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结算业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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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结算规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结算规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结算规则各市场参与人:为规范股票期权试点结算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制定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结算规则》(以下简称《期权结算规则》)。

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结算参与人、期权经营机构按照《期权结算规则》的规定,尽快做好业务和技术准备。

二、关于中国结算委托结算银行直接扣款(第四十七条)、结算参与人提前申报暂不交付合约标的及提交其他交收担保品(第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暂不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三、关于组合策略维持保证金收取(第四十二条)、结算参与人利用自营证券完成经纪业务中的行权交割义务(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暂不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四、关于证券形式交纳保证金(第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暂不实施,中国结算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就此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期权”)结算业务,明确相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期权结算业务包括日常交易结算和行权结算,是指本公司根据本规则对期权日常交易和行权进行清算,并完成期权合约记录、资金收付、合约标的划转的行为。

第三条期权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具有期权结算业务资格的结算银行(以下简称“结算银行”)、投资者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公司其他有关规定。

结算银行申请本公司期权结算业务资格的有关事项由本公司另行规定。

第四条本公司对经营机构和参与期权结算业务活动的主体进行自律管理。

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规程

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规程

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规程1业务受理规程Ll意向受理为客户开立股票期权账户前,通过培训向投资者做好事前投资者教育,充分揭示股票期权风险,全面客观介绍股票期权基础知识、适当性制度、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产品特征,不得协助客户采取虚假申报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标准要求。

经与投资者充分沟通,了解投资者具体情况后,帮助客户树立交易自律、风险自担的意识,降低后期违约的可能性。

然后组织意向客户参与模拟交易,进行股票期权业务测试。

1.2 客户身份审核自然人投资者应当本人亲自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开户资料,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开户手续。

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自然人投资者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人投资者应当出具开户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和其他开户证件。

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法人投资者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股票期权经纪合同、结算账户中投资者姓名或者名称应与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在股票期权经纪合同及其他开户资料中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投资者资料信息。

1.3 客户资质审核客户资质审查主要指公司对客户的资格审查初审,只有满足公司要求的客户,方可提出期权开户。

审查要点见下表:资格审查操作规定1.4 风险测评及风险揭示(1)风险揭示:向客户详细讲解《股票期权业务风险揭示书》,充分提示股票期权交易相关风险,确认客户已清楚了解并同意《股票期权业务风险揭示书》载明内容。

(2)风险测评:指导客户完成《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见附件一),评测结果及时明确告知客户。

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分为分为保守型、稳健型、积极型三种类型客户,股票期权业务属于高风险业务,除一级投资者外,二级投资者的风险评级须为稳健型或积极型,三级投资者的风险评级须为积极型,确保客户风险评级应与股票期权业务风险相匹配。

L5合同协议签署在完成风险揭示和客户风险股票期权业务相关合同讲解后,并确认客户己清楚了解并同意相关协议文本载明内容,个人客户由客户本人签署风险揭示书及股票期权业务相关合同等开户文本,机构客户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确保合规规范。

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规程

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规程

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业务受理规程 (2)第一节意向受理规程 (2)第二节客户身份审核 (2)第三节适当性操作规程 (3)第四节客户资质审核 (4)第五节风险测评及风险揭示 (5)第六节合同协议签署 (5)第七节客户资料档案管理 (5)第三章账户业务受理规程 (6)第一节账户开户 (6)第二节账户资料变更 (8)第三节账户注销 (10)第四节账户查询 (10)第五节特殊业务办理 (11)第四章资金业务规程 (11)(一)客户入金(银行账户到客户衍生品保证金账户): (12)(二)客户出金(客户衍生品保证金账户到银行账户): (12)第五章交易业务规程 (12)第一节委托业务 (12)第二节行权委托 (14)第三节交割业务 (16)第六章强制平仓处理流程 (17)第七章业务差处理流程 (20)第八章特殊情形下业务处理流程 (20)(一)标的证券暂停上市和退市 (21)(二)期权价格连续涨跌停 (21)(H)客户资金被司法冻结 (21)(四)公司被暂停或终止股票期权交易权限 (21)(五)个人被暂停或中止股票期权交易权限 (21)(六)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21)附件: (21)一.股票期权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22)二.股票期权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表 (2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代理客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业务操作及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期货公司股票期权业务方案》、《上海证券交易所期货公司参与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上海证券交易所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风险控制指南》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总部相关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业务受理规程第一节意向受理规程第三条客户首先按照有关要求,在公司开立商品期货账户,并按规定程序开立金融期货账户。

