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工作考核细则
公证处执法服务档案考核细则
路南区公证处执法服务档案考核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公证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公证员依法执业、诚信服务的意识,提高公证质量,提升公证公信力,树立良好的公证形象。
根据区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区政法系统建立“执法档案”的意见和区司法局的具体部署,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本细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主题,以提高公证质量、提升公证公信力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执业,诚信为民”,以人为本,诚信执业,不断开创公证工作的新局面,为全区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路南区公证处全体执业公证员。
第三条考核办法执法服务档案实行百分考核,动态管理,随时登记,如实考核,根据执法服务档案的内容进行量化赋分,明确内容为业务培训情况10分,执业情况50分,职业道德和诚信服务情况30分,考核及奖惩情况10分。
每一方面都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细化考核标准;坚持日常考核、跟踪考核、定期考核、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月由领导小组对公证处主任考评,公证处主任对执业公证员进行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登记;每季度进行总结分析,找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总结经验,并且根据月考核成绩作出季度考评,记录于季度考核栏;年度考核由领导小组牵头,在全年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做出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级,具体分为优秀(80分以上)、良好(80—70分)、合格(70—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
第四条考核内容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证员个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个人情况登记表、公证员个人执业登记表、执法资格认定表、业务培训情况登记表;二是个人执业情况,包括办证的数量、业务收费情况、遵守办证程序和服务秩序情况、公证质量检查情况等;三是职业道德建设和诚信服务情况,包括遵守服务承诺情况,群众来信、来电投诉情况,法律援助义务完成情况,违法违纪及责任查究情况。
《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doc
《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现将《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07年10月30日;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公证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对公证机构的监督、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和《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公证机构实施年度考核(以下简称年度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年度考核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年度考核,由公证机构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组织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证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年度考核的内容为上一年度(以下称考核年度)公证机构在下列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公证机构的执业情况、公证质量监控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一)执业活动情况。
包括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遵守公证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完成公证业务工作任务、拓展公证业务领域的情况;公证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情况;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协会的监督以及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及时查处和纠正执业中存在问题的情况等。
(二)公证质量情况。
包括公证质量自我检查、评估的情况;公证质量自我监督、控制、审查和纠错等相关制度、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大、复杂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受理公证业务投诉、复查、过错赔偿的情况等。
(三)组织建设情况。
包括公证机构党组织建设及活动情况;公证机构符合法定设立条件和机构性质、体制及其运行情况;公证机构负责人选任、履职及调整情况;公证员的配备数量及素质结构变化情况;开展公证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公证业务知识、技能学习、培训的情况;其他工作人员配备及管理情况;办公设施和办公环境建设情况等。
海南省公证机构年度考核评分标准
海南省公证机构年度考核评分标准
一、执业活动情况(9分)
(一)提供公证服务情况(2分)
依法办理公证事项,提供公证服务,2分。
考评办法:有符合受理条件而拒绝提供公证服务的,扣1分;有跨区域受理公证业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扣1分。
(二)执业监督(5分)
1、公证机构建立并认真执行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2分。
考评办法:抽查业务档案,未全面审查核实公证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的,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没有“谈话笔录”或“权利义务告知内容”的公证书,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
4、公证办理审批手续齐全,3分。
考评办法:抽查业务档案,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
5、公证书制分,扣完为止。
考评办法:查看学习记录。每少1次,扣分,公证员参加学习人数达不到公证机构公证员总数的2/3的,或学习记录不详细(指记录中缺少学习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的签名、学习主题、主持人、具体内容等六要素之一的)不计入学习次数。政治学习指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司法部、省厅关于公证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性文件。
2、认真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协会布置的重要任务和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1分。
