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目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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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北京停工留薪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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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北京停工留薪期目录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工发[2003]195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企业: 根据《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3年第140号,~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于2004年1月1日起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OO三年十二月三日主题词:工伤职工管理通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3年12月3日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用人单位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

停工留薪期应连续计算。

第三条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休假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

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见附件,~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第四条对于多部位、多组织器官受到伤害的~以对应的各停工留薪期中最长的期限作为该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

第五条遭受原发性损伤引起感染及并发症的~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可以在原发性损伤停工留薪期的基础上增加两个月。

第六条所受伤害未列入《停工留薪期目录》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确定~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第七条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未满~但经工伤医疗机构证明工伤治愈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终止停工留薪期。

第八条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在期满前3日内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

工伤职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

重庆停工留薪期目录

重庆停工留薪期目录

重庆停工留薪期目录
一、头部损伤
头皮裂伤头皮撕脱伤颅骨骨折脑震荡颅内出血
二、颅骨骨折
线性骨折凹陷性骨折粉碎性骨折开放性骨折
三、颌关节脱位
下颌关节前脱位下颌关节后脱位上颌关节脱位
四、颅神经损伤
视神经损伤听神经损伤面神经损伤三叉神经损伤
五、脊柱骨折
颈椎骨折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脊柱附件骨折
六、停工留薪工资计算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计算,原则上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若受伤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则按照实际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资计算。

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工资,不得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

七、护理费赔偿金额
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工伤职工的护理等级确定。

一般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

具体赔偿金额根据《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伤残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
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费用标准参照《重庆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执行。

本目录仅供参考,具体工伤保险待遇及相关政策,以《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全)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全)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使用说明1.本目录中的停工留薪期是针对身体的不同部位遭受原发性损伤后,进行治疗和恢复所需要的时间。

2.伤害部位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的损伤类型,分为头部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腰背部、腰椎和骨盆损伤;肩和上臂损伤;肘和前臂损伤;腕和手损伤;髋和大腿损伤;膝和小腿损伤;踝和足损伤;身体多部位损伤;躯干、四肢或未特指部位损伤;异物滞留;烧伤和腐蚀伤,冻伤等十五类,共列伤害部位441条。

各伤害部位编码是按ICD-10中的编码进行编排。

职业病分列七类,61种常见职业病,各类中毒51种。

有些临床发病较少职业病种未列其中,可根据职业病专家的意见确定停工留薪期。

3.每一部位的损伤基本上均按浅表损伤,开放性伤口,骨折,关节脱位和韧带的损伤、扭伤,神经和十脊髓损伤,血管损伤,内部器官损伤,肌肉和肌腱损伤,挤压伤和切断伤划分。

4.浅表损伤包括:(1)擦伤;(2)挫伤(包括青肿和血肿);(3)浅表异物所致的损伤不伴有大的开放性伤口。

5.开放性伤口包括:(1)动物咬伤;(2)切割伤;(3)撕裂伤;(4)穿刺伤。

6.骨折包括:(1)闭合性骨折(粉碎型、压缩型、掀起型、裂缝型、青枝型、嵌入型、线型、行军型、单纯型、骨骺滑脱型、螺旋型);(2)开放性骨折(哆开型、感染型、枪弹型、穿刺型)。

7.脱位、扭伤包括:关节(囊)以及韧带的(1)撕脱;(2)撕裂伤;(3)扭伤;(4)创伤性(关节积血、破裂、不全脱位、撕裂)。

8.神经和脊髓损伤包括:(1)脊髓的完全性或不完全性损伤;(2)神经损伤;(3)创伤性(神经切断、脊髓出血、麻痹、截瘫、四肢瘫)。

9.血管损伤包括:(1)撕脱;(2)切割伤;(3)撕裂伤;(4)创伤性(动脉瘤或瘘、动脉血肿、破裂)。

10.肌肉和肌腱损伤包括:(1)撕脱;(2)切割伤;(3)撕裂伤;(4)创伤性破裂。

11.本目录是指治疗各种原发性损伤所需的时间,不与各种后遗症相对应。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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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使用说明1.本目录中的停工留薪期是针对身体的不同部位遭受原发性损伤后,进行治疗和恢复所需要的时间。

2.伤害部位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的损伤类型,分为头部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腰背部、腰椎和骨盆损伤;肩和上臂损伤;肘和前臂损伤;腕和手损伤;髋和大腿损伤;膝和小腿损伤;踝和足损伤;身体多部位损伤;躯干、四肢或未特指部位损伤;异物滞留;烧伤和腐蚀伤,冻伤等十五类,共列伤害部位441条。

各伤害部位编码是按ICD-10中的编码进行编排。

职业病分列七类,61种常见职业病,各类中毒51种。

有些临床发病较少职业病种未列其中,可根据职业病专家的意见确定停工留薪期。

3.每一部位的损伤基本上均按浅表损伤,开放性伤口,骨折,关节脱位和韧带的损伤、扭伤,神经和十脊髓损伤,血管损伤,内部器官损伤,肌肉和肌腱损伤,挤压伤和切断伤划分。

4.浅表损伤包括:(1)擦伤;(2)挫伤(包括青肿和血肿);(3)浅表异物所致的损伤不伴有大的开放性伤口。

5.开放性伤口包括:(1)动物咬伤;(2)切割伤;(3)撕裂伤;(4)穿刺伤。

6.骨折包括:(1)闭合性骨折(粉碎型、压缩型、掀起型、裂缝型、青枝型、嵌入型、线型、行军型、单纯型、骨骺滑脱型、螺旋型);(2)开放性骨折(哆开型、感染型、枪弹型、穿刺型)。

7.脱位、扭伤包括:关节(囊)以及韧带的(1)撕脱;(2)撕裂伤;(3)扭伤;(4)创伤性(关节积血、破裂、不全脱位、撕裂)。

8.神经和脊髓损伤包括:(1)脊髓的完全性或不完全性损伤;(2)神经损伤;(3)创伤性(神经切断、脊髓出血、麻痹、截瘫、四肢瘫)。

9.血管损伤包括:(1)撕脱;(2)切割伤;(3)撕裂伤;(4)创伤性(动脉瘤或瘘、动脉血肿、破裂)。

10.肌肉和肌腱损伤包括:(1)撕脱;(2)切割伤;(3)撕裂伤;(4)创伤性破裂。

11.本目录是指治疗各种原发性损伤所需的时间,不与各种后遗症相对应。

郑州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郑州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附件1:《郑州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参考标准》使用说明1.本目录中的停工留薪期包括不稳定期和恢复期。

不稳定期是针对身体不同部位遭受原发性损伤后进行临床治疗的时间。

恢复期是指临床治疗结束,转入恢复或康复治疗所需要的时间,恢复期不是指病理恢复期。

2.本目录所列疾病是按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的病名进行设项,参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的分类方法分类。

职业病项是根据2002年4月18日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3-2002至GBZ97-2002)职业病目录设项。