第四条当客户的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满足公司《股票期权业务客户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后,客户方有资格提出在我公司开立股票现货账户、股票期权账户。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四篇.doc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四篇.doc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四篇第1条股票期权业务指南第一部分证券公司股票期权业务指南说明及声明为便于证券公司参与XX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的股票期权业务,规范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的发展,有效防范业务风险,根据XX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XX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结算规则,制定本指引供证券公司开展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时参考。

本指引内容与本所股票期权业务规则不一致的,以本所股票期权业务规则为准。

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的风险管理,请参考XX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业务风险控制指南。

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经纪业务关系以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经纪合同的约定为准,本指引不得作为处理相关纠纷的依据。

上交所将根据股票期权业务的进展不断更新和调整本指引。

第一章一般要求证券公司根据本所股票期权业务的相关规定,制定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交易、结算、风险控制等业务规则。

证券公司应当合理设置期权业务的组织结构,明确期权经纪业务部门与各相关部门、分支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并设置相关岗位和人员。

(一)公司总部证券公司的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由公司总部统一集中管理。

公司总部应设立独立的股票期权经纪业务部门(一级或二级部门)。

该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系统和流程制定、业务总体规划、运营管理、风险管理、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客户关系管理、投资者教育等。

该部门还应管理和持续监督分行的股票期权业务。

公司总部其他相关部门承担与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相关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合规管理、风险控制、资金结算、技术系统开发和维护等。

从事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善和有效实施信息隔离制度,有效隔离自营、做市商、资产管理等其他期权业务,防止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严格防止损害客户利益。

(2)分行应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规范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负责分行投资者衍生产品相关账户的开立和日常管理、信息收集、投资者教育、投诉处理等。

XX银行个人期权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个人期权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个人期权业务操作规程第一节基本操作要求第一条服务对象:凡在我行开立外币帐户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与我行叙做个人外汇期权业务。

第二条资金业务部交易员收到业务网点传真过来的客户《申请表》后,应审核表格填写要素是否齐全、合乎手续。

第三条资金业务部交易员接到业务网点询价电话后,是否开通录音笔,将整个交易过程采用电话录音的形式以备查询。

第四条交易员对业务网点报价后,要审核客户是否签字确认,然后再与总行平仓。

第五条交易成交后,交易员收到业务网点传真来的申请表,要审核是否有经办、复核签字并加盖业务公章。

第六条交易成交后交易员应将申请表、交易单送运营部签收做资金清算。

第七条到期日交易员应根据市场决定每笔期权的执行情况,向运营部提供交割清单。

第二节业务流程图第八条交易日处理流程:第九节到期日处理流程:第三节操作规程第十条报价。

总行全球金融市场部根据期权宝系统对分行报价,该报价随时根据国际市场进行调整。

分行采用电话询价方式向客户提供报价。

第十一条申请。

客户向我行申请办理个人期权汇业务时,须与我行签署《中国银行个人外汇期权业务投资协议协议》,客户需逐笔填写《中国银行个人外汇期权交易申请书》。

第十二条审核一、经办网点根据《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个人外汇期权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客户提交的申请书及有效凭证进行合规性和表面一致性的核对。

