经
题。
“ 集体所有 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 当依照土地管理法 应 等 法 律 规 定 办 理 。而 《 地 管 理 法 》 4 条 规 定 :任 何 ” 土 第 3 “
单 位和 个 人进 行 建设 , 要使 用 土地 的 , 需 必须 依法 申请 国 有 土地 ; 准 但 兴
0 引言
筑 物及 其 附属 设施 土地 的 占有 、 用和 收益 的权 利 , 派 使 它 生 于土 地 所 有 权 , 用 益物 权 的一 种 。中 国《 权 法 》 是 物 虽
伴 随 中 国城 市 化 进 程 的加 快 , 土地 资 源 日益 稀 缺 。
土地功能也已从传统的“ 生产” 功能 向“ 资产” 功能转变 。 而中国土地制度实行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二元结构 , 自 然 延 伸 到建 设 用 地领 域 , 成 国有 建 设 用 地和 农 村 集 体 形
ma ke ic l t n. r tc r u a i o
Ke r s c le t e c n t c i nl n ; ih f s ; i u a in ywo d : ol c i ; o s v u r t d r t e cr l t o a g ou c o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思考
过程 中的新 事 物 、新课 题 ,集体 土 地 建设 用地 使 用权 “ 流
转 ” 问题 已成 为我 国土 地 使 用 制 度 改 革 所 面 临 的 重 要 课 题 。 对这 一 问 题 进 行 研 究 与 探 讨 ,是 理 论 和 实 践 的 共 同要 求 。 这
用地 使用 权的取得 实质上 属于 同一 过程 ,通常会 涉及到土地
整 ,致 使 农 村 土 地 承 包经 营权 发 生 转 移 ;() 村 集 体 组 织 以 3农
集 体 土地 使 用 权 作 价 入 股 、联 营 的 方 式 兴 办 乡镇 企 业 ; ( 重 4 )
大 项 L建 设 征 用 集 体 土 地 现 实证 明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使 用权 1 的这 种 转 移 已普 遍 存 在 并且 符 合 市场 经济 的客 观 需要 。
个 问题 解 决 好 了 ,对 今 后 农 村 经 济 乃 至 于 整 个 市 场 经 济 都将
产 生 深远 的影 响 . .
近 几 年 ,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特 别 是 城 市 规 划 区 内 的 农 村 集 体 建 设 用地 的 使 用权 价 值 和 资 产 价 值 越 来越 显 现 , 交 易活 动 越 来越 频 繁 , 关 系到 民 生 问题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越 来 越 受 到 人 们 关
维普资讯
农 渠 土地度雳农
★ 文 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
转” 忠孝
郭艳丽 娄俊启
随 鬟 差 袭 茎
三
正 确 理 解 集 体 土 地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 转 ” 的 流 含 义
从 严 格 意 义 上 讲 ,土 地 使 用 权 “ 转 ” 是 指 集 体 所 有 的 流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在 土 地 使 用 者 之 间 的 转 移 ,不 应 包 括 发 生 在 土 地 使 用 者 与 土 地 所 有 者 之 间 的土 地 使 用 权 “ 次 流 转 ” , 首 更 不 应 该 将 流 转 的 客体 扩大 到农 用地 和 未 利 用 地 。 1所 谓 的 “ 次 流 转 ” ,实 质 上 是 土 地 使 用 权 与 土 地 所 . 首 有 权 的 初 次 分 离 。 在 我 国 现 行 土 地 制 度 下 ,这 种 分 离 与 建 设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已经农业农村部2021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唐仁健2021年1月26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以下简称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三条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及其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第四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把握好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流转规模应当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鼓励各地建立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和保障机制。
第五条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
CATALOGUE目录•农村土地使用权概述•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法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市场机制•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社会保障机制•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实践案例•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未来展望与政策建议0102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对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0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0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0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概述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程序和要求01020304优化资源配置市场机制激发了市场主体的竞争意识,促使他们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以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
促进竞争与创新调节利益分配市场机制在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作用定价方法常见的定价方法包括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来确定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价格。
价格构成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价格通常由土地价值、使用价值、供求关系、政策因素等构成。
