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县金城镇中正国民小学学生家长会组织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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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学生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学生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促进学校与家庭的密切配合,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搭建家校沟通平台,建立学生家长委员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领导下,由家长代表组成的机构,负责与学校沟通、协调、合作,共同办好学校教育工作。

第三条学生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宗旨是:服务家长,服务学生,服务社会。

第四条学生家长委员会的任务是:1.组织开展各类家校活动,提高家校合作水平;2.收集家长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学校并参与决策讨论;3.协助学校解决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矛盾和问题;4.推动家庭教育,提高家庭教育质量;5.促进学校与社会资源对接,共同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第二章组成第五条学生家长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学校家长代表和学校教职工代表。

第六条学生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和任期:1.学校家长代表由学校和各班级联合推举,每班级推选2名家长代表;2.学校教职工代表由学校教职工互选产生;3.学生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届满后可连续连任一次。

第七条学生家长委员会设主任和副主任若干名,并设秘书一名。

第八条学生家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由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届满后可连任一次。

第三章工作第九条学生家长委员会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家长关心的问题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交学校审核。

第十条学生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家长关心的教育问题和学校工作安排,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一条学生家长委员会可以根据校长、教师、家长的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开展各类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家长委员会要加强与学校各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及时反馈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的决策过程。

第十三条学生家长委员会要配合学校进行家长调查和问卷调查,收集家长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

第四章权限第十四条学生家长委员会有以下权力:1.参与学校的决策过程和工作安排,提出合理化建议;2.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对学校工作提出监督意见;3.协助学校解决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矛盾和问题;4.组织开展各类家庭教育活动,促进家庭教育水平提高;5.联系社会资源,为学校提供各种支持和帮助。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为了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密切联系,加强家校合作,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1.2 本章程适合于小学家长委员会的组织、职责、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规定。

二、组织形式2.1 小学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选举产生的,由家长代表组成的家校合作组织。

2.2 小学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

2.3 主席团成员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可连任一次。

三、职责和权利3.1 小学家长委员会的职责是:3.1.1 代表家长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调,反映家长的意见和需求;3.1.2 参预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评估,提出建议和意见;3.1.3 组织家长参预学校各项活动,促进家校合作,共同推动学校发展;3.1.4 协助学校解决家长的问题和困惑,提供支持和匡助。

3.2 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权利是:3.2.1 参预学校决策过程,对学校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3.2.2 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提出改进措施;3.2.3 参预学校活动的策划和组织,推动家校合作的深入发展;3.2.4 向学校提出家长关心的问题和需求,争取学校的支持和配合。

四、选举程序4.1 小学家长委员会的选举在每一个学年的开学前进行。

4.2 学校将组织家长代表会议,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小学家长委员会主席团成员。

4.3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主席团成员由得票最多的候选人产生。

五、会议制度5.1 小学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5.2 会议由主席主持,秘书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

5.3 会议议程由主席团成员提出并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活动策划、问题解决等议题。

5.4 会议决议由主席团成员一致通过,如有分歧,可通过表决方式决定。

六、解散程序6.1 小学家长委员会可以自行解散,需经全体家长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允许。

6.2 学校也可以根据需要解散小学家长委员会,但需提前通知家长代表会议,并说明解散的原因和理由。

七、附则7.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需经全体家长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允许。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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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家校合作,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小学家长委员会的基本准则和工作规范,旨在明确家长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权益,规范家长委员会的运作,确保家长委员会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发挥积极作用。

二、组织结构1. 家长委员会由家长代表组成,每一个班级选举产生一位家长代表,代表家长委员会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调。

2. 家长委员会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家长委员会选举产生。

3. 家长委员会与学校建立密切联系,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相关事宜。

三、职责和权益1. 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家长参预学校教育管理和决策,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建议。

2. 家长委员会有权向学校提出关于教学质量、学校环境、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3. 家长委员会有权参预学校的活动策划和组织,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和成长机会。

4. 家长委员会有权监督学校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学校的经费合理使用。

四、工作程序1. 家长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召开。

2. 会议议程由主席团提前确定,并向全体家长委员会成员通知,家长委员会成员可以提出议题。

3. 会议记录由秘书长负责撰写,并在会后向全体家长委员会成员发送。

4.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预会议,发表意见和建议,并根据会议决议积极配合学校工作。