二、申请书应由客户签字和经办网点经办、复核签字并加盖业务公章。

三、合规定者,我行可同意为其办理个人外汇期权业务。

第十三条业务操作一、交易日操作:(一)、营业网点将客户添好的申请表传真资金部并电话询价。

(二)、交易员接到电话后根据期权宝系统上总行公布的价格报价。

(三)、网点经办人员在客户签字确认后电话向交易员确认。

(四)、交易员通过期权宝系统向总行平仓。

(五)、营业网点在交易成交后及时将客户签字确认的申请表经经办、复核签字并加盖业务公章后传真资金业务部。

(六)、资金部经办、复核签字并加盖业务便章后回传营业网点。

期权交易风控及结算制度案例

期权交易风控及结算制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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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客户要平仓?还是等期权无效?
• 案例: 客户到期日50ETF现货市场报价在3.3,买方客户 持有2.20PUT,当时市场权利金报价为0.0001客户认为 最后交易日了,所以就平仓, 結果盈亏為0.0001*100008(手续费)=-7(平仓获利,不够付手续费)
• 买方客户深度虚值(到期日当日),权利金只值最小跳动价格-
上海期货交易所期权风险管理与做市商监管专题培训
期权交易与风控
课程大綱
•期权合约风险点介绍(案例)
•经纪客户的期权与期货风控的差异
•各交易所之行权比较
•执行经纪客户的强平经验
2
Q.
回复:
• 交易下单指令类型及重要的交易规则 涉及的风险点及相关案例
上期所。中金所期权:限价(V).市价(X) 郑商所。大商所期权:限价(V).市价(V)除非市价的委托以‘涨停板” 预收客户权利金或有限价的市价单的限制单,否 则买方市价风险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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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回复:
• 盘中风险度是如何计算的?
-CONTINUED
昨日: SELL1手au1506C230 #10收权利金10*1000=10000(收入),结算价、收盘价10 客户入金41000 ,权利金收取10000,手续费忽略不计 权益=41000+10000=51000,保证金:18050 昨日结算卖方风险=保证金/权益= 18050/51000=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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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帐务与期货帐务的差异
出入金
权利金 平仓 收付 盈亏
持仓 盈亏
(权益)
权利金市值 市值权益 保证金 (实时) (动态权益)
1.客户账户权益=上日结存+出入金净值-费用+期货头寸当日盈亏 +当日权利金净收付+期权执行盈亏 (不含权利金市值)

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资金业务规程

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资金业务规程

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资金业务规程1、客户应当在股票期权保证金结算银行开立用于股票期权交易出入金的结算账户或选择已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登记为股票期权结算账户,并开通银期转账功能。

其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在公司的开户名称一致,且向保证金监控中心报备后方可使用。

客户结算账户发生变更,需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2、自然人客户和已开通银期转账功能的法人客户办理出入金必须通过银期转账。

3、未开通银期转账功能的法人客户入金必须通过在保证金监控中心报备过的银行结算账户以同行转账的形式存入公司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不得跨行转账或通过现金收付的方式办理入金。

入金账户如果与报备账户不一致,财务部核对该笔资金后只能采用退回原入金账户方式办理。

客户入金到账后,由财务部出纳会计在入金单上签字,复核人员复核后签字确认交结算部增加客户权益。

未开通银期功能的法人客户出金要向公司提交加盖预留印鉴和授权人签字的书面出金申请,经公司业务部门审核签字,合规审计部审核客户预留印鉴和授权人签字、结算部审核客户可出金额度、财务负责人签字、公司领导批准后通过网银同行转账的方式从公司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转入客户在公司登记的结算账户。

4、当公司或银行银期系统出现故障客户不能通过银期系统办理入金时,客户可以通过在公司登记的结算账户以同行转账的方式办理入金,资金转账后,及时通知公司财务部,财务部查询资金到账后开具客户入金收据交结算部门增加客户权益。

当公司或银行银期系统出现故障客户不能通过银期系统办理出金而客户要求出金,业务部门要及时整理和核对需要办理出金的客户的相关信息,经合规审计部、结算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通过客户在公司登记的结算账户以同行转账的方式办理手工出金。