3.本目录主要参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第十九章“损伤、中毒和外因的某些其他后果”(S00-T98)的内容范围。

其他系统疾病由于涉及工伤较少没有列入。

4.损伤的类型分为:头面部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下背、腰椎和骨盆损伤;肩和上臂损伤;肘和前臂损伤;腕和手损伤;髋和大腿损伤;膝和小腿损伤;踝和足损伤;累及身体多部位的损伤;躯干、四肢或身体未特指部位损伤;通过自然腔口进入异物的效应;限于眼和内部器官的烧伤和腐蚀伤;身体多个部位未特指部位的烧伤和腐蚀伤;冻伤等十六类,共列病种4410个,其中身体多个部位未特指部位的烧伤和腐蚀伤采用面积加程度的方法进行划定。

5.职业病分为九类,各类中毒52种,常见职业病30种。

共计82个病种。

有些临床发病较少职业病种未列其中,可根据职业病专家的意见确定停工留薪期。

6.未列入目录的疾病,由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参照《郑州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参考标准》组织医务专家确认停工留薪期。

7.本目录规定病种的治疗期和恢复期,如因伤情严重或出现并发症的可由定点医院开出病情证明,本人提出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

8.对于多个部位或组织器官受到损害,以受损部位对应停工留薪期时间最长的计算。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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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头面部损伤(S00-S09)头部浅表损伤S00 1个月头部头皮开放性伤口S01 1个月颅骨和面骨骨折S02颅骨穹隆骨折S02.0 3个月单纯颅底骨折S02.1(如伴CSF漏或并发颅内感染,需在完全控制后) 6个月鼻骨骨折S02.2 3个月单纯眶底骨折S02.3 4个月颧骨和上颌骨骨折S02.4 4个月牙折断S02.5 1个月下颌骨骨折S02.6 4个月累及颅骨和面骨的多发性骨折S02.7 6个月其他颅骨和面骨骨折S02.8 5个月头部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03颌关节脱位S03.0 3个月鼻中隔软骨脱位S03.1 3个月牙脱位S03.2 2个月颅神经损伤S04视神经和视路损伤S04.0 6个月动眼神经损伤S04.1 6个月滑车神经毁伤S04.2 6个月三叉神经毁伤S04.3 6个月展神经损伤S04.4 6个月面神经毁伤S04.5 6个月听神经损伤S04.6 6个月副神经损伤S04.7 6个月其他颅神经损伤S04.8 6个月眼和眶损伤S05结膜和角膜擦伤(深层)S05.0 1个月眼球和眶组织轻度挫伤S05.1 1个月眼撕裂伤和破裂,伴有眼内组织脱出或缺失S05.2 12个月眼撕裂伤和破裂,不伴有眼内组织脱出或缺失S05.3 3个月眶穿透性伤口,伴有或不伴有异物S05.4 6个月眼球穿透性伤口,伴有异物S05.5 6个月眼球穿透性伤口,不伴有异物S05.6 3个月眼撕脱伤S05.7 3个月眼和眶的其他毁伤S05.8 3个月头脸部毁伤(S00-S09)颅内毁伤S06脑震荡S06.0 3个月硬膜外出血S06.4 6个月创伤性硬膜下出血S06.5 6个月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S06.6(不伴随脑室扩大) 4个月其他颅内损伤S06.7 4个月硬膜下积液S06.8 12个月慢性脑膜下血肿S06.9 6个月脑挫裂伤S06.10 12个月脑干毁伤S06.11 12个月头部软构造挤压伤S07 1个月头面的部分创伤性切断S08头皮撕脱S08.0 6个月耳创伤性切断S08.1 3个月头脸部其他部位的创伤性堵截S08.8 3个月头脸部未特指部位的创伤性堵截S08.9 3个月头部其他和未特指的毁伤S09头部血管毁伤S09.0 1个月头部肌肉和肌腱损伤S09.1 1个月耳鼓膜创伤性破碎S09.2 3个月头部多发性损伤S09.7 6个月颈部损伤(S10-S19)颈部浅表损伤S10 0.5个月颈部开放性伤口S11 0.5个月颈部骨折S12第一颈椎骨折S12.0 6个月第二颈椎骨折S12.1 8个月颈部脊柱多发性骨折S12.7 8个月颈部其他部位的骨折S12.8 4个月颈部程度的枢纽和韧带脱位、扭伤S13颈部椎间盘创伤性破碎S13.0 6个月颈椎脱位S13.1 6个月颈部多发性脱位S13.3 8个月颈部扭伤S13.4 2个月nbsp;甲状腺区扭伤S13.5 2个月颈部程度的神经和脊髓毁伤S14颈部脊髓的震荡和水肿S14.0 12个月颈部脊柱神经根的毁伤S14.2 12个月臂丛神经毁伤(如神经移位加移植手术18月)S14.3 12个月颈部周围神经损伤S14.4 2个月颈部交感神经损伤S14.5 2个月颈部水平的血管损伤S15颈动脉损伤S15.0 6个月颈部多处血管的毁伤S15.7 6个月颈部挤压伤S17 1个月胸部毁伤(S20-S29)胸部浅表毁伤S20乳房损伤S20.0 1个月胸部挫伤S20.2 1个月胸部多处浅表损伤S20.7 1个月胸部毁伤(S20-S29)脑部开放性伤口S21 2个月肋骨、胸骨和胸部脊柱骨折S22胸椎骨折S22.0 6个月胸部脊柱多发性骨折S22.1 8个月胸骨骨折S22.2 4个月肋骨骨折S22.3 3个月肋骨多发性骨折S22.4 4个月骨性胸廓其他部位骨折S22.8 4个月胸部关节的脱位和韧带扭伤S23胸部椎间盘创伤性破裂S23.0 6个月胸椎脱位S23.1 6个月胸部脊柱扭伤S23.3 2个月肋骨和胸骨扭伤S23.4 2个月胸部程度的神经和脊髓毁伤S24胸部脊髓的震荡和水肿S24.0 12个月胸部脊柱神经根损伤S24.2 12个月胸部四周神经毁伤S24.3 2个月胸部交感神经损伤S24.4 2个月胸部血管毁伤S25 5个月心脏毁伤S26 5个月其他和未特指的胸内器官损伤S27创伤性气胸S27.0 2个月创伤性血胸S27.1 2个月创伤性血气胸S27.2 2个月肺的其他损伤S27.3 3个月支气管毁伤S27.4 3个月胸部气管毁伤S27.5 3个月肋膜毁伤S27.6 2个月其他胸内器官损伤S27.8 2个月胸部挤压伤和胸的部分创伤性切断S28胸部挤压伤S28.0 2个月胸的部分创伤性切断S28.1 3个月胸部其他和未特指的毁伤S29 2个月腹部、腰背部、腰椎和骨盆毁伤(S30-S39)腹部、腰背部和骨盆浅表毁伤S30腰背部和骨盆损伤S30.0 3个月腹壁挫伤S30.1 1个月外生殖器损伤S30.2 2个月腹部、腰背部和骨盆开放性伤口S31腰背部和骨盆开放性伤口S31.0 3个月腹壁开放性伤口S31.1 1个月外生殖器开放性伤口S31.2 6个月腰部脊柱和骨盆骨折S32腰部椎骨骨折S32.0 6个月骶骨骨折S32.1 6个月尾骨骨折S32.2 2个月髂骨骨折S32.3 3个月髋臼骨折S32.4 6个月耻骨骨折S32.5 5个月腹部、腰背部、腰椎和骨盆毁伤(S30-S39)腰部脊柱和骨盆的枢纽和韧带脱位、扭伤S33腰椎间盘创伤性破碎S33.06个月腰椎脱位S33.1 6个月骶髂关节和骶尾关节的脱位S33.2 6个月腰部脊柱扭伤S33.5 2个月腰部脊柱和骨盆其他和未特指部位的扭伤S33.7 2个月腹部、腰背部和骨盆程度的神经和腰部脊髓毁伤S34腰部和骶部脊柱神经根毁伤S34.2 12个月马尾毁伤S34.3 12个月腰骶丛损伤S34.4 12个月腰部、骶部和骨盆交感神经损伤S34.5 12个月腰部、腰背部和骨盆周围神经损伤S34.6 12个月腹部、腰背部和骨盆水平的血管损伤S35 3个月腹内器官毁伤S36脾毁伤S36.0(轻度、中度、重度)4,5,6个月肝或胆道损伤S36.1(轻度、中度、重度)6,9,12个月腹内器官毁伤S36胰毁伤S36.2(轻度、中度、重度)6,7,12个月胃损伤S36.3(轻度、中度、重度)3,6,12个月小肠毁伤(十二指肠更加)S36.4(轻度、中度、重度)3,6,12个月结肠损伤S36.5(轻度、中度、重度)3,6,12个月直肠毁伤S36.6(轻度、中度、重度)3,6,12个月多个腹内器官毁伤S36.7(轻度、中度、重度)3,8,12个月其他腹内器官毁伤S36.8(轻度、中度、重度)3,8,12个月盆腔器官损伤S37肾损伤S37.0(轻度、中度、重度)3,6,12个月输尿管毁伤S37.1(轻度、中度、重度)3,6,12个月膀胱损伤S37.2(轻度、中度、重度)3,6,12个月尿道毁伤S37.3(轻度、中度、重度)3,6,12个月卵巢损伤S37.4(轻度、中度、重度)3,4,12个月输卵管毁伤S37.5(轻度、中度、重度)3,4,12个月子宫毁伤S37.6(轻度、中度、重度)3,4,12个月其他盆腔器官损伤S37.8(轻度、中度、重度)3,4,12个月腹部、腰背部和骨盆的部分挤压伤和创伤性切断S38外生殖器挤压伤S38.0 