五、选举与任期1.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由全体家长参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2.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届满后可连任或者重新选举。

3. 家长委员会成员如因故不能继续履职,应及时向主席团请辞,由补选产生新的代表。

六、守则和纪律1.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代表全体家长利益,不得谋取私利。

2.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保守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3.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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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小学家长委员会是为了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提供一个家校合作的平台,加强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为学生的全面发展贡献力量而设立的组织。

二、目的小学家长委员会的目的是:1. 建立和谐的家校关系,促进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2. 提供家长参预学校决策的机会,发表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3. 促进家长之间的交流与互助,共同解决教育和家庭教育中的问题;4. 加强家长对学校教育工作的了解,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教育能力。

三、组织结构1. 主席团主席团由家长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包括主席、副主席和秘书。

主席团负责组织和领导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召开会议,制定议程,协调各项事务。

2. 委员会成员委员会成员由家长自愿报名,并由学校审核通过后选举产生。

委员会成员应代表各个年级和班级的家长,共同参预家长委员会的工作。

3. 分工小组家长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不同的分工小组,如教育活动组、家庭教育组、卫生环境组等,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四、职责与权益1. 参预学校决策家长委员会有权参预学校的决策过程,包括制定学校规章制度、课程设置、教育活动等方面的决策。

委员会成员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与学校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案。

2. 组织家长活动家长委员会有责任组织各类家长活动,如家长讲座、亲子活动、家庭教育培训等,以促进家长之间的交流与互助,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教育能力。

3. 协助学校管理家长委员会可以协助学校管理,如参预学校的安全管理、卫生环境管理等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4. 维护家长权益家长委员会有责任维护家长的权益,关注学校教育质量,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保障学生的权益和福利。

五、工作原则1. 公开透明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应公开透明,委员会成员应向家长及学校报告工作发展情况,接受家长和学校的监督。

2. 共商共建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应以共商共建为原则,听取家长和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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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旨在规范小学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促进家校合作,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1.2 小学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家长代表组成的,与学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教育和成长问题。

1.3 小学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开、民主、商议。

二、组织结构2.1 小学家长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教育、活动等职能部门组成。

2.2 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家长委员会的会议,代表家长委员会与学校沟通和协调。

2.3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代理主席职责。

2.4 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起草会议记要,并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

2.5 财务负责家长委员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2.6 教育部门负责与学校教育教学相关的事务,包括教学改革、课程设置等。

2.7 活动部门负责组织和策划各类活动,如亲子活动、志愿者活动等。

三、职责和权力3.1 家长委员会的职责是代表家长参预学校的管理和决策,提出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与家庭的有效沟通。

3.2 家长委员会有权利参预学校重要事务的讨论和决策,如学校活动的策划、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反馈等。

3.3 家长委员会有权利监督学校的工作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4 家长委员会有权利组织和参预各类家校活动,如家长讲座、亲子活动等。

3.5 家长委员会有权利向学校提出家长的合理诉求和需求,维护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选举和任期4.1 家长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等职位由家长委员会成员通过选举产生。

4.2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结果以多数票通过。

4.3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连任不限次数。

五、会议制度5.1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由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

5.2 全体味议的议题包括但不限于学校重要事务的讨论、家校合作的计划和评估、活动策划和总结等。

5.3 会议决议以多数票通过,主席有权决定是否进行投票。

5.4 会议记要由秘书起草,经全体委员审核后正式发布。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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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提高学生教育质量,搭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特制定本章程。

1.2 小学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由小学家长自愿组成的组织,旨在共同关注学生教育发展,参预学校决策和活动,并提供支持和建议。

二、组织架构2.1 委员会成员由家长自愿报名参加,每一个班级选举产生一位代表,代表由班级家长共同推选。

2.2 委员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主席由全体委员共同推选产生,副主席和秘书由主席提名并经全体委员通过选举产生。

