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联体重点专科结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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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与***医院医联体
重点专科结对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方和乙方经过认真交流磋商,本着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双方重点专科结对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结对目标:
就合作共建的基础上,双方重点专科结成对子,建立深度联合机制,达到资源共享、技术互助、长短互补、共同发展、突出特色的目标。
二、结对科室:
1、甲方肺病科(负责人:***)与乙方肺病科(负责人:***)
2、甲方针灸科(负责人:***)与乙方针灸科(负责人:***)
3、甲方眼科(负责人:***)与乙方眼科(负责人:***)
4、甲方ICU(负责人:***)与乙方ICU(负责人:***)
5、甲方内分泌科(负责人:***)与乙方内分泌科(负责人:***)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双方科室负责人要制定共建计划,定期进行工作交流,充分沟通,相互取长补短双方共同增速发展。
2、双方要根据建设需要相互派驻人员到对方科室进行指导或学习,派驻人员可参与对方科室的日常诊疗工作,产生的业务收入纳入被派驻单位财务。派驻期间人员的岗位工资由原单位承担,应获得的绩效报酬按被派驻单位绩效方案计算,交通补助按**元/天计算,由被派驻单位承担。执业许可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双方病人互转按双向转诊制度执行。
4、双方有权利提出学习对方的先进技术、诊疗方案等的权利,并列入共建计划中。
5、双方派驻人员所产生的工作量数据,可计入原单位数据统计。
6、双方开展的学术讲座、专业培训等可相互派遣人员免费参与。
7、双方人员在派驻期间发生的医疗纠纷由被派驻单位进行处理,产生费用由原单位承担。
四、合作时间、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五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满后可续签。
五、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郫县中医医院
法定(授权)代表法定(授权)代表
(签字):(签字):
二〇一六年五月日二〇一六年五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