6个月外生殖器创伤性堵截S38.2 12个月腹部、腰背部和骨盆其他和未特指的损伤S39 3个月肩和上臂毁伤(S40-49)肩和上臂浅表毁伤S40 1个月肩和上臂开放性伤口S41 1个月肩和上臂骨折S42锁骨骨折S42.0 3个月肩胛骨骨折S42.1 5个月肱骨上端骨折S42.2 6个月肱骨干骨折S42.3 6个月肱骨下端骨折S42.4 6个月肩和上臂其他部位的骨折S42.8 4个月肩和上臂毁伤(S40-49)肩胛带的枢纽和韧带脱位、扭伤S43肩枢纽脱位S43.0 3个月肩锁关节脱位S43.1 3个月胸锁枢纽脱位S43.2 3个月肩关节扭伤S43.4 2个月肩锁关节扭伤S43.5 2个月胸锁枢纽扭伤S43.6 2个月肩和上臂程度的神经毁伤S44上臂程度的尺神经毁伤S44.0 12个月上臂水平的正中神经损伤S44.1 12个月上臂程度的桡神经毁伤S44.2 12个月上臂水平的其他神经损伤S44.8 12个月肩和上臂的血管损伤S45 2个月肩和上臂的肌肉和肌腱毁伤S46 3个月肩和上臂挤压伤S47 3个月肩和上臂创伤性切断S48肩关节处创伤性切断8个月肩和肘之间程度的创伤性堵截8个月肩和上臂其他和未特指的毁伤S49 3个月肘和前臂损伤(S50-S59)前臂浅表损伤S50 1个月前臂开放性伤口S51 1个月前臂骨折S52尺骨上端骨折S52.0 6个月桡骨上端骨折S52.1 6个月尺骨干骨折S52.2 6个月桡骨干骨折S52.3 6个月尺骨、桡骨主干骨折S52.6 6个月桡骨远端骨折S52.5 3个月尺骨、桡骨下真个骨折S52.4 6个月肘枢纽和韧带脱位、扭伤S53桡骨头脱位S53.0 2个月肘关节脱位S53.1 1个月桡侧副韧带创伤性破裂S53.2 4个月侧副韧带创伤性破裂S53.3 4个月肘关节扭伤S53.4 2个月前臂水平的神经损伤S54前臂水平的尺神经损伤S54.0 12个月前臂程度的正中神经毁伤S54.1 12个月前臂程度的桡神经毁伤S54.2 12个月前臂的其他神经毁伤S54.8 1个月前臂水平的血管损伤S55 3个月前臂程度的肌肉和肌腱毁伤S56 4个月前臂挤压伤S57 6个月前臂创伤性切断S58肘切断S58.0 8个月肘和腕之间堵截S58.1 8个月前臂其他和未特指的损伤S59 2个月腕和手损伤(S60-S68)腕和手浅表损伤S60 1个月腕和手开放性伤口S61 2个月腕和手水平的骨折S62手舟骨骨折S62.0 4个月其他腕骨骨折S62.1 4个月第一掌骨骨折S62.2 3个月其他掌骨骨折S62.3 3个月拇指骨折S62.5 3个月其他手指骨折S62.6 3个月腕和手程度的枢纽和韧带脱位、扭伤S63腕枢纽脱位S63.0 3个月指关节脱位S63.1 2个月腕和腕关节韧带创伤性破裂S63.3 5个月掌指和指间枢纽处的手指韧带创伤性破碎S63.4 3个月腕关节扭伤S63.5 1个月手指关节扭伤S63.6 1个月腕和手水平的神经损伤S64腕和手水平的尺神经损伤S64.0 12个月腕和手水平的正中神经损伤S64.1 12个月腕和手程度的桡神经毁伤S64.2 2个月拇指的神经毁伤S64.3 5个月其他手指的神经毁伤S64.4 4个月腕和手水平的其他神经损伤S64.8 5个月腕和手程度的血管毁伤S65 5个月腕和手水平的肌肉和肌腱损伤S66 5个月腕和手挤压伤S67 3个月腕和手创伤性堵截S68拇指堵截S68.0 6个月其他单个手指切断S68.1 3个月多个手指堵截S68.2 3个月手指伴随腕和手其他局部的创伤性堵截S68.3 5个月腕关节切断S68.4(手指离断再植术12个月) 9个月髋和大腿毁伤(S70-S78)髋和大腿浅表毁伤S70 1个月髋和大腿开放性伤口S71 1个月股骨骨折S72股骨颈骨折S72.0 7个月经大转子骨折S72.1 7个月转子下骨折S72.2 7个月股骨干骨折S72.3 7个月股骨多发性骨折S72.7 8个月髋的枢纽和韧带脱位、扭伤S73髋脱位S73.0 3个月髋扭伤S73.1 1个月髋和大腿水平的神经损伤S74 12个月髋和大腿水平的血管损伤S75 3个月髋和大腿损伤(S70-S78髋和大腿肌肉和肌腱损伤S76 6个月髋和大腿挤压伤S77 3个月髋和大腿创伤性堵截S78 10个月膝和小腿损伤(S80-S88)小腿浅表损伤S80 1个月小腿开放性伤口S81 2个月小腿骨折,包括踝S82髌骨骨折S82.0 9个月胫骨上端骨折S82.1 9个月胫骨骨干骨折S82.2 9个月胫骨下端骨折S82.3 9个月腓骨骨折S82.4 4个月内踝骨折S82.5 5个月外踝骨折S82.6 5个月小腿多发性骨折S82.7 12个月膝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83髌骨脱位S83.0 3个月膝枢纽脱位S83.1 5个月半月板扯破S83.2 4个月膝枢纽和韧带脱位、扭伤S83膝枢纽软骨扯破S83.3 4个月膝枢纽多发性毁伤S83.7 10个月小腿水平的神经损伤S84 12个月小腿水平的血管损伤S85 6个月小腿水平的肌肉和肌健损伤S86 6个月小腿挤压伤S87 6个月小腿创伤切断S88膝切断S88.0 8个月膝和踝之间的堵截S88.1 8个月踝和足毁伤(S90-S99)踝和足浅表毁伤S90 1个月踝和足开放性伤口S91 2个月足骨折,(除外踝)S92跟骨骨折S92.0 6个月距骨骨折S92.1 6个月其他跗骨骨折S92.2 5个月跖骨骨折S92.3 4个月▲趾骨折S92.4 4个月其他趾骨折S92.5 3个月足多发性骨折S92.7 6个月踝和足程度的枢纽和韧带脱位、扭伤S93踝枢纽脱位S93.0 3个月足趾脱位S93.1 2个月踝和足水平的韧带破裂S93.2 3个月足的其他部位脱位S93.3 2个月踝扭伤S93.4 2个月足趾扭伤S93.5 1个月踝和足毁伤(S90-S99)踝和足程度的神经毁伤S94足底外侧神经毁伤S94.0 12个月足底内侧神经损伤S94.1 12个月踝和足程度的腓深神经毁伤S94.2 3个月踝和足程度的皮觉得神经毁伤S94.3 3个月踝和足水平的多神经损伤S94.7 12个月踝和足程度的其他神经毁伤S94.8 2个月踝和足程度的血管毁伤S95 6个月踝和足程度的肌肉和肌健毁伤S96 6个月踝和足挤压伤S97 4个月踝和足创伤性切断S98 8个月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毁伤(T00-T07)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浅表毁伤T00头和颈的浅表毁伤T00.0 1个月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浅表损伤T00.1 1个月上肢多个部位的浅表损伤T00.2 1个月下肢多个部位的浅表损伤T00.3 1个月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浅表毁伤T00.4 1个月其他复合部位的浅表毁伤T00.8 1个月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开放性伤口T01头和颈的开放性伤口T01.0 2个月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开放性伤口T01.1 2个月上肢多个部位的开放性伤口T01.2 2个月下肢多个部位的开放性伤口T01.3 2个月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开放性伤口T01.4 2个月其他复合部位的开放性伤口T01.8 2个月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骨折T02头和颈的骨折T02.0 10个月胸并伴随腹、下背和骨盆的骨折T02.1 10个月上肢多个部位的骨折T02.2 10个月下肢多个部位的骨折T02.3 10个月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骨折T02.4 10个月其他复合部位的骨折T02.8 10个月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脱位、扭伤T03头和颈的脱位、扭伤T03.0 