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调整市镇村三级利益格局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27•【字号】东府办[2013]104号•【施行日期】201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府办〔2013〕10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27日东莞市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加快推动我市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结合东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 (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按照《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012〕24号)文件要求,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补贴奖励镇村产业升级项目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
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公开透明,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二)引导带动。
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充分发挥引导和激励作用,带动产业高级化,增强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动力。
(三)严格规范。
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广泛接受监督;村(社区)使用拨付至支农专户的奖励补贴资金,应经属地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审核同意。
第四条建立东莞市镇村集体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下称“市集体经济发展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全市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审定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项目;指导、检查、督促各镇(街道)和各有关单位落实推动镇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16•【字号】东府〔2009〕144号•【施行日期】2009.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东府〔2009〕14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已经2009年第33次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三旧”改造规划的编制与审批第三章成片拆迁改造的类型及审批程序第四章单宗项目改造的类型及审批程序第五章鼓励措施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为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实施“三旧”改造,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122号)、《东莞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施“三旧”改造土地管理暂行办法》(东常〔2009〕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细则所称“三旧”是指特定城市建成区,在2007年6月30日之前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卫星影像图(或航片、正射影像图)上显示为已有上盖建筑物的建设用地,包括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
我市下列土地可列入“三旧”改造范围:(一)根据城市规划建设需要,进行城中村改造的用地;(二)因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需要或实施城市规划要求,进行旧城镇改造的用地;(三)布局分散、不具保留价值、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的村庄;(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中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区域;(五)须按产业调整、城市规划、消防、环保等要求进行改造的集体建设用地;(六)布局分散、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和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工业用地;(七)因城乡规划调整,产业“退二进三”企业的工业用地;(八)国家产业目录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及限制类产业转为鼓励类产业或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的原厂房用地;(九)其他经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认定属“三旧”改造范围的用地。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扩权强镇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扩权强镇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04•【字号】东府办[2009]145号•【施行日期】2009.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扩权强镇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府办〔2009〕14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扩权强镇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十一月四日东莞市扩权强镇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09〕1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精神,为保障我市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职责分工试点镇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握重点,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作衔接,共同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市扩权强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扩权强镇试点工作。
试点镇要主动加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整合行政资源,改善政务环境,做好事项承接工作,同时要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做到既依法正确履行管理职权,又主动承担工作责任,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最大成效。
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与市直放权部门的工作对接,认真做好市直部门下放事权的承接工作,实现事权平稳交接;二是充实工作人员,并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行使下放事权;四是根据本镇经济社会发展及扩权实际需要,按照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的要求,研究提出机构调整设置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五是按要求落实信息反馈制度。
市直各放权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上级部门对我市试点工作的支持,做好事权的下放工作。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5.13•【字号】东府[2004]148号•【施行日期】2004.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2004]148号)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东莞市“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力争用五年时间基本完成村民委员会改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2〕14号)和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村委会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意见》(东委发〔2002〕13号)的要求,按照“整体部署、分步实施、各方配合、平稳过渡”的基本原则,就我市在中心镇铺开“村改居”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村改居”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委会,纳入“村改居”范围:1、居民户籍占本村人口一半以上的;2、以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数和耕地保有量为计算基础,本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12亩的;3、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不从事农业劳动,不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二、时间安排与步骤今年在8个中心镇铺开“村改居”工作(其他镇可在符合条件并属于镇中心规划范围内的村选择1到2个作为试点)从2004年5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
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04年6月底完成)。
1、成立机构。
市、各中心镇分别成立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村改居”工作办公室。
市已成立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负责指导全市“村改居”工作。
各中心镇要参照市社区建设和“村改居”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任正副组长的镇级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村改居”工作办公室,抽调足够的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村改居”的日常工作;同时,市组成“村改居”指导小组,深入到村指导“村改居”工作。
大变样!东莞这242个城中村要改造了!(附具体名单)
大变样!东莞这242个城中村要改造了!(附具体名单)
日前,东莞自然资源局公示了《东莞市乡村建设规划(2018-2035年)》,根据规划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建设“城乡高质量融合示范区、湾区都市魅力栖居地”为总体目标定位推进乡村振兴。
按照划分,东莞划定城中村型村庄242个,城中村型是城镇发展潜力区,重点通过多种改造方式建设成新型城市社区。
城中村会怎么改造了?目前比较多的一种方式就是城市更新,拆掉旧村,改造成现代化的社区,有停车场、有公园、有学校、有商场,周边配套变得完善,居住环境也会大大改善。
这两年有的村子已经改造完成或者准备改造,我们之前也发布过,每次改造方案一出来,很多其他村的就超羡慕。
现在快看看规划改造成新型社区的城中村,有没有你们村?
