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暂缓就业相关知识及解答

合集下载

2024年广东暂缓就业协议书(2篇)

2024年广东暂缓就业协议书(2篇)

2024年广东暂缓就业协议书广东省就业协议书本协议书由雇主和受雇员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

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约定以下条款:第一条工作内容和职责1.1 雇主将根据受雇员的能力和岗位要求,安排其从事特定的工作,并明确其工作内容和职责。

1.2 受雇员应严格按照雇主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付出努力的前提下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工作时间和休假2.1 受雇员的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具体的工作安排由雇主根据工作需要灵活确定。

2.2 受雇员享有周末双休和法定节假日的休假,具体休假时间由雇主提前通知并安排。

2.3 受雇员在工作期间享有带薪年假,具体的请假和调休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薪酬和福利待遇3.1 受雇员的薪酬标准由双方约定,在此基础上,受雇员有权根据自身能力和工作表现获得相应的薪资调整。

3.2 受雇员享有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法定福利待遇,受雇员应按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3 受雇员有权享受雇主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具体以雇主提供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四条保密和知识产权4.1 受雇员在工作期间了解到的涉及雇主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的信息,须严格保守,并在离职后继续保密。

4.2 受雇员在工作期间产生的专利、发明、设计、商标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雇主所有。

第五条终止协议5.1 如果受雇员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在雇主提出书面警告后仍未改正,雇主有权解除本协议。

5.2 如果雇主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受雇员权益受损且经过协商仍无法解决,受雇员有权解除本协议。

5.3 终止协议后,双方应按法律规定处理相关事务,并结清受雇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六条纠纷解决6.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6.2 仲裁结果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其他事项7.1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取代双方之前的一切口头和书面约定。

暂缓就业相关说明

暂缓就业相关说明

暂缓就业相关说明一、办理时间:截止时间为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必须按所在院(系)要求的规定时间填写好《暂缓就业申请表》,并交到院(系)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处。

二、办理程序:是否申请暂缓就业由毕业生本人自愿选择。

成功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经过如下程序:1、毕业生向所在院(系)提出暂缓就业申请,并填写好《广东海洋大学2010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上交所在院(系);2、院(系)审批、签署意见并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院校管理端程序报批毕业生暂缓就业的申请;3、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上报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中心”),经省就业中心核准后打印条形码并下发《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4、毕业生签订一式三份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一份学生本人保存,两份上交院(系),学院集中后,一份送省就业中心,一份送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存档;5、学校将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档案按规定时间统一送到省就业中心。

三、有关暂缓就业的规定:1、暂缓就业的期限: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7月1日。

2、申请暂缓就业的对象:广东省高等学校普通本、专科毕业生。

一般为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派遣前接收单位仍在考虑试用尚未签署接收意见的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公司暂未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毕业生;已通过公务员考核尚未签署《就业协议书》或接到正式录用函的毕业生;以及升学(考研或升本)仍没接到正式录取通知的毕业生。

外籍生源、未取得毕业资格、已申请出国(含出境)学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

3、暂缓就业学生档案及户口管理:(1)毕业高校前暂不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档案送省就业中心托管。

户口已转到学校的暂缓毕业生,其户口按规定仍留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两年;户口未转过来的,仍留在原地。

(2)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找到接收单位后,凭有效的单位同意接收函件及《暂缓就业协议书》直接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派遣手续;需转回生源地的,直接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暂缓就业申请须知