6个月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脱位、扭伤T03.1 6个月上肢多个部位的脱位、扭伤T03.2 6个月下肢多个部位的脱位、扭伤T03.3 6个月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脱位、扭伤T03.4 6个月其他复合部位的脱位、扭伤T03.8 6个月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挤压伤T04头和颈的挤压伤T04.0 1个月胸并伴有腹、腰背部和骨盆的挤压伤T04.1 3个月上肢多个部位的挤压伤T04.2 3个月下肢多个部位的挤压伤T04.3 3个月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挤压伤T04.4 3个月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及四肢的挤压伤T04.7 6个月其他复合部位的挤压伤T04.8 2个月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损伤(T00-T07)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创伤性切断T05双手创伤性切断T05.0 12个月一只手和另外一臂创伤性堵截T05.1 12个月双臂创伤性切断T05.2 12个月双足创伤性切断T05.3 12个月一只足和另外一腿创伤性堵截T05.4 12个月双小腿创伤性切断T05.5 12个月上肢和下肢任何组织创伤性切断T05.6 7个月躯干、四肢或身体未特指部位的毁伤(T08-T14)脊柱骨折,程度未特指T08 6个月脊柱和躯干的其他毁伤,程度未特指T09躯干浅表毁伤,程度未特指T09.0 1个月躯干开放性伤口,程度未特指T09.1 1个月躯干未特指关节和韧带的脱位、扭伤和劳损T09.2 2个月脊髓损伤T09.3 12个月躯干未特指神经、脊神经根和神经丛损伤T09.4 12个月躯干未特指肌肉和肌腱损伤T09.5 6个月躯干创伤性切断,水平未特指T09.6 6个月上肢骨折,水平未特指T10 3个月上肢的其他毁伤,程度未特指T11上肢浅表毁伤,程度未特指T11.0 1个月上肢开放性伤口,程度未特指T11.1 1个月上肢未特指关节和韧带的脱位、扭伤和劳损T11.2 2个月上肢未特指神经的损伤T11.3 6个月上肢未特指血管的毁伤T11.4 6个月上肢未特指肌肉和肌腱的毁伤T11.5 6个月上肢创伤性切断T11.6 8个月下肢骨折,水平未特指T12 5个月下肢的其他损伤,水平未特指T13下肢浅表损伤,水平未特指T13.0 1个月下肢开放性伤口,水平未特指T13.1 1个月下肢未特指关节和韧带的脱位、扭伤和劳损T13.2 2个月下肢未特指神经的损伤T13.3 6个月下肢未特指血管的损伤T13.4 6个月下肢未特指肌肉和肌腱的毁伤T13.5 6个月下肢创伤性切断T13.6 8个月通过自然腔口进入异物的效应(T15-T19)外眼异物T15角膜异物T15.0(浅层,深层)1个周,1个月结膜囊异物T15.1 0.5个月外眼其他和多处部位内异物T15.8 1个月耳内异物T16 1个月呼吸道内异物T17鼻窦内异物T17.0 1个月鼻孔内异物T17.1 1个月咽内异物T17.2 1个月喉内异物T17.3 1个月气管内异物T17.4 1个月支气管内异物T17.5 1个月呼吸道其他和多处部位内异物T17.8 4个月烧伤和腐蚀伤(T20-T32)头和颈烧伤和腐蚀伤T20一度烧伤T20.1 0.5个月二度烧伤T20.2(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三度烧伤T20.3 10个月一度腐蚀伤T20.5 0.5个月二度腐蚀伤T20.6(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三度侵蚀伤T20.7 10个月躯干烧伤和腐蚀伤T21一度烧伤T21.1 0.5个月二度烧伤T21.2(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三度烧伤T21.3 10个月一度腐蚀伤T21.5 0.5个月bsp;二度腐蚀伤T21.6(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三度腐蚀伤T21.7 10个月肩和上肢烧伤和腐蚀伤,(除外腕和手)T22一度烧伤T22.1 0.5个月二度烧伤T22.2(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三度烧伤T22.3 10个月一度腐蚀伤T22.5 0.5个月二度腐蚀伤T22.6(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三度腐蚀伤T22.7 10个月腕和手烧伤和腐蚀伤T23一度烧伤T23.1 0.5个月二度烧伤T23.2(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三度烧伤T23.3 10个月腕和手烧伤和侵蚀伤T23一度侵蚀伤T23.5 0.5个月二度侵蚀伤T23.6(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三度侵蚀伤T23.7 10个月髋和下肢烧伤和侵蚀伤,(除外踝和足)T24一度烧伤T24.1 0.5个月二度烧伤T24.2(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三度烧伤T24.3 10个月一度腐蚀伤T24.5 0.5个月二度侵蚀伤T24.6(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三度腐蚀伤T24.7 10个月踝和足烧伤和腐蚀伤T25一度烧伤T25.1 0.5个月二度烧伤T25.2(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三度烧伤T25.3 10个月一度腐蚀伤T25.5 0.5个月二度腐蚀伤T25.6(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三度侵蚀伤T25.7 10个月限于眼和附器的烧伤和腐蚀伤T26眼睑和眼周区烧伤T26.0(浅二度,深二度,三度) 3,6,9个月角膜和结膜囊烧伤T26.1 6个月烧伤,伴有眼球破裂和破坏T26.2 12个月眼睑和眼周区腐蚀伤T26.5(浅二度,深二度,三度) 3,6,9个月角膜和结膜囊腐蚀伤T26.6 6个月腐蚀伤,伴有眼球破裂和破坏T26.7 12个月烧伤和腐蚀伤(T20-T32)呼吸道烧伤和腐蚀伤T27喉和气管烧伤T27.0(轻度,中度,重度) 3,6,9个月呼吸道其他部位的烧伤T27.2(轻度,中度,重度) 3,6,9个月喉和气管腐蚀伤T27.4(轻度,中度,重度) 3,6,9个月呼吸道其他部位腐蚀伤T27.6(轻度,中度,重度) 3,6,9个月其他内部器官的烧伤和腐蚀伤T28口和咽烧伤T28.0 8个月食管烧伤T28.1 8个月消化道其他部位烧伤T28.2 10个月泌尿生殖器官烧伤T28.3 12个月口和咽腐蚀伤T28.5 8个月食管侵蚀伤T28.6 8个月消化道其他部位腐蚀伤T28.7 8个月泌尿生殖器官内腐蚀伤T28.8 12个月身体多个部位的烧伤和腐蚀伤T29一度烧伤T29.1 0.5个月二度烧伤T29.2(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三度烧伤T29.3 10个月一度侵蚀伤T29.5 0.5个月二度侵蚀伤T29.6(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三度腐蚀伤T29.7 10个月烧伤和腐蚀伤,身体部位未特指T30一度烧伤T30.1 0.5个月二度烧伤T30.2(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成都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成都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成都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成都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便用说明I.本目录所列的停工留薪期是针对工伤职工身体的不同部位遭受原发性损伤后,进行治疗和休息的最长期限。

