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载重线的临时更改与勘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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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载重线的正确勘划及检验

渔业船舶载重线的正确勘划及检验

2 吃 水 标 志
《 法规 》 中特 别规 定 , 吃水 标 志 底 部 构件 有 对
低于龙 骨延 伸线者 , 超 出尺寸 , 在该 吃水标 志 其 应 的上方 , 括号 标 示 。( 《 规 》 四篇 第 4章 用 见 法 第
4. . 2 4)
现对 渔业船舶 的载重 线如何 正确 勘划及 检验提 出 自己的看法 , 船厂及设 计单 位参 考 。 供
首尾 、 垂线 ( 即型线 图 中的 1 O站 、 0站线 ) 。 首吃水标 志 , 从 型 线 图 的 首 柱 ( 0站 ) 与 应 1 ,
龙骨 线的延伸 线 的交 点处 开始计 量 。例 如某 船的 原 始纵 倾设计 为 0 8 首吃 水 的标 值 , 对 于 . 0m, 相 设计 吃水 , 减小 0 4 应 . 0m。 尾 吃水标 志 , 从 型 线 图 的 尾 柱 ( 杆 中 心 应 舵 线 , 站 ) 与龙 骨线 的延伸 线 的交 点 处 开始 计量 。 0 , 例如 某船 的原始纵倾 设计 为 0 8 尾 吃水 的标 . 0m,
则 , 尾 吃 水 标 志 的 上 方 , 加 标 志 “ + 0 5 在 应 ( .0
m) 。 ”
o渔船 与渔机
5 检 验
对在建 渔业船 舶 载 重线 检 验 的 目的 , 保 证 是 船 体结 构 、 备 、 置 、 料 和构 件 尺 寸完 全符 合 设 布 材 《 规》 法 的要 求 。载重 线检验 包括 载重线 勘划及其
1 载重 线 标 志
《 法规 》 渔 业 船 舶 的载 重 线 标 志 有 明确 规 对 定 : 由一 圆环各 一水平 线相交组 成 , 圆环 的 中 系 其
心 位于船 中 。
吃水标 志 , 即水 尺 的 勘 划 , 勘 划 在 两 舷 的 应 首 、 垂线 处 。此 首 、 垂 线 , 尾 尾 系指 型 线 图 设计 的

(整理)-11-03-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标识检验指南.

(整理)-11-03-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标识检验指南.

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标识检验指南1 一般要求1.1 根据《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以及《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标识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旨在规定船舶载重线标志、水尺和主船体外表面的颜色检验要求,以易于识别船舶装载情况,防止超载,并便于船上人员、海事安全监督人员检查。

1.3 本指南适用于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海船和河船。

1.4 除另有明文规定者外,本指南适用于2011年1月1日及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同等建造阶段的船舶。

对于2011年1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应不迟于2011年1月1日以后的第1次坞内检验满足本指南的要求。

2 载重线标志的勘划2.1载重线标志的勘划应在船舶检验机构批准船舶干舷的基础上实施,并满足现行法规的要求。

2.1 海船载重线标志、线段以及甲板线的式样及尺寸规定如图2.1所示。

图2.1 海船甲板线和载重线标志(右舷)2.2 内河船舶载重线标志、线段以及甲板线的式样及尺寸规定如图2.2所示。

图2.2 内河船舶甲板线和载重线标志2.4 海船载重线标志及其勘划位置应按照《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3篇第1章第4条的规定。

2.5 内河船舶载重线标志及其勘划位置应按照《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4篇第2章的规定。

2.6 当由中国船级社勘划载重线时,则用CS以代替ZC。

3 水尺的勘划3.1 水尺标志由水尺刻度线和水尺数字组成。

3.2 3000总吨及以上海船水尺标志正投影的式样如图3.2所示。

图3.2水尺标志说明如下:(1)水尺刻度线由垂直线段(首、尾处可采用斜线线段)和水平线段组成。

垂直线段(斜线线段)的宽度为20mm;从垂直线段每隔180mm引出高20mm水平线段(两个相邻水平线段之间相距180mm),水平线段的长度有80mm(简称水平线段)和40mm(简称短水平线段)两种,每隔980mm设一条长水平线段(两条长水平线段的下缘之间相距1000mm),其余为短水平线段。

船舶水尺线勘划作业指导书

船舶水尺线勘划作业指导书

船舶水尺线勘划作业指导书1范围本指导书适合一般船舶水尺及载重线的勘划。

2画线前准备2.1图纸载重线及吃水标志图水尺字母放样及安装图2.2主要工具水平软管、激光经纬仪、20m标杆(6根)、钢皮带尺(20m),需经计量检验合格的样板(三夹板或轻金属板)、石笔、线锤等。