暂缓就业申请须知

、暂缓就业政策地精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地通知》(国办发〔〕号)指出,“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地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人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地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地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人学前户籍所在地.”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根据广东省地有关规定,办理了暂缓就业地毕业生,可在毕业当年地月日至两年后地月日两年时间内,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免费保管,户口仍留在学校集体户.同时,在暂缓期限内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受应届毕业生地待遇,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地身份回到学校办理就业派遣手续.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办理暂缓就业地对象符合资格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办理暂缓就业.允许办理暂缓就业地毕业生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地.()派遣前接收单位未正式办理接收手续地.()自主创办企业暂未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地.外国国籍生源、港澳台生源、未取得毕业资格、毕业前申请出国(出境)地学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建议户口在生源地没有迁到学校地毕业生,档案不要保留.二、暂缓就业地办理应届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必须按照严格地程序和时间安排,具体办理时间按照每年通知地时间为准,学生自觉重视申请办理期限,过期将不再进行补办.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暂缓就业地申请()有意向办理暂缓就业地毕业生必须在规定地时间内提交暂缓就业申请表由各系审核上网登记申报后统一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后提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经批准后,打印条形码,发放《暂缓就业协议书》.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学校向各系发放各暂缓就业毕业生地条形码和《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后交由各系统一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并将条形码贴在协议书上,一份由毕业生本人保管,一份由各系存档,一份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由中心整理放入毕业生档案袋后一并交省就业指导中心保管.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暂缓就业地取消已申请了暂缓就业地毕业生,在月日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地,由学校直接在网上报送相关信息,月上旬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在月日以后至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地,由学校统一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在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后,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地,按照暂缓就业协议中相关条款办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其他规定()《暂缓就业协议书》为三方协议,学校作为协议中地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地学生(乙方)地表现等鉴定材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办理暂缓就业地毕业生必须办理离校手续,暂不签发报到证.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毕业生仍未落实就业单位地,省就业指导中心将其档案寄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学生回校领取报到证及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暂缓就业地规定与要求,均在《暂缓就业协议书》中有详尽说明,请同学们认真阅读各项条款,以免带来不必要地麻烦.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开始,报考公务员地条件由原来地应届毕业生修改为要有两年工作经验地人员;因此,如有意向要备考公务员地学生一定不要办理暂缓就业.(注:参加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地除外)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暂缓就业政策地正确理解与利用暂缓就业政策制定地最终目地是为了缓解高校毕业生地就业压力,减轻毕业生地就业负担,对毕业生中存在就业困难地弱势群体提供更为周到地服务,为其实现成功就业创造尽可能有利地条件.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暂缓就业地作用办理了暂缓就业地毕业生,其档案由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免费托管,在暂缓期间享受应届毕业生地就业待遇,可获得相关就业主管部门免费提供地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其最根本地作用在于: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在一定程度上免除了有就业愿望、但确实暂时无法落实单位地毕业生地后顾之忧,舒缓了严峻地就业现实给他们带来地身心上地压力和重负,使他们可以充分利用政策所提供地时间与空间,通过更多地尝试和锻炼,最终实现成功就业.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准备升学(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研)地毕业生,由于考试时间与毕业离校之间存在“时间差”,办理暂缓就业后可以方便学生集中精力复习备考和等待结果,不必为档案、户口等人事关系而分心.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为有就业单位但尚未办理好接收手续地毕业生,提供时间办理相关接收手续.因此,确实存在就业困难和准备升学地毕业生,才是暂缓就业政策最主要地服务对象.其中地大部分学生,将“对无法落实就业单位者暂时免费保管档案和保留户口”地政策原本意图,误作为“因能免费保管档案和保留户口而暂时不去就业”地实际利用出发点,把暂缓就业当成不积极就业地跳板,偏离了暂缓就业政策地宗旨,本末倒置.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暂缓就业地影响无论因何种原因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毕业生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暂缓就业终非长久之计.在申请暂缓就业之前,毕业生要特别注意暂缓就业以后可能带来地影响: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无法获取工作经验.在就业过程中,大学生与其他就业群体相比,最大地劣势就是缺乏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是许多用人单位特别看重地一个招聘条件.暂缓就业则始终无法弥补“缺乏工作经验”地先天不足.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与应届毕业生竞争中处于被动.当年办理了暂缓就业地毕业生,在与来年更多地应届毕业生竞争工作岗位时,会处于劣势地位:首先,在知识结构更新方面已后人一步,工作经验又不占优势,缺乏强有力地竞争力;其次,容易被用人单位误认为是能力不佳地同学,更降低了就业地成功几率.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工龄,社会和医疗保险缺失.暂缓就业期间不计工龄,相比已经就业地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地学生在工龄时间计算上有所损失,同时会导致职称评定地推迟,从而影响未来工作中地薪资,福利等待遇.由于暂缓就业期间无法购买社会医疗保险,暂缓就业地毕业生也无法享受就业者拥有地社会劳动保障.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既不是在校学生,也不是社会人员,造成有些证件或证明办理上困难;如毕业生需办理结婚、生育、出国、出境(如护照或港澳通行证)等手续,必须先取消暂缓就业,办理档案户口迁出后,在新户口所在地办理以上手续.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特别提醒:若考虑不清,建议符合办理条件地同学先办理,不需要时可以随时取消,但是不能随时办理,过期不再受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暂缓就业、报到证具体说明

暂缓就业、报到证具体说明

暂缓就业、报到证具体说明如何全方位理解暂缓就业?一、什么是暂缓就业毕业生由于某些原因暂不考虑办理派遣手续时,可以由个人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广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经批准,毕业生的户口暂留学校,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暂缓期为两年。

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考虑办理暂缓就业(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但在5月30日前仍未得到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接收函)的毕业生;(2)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的毕业生,但暂不能办理落户手续;(3)有就业愿望,但在5月30日前仍未找到就业单位而档案户口又不愿意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4)有工作单位,但未签订协议书,单位暂不解决档案、户口的毕业生。

(5)特别说明:办理出国(出境)留学的毕业生、结业生、少数民族生及留级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暂由各系党总支保管,不归入本人档案,其它档案上交省就业指导中心。