2.3 主席团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主持召开会议,协调各项事务。

三、职责和权力3.1 参预学校决策:委员会有权参预学校的重要决策,包括教学计划、活动安排、课程设置等,并提供建议和意见。

3.2 组织家长活动:委员会负责组织家长会、亲子活动、讲座等,促进家长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3.3 提供支持和匡助:委员会成员可以提供志愿服务,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如校园环境整治、学生活动组织等。

3.4 反馈和沟通:委员会作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负责向家长反馈学校的相关信息,并采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解决问题。

四、会议制度4.1 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由主席团负责组织和主持。

4.2 会议议程由主席团提前确定,并通知所有委员。

4.3 会议记录由秘书书写,记录会议内容、决议和行动计划,并及时向全体委员发放。

4.4 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多数允许方可生效。

五、选举和任期5.1 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由全体家长参预,采取民主投票方式进行。

5.2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届满后可连任或者重新选举。

六、解散和修改6.1 如有必要,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章程,并经全体委员通过。

6.2 如委员会工作浮现严重问题,经全体委员多数允许,可以解散委员会。

七、附则7.1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任何委员会成员都有义务遵守。

7.2 对于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委员会有权进行警告、劝退或者开除等处理。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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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家校合作,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更好地满足学生和家长的需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旨在共同探讨学生教育问题,提供家长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

第三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的工作遵循学校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学校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成员由学校和家长共同推选产生,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小学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专项工作组。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主席由学校校长担任,副主席和秘书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决策和协调家长委员会的工作。

第八条专项工作组根据需要设立,由家长代表自愿报名参加,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职责和权益第九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参预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讨论与决策,提供家长的意见和建议;2. 协助学校开展家校共育活动,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3. 组织家长参预学校的各项活动,加强家校沟通与合作;4. 维护学校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矛盾和问题;5. 定期向家长通报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发展。

第十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权益包括:1. 参预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决策和讨论;2. 向学校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3. 参预学校各项活动的策划和组织;4. 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果;5. 获得学校相关信息的及时通报。

第四章选举和产生第十一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成员由学校和家长共同推选产生。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家长的意愿和参预程度,确定家长代表的候选人名单。

第十三条家长代表的候选人名单由家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家长代表大会由学校组织召开,会议决策采取多数表决原则。

第十五条家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家长委员会成员,经学校确认后正式任命。

第五章工作机制第十六条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立工作会议,定期召开,由主席主持。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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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为了更好地促进家校合作,增强家长对学校教育工作的参预度和决策权,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特设立小学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1.2 委员会是由学校家长自愿组成的、具有代表性的家长组织,旨在为家长提供参预学校决策和管理的平台。

二、组织机构2.1 委员会由全体家长组成,每学年选举产生一届,届满后进行重新选举。

2.2 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等职务,由全体委员共同选举产生。

2.3 主席负责组织和召集委员会会议,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秘书负责记录会议记要,财务负责管理委员会经费。

三、职责和权力3.1 委员会代表家长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调,反映家长的意见和需求,参预学校决策和管理。

3.2 委员会有权利提出和讨论与学校教育相关的议题,对学校教育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3.3 委员会有权利组织和开展家长教育活动,提供家长教育支持和服务。

3.4 委员会有义务宣传学校的教育理念和办学成果,积极参预学校的各项活动。

四、工作机制4.1 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味议,由主席召集,会议形式可以是线上或者线下。

4.2 委员会会议由主席主持,会议议程由主席和秘书共同确定,会议记要由秘书书写并分发给全体委员。

4.3 委员会成员可以提前向主席提出议题,主席将其列入会议讨论的议程中。

4.4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预会议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会议决策后积极配合学校的落实工作。

五、选举程序5.1 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等职务由全体委员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5.2 选举程序由主席负责组织和监督,包括提名候选人、投票、计票等环节。

5.3 候选人应为家长委员会成员,提名需得到其他委员的支持。

5.4 选举结果以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若得票相同,则由抽签决定当选人。

六、经费管理6.1 委员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家长自愿捐赠和学校的拨款。

6.2 委员会财务负责对经费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合理、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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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与目的1.1 本章程旨在明确小学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原则、职责与权利、运作机制等,促进家校合作,共同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1.2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长之间的重要桥梁,通过家校合作,共同推动学校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成员2.1 家长委员会由学校家长自愿组成,设主席、副主席及委员若干名。