3 工艺要求3.1 载重线及吃水标志的勘划,应按有关入级船级社规范的规定,需经船级社对干舷计算书、载重线及吃水标志图确认后方可进行。

3.2 水尺标志的勘划应在主船体外板工程全部装焊结束后、下水前或出坞前进行。

3.3 标志勘划公差要求3.3.1 船底勘划起点的勘划公差为±1.0mm;3.3.2 参考线与勘划起点距离公差为±1.Omm;3.3.3 各水尺字安装位置线公差为±1.Omm;3.3.4 水尺字钢板字样与安装位置线公差为±0.5mm;3.3.5 载重线标志图形位置线公差为±1.Omm;3.3.6 上甲板干舷标志位置线的勘划公差为±1.Omm;3.3.7 载重线标志钢板图形安装的勘划线公差为±O.5mm。

4 水尺标志及载重线标志的勘划安装4.1水尺标志4.1.1 按《载重线及吃水标志图》的要求,某船舶水尺标志分别设于艉16#、舯115#、艏228#的左右舷位置,二位数以上文字按横写惯例从左到右,文字底边缘即该处的吃水值为该处距船底下缘值。

4.1.2 水尺字大小有两种,高度分别为(指垂直投影高度)100mm、200mm,字宽分别为60mm、120mm,首尾线型变化较大处,字实际的大小应由放样确定,但安装后其垂直投影高度仍应保持100(200)mm,字体线粗以放样尺寸为准。

4.1.3 确定16#、115#、228#肋位理论线,自上甲板边线吊线锤,每0.5米左右距离在外板做标记点,所有标记点连成直线后即为吃水标志中心线,标志中心线及水尺标记应不与其它舷外开孔及外板标记冲突,如有冲突,应及时向技术部提出,以便与船东船检协商避让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201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3.02•【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施行日期】2019.03.02•【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1993年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9号发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船舶、海上设施和船运货物集装箱具备安全航行、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船舶(以下简称中国籍船舶);(二)根据本条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检验的外国籍船舶;(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内设置或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内设置的海上设施(以下简称海上设施);(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船运货物集装箱(以下简称集装箱)。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船检局)是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各项检验工作的主管机构。

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船检局可以在主要港口和工业区设置船舶检验机构。

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在所辖港口设置地方船舶检验机构。

第四条中国船级社是社会团体性质的船舶检验机构,承办国内外船舶、海上设施和集装箱的入级检验、鉴证检验和公证检验业务;经船检局授权,可以代行法定检验。

第五条实施本条例规定的各项检验,应当贯彻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鼓励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第二章船舶检验第六条船舶检验分别由下列机构实施:(一)船检局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地方船舶检验机构;(三)船检局委托、指定或者认可的检验机构。

前款所列机构,以下统称船舶检验机构。

内河船舶载重线检验常见问题及对策

内河船舶载重线检验常见问题及对策

内河船舶载重线检验常见问题及对策作者:杨立清来源:《珠江水运》2012年第09期船舶载重线指船舶满载时的最大吃水线,直接反映着船舶的承载能力,同时也是界定船舶是否超载的重要标志。

载重线检验是内河船舶法定检验的重要内容之一。

笔者在多年的实际工作中发现载重线检验存在着一些问题,在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1.检验中常见的问题1.1最小干舷核定不规范《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以下简称“大法规”)第4篇第1章对载重线的勘划提出了明确要求。

该篇通则中规定:如按本篇规定核定的干舷与强度、完整稳性及破损稳性(适用时)所决定的干舷不一致时,应取其中最大值勘划载重线。

但是,在审图或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为了方便往往忽略了强度、完整稳性及破损稳性方面的要求,而只考虑到“大法规”中的最小干舷计算,有的甚至直接选取基本干舷值作为最小干舷,这就使得船舶干舷值过小而影响船舶的航行安全。

1.2载重线的勘划不准确“大法规”对甲板线、载重线标志和载重线勘划位置及免划作了明确规定:“甲板线、载重线标志和载重线应永久地、明显地勘划在船舯两舷。

对于甲板线、载重线标志和载重线的圆环、线段与字母,当船舷为暗色底时,应漆成白色和黄色,当船舷为浅色底时,应漆成黑色。

甲板线、载重线标志和载重线因受护舷材及其他影响不能全部勘划时,允许免划甲板线和部分载重线标志及载重线,但应在载重线证书中注明。

”但在实际勘划过程中存在着以下四方面的问题:(1)载重线标志未采用点焊成型或用钢板制成并且焊接在船舯两舷,而是直接用油漆涂刷甚至用彩色不干胶条粘贴在船舯两舷,未成为永久性标志。

(2)载重线的圆环、线段的宽度达不到或超过25mm;水平线的上缘未通过圆环中心;水平线上缘距甲板上表面的距离与设计干舷值不符;字母 ZC及航区标识距水平线及圆环的相对位置不符合《规则》要求。