具体停工留薪期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职业病鉴定证明),在目录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确定。

停工留薪期的延长依据《成都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2•伤害部位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的损伤类型,分为头部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 腹部、下背、和骨盆损伤,肩和上臂损伤,肘和前臂损伤,腕和手损伤,覩和大腿损伤,膝和小腿损伤,踝和足损伤,身体多部位损伤,躯干、四肢或未特指部位损伤,异物滞留,烧伤和腐蚀伤,冻伤等十五类,共列伤害部位468条,各伤害部位编码是按ICD-10中的编码进行编排。

3.每一部位的损伤基本上均按浅表损伤,开放性伤口,骨折,关节和韧带的脱位、扭伤,神经损伤,血管损伤,內部器官损伤,肌肉和肌腱损伤,挤压伤和切断伤划分。

4•浅表损伤包括:(1)擦伤;(2)挫伤(包括青肿和血肿);(3)浅表异物所致的损伤不伴有大的开放性伤口。

5•开放性伤口包括:(1)动物咬伤;(2)切割伤;(3)撕裂伤;(4)穿刺伤。

6.骨折包括:(1)闭合性骨折(粉碎型、压缩型、掀起型、裂缝型、青枝型、嵌入型、线型、行军型、单纯型、骨踊滑脱型、螺旋型);(2)开放性骨折(哆开型、感染型、枪弹型、穿剌型)。

7•脱位、扭伤包括:关节(曩)以及韧带的(1)撕脱;(2)撕裂伤;(3)扭伤;(4)创伤性(关节积血、破裂、不全脱位、撕裂)。

8.神经和脊髓损伤包括:(1)脊髄的完全性或不完全性损害;(2)神经和脊髄连续性(连接)的损害;(3)创伤性(神经切断、脊髓出血、麻痹、截瘫、四肢瘫)。

9•血管损伤包括:(1)撕脱;(2)切割伤;(3)撕裂伤;(4)创伤性(动脉瘤或痿、动脉血肿、破裂)。

10•肌肉和肌腱损伤包括:(1)撕脱;(2)切割伤;(3)撕裂伤;(4)创伤性破裂。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目录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目录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目录一、目录说明1、本目录所确定的停工留薪期参考了有关省市的目录,所确定的停工留薪期,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期限内作了相对宽松的设定。

在目录制定中征询了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大连市友谊医院、大连市口腔医院、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大连中爱眼科医院等多家医院的意见,经医疗卫生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审核制定。