考评办法: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协会了解情况,查看相关资料,未按要求完成各类工作任务活动的,扣1分。
3、及时、准确向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协会上报应当提供的各种材料、数据(包括年报、月报),3分。
考评办法: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协会了解情况。按时(寄出的以邮戳日期为准)报送规定上报材料的,得满分;每迟报1次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报送或发现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或对错假证隐匿不报的,此项不得分。
考评办法:没有建立制度的,不得分。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人员未按要求处理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
公证处工资制度范文
公证处工资制度范文公证处是一个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机构,承担着对各种法律文书和事实的认证和证明职责。
在公证处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够熟练地处理各种案件,并保证公证活动的公正、独立和无偏见。
由于公证处的工作性质特殊,对于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要求也相对较高,因此公证处的工资制度通常要比一般的行政机构更加完善和严格。
下面将从工资构成、工资标准、绩效考核等方面对公证处的工资制度进行分析和探讨。
首先是工资构成方面。
公证处的工资通常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奖金等多个部分。
其中,基本工资是公证处工作人员的最基本工资金,通常是根据工作人员的职务等级和工龄确定的;绩效工资是根据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的,绩效考核合格者可以获得相应的绩效工资;津贴包括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等,是为了补偿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奖金是作为工作成绩优秀者的奖励,以激励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
其次是工资标准方面。
公证处的工资标准通常是由政府部门或公证处的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定程序确定的。
一般情况下,公证处的工资标准会根据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行业特点和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在确定工资标准时,需要考虑到工作人员的公证能力、经验、资历等因素,以保证公证处人员的工资水平与其劳动付出成正比。
第三是绩效考核方面。
绩效考核是公证处工资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可以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绩效考核主要包括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多个方面的评价标准。
绩效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和奖金。
总的来说,公证处的工资制度在综合考虑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合理设置工资构成、确定工资标准和建立绩效考核机制等措施,可以更好地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公证活动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公证处的工资制度也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不断提高公证处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地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
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
《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司法部《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内容为上一年度公证机构执业活动情况、公证文书质量情况、组织建设情况、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情况、公证档案管理情况、公证收费和财务管理情况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评估办法,其中“执业活动情况”25分,“公证文书质量情况”40分,“组织建设情况”5分,“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情况”5分,“公证档案管理情况”5分,“公证收费和财务管理情况”10分,“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10分。
第三条公证机构年度考核评分各项考核内容所占分值和标准如下:(一)执业活动情况(25分)1. 有较完善的办公设施(1分),服务承诺、办证流程、收费标准、投诉方式、公证员基本资料等相关制度上墙公示(1分),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办证,办证效率较高(3分);能全部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办证的,得3分,仍在使用手写方式办证的,不得分。
2.公证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考核年度内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5分);3.公证人员工作积极主动,开拓意识强,公证业务领域有所拓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法律服务(5分);必须提供一定的书面材料,包括业务领域拓展的范围,办证数量和业务收费的增长,所办理的事项在当地产生重大良好社会影响等4.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协会的监督指导(1分);认真、及时、依法查处公证投诉案件(4分);5.积极开展业务理论研讨(5分)执业公证员在国家级公开发行的报刊如《中国司法》、《中国公证》等发表公证理论或实务研讨文章,或被收录在部组织的业务或学术研讨会的论文汇编的,每发表或采用1篇得1分,最高分5分;执业公证员在《广东公证》等省级以上(包括省级)的报刊发表公证理论或实务研讨文章的,或被收录在省组织的业务或学术研讨会的论文汇编的,每发表或采用1篇的得0.5分,如与前款内容重复,按高分计算,不重复计算。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下发合肥市公证机构年度业务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下发合肥市公证机构年度业务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09.01.16•【字号】合司通〔2009〕3号•【施行日期】2009.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证正文合肥市司法局关于下发合肥市公证机构年度业务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三县司法局、各市直公证处:为了加强对全市公证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科学有效的评价公证机构年度工作,引导和促进全市公证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公证机构综合实力评价办法》、《合肥市司法行政系统年度综合考评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公证工作实际,制定了《合肥市公证机构年度业务工作考评细则》。