三、申请暂缓就业的时间和程序(1)毕业生申请暂缓就业的时间是:5月中旬(以学院通知为准)流程:5月12日向辅导员报名——就业系统录入报名学生信息——等待省里审核名单通过——名单通过以后签署暂缓协议——最终获取条形码才算办理成功(2)毕业生申请暂缓就业的程序:四、暂缓就业毕业生应该注意的问题(1)暂缓就业不能补办。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规定,凡逾期未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责任自负,不能补办暂缓就业;(2)暂缓期限内,如果毕业生需要办理与就业、升学无关的证明(如《失业证》、《未婚证》、《计划生育指标》等),必须解除暂缓就业协议,并办理把档案户口转回生源地的有关手续,毕业生所需要的证明需回生源地办理;(3)申请了暂缓就业的学生毕业后不再享受在校生的任何待遇,但可享受应届毕业生有关待遇;有暂缓期限内,如果毕业生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毕业生如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把档案直接转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4)暂缓就业期间不能计算工龄及办理职称的评审;(5)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因错过应届毕业生就业最佳时期,将会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不仅可能会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还须与更多的毕业生竞争。

广东暂缓就业协议书样本6篇

广东暂缓就业协议书样本6篇

广东暂缓就业协议书样本6篇全文共6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广东暂缓就业协议书样本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聘人员):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广东省暂缓就业补助政策》,甲乙双方就乙方享受暂缓就业待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暂缓就业待遇的享受条件1. 乙方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2. 乙方户籍在广东省内;3. 乙方参加失业保险并已连续缴费不少于6个月;4. 乙方自愿选择暂缓就业,并愿意接受甲方指定的培训和岗前指导。

二、暂缓就业待遇的具体内容1. 暂缓就业金:乙方在参加培训期间,可以获得每月500元的暂缓就业金,培训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 培训费用:甲方负责乙方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培训费用等相关费用;3. 岗前指导:培训结束后,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一个月的岗前指导期,引导乙方适应工作环境。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签署相关文件;2. 甲方有责任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合理安排培训和岗前指导事宜;3. 乙方有义务认真参加培训和岗前指导,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维护甲方和自身利益。

四、协议期限及解除方式1. 本协议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就业后结束;2. 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对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

五、其他条款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应聘人员):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意:此为简易版暂缓就业协议书样本,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篇2广东暂缓就业协议书样本甲方:(单位名称)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姓名)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为规范用人单位与个人就业关系,维护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关于广东省2008届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

关于广东省2008届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

关于《广东省2008届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各院系党总支书记、毕业班班导师、各位毕业生:经过近年的暂缓就业办法来促进大学生的就业,大家对暂缓就业都有了定的认识,有以下情况的推荐办理暂缓就业:(仅供参考)①需要在毕业后两年内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就业等特定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②毕业时,属于异地灵活就业,且没有得到工作所在地人事局接收,并希望在该地落实人事和户口关系的情况。

工作所在地人事局接收:即有两种情况,一是工作所在地人事局开具应届生接收函,如广州、深圳、珠海、中山等市,二是就业协议书有工作所在地人事局的盖章,如江门等市。

一、暂缓就业办理时间:1、档案暂缓手续:(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主楼235室)5月10日—5月16日七天提出申请;(16日前院系统一把申请表交到校就业指中心)5月19日—5月21日签定《暂缓就业协议书》(逾期不补)(请注意:5月25日下午是最后补办时间。

)2、户口缓迁手续:(保卫处办理)(主楼底东南角)由于今年毕业生的户口大部分都是没有迁到学校来,这部分同学免办户口迁移手续;户口已迁来学校的同学请于5月20、21日内集中到保卫处办理户口缓迁手续。

(注意:5月25日是补办时间)注意:暂缓就业手续包括档案暂缓手续和(户口已迁来学校的同学)户口缓迁手续!二、暂缓就业办理程序:1、毕业生先根据上述建议来决定是否需要办理暂缓就业手续;2、附件中下载《五邑大学2008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并填写;3、到班导师和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加意见;4、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暂缓就业申请表》并加意见;5、领取一式三份《暂缓就业协议书》并填写;6、将填好的三份《暂缓就业协议书》交校就业指导中心;7、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向广东省教育厅报暂缓就业计划;8、教育厅审核并将《暂缓就业协议书》发回我校就业指导中心;9、校就业指导中心将《暂缓就业协议书》其中一份发回院系交给毕业生手上。

什么是暂缓就业,为何要办理暂缓就业

什么是暂缓就业,为何要办理暂缓就业

什么是暂缓就业,为何要办理暂缓就业2008年05月24日星期六下午 10:12第一问:什么是暂缓就业?暂缓就业是在每年5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将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暂留学校的一种办法。

第二问:什么样的人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呢?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其实是暂缓派遣)的人有以下几类:1、升学的(考专插本的、考研究生的)。

2、要考公务员的。

3、自主创业的。

4、希望在非生源地的国营机构工作的。

举例说明第2条。

对于现在没有考上公务员,想在七月份以后继续考公务员的同学来说,不少职位是只有应届毕业生才能报考的,那么如果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同学毕业后那其身份就是社会人员了,就不能报考这些职位,但如果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后,则在暂缓就业期间,他都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去参加相关的公务员报考。

举例说明第4条。

比如说某同学是梅州生源,毕业前还没有找到工作,但依靠自己的能力或关系他可能有机会在珠海找到一个国营企业或者政府机关的工作岗位,如果他不办理暂缓就业,他的报到证的报到单位肯定是梅州市人事局,结果是先把他派遣回生源地。

