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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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标准
王仑
(大连教育学院职业学校教师教育中心,辽宁大连116021)职业学校教师是一种需要专门知识和专门技能及长期广泛学术准备的专业。目前,其职业内涵和特性开始得到政府和社会应有的认识和承认,但是,从事此专业的教师的质量有待提高,表现为教师专业对口率不高、双师型比例低,不仅陈述性知识需要重组与更新,而且更缺乏程序性知识,所以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化发展、研训任务还很重。“没有标准就没有质量”。基于上述考虑,必须开发一种层级分明、操作性强的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标准,以便为教师的专业发展、职业学校教师研训工作提供依据。
一、关于编制《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标准》的说明
能力是指个体具有的一种状态、一种能在动态的社会情境、职业情境和生活情境中,采取专业化的、全方面的并勇于承担个人与社会责任的行动,其是以“动能”的形式存在的。专业能力是指专业人具备从事专业活动所需要的专门技能及专业知识,及所形成的合理的知能结构。
《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标准》是为了进行合理的职业教育教师管理,获取该职业的最佳活动效率,以经济、技术、教育科学和职业教育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根据职业教育教师的职业特性,对实现职业学校教师领域重复出现的活动所必须具有的知识、技能、态度要求等方面内容作出综合性规定,并作为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即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标准是确定职业学校教师教育部门研训工作目标的基本依据。研训目标=教师专业能力标准―教师专业能力现状。
由于教师这种“专门职业”(即“专业”)与“一般职业”(即职业)有种种差异,所以本《能力标准》称作《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标准》而不称作《职业学校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标准》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为依据,按照导向性、整体性、可测性原则,选取最能反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要求特点的主要项目并结合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标准》中的教师导向于既可以从事专业理论教学,又可以从事专业实践指导的“一体化”教师,分为一般教师、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三个层级。与此对应,《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标准》也分为三个层级,即一般教师应具有的能力标准;骨干教师除应具有一般教师的能力标准要求外,还要具有带上标为“☆”的标准;专业带头人除应具有骨干教师的能力标准要求外,还应具有带上标为“★”号的标准。
二、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标准体系
《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标准》设有3个一级指标,编号为:1,2,3;设有7个二级指标,编号为1-1,2-1,……,3-4;设有27个三级指标,编号为1-1-1,1-1-2,1-2-1,…….,3-4-1;共有内涵100个,以(1),(2),(3),……(100)等表示。
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标准体系见下表:
三级指标内涵如下:
(一)文化知识素养
(1)具有足够的经济学基本理论和实践知识,具有准确、透彻地理解经济改革、企业竞争的策略,准确地从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对劳动者素质的需求和职业结构的调整出发研究、探讨发现职业教育的新增长点的能力。
(2)具有足够的劳动经济与人力资源开发知识,具有对人才市场进行预测、调查、分析,并能正确地把握宏观就业形势以及职业教育演变的趋势的能力。
(3)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及程序等广泛的社会知识,具有与工商、税务、金融等社会职能部门主动联系、为职校生创业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
(4)具有一定行为科学知识,具有顺利完成自身的学习和工作、并能指导学生的学习、实践及今后发展需要的能力。
(二)专业知识素养
(5)系统掌握所任专业的专业知识(概念、理论、方法),具有所任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如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教学不相同或不相近,必须取得所从事专业全部主干课程(国家指导方案中指定的主干课程)本科水平的培训后放可从事教学。
(6)具有将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知识等前沿内容及时渗透到专业教学中的意识及能力。
(三)“双师型”能力
(7)具有一定操作能力,包括熟悉技术工作的内容要求和操作流程,掌握职业技术规范,熟练的专业技术能力,基本的实验能力和设计能力等。
(8)既是教学行家,也是生产好手,能将各种知识、技能、技术相互渗透、融合和转化。既具有教育系列职称,又取得与所在教学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其他同级别的职称☆。
(9)具有本专业生产服务一线的工作经历。每两年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经历。
(10)具有一定的组织生产、经营、创业和科技推广能力★。
(四)职业道德素养
(1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热爱职业教育,懂得职教规律,爱岗敬业。
(12)热爱、关心学生;尊重、信任学生;学会激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
(13)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善于团结同志,能融洽相处;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乐于助人,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
(1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勤奋学习,进取向上,提高职业素质,
不断反思。
(15)平易近人,热情待人,作风正派,处事公正。
(五)教育法规素养
(16)具有认识职业教育法制目的及内涵的愿望,能说出职业教育法制的内涵和意义。
(17)具有认识《职业教育法》、《劳动法》、《职业培训法》、《职业资格制度》等法律法规主要内容的能力,能识记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18)具有强烈的法制意识,能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并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并且熟悉职业教育法制实施的要点,有把握职业教育法制趋势的能力。
(六)教学自我管理能力
(19)具有严格执行教学文件的意识与能力,明确职业学校主要教学文件——教学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学期授课计划的编制要求及实施作用。
(20)具有严格执行教学资料的意识及能力,明确职业学校主要教学资料——校历、教学进程表、教学任务分配表、教学任务书、课程表等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
(21)具有质量意识和标准意识,具备自觉按照职业学校的质量标准和工作规范进行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七)班级管理能力
(22)具有实施班级目标管理的能力,班级目标具有远景性、阶段性、现实性及激励性,有利于良好班风和优秀班集体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