5、以上市流通的国库券、交易所注册仓单办理质押保证金的,由客户本人向结算部提出质押申请,经结算部向交易所确认后,增加客户权益,同时向财务部提供质押入金单。

6、以终止质押方式转出客户保证金,由客户本人向结算部提出申请,经结算部向交易所确认,并确认可供出金额度后,结算部减少客户权益,同时向财务部提供质押注销凭证。

证券结算系统涉及股票期权业务接口说明

证券结算系统涉及股票期权业务接口说明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技术文档
工程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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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SZH JGBFZH JGSJLX JGYWLB JGZQDM JGJYDY JGTGDY 托管单元 JGZQZH 证券账户号码 JGDDBH JGYYB JGZXBH JGYWLSH JGCJSL JGQSSL JGJSSL 锁定数量
兑开仓担保券 行权标的券过 行权资金交收 锁定) 户) 违约的待处置 证券) 结算账号 结算账号 结算账号 备付金账户 备付金账户 备付金账户 ‘02’ ‘01’ ‘02’ ‘QQSD’ ‘QQGH’ ‘QQDC’ 证券代码 证券代码 证券代码 托管单元 证券账户号码 托管单元 证券账户号码
资 金交 收 违约 的 待处置证券还券) 结算账号 备付金账户 ‘01’ ‘QQDH’ 证券代码 托管单元 证券账户号码
字段名 BSGFXZ BSWTSL BSWTZJ BSWTJG BSBZ1 BSBZ2 BSDFXW BSDFGD BSDFXZ BSNR1 BSNR2 BSRQ1 BSRQ2 BSWTRQ BSWTSJ BSCLBZ BSBYZD
备注
保留
股份性质 委托数量 委托资金 委托价格 标志 1 标志 2 对方托管编码 对方证券账户 对方股份性质 备注内容 1 备注内容 2 日期 1 日期 2 委托日期 委托写入时间 处理标志 备用标志
6、
期权账户开户申请及回报 申请及回报分别体现于 实时接口 FJYBS 和 FJYQR。启用新 的业务类别 P2(注册)、P3(注销)。采用实时处理,不允许撤 单。
接口说明
1、
1 2 3 4
明细结果库 SJSJG.DBF
字段描述 结算账号 备付金账户 数据类型 业务类别 类型 C C C C 长度 6 25 2 4 备注

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交易业务规程

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交易业务规程

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交易业务规程第一节委托业务第一条客户进行股票期权交易委托,公司客服人员积极引导客户通过网上交易、手机委托等自助委托方式进行。

柜台委托作为应急委托方式,当周边委托方式无法进行委托时,需客户持身份证原件至公司柜台进行委托,公司受理流程同现货柜台交易委托受理流程。

第二条委托时间: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OOo其中,上午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

第三条买卖类型。

买卖类型包括买入开仓/买入平仓/卖出平仓/卖出开仓/备兑开仓/备兑平仓。

买入开仓:买入开仓指的是买入认购期权或认沽期权,买入成交后,增加权利方持有头寸。

买入平仓指的是投资者作为义务方持有头寸(不含备兑开仓持仓头寸),买入期权,成为无义务方或减少义务方头寸。

卖出平仓指的是卖出认购期权或认沽期权。

投资者作为权利方持有头寸时才可卖出平仓,且卖出合约数量不得超过持有的头寸。

卖出开仓指的是投资者卖出认购期权或认沽期权,卖出成交后,增加义务方持有头寸。

备兑开仓指的是投资者在拥有标的证券(含当日买入)的基础上,卖出相应的认购期权(百分之百现券担保,不需现金保证金)。

备兑平仓,指投资者通过备兑平仓减少备兑策略持仓头寸。

平仓后,释放被冻结的合约标的。

第四条为投资者提供以下几种委托指令:限价指令:投资者可设定价格,在买入时成交价格不超过该价格,卖出时成交价格不低于该价格。

限价指令当日有效,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销。

市价剩余转限价指令:投资者无须设定价格,仅按照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报价成交(最优价为买一或卖一价)。

市价订单未成交部分转限价(按成交价格申报)。

市价剩余撤消指令:投资者无须设定价格,仅按照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报价成交(最优价为买一或卖一价)。

市价订单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FoK限价申报指令: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限价(需提供价格)申报。

FOK市价申报指令: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市价申报。

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结算方案

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结算方案

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结算方案1总则Ll业务概述期权结算包括交易结算和行权结算。

