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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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模板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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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形成见证报告:见证人员应在见证完成后,及时撰写见证报告,记录见证过程中的重要细节和结果,包括取样的具体操作步骤、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见证人员的名称和职务等。
五、取样方法
1. 抽样原则:取样时应遵循随机性原则,确保取样结果具有统计学意义。
2. 抽样工具:根据被取样品的性质和要求,选择适当的抽样工具,如钢铁勺、玻璃瓶、无菌容器等。
三、基本原则
1. 公正性原则: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应公开、公正,任何有利害关系的人员禁止参与。
2. 准确性原则:取样过程应准确无误,确保取样结果与被取样品的真实状况一致。
3. 代表性原则:取样应充分代表被取样品的特征和性质,确保取样结果对整体具有代表性。
4. 样品保护原则:对取样过程中的样品应进行妥善保护,防止样品被污染或损坏。
四、见证取样程序
1. 安排见证人员:在进行见证取样之前,需明确安排见证人员,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关背景知识和专业技能,并且对本次取样的目的、要求和流程有清晰的了解。
2. 制定见证计划:根据取样的需求和要求,制定见证计划,明确取样的时间、地点、范围和方法等。
3. 进行现场见证:见证人员应在取样现场全程见证,对取样的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和监督,并确保取样的过程和环境符合规定要求。
2. 编制送检清单:对送检的样品进行明确清单,列明样品的名称、编号、数量、特征和送检要求等。
3. 运输和保存:样品在运输和保存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样品遭受外界环境的污染或变质。合理选择运输方式,并确保样品的保存条件符合要求。
4. 送检报告查验:在收到检验机构的检测报告后,对报告进行仔细查验,确保报告中的结果和结论真实准确。
3. 抽样位置:抽样位置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充分反映被取样品的特征和性质,避免过于局部化或片面化。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样本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样本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样本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特定领域或行业中,为了确保取样和送检的过程公正、准确、可追溯,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一些参考内容:1. 取样见证:任何需要取样的过程,应有专业人员或监督人员在场进行见证,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质,能够监督和确认取样过程的合规性。

2. 取样程序:制定详细的取样程序,包括取样位置、数量、方法等方面的规定。

不同样品可能需要不同的取样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取样方法,并确保取样的全程可追溯。

3. 取样记录:在取样过程中,应填写详细的取样记录,包括取样时间、地点、负责人等信息,以及取样工具的使用、样本容器的编号等细节。

记录应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以备后续的审查和调查。

4. 取样标识:每个样本容器都应有独特的标识符号,以确保样品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标识应清晰、不易褪色,并且必须与取样记录中的编号相对应。

5. 送检程序:确定送检的样品应符合相关的要求和标准,遵循一定的程序进行包装、封存和寄送。

在送检过程中,应建立相应的文件和记录,记录送检时间、方式、运送人员等信息。

6. 送检记录:送检人员在送检前应填写详细的送检记录,记录送检的样品数量、编号、送检目的等信息。

记录应被送检单位和送检人员签字确认,以确保送检过程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7. 送检结果追溯:在收到检测结果后,应建立结果追溯系统,将结果与相应的样品标识和送检记录关联起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任何对结果的分析和判断都应基于准确的样品信息和完整的送检记录。

需要根据具体领域和行业的要求来制定具体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以上只是一份参考,具体内容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关于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

关于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中一项重要的质量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从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定义、作用、要求、程序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工程实体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检测的一个程序。

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作用1. 确保检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要求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进行现场取样,保证了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从而确保了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体现了建设各方对工程质量的共同关注,有利于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提高工程质量:通过见证取样送检,可以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为整改提供依据,从而提高工程质量。

4. 促进诚信体系建设: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要求各方严格遵守规定,强化了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建设领域的诚信行为。

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要求1. 见证人员要求: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检测标准,能够准确判断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2. 取样人员要求: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熟悉取样方法和要求,能够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3. 试验检测单位要求:试验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拥有合格的试验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承担试验检测任务。

4. 试样包装和标识要求:试样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明确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四、见证取样送检程序1.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需要,制定取样计划,并通知监理单位。

2. 监理单位安排见证人员,并在取样现场进行监督。

3. 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取样。

一篇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捡指南

一篇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捡指南

一篇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捡指南(2)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2)一、砂、石原材料送检1.依据标准: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2.取样频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

