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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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任职资格管理制度

医院任职资格管理制度

医院任职资格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医院任职资格管理工作,提高医院人才队伍的素质和层次,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类岗位的任职资格管理工作,包括岗位设置、资格条件、资格认定、任命程序等。

第三条岗位设置医院按照业务需要设立各类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要求。

第四条资格条件1. 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医学资质证书,并具有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2. 护理人员应具备相应护理资质证书,并具有扎实的护理理论基础和实践技能;3. 行政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4. 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资格证书,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

第五条资格认定医院对新聘人员的资格进行认定,确定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并记录在人事档案中。

同时,医院根据员工的素质和绩效评定,定期进行资格复审和评估,确保员工的匹配度和发展空间。

第六条任命程序1. 医院在选聘人员时,应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候选人具备相关的资格条件;2. 医院进行正式任命时,应经过专业评审和批准程序,确保任职人员的资格符合要求,并保证该职位的需求;3. 医院在员工晋升和职称评定时,应进行专业评审和绩效考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员工,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晋升或评定。

第七条资格监督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资格认定和任职程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人员资格认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处罚措施对违反医院任职资格管理制度的员工,医院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保密义务医院工作人员在执行任职资格管理工作时,应遵守保密义务,对个人资料和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条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违反者,医院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总之,医院任职资格管理制度是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医院整体运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
一、审查资格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特定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能胜任相关工作的人员。

在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程序时,首先需要审查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条件,确保其具备基本的资格要求。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这些材料将作为审核的重要依据,申请人需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三、资格初审
经过资格初审后,审核机构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实,验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将被邀请参加面试或考试环节,进一步评估其专业技术水平。

四、面试或考试
在面试或考试环节中,专业技术人员将接受相关领域的专家组织的评估和测试。

通过面试或考试的申请人将进入最后的评估阶段,确定是否具备任职资格。

五、资格评定
最终,经过综合评定,确定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将被
授予任职资格,并发放相应的证书。

审核机构将对审核程序进行总结
和报告,确保审核的公平、严谨和规范。

综上所述,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是一个严格而规范的过程,旨在保证专业人士的水平和能力。

申请人需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审核过程,以获得所需的任职资格。

审核机构应严格按照程
序进行审核,确保审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可靠性。

专业技术人员的资
格审核程序对于提升整个行业的专业水准和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应得
到充分重视和支持。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岗位要求相结合的职称评聘管理机制,根据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在职(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凡本院在职(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规定任职资格相应学历、学识,符合任职条件者均可申请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呈报的程序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医院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一)医院公布申报评议方案;(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三)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四)医院公开个人量化评分结果;(五)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六)医院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七)医院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八)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医院明显位置张贴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医院要在该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

并由申报人、审核人、医院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方可推荐上报;(九)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十) 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十一)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相应评审办事机构。

四、凡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延缓一次有效专业职称晋升:(一)未通过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包括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或医院其他规定者;(二)因年度考核不合格等其他原因,影响正常转正定级的人员,按转正定级推迟的时间,顺延评审;(三)违犯医德医风有关规定情节严重者一票否决;(四)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各类行政、党纪处分的;(五)凡造成医疗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医疗纠纷形成严重影响及重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六)不接受医院和上级部门指派的指令性任务的;(七) 发生教学事故者一票否决;(八)因连续事假三个月、长期病假(一年以上)、不能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者;(九)出国期满,超期未归且未向医院汇报征得医院同意者;(十)行政记过(党内警告、留党查看)以及受处分期未满或有问题未作结论者。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实施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实施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实施办法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为指导,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为目标,在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基础上,完善评聘制度,规范评审程序,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对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做如下规定:(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对象我院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对新调入医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岗位上试用五个月考核合格,才能具备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任职年限和要求卫生技术专业职务申报条件参见卫人发〔2001〕164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卫人发(2000)462号《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74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琼人劳保专(2007)51号《海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

其它说明:1、取得后继学历拟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取得后续学历后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1年以上方可申报,申报初中级职称人员后续学历确认以当年度12月31日前截止。