以后他再去珠海找到了这个工作,单位接收他时就必须走人事调动这条线了,他会以社会人员的身份由单位申请,经珠海人事局发调令到梅州人事局调他的档案,梅州人事局同意之后他才会调到珠海。

比较麻烦,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他就调不过去;如果他办了暂缓就业,等他找到这个工作的时候,他可以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省就业指导中心就会直接给他发一个到珠海人事局的报到证,这样他就以应届生的身份到珠海报到了。

又或举例说明第4条。

某同学是河源生源,毕业前其已经在广州某事业单位找到了工作,但由于是没有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而下来在两年内有机会通过考核等方式取得编制。

如果他不办理暂缓就业,他的报到证的报到单位肯定是河源市人事局或河源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结果是先把他派遣回生源地。

关于毕业生办理暂缓派遣的问题说明

关于毕业生办理暂缓派遣的问题说明

/
关于毕业生办理暂缓派遣的问题说明
1.什么是暂缓派遣?
下面以广东省某高校为例进行说明。

暂缓派遣不是就业的一种形式,而是派遣的一种形式。

暂缓就业更准确地说叫暂缓派遣,是毕业生由于某种原因暂不考虑办理派遣手续时,可以由个人向学院、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同意报广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经批准后,毕业生的户口及党团关系暂留学校,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暂缓期为两年。

暂缓就业期间,如果落实接收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证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报到证返回原所在学校。

2.什么情况下可以考虑办理暂缓就业?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但在*月*日前仍未得到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接收函)的毕业生;
(2)有就业愿望,但在*月*日前仍未找到就业单位而档案户口又不愿意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3)有就业单位,但单位暂不解决档案、户口,而毕业生又不愿把档案、户口在毕业时迁回生源地的;
(4)派遣前接收单位仍在考察试用阶段而尚未确定接收的。

3.办理暂缓流程:
(1)填写附件中就业暂缓申请表;
(2)填写就业材料(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和申请;
(3)由学院就业指导老师进行统计整理上报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审核;
(4)六月份申报学生到学院填写《暂缓协议书》,该协议书一式四份,要求学生本人签字和家长签字;
(5)学院对办理暂缓同学名单进行公示,以防错漏。

特别提醒:1.办理出国留学(出境)的毕业生、结业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2.毕业生提交暂缓就业申请的时间为*月*日前。

内蒙古中公金融人祝各位毕业生就业顺利!。

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档案户口管理暂行规定

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档案户口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
否则由乙方毕业院校直接办理乙方的户口迁出手续,迁回乙方生源所在地,并按乙方提供的通信 (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学校)邮寄给乙方,邮寄乙方户口关系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可以取消其 派遣资格。户口关系按本协议第一条规定办理。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管理。在签订本协议书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180元 档案管理费。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如提出转移档案,必须提供接收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档证明,并出 示本协议书。甲方应在10天内将乙方档案转往接收单位。 五、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乙方尚未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甲方将档案转回乙方生源所在地地级 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暂缓就 业档案户口管理暂行规定
广东省发布的规定
内容摘要
亲爱的各高校:为了迎接我省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市场化的挑战,缓解就业压力,并为毕业生提 供全面的就业服务,我们根据教育部的指导精神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公安厅、粮食局联合发布的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和户口管理问题的通知》(粤教毕8号),决定对暂未 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内高等学校毕业生实施暂缓一年就业的政策。在这一期间,毕业生的档案将由 我们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托管,户口则暂时保留在学校一年。为了规范管理,我 们特别制定以下暂行规定。在这段期间,我们将以各种方式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包括但不限 于: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发布、招聘会组织、求职技巧培训等。我们还将积极与用人单位,为毕 业生争取更多的就业机会。我们呼吁毕业生们在这一年中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提升自己 的职业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为未来的就业做好充分准备。最后,我们希望各高校能够认真执行 这项暂行规定,为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和管理。谢谢大家的支持与合作!

毕业生常见问题解答

毕业生常见问题解答

毕业生常见问题解答1.关于暂缓就业 (2)1.1什么是暂缓就业? (2)1.2暂缓就业政策 (2)1.3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同学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3)1.6什么情况下可以考虑办理暂缓就业 (5)1.7如何办理中止暂缓就业协议手续 (5)2.关于报到证 (6)2.1什么是报到证,有什么用? (6)2.2是不是一定要去报到?去哪里报到? (7)3.个人档案 (9)3.1档案和户口的问题解答 (9)3.2 个人档案如何处理? (11)1.关于暂缓就业1.1什么是暂缓就业?暂缓就业是在每年5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将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暂留学校的一种办法(入学时没有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户口一律留在原生源地)。

1.2暂缓就业政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规定的暂缓就业政策1、暂缓就业的时间为两年。

2、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的档案委托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同时将户口及党团关系按规定保留在学校。