2.2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通过家长推选或自荐的方式产生,并经过学校审核确认。

2.3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热心公益、善于沟通、能代表广大家长利益的素质。

第三章工作宗旨与原则3.1 家长委员会工作宗旨:促进家校合作,维护学生权益,推动学校发展。

3.2 家长委员会工作原则:公正公开、民主集中、积极参与、合作共赢。

第四章工作职责与权利4.1 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参与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2)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3)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4)协调家校矛盾,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5)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升家长教育水平。

4.2 家长委员会的权利:(1)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决策;(3)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相关活动;(4)获取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相关信息。

第五章义务与责任5.1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推诿或滥用职权。

5.2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保守学校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学校内部信息。

5.3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带头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楷模。

第六章会议与决议6.1 家长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工作事项,形成决议。

6.2 家长委员会会议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6.3 家长委员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应具有约束力,全体成员应共同遵守。

第七章章程修订与终止7.1 家长委员会章程如需修订,应经过家长委员会讨论并表决通过,报学校审核确认。

7.2 家长委员会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解散:(1)家长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提出解散申请;(2)学校认为家长委员会无法履行职责,经与委员会协商同意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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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为了促进家校合作,加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和决策的能力,提升学校教育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1.2 本章程适用于小学家长委员会,旨在规范委员会的组织、运作和职责。

1.3 小学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旨在共同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组织结构2.1 小学家长委员会由学校和家长共同组成,其中学校代表为校长或其指定的代表,家长代表由家长委员选举产生。

2.2 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由家长委员选举产生。

2.3 家长委员会设立若干工作组,包括教育教学工作组、校园环境工作组、安全卫生工作组等,工作组由家长委员自愿组成。

2.4 家长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主席团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工作组根据需要召开工作组会议。

三、职责和权力3.1 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制定和完善家校合作机制,提出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改进。

3.2 家长委员会有权参与学校的重要决策,包括学校教学计划、教材选用、学校活动等方面的决策。

3.3 家长委员会有权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并与学校共同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3.4 家长委员会有权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如家长讲座、亲子活动等,促进家校互动和交流。

四、选举和任期4.1 家长委员会的家长代表由家长自愿报名,并由全体家长投票选举产生。

4.2 家长委员会的主席团成员由家长委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连任一次。

4.3 家长委员会的工作组成员由家长委员自愿报名,并由主席团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可连任。

五、会议程序5.1 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主持,会议决议以多数票通过。

5.2 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应提前至少一周通知全体家长委员,会议议程应提前确定并通知与会人员。

5.3 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记录会议纪要,纪要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议题和决议等内容,并由主席团签署。

5.4 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可以邀请学校教职员工、教育专家等人员参加,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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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宗旨
小学家长委员会旨在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服务。

第二条组织形式
小学家长委员会由学校家长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一年,由家长自行选举产生。

第三条职责
1.协助学校开展家长教育活动,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和教育意识。

2.协助学校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协助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4.协助学校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四条权利
1.有权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和表决。

2.有权向学校提出建议和意见。

3.有权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义务
1.积极参与家长委员会的活动和会议。

2.认真履行家长委员会的职责,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贡献力量。

3.维护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形象,不损害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利益。

第六条解散
家长委员会如因故需要解散,应由全体家长代表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解散。

第七条修订
本章程如有需要修改,应由全体家长代表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修改。

第八条生效
本章程自家长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家校合作,提升小学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家长委员会是指由小学家长代表组成的组织,旨在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家校合作,共同关心和支持学生的成长。

第三条小学家长委员会遵循教育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平、公正、透明,注重学生利益,尊重家长意见,与学校密切合作。

第二章组成与职责第五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由学校各班级家长代表组成,每一个班级选举一位家长代表,代表家长的利益和意见。

第六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家长参预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家校合作;2. 反映家长的意见和需求,建议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3. 协助学校组织家长会、座谈会和其他相关活动;4. 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5. 协助学校管理家长志愿者工作,提供支持和协助。

第三章组织与运作第七条小学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家长代表选举产生。

第八条主席团的职责包括:1. 组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制定议程并主持会议;2. 协调家长委员会工作,分配任务和责任;3. 代表家长委员会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商议;4. 汇总和反映家长意见和需求;5. 组织家长委员会的培训和学习活动。