2、公派出国人员(包括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计算任职年限;到期不归因公申请延期者,可计算任职年限;因私申请延期者,不计算任职年限;延期期满仍滞留不归者,视为自动离职,不计算任职年限;3、自费出国人员一律不计算任职年限;4、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者,不计算任职年限;5、在职攻读定向、委培研究生及在职申请学位人员,计算任职年限;统招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计算任职年限;6、根据《海南省城市医师晋升中、高级职称前下基层工作实施办法》(琼卫人[2014]14号)完成下基层服务工作;7、按照《海南省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并取得各年度《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年度合格证书》。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一、医师、医技类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医师注册执业管理。

2、医务科严格审查医师资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及未经医师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医疗工作。

3、严格遵守医师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与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严禁越级开展手术。

4、对取得医师资格证的人员,须将相关资料及时报人事科,人事科签字审核后,医务科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并授予处方权,《执业医师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交人事科留档。

5、对新调入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报到工作前先办理执业变更手续,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签具意见后报医务科授予处方权后,方能独立执业。

6、新分配来院并取得了医师资格的研究生,须按程序进行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处方权。

7、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各项诊疗活动,不能独立执业。

8、医技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经科室考核合格后书面报送医务科,在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独立执业和出具相关检查报告。

二、护理类人员资格准入制度1、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

护理部负责本院护士注册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护士资质。

2、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及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均不得独立从事2 护理工作。

3、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4、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护士条例》有关规定。

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对新进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办理首次注册或变更执业注后,方能独立执业。

调入科室根据其实际业务能力试用1至3个月,经科室考试、考核确定能胜任本科室业务工作的,由科室出具意见后报护理部备案。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制度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制度

xxx人民医院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存档及监管制度
我院在院执业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执业注册地点已在xxx人民医院。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存档及监管如下:
一、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按国家相关
规定的审核操作流程
个人申报→人事科审核→向分管领导汇报→将材料提交上级有关部门评审
二、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按国家相关
规定的审核操作流程
接到上级部门发文→人事科梳理相应岗位空编情况→到医务、护理等部门核查相关人员履职期间工作表现→提交医院有关会议讨论
三、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聘任
签订《岗位聘任书》一式两份(明确岗位职责、聘期)→聘任人签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院长聘任、中初级专业技术操作流程:人员由所在科室负责人聘任)→受聘人签名→报区人社局有关部门签证→一份交由受聘人保管、一份存入个人技术档案
四、任职材料存档
(一)、《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表》原件一份存入人事档案,另一份存入技术档案。

(二)、经各级各部门审核的相关资料和印发的任职资格复印件及时存入个人技术档案。

五、岗位任职资格的落实与监管
岗位任职资格的落实与监管主要由审计监察处牵头,医务、护理、人事科等部门协助,保证医院无未经注册开展执业或跨执业、超范围执业等行为。

医院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和聘任管理制度

医院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和聘任管理制度

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和聘任管理制度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考、评、聘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管理,促进职称聘任工作合理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人员医院全院专业技术人员。

二、任职资格的认定1.初、中级职称参加国家举办的资格考试,合格者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

医师初级职称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合格者取得相应任职资格。

2.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

3.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高评委评审,评审通过者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

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一)中、初级本人附有效身份证、《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学历证明材料、现任职称和执业资格材料、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准考证到医院人事科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到区卫健局复审→审核通过到XX市卫健委指定地点终审→审核通过者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将合格证交人事科。

(二)副高级本人将身份证,《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现任职称证书、资格及执业证书,学历证明,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交到医院人事科初审→审核通过,由人事科统一交到区卫健局审核→区卫健局复审后统一交到市卫健委人事科审查→审核通过者参加考试。

四、高级资格申报程序(一)本人提交申请材料1.学历、学位证明;2.本专业资格证、执业证;3.现任专业职称证书;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5.病历或专题报告;6.科普或者论文;7.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8.任现职期间继续教育材料;9.公需科目合格证书(包括申报当年连续5年);10.现任职称期间的进修学习材料、进修结业证;11.现任职称期间的对口支援材料;12.综合推荐材料;13.各种荣誉证书;14.各种学会聘书。

(二)人事科审核提交的业绩材料和相关的证件原件,综合信息在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人事科出具综合推荐意见、政治思想评分,报院长审签。