学校负责提供接送单位所需学生在校期间的行为表现等材料。

暂缓期间,学生可参加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和享受就业市场服务,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3、暂缓期间,省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为学生提供由档案所在地出具的有关证明(如报考博士研究生、报考公务员证明等);如学生需办理与就业、升学无关的证明(如《失业证》、《未婚证》、《计划生育证》等),由学校终止暂缓就业协议,并办理将学生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手续,学生所需开证明回生源地办理。

暂缓期间,学生申请出国留学,必须终止暂缓就业协议,转回生源地。

4、暂缓就业期间,学生回生源地或落实就业单位的,将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或有效接受单位证明交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派遣手续上报时间为:8、11、次年2、5月份的最后一周)(其他时间省就业中心一律不予办理)。

关于暂缓就业的问答

关于暂缓就业的问答

关于暂缓就业的问答0.问:签了协议书,还可以办理暂缓吗?答:不可以。

1.问:找人代签暂缓就业协议要有什么手续吗?比如说委托书之类的东西,答:不用委托书,签暂缓在系里办,你直接与系学生工作老师联系就行了。

2.问:我想问一下,我原籍江门,现在还没找到工作,如果我没签暂缓的话,对我在广州和深圳找工,会有什么麻烦呢?请给点意见!谢谢!!答:没有签暂缓,以后只能做为调整改派。

手续会麻烦些。

3.问:我的户口是佛山,现在正在公司实习,还没签协议,等着签约,可以不签暂缓协议吗?如果不签暂缓协议,户口退回佛山,会影响以后的签约吗?答:如果单位是佛山的,不签暂缓不会有影响,如不是就会涉及到调整改派4.问:我毕业前签了暂缓,那我现在应届还是社会在职人员呢?如果要报考公务员需要办什么手续呢?答:你不属于在职人员,也不属于应届毕业生,是暂缓就业毕业生。

如果要报考公务员,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证明就业可以了。

5.问:您好,我的单位已经确定可以签了,但要报上人事局审批,现正等待中。

如果单位要等到6,7月拿到毕业证书后才可以签,那5月份我可以不签暂缓就业吗?答:对于确定能在6、7月份签约的情形,亦最好先签暂缓就业协议。

6.问:请问如果进了私企,不用签合同和协议书,那样用不用签暂缓?户口是不是还留在学校?答:暂缓就业是临时性,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户口问题。

7.问:进入了一家私营企业(不在广州),他们不包办户口,那我现在要和他们签三方协议,之前我又签了暂缓,但我想把户口继续留校行吗(暂时不解除暂缓),还是一定要迁回生源地?答:不要签就业协议,先签劳动合同,可继续保持暂缓。

如签了就业协议,就必须撤消暂缓。

8.问:我已经与广州一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三个月,公司在转正之后才会办理户口,在5月底学校上报计划前,我需要签暂缓就业协议吗?答:是的,需要。

9.问:我听说办了暂缓期间是不算工龄的,那么要是我将户口迁回去后,是怎样算工龄的,是谁算的答:在人才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就可以计算工龄(本科生才可以办理人事代理)。

暂缓就业的申请及相关规定

暂缓就业的申请及相关规定

暂缓就业的申请及相关规定1、暂缓就业的规定:(1)暂缓就业的期限:2年;(2)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的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毕业生的党员材料由所在学院保管),户口托管在学校保卫处(入学时未迁入学校的户口在生源地);(3)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暂不签发报到证;(4)毕业生暂缓就业期间,学校及街道不再办理失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如需办理相关手续,须取消暂缓就业,回生源地办理;(5)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后应尽快落实就业单位并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

2年期满后,毕业生不主动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其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转寄给生源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报到证统一签发到生源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毕业生本人在暂缓就业期满当年的7月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东风路校区图书馆601室)领取报到证并按时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报到。

2、暂缓就业的申请时间与程序:从5月23日起至5月27日,毕业生先通过学校就业网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提交暂缓申请,再到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辅导员处签名确认;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辅导员从毕业生申请之日起至5月30日下午4:30前,通过学校就业网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对毕业生的暂缓就业申请进行审核并上报学校,经学校审批后方可确认申请成功。

请有需要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务必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与签名确认,逾期学校一律不予受理。

此外,各学院必须在2011年6月3日前通过省系统把暂缓就业方案上报完毕。

3、暂缓就业的申请条件:(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5月27日前)正在申请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接收函的毕业生;(2)报考了公务员正等待录取通知的毕业生;(3)自主创业正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的毕业生;由于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暂不派遣,不能签发报到证,会对毕业生享受生源地政府人保部门的就业公共服务、职称评定、社保、婚育等带来负面影响,另外,由于近年来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的改革,绝大部分的公务员招录职位不再招收应届毕业生,请毕业生根据自身的情况结合以上申请条件,慎重考虑后再做出是否申请暂缓就业的决定,各学院要根据申请暂缓就业的条件严格把关,认真审批。