2、本目录中的停工留薪期是针对身体的不同部位遭受原发性损伤后,进行治疗和休息的时间。

停工留薪期的延长和缩短,依据大连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目录包含外伤和职业病两个分目录,外伤目录中伤害部位按国际疾病分类 ICD-10 中的损伤类型,分为头部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腰背、和骨盆损伤,肩和上臂损伤,肘和前臂损伤,腕和手损伤,髋和大腿损伤,膝和小腿损伤,踝和足损伤,身体多部位损伤,躯干、四肢或未特指部位损伤,异物滞留,烧伤和腐蚀伤,冻伤等十五类,共列伤害部位441条,各伤害部位编码是按ICD-10中的编码进行编排。

职业病目录包含236条职业病损伤类型。

4、每一部位的损伤基本上均按浅表损伤,开放性伤口,骨折,关节脱位和韧带的损伤、扭伤,神经和脊髓损伤,血管损伤,内部器官损伤,肌肉和肌腱损伤,挤压伤和切断伤划分。

5、浅表损伤包括: 1 擦伤; 2 挫伤包括青肿和血肿;3 浅表异物所致的损伤不伴有大的开放性伤口。

6、开放性伤口包括: 1 动物咬伤; 2 切割伤; 3 撕裂伤; 4 穿刺伤。

7、骨折包括: 1 闭合性骨折粉碎型、压缩型、掀起型、裂缝型、青枝型、嵌入型、线型、行军型、单纯型、骨骺滑脱型、螺旋型; 2 开放性骨折哆开型、感染型、枪弹型、穿刺型。

8、脱位、扭伤包括:关节囊以及韧带的 1 撕脱; 2 撕裂伤; 3 扭伤; 4 创伤性关节积血、破裂、不全脱位、撕裂。

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时间分类目录

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时间分类目录

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时间分类目录
本文档旨在为雇主提供一个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时间的分类目录,以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和管理工伤员工的权益。

以下为不同情况下
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时间的分类:
1. 发生工伤后立即停工留薪
当工伤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雇主应立即
停工留薪,确保工伤员工的基本待遇和福利不受影响。

停工留薪时
间的长短取决于工伤员工所需的康复和恢复时间。

2. 进行康复治疗期间的停工留薪
在工伤员工康复治疗期间,雇主应继续停工留薪,以确保工伤
员工得到必要的治疗和康复。

康复治疗期间的停工留薪时间根据工
伤员工的病情和康复进展来确定。

3. 临时工作不能期间的停工留薪
在工伤员工的康复治疗期结束后,如果工伤员工因工伤原因暂时无法从事原先的工作,雇主应继续停工留薪,直到工伤员工恢复到能够从事原先工作的程度。

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期间的停工留薪
如果工伤员工经医疗评估被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雇主应继续停工留薪,直到工伤员工的劳动能力恢复或达到退休年龄。

请注意,以上仅为常见情况下的停工留薪时间分类,并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调整。

在处理工伤员工停工留薪问题时,雇主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为工伤员工提供合理和公正的待遇。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全).doc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全).doc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使用说明1.本目录中的停工留薪期是针对身体的不同部位遭受原发性损伤后,进行治疗和恢复所需要的时间。

2.伤害部位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的损伤类型,分为头部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腰背部、腰椎和骨盆损伤;肩和上臂损伤;肘和前臂损伤;腕和手损伤;髋和大腿损伤;膝和小腿损伤;踝和足损伤;身体多部位损伤;躯干、四肢或未特指部位损伤;异物滞留;烧伤和腐蚀伤,冻伤等十五类,共列伤害部位441条。

各伤害部位编码是按ICD-10中的编码进行编排。

职业病分列七类,61种常见职业病,各类中毒51种。

有些临床发病较少职业病种未列其中,可根据职业病专家的意见确定停工留薪期。

3.每一部位的损伤基本上均按浅表损伤,开放性伤口,骨折,关节脱位和韧带的损伤、扭伤,神经和十脊髓损伤,血管损伤,内部器官损伤,肌肉和肌腱损伤,挤压伤和切断伤划分。

4.浅表损伤包括:(1)擦伤;(2)挫伤(包括青肿和血肿);(3)浅表异物所致的损伤不伴有大的开放性伤口。

5.开放性伤口包括:(1)动物咬伤;(2)切割伤;(3)撕裂伤;(4)穿刺伤。

6.骨折包括:(1)闭合性骨折(粉碎型、压缩型、掀起型、裂缝型、青枝型、嵌入型、线型、行军型、单纯型、骨骺滑脱型、螺旋型);(2)开放性骨折(哆开型、感染型、枪弹型、穿刺型)。

7.脱位、扭伤包括:关节(囊)以及韧带的(1)撕脱;(2)撕裂伤;(3)扭伤;(4)创伤性(关节积血、破裂、不全脱位、撕裂)。

8.神经和脊髓损伤包括:(1)脊髓的完全性或不完全性损伤;(2)神经损伤;(3)创伤性(神经切断、脊髓出血、麻痹、截瘫、四肢瘫)。

9.血管损伤包括:(1)撕脱;(2)切割伤;(3)撕裂伤;(4)创伤性(动脉瘤或瘘、动脉血肿、破裂)。

10.肌肉和肌腱损伤包括:(1)撕脱;(2)切割伤;(3)撕裂伤;(4)创伤性破裂。

11.本目录是指治疗各种原发性损伤所需的时间,不与各种后遗症相对应。

河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工伤)

河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工伤)
0月
腹部、下背和骨盆的部分 挤压伤和创伤性切断S38 外生殖器创伤性切断S38.2
腹部、腰背部和骨盆其他未特指的损伤S39
肩和上臂浅表损伤S40
肩和上臂开放性伤口S41
锁骨骨折S42.0
肩胛骨骨折S42.1
肩和上臂骨折S42
肱骨上端骨折S42.2 肱骨干骨折S42.3
肱骨下端骨折S42.4
肩和上臂其他部位的骨折S42.8
眼球穿透性伤口,伴有异物S05.5
眼球穿透性伤口,不伴有异物S05.6
眼撕脱伤S05.7
眼和眶的其他损伤S05.8
脑震荡S06.0
硬膜外血肿S06.1
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S06.6(不伴有脑室扩大)
其他颅内损伤S06.7
颅内损伤S06
急性硬膜下血肿S06.8
慢性硬膜下血肿S06.9
脑挫裂伤S06.10
颈部水平的神经和脊髓损 伤S14
臂从神经损伤(如神经移位加移植手术18月)S14.3
颈部周围神经损伤S1404
颈部交感神经损伤S14.4
颈动脉损伤S15.0 颈部水平的血管损伤S15
颈部多出血管的损伤S15.7
颈部挤压伤S17
乳房挫伤S20.0
胸部浅表损伤S20
胸部挫伤S20.2
胸部多处浅表损伤S20.7
腕关节扭伤S63.5
腕和手损伤 (S60-S69)
手指关节扭伤S63.6 腕和手水平的尺神经损伤S64.0
腕和手水平的正中神经损伤S64.1
腕和手水平的神经损伤 腕和手水平的桡神经损伤S64.2
S64
拇指的神经损伤S64.3
其他手指的神经损伤S64.4
腕和手水平的其他神经损伤S64.5
腕和手水平的血管损伤S65