(三)报区卫健局、区职改办审签。

医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实施办法

医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实施办法

医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实施办法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好地引入竞争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如下:1.成立医院高级职称聘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科,xxx兼办公室主任。

2.基本要求2.1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按豫人社职称〔2016〕25号文件《河南省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要求,达不到相应专业(医、药、护、技)规定学历和工作年限的人员不得参评,按照德才兼并的原则,从参评人员中择优推荐。

2.2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下基层工作任务。

2.3申报主任(中)医师、副主任(中)医师者,需在任现职期间到上级(或本专业重点专科)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其中申报主任(中)医师须累计满3个月,申报副主任(中)医师须累计满6个月。

2.4任职期间,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者,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35周,兼职的管理人员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12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者,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大于40周,兼职的管理人员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15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5根据河南省卫生厅《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及登记管理办法通知》规定,近5年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学时。

2.6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评审程序3.1发布聘任通知,公开指数;3.2个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3.3资格审查并公示申请人证书、证件及相关材料;3.4核算参评人员硬件分及公示;3.5科室测评;3.6应聘人进行述职,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成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应聘专业人员进行审评打分;3.7医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确定人员;3.8公示;3.9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办理聘任手续。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制度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制度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人选的选拔与任用程序,保障医院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技师等职位。

第三条任职资格审核程序1.申请: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交书面申请,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2.材料初审: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门将提交的材料交由相应专业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申请人是否满足相应职位的任职要求。

4.综合评估:专业部门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结合申请人的工作能力、学术成果、职称评定和考核成绩等综合素质,进行评估。

5.面试:根据综合评估结果,选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由相关专业部门负责组织。

6.公示:经面试的申请人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聘任:公示期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面试结果和综合评估,确定最终聘任人选,并进行聘用手续办理。

第四条保密制度医院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信息和面试结果将严格保密,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五条宣告与违约1.本制度的修改、解释和废止仅限于医院管理层或委托的合法机构。

2.任何未经授权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解释的行为无效。

3.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申请人的进一步资格审核资格、暂停面试资格等。

第六条生效与变更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对本制度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应经相关管理层批准并进行公示,方可生效。

以上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制度》的主体文档,供参考使用。

附件列表1.申请表格2.个人基本信息表3.工作经历证明材料4.学历证书复印件5.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6.面试评估表7.聘任通知书法律名词解释1.申请人:指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对职位的任职资格进行申请的个人。

2.人力资源部门:指医院内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的部门,负责审核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程序。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制度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制度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程序,提高医院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增强医院的专业化管理能力,制定本程序。

二、审核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医院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药师、技师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三、审核内容1. 申请人的基本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2. 申请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书、药师资格证等;3. 申请人的工作业绩:包括论文发表、专利获得、科研成果等;4. 申请人的专业技能:包括操作技能、诊疗能力、沟通技巧等。

四、审核程序1. 申请人填写《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申请表》;2.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3. 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初步审核申请人的基本资料和证明材料;4. 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5. 根据审核结果,医院对申请人进行确定任职资格或者予以拒绝。

五、审核标准1. 申请人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背景和职业资格;2. 申请人工作表现良好,具有一定的业绩和技能;3. 申请人应符合医院相关岗位的要求和标准;4. 综合考虑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六、审核结果1.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医院将颁发任职证书,并安排相关岗位工作;2. 未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医院将给予书面说明,并可提出申诉。

七、补充规定1. 本程序如需修改,须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批通过;2. 医院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审核进行记录和归档。

八、附则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疑问,请咨询医院人力资源部门。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是组织和管理人才选拔的重要环节,该程序的严密性和公正性直接关系到职位的招聘结果以及企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资格审核的重要性、程序设定和实施、问题与对策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资格审核的重要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是为了确保所招聘的人员能够胜任相应的职务,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仔细审核资格可以减少招聘失误和人才浪费的情况,提升企业运行效率和竞争力。

二、程序设定和实施资格审核程序的设定和实施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1. 制定明确的岗位要求:将职位的技术要求和人员素质明确化,包括学历、工作经验、专业资格证书等。