第九条小学家长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味议,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并通知全体家长代表。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主席团根据工作需要和家长意见确定,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汇报;2. 家校合作的建议和意见;3. 家长参预学校活动的安排和组织;4. 学生发展和成长的问题讨论;5. 其他与家庭教育和家长关切相关的议题。

第十一条家长委员会会议的决议由全体家长代表投票表决,决议结果由主席团负责执行和跟进。

第四章责任与权益第十二条小学家长委员会的家长代表有权:1. 参预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2. 参预学校决策和规划,代表家长利益;3. 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教育质量提升;4. 参预学生活动和家长会,促进家校交流;5. 接受学校委派的任务和职责,履行相应义务。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家校合作,促进小学教育质量的提高,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旨在明确小学家长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和运作方式,规范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推动家长与学校的有效沟通和合作。

二、组织架构1. 主席团主席团由家长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包括主席、副主席和秘书。

主席团负责组织和协调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制定会议议程,代表家长委员会与学校沟通。

2. 委员会成员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每一个班级选举一位代表,代表家长与学校沟通交流,反馈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三、职责和权利1. 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组织家长参预学校活动,如家长讲座、亲子活动等。

- 采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学校,促进家校合作共同发展。

- 协助学校组织家长志愿者,参预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活动。

- 协调解决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矛盾和问题,维护家长和学校的良好关系。

2. 家长委员会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参预学校决策过程,提出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对学校事务进行监督。

- 向学校提供家长的需求和期望,促进学校的改进和发展。

- 参预制定学校的家长参预计划和政策,推动家校合作的深入开展。

四、运作方式1. 家长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并制定议程。

会议可以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进行。

2. 家长委员会会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学校工作汇报:学校领导或者相关教职员工向家长委员会汇报学校的工作发展和计划。

- 家长意见交流:家长委员会成员分享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讨论和交流。

- 学校需求反馈:学校提出对家长委员会的需求,家长委员会协助学校解决问题。

- 活动策划和组织:家长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家长参预的活动计划,并协助学校组织实施。

3.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履行职责,参预会议并提供意见和建议。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会议,需提前向主席团请假并说明原因。

4. 家长委员会应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传达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与学校共同解决问题,促进家校合作的顺利进行。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家校合作,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1. 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旨在代表家长的利益,参预学校决策和管理。

2.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家长自愿报名,经学校审核后产生,任期为两年。

3. 家长委员会设主席一位,副主席若干名,由委员会成员自行选举产生。

三、职责与权利1. 参预学校决策:家长委员会有权参预学校重要事项的决策,包括学校发展规划、课程设置、教学改革等。

2. 提出建议:家长委员会有权向学校提出建议,以促进学校的发展和改进。

3. 沟通家校关系:家长委员会负责协调家校关系,促进家长与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4. 组织家长活动:家长委员会可以组织家长参预的各类活动,如亲子活动、家长讲座等,以促进家庭教育。

5. 监督学校管理:家长委员会有权监督学校的管理工作,维护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程序1.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讨论学校重要事项并做出决策。

2. 主席负责召集会议,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3. 会议决议需经过全体委员的表决,以多数通过为原则。

4.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预会议,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请假。

五、家长委员会的管理1. 家长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责和权限。

2. 家长委员会应定期向家长汇报工作,接受家长的监督。

3.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保守学校和家长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

六、解散与修改1. 家长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解散,但需提前通知家长,并经过家长的允许。

2. 家长委员会章程的修改需经过家长委员会的讨论和表决,并经过学校的批准。

七、附则1.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家长委员会讨论通过。

2. 家长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细则由家长委员会自行制定。

以上为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的内容,旨在明确家长委员会的组织机构、职责与权利、工作程序、管理和解散等方面的规定,以促进家校合作,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小学家长委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会章程

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家长委会是班级(年级、学校)工作的协商、咨询、监督、支持机构,又是促进学校、家庭、社会联系,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