东莞242个城中村具体名单
有你们村吗?
如果有的话,那就恭喜了!
下一个改造的说不定就是你们村哦!。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2013]144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2013〕14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建设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2013年11月18日东莞市建设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实施方案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按照《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2〕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核心任务,以保护农民合法财产权益和持续增收为核心,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推进农村集体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型改制,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探索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机制,力争在农村综合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为推动“四化同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提供体制支撑,争当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先行试验区。
(二)基本原则一是系统设计,重点突破。
注重统筹,围绕改革重点和目标任务,系统配套改革举措和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改革工作系统、整体、协同推进。
二是试点先行,分类指导。
鼓励试点地区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选定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示范试点,经批准备案开展改革试验,着力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难题,市级层面重在加强分类指导。
东莞市美丽幸福村居行动计划编制指引
东莞市美丽幸福村居行动计划编制指引2016.07目录1、总则 (4)1.1编制主体 (4)1.2编制目的 (4)1.3适用范围 (4)1.4其他 (5)2、编制原则 (5)2.1突出特色原则; (5)2.2明确主题原则; (5)2.3连片发展原则; (6)2.4村落活化原则; (6)2.5集约发展原则; (6)2.6产业融合原则; (6)2.7绿色低碳发展原则; (7)2.8可操作性原则; (7)2.9村民参与原则。
(7)3、编制内容 (8)3.1规划设计 (8)3.1.1规划背景 (8)3.1.2现状概况与分析 (8)3.1.3产业分析与综合论证 (8)3.1.4优劣势分析 (9)3.1.5功能分区与空间结构 (9)3.1.6特色论述及发展主题定位 (10)3.2项目库设计 (11)3.2.1项目库的设计思路 (11)3.2.2基本项目库的分类指引 (12)3.2.3特色项目库的分类指引 (14)4、审议和审定 (19)4.1审议 (19)4.2审定 (19)5、设计单位管理及收费指引 (19)附件1:规范性引用文件 (20)附件2:名词解释 (21)1. 行动计划 (21)2.项目库 (22)附件3:编制思路框架 (23)附件4:编制、审议与审定流程 (24)附件5:成果形式 (25)(一)说明书 (25)(二)图纸 (25)1、规划类图纸 (25)2、项目类图纸 (27)1、总则为积极稳妥推进东莞市美丽幸福村居建设,指引各村(社区)顺利开展工作,结合国家最新颁布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32000-2015)》,现制定《东莞市美丽幸福村居行动计划编制指引》。
1.1编制主体东莞市美丽幸福村居行动计划编制主体是东莞市镇街宜居城乡名镇名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组织编制单位,实施主体是村(社区)。
1.2编制目的东莞市美丽幸福村居行动计划的编制目的是改善人居环境;重点是解决村(社区)基础设施的功能性问题,包括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绿化景观、市政基础设施等;加强引导村(社区)特色项目的开发和建设。
东莞区域规划调整方案最新
东莞区域规划调整方案最新简介东莞市位于中国广东省东部,是中国重要的城市之一。
近年来,随着东莞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对区域规划进行调整成为必要的举措。
本文将介绍东莞区域规划最新的调整方案,包括城市布局、交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城市布局调整为更好地适应东莞市经济发展的需求,区域规划的调整将主要集中在城市布局上。
首先,根据城市功能分区原则,东莞市将进一步明确不同地区的发展定位。
例如,将中心城区作为商业和文化中心,围绕中心城区发展产业园区,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的城市发展的新格局。
同时,东莞还将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发展力度,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交通发展调整在东莞市的区域规划调整方案中,交通发展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东莞市将加大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投入。
首先,东莞市将加快轨道交通的发展,修建新的地铁线路,并完善地铁与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的衔接。
同时,东莞市还将鼓励绿色出行,建设更多的自行车道和步行街,提倡市民骑行和步行,减少对机动车的依赖。
此外,东莞市还将积极推动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在交通管理和安全方面取得更好的效果。
生态环境保护调整随着东莞市经济的高速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成为重要的关注点。
东莞市将通过调整区域规划,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
首先,东莞市将建立更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加强对企业和工厂的环境监管,严禁违规排放。