这些要求应与实际岗位需求相匹配,避免无关要素的干扰。

2. 简历和申请表筛选:对申请人提交的简历和申请表进行初步筛选,根据岗位要求初步判断其是否符合资格,筛选出最有潜力和适合的候选人。

3. 面试和考核:对通过初步筛选的候选人进行面试和考核,以深入了解其专业知识和技能,评估其适应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可以借助技术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

4. 资格审核结果的记录和分析:对每位候选人的审核结果进行准确记录,并进行分析和比对。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改进,提升审核程序的效率和准确性。

三、问题与对策在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1. 主管部门意见不统一:可能由于对候选人的不同认知和评价标准,导致意见不统一。

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增加多个审核人员的参与,提高审核的公正性和多样性。

2. 资格审核结果的争议:某些候选人可能对审核结果表示质疑,认为自己的资格符合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开展复核程序,重新评估相关证据和细节,确保决策的公正和准确。

3. 审核程序的效率问题:审核程序可能因为繁琐的流程和手续等原因导致效率低下。

这时,可以通过流程优化、信息化手段的应用等来提高审核程序的效率,节约时间和人力成本。

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实施办法

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实施办法

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实施办法为完善岗位聘用管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相分离,建立科学规范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与使用机制,实现人才与岗位的最佳配置,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与认定第一条医院按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负责全院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第二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核岗位职数不够时,按下列办法进行调控:1.凡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必须符合我省职称评定所要求的所有条件,院龄达3年以上。

2.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医院《职称晋升、聘任量化积分评定工作实施方案》进行量化积分,按分配名额从高分往低分录取。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第三条评聘分离。

医院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职务聘任相分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方案,科学设置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确定相应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第四条评审组织。

符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由医院组织评聘。

第五条聘任原则1、坚持向从事临床一线及妇幼保健业务人员倾斜的原则。

2、公开、公正、择优原则。

3、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重团队考评原则。

4、评聘结合,岗职相符原则。

第六条聘任条件1、受聘人具有本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已取得证书。

只通过评审未取得证书或者未按医院规定评审程序取得证书者不予聘任。

2、受聘人能胜任并履行其岗位职责。

3、受聘人须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优良的医德医风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敬业精神。

对于有违医德、行业作风、国家法律法规行为者采取一票否决制。

4、依据岗职相符原则,需在本专业岗位方可申请聘任,从事管理工作的中层干部除外。

第七条下列情况之一者缓聘1、无工作岗位的待聘人员。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立案调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缓聘的。

4、连续推荐两年,没有通过者,暂缓一年推荐。

5、在申报过程中经查实有抄袭、剽窃他人论著、科研成果或伪造学历、资历、记录、证件、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存档及监管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存档及监管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存档及监管制度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存档及监管制度是一个重要的制度,它的建立和运行对于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这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几个方面的相关参考内容:一、任职资格审核程序1.申请资格审核:专业技术人员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提交任职资格审核申请,申请表要求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

2.资料审核:审核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级证书等。

3.现场审核:审核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面试或者笔试,以检验其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4.综合评定:根据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核的结果,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综合评定,包括考虑其学历、工作经验、职称等因素,给予评定结果。

二、存档制度1.存档范围:将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级证书、评定结果等。

2.存档备份:每一份存档资料进行备份,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存档时间:存档资料的保存期限通常为10年,过期后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延长。

4.存档地点:存档资料可以保存在审核单位的档案室或者专门的存档机构中,确保资料的存放安全和便于查阅。

三、监管制度1.定期复查:审核单位需定期对已通过审核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复查,以了解其学术与实践水平是否与评定时相符,保持专业人员素质。

2.随机抽查:审核单位可以进行随机抽查,对部分通过审核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复查,以提高审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申诉机制:建立申诉机制,专业技术人员在对审核结果有异议时,可以提出申诉,由专门的机构进行复核,并作出最终决定。

4.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审核程序、提供虚假资料等违规行为,可以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撤销职称、取消评定结果等。

以上就是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存档及监管制度的相关参考内容,通过建立和完善这些制度可以有效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高其水平,在推动专业技术领域的发展上发挥积极作用。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存档及监管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存档及监管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存档及监管制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存档及监管制度是组织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相关职位工作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关于该制度的相关参考内容,旨在确保选拔和任用专业技术人员的公正、透明和规范性。