第二章宗旨第二条团结全体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成为学校发展的智囊团与后盾。

宣传国家有关教育的政策法规、学校的章程制度、发展规划、办学成果与改革措施,积极参与班级、(年级、学校)的民主管理,把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为班级(年级、学校)的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三章成员条件第三条家长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如下条件:(一)热心教育工作,关心子女成长,积极主动支持学校工作。

(二)拥护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了解教育政策法规和教育规律,能为班级(年级、学校)的教育管理提出正确的意见建议。

(三)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行为规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效果。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组织原则第四条家长委员会设学校家长委员会、年级家长委员会和班级家长委员会:(一)班级家长委员会由3—5名家长组成,委员为在校学生的家长,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条件,经班主任、任课老师和学生家长互相推举产生。

(二)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在班级家长委员会的人选中,由年级班主任、家长们共同推荐产生。

(三)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在年级家长委员会中选举产生,原则上每个年级3名。

(四)年级组长、分管副校长分别为年级、学校家委会秘书长。

(五)各级家委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常委会)为家长委员会的组织领导机构,设立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3名,名誉主任1名。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常委会选举产生,常委会负责联络和组织召开家长委员会全会,研究、部署家长委员会工作。

学校家长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委员在一年内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或工作,即视为自动退职。

第五条为了加强学生家长委员与学校的联系,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联络处,由学校主管德育的副校长任主任,教导处主任任副主任,为家长委员会提供必要的服务。

金门县中正国民小学94学年度第一学期

金门县中正国民小学94学年度第一学期

金門縣中正國民小學94學年度第一學期三年級彈性學習節數課程計畫設計者:三年級團隊一.本學期學習目標
(一) 利用班級輔導增進學生在班級上的人際關係及情誼
(二) 從童玩活動中使學生能了解民俗文化
(三) 參與各類團體活動並養成負責與尊重紀律的態度
(四) 參與全校性活動及全學年活動培養學生對班級及學校的認同感及向心力
(五)透過補救教學提昇學生數學能力
二.本學期課程架構:(項目請依各年級實際情況自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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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中正國民小學94學年度第一學期三年級鄉土教育課程計畫表設計者:三年級團隊一.教材來源:自編出版第三冊
二.學習領域教學節數:每週 1 節,學期總節數:21 節。

三.本學期學習目標
(一)能知道學校環境過去與現在的不同。

(二)能說出校園裡植物的名稱。

(三)能說出與學習有關的俗諺、歇後語、謎語。

(四)能說出自己村莊特殊建築物的歷史。

四.本學期課程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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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中正國民小學94學年度第一學期三年級全校及班級性活動課程計畫表設計者:三年級團隊一.教學節數:每週 1 節,學期總節數:21 節。

二.本學期學習目標
(一) 利用班級輔導增進學生在班級上的人際關係及情誼
(二) 從童玩活動中使學生能了解民俗文化
(三)參與各類團體活動並養成負責與尊重紀律的態度
(四) 參與全校性活動及全學年活動培養學生對班級及學校的認同感及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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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家长组织章程

小学家长组织章程

小学家长组织章程第一条目的和宗旨1.1 目的:本章程的目的是确保小学家长组织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为家长在学校管理和活动组织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提供指导。

1.2 宗旨:小学家长组织的宗旨是促进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紧密合作,共同关注和支持学生的研究和发展,以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二条组织结构2.1 名称:小学家长组织的名称为“XX小学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2.2 组织形式:委员会是一个自愿参与的家长组织,由家长自行组织并管理。

2.3 职责和权力:委员会负责代表家长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和合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

2.4 组织成员:委员会的成员由家长自愿担任,每个年级选举一个代表参与委员会的工作。

第三条工作职责3.1 学校活动:委员会参与规划和组织学校的各类活动,如家长会、校庆活动、教师节庆祝等。

3.2 家长培训:委员会组织各类家长培训讲座,提供家教指导和亲子教育资源。

3.3 学生关怀:委员会关注学生的研究和生活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与学校一起创造良好的研究环境。

3.4 学校参与:委员会代表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5 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与学校活动相关的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

第四条工作机制4.1 会议: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策相关事项,并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商。