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

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3.取样数量: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料堆中均匀分布的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子为16份,由人工四分法取代表样组成一组代表性样品样品,按所需的检验项目确定取样量,通常砂约20公斤,石子约40公斤4.送样要求:应填写工程名称、使用部位、砂石产地、品种、规格等5.检测项目: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紧密密度、含水率,其中人工砂应检验石粉含量、卵石应检验针片状颗粒含量6.备注:每个工程可只送开工一次,送检时如果有多个单位工程则报告要分开二、水泥原材料送检1.依据标准:GB 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GB 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12573-2008《水泥取样方法》2.取样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3.取样数量:可以连续从20袋(散装水泥10 处)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试样应洁净密封,(送样时不可以送一整包水泥)4.送样要求:应填写工程名称、使用部位、生产厂名、水泥牌号、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出厂合格证、出厂日期、送样日期等5.检测项目: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等6.备注:①水泥合格与否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3d和28d)和进场复验报告三样。

②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四个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32.5、32.5R、42.5、42.5R、52.5、52.5R六个等级,所以填送样单时要特别注意标号和出厂编号。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开始目录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的试验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置及要求三、建筑砂浆试件取样和要求四、水泥取样方法及要求五、钢筋取样方法及要求六、钢筋焊接取样方法及要求七、钢筋机械连接取样方法及要求八、墙体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九、防水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十、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及要求十一、建筑外窗取样方法及要求十二、砂、石的取样方法及要求《关于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试验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件;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参合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置及要求2、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砼必须进行放射性元素检验。

目前要求按每3000㎡进行一次检验,不足3000㎡也进行一次检验,每次送检一块试压块。

3、根据GB50204-2002的规定,按不同的用途,应留置的三种试块:第一种:施工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即我们通常说的用于梁、板拆模试压块:A、不同施工段至少留设一组。

B、试块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应位置并采取相同养护办法。

C、试块标注清楚构件或部位名称,一般14天左右送检。

第二种:标准养护试块:在试块成型后应覆盖表面,以防止水分蒸发,并应在温度为205℃情况下静置一昼夜或两昼夜,然后编号拆模。

A、取样与试块留设按规范规定。

B、拆模后及时置于标养室养护或送试验室。

第三种: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A、试块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当位置并采取相同养护方法。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7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7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一、见证试验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4、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二、见证要求:1、原材料试验执行有见证取样的送检制度,即现场试验员在甲方或监理的监督见证下,按标准要求和工程质量检测取样标准的规定进行现场取样送试,见证员应在委托书上签字。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现场试验人员依据取样产品的特点和相应标准规定取样并做好标识工作,填写取(抽)样单。

4、试验室样品验收员在接到样品时,先按照委托单核对样品,对样品的规格、数量等一一核对,如样品数量不够或委托单填写不准确,样品验收员应要求客户再取试样或重新填写委托单。

5、委托单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给样品验收员、一份作为标识放在样品袋中或样品上。

样品验收员对委托单和样品核对无误后在委托单签字或盖章作为标识,并填写好委托台帐后,将样品转交检测室,并做交接记录。

6、实验室对提供给分包项目实验的样品在交付时检查样品完好性,提交分包项目实验室,应有对方接收凭证。

并明确“试毕”样品退样方式,实验室应做好样品的管理工作7、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

标识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

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

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过审查;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4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4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第一条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凡本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工作,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本制度所称见证取样送检是指在项目监理机构见证人的监督下。

由承包单位的取样人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送检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

取样人由承包单位选派实验室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合格后担任。

项目监理机构对承担试验的检测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对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审核:(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3)、实验室的管理制度;(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将审核合格的送检检测单报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将负责本项目的见证人在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将获得质量监督机构认可的检测单位见证人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第九条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接到承包单位要求见证____后,由负责本项目的见证人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

第十条见证取样的样品,由承包单位装入木箱,见证人加封,不能装入箱中的试件,由见证人贴上专用加封标志。

取样人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和取样人签字。

见证人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纳入施工技术档案盒监理档案。

第十一条见证取样的样品,送检时应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送检单”,由项目监理机构盖上“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人和送检人签字。

第十二条见证取样的频率,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施工承包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执行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

第十三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结构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添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交底《关于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试验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件;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参合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1、水泥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期出厂、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2.1 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②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17《冷轧带肋钢筋》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20t。

2.2 钢筋焊接JGJ18-201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2.2.1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特定的场景下,为了确保取样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需要进行见证,并将取样送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制度。