一、审核程序1. 招聘需求确认:组织机构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需求进行评估和确认。

2. 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机构向外界发布相关招聘公告,明确岗位要求和申请条件。

3. 资格初审:对申请人的简历、学历、职称证书等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符合岗位要求。

4. 笔试或面试: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笔试或面试,以综合评估其专业知识和能力。

5. 综合评估与选拔:将笔试或面试的结果与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估,选出最合适的候选人。

6. 职业资格审查:对候选人所持的职业资格证书进行审查,确保其证书真实有效。

7. 体检与审查:对候选人进行体格检查和相关背景审查,确保其身体健康和背景无不良记录。

8. 最终确定:根据上述审核步骤的结果,确定合适的候选人,并与其进行面谈,最终决定录用。

二、存档管理1. 录用文件:将最终确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录用文件进行归档,包括合同、入职登记表、身份证明等。

2. 学历及职称证书的存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和职称证书进行存档,以备查验和核实。

3. 个人简历:将录用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简历进行存档,便于随时查阅和管理。

4. 任职资格证书: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进行存档,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 岗位评定记录: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评定结果进行存档,便于后续的人事管理和晋升。

三、监管制度1. 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内部监督机制,对审核程序的每个环节进行监管和评估,确保公正和规范。

2. 外部监督机构参与: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或由第三方机构监督审核程序的进行,进一步确保公正、透明和规范性。

3. 投诉渠道设立:建立投诉渠道,受理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过程中的投诉,并及时处理。

卫生服务中心职称评审制度

卫生服务中心职称评审制度

卫生服务中心职称评审制度
1. 职称评定条件,包括医务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从业
年限、业绩等方面的要求。

医务人员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
职称评定。

2. 评审程序,包括申请资格审查、资料提交、专家评审、公示
等环节。

医务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逐步完成评审流程。

3. 评审标准,对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临床能力、学术造诣、
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评定,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晋升职称的条件。

4. 职称晋升政策,包括晋升条件、晋升频次、晋升资格等方面
的政策规定。

这些政策会直接影响到医务人员的职业发展路径。

5. 相关奖惩措施,对于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可以给予相应的
奖励或者激励措施;对于不符合条件或者存在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也会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卫生服务中心职称评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激励医务人员
提高专业水平,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利于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的提升,也有利于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医务人员队伍,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卫生服务中心职称评审制度对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第一篇范文: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乙方为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个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担任甲方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职务及职责1.1 乙方担任甲方的专业技术职务,负责__________工作。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和业务需求,认真履行职务,保证工作质量,不得擅自离岗。

二、资格审核2.1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专业技术资格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2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规、标准,对乙方的专业技术资格进行审核。

2.3 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资格审核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合同期限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3.2 合同期满前,双方如需续签,应提前____个月书面协商一致。

四、保密条款4.1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4.2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5.1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

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合同附件为乙方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注: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在签订合同时,请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确保双方权益。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管理制度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管理制度

附件1菏泽市中医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管理制度一、医师、医技类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医师注册执业管理。

2、医务科严格审查医师资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及未经医师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医疗工作。

3、严格遵守医师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与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严禁越级开展手术。

4、对取得医师资格证的人员,须将相关资料及时报人事科,人事科签字审核后,医务科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并授予处方权,《执业医师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交人事科留档。

5、对新调入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报到工作前先办理执业变更手续,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签具意见后报医务科授予处方权后,方能独立执业。

6、新分配来院并取得了医师资格的研究生,须按程序进行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处方权。

7、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各项诊疗活动,不能独立执业。

8、医技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经科室考核合格后书面报送医务科,在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独立执业和出具相关检查报告。

二、护理类人员资格准入制度1、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

护理部负责本院护士注册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护士资质。

2、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及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均不得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3、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4、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护士条例》有关规定。

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对新进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办理首次注册或变更执业注册后,方能独立执业。