(3)载重线标志油漆颜色与船舷底色相近,难以辩认。

(4)对于免划甲板线和部分载重线标志及载重线的,未在载重线证书中注明。

关于印发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检验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检验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检验指南的通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文号:海船检〔2011〕254号发布时间:2018-08-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船舶检验局(处),中国船级社,广东、黑龙江海事局:根据《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船体颜色标识和水尺勘划暂行规定》,我局制订了《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检验指南》。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检验指南1.1 本指南阐述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现行《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船体颜色标识和水尺勘划暂行规定》,在船舶载重线证书签发或签证之前,对船舶载重线标志、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所进行的检验。

1.2 本规定适用于船长20m及以上的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但不适用于运动艇、高速船、浮船坞和非营业性游艇。

2.1 初次检验2.1.1 干舷核定(1)核查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图审批意见的落实情况;(2)测量实船型深与批准图纸相符。

2.1.2 载重线标志及水尺标志检查(1)根据批准的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图检查载重线标志及水尺标志勘划的正确性。

载重线高低偏差应在±1.Omm范围内。

水尺位置高低偏差标准在±1.Omm范围内,允许极限为±2.Omm。

a.海船载重线勘划在载重线圆环的前方,即左舷的载重线在载重线圆环的左边,右舷的载重线在载重线圆环的右边。

海船载重线标志、线段以及甲板线的式样及尺寸规定如图1所示。

(当由中国船级社勘划载重线时,则用CS代替ZC。

)b.内河船舶左右舷的载重线标志相同,内河船舶载重线标志、线段以及甲板线的式样及尺寸规定如图2所示。

c.首、尾两舷水尺标志尽可能勘划在首、尾垂线处,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平行引伸勘划成阶梯状,尾部可以将水尺标志勘划在舵叶后缘适当位置;船长中部两舷勘划水尺标志时,海船水尺标志在载重线圆环中心向后1200mm处或最近的肋位上,内河船舶水尺刻度垂直线段的右边线应在离载重线圆环中心向左600mm处。

建筑工程-注册验船师-船舶检验专业法律法规(B级)-精选强化练习五

建筑工程-注册验船师-船舶检验专业法律法规(B级)-精选强化练习五

建筑工程-注册验船师-船舶检验专业法律法规(B级)-精选强化练习五[单选题]1.行政许可由O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A.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B.个人C.企业D.国家机关正确答案:A (江南博哥)[单选题]2.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O 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A. 1B.2C.3D.5正确答案:C[单选题]3,《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适用于国内海上航行的中国籍船舶。

除特别指明外,该法规适用于排水船舶仅指船长为多少米?() A. 30米以上B.30米及以上者C.20米以上D.20米及以上者正确答案:D[单选题]4.船龄在()年以上的油船(包括沥青船)、散化船、液化气船为三类老旧海船强制报废船龄。

A.15B.20C.30D.31正确答案:D[单选题]5.、《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适用于排水船舶仅指船长为O m及以上者。

A.20B.30C.10D.5正确答案:A[单选题]6.根据《船体颜色标识和水尺堪划暂行规定》中对于内河船舶水尺标志的要求,水尺标志至少从实际空船吃水下面O m处划起?A.0. 1B.0.2C.0.3D.0.5正确答案:B[单选题]7.关于《国内航行船舶图纸审核管理规定》(海船检[2006]307号)以下说法错误的是?OA.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国内航行船舶图纸审核管理的主管机关B.该规定规定适用于对新建和所有改建的国内航行船舶的图纸的审图及管理等工作C.该规定适用于变更船舶检验机构的国内航行船舶的图纸的审图及管理等工作D.各船舶检验机构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的规定负责具体实施图纸的审查和船舶检验正确答案:B[单选题]8.在追究验船人员工作过错的同时OA.相应追究其所在船舶检验机构的责任B.相应追究其所在船舶检验机构的上级主管机构责任C.相应追究其所属船检管理处的责任D.不需要追究其所在船舶检验机构的责任正确答案:A[单选题]9.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

关于印发船舶检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船舶检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船舶检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海发[2000]586号2000年11月9日中国船级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船检局(处),广东、福建、厦门海事局:现将《船舶检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船舶检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附件:船舶检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海上设施和船运货物集装箱以及船用产品检验(以下称“船舶检验”)工作的管理,提高船舶检验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下称《船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67号)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的批复》(中编办[1998]4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船检条例》规定的各项船舶检验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称“中国海事局”)是依照本办法实施各项船舶检验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

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规则;监督管理船舶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及验船人员资质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法定检验授权,审批外国验船组织在我国设立代表机构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地方船舶检验机构(以下称“船舶检验机构”),经中国海事局授权后方可行使船舶法定检验业务。

第五条船舶检验机构应对其分支机构实施有效管理,并对其开展的检验业务负责。

第二章船舶检验第六条凡在或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船舶,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法定检验:(一)建造或者改建船舶时,申请建造检验;(二)营运中的船舶,申请定期检验;(三)初次在船舶检验机构登记检验的现有船舶,申请初次检验;(四)因发生事故影响船舶安全的,申请临时检验。