福建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福建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视网膜震荡、视网膜出血
视网膜脱离
网膜脉络膜损伤
黄斑穿孔,网膜、脉络膜破裂
视神经损伤
视神经撕脱、视神经鞘内出血、视神经萎缩
外伤性眼球摘除术后外伤性眼球内容挖除术后
交感性眼炎
电光性眼炎
射线性眼外伤
1周一1个月
1一3周
1一6个月
3一6个月
3一6个月
2一4个月
2一4个月
3一6个月
3一6个月
3一6个月
6一9个月
3、鼓膜未愈合,听力(500、1000、2000赫)在30一40分贝。
1、骨折愈合,保持部分听力(500、1000、2000赫)在30一40分贝。
2、听力障碍(500、1000、2000赫)在41一60分贝。
1、听力恢复在30分贝以内。
2、听力损失在30一40分贝。
3、听力损失在40一60分贝。
4、>60分贝。
眼肌损伤
结膜损伤
结膜异物
结膜下出血、结膜裂伤
外伤性结膜炎
化学伤、烧伤、灼伤
角、巩膜损伤
角膜异物
角膜擦伤
角、巩膜穿孔
合并白内障
合并眼内异物
合并慢性色素膜炎
化学伤、烧伤、烫伤
虹膜睫状体损伤
外伤性散瞳
前房出血
虹膜根部离断
外伤性虹膜睫状体炎
晶体损伤
晶体脱位、晶体混浊
玻璃体损伤
玻璃体出血、玻璃体混浊
网膜脉络膜损伤
1、固体饮食顺利通过,
2、轻度咽食困难,半流质食物能顺利通过,
3、中度咽食困难,流质食物才能通过。
创口愈合。
1、外耳道基体畅通。
2、外耳道部分狭窄,但不影响听力。
中耳无分泌物,鼓膜形成疤痕。

江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修订稿

江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修订稿

江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江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使用说明1、本目录中的停工留薪期是针对身体的不同部位遭受原发性损伤后,进行治疗和恢复所需要的时间。

2、伤害部位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的损伤类型,分为头部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腰背部、腰椎和骨盆损伤;肩和上臂损伤;肘和前臂损伤;腕和手损伤;髋和大腿损伤;膝和小腿损伤;踝和足损伤;累及身体多部位损伤;躯干、四肢或身体未特指部位的损伤;异物滞留;烧伤和腐蚀伤,冻伤等十五类,共列伤害部位439条。

各伤害部位编码是按ICD-10中的编码进行编排。

职业病分列七类,61种常见职业病,其中各类中毒51种。

有些临床发病较少职业病种未列其中,可根据职业病专家的意见确定停工留薪期。

3、每一部位的损伤基本上均按浅表损伤,开放性伤口,骨折,关节脱位和韧带的损伤、扭伤,神经和脊髓损伤,血管损伤,内部器官损伤,肌肉和肌腱损伤,挤压伤和切断伤划分。

4、浅表损伤包括:(1)擦伤;(2)挫伤(包括青肿和血肿);(3)浅表异物所致的损伤不伴有大的开放性伤口。

5、开放性伤口包括:(1)动物咬伤;(2)切割伤;(3)撕裂伤;(4)穿刺伤。

6、骨折包括:(1)闭合性骨折(粉碎型、压缩型、掀起型、裂缝型、青枝型、嵌入型、线型、行军型、单纯型、骨骺滑脱型、螺旋型);(2)开放性骨折(哆开型、感染型、枪弹型、穿刺型)。

7、脱位、扭伤包括:关节(囊)以及韧带的(1)撕脱;(2)撕裂伤;(3)扭伤;(4)创伤性(关节积血、破裂、不全脱位、撕裂)。

8、神经和脊髓损伤包括:(1)脊髓的完全性或不完全性损伤;(2)神经损伤;(3)创伤性(神经切断、脊髓出血、麻痹、截瘫、四肢瘫)。

9、血管损伤包括:(1)撕脱;(2)切割伤;(3)撕裂伤;(4)创伤性(动脉瘤或瘘、动脉血肿、破裂)。

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时间分类目录

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时间分类目录

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时间分类目录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为企业提供工伤员工停工留薪的时间分类目录,以
便于企业管理和员工了解相关政策。

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是指因工伤
原因暂时无法工作的员工继续获得工资待遇的情况。

2. 分类目录
根据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时间的长短,可将其分为以下几个分类:
2.1 长期停工留薪
长期停工留薪是指因工伤原因,员工停工时间较长的情况。


据相关法规,员工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享受长期停工留薪:- 严重工伤或残疾: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严重伤害或残疾导致不
能从事工作,按照法定标准计算停工留薪时间。

- 长期治疗或康复:员工因工伤原因需要接受长期的治疗或康复,根据治疗或康复期限计算停工留薪时间。

2.2 中期停工留薪
中期停工留薪是指因工伤原因,员工停工时间较为中等长度的
情况。

根据相关法规,员工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享受中期停工留薪:- 一般工伤:员工因工作引起的一般工伤需要停工治疗的期限,根据治疗期限计算停工留薪时间。

2.3 短期停工留薪
短期停工留薪是指因工伤原因,员工停工时间较短的情况。


据相关法规,员工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享受短期停工留薪:- 工伤小伤:员工因工作引起的轻微伤害需要停工治疗的期限,根据治疗期限计算停工留薪时间。

3. 结论
本文档为企业提供了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时间分类目录。

企业可
根据员工停工时间的长短,按照相关法规给予员工相应的停工留薪
待遇,保障员工的权益。

以上是本文档的内容,供参考使用。

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一、伤害部位
停工留薪期的分类主要是基于员工的伤害部位。

伤害部位的不同将直接影响到停工留薪期的长短,这是因为不同部位的伤害对于员工工作能力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

二、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是指员工因工作受伤后,需要暂停工作并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间。

这段时间内,员工不需要出勤工作,但仍能按照一定比例获得工资收入,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三、具体伤害部位与停工留薪期对应表
头部浅表损伤:该类伤害通常比较轻微,如头皮擦伤、轻度烫伤等。

因此,停工留薪期相对较短,一般为0.5个月。

头部头皮开放性伤口:这类伤害较为严重,如头皮撕裂伤、烧伤等,需要较长时间的治疗和康复。

因此,停工留薪期较长,通常为1个月。

颅骨和面骨骨折:此类伤害较为严重,会严重影响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日常生活。

因此,停工留薪期较长,一般为6个月。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停工留薪期的长短应根据员工的实际伤害情况和医生的建议来确定。