价格波动与调整价格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市场供需、政策调整、经济形势等,需要建立灵活的价格调整机制以适应市场变化。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价格形成机制供给分析供需平衡策略需求分析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供需平衡机制提供安全保障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维护社会稳定社会保障机制在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作用1 2 3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预防与控制风险分散与转移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后的生活保障机制就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案例一:某地区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践背景介绍实践效果案例二:某合作社的土地流转模式背景介绍01流转方式02实践效果0301 02 03背景介绍流转模式实践效果案例三:某农业园区的土地流转实践案例四:某县(市)的土地流转政策与实践背景介绍政策内容实践效果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发展趋势预测010203流转规模将持续扩大流转方式将更加灵活流转用途将更加多样化强化监管与保障加强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监管,保障流转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同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民在流转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和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的意思是是什么
农村⼟地流转的意思是是什么农村⼟地流转是什么意思:⼟地流转是指⼟地使⽤权流转;⼟地使⽤权流转,是指拥有⼟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地经营权(使⽤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权。
农村⼟地流转其实是⼀种通俗和省略的说法,全称应该为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也就是说,在⼟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农户把⾃⼰承包的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地,以⼀定的条件流转给第三⽅经营。
可以通过转包、转让、⼊股、合作、租赁、互换等⽅式出让经营权,⿎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1、⼟地互换。
互换⼟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便耕种和各⾃的需要,对各⾃⼟地的承包经营权进⾏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30年前,中国农村实⾏⼟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地。
但由于⼟地肥瘦不⼀,⼤块的⼟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
划分⼟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产⼒的发展和产量的提⾼。
如何让⼟地集中连⽚,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式⾄此开始进⼊农民视野。
2、⼟地出租。
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地经营权出租给⼤户、业主或企业法⼈等承租⽅,出租的期限和租⾦⽀付⽅式由双⽅⾃⾏约定,承租⽅获得⼀定期限的⼟地经营权,出租⽅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地经营权租⾦。
其中,有⼤户承租型、公司租赁型、反租倒包型等。
关键是如何保证其合法性,让双⽅⼼⾥都踏实。
3、⼟地⼊股。
⼊股,亦称“股⽥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地经营权作价⼊股,建⽴股份公司。
在⼟地⼊股过程中,实⾏农村⼟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地⼈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地经营),农民凭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
该形式的优点在于产权清晰、利益直接,以价值形态形式把农户的⼟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确定下来,农民既是公司经营的参与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当前农村⼟地流转机制的新突破。
村集体土地处置方案
村集体土地处置方案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城市人口不断增长。
城市需要土地,农村也面临着土地流转和处置的问题。
村集体土地作为村庄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对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村集体土地的科学、合理的处置显得尤为重要。
目的本文旨在为村集体土地处置提供科学、合理的方案,以促进村庄经济和社会发展。
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我们将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村庄的实际情况•土地政策法规•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方案一、村集体土地流转村集体土地流转指由村集体土地经营管理权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以获得资金、技术、设备、劳动力等方面的支持。
这种方式对于村庄经济的发展非常有利。
流转方式可以通过公开竞价、招标或协商等方式进行。
土地流转后,双方应签订相关协议并保留合法权益。
同时,需要制定实施细则,建立监管机制,防止恶意流转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村集体土地开发村集体土地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开发,如建设园区、旅游景区、农业综合体等。
这些开发项目可以带动村庄经济的发展,增加村集体收入。
开发过程中需要注意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问题。
要制定开发规划,明确开发方向和内容,注重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三、村集体土地流转承包村集体土地流转承包是指由村集体土地原有承包者租借给其他人或单位,以获得资金和技术等支持。
这种方式可以帮助村集体土地原有承包者增加收入。
流转承包需要建立严格的合同和监管机制,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防止出现不良现象。
同时,需要加强教育宣传,提高村民对流转承包的认识和理解,促进流转承包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结论村集体土地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来源之一,其处置对于村庄经济和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在制定村集体土地处置方案时,必须综合考虑村庄实际情况、土地政策法规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本文提出了村集体土地流转、开发和流转承包三种方式,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