调入科室根据其实际业务能力试用1至3个月,经科室考试、考核确定能胜任本科室业务工作的,由科室出具意见后报护理部备案。

6、注册护士在特殊护理岗位工作必须经过相应岗位技能培训方可上岗。

三、药师资格准入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管理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称药师)。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监管制度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监管制度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监管制度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一直是医疗领域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各大医院都建立了严格的审核监管制度。

本文将就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监管制度进行探讨。

一、审核范围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主要包括临床医技人员、医疗影像技师、药剂师、营养师等各类专业人员。

对于不同类型的技术人员,医院会根据其具体的岗位要求和职责设定相应的审核标准。

二、审核流程1.提交申请:医院招聘某类技术人员时,应明确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申请者需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2.资格初审: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其学历、专业背景、从业经历等情况。

3.面试考核:经过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将被邀请参加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技能水平、职业素养等方面。

4.综合评定:通过面试考核的申请者需要经过综合评定,综合考虑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因素,确定是否具备任职资格。

5.体检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被安排进行体检,以确保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要求。

6.聘用签约:最终通过审核的申请者将被聘用,并与医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式就职。

三、监管制度1.内部监管:医院应建立健全专门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医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监管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审核工作,确保审核程序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2.外部监管:相关政府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对医院的卫生技术人员审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管审核流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严格执行。

3.不定期审查:医院应定期对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复审,检查其持续学习情况和专业技能水平,确保员工的岗位适应性和继续发展。

四、重点关注1.专业资质:医院应重点关注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资质,保证其具备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能力和技术水平。

2.职业素养:医院还应着重考察技术人员的职业素养,包括道德操守、服务意识、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3.持续教育:医院应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参与各类专业培训和学习,提升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保持工作的活力和竞争力。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存档及监管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存档及监管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存档及监管制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存档及监管制度是为了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真实、合法和符合相关标准,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

下面是相关参考内容。

一、审核程序:1. 提交申请:专业技术人员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2. 材料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并核对申请人所申请的职业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 资格评估:根据申请人所申请的职业资格,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评估,包括学历学位的真实性、职业资格证书的合法性等。

4. 资格考核:根据不同的专业技术职业,对申请人进行相应的资格考核,包括面试、技能测试等,以验证其专业技术能力和素质。

5. 审核结果通知: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资格审核结果,及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包括是否通过、是否需要补充材料等。

6. 存档备案: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相关职能部门将其审核材料进行存档备案,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存档制度:1. 存档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同时,材料要求具备完整的信息和材料链,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和可查性。

2. 存档方式:相关职能部门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电子化存档,并建立档案管理系统,确保存档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同时,建立纸质档案管理,对重要材料进行归档保管。

3. 存档期限: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存档,相关职能部门要求长期保存,至少保存5年以上,并定期进行备份和更新。

对重要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可以保存更长时间。

4. 存档机构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存档机构的责任制度,明确存档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要求存档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对材料进行存储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监管制度:1. 监管机构: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或部门,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监管,包括审核申请材料、进行资格评估、开展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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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执业资格审批
及准入制度
1、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

护理部负责本院护士注册审批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护士资质。

2、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及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均不得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3、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4、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护士条例》有关规定。

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对新进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办理首次注册或变更执业注册后,方能独立执业。

调入科室根据其实际业务能力试用1至3个月,经科室考试、考核确定能胜任本科室业务工作的,由科室出具意见后报护理部备案。

6、注册护士在特殊护理岗位工作必须经过相应岗位技能培训方可上岗。

北京市天使儿童医院
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存档及监管制度
我院在院执业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执业注册地点已在北京市天使儿童医院。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程序、存档及监管如下:
一、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按国家相关规定的审
核操作流程
个人申报→人事科审核→向分管领导汇报→审核存档二、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按国家相关规定的审
核操作流程
接到上级部门发文→人事科梳理相应岗位空编情况→到医务、护理等部门核查相关人员履职期间工作表现→提交医院有关会议讨论
三、任职材料存档
经各级各部门审核的相关资料和印发的任职资格复印件及时存入个人技术档案。

四、岗位任职资格的落实与监管
岗位任职资格的落实与监管主要由医务、护理、人事科等部门共同管理,保证医院无未经注册开展执业或跨执业、
超范围执业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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