现将《合肥市公证机构年度业务工作考评细则》下发给你们,请你们在2009年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附:《合肥市公证机构年度业务工作考评细则》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六日附:合肥市公证机构年度业务工作考评细则一、信息报送与采用1、年度计划总结报送:计划与总结内容要点明确,重点突出,行文规范。
年度工作要点应于元月底之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应于12月10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应于7月1日前报送。
2、工作动态、效果、经验总结材料报送:报送的材料内容全面翔实,报送及时,且有一定价值。
市直公证处每月报送不少于15篇,县域公证处每月报送不少于5篇。
3、统计报表(包括月报、半年报、年报):报表数据真实、项目完整且按规定及时报送。
月报应于每月3日前报送,半年报应于7月7日前报送,年报应于次年元月7日前报送。
4、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情况自发生之日起3日内报送;开展公证业务中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5、信息报送方式:所有材料和信息都应通过网络报送,发送至电子信箱*******************。
同时通过安徽省公证管理平台报送。
6、信息采用:本年度信息被司法部、中国公证协会、省厅所办简报、刊物、司法行政信息网、市局所办《合肥司法行政》、合肥司法简报等相关媒体采用,年终考评时加分。
市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考评细则范文
市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考评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市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的考评管理,促进公证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市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考评工作由市公证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设立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市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考评工作。
第三章考评内容市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考评内容包括机构管理、业务规范、服务能力和创新发展四个方面。
一、机构管理考评内容(一)内部管理制度: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人事管理、资金管理等。
(二)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保密管理、防火防盗、灾害应对等。
(三)信息化建设:机构是否开展信息化建设,包括信息化设备、系统平台、网站建设等。
(四)财务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表编制、审计监督等。
(五)法律合规:机构是否遵守公证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业务规范考评内容(一)公证业务规范:机构是否按照公证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公证业务办理,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证明文件书写规范:机构制作的证明文件是否规范、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涂改、虚假等情况。
(三)行业标准遵守:机构是否按照公证行业标准进行业务办理,是否存在违反行业标准的行为。
(四)公证签章使用规范:机构是否妥善保管公证签章,是否存在滥用公证签章、私自盖章等情况。
三、服务能力考评内容(一)服务质量:机构办理公证业务的服务质量如何,是否存在服务态度差、办理效率低等问题。
(二)服务设施:机构办公场所、设备设施是否满足公证业务办理需要,是否存在环境陈旧、设备故障等问题。
(三)服务创新:机构是否开展服务创新,提供新业务、新产品,提高服务水平。
四、创新发展考评内容(一)业务拓展:机构是否积极开展新业务,拓展新领域,提高核心竞争力。
(二)科技创新:机构是否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尝试应用新技术、新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公证处考勤管理制度
公证处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公证处工作人员的管理,规范考勤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证业务正常开展,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通过明确工作时间、考勤规定、请假制度、休假制度以及迟到、旷工管理制度等,旨在促进全体员工遵守工作纪律,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公证处全体在编、合同制员工以及试用期员工。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2. 休息日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公证处可以调整休息日,并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3. 加班规定:因工作需要,员工需加班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4. 弹性工作时间:公证处可根据业务需要,实行弹性工作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公证处另行制定。
5. 工作时间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公证处可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需每日按时进行签到,签到方式由公证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电子签到、纸质签到卡等方式。
(2)签到记录将作为考勤依据,员工应确保签到信息的真实、准确。
(3)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未能按时完成签到者视为迟到。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50至9:1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2:50至13:10。
(3)签到时间结束后,未签到的员工视为旷工。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及时补签。
(2)补签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函、会议通知等。
(3)未按要求报告及补签的,视为旷工。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如因忘记签到,应在当天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情况。