暂缓就业政策

暂缓就业政策

暂缓就业政策一、申请暂缓就业1、什么是暂缓就业毕业生就业派遣的最后期限是当年的六月底,如在最后期限之前仍未能落实档案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按规定将其档案户口派遣回生源地。

暂缓就业政策是将这个最后期限延长两年时间的一项优惠政策。

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可在毕业当年算起两年时间内,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免费保管,户口仍留在学校集体户,党组织关系由学生处保管。

同时,在这两年的时间内,可以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回到学校办理档案派遣手续。

2、申办暂缓就业对象﹡尚未落实档案接收单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但仍希望继续找档案接收单位的毕业生。

﹡已落实用人单位,但尚未与用人单位完成签约手续的毕业生。

如《就业协议书》已上交用人单位,但未返还的;或《就业协议书》已签订完成,但未拿到当地人事部门接收函的毕业生。

﹡外国国籍生源、港澳台生源、未取得毕业资格、毕业前申请出国出境的学生不得办理暂缓就业。

3、申办暂缓就业流程第一步:每年5月1日前,登陆广东白云学院就业在线网站,填写暂缓就业申请信息,提交等待审批。

第二步:辅导员审核,就业与实习指导中心审核,上报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批。

第三步:审批通过后,由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打印条型码,发放《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书》简称“暂缓就业协议书”。

第四步:毕业典礼当天,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签订一式三份“暂缓就业协议书”并上贴条型码,学生留一份、其余两份返回学校。

第五步:7月底,档案移交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托管。

4、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户口、党团关系档案由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口仍留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党员、预备党员及团员,组织关系仍留在学校学生处。

5、特别说明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离校不发放《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取消暂缓就业时发放。

二、取消暂缓就业1、取消暂缓就业需准备的资料《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简称“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等。

暂缓就业的具体说明

暂缓就业的具体说明

暂缓就业的具体说明
一、如何办理暂缓就业
1、学生自行打印暂缓就业的申请表,并且填写好里面的内容;
2、统一于星期二晚上11点前交到我的宿舍1332,星期三交给系里审核;
3、若理由充分,直接批准;若理由不足,老师会先进行谈话,再看是否批准;
4、审核通过后,系里会统一时间,到数学系的办公室签相关的协议书和计生证明。

二、办理暂缓就业的弊端。

(请大家仔细查阅,考虑清楚!)
1、暂缓期间不能出入境、结婚;
2、暂缓期间不能算工龄和评职称;
3、暂缓期间不能购买社保;
4、暂缓期间没有“就业报到证”
(有些人想回家找工作,要求出示报到证,若没有是不可以参加当地的教师招聘)5、暂缓期间,档案是放在“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若要取消暂缓或者出现些问题,都需要自己办理;
6、暂缓期间,若犯了些什么过错,追究到学校来的话,随时会被学校开除。

三、申请暂缓就业与上报就业情况
申请暂缓就业是为了持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但是并不代表不就业。

到了今年8月份前,每位同学即使找不到教师的职业,应该会先做其他的一些工作,譬如销售员、自己开店、卖衣服等等一些工作,大家必须要上报的,请大家配合我做这项工作,如果你们没有上报,毕业后我还是得追问大家的工作,并且上报。

档案挂靠的具体说明
1、挂靠的手续:自己到某个区的人才市场找到愿意接收你的单位,把自己的档案挂靠在那里。

听老师说:“挂靠的收费,是三年1500元左右。

”若需要办理,请在本月底前弄好。

2、档案挂靠的利:若工作的地方不能接收你的档案,但是你又不想自己的档案放在家里,方便你以后评职称或者一些情况下手续的方便,档案在工作地方附近比较方便。

广东暂缓就业协议书

广东暂缓就业协议书

广东暂缓就业协议书
甲方:(雇主全称)
乙方:(员工全称)
鉴于甲方需要暂缓乙方的就业,并且双方愿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劳动关系暂缓
1. 根据实际情况,甲方同意暂缓乙方的就业,乙方同意接受该安排。

2. 在劳动关系暂缓期间,乙方暂时不履行与甲方签订的任何就业合同或劳动协议,不参与甲方的工作。

二、劳动关系暂缓期限
1. 甲方和乙方约定的劳动关系暂缓期为______天/月,暂时不得超过一年。

2. 在劳动关系暂缓期届满前,任何一方均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该协议。

三、薪资待遇
1. 在劳动关系暂缓期间,甲方暂停支付乙方任何工资、津贴或福利待遇。

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薪资待遇的暂停,并确认在此期间不会与甲方有任何经济纠纷或要求。

四、福利保障
1. 在劳动关系暂缓期间,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责任。

2. 乙方同意在此期间自行解决个人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

五、劳动关系恢复
1. 在劳动关系暂缓期届满后,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商讨是否恢复劳动关系,并签订新的就业合同。

2. 各方同意在恢复劳动关系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确定工资、待遇、福利等事项,并签订新的协议。

六、协议解除
1. 在劳动关系暂缓期届满后,如果未能就劳动关系恢复达成一致,双方同意自动解除该协议。

2. 协议解除后,双方各自不承担对方的任何索赔或补偿责任。

七、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精品】暂缓就业手续的办理及取消暂缓就业的流程(必读)