该制度广泛应用于各类鉴定、检验项目中,例如食品安全、环境、医学、建筑材料等领域。

见证取样的过程通常由专业的见证人员进行,在抽样过程中起到监督和证明的作用。

他们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见证人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和记录取样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例如取样地点的选择、取样方式、取样时间等。

在见证取样的过程中,见证人员经常与被取样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合作。

他们应当与被取样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确定取样计划和取样方案,以确保取样的公平性和可行性。

在见证取样的过程中,见证人员应当保持中立和公正的态度,不得袒护任何一方。

见证取样的过程应当符合一定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取样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例如,在食品安全领域,见证取样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确保取样的抽样方法、样品数量和样品保存等环节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在取样过程中,见证人员需要仔细记录和标识每个样品,并尽可能保护样品的完整性和保存条件。

一旦取样完成,见证人员需要将样品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在送检过程中,见证人员需要与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和配合,确保样品的送检时间、送检温度和送检方式等过程符合规定要求。

同时,他们还需要记录和保存送检样品的信息,以便追溯和证明。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通过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实施,可以避免取样过程中的操纵和篡改,确保检样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同时,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也为争议性的检验项目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证据支持,为相关争议的解决提供了依据。

总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对于确保取样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为各类鉴定、检验项目的实施提供法律支持和科学依据。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一、见证取样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见证取样是为了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2.原则:见证取样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取样要全过程见证,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二、见证取样的程序和方法1.确定见证取样点和次数:根据工程材料的特点和使用要求,确定见证取样点和次数。

2.提前通知相关单位:见证取样前必须提前通知相关单位,确保取样的准备工作和配合工作。

3.准备取样设备和工具:根据不同材料的特点,准备好取样设备和工具,保证取样的准确性。

4.取样过程见证:见证人员在取样过程中必须全程见证,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5.标识和封存取样:取样完毕后,必须对取样进行标识,将取样样品进行封存,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6.编制取样记录:取样完毕后,必须编制详细的取样记录,包括取样点、次数、见证人员、取样方式等信息。

三、送检的要求和流程1.选择合格的检测机构:送检前必须选择符合相关要求的检测机构,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准备送检样品:根据检测机构的要求,准备好送检样品,确保样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3.填写送检申请单:根据检测机构的要求,填写详细的送检申请单,包括样品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

4.样品封存和保护:将送检样品进行封存和保护,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交付检测机构:按照检测机构的要求,将样品交付给检测机构,确保样品的及时送达。

四、结果分析和应对措施1.结果分析:根据检测机构提供的测试结果,对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判断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异常处理:如果检测结果异常,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包括重新取样、更换材料等,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3.结果记录和归档:对测试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后续的参考和验证。

总之,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包括取样目的和原则、取样程序和方法、送检的要求和流程、结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等,通过规范和规定,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和工程的安全可靠性。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1. 引言材料进场质量检验是确保施工项目材料符合规定标准,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材料进场质量检验的流程,确保检验过程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项目中材料进场质量检验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3. 术语定义•材料进场质量检验:指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其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过程。

•见证:指监督材料进场质量检验过程的活动。

•取样:指从进场材料中采集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和检测的行为。

•送检:指将所取得样品送往相关实验室进行质量检测的行为。

4. 质量检验见证工作的职责质量检验见证工作是确保质量检验过程公正、透明、符合规定标准的重要环节,其主要职责包括:1.监督材料进场质量检验过程,确保检验操作符合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流程。

2.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性,防止取样过程中的人为干扰。

3.采集必要的见证材料,如采样记录、实验室检测结果和检验报告等。

4.协调相关部门和实验室,确保取样送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 取样工作的要求取样是材料进场质量检验的重要环节,合理的取样能够准确反映材料质量的情况。

取样工作应满足以下要求:1.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工程要求确定取样点位和取样数量。

2.确保取样器具的清洁和准确。

3.严格按照规定的取样方法进行取样,避免人为污染或变质。

4.做好取样记录,包括取样点位、取样日期和取样人员等信息。

6. 送检工作的要求送检是将取得的样品送往实验室进行质量检测的重要步骤。

为确保送检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应满足以下要求:1.根据实验室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和运输方式。

2.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标识清晰,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混淆。