(2)经核实无误后,由直接上级在考勤记录上备注,并按迟到处理。
(3)忘记签到超过当天未报告者,视为旷工。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监督执行本考勤管理制度。
公证处绩效分配方案
公证处绩效分配方案公证处绩效分配方案1. 背景介绍•公证处是一个重要的司法机构,负责证明和鉴定公证事项,保障公民的权益。
•绩效分配是激励公证处工作人员的重要方式,能够激发工作动力,提高工作效能。
2. 目标确保公证处绩效分配公平合理,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履行职责,推动公证事业的发展。
3. 方案内容绩效指标体系•设立全面客观的绩效指标体系,涵盖公证处主要工作内容,例如办证数量、办结时效、服务满意度等。
•绩效指标应具有可量化、可比较、可控制的特点,可以通过数据进行评估和分析。
绩效评估方法•采用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定量指标和定性评价。
•定量指标可以通过统计数据得出,如证件数量、平均办理时长等。
•定性评价可以通过用户满意度调查、案件复核等方式得出。
绩效分配原则•公证处应根据工作人员对各项绩效指标的贡献程度进行绩效分配。
•各项绩效指标的权重应根据公证处的战略目标和工作重点来确定。
•绩效分配应公开透明,确保公证处工作人员对绩效分配制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有信心。
奖励措施•设置绩效奖励制度,根据绩效表现给予工作人员奖励。
•奖励形式包括奖金、荣誉称号、晋升机会等,灵活多样,能够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激励机制•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工作人员能够持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和分配,及时反馈结果,为工作人员提供改进机会。
4. 实施计划•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进行试行阶段,收集反馈意见并进行调整,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5. 总结公证处绩效分配方案的制定是激励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
通过制定全面客观的绩效指标体系,采用绩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以及公开透明的绩效分配原则,能够实现绩效公平合理,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时,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并进行及时的绩效评估和分配,能够推动公证事业的发展,提高公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6. 建议与改进•定期对绩效指标体系进行修订和优化,确保与公证处的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保持一致。
湖北省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湖北省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证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规范我省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和《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证机构的年度考核,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对所属的公证机构上一年度办理公证业务情况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以及公证机构内部管理等方面所进行的综合考评。
第三条公证机构的年度考核由公证机构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
第四条公证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年度考核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五条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证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省司法厅监督、指导全省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工作。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内容为公证机构上一年度(以下称考核年度)内的执业活动情况、公证质量情况、组织建设情况、执业公证员年度考核情况、公证档案管理情况、公证收费和财务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和其他有关情况等八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一)执业活动情况。
包括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遵守公证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完成公证业务工作任务、拓展公证业务领域的情况;公证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情况;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协会的监督以及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及时查处和纠正执业中存在问题的情况等。
(二)公证质量情况。
包括公证质量自我检查、评估的情况;公证质量自我监督、控制、审查和纠错等相关制度、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大、复杂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受理公证业务投诉、复查、过错赔偿的情况等。
(三)组织建设情况。
包括公证机构党组织建设及活动情况;公证机构符合法定设立条件和机构性质、体制及其运行情况;公证机构负责人选任、履职及调整情况;公证员的配备数量及素质结构变化情况;开展公证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公证业务知识、技能学习、培训的情况;其他工作人员配备及管理情况;办公设施和办公环境建设情况等。
公证处工作考核细则
公证处工作考核细则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公证行业的发展,规范公证执业行为,促进全县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考核细则如下:一、组织机构建设 100分1、依据《公证法》和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内部机构与人员(40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专门业务部(室)且职责明确(30分)。
2、认真搞好公证处年度考核和公证员年度考核工作,材料合格,上报及时(30分)。
二、队伍建设 200分1、政治理论学习。
公证处用于政治理论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4小时,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记录(40分)。
学习笔记不少于10000字,每少2000字扣5分;心得体会不少于三篇,每少一篇扣5分。
2、业务培训。
制定业务培训和年度具体实施计划,公证员参加职业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且有学习记录(40分),学习无记录扣5分,无故不参加上级业务培训的出现一人次扣5分。