第七条凡新建、改建或申请初次检验的船舶,须由船舶检验机构按照中国政府加入的国际公约和/或中国海事局颁布的规范、规定,计算总吨位和净吨位,勘划载重线和核定乘客定额。

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中应注意的问题

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中应注意的问题
期 而 定 的载重 水线 称 为载 重线 。按 载重 线规 范计 算
和规 定 的式样 , 划 于 船 体 两 舷 中部 的 载重 水 线 的 勘
标 志 称为 载重 线标 志 。为 了便 于用 船部 门的货 物装 运, 确定 船舶 的载 重量 和首 中尾 吃 水 的大小 , 船舶 在 首 、 及 中部 的两 舷 以数 字 和 线条 标 明该 处 外 形 吃 尾 水 值 的标 志称 为 吃 水标 志 , 称 水 尺 。现 行 我 国 国 也
在 圆环 的两侧 。面 对 载重 线 标 志 时 , 母 顺 序 排 列 字
按 英 文 习惯 自左 至右 。 当 由中国船 级社 勘划 载重 线
时, 用 c 则 s代替 Z C; ② 有 些 船 舶 载 重 线 标 志 圆环 下 半 部 分 颜 色 相 同 。正确 的是 内河 船舶 下 半 圆部 分 颜色 与标 志颜 色
1 5mm, 1 字宽 为 7 5mm;
⑥ 内河 载重 线标 志 圆环外 圆直径 为 20m 水 5 m,
平 线 条长度 为 4 0m 海 船载重 线标 志 圆环外 圆直 0 m; 径为 3 0mm, 0 水平线 条 长度 为 4 0mm; 5 它们线 条 宽 均为 2 5mm。 () 2 船舶 按 法 规 规 定 计 算 核 定 的 干 舷 与 强度 、
图 3 载重 线 和水 尺 标 志 ( 位 : m)( 用 时 ) 决 定 的干 舷 不 一 适 所
() 1 有些 船 舶 只 在 船 舶 中部 两 舷 勘 划 水 尺 , 而
载 重线 标志 及水 尺实 际 勘划 的错 误 现象 比较 多 。
①有 些船 舶 “ C 字 母 均 在 标 志 载 重 线 圆环 两 Z” 侧 。正确 的是 , 内河船 舶 载重线 标 志 “ C 字母 应 在 Z”

最新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标识检验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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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标识检验指南(征求意见稿)1 一般要求1.1 根据《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以及《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标识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旨在规定船舶载重线标志、水尺和主船体外表面的颜色检验要求,以易于识别船舶装载情况,防止超载,并便于船上人员、海事安全监督人员检查。

1.3 本指南适用于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海船和河船。

1.4 除另有明文规定者外,本指南适用于2011年1月1日及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同等建造阶段的船舶。

对于2011年1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应不迟于2011年1月1日以后的第1次坞内检验满足本指南的要求。

2 载重线标志的勘划2.1载重线标志的勘划应在船舶检验机构批准船舶干舷的基础上实施,并满足现行法规的要求。

2.1 海船载重线标志、线段以及甲板线的式样及尺寸规定如图 2.1所示。

图2.1 海船甲板线和载重线标志(右舷)2.2 内河船舶载重线标志、线段以及甲板线的式样及尺寸规定如图2.2所示。

图2.2 内河船舶甲板线和载重线标志2.4 海船载重线标志及其勘划位置应按照《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3篇第1章第4条的规定。

2.5 内河船舶载重线标志及其勘划位置应按照《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4篇第2章的规定。

2.6 当由中国船级社勘划载重线时,则用CS以代替ZC。

3 水尺的勘划3.1 水尺标志由水尺刻度线和水尺数字组成。

3.2 3000总吨及以上海船水尺标志正投影的式样如图 3.2所示。

图3.2水尺标志说明如下:(1)水尺刻度线由垂直线段(首、尾处可采用斜线线段)和水平线段组成。

垂直线段(斜线线段)的宽度为20mm;从垂直线段每隔180mm 引出高20mm水平线段(两个相邻水平线段之间相距180mm),水平线段的长度有80mm(简称水平线段)和40mm(简称短水平线段)两种,每隔980mm设一条长水平线段(两条长水平线段的下缘之间相距1000mm),其余为短水平线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 (3 1993 年 2 2 月 月 4 1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 (3 1993  年 2 2 月 月 4 1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1993年2月14日国务院令第109号发布自1993年2月14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船舶、海上设施和船运货物集装箱具备安全航行、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船舶(以下简称中国籍船舶);(二)根据本条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检验的外国籍船舶;(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内设置或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内设置的海上设施(以下简称海上设施);(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船运货物集装箱(以下简称集装箱)。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船检局)是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各项检验工作的主管机构。