【精品】暂缓就业手续的办理及取消暂缓就业的流程(必读)

比如说某同学是梅州生源,毕业前还没有找到工作,但依 靠自己的能力或关系他可能有机会在珠海找到一个国营企 业或者政府机关的工作岗位,如果他不办理暂缓就业,他 的报到证的报到单位肯定是梅州市人事局,结果是先把他 派遣回生源地。以后他再去珠海找到了这个工作,单位接 收他时就必须走人事调动这条线了,他会以社会人员的身 份由单位申请,经珠海人事局发调令到梅州人事局调他的 档案,梅州人事局同意之后他才会调到珠海。比较麻烦, 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他就调不过去;如果他办了暂缓就业, 等他找到这个工作的时候,他可以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取消暂缓就业,省就业指导中心就会直接给他发一个到珠 海人事局的报到证,这样他就以应届生的身份到珠海报到 了。
三、办理对象及时间
(1)申请暂缓就业的对象:当年应届毕业生。
(2)暂缓就业的办理时间:当年的5月31日前。
四、那些人适合办理暂缓就业
1、考研或专升本(或考取国家公务员)成绩入围,等待复 (面)试或等待录取通知书的毕业生; 2、毕业当年考研或专升本成绩不入围,但仍希望申请暂缓就 业后明年继续考研或专升本的毕业生; 3、暂时未落实单位,但希望申请暂缓就业后以便继续找工作 的毕业生(注:志愿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不需办理);
报到证是正规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才有的一种 身份证明,一个学生只发一次,如果学生到 人事局报到后,那么这个学生就成为社会人 员了,不再是应届毕业生了。之所以出现暂 缓就业,就是为了解决大学生在一定的时间 内找不到工作时,将学生档案由省就业指导 中心里保管,暂时不对学生进行派遣,给予2 年的时间,在2年里找到接收单位的,可以派 遣---发报到证。2年之后还没有找到工作单 位的,将把他派遣回生源地。
九、暂缓就业到期处理办法
毕业生在两年内仍未落实单位的,派遣回生 源地人事局报到,并由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 管部门继续推荐就业。 学生本人必须回学校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报到 证,户口迁移证等)。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将其档案转 回生源地人事局进行管理。

就业政策—暂缓就业与人事代理

就业政策—暂缓就业与人事代理

三、 暂 缓 就 业 与 人 事 代 理 的 对 比
暂缓就业
人事代理 干部(见习期满后办理转正手 续) 从挂靠之日起计算工龄 根据工龄及职务调整工资级别 毕业满一定年限可以认定 能够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及办 理用工手续 能够享受社保福利 解决户口问题
档案身 份 工龄计 算
学生 0 0 无法完成 无法与企业建立合法劳动关系 企业无法为其购买社保 暂留在学校集体户口
• 办理人事代理的注意事项 五 、 • 1.防上当受骗。广州市可以办理人事代理的 需中介机构有广东省人才服务中心、广州市 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等; 意 • 2.收费标准,一般不超500元/年; 事 • 3.具有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者才能申请 项 办理。
谢谢 大家!
四 、 如 何 选 择
• 以下毕业生可以考虑办理人事代理制度
• 1、不愿将人事关系迁回生源地,而暂 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 2、部分国有单位以临时聘用的形式录 用的毕业生 • 3、工作所在单位不能为其解决落户的 毕业生等;
办理暂缓就业的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暂缓就业办理的程序和时间申请办 五 、理,过期不侯; • 2.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按有关规定 需 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单位者或取消 意暂缓就业,人事关系及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 业; 事 • 3.暂缓就业期间学生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 项 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及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 • 4.离校后取消暂缓就业者可直接到省高校就业 指导中心取消。
就业政策——
暂缓就业与人事代理
• • • •
问题: 已落实工作 单位未能解决人事关系、档案和户口 不愿迁回生源地
• 解决途径?

广东暂缓就业协议书

广东暂缓就业协议书

广东暂缓就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甲方:(单位名称)乙方:(个人姓名或就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合理安排乙方的就业事宜,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

一、暂缓就业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就业暂缓服务,具体安排如下:1. 暂缓就业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日期)止。

2. 暂缓就业待遇:乙方在暂缓就业期间,享受以下待遇:(1)薪资补贴:甲方按照约定的工资标准,每月向乙方支付暂缓期补贴,补贴金额为乙方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

(2)社会保险:乙方的社会保险缴费由甲方全额承担。

(3)工作经验:甲方将为乙方提供相关工作经验的培训和实践机会。

二、就业安排1. 乙方暂缓就业期满后,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积极协助乙方就业,提供合适的职位推荐和介绍。

2. 乙方暂缓就业期满后,如需要甲方提供就业见习或实习机会,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相关协议。

三、双方权责1. 甲方责任:(1)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乙方提升就业竞争力;(2)提供有关就业市场的信息和职位介绍;(3)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 乙方责任:(1)积极参与由甲方提供的培训和指导;(2)按时参加面试和工作安排;(3)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