3、党组织建设。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搞好党员教育管理,有支部活动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党员评议记录(40分),有活动没有记录的扣10分。
4、遵纪守法。
开展对公证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进行评查,并建立执业档案,年内未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人和事,无投诉(80分)。
未建立执业档案扣30分,每出现一人次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及投诉的扣20分。
三、制度建设 300分1、依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证处实际,在业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六制度(80分),每缺一项扣10分;在政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十二项制度(120分),每缺一项扣10分。
2、各项制度汇编打印成册,发放每位工作人员遵照执行(50分)。
3、工作流程等基本工作制度上墙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50分)。
四、业务建设 300分1、业务研讨。
建立重大公证事项研讨议事制度,有详实记录(20分),无记录的扣10分。
执业公证员年内报送1篇论文、1个案例、1条信息(80分),每缺1次扣5分。
重庆市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实施细则、重庆市公证员年度考核办法、重庆市公证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重庆市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实施细则、重庆市公证员年度考核办法、重庆市公证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司法局
•【公布日期】2022.04.22
•【字号】渝司发〔2022〕18号
•【施行日期】2022.04.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司法行政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实施细则》《重庆市公证员年度考核办法》《重庆市公证执业过错
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通知
渝司发〔2022〕18号各区县(自治县)司法局,两江新区司法局,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万盛经开区党工委政法办,市公证处,市公证协会:
《重庆市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实施细则》《重庆市公证员年度考核办法》《重庆市公证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已经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公证机构及人员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重庆市司法局
2022年4月22日。
公证处积分式绩效工资制度
公证处积分式绩效工资制度精品源自保洁公证处积分式绩效工资制度一、基本原则1、以员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和劳动强度确定岗级,以单位经济效益确定工资总量,以员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工资。
2、对办理公证、公证事务、其他公共事务计算积分,按照全年积分比例确定奖励工资。
3、总工资不超过当年公证总收入的34%,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分别计算,在编人员不超过20%,主任奖励基金1.5%,年度考核奖2%。
4、主任和其他工作人员分别计算,办证人员和非办证人员分别计算。
5、每月可预发奖励工资,积分和奖励工资年终一次性计算。
二、绩效工资的构成1、绩效工资由基础工资、奖励工资、其他奖励或处罚(含节日补贴)构成。
2、在编人员的基础月工资包括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基本工资(以劳动人事部门核发的工资单为准)、考勤费(全勤400元)、通迅补贴(主任500元,其他人员300元);3、非在编人员的基础月工资由以下几项构成:A、基本工资。
其中最低生活保障500元、考勤工资(全勤)200元、通迅补贴300元;B、岗位工资由工龄工资、专业知识工资和岗位性质工资构成。
(1)、工龄工资。
在公证处一年发给工龄工资5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
(2)、专业知识工资。
分为公证员和非公证员。
公证员: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800元,四级公证员1000元,三级公证员1500元,二级公证员20xx元,一级公证员4000元;非公证员按学历区分: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400元,大专200元,其他100元。
(3)、岗位性质工资。
分为办证人员和非办证人员。
办证人员500元;非办证人员中电脑管理员、出纳及窗口档案管理员各500元,会计200元,驾驶员、非窗口档案管理员及其他员工参与卷宗装订、历史档案输入、驾驶的另行计件加发工资。
卷宗装订每个卷宗l. 5元,历史档案输入每个文号0.5元,驾驶历程每公里0.15元。
出纳及窗口档案管理员请假或因工作需要缺位时由会计、非窗口档案管理员临时代岗并在上述岗位繁忙时协助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
公证处工资制度
公证处的工资制度
公证处的工资制度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奖金组成。
1. 基本工资:公证员的基本工资通常按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工资标准来确定,具体金额取决于公证员的职称等级和工作年限。
2. 绩效工资:公证员的绩效工资根据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
绩效考核是公证机构对公证员进行评估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结果会直接影响公证员的绩效工资。
3. 津贴:公证员在工作中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风险,因此享有一定的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独生子女补贴、加班补贴等。
具体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公证机构的政策而定。
4. 奖金:公证员的奖金通常根据工作表现和业绩来确定。
公证机构可能会设立各种奖励制度,如年度优秀员工、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等奖项,以激励公证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请注意,以上内容可能因地区和具体公证处的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直接咨询所在地的公证处,获取更详细更准确的信息。
2024年市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考评细则