在期权业务开展初期,公司定位于“一般结算参与人”,具体的结算工作涵盖资金账户管理、期权交易与期权行权的清算、交收、资金划付、保证金管理,以及结算风险控制等内容。

L2结算职能公司期权结算工作实行集中管理,由结算部代表公司履行结算工作职能。

为确保结算工作的顺利开展,结算部将设立期权清算岗、资金岗等岗位进行相应的业务操作。

所承担的具体职能如下:1.银行衍生品结算资金汇总账户、中国结算衍生品保证金账户及结算互保金账户等账户的开立与管理;2.期权交易、期权行权的清算和交收;3.客户衍生品保证金管理,包括各类资金的汇划、佣金的调整、银证转账资金的配置等;4.对中国结算客户衍生品保证金账户的盯市;与期权结算相关的其他工作。

5股票期权账户体系6.1概述根据中国结算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将构建独立的期权经纪业务账户体系,包括投资者期权账户体系和公司期权账户体系。

投资者期权经纪业务账户体系由三部分构成:(1)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衍生品合约账户;(2)在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储蓄卡账户);(3)在本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和衍生品保证金账户。

具体见下表:公司期权经纪业务账户体系由两部分构成:(1)在中国结算开立的两个资金账户、一个证券账户;(2)在银行开立的客户衍生品结算资金汇总账户,以及结算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

具体见下表:2.2合约账户(1)账户功能用于记录客户股票期权持仓合约;期权开平仓和期权行权申报。

衍生品合约账户与投资者在期货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一一对应,用于客户期权交易、行权申报和记录期权合约持仓信息。

(2)账户开立和注销在期货公司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评估的基础上,期货公司与投资者签订风险揭示书和股票期权经纪合同后,投资者向期货公司申请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期货公司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报送账户注册资料等信息,并申请配发编号。

中国结算根据期货公司提交的配号申请,按照证券账户号码加三位固定数字“888”的配号规则发放合约账户号码。

上交所期权试点结算规则

上交所期权试点结算规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结算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期权”)结算业务,明确相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期权结算业务包括日常交易结算和行权结算,是指本公司根据本规则对期权日常交易和行权进行清算,并完成期权合约记录、资金收付、合约标的划转的行为。

第三条 期权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具有期权结算业务资格的结算银行(以下简称“结算银行”)、投资者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公司其他有关规定。

结算银行申请本公司期权结算业务资格的有关事项由本公司另行规定。

第四条 本公司对经营机构和参与期权结算业务活动的主体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期权结算参与人管理第五条 经营机构直接参与本公司期权结算业务的,应当首先按照本公司结算参与人管理有关规定,向本公司申请多边净额担保结算业务资格。

非证券公司类经营机构申请多边净额担保结算业务资格的,除符合本公司结算参与人管理有关规定外,还应当满足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条件。

具有本公司多边净额担保结算业务资格的经营机构,可以向本公司申请期权结算业务资格。

第六条 具有本公司期权结算业务资格的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结算参与人”)开展期权结算业务的,应当与本公司签订结算协议。

不具有本公司期权结算业务资格的经营机构(以下简称“非结算参与人机构”),应当按照本公司结算参与人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委托具有本公司期权委托结算业务资格的结算参与人代为办理期权结算业务。

非结算参与人机构委托具有本公司期权委托结算业务资格的结算参与人与本公司进行期权结算的,应当与其签订委托结算协议。

委托结算协议应当包括本公司制定的必备条款,并向本公司报备。

期权结算业务说明

期权结算业务说明

附件3期权结算业务说明一、权利金计算期权交易的买方支付权利金,不交纳交易保证金;期权交易的卖方收取权利金,应当交纳交易保证金。

期权买方(卖方)开仓时,按照成交价支付(收取)权利金;期权买方(卖方)平仓时,按照平仓价收取(支付)权利金。

计算公式如下:期权买方(卖方)开仓支付(收取)权利金=∑买入(卖出)开仓价×买入(卖出)期权合约成交量×期权合约相对应的期货交易单位。

期权买方(卖方)平仓收取(支付)权利金=∑卖出(买入)平仓价×卖出(买入)平仓期权合约成交量×期权合约相对应的期货交易单位。

(二)每日结算时,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计收期权卖方的交易保证金,根据成交量和行权/履约量计收买卖双方的交易手续费和行权/履约手续费,并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二、期权手续费手续费标准由交易所确定并公布,拟定豆粕期权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为1元/手,当日同一合约先开仓后平仓交易手续费为1元/手,豆粕期权合约行权/履约手续费标准为1元/手。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