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船检局可以在主要港口和工业区设置船舶检验机构。

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在所辖港口设置地方船舶检验机构。

第四条中国船级社是社会团体性质的船舶检验机构,承办国内外船舶、海上设施和集装箱的入级检验、鉴证检验和公证检验业务;经船检局授权,可以代行法定检验。

第五条实施本条例规定的各项检验,应当贯彻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鼓励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第二章船舶检验第六条船舶检验分别由下列机构实施:(一)船检局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地方船舶检验机构;(三)船检局委托、指定或者认可的检验机构。

前款所列机构,以下统称船舶检验机构。

第七条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一)建造或者改建船舶时,申请建造检验;(二)营运中的船舶,申请定期检验;(三)由外国籍船舶改为中国籍船舶的,申请初次检验。

第八条中国籍船舶所使用的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须经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检验。

4-《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4篇_载重线

4-《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4篇_载重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4篇载重线目录第1章通则第1节一般规定1.1.1 适用范围1.1.1.1 本篇适用于内河船舶载重线的核定及勘划。

除另有规定外,不适用于高速船和浮船坞。

1.1.1.2 下列内河船舶应按本篇规定进行载重线的核定及勘划:(1)新船;(2)现有船舶因航区、航段、装载变化要求变动干舷者。

1.1.1.3 现有船舶如不尽符合本篇规定或其任何部分要求时,应至少符合这些船舶原先适用的本局有关要求,以保持其原来核定的干舷。

如要减少原核定的干舷时,上述船舶应符合本篇规定的全部要求。

1.1.2 一般要求1.1.2.1 按本篇规定勘划载重线的船舶,其强度、完整稳性及破损稳性(适用时)应符合本法规第5篇的有关规定。

如按本篇规定核定的干舷与强度、完整稳性及破损稳性(适用时)所决定的干舷不一致时,应取其中最大值勘划载重线。

1.1.2.2 对于装运集装箱和干散货的集散两用船舶,若按本节1.1.2.1对集装箱船和干散货船所核定的载重线不相同时,可先按本篇2.1.1.3~2.1.1.5勘划集装箱船的载重线标志和载重线,再按本篇2.1.1.6勘划装运干散货船的附加载重线。

1.1.2.3 对于工程船,若按本节1.1.2.1对航行(避风)状态和作业状态所核定的载重线不相同时,可以先按2.1.1.3-2.1.1.5勘划航行(避风)状态的载重线标志和载重线,再按2.1.1.6勘划作业状态的附加载重线。

1.1.2.4 对于装运油货和干货的油货两用船舶,若按本节1.1.2.1对油船和干货船所核定的载重线不相同时,可先按本篇2.1.1.3~2.1.1.5勘划干货船的载重线标志和载重线,再按本篇2.1.1.6勘划装运油船的附加载重线。

1.1.2.5 船舶装载后的吃水应不超过勘定的航区载重线的上缘。

1.1.2.6 船舶应在船中、船首和船尾的两舷永久、明显地勘划水尺标志。

船舶主船体、载重线和水尺颜色标识应符合以下规定:(1)船体外侧从船首至船尾以载重线标志中水平线的上边缘的水平延长线为界,其上下壳板的油漆颜色应明显不相同。

载重线核定规则

载重线核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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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应向船长提供足够的按批准格式填写的资料,以使他在不同营运条件下作为船 舶稳性的依据,并应将资料副本一份送主管机关。
第十一条 上层建筑端壁 封闭的上层建筑的露天端壁应结构坚固,并应得到主管机关认可。
第十二条 门 1.封闭的上层建筑两端端壁上的所有出入口,应装设钢质或其他相当材料的门, 永久地和牢固地装在端壁上,并应有加强筋加强,使整个结构与完整的端壁具有同 等的强度,并在关闭时保持风雨密。保证这些风雨密的装置应包括衬垫和夹扣装置 或其他相当的装置,并应永久装固于端壁或门上,同时这些门应在端壁两边都能进 行操作。 2.除了本规则另有规定外,封闭上层建筑两端壁上出入口的门槛高度,应高出 甲板至少 380 毫米(15 吋)。
载重线核定规则
附则一载重线核定规则
第一章 总则
本规则假定货物的性质和装载、压载等是处于保证船舶有足够稳性,并避免过 度的结构应力。
如果有稳性或分舱的国际要求时,本规则也假定已经符合这些要求。
第一条 船体强度 主管机关应查明在新核定干舷的吃水时,其相应船体一般结构强度是足够的。 按照主管机关所承认的船级社的要求所建造和维修的船舶,可以认为具有足够的强 度。
第三条 本附则中所用各项名词的定义 1.长度。长度(L)是指量自龙骨板上边的最小型深 85%处水线总长的 96%,或沿 该水线从首柱前边至舵杆中心的长度,取大者。船舶设计为倾斜龙骨时,其计量长 度的水线应和设计水线平行。 2.垂线。首尾垂线应取自长度(L)的前后两端。首垂线应与在计量长度的水线上 的首柱前边线相重合。 3.船中。船中是长度(L)的中点。 4.宽度。除有明文规定外,宽度(B)是船舶的最大宽度,对金属船壳的船舶是在 船中处量至两舷肋骨型线,其他材料的船舶在船中处量至两舷船壳的外表面。 5.型深 (1)型深是从龙骨板上边量至干舷甲板船侧处横梁上边的垂直距离。对木质和混 合结构船舶的垂直距离则是从龙骨槽口的下边量起。如船中剖面下部的形状是凹形, 或装有加厚的龙骨翼板时,此垂直距离是从船底的平坦部分向内延伸线与龙骨侧边 相交之点量起。 (2)有圆弧型舷缘的船舶。型深应量到甲板型线与船壳旁板型线的交点,即当作