其次,东莞市将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的保护力度,保护生态环境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东莞市还将大力推进生态农业的发展,减少对化学农药和化肥的使用,提倡绿色种植和有机农业。
总结东莞区域规划调整方案的最新动态涵盖了城市布局、交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合理调整城市布局,加强交通发展和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东莞市将进一步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提升。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东莞市将迎来更加繁荣和美好的明天。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收储整备工作的指导意见-东府办〔2020〕16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收储整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收储整备工作的指导意见东府办〔2020〕1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切实拓展与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全力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全面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土地收储整备市级统筹和规划引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化改革,构建土地收储整备新格局(一)总体目标加强政府土地收储整备,是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重要路径,是优化重构资源布局的有力支撑。
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面推进的背景下,为支撑我市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大市级统筹力度,强化规划引领作用,规范补偿和利益共享,逐步解决资源配置权和规划权分散下沉的现状制约,构建市级主导、规划引领、多管齐下、利益共享、综合保障的土地收储整备新格局。
(二)总体思路1.市级主导,全力推进。
区分市镇收储整备重点区域,划定市土地储备中心重点收储整备地块,简化镇街主导项目的审批程序,鼓励市镇联合收储实现市镇共赢,全面加大政府收储整备土地力度。
2.规划引领,统筹管控。
加强规划宏观管控,集中重点地区规划编制和审批权限,高质量整合连片用地优先布局公共设施和产业项目,优先保障政府收储整备地块的指标规模和规划需求。
3.分类收储,多管齐下。
鼓励大片区连片收储,针对司法拍卖处置地、低效闲置用地、政府主导城市更新项目等用地类型分类实施整备措施。
4.利益平衡,共享发展。
明确“基础补偿+增值共享”的补偿和利益共享思路,规范收储整备补偿和利益共享标准,统筹平衡区域补偿价值差异,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村级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村级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14•【字号】东府〔2011〕68号•【施行日期】2011.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村级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东府〔2011〕6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村级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东委发〔2009〕5号)的要求,2009年7月以来,我市以黄江、厚街两镇为试点,实施村级体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进一步积累经验,深化改革,我市将扩大试点范围,大力推进村级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深化对村级体制改革的认识推进村级体制改革,既是中央和省的明确要求,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一)推进村级体制改革是落实上级要求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
”《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要求:“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政府与城乡自治组织的关系。
”民政部与省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要求:“改革社区管理体制,构建跨部门的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居民自治机制和社区公共资源共享机制。
到2012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所有街(镇)设立‘社区政务服务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因此,推进村级体制改革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贯彻上级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抓好落实。
(二)推进村级体制改革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的现实需求。
村(社区)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基,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
实施“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战略,其基础就在于村(社区)一级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方式的转型升级。
关于东莞市城市更新与城乡规划管理发展的探讨
关于东莞市城市更新与城乡规划管理发展的探讨摘要:随着东莞市经济高速发展,建设用地面积迅速扩张,土地资源利用已达极限,城市更新将成为东莞市土地资源、社会环境、经济发展等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近年东莞市城市更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同时产生了大量的问题,城乡规划管理作为城市更新的开发指引,也呈现了各种问题,本文通过分析现状的不足,探讨在城市更新与城乡规划管理发展的道路上,需要完善更新导向、加强规划编制、优化规划管理等工作。