三、结算准备金余额计算公式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实际可用充抵金额-上一交易日实际可用充抵金额+当日盈亏+入金-出金-手续费等四、行权申请客户可以申请期权行权,申请渠道为柜台和会服。

通过柜台的申请时间为15:00(测试时以闭市时刻为准)前,通过会服的申请时间为非到期日15:00(测试时以闭市时刻为准)前和到期日15:30(测试时以闭市时刻后延30分钟为准)前。

五、期权持仓对冲申请客户可以申请对其同一交易编码下的双向期权持仓进行对冲平仓。

申请渠道为会服。

通过会服的申请时间为非到期日15:00(测试时以闭市时刻为准)前和到期日15:30(测试时以闭市时刻后延30分钟为准)前。

举例:设某客户m1405-C-3000买持仓8手,卖持仓5手。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银行期权资金结算业务指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银行期权资金结算业务指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银行期权资金结算业务指引根据《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结算银行证券资金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有关制度、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期权资金结算业务资格申请第一节资格管理要求第一条商业银行拟申请期权资金结算业务资格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已根据《结算银行证券资金结算业务管理办法》要求取得本公司结算银行资格,且可为本公司所有结算参与人提供结算服务;(二)净资产不低于1000亿元人民币,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三)向本公司提供最低100亿元的日间免费授信额度及最低100亿元的隔夜授信额度,此授信额度在足以用于期权业务的情况下,也可用于其他业务;(四)具备开展期权资金结算业务所需的业务和技术条件;(五)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节申请流程第一条商业银行拟申请期权资金结算业务资格的,应当按以下程序向本公司提出申请。

(一)提交申请材料商业银行拟申请期权资金结算业务资格的,须向本公司提交以下材料(均为加盖申请人公章,具体格式见附件):1.申请书(含申请表)申请书至少应当包含下列内容:①商业银行结算服务运行情况、期货存管业务开展情况;②可以办理衍生品保证金资金结算相关业务的分支机构分布情况,其中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均各有一家可以办理衍生品保证金资金结算相关业务的分支机构;③实时划汇系统、银衍转账系统及与本公司的技术衔接等技术、通信设施情况;④公司治理结构与组织机构说明;⑤最近三年发生重大事故、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情况说明;⑥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净资产及盈利情况;⑦期权资金结算业务银行代表及相关业务、技术负责人信息;⑧向本公司承诺根据本公司业务进展情况,配合本公司实施直接扣款,并严格遵守股票期权试点相关结算规则、本指引、双方约定的备忘录及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则进行期权资金结算操作;⑨承诺对与本公司有关的任何非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⑩承诺向本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满足期权资金结算日间及隔夜授信额度要求;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衍生品保证金资金结算业务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操作流程说明以及技术和通讯系统出现故障等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理预案;4.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上交所期权业务方案介绍

上交所期权业务方案介绍

上交所期权业务方案介绍二、期权业务概述期权是指买方以支付期权费的方式,获得在约定的期限内以约定价格购买或者出售标的资产的权利,而不是义务。

期权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买方在期权到期前可以选择行使或者放弃期权权利。

期权的交易主要包括期权合约的买卖、行权和到期结算等环节。

为了保证期权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上交所应制定完善的风控措施,设立市场监察机构,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提示,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和机制等。

三、上交所期权业务方案1. 市场准备阶段(1)制定相关制度规则和市场交易规则。

上交所应根据国际经验和市场需求,研究制定期权交易的相关制度规则和市场交易规则,以确保期权交易的规范和安全。

(2)设立市场监察机构和风控系统。

上交所应设立专门的市场监察机构,加强期权市场的监管和风险控制,设立健全的风险控制系统和风险管理制度,通过监控市场交易情况来减少可能的风险。

2. 上市准备阶段(1)招募和培训交易员和市场制造商。

为了推动期权市场的发展,上交所需要招募和培训一支专业的交易员和市场制造商队伍,提供专业的市场流动性和交易支持。

(2)吸引优质标的资产。

上交所应积极吸引优质标的资产,建立起丰富的期权产品线,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3. 交易运行阶段(1)开展期权合约的买卖。