船舶载重线与水尺标志勘划不一致的原因与处理

船舶载重线与水尺标志勘划不一致的原因与处理

船舶载重线与水尺标志勘划不一致的原因与处理摘要:船舶建造后有型吃水和实际吃水之分,如何正确理解其含义是船上配载、装货时的重要问题;另外船体建造时出现的型深误差,导致在船体两侧船壳外板勘划载重线和水尺标志时出现不一致的现象,即船舶的结构吃水加上干舷高度不等于船舶型深加上干舷甲板边板的厚度,船舶的夏季满载水尺与夏季载重线不在一个水平线上,在船舶装载计量方面容易造成疑惑,此文对此进行分析。

关键词:型深型吃水实际吃水水尺标志载重线标志一、船舶载重线与水尺标志船舶载重线标志是指为确定船舶干舷,保证船舶具有足够的储备浮力和航行安全,船级社根据船舶的尺度和结构强度,为每艘船舶勘绘在不同航行区域、区带和季节期应具备的最小干舷,并用载重线标志的形式勘划在船中的两舷外侧,以限制船舶的装载量。

为了保证海上人命和财产的安全,按照各国政府对国际航行船舶的载重限额共同同意的原则和规则,导致了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和1988年议定书的产生;经过若干次修订,成为船舶载重线及水尺标志勘划的依据,并对船舶上层建筑结构、门、舱口、通风筒、机舱开口、空气管、以及舷窗的建造和其他类似开口、泄水孔、进水孔和排水孔,以及舷窗的建造和安装等作了专门的规定。

船舶载重线标志包括:甲板线、载重线圈及各载重线。

甲板线为一长300MM、宽25MM的水平线,勘划在船中处的两舷侧外板,其上边缘一般经过干舷甲板上表面向外延伸与船体外表面之交点;载重线圈由外径300MM、宽25MM的圆圈与长为450MM、宽25MM的水平线相交组成,位于船中处,载重线上边缘位于圆圈中心。

从甲板线上边缘垂直向下量至圆圈中心的距离等于所核定的夏季干舷。

若船舶载重线方面存在的缺陷,往往会导致在PSC检查时被滞留。

船舶水尺标志勘划在船舶左、右舷的艏、舯、艉部,在营运中显示船舶浮态,通过测量吃水,推算船舶排水量及载重吨位等技术数据,也直接涉及到运输船舶的安全。

船舶吃水可以理解为水线面与船底基准平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分为实际吃水和型吃水。

擅自更改船舶载重线的执法管理

擅自更改船舶载重线的执法管理

载 的监 督 管 理


使 得 船 舶载 重 线 实 际 勘 划 与 载 重 线 证 书 不

重 线 或准 许 的 吃 水 发 生 变 动
必 然 导致 原 来此

海 船 吨位 证 书 即 为 失效

而 不 单 纯 是 海 船 载重
◎ 问题 出现 的原 因
众所周知

。…
栏 目 编辑

曹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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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 自更 改 船 舶 载 重 线 的 执 法 管 理
上 海 海 事局
胡 荣华
船 舶载 重 线 俗 称 保 险 圈 现 为包 括 甲板 线