关键词:东莞;城市更新;城乡规划管理东莞市城市更新将是土地资源利用发展的二次“土地革命”。
至2021年,东莞GDP由80年代的40多亿元增长到10855亿元,成为广东的第四个万亿GDP城市,社会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也迅速扩张,东莞国土面积2468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达1194平方公里,占总量的48%并超过国际警戒线,增量空间严重不足,城市更新为东莞未来破解土地资源瓶颈,肩负着城市转型升级、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空间、提升生活品质的重要使命。
同时在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方面的要求也与日俱增,全面掌握“三旧”改造土地信息及现状建筑使用情况,科学规划编制,是城市更新能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一、城市更新的现状及问题1、市场偏向工改居商,工改工改造热度不足东莞市“三旧”改造土地资源丰富,工改居商可单一主体挂牌出让,降低了房地产的进入门槛,用地指标可通过纳入“三旧”改造的笼子解决,在利润空间较高、成本回收期短的诱导下,近年市场上新增了一大批城市更新房地产商,大量的社会资金指向工改居商[1],各房地产商快速在各镇街谋划更新单元。
而利润空间较小、成本回收期长、招商难度大、有税收额度要求的工改工项目并非是房地产商首选目标,资金压力大的企业、农村集体、个体户等对工业类项目改造升级却无能为力,产业发展停滞不前。
2、改造范围统筹不合理,改造零散难以连片东莞在缺乏自上而下的规划统筹情况下,没有划定成熟的改造区域,各房地产商自由发掘旧改资源,各镇街自下而上的申报改造项目,导致改造布局分散,改造范围统筹不合理。
利益格局变动中的农村干群关系新特点
利益格局变动中的农村干群关系新特点口王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村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农村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处于深刻调整和变动之中。
在利益格局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农村干群关系同以往相比。
呈现出三个新特点:第一,干群关系中的利益矛盾日益凸显。
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
农村于群关系,说到底就是一种利益关系,其他各种社会关系都由利益关系决定和制约。
过去。
农村千群之间的关系一般简单地表现为政治关系、思想关系和感情关系。
国家和集体虽然对农民的劳动作了必要的“扣除”,但在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农民认为那是合情合理的。
他们只是心安理得地享受着集体所有制的好处,干群关系中的利益矛盾表现得不那么明显。
改革以后,农民家庭不再仅仅是消费单位,成了具有独立利益的主体,农民对自己的利益需要有了较为清楚的认识,并且敢予公开地表达、提出自己的利益要求。
因而,现在于部和群众之间的利益矛盾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突出。
第二,干群之间的管理关系在逐渐弱化。
在计财经济条件下,实行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对农民采取垂直式的集中封闭管理,因而管理比较简单、容易。
改革以后,一是农业从集中经营向分散经营转变,承包到户、分户经营取代了集体生产,农村富余劳动力在产监和区域问自由流动,在农村中出现了大量离土不离乡和长期在外务王经簿的流动人睇;羔是随着农村资潦配暨形式_稆农民生产经营方式的多样化,浓村新经济组织迅速增加,农村基层管理权与经营权开始分离;三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政治的推进,农民的利益意识和权利意识开始觉醒,越来越重视个体利益的实觋。
因而,相对予过去来说,对农民的管理难度在增大,手群之问的管理关系正逐步弱化。
农村流传。
段蹶口溜:“有眨有喝不求39你,不批不斗不怕你,向我摊派就骂你,你逼急了我告你。
”乡村干部也时常抱怨他们是“有权无威”,现在的乡政府是“无主意政府”(管理农民),农民是“无政府主义”。
一位镇党委书记深有感触地说:“过去管农民是‘无法《法律)有法(办法)’,现在是‘有法无法’,农民是越来越难管厂。
深化“三农”价格改革 调整城乡利益分配格局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堪 言 。 税 费 改 革 前 , 镇 政 府 可 以 征 收 用 于 本 乡 范 在 乡
“ 刀 差 ” 每 年 从 农 民 手 中 拿 走 上 千 亿 剪
围 的 教 育 、 抚 、 兵 训 练 、 路 建 设 等 公 共 事 业 统 优 民 道
共 产 品 主 要 由 国 家 负 担 , 而 农 村 的 公 共 产 品 主 要 由
是 国 家 强 制 压 低 农 产 品 收 购 价 格 。 从 五 十 年
代 开 始 , 家 对 农 产 品 实 行 统 购 统 销 制 度 , 止 农 产 国 禁
品 自 由 贸 易 , 闭 农 村 集 贸 市 场 , 制 压 低 农 产 品 收 关 强 购 价 格 , 农 产 品 不 能 平 等 交 易 。国 家 以 工 农 产 品 价 工 格 剪 刀 差 形 式 从 农 业 中 提 取 了 巨 额 资 金 。 大 多 数 同 志 认 为 ,从 l5 年 实 行 农 产 品 统 购 统 销 制 度 开 始 到 93 1 8 年 取 消 统 购 统 销 制 度 期 间 , 剪 刀 差 ” 大 约 是 95 “ 6 0 - 8 0 亿 元 。 9 6 到 本 世 纪 初 , 然 取 消 了统 00 00 l8 年 虽 购 统 销 制 度 , 粮 食 仍 实 行 国 家 定 购 制 度 , 食 的 定 对 粮 购 价 仍 低 于 市 场 价 格 。 苏 省 农 调 队 研 究 认 为 , 期 江 这 间 国家通过
盐 、 匹 等 生 活 必 需 品 到 自行 车 、 表 、 音 机 都 实 布 手 收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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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额 的 比重 高 达 5 % 以 上 。 0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适当调整市与镇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适当调整市与镇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31•【字号】东府[2004]225号•【施行日期】200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适当调整市与镇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东府[2004]225号)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市与镇区财政管理体制,2001年我市颁布了《关于印发东莞市市与镇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2001〕79号)。