期权交易主要包括期权合约的买卖,上交所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适的期权合约交易商。

交易商应具备丰富的市场经验和专业知识,提供优质的交易服务。

(2)期权行权和到期结算。

期权到期时,买方可以选择行使或者放弃期权权利。

上交所应建立完善的行权和到期结算机制,确保交易的公平和正常进行。

四、期权业务发展的风险和挑战1. 市场风险。

期权市场的价格波动较大,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

上交所应加强市场监管,控制市场风险的发生。

2. 技术风险。

期权交易需要稳定的交易系统和风险管理系统的支持,上交所应加强技术投入,确保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3. 投资者风险。

期权交易具有一定的风险,投资者需要具备一定的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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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期权结算业务说明
一、权利金计算
期权交易的买方支付权利金,不交纳交易保证金;期权交易的卖方收取权利金,应当交纳交易保证金。

期权买方(卖方)开仓时,按照成交价支付(收取)权利金;期权买方(卖方)平仓时,按照平仓价收取(支付)权利金。

计算公式如下:
期权买方(卖方)开仓支付(收取)权利金=∑买入(卖出)开仓价×买入(卖出)期权合约成交量×期权合约相对应的期货交易单位。

期权买方(卖方)平仓收取(支付)权利金=∑卖出(买入)平仓价×卖出(买入)平仓期权合约成交量×期权合约相对应的期货交易单位。

(二)每日结算时,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计收期权卖方的交易保证金,根据成交量和行权/履约量计收买卖双方的交易手续费和行权/履约手续费,并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二、期权手续费
手续费标准由交易所确定并公布,拟定豆粕期权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为1元/手,当日同一合约先开仓后平仓交易手续费为1元/手,豆粕期权合约行权/履约手续费标准为1元/手。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

三、结算准备金余额计算公式
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实际可用充抵金额-上一交易日
实际可用充抵金额+当日盈亏+入金-出金-手续费等
四、行权申请
客户可以申请期权行权,申请渠道为柜台和会服。

通过柜台的申请时间为15:00(测试时以闭市时刻为准)前,通过会服的申请时间为非到期日15:00(测试时以闭市时刻为准)前和到期日15:30(测试时以闭市时刻后延30分钟为准)前。

五、期权持仓对冲申请
客户可以申请对其同一交易编码下的双向期权持仓进行对冲平仓。

申请渠道为会服。

通过会服的申请时间为非到期日15:00(测试时以闭市时刻为准)前和到期日15:30(测试时以闭市时刻后延30分
钟为准)前。

举例:设某客户m1405-C-3000买持仓8手,卖持仓5手。

申请双向期权持仓对冲后,买持仓和卖持仓各平仓5手,对冲后剩余买持仓3手。

期权对冲的单条录入操作:“会服-期权行权申请-期权行权申请录
入”
期权对冲的批量上传操作:“会服-期权行权申请-期权行权申请上传”
六、期货持仓对冲申请
(一)期权买方可以申请对其同一交易编码下行权(包括实值期权到期自动行权)后的双向期货持仓进行对冲平仓,对冲数量不超过行权获得的期货持仓量。

对冲结果从当日期货持仓量中扣除,并计入成交量。

申请渠道为会服。

对于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通过会服的申请时间为非到期日15:00(测试时以闭市时刻为准)前和到期日15:30(测试时以闭市时刻后延30分钟为准)前。

对于实值期权到期自动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通过会服的申请时间为15:00(测试时以闭市时刻为准)前,申请后始终有效。

举例:行权(包括实值期权到期自动行权)后对冲期货持仓数量不超过行权(包括实值期权到期自动行权)转化的期货持仓量,且遵循先投机仓后套保仓的原则。

设某客户m1405-C-3000行权(包括实值期权到期自动行权)产生m1405买持仓3手,原有m1405买持仓2手,m1405卖持仓5手。

申请行权(包括实值期权到期自动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后,买持仓和卖持仓各平仓3手,对冲后剩余买持仓2手、卖持仓2手。