3.做好送检记录,包括送检日期、送检样品的标识和送检人员等信息。

7. 质量检验见证取样过程的管理为确保质量检验见证取样过程的管理规范和有效,应采取以下措施:1.确定质量检验见证取样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人,并明确各岗位职责。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开始目录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的试验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置及要求三、建筑砂浆试件取样和要求四、水泥取样方法及要求五、钢筋取样方法及要求六、钢筋焊接取样方法及要求七、钢筋机械连接取样方法及要求八、墙体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九、防水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十、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及要求十一、建筑外窗取样方法及要求十二、砂、石的取样方法及要求《关于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试验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件;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参合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置及要求2、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砼必须进行放射性元素检验。

目前要求按每3000㎡进行一次检验,不足3000㎡也进行一次检验,每次送检一块试压块。

3、根据GB50204-2002的规定,按不同的用途,应留置的三种试块:第一种:施工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即我们通常说的用于梁、板拆模试压块:A、不同施工段至少留设一组。

B、试块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应位置并采取相同养护办法。

C、试块标注清楚构件或部位名称,一般14天左右送检。

第二种:标准养护试块:在试块成型后应覆盖表面,以防止水分蒸发,并应在温度为205℃情况下静置一昼夜或两昼夜,然后编号拆模。

A、取样与试块留设按规范规定。

B、拆模后及时置于标养室养护或送试验室。

第三种: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A、试块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当位置并采取相同养护方法。

B、等效养护龄期乘平均温度约等于600℃时送检。

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工作规定(5篇)

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工作规定(5篇)

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工作规定一、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等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1、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需复验的进场材料、构配件、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需要抽样检测的项目。

1.2基础分部工程所用材料、混凝土试块、钢筋接头和架线分部工程导地线液压连接试件制做等均为抽样检测项目。

1.3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检测项目。

2、取样及送检2.1取样是指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被检验(测)对象中抽取样本的过程。

各施工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取样,并保持取样人员的相对稳定。

取样人员应由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2.2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取样现场传送移交给有资格承检的单位(试验室)的全过程。

本工程的取样送检见证人,由本工程的甲方书面授权,委派在本工程现场工作的监理方人员担任。

见证人须经业务培训,正确掌握材料的取样方法和样品的技术要求,方可上岗。

2.3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要检查施工单位应制定见证取样计划及必须见证取样的材料清单,并报建设单位认可。

建设单位负责人或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监理人员见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书面授权取样人员,并将授权书、见证取样计划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单位。

2.4取样人员在取样前,应通知监理人员到场见证。

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及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监理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监理人员应检查取样人员制作见证记录,送样人员与监理人员共同送至检测单位,或由监理人员封样后,由送样人员将封装试样与见证记录送检测单位,现场监理人员要监督施工项目部将见证记录归人施工技术档案。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总则1.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减少施工质量事故发生,并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取样和送检工作。

3. 所有建设工程主体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1.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钢筋、砂石料、水泥等材料的取样和送检,以及地基、基础、结构、装修等施工工序的见证取样和送检。

2.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重大变更、临时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等情况,应及时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3. 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建设工程的关键部位和重要节点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三、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1.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并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监督。

2. 见证取样和送检前,应对检测机构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关资质、技术能力和信誉度。

3. 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应提前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沟通,确定取样和送检的时间、地点、数量等具体事项。

4. 在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时,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填写相关取样记录和送检报告。

5. 检测结果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通报,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整改和处理措施。

四、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责任1. 建设单位应配合检测机构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

2. 检测机构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取样和送检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监理单位应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检测结果,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

五、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监督和管理1.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监督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和评估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第一篇: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严格把好见证取样送检关,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把好建筑材料质量关,确保建筑工程结构安全,提高工程质量。

1、材料进场验收(1)凡进场材料要证件齐全。

重要材料(钢材、商砼等),批号明确并与证件吻合,否则令其退场。

(2)严禁材料未经报验、验收私自用于工程,或未经复验(复验结果未出)即用于工程。

2、各施工项目部对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要严格组织管理,并选派有经验具有一定的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持证人员负责这项工作。

3、所有检测材料必须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

4、建筑材料、试块、试件必须有专人专项负责,有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有监理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5、各施工单位送样人员和监理人员对建筑材料、试块、试件检测结果做好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技术档案。

6、建筑材料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杜绝弄虚作假,用优质材料替代劣质材料检测。

第二篇: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工程项目总监对建筑工程项目相关见证取样及送样负全责。

本工程由项目总监挑选确认责任心强、了解建筑物资性能、明确需要复试的材料种类及抽样标准及代表批量等内容的监理人员。

专门负责该建筑工程的建筑物资复试前的见证取样和送样,并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试验和检验及试件的成型制作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