该通知实施以来,进一步规范了市与镇区政府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调动了镇区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的积极性,促进了市、镇两级经济的协调发展。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与镇区财政体制中关于市级收入的有些管理规定已不再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为了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促进镇区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权限界定,在保证市与镇区的既得利益的基础上,将市与镇区财政管理体制中关于市级收入的管理规定调整如下:一、将基础产业、特大型企业的主要税收和部分集中缴纳的税收(不含中央、省级收入,下同)继续保留作为市级收入,余下原体制规定属于市级收入的企业税收,全部下划作为镇区税收收入。
同时,以下划的市级收入2003年至2004年平均入库数为基数,由镇区每年定额包干上缴。
二、继续保留作为市级收入的基础产业、特大型企业的主要税收和部分集中缴纳的税收具体包括:(一)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东莞市邮政局、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分公司、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等邮政电信企业的税收;以后新进入我市的电信企业的税收;广东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东莞供电分公司的税收;广东烟草东莞有限公司的税收;东莞电视台(含东莞市莞视通宽频网络有限公司)、东莞日报社(东莞市报业广告公司)的税收。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9.02•【字号】东府[2003]88号•【施行日期】2003.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方案的通知东府[2003]88号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现将《东莞市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三年九月二日东莞市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的农村分配制度,从根本上减轻、规范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不断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粤发〔2003〕10号文),结合我市农村实际情况,对我市原农村税费改革方案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农村税费改革是农村继土地改革、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
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是要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三者的分配关系,从制度上规定农民应尽的义务,从根本上减轻和规范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
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规范农村税费制度,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乱摊派,切实减轻和规范农民负担,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保障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解放与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长期稳定。
(二)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则。
1、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的原则。
坚决制止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乱摊派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通过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不反弹,农民负担对比农村税费改革前要减轻50%以上。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村改居”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村改居”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5.14•【字号】东府[2004]149号•【施行日期】2004.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村改居”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东府〔2004〕149号)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关于“村改居”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二○○四年五月十四日东莞市关于“村改居”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村委会改居委会是我市实现城市化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为了保证这一社会工程的顺利实施,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就“村改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村改居”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委会,纳入“村改居”范围:(一)居民户籍人口占本村总人口一半以上的;(二)以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数和耕地保有量为计算基础,本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12亩的;(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不从事农业劳动,不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二、农业户口集体转居民户口问题“村改居”后,要把办理农业户口集体转居民户口作为一项基础性、标志性的工作抓好。