四、保密条款双方同意保守本协议及相关信息的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附则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协议约定的最后期限届满。

甲方(单位名称):(签字)(盖章)乙方(个人/单位名称):(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暂缓就业
暂缓就业是在每年5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将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暂留学校的一种办法。

暂缓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

在暂缓就业期间找到工作随时可以办理报到证。

在暂缓就业期间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

暂缓就业不须交纳任何费用
1、申请的对象
广东省内高等学校普通本专科班毕业生,出国(境)、未取得毕业资格及外籍生源的毕业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

2、暂缓就业学生档案及户口管理
(1)毕业生离校前暂不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档案送省就业指导中心托管。

(2)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找到接收单位后,凭有效的单位同意接收函件、《暂缓就业协议书》直接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回生源地报到的,凭《暂缓就业协议书》直接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3)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毕业生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有关派遣手续,过期不办理者,档案一律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寄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就业指导中心不再保留任何毕业生的档案。

3、各种证明问题
(1)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限内,可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须由档案所在地出具体的有关证明(如《报考研究生证明》\《报考公务员证明》等);
(2)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学生,如需要办理《失业证》、《未婚证》,必须先终止暂缓就业,然后回生源地办理。

4、党团组织关系: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预备党员及团员,组织关系按规定保留在毕业院校。

5、就业推荐服务
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登陆“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登陆个人择业信息后,可享受就业推荐服务。

有关细则请查阅“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中暂缓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推荐服务。

办理暂缓就业的具体程序:
1、毕业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的书面申请。

2、学校审查同意后,5月30日前报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

3、审批同意后,毕业生签订《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签订《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上的帐号和密码于8月31日前登录到“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登记个人信息。

以上是正规的文件文本,为了正确理解办理暂缓就业协议的概念,以下是我在实际工作中的理解:
其实暂缓就业的真正意义是暂缓派遣。

说到派遣,以前所有正规学校毕业的大学生都具有国家干部身份,所以他们的档案是归人事局管理的,在毕业之际,所有的同学都必须有一个市级的人事局接收学生的档案,省就业指导中心会对所有应届毕业生派发报到证,所以就有了派遣这一说,学生领到的是一张报到证,另外有一张同样内容的报到证会放在学生的档案里面。

如果学生在毕业前没有找到档案的接收单位,派遣方案就会是将学生派遣回生源地的人事局。

如果学生在毕业前已经找到了档案的接收单位并且这个单位具有人事权,派遣方案就会是将学生派遣到接收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

为什么会要办理暂缓就业呢?
报到证是正规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才有的一种身份证明,一个学生只发一次,如果学生到人事局报到后,那么这个学生就成为社会人员了,不再是应届毕业生了。

之所以出现暂缓就业,就是为了解决大学生在一定的时间内找不到工作时,将学生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里保管,暂时不对学生进行派遣,给予2年的时间,在2年里找到接收单位的,可以派遣---发报到证。

2年之后还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将把他派遣回生源地。

什么样的人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呢?
理解了以上的解释以后,我们就明白了,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其实是暂缓派遣)的人有以下几类:
1、升学的(考专插本的、考研究生的)。

2、要考公务员的。

3、自主创业的。

4、希望在非生源地的国营机构工作的。

前三条好理解,我们举例说明第4条。

比如说某同学是梅州生源,毕业前还没有找到工作,但依靠自己的能力或关系他可能有机会在珠海找到一个国营企业或者政府机关的工作岗位,如果他不办理暂缓就业,他的报到证的报到单位肯定是梅州市人事局,结果是先把他派遣回生源地。

以后他再去珠海找到了这个工作,单位接收他时就必须走人事调动这条线了,他会以社会人员的身份由单位申请,经珠海人事局发调令到梅州人事局调他的档案,梅州人事局同意之后他才会调到珠海。

比较麻烦,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他就调不过去;如果他办了暂缓就业,等他找到这个工作的时候,他可以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省就业指导中心就会直接给他发一个到珠海人事局的报到证,这样他就以应届生的身份到珠海报到了。

是不是所有人都办暂缓就业就比较好呢?答案是否定的。

事情总是有利有弊的,只有真正有需要的人去办才会利大于弊。

我们必须知道的是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同学在计算工龄的时候要减去暂缓就业的时间,这会对将来的退休以及社保、医保带来影响。

在取消暂缓就业协议时,还必须自己亲自去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签了暂缓就业协议书与就业有什么关系?暂缓就业其实只是暂缓派遣而已,不会影响你的就业,同学们照样可以找工作,对就业没有影响。

如果你找到理想的单位了确实想在这个单位干下去,你就可以办理取消暂缓就业。

关于派遣方案
同学们必须知道:希望毕业前在非生源地国营机构工作的同学应该尽快与用人单位签就业协议书,并由用人单位办理接收手续,这样才有可能正式入户。

否则就会派遣回生源地(签署暂缓就业协议的除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