4.2 汇报和通知:委员会向家长进行工作汇报,并通过电子邮件、社交平台等渠道传达重要通知和信息。

4.3 决策程序:委员会的决策由多数人决定,少数人有权进行附议并提出异议,但需遵循民主和协商一致原则。

第五条组织管理5.1 主席和副主席:委员会由一个主席和一到两个副主席组成,主席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5.2 委员会成员: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工作,履行职责,团结家长,为学校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5.3 任职和选举:主席和副主席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两年,经过重新选举后,可连任一次。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旨在规范小学家长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促进家校合作,共同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支持和匡助。

二、组织结构1. 家长委员会由小学家长自愿组成,每一个班级选举产生一位家长代表,代表家长的利益和意见。

2. 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

主席由全体家长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一次。

三、职责和权力1. 家长委员会的职责是代表家长参预学校事务,维护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家校合作。

2. 家长委员会有权提出建议、意见和需求,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商议,共同制定学校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3. 家长委员会有权组织家长参预学校活动和义务工作,提供学生家庭教育指导和支持,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四、运作方式1. 家长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味议,由主席团组织和主持。

会议内容包括家长代表选举、工作计划制定、学校事务讨论等。

2. 家长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召集,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

3. 家长委员会与学校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定期与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开展交流会议,共同解决问题和改进家校合作。

4. 家长委员会可以成立不同的工作小组,负责特定的工作任务,如家庭教育指导、校园环境改善等。

五、选举和任期1.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班级家长自行推荐并进行选举产生,选举方式由主席团确定。

2. 家长委员会主席每两年进行一次选举,选举方式由全体家长委员会成员投票决定。

3.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可以连任一次。

六、家长委员会的义务和权益1.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履行职责,参预学校相关活动和义务工作,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匡助。

2. 家长委员会成员享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学校应认真听取和考虑,并及时回复。

3. 家长委员会成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享有学校的支持和协助,学校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

七、章程的修订1. 家长委员会章程的修订由全体家长委员会成员讨论和决定,修订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允许。

学校家长会章程

学校家长会章程

学校家长会章程引言概述:学校家长会章程是为了规范学校家长会的组织与运作,促进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文件。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学校家长会章程的内容,包括组织结构、会议制度、家长权益保障和会费管理。

一、组织结构:1.1 家长会主席团的组成:家长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财务长。

1.2 主席团的职责:负责召集和组织家长会会议,制定议程,协调家长会各项工作。

1.3 家长代表的产生:根据学校规定,每一个班级选举一位家长代表,代表家长会参预学校决策和事务。

二、会议制度:2.1 家长会的召开: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家长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提前通知家长。

2.2 会议议程的制定:主席团根据学校和家长的需求制定会议议程,确保会议内容全面、有针对性。

2.3 会议决议的执行:家长会的决议需得到学校的支持和配合,学校应及时落实决议并向家长会反馈。

三、家长权益保障:3.1 家长参预学校决策:家长会有权参预学校重要决策的讨论和表决,如教育教学改革、师资配备等。

3.2 家长合法权益的维护:家长会有义务维护家长的合法权益,如监督学校教育质量、关注学生的安全与健康等。

3.3 家长会与学校的沟通渠道:学校应提供有效的沟通渠道,定期与家长会进行交流,及时解决家长关注的问题。

四、会费管理:4.1 会费的征收与使用:家长会会费由家长自愿缴纳,用于支持学校活动、购买教育资源等。

4.2 会费管理的透明与公开:家长会应及时发布会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接受家长的监督和审计。

4.3 会费的使用审批:家长会主席团对会费的使用进行审批,确保会费合理、合法地使用在学校和学生的利益上。

总结:学校家长会章程的制定对于学校与家长之间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的组织结构、规范的会议制度、保障家长权益和透明的会费管理,能够促进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为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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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金城鎮中正國民小學學生家長會組織章程
壹、金門縣金城鎮中正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增進學校與學生家庭獲得密切聯繫,共謀教育之健全發展,特組織成立學生家長會(以下簡稱本會)。

貳、本會由在學學生之家長為會員組成之。

前項所稱家長,係指學生父母、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參、家長會會址設於本校。

肆、本會依其組織與任務,分為班級學生家長會、會員代表大會及家長委員會。

伍、班級學生家長會,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三週內召開一次以班級為單位,由導師召開並列席,開會時由出席家長公推一人擔任主席。