(一)有“村改居”任务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会同公安部门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并承担订制门牌、打印常登表和换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在开展工作中的经费问题。
“村改居”批复后的村,由所在地派出所集中办理。
(二)规范社区居委会街、巷、楼门号等居民地名称。
要按城镇路、街、巷命名的原则,将原地名为“村民小组”、“队”等带农村色彩的地名进行变更,以既尊重历史、又赋予时代感,简明易懂的要求重新命名。
在此基础上,抓紧时间完成相应的门牌编号、订制工作,组织人员统一装订。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改居”工作的意见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改居”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03•【字号】东府办函[2006]82号•【施行日期】2006.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改居”工作的意见(东府办函〔2006〕82号)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快我市城市化建设进程,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村委会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意见》(东委发〔2002〕13号),我市于2002年在东城区开展“村改居”试点,2003年在莞城、南城、万江3个区铺开,2004年在全市全面开展“村改居”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加快了我市农村城市化步伐。
但是,在我市的“村改居”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存在着对“村改居”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急于求成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村改居”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已完成“村改居”任务的镇(区)要加大管理力度,一方面要继续做好“村改居”的后期工作,按照城镇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切实抓好管理,另一方面要搞好社区建设,争创“六好”平安和谐社区。
“村改居”方案已获批准但目前未完成任务的镇,要及时上报“村改居”的进展情况及未完成的原因。
(二)在“村改居”工作中遇到一些目前的文件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新问题,相关的职能部门应及时与实施“村改居”的单位沟通,加强政策指导,面对实际,妥善决策。
(三)各级“村改居”工作办公室要从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调研工作小组,通过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总结“村改居” 和社区建设的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严格把握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委会,可纳入“村改居”范围:(一)居民户籍人口占本村总人口一半以上的;(二)以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数和耕地保有量为计算基础,本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12亩的;(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不从事农业劳动,不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三旧”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若干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三旧”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10•【字号】东府办[2012]114号•【施行日期】2012.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三旧”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若干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2〕11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加快推进“三旧”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八月十日加快推进“三旧”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为加快推进我市“三旧”改造工作,形成对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大局的有力支撑,在全面总结3年试点工作并深入分析下一阶段“三旧”改造工作目标的基础上,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先行、产业优先”的原则,特制定本意见。
一、明确目标导向,发挥政府职能,重点推进旧厂房用地整合改造(一)政府统筹,企业参与,重点推进旧厂房用地整合改造,建设产业集聚区、都市型工业园和高层工业楼宇,为传统优势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提供用地空间和优质发展平台。
通过试点先行、逐步铺开的方式,充分发挥市、镇二级政府统筹和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参与,在本“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期限内,盘活和整合1万亩旧厂房用地,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区、都市型工业园和多层、高层工业楼宇。
(二)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规范、稳步推进旧城镇、旧村庄改造。
旧城镇、旧村庄改造应坚持“成熟一片,改造一片”、“规划先行,公共优先”、“以人为本,保障权益”的原则,综合考虑权利主体意愿、片区房地产价格、基础设施承载能力、补偿安置诉求、政府政策支持和财政补助等因素后稳步推进。