虽 然在 船 舶 载 重 线 证 书 上 仅 仅体
载 重 线 标 志 和 载 重 线 标 尺 在 内的 图 像 标 志 和

的保 险 圈 然而
书 有 下 述 情 况 时 即 告 失效
在海 事 日 常 监 督 管 理 中

当船 舶 的 布 置
结构

容积

处所


海事 执 法 人 员 经 常会 发 现

的用途

乘 客 总数

勘 划 的载 重 线 或 准许 的 吃 水 发 生 变 动


中小 型 船 舶 载 重 线在 勘 划 上 出现 问 题

构成
载 重 线上 动 歪 脑 筋

悄悄将载 重 线抬高

定 尺 度来 达 到 增 加 载

犯罪 的
3

由 司 法 机 关 依 法 追 究刑事责任

勘划载重线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勘划载重线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重要性
1. 确保船舶安全
载重线是为了保证船舶在装载货物时 不超过其承受能力,从而确保船舶的 结构安全。
2. 防止沉船事故
沉船事故往往是由于超载引起的,而 载重线的存在可以有效地防止此类事 故的发生。
3. 方便货物装卸
通过载重线,货物装卸人员可以清楚 地看到货物的重量和分布情况,有助 于快速、准确地装卸货物。
货船的载重线勘划方法
货船的载重线勘划应考虑货物的类型、数量、装载顺序和船舶的吃水深度等因素。
根据不同货物的特点和船舱的结构,合理安排货物的装载位置和堆叠高度,确保船 舶在各种情况下的稳定性。
考虑货船的结构特点和船舱容积,合理设置各层甲板的载重线和舱口围板的高度, 以确保船舶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客船的载重线勘划方法
根据渔船的结构特点和捕捞设备 的类型,合理设置船体的载重线 和甲板的高度,以确保渔船的安
全性和稳定性。
考虑渔船的吃水和航行环境,合 理安排捕捞设备的放置位置,避 免因重量分布不均而影响船舶的
航行和作业效果。
04
载重线的监督和管理
载重线的监督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载重线的勘划必须符合国家或 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不得随
勘划载重线值得注意的几个 问题
2023-11-08
目 录
• 勘划载重线的定义和重要性 • 勘划载重线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 不同类型船舶的载重线勘划方法 • 载重线的监督和管理 • 案例分析
01
勘划载重线的定义和重要 性
定义
• 载重线是船舶在装载货物时,用以衡量船舶各部分所承受 的负荷大小的一条线。它是在船体上用油漆或粉笔划出的 一条或数条与水线平行的线,其上面标有载重标记,如货 物吨数、水尺等。

船舶载重线的临时更改与勘划

船舶载重线的临时更改与勘划

船舶载重线的临时更改与勘划2019-10-21摘要:船舶载重线临时更改涉及船舶⼲舷的重新计算,新载重线证书的颁发与旧证的封存,以及载重线标志的重新勘划。

本⽂结合实例计算,论述了载重线更改的计算过程,更改要求与规定、注意事项。

关键字:载重线公司载重线证书⼲舷计算⼲舷勘划靠泊等级船舶吨级0引⾔船舶⼤型化已成为当今航运业发展的主流,船舶⼤型化,对于船东来说,不仅可以提⾼船舶的营运效率,降低营运成本,⽽且还为船东减少了⼤量的⼈⼒成本和管理成本。

然⽽由于港⼝发展的滞后性,港⼝码头或泊位的等级限制了⼤型船舶的靠泊,加上商务经营的需要,⼤型船舶时常会遇到需要更改载重线的情况。

原因之⼀是为了营运⽬的,满⾜进港要求。

特别是⼤型散货船和油轮,为了最⼤限度也达到满载的⽬的,时常会发⽣多港装卸的情况,先到⼩等级的泊位装货然后再靠⼤等级的泊位加载或是先到⼤等级的泊位减载再靠⼩等级的泊位缺货,这就需要临时更改载重线,以满⾜码头泊位等级的限制。

另⼀个原因是经济⽬的,船舶营运过程中会发⽣许多费⽤,⽽其中的⼀部分与载重吨(DWT)有关,通过修改载重线证书,就能间接地起到降低成本费⽤,在航运市场普通萧条的当下,不失为⼀个不错的应对⽅法。

对于第⼀次遇到要求更改载重线的船舶,船长可能觉得⽆从下⼿,不知如何计算新的载重线数据,如何确定载重线标志的位置与如何正确地去勘划载重线标志。

只能申请岸基协助,聘请岸上专业机构,通过他们来核算出新的载重线数据,这样不仅需要船舶提供许多资料,有时资料递交不全,来回电邮、传真多次,还可能会影响船期和靠泊,对船舶和船东⽽⾔费时⼜费⼒,⽽且船东还要⽀付专业公司⼀笔不⼩的服务费⽤。

在当前航运市场不景⽓的情况下,作为船长,理应掌握有关载重线更改的计算与勘划,⼀⽅⾯可以为船东节约成本,另⼀⽅⾯更能体现为船东服务的理念。

1码头靠泊等级与船舶吨级码头建造完成后,在码头⼯程竣⼯验收证书上,都有⼀个核定的靠泊等级,如5万吨级、10万吨级等等,表明该码头或泊位最⼤能接受靠泊船舶的吨级⼤⼩。

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标识检验指南

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标识检验指南

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标识检验指南1 一般要求1.1 根据《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以及《船舶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标识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旨在规定船舶载重线标志、水尺和主船体外表面的颜色检验要求,以易于识别船舶装载情况,防止超载,并便于船上人员、海事安全监督人员检查。

1.3 本指南适用于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海船和河船。

1.4 除另有明文规定者外,本指南适用于2011年1月1日及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同等建造阶段的船舶。

对于2011年1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应不迟于2011年1月1日以后的第1次坞内检验满足本指南的要求。