必须见证建筑材料和各种试件取样的真实性以保证整体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

建筑物资进场见证抽取样品并送样。

凡是国家现行检验规范和地方规程要求复试的建筑材料必须经专业监理外观检验确认合格后,由专门负责监理人员与承包单位抽样人员一起进行抽取样品,监理人员见证抽取过程并与承包单位一起送样。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基本知识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基本知识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基本知识一、见证取样和送检的依据及相关文件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9、31条规定: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一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字[2000]211号文件。

3、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

4、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京建质[2009]289号文件。

5、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7]722号文件。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几个常用概念1、取样、送检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关规定,从检验对象中抽取试验样品并封样的过程。

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承检的全过程。

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2、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并送至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是确保工程结构安全、质量,体现施工检查、检验的公正性、真实性、正确性的重要手段。

3、随机取样随机取样:是指试验对象中的任何一个样本被抽取的概率是相等的。

为保证取样的随机性和代表性,可根据试验对象的均匀程度,按相应的规范、标准确定随机取样样本或部位。

4、检验批(1)分工程验收检验批和产品出厂检验批。

(2)工程验收检验批:依据《统一标准》(GB50300—2001)将其定义为:“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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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开始目录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的试验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置及要求三、建筑砂浆试件取样和要求四、水泥取样方法及要求五、钢筋取样方法及要求六、钢筋焊接取样方法及要求七、钢筋机械连接取样方法及要求八、墙体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九、防水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十、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及要求十一、建筑外窗取样方法及要求十二、砂、石的取样方法及要求《关于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试验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件;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参合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置及要求1、根据GB50204-2002第7.3.2条规定: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

开始产生浇捣混凝土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块,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不同标号的混凝土配合比在首次使用时必须分别留设(用作垫层的砼可不留设)。

2、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砼必须进行放射性元素检验。

目前要求按每3000 〃进行一次检验,不足3000 〃也进行一次检验,每次送检一块试压块。

3、根据GB50204-2002的规定,按不同的用途,应留置的三种试块:第一种:施工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即我们通常说的用于梁、板拆模试压块:A、不同施工段至少留设一组。

B试块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应位置并采取相同养护办法。

C、试块标注清楚构件或部位名称,一般14天左右送检。

第二种:标准养护试块:在试块成型后应覆盖表面,以防止水分蒸发,并应在温度为205 C情况下静置一昼夜或两昼夜,然后编号拆模。

A、取样与试块留设按规范规定。

B、拆模后及时置于标养室养护或送试验室。

第三种: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A、试块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当位置并采取相同养护方法。

B、等效养护龄期乘平均温度约等于600C时送检。

C等效养护龄期应大于14天小于60天。

D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4、有防水要求的混凝土试件即抗渗混凝土:A、试件尺寸为150mm 的圆柱体,每组6块。

B、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立方米留置一组,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5、混凝土留置组数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GB50204-2002中7.4.1、7.4.2 留置。

6、其他要求:A、采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项目部在浇筑混凝土时必须按自拌混凝土的规定留设试件。

B、垂直构件(构造柱、框架柱、剪力墙)与水平构件(梁、板)混凝土试件应分开留置。

C、混凝土构件必须在浇筑地点制作。

D送样单中要求写清工程名称、试件种类、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制作日期、龄期、平均温度(结构实体砼)。

三、建筑砂浆试件取样方法及要求1、取样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一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

2、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立方米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不抽检一次。

3、砌筑砂浆试件的制作:A、砌筑砂浆强度试件标准尺寸:70.7mm*70.7mm*70.7mmB、制作砌筑砂浆试件时,应采用无底试模,将无底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性较好的纸的烧结多孔砖上(砖的吸水率10%含水率2%,试模内壁事先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

C、砖上的湿纸,应为潮湿的新闻纸,纸的大小要以能盖过砖的四边为准,砖的使用面要平整。

D向试模内一次注满沙浆,用捣棒(直径为10mm长为350mm的钢棒,端部应磨圆)均匀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式插捣25次,为了防止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许用油灰刀在沿模壁插数次,使砂浆高出试模6-8mmE、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是时(约1530mi n),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顶面削去抹平。

F、试件制作后应在20C 5 C温度环境中停一昼夜(242h)。

四、水泥取样方法及要求1、检查批量每一生产厂家的水泥到施工现场后按同一等级、同一生产日期、同一编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小于一次。