(三)政府直接投建,加大对“三旧”改造范围内道路、市政、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绿化等城市公共设施的投资建设力度。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行动计划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3.27•【字号】东府〔2018〕54号•【施行日期】2018.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行动计划的通知东府〔2018〕5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2018年3月27日东莞市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56号)和《广东省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工作方案》(粤府﹝2017﹞1号)精神,加快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收入,结合东莞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这一主要矛盾,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多种激励方式相结合、多条增收渠道相结合、促增收与降成本相结合、鼓励创收致富与缩小收入差距相结合、积极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化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导向,注重分类指导和精准施策,重点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发挥社会保障托底功能,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促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二)目标任务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持续优化,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继续提高,“十三五”期间,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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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将调整市镇村三级利益格局
2010年05月24日 07:54 东莞阳光网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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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
省里“40条”对东莞很有帮助
问: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带给东莞怎样的导向?
对贪污官员坚决不留情面是新加坡政界保持清廉的一副“杀手锏”。郑章远是新加坡的建国功臣,与李光耀私交甚密,在“居者有其屋”计划中功劳显赫,但贪污受贿被调查,最后畏罪自杀。前总统蒂凡纳一直同李光耀并肩战斗,在工会建设中功劳巨大,然而接待外宾时因酒后严重失态,李光耀毫不犹豫地劝蒂凡纳辞去总统职务。这些为数极少的个案给新加坡所有权力行使者发出明确的警示:在国法面前没有任何特权!
这说明三个问题:第一,说明了东莞的专利创造能力和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产业发展模式在变化,它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长的结果,表明东莞正从原来的以OEM为主,加工贸易为主的发展方式,正逐步向ODM、向自主研发方向发展。
第二,去年,我市的申请量中,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的比重为8:34:58,其中发明专利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原始创新能力恰恰东莞是缺乏的。
“这说明东莞已经脱离了传统的轨道,不再依赖大量资源来发展经济,而是更多依赖技术来发展。”江凌称。
江凌解释,东莞过去几年,已经从传统的模式中初步走了出来,并且已经找到新的路径。在没有大量增加土地和资源供给的情况下,东莞GDP在增长、企业的效益得到明显的提升。
打造三大经济带统筹土地资源
反腐败执行机构高效率有权威
贪污调查局是一个调查与防范公共和私人机构贪污行为的独立组织。贪污调查局有行动组、行动支援组、行政和参谋四个部门。人员分为前线人员和支援人员,其中前线人员占三分之二以上,从事教育、预防腐败的行政人员不到三分之一。贪污调查局由总理直接领导,局长由总理任命,对总理负责,不受任何机关与个人的干涉。贪污调查局拥有充分的调查权,每个调查员持有局长签发的委任证书,享有警方所享有的一切权力,甚至可在未经法院许可和没有逮捕证的情况下拘捕犯罪嫌疑人,可以向被调查对象索取任何资料。如果被调查者不服从,就要被罚款或者坐牢一年;如果阻拦调查人员执行公务,则罚款5000美元。贪污调查局对工作人员廉洁要求程度非常高。调查局工作人员行为稍不检点,就会被毫不留情地清除出去。贪污调查局也受到其他部门的制约和监督,尤其是警方、税收署、移民局等对贪污贿赂十分敏感的部门特别关注调查局每位成员的活动,如果调查局成员在办案过程中有稍微的不轨,就可能被告到总理那里,并处以严厉的惩罚。新加坡公共部门人员总数约11.4万人,约占人口数(484万人)比例的2.35%,其中2007年年底公务员有6.6万人,比例为1.36%(不含法定机构、公营企业和武装部队),但专门负责打击和预防腐败的贪污调查局不到80人,充分说明新加坡反腐败低投入、多产出和高效率。
东莞将调整市镇村三级利益格局
2010年05月24日 07:54 东莞阳光网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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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凌就“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接受媒体采访 曹雪琴 摄
随着东莞产业集中化的趋势,势必有大量企业从村一级迁出,村一级利益该如何保障?市委常委、副市长江凌表示,为此,东莞市政府已经着手调整市、镇、村三级利益格局。
当然,优厚的薪酬福利待遇是以接受严格的法律和纪律约束为代价的。新加坡给公务员划定了不能触碰的“红线”,如不得贷款给他人以收取利息;不能向与其有公务关系的人借钱;不得接受公众人士的礼物或贷款;不得向下级借钱,不得接受下级邀请参加的娱乐活动;接受他人款待要经过允许,但必须适度;等等。申报财产是加入公务员队伍必须接受的另一个“紧箍”。新加坡要求所有公务员申报财产,但并不向社会大众公布。各部门要对每份财产申报表进行审核。