2024年市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考评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公证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市公证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评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市所有公证机构,包括市公证处、市公证站等机构。
第三条考评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市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公证服务质量的提升,使市公证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社会。
第四条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公证机构组织架构、人员素质、设施环境、服务流程等方面的规范要求。
第五条考评结果将作为市公证机构评价、奖惩和重点监督的依据。
第六条考评工作由市公证局主管,具体组织实施由市公证机构行业协会负责。
第二章考评内容第七条公证机构组织架构的考评主要包括机构设置是否合理、职责是否明确、人员配备是否合理等方面的规范要求。
第八条公证机构人员素质的考评主要包括公证员的资质、业务水平、道德素质及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规范要求。
第九条公证机构设施环境的考评主要包括场所面积、设施设备、安全措施等方面的规范要求。
第十条公证机构服务流程的考评主要包括办证流程、审查流程、办公效率等方面的规范要求。
第三章考评方法第十一条考评工作主要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实地考察、个别访谈、资料审查等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考评工作应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考评结果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考评结果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其中优秀和良好为合格等级,一般和不合格为不合格等级。
第十四条考评结果将以成绩单的形式向公证机构和社会公示,并纳入市公证机构综合评价体系。
第四章考评流程第十五条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市公证局会同市公证机构行业协会确定。
第十六条考评流程包括申报、初评、复评、结果公示等环节。
第十七条申报环节,公证机构需要按照规定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包括机构的基本情况、人员情况、设施环境等资料。
第十八条初评环节,由市公证局组织专家对公证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初步确定考评等次。
甘肃省文明公证处考评标准
项目
考评方式
基础标准
加分标准
说明事项
得分
22
公证员在办证中做到文明接待,仪表端正,着装整洁,语言规范,态度和蔼,整体形象良好,绝大多数当事人对公证处的服务满意。共3分。
检查文明接待,文明用语,查看仪表着装,了解当事人对公证处服务水平的反映。
文明接待,语言规范得0.5分;仪表着装端庄大方得0.5分;统一着装得1分;当事人对公证处服务满意率高得1分。共3分。
甘肃省文明公证处考评标准
候选单位:
总分:
说明:
初定30项考评标准。达到标准得相应分值,未达标准不得分。基础分为100分,达到加分条件的给予加分。
项目
考评方式
基础标准
加分标准
说明事项
得分
1
建立了党组织。每年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每年开展一次党员评议活动。共3分。
查阅民主生活会和党员评议记录。
建立了党组织得1分;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得1分;开展党员评议活动得1分。共3分。
25
按时上报公证业务统计数字真实准确。共2分。
查看统计报表。
数字准确真实得2分。
26
公证处办公面积人均不少于10平方米。共4分。
查看租房协议或产权证,查看办公用房的档次。
办公用房不少于人均10平方米的得4分;办公用房不足人均10平方米不得分。
人均20平方米以上加1分。
项目
考评方式
基础标准
加分标准
说明事项
加分标准
说明事项
得分
18
建立了公证过错赔偿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公证协会会费、缴纳赔偿基金。共3分。
检查过错赔偿制度建立情况和赔偿基金、协会会费缴纳凭据。
市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考评细则
市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考评细则是针对公证机构的运行情况和服务质量的考评细则,旨在规范公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提升公证机构的工作水平。
以下是市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考评细则的一般要求和考核内容:1. 机构管理要求- 机构设置:公证机构是否依法设立,机构设置是否合理。
- 组织架构:机构是否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管理组织架构,是否有专业人员负责各项工作。
- 内部管理:机构是否建立了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业务操作流程、工作纪律等。
- 信息安全:机构是否有科学严格的信息管理制度,保障公证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2. 服务质量要求- 业务流程:公证机构的业务流程是否规范,办理时间是否合理。
- 服务态度: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是否服务热情、态度友好,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 服务效率:公证机构的办理效率是否高,是否能够按时办结公证事项。
- 服务质量:公证机构的公证书是否准确无误,是否能够提供准确、及时的公证服务。
3. 专业能力要求- 专业知识: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是否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
- 技术设备:公证机构是否拥有先进的公证技术设备,能否满足公证业务的需要。
- 业务水平: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是否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能否熟练掌握公证操作技能。
4. 资料保存和档案管理要求- 资料保存:公证机构对公证文件和资料的保存是否规范,是否有严格的存档制度。
- 档案管理:公证机构的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有完善的档案检索和归档流程。
以上是市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考评细则的一般要求和考核内容,具体的细则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这些细则的落实有助于提高公证机构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社会提供更加规范、高效的公证服务。
公证处考核报告
公证处考核报告1. 背景公证处作为司法机关的一部分,承担着履行公证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责任。
为了提高公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公证处进行考核是必要的。
本报告针对公证处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以期为公证处提供改进的建议和方向。
2. 分析2.1 工作流程评估首先,对公证处的工作流程进行评估是必要的。