同时,各公司或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停工留薪期政策,具体情况请参照公司或单位的相关规定。

安徽停工留薪期目录

安徽停工留薪期目录
Hale Waihona Puke 胸部损伤 (S20-S29)
腹部、下背、 腰椎和骨盆损 伤(S30-S39) 腹部、下背和骨盆开 放性伤口S31 腹壁开放性伤口S31.1 外生殖器开放性伤口S31.2 腰部脊柱和骨盆骨折 腰部椎骨骨折S32.0 S32 骶骨骨折S32.1 尾骨骨折S32.2 髂骨骨折S32.3 髋臼骨折S32.4 耻骨骨折S32.5 腰部脊柱和骨盆的关 腰椎间盘创伤性破裂S33.0 节和韧带脱位、扭伤 腰椎脱位S33.1 S33 骶髂关节和骶尾关节的脱位S33.2 腰部脊柱扭伤S33.5 腰部脊柱和骨盆其他和未特指部位的扭伤S33.7 腹部、下背和骨盆水 腰部脊髓的震荡和水肿S34.0 平的神经和腰部脊髓 腰部和骶部脊柱神经根损伤S34.2 损伤S34 马尾损伤S34.3 腰骶丛损伤S34.4 腰部、骶部和骨盆交感神经损伤S34.5 腰部、下背和骨盆周围神经损伤S34.6 腹部、下背和骨盆水平的血管损伤S35 腹内器官损伤S36 脾损伤S36.0 肝或胆囊损伤S36.1 胰损伤S36.2 胃损伤S36.3 小肠损伤S36.4 结肠损伤S36.5 直肠损伤S36.6 多个腹内器官损伤S36.7 其他腹内器官损伤S36.8 肾损伤S37.0 输尿管损伤S37.1 膀胱损伤S37.2 尿道损伤S37.3 卵巢损伤S37.4 输卵管损伤S37.5 子宫损伤S37.6 其他盆腔器官损伤S37.8
腕和手损伤 (S60-S69)
腕和手水平的神经损 腕和手水平的尺神经损伤S64.0 伤S64 腕和手水平的正中神经损伤S64.1 腕和手水平的桡神经损伤S64.2 拇指的指神经损伤S64.3 其他手指的指神经损伤S64.4 腕和手水平的其他神经损伤S64.8 腕和手水平的血管损伤S65 腕和手水平的肌肉和肌腱损伤S66 腕和手挤压伤S67 腕和手创伤性切断S68 拇指切断S68.0 其他单个手指切断S68.1 多个手指切断S68.2 手指伴有腕和手其他部分的创伤性切断S68.3 腕关节切断S68.4 髋和大腿损伤 髋和大腿浅表损伤S70 (S70-S79) 髋和大腿开放性伤口S71 股骨骨折S72 股骨颈骨折S72.0 经大转子骨折S72.1 转子下骨折S72.2 股骨干骨折S72.3 股骨多发性骨折S72.7 髋的关节和韧带脱位 髋脱位S73.0 、扭伤S73 髋扭伤S73.1 髋和大腿水平的神经损伤S74 髋和大腿水平的血管损伤S75 髋和大腿的肌肉和肌腱损伤S76 髋和大腿挤压伤S77 髋和大腿创伤性切断S78 膝和小腿损伤 小腿浅表损伤S80 (S80-S89) 小腿开放性伤口S81 小腿骨折,包括踝S82 髌骨骨折S82.0 胫骨上端骨折S82.1 胫骨骨干骨折S82.2 胫骨下端骨折S82.3 腓骨骨折S82.4 内踝骨折S82.5 外踝骨折S82.6 小腿多发性骨折S82.7 膝的关节和韧带脱位 髌骨脱位S83.0 、扭伤S83 膝关节脱位S83.1 半个月板撕裂S83.2 膝关节软骨撕裂S83.3 膝的多处结构的损伤S83.7 小腿水平的神经损伤S84 小腿水平的血管损伤S85 小腿水平的肌肉和肌腱损伤S86 小腿挤压伤S87 小腿创伤性切断S88 膝切断S88.0 膝和踝之间的切断S88.1 踝和足损伤 (S90-S99) 踝和足浅表损伤S90 踝和足开放性伤口S91 足骨折,除外踝S92 跟骨骨折S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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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目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目录
一、目录说明
1、本目录所确定的停工留薪期参考了有关省市的目录,所确定的停工留薪期,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期限内作了相对宽松的设定。

在目录制定中征询了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大连市友谊医院、大连市口腔医院、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大连中爱眼科医院等多家医院的意见,经医疗卫生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审核制定。

2、本目录中的停工留薪期是针对身体的不同部位遭受原发性损伤后,进行治疗和休息的时间。

停工留薪期的延长和缩短,依据《大连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目录包含外伤和职业病两个分目录,外伤目录中伤害部位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的损伤类型,分为头部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腰背、和骨盆损伤,肩和上臂损伤,肘和前臂损伤,腕和手损伤,髋和大腿损伤,膝和小腿损伤,踝和足损伤,身体多部位损伤,躯干、四肢或未特指部位损伤,异物滞留,烧伤和腐蚀伤,冻伤等十五类,共列伤害部位441条,各伤害部位编码是按ICD-10中的编码进行编排。

职业病目录包含236条职业病损伤类型。

4、每一部位的损伤基本上均按浅表损伤,开放性伤口,骨折,关节脱位和韧带的损伤、扭伤,神经和脊髓损伤,血管损伤,内部器官损伤,肌肉和肌腱损伤,挤压伤和切断伤划分。

5、浅表损伤包括:(1)擦伤;(2)挫伤(包括青肿和血肿);(3)浅表异物所致的损伤不伴有大的开放性伤口。

6、开放性伤口包括:(1)动物咬伤;(2)切割伤;(3)撕裂伤;(4)穿刺伤。

7、骨折包括:(1)闭合性骨折(粉碎型、压缩型、掀起型、裂缝型、青枝型、嵌入型、线型、行军型、单纯型、骨骺滑脱型、螺旋型);(2)开放性骨折(哆开型、感染型、枪弹型、穿刺型)。

8、脱位、扭伤包括:关节(囊)以及韧带的(1)撕脱;(2)撕裂伤;(3)扭伤;(4)创伤性(关节积血、破裂、不全脱位、撕裂)。

9、神经和脊髓损伤包括:(1)脊髓的完全性或不完全性损伤;(2)神经损伤;(3)创伤性(神经切断、脊髓出血、麻痹、截瘫、四肢瘫)。

10、血管损伤包括:(1)撕脱;(2)切割伤;(3)撕裂伤;(4)创伤性(动脉瘤或瘘、动脉血肿、破裂)。

11、肌肉和肌腱损伤包括:(1)撕脱;(2)切割伤;(3)撕裂伤;(4)创伤性破裂。

二、外伤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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