陸、班級家長會任務如左:
(一)研討班級教育及家庭教育聯繫事項。

(二)協助班級推展教育計畫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三)推選會員代咬大會代表。

(四)執行會員代表大會及家長委員會之決議是項。

(五)其他有關事項。

柒、會員代表應於第一學期開學後由班級學生家長會召開時選出,每班二人,每學年改選一次。

捌、會員代表大會,每學年召開一次,由會長於第一學期開學之日起二個月內召開之,開會時由會長擔任主席。

會員代表代會得經家長委員會之決議或全體會員代表五分之一以上之連署,召開臨時會議,由會長召開並擔任主席。

會員代表大會開會時,校長、有關主管及教師應列席。

玖、會員代表大會之任務如左:
(一)研究協助學校教育活動之實施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二)審議家長會組織章程。

(三)討論委員會及會員代表之建議事項。

(四)審議委員會所提出之會務計畫,會務報告及經費收支事項。

(五)選舉委員會委員。

(六)選舉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

(七)其他有關家長會事項。

拾、家長委員會置委員二十一人,委員由會員代表互選之,每學年改選一次,連選得連任。

拾壹、家長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置常務委員七人,由委員互選之。

拾貳、家長委員會每學期開會一至二次,由會長召集,並擔任主席,必要時由半數以上委員連署,得召開臨時會議。

拾參、家長委員會之任務如左:
(一)協助學校推展教育及題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二)處理經常會務及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事項。

(三)研究提案、會務計畫、會務報告及經費收支事項。

(四)協助學校處理重大偶發事件及有關學校、教師、學生及家長間之爭議事項。

(五)協助學校辦理親職教育及親師活動,促進家長之成長及親師合作關係。

(六)推選常務委員及遴選顧問。

(七)選派家長委員一人至三人列席學校校務、教務、訓導、輔導等會議。

(八)其他有關委員會事項。

拾肆、家長委員會休會期間,由常務委員會代行其職權,常務委員會由會長視實際需要召集,並擔任主席。

拾伍、會員代表大會須有應出席代表三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家長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須有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出席人員過半之通過之通過方得決議。

出席人員不足規定人數時得開座談會。

會員代表、委員或常務委員不能出席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代表、委員或常務委員行使其選舉權及表決權。

但以接受一人委託為限。

拾陸、家長會得置幹事一人至二人,由會長聘任或由學校推薦教職員,經家長委員會同意後,由會長聘任之,辦理日常會務。

家長會得聘顧問,其人數不得超過委員之二分之一,以提供教育咨詢,協助學校發展。

拾柒、家長會每屆會員代表大會開會後一個月內,應將其會議紀錄及會長、副會長、常務委員、委員、顧問及幹事名冊函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

拾捌、家長會收取家長會費,以學生家長為單位,每學期收取一次,收取金額由縣輔教育局另定之。

前項家長會費,學生家庭列為低收入戶者免繳。

家長會收取第一項家長會費外,不得強行收取任何費用。

拾玖、家長會費之收取,得委託學校代辦,其支用由家長會自行辦理。

貳拾、家長會經費之用途如左:
(一)家長會辦公費。

(二)協助學校發展校務活動。

(三)舉辦學校員工生福利事項。

(四)其他有關學校教育之用途。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用途,得由家長會之常務委員會或由學校提供計畫及預算經家長委員會通過後支用
之。

貳拾壹、家長會經費應由會長及校長會同具名,在公營金融機構或政府指定之公庫設立專戶存儲,其收支應設立專帳處理。

每學期結束前,提請委員會審核,並於每學期結束前,由會長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

前項經費收支之帳冊及憑證,教育局視導人員應於每學年檢查一次,得隨時予以抽查,並於辦理教代時派員監交。

貳拾貳、家長會違反教育法令規定或有其他不當干預學校行政與人事等情事時,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後,視情節輕重予以協調、糾正,並限期改善,或令其改組之。

貳拾參、家長會會員協助學校推展教育貢獻卓著者,得由學校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給予獎勵或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公開表揚,以資鼓勵。

貳拾肆、本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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