通过对工作流程的分析,可以了解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瓶颈,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在这一步中,应该充分了解公证处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以及各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
2.2 人员素质评估公证处的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公证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为了提高工作质量,需要对公证处的人员素质进行评估。
人员素质评估包括对公证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评估,以及对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通过评估,可以发现人员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培训和改进的措施。
2.3 客户满意度调查公证处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社会公众和各类法律主体。
为了了解公证处服务的满意度,需要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
调查可以通过面对面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可以了解到客户对公证处工作的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2.4 绩效评估绩效评估是对公证处工作成果的评价。
通过对公证处的工作成果进行定量和定性的评估,可以了解到公证处的工作效果和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绩效评估应考察公证处的工作成果的数量、质量、及时性等方面,以及工作中的创新和改进等方面。
3. 结果3.1 工作流程评估结果根据对公证处的工作流程进行评估,我们发现在某些环节存在以下问题:•流程繁琐,导致办理时间过长;•协作不顺畅,信息传递存在偏差;•文件处理效率低下,缺乏自动化处理工具;•管理和监督不够严格,容易出现操作失误。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公证处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研究并优化工作流程,精简环节,提高办理效率;•加强内部沟通,明确任务分工和职责,减少信息传递偏差;•引入信息化技术,提高文件处理效率和准确性;•加强对公证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操作规范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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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工作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公证行业的发展,规范公证执业行为,促进全县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考核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 100分
1、依据《公证法》和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内部机构与人员(40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专门业务部(室)且职责明确(30分)。
2、认真搞好公证处年度考核和公证员年度考核工作,材料合格,上报及时(30分)。
二、队伍建设 200分
1、政治理论学习。
公证处用于政治理论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4小时,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记录(40分)。
学习笔记不少于10000字,每少2000字扣5分;心得体会不少于三篇,每少一篇扣5分。
2、业务培训。
制定业务培训和年度具体实施计划,公证员参加职业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且有学习记录(40分),学习无记录扣5分,无故不参加上级业务培训的出现一人次扣5分。
3、党组织建设。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搞好党员教育管理,有支部活动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党员评议记录(40分),有活动没有记录的扣10分。
4、遵纪守法。
开展对公证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进行评查,并建立执业档案,年内未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人和事,无投诉(80分)。
未建立执业档案扣30分,每出现一人次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及投诉的扣20分。
三、制度建设 300分
1、依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证处实际,在业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六制度(80分),每缺一项扣10分;在政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十二项制度(120分),每缺一项扣10分。
2、各项制度汇编打印成册,发放每位工作人员遵照执行(50分)。
3、工作流程等基本工作制度上墙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50分)。
四、业务建设 300分
1、业务研讨。
建立重大公证事项研讨议事制度,有详实记录(20分),无记录的扣10分。
执业公证员年内报送1篇论文、1个案例、1条信息(80分),每缺1次扣5分。
2、业务发展指标。
公证处制定年度发展指标,全面拓展公证业务和服务领域,业务量和业务收费每年递增10%以上。
年度工作有计划,半年、年终工作有总结。
(60分)查看年初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底收费登记,没有工作计划扣20分,达不到1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5分,半年、年终无工作总结扣10分。
3、质量管理。
严格办证流程管理和公证文书质量监控,审批及时,程序合法,公证质量合格率达到100%(50分)。
抽查档案,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0分;公证员年内完成法律援助任务(30分),多完成1件加5分,少完成1件扣10分。
4、档案管理。
管理制度上墙,档案室卫生清洁,档案橱摆放整齐有序,各种登记簿齐全,有专人管理(35分)达不到要求,每出现一
项扣5分。
案卷归档率达到100%。
案卷订装规范、卷内目录清楚、材料齐全完整(25分),达不到要求每项扣1分。
六、基础设施建设 100分
1、有独立的办公场所。
(50分)
2、公证处配有微机、打印机,配备扫描仪、录音录像等设备,达不到标准的每项扣5分。
(20分)
3、公证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规范,使用高效。
(30分)
七、考核办法
1、考核采用听、看、查、议的形式进行。
听,就是听汇报;看,就是看现场;查,就是查资料;议,就是对有关情况进行评议,包括今后工作意见、建议等。
2、加分规定:(1)论文、信息等材料被县、市、省、国家刊物采用或会议使用的,分别加40、60、80、100分;(2)个人、单位被县、市、省、国家评为先进的分别加40、60、80、100分。
(3)单位为县、市、省、国家提供现场会的分别加60、80、100、120分。
以上加分项目由被考核单位在考核时提出申报。
3、缺项扣分从总分中扣除。
4、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