2、取样规则A、水泥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B、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如同时申请混凝土配合比,则需要取水泥量不小于35kg。

3、公司要求:A、水泥必须在公司选定的合格生产厂家中采购。

B、水泥进场应按规定验收、堆放。

C、按规定及时进行取样送检。

D水泥使用时必须有送检试验合格报告。

E、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使用。

F、未送检或送检不合格的水泥不得使用。

五、钢筋取样方法及要求1、取样规则A、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B、冷拉钢筋应分批进行验收,同直径的冷拉钢筋组成。

2、取样数量直条钢筋:每批直条钢筋应做盘条钢筋:每批盘条钢筋应做冷拉钢筋:每批冷拉钢筋应做每批由重量不大于20t的同级别、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

1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

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

拉伸和弯曲试验的试样可在每批材料中任选两根钢筋切取,盘条钢筋的弯曲试验的试样应从两盘中切取。

4、取样部位直条钢筋在距端部500mn处切取试样,盘条钢筋在距端部1500mm 处切取试样。

5、钢筋日常习惯样式长度(供参考)6、公司要求:A、各种规格的钢材必须在公司选定的合格生产厂家中采购。

B、钢材进场应按规定进行外观检验,检验合格按规定进行取样送检。

C、钢材经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加工制作;使用时必须有检验合格报告。

D在加工制作和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钢筋脆断现象,应按规定重新取样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使用。

F、未送检或不合格的钢材不得使用。

六、钢筋焊接取样方法及要求1、闪光对焊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接头数量较少。

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

做力学性能实验时,应从每批接头随机切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伸实验,3个做弯曲试验。

2、钢筋电弧焊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

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3、电渣压力焊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

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4、气压焊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

在柱、墙的竖向钢筋连接中,应从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在梁、板的水平钢筋连接中,应另切取3个接头做弯曲试验。

5、公司要求:A、钢筋焊接前应进行试焊,试焊经试验合格后方能正式施焊。

B、钢筋焊接后应按规定取样送检试验,试验合格后方能进行钢筋隐蔽验收。

七、钢筋机械连接取样方法1、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

同一施工条件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号、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2、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3、公司要求:钢筋连接接头按规定取样送检试验,试验合格后方能进行钢筋隐蔽验收。

八、墙体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1、烧结普通砖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不超过1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

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15块,10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5块备用)。

2、烧结多孔砖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不超过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 3.5万块按一批计。

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15块,10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5块备用)3、灰砂砖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不超过10万块为一验收批。

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15块,5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5块进行抗折强度试验(5块备用)。

4、粉煤灰砖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不超过10万块为一验收批,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15块5快进行抗压强度试验5块进行抗折强度试验(10块备用)5、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一万块按一批计,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块5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小于二组(10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6、公司要求:A、各种砌块材料必须在公司选定的合格生产厂家中采购。

B、材料进场应按规定进行外观检验,检验合格按规定进行取样送检。

C、材料经检验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上。

D未送检或送检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

九、防水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1、石油沥青青纸胎油毡、油纸①、产品检验批:以同一品种、标号、等级的产品每1500卷为一批,不足1500卷者也按一批验收。

②、抽样:在重量检查合格的10卷取重量最轻的,外观、面积合格的无接头的一卷作为物理性能试样,若最轻的一卷不符合抽样条件时,可取次轻的一卷,但要详细记录。

③、取样方法及部位:将取样的一卷卷材切取距外卷头2500mm 后,顺纵向截取长度为500mm勺全幅卷材两块,一块作物理性能试验试件用,另一块备用。

2、聚氯乙烯防水卷材和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①、产品检验批:以500m 同类型、同规格的卷材为一批,不足此数也按一批验收。

②、抽样方法及部位:在批中随机抽取一组三卷用外观质量、尺寸、面积检验,检验合格后任取一卷,在距端部300mn处截取约3米,用于厚度试验物理性能试验所需的试样。

3、弹性提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BS和塑性提改性沥青防水卷材(APP 1、产品验收批: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10000 m〃为一批,不足10000 m 〃也可作为一批。

2、抽烟方法及部位: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五卷进行卷重、面积、厚度与外观检验,从卷重、面积、厚度与外观合格的卷材中随机抽取一卷进行物理力学性能试验,将取样卷材切除距外层卷头2500mm后,顺纵向切取长度为800mm勺全幅卷材试样2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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