设某客户m1405-C-3000行权(包括实值期权到期自动行权)产
此处选
“是”
此处填
“0”
生m1405买持仓3手(投机),原有m1405买持仓2手(投机),m1405卖持仓5手(2手投机、3手套保)。

申请行权(包括实值期权到期自动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后,买持仓平仓3手(投机),卖持仓平仓3手(2手投机、1手套保)。

申请行权后期货对冲的单条录入操作:“会服-期权行权申请-期权行权申请录入” 申请行权后期货对冲的批量上传操作:“会服-期权行权申请-期权行权申请上传”
自动行权后期货对冲的单条录入操作:“会服-期权执行方式设置”
(二)期权卖方可以申请对其同一交易编码下履约后的双向期货持仓进行对冲平仓,对冲数量不超过履约获得的期货持仓量。

对冲结果从当日期货持仓量中扣除,并计入成交量。

申请渠道为会服。

通过会服的申请时间为15:00(测试时以闭市时刻为准)前,申请后始终有效。

履约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逻辑同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逻辑。

履约后期货对冲的单条录入操作:“会服-期权执行方式设置”
此处选
“是”
此处勾选
此处勾选
七、期权行权
(一)到期日闭市后,行权价格小于(大于)标的期货合约当日结算价的看涨(跌)期权持仓自动行权,期权买方也可以申请放弃到期自动行权。

申请渠道为柜台和会服。

通过柜台的申请时间为到期日15:00(测试时以闭市时刻为准)前,通过会服的申请时间为到期日15:30(测试时以闭市时刻后延30分钟为准)前。

(二)每日交易闭市后,根据闭市时的期权买方持仓及其所在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余额,按照以下原则和步骤决定期权能否行权:
1、期权行权建立的期货合约持仓与原期货合约持仓合并计算,其数量不得超过期货合约持仓限额。

否则,期权行权申请按申请时间顺序实行部分行权或者不予行权;
2、期权买方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余额不足时,期权行权申请按结算准备金余额和申请时间顺序实行部分行权或者不予行权:(1)行权价格小于(大于)标的期货合约当日结算价的看涨(跌)期权以及行权价格等于标的期货合约当日结算价的期权行权时,结算准备金余额应当满足相应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
要求;
(2)行权价格大于(小于)标的期货合约当日结算价的看涨(跌)期权行权时,结算准备金余额应当满足相应的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要求,并能弥补虚值额。

虚值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看涨期权的虚值额=Max(期权合约行权价格-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0)×期权合约相对应的期货交易单位;
看跌期权的虚值额=Max(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期权合约行权价格,0)×期权合约相对应的期货交易单位。

(3)算法中不计算期货持仓盈亏,不计算期权行权盈利。

八、期权行权配对原则
(一)交易所按照随机抽取原则进行行权配对,具体算法如下:
1、对卖方持仓按会员号、客户号升序排列。

2、根据期权当日场上单边成交量除以期权空头总持仓量的余数确定随机起点,起点为余数加1。

3、以期权空头总持仓量除以期权行权申请量的余数作为剔除量,剔除间距为空头持仓总量除以剔除量(若不能整除则四舍五入),从起点开始剔除。

4、剔除余数后,在剩余队列均匀抽取空头持仓。

抽取间距=(空头持仓总量-均匀剔除余数)/期权有效行权申请量。

举例:设当日场上单边成交量为26手,有效行权申请量为5手,期权空头持仓量为12手。

1、确定随机起点:26/12=2且余2,则确定起点为3,对应表盘上3的位置。

2、确定剔除点:12/5=2且余2,则需剔除2手,剔除间距=12/2=6,从起点3开始,剔除第3手和第9手。

3、确定抽取点:从起点开始均匀抽取5手,由于第3手第9手已经被剔除,即从第4手开始均匀,抽取间距=12-2/5=2,抽取第
4、6、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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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眉内容行权与履约相关功能操作说明
注:1、“实值期权到期自动行权”指到期日闭市后,行权价格小于(大于)标的期货合约当日结算价的看涨(跌)期权持仓自动行权;
2、测试时各功能的申请时间以系统状态切换实际对应的时间为准,15:00对应闭市时刻,15:30对应闭市时刻后延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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