过去“转方式”有三个方向
“由于制造业主题是加工贸易企业,因此‘转变’重点放在加工贸易企业上。”江凌表示。
江凌说,东莞过去的转变发展方式具体表现在三个方向:一是延长传统行业产业链,如通过鼓励家具、玩具等传统行业往研发设计环节等产业链前端延伸;二是帮助加工贸易企业提高产业附加值,既消化珠三角成本压力,又使得企业在国际分工当中往更高层次迈进;三是鼓励企业尝试创造品牌,助推企业经营形态转变,部分企业由代工转向品牌。(记者 周旭娇 陶敦普 殷昌盛 许天宇 潘少婷)
防治腐败:新加坡走向繁荣稳定的国家战略
2010-05-27 16:11:17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报》网络版 暂无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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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60年代以前的新加坡,腐败曾是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贪污行为盛行于政府各个部门。新加坡建国以来,把防治腐败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战略,将廉洁作为决定国家命运的战略资源来开发和利用,各行业全面系统反腐败,不但在很短时间内实现了从腐败到廉洁的快速转变,同时实现了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如今新加坡已被列入世界最为廉洁国家之列,近80人的贪污调查局就维持整个社会的廉洁运转和发展,其成就让人瞩目,其做法更值得关注和思考。
激励约束机制让公务员规范用权
合理可行的薪酬制度是防治腐败十分重要的措施。新加坡秉持“公平合理的工资,公平合理的工作”的理念,公务员待遇以当地较好行业从业人员的薪酬为参照系,与国民经济状况挂钩。新加坡绝大多数公务员薪酬并不很高,但靠吃“皇粮”都能过上体面的生活,用不着通过非正当渠道自己弄“杂粮”;国家仅仅对230多名工作任务繁多、职责相当重要的高级公务员和政务官员实行“高薪养廉”,体现了职责与薪酬对称的原则和精英治国的精神。新加坡政府推行人性化的“亲家庭工作制”,提供子女医疗福利、弹性工作时间,公务员可以通过网络在家上班、享有孩童病假和新任父亲假期、产假、婚假、进修假、带薪病假、年假、公共假期、裁员福利和退休福利等,公务金,而且还有一笔丰厚的养老金,在退休之后可以一次领取。
执政党切实践行朴素和节俭原则为反腐败和巩固执政地位铺垫了坚实的路基。从1959年开始执政的人民行动党将反腐败作为一项奋斗目标。该党活动经费来源于党员交的党费、国会议员津贴和社区基金收入。为尽量减少行政办公经费支出,所有办公场所都是租借的,十分简陋和拥挤,总部仅13名职工,大部分支部只有1名专职人员。人民行动党没有威武气派的办公大楼和浮华精美的工作场所,也没有臃肿繁杂的办事机构和冗员的负累,从总部到支部都朴实无华、随意自然、贴近群众,居民喜欢去、愿意呆、乐意留。该党用实际行动宣示了白色党服所代表的廉洁内涵,彰显了党徽中间白色所代表的“廉洁与正直”,长期赢得了民众的普遍支持。
5月21日,江凌就“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接受媒体采访。江凌直言,过去东莞在发展时需要控制城市成本;如今将从成本控制转向吸引人才。在探索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过程中,东莞未来必须要调整市、镇、村三级利益格局。
竞争力排名提升不意外
日前,在中国社科院倪鹏飞博士主编的《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东莞的排名由2005年第46名升至去年第15位,江凌在昨日首度回应记者称:“一点也不感到意外。”
江凌:东莞一直以来专注于制造业的发展,在引导帮助企业提升研发、设计等方面,政府投入的精力比较多。在产业链的延伸方面,企业在研发、设计、产品的开发方面的提升时比较明显的。东莞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提升也客观反映了这点。
梁凤鸣(市科技局副局长):2009年,东莞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都在全省排第二位。
另外,我也担心,有一部分国际的买家——欧美的零售商,可能是在转嫁汇率的风险,他们预期人民币升值,于是提前下订单,把汇率风险转嫁到企业。郎教授说得也有道理。对这种情况我们要保持清醒的认识,特别是欧洲的情况比较复杂,欧元疲软可能对全球经济会产生比较大的负面影响。
东莞将调整市镇村三级利益格局
第三,从2000年到2009年,东莞发明专利的质量提升,发明专利的增幅较大。同时,东莞几年推动产学研合作,引进了一大批的高校跟东莞合作建立了研究院,并实施了一些重大专利项目的研究。这些都提升了发明专利的比重。
国际订单增加仍要提防风险
问:郎咸平来东莞时说,东莞订单大起之后,将可能面临大落,蕴藏着大的危机,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江凌:首先,我并不觉得东莞订单猛增背后潜伏着危机,但是我赞成一个看法,就是国际订单增加时,企业也应该保持清醒的认识,不能把订单增加完全理解为经济完全回暖。
因为还有这样一个可能,就是去年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美国绝大多数消费者压抑自己的消费,到了今年年初时,美国各方面情况好转,尤其是房地产情况好转,美国国民普遍认为最坏的时期已经过去,去年一年的消费压抑开始释放,这导致东莞企业一下子订单增加。
江凌称,具体包括两方面调整。一方面是把土地等资源在使用上统筹利用,打造三大经济带,根据区位特点,让土地效益更明显。“收益增加了,发展集中了,获利方面村一级也可以分享。”
另一方面是减少村一级在公共服务上的支出。“目前村一级大量消耗资源,需要供养大量服务人员”,而今后因为产业集中化,必然会带来村一级的收入减少,因此今后调整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把村的公共服务职能分离到市、镇两级。这等于,使村一级在行政方面的职能上,回归基层自治组织的本位。
领导人以身作则反腐坚决
新加坡人普遍认为,政治领导人坚定的反腐败意志和决心是反腐败成功的关键要素。作为执政党的重要领导人,李光耀资政是廉政示范最重要的推动者和实践者。他执政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召开家庭会议,提醒父母兄弟不要指望依仗其权势得到任何“特殊关照”,自己也以身示范,办公用自己的车、自己花钱买汽油和维修保养车辆,20世纪70年代,李光耀在提高内阁同僚的薪水时自己没有加薪。至今,新加坡国会议员,不管是资政、总理、部长,还是没有在政府担任职务的议员,每周都要会见选民,各种花费自己负担。人民行动党的议员还将薪酬的10%—15%作为党费上缴。所有部长以上官员的子女必须在公立中小学上学而不能到私立学校上学。李光耀及其他高级官员与普通群众去同一所医院,找同样的医生看病,新加坡内阁成员及高级公务员极少因为行为不检点而陷入腐败调查或存在绯闻。
江凌:“40条力度大、思路清晰,一系列内销、转型升级措施,对东莞都很有帮助。东莞将坚持两手抓双转移,其中一手和粤东西两翼联手进行产业转移园区的建设,另一手就是推动企业就地升级,帮助企业延伸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