2 载重线标志的勘划2.1载重线标志的勘划应在船舶检验机构批准船舶干舷的基础上实施,并满足现行法规的要求。

2.1 海船载重线标志、线段以及甲板线的式样及尺寸规定如图2.1所示。

图2.1 海船甲板线和载重线标志(右舷)2.2 内河船舶载重线标志、线段以及甲板线的式样及尺寸规定如图2.2所示。

图2.2 内河船舶甲板线和载重线标志2.4 海船载重线标志及其勘划位置应按照《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3篇第1章第4条的规定。

2.5 内河船舶载重线标志及其勘划位置应按照《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4篇第2章的规定。

2.6 当由中国船级社勘划载重线时,则用CS以代替ZC。

3 水尺的勘划3.1 水尺标志由水尺刻度线和水尺数字组成。

3.2 3000总吨及以上海船水尺标志正投影的式样如图3.2所示。

图3.2水尺标志说明如下:(1)水尺刻度线由垂直线段(首、尾处可采用斜线线段)和水平线段组成。

垂直线段(斜线线段)的宽度为20mm;从垂直线段每隔180mm引出高20mm水平线段(两个相邻水平线段之间相距180mm),水平线段的长度有80mm(简称水平线段)和40mm(简称短水平线段)两种,每隔980mm设一条长水平线段(两条长水平线段的下缘之间相距1000mm),其余为短水平线段。

交通部关于转发中国船级社《关于勘划新的船舶载重线标志的通知》的通知-安监字[1993]204号

交通部关于转发中国船级社《关于勘划新的船舶载重线标志的通知》的通知-安监字[1993]204号

交通部关于转发中国船级社《关于勘划新的船舶载重线标志的通知》的通知正文:----------------------------------------------------------------------------------------------------------------------------------------------------交通部关于转发中国船级社《关于勘划新的船舶载重线标志的通知》的通知(安监字[1993]204号1993年7月30日)各海上安全监督局,长江、黑龙江港航监督局,沿海各省、市、自治区港航监督:最近我局收到中国船级社CCSRR[1993]275号文《关于勘划新的船舶载重线标志的通知》。

现将此通知转发给你们,希各港监在进行船舶安全检查时,结合CCSRR[ 1993] 275号文中的技术要求进行核查。

附件:中国船级社《关于勘划新的船舶载重线标志的通知》附件:关于勘划新的船舶载重线标志的通知(中国船级社CCSRR[ 1993 ]275号1993年7月9日)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授权,中国船级社对入CS级挂中国旗的国际航行船舶和国内航行船舶施行船舶载重线检验,勘划载重线并颁发载重线证书。

鉴于我社简称已于1993年3月10日起由原“ZC”改为“CCS”,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决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的《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要求在上述船舶两舷勘划载重线标志,具体技术问题的处理见中国船级社通函:总第068号。

其圆环两侧的字母“ZC”分别改为“CS”,原载重线中的汉语拼音字母均改为英文字母,详见附件。

对于新建国际航行人级船舶,从1993年7月8日起即可按上述规定勘划载重线并签发新的载重线证书,现有国际航行入级船舶应结合最近一次换证检验完成载重线标志更改工作并换发新的载重线证书,国内航行入级船舶仍按原规定勘划。

对于取得本社船级并取得法定检验授权的非中国籍船舶,一般也应按上述原则办理;如授权国有特殊要求可另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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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码头泊位等级的限制 、 一个原因是经济 E j 的 ,船舶营 的海水 中,吃水相应于所勘划的夏季干舷 时 ,排 水链 该船 运过程 中会发生 许多费 I } 】 . 而其 中的一部分与载 重吨 ( D WT) 空船排水量之差 ,以吨 汁 也即通常 所i 兑的夏季吃水时的载
有 关, 通过修改载重线证 书, 就能 问接地起到 降低成本 费用 , 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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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 的拉 力 I 1 】 ,在确 定码头的 等级 时还要综 合考虑 到泊位的
船舶 大型 化 已成为当 今航运 业发 展的 主流 ,船舶 大型 长度 、系缆桩布置 、水深 、水域等 素 一 化 .对于船 东来说,不仅可 以提高船舶 的营运效率 ,降低营 船舶 的吨级 是指 船舶 的载 重吨 ( D WT),根据 交通部 《 沿海码头靠泊能 力管理规 定 》 2 第十七条 ( 一) 的规定 : “ 靠泊等级 .是指 码头 允许接靠满载船舶 的吨级 。船舶吨级
线标志的 位置 与如何j F 确地 去勘划载重线标志 、 能 申睛岸 的 丁舷 按照 以往的经验 .船东或船家的更改指令 t t ,新的
基 助 ,聘 清岸上 专业 机构 ,通过他们来核算 出新的载重线 载重吨通常 比船舶 原来 的载 重吨级 低一 个至 儿个等级 ,受 l J 数卅 , 这样不仅需要J 3 { } 舶提供 许多资料 , 有时资料递 交不全 , 来船舶 的载重吨为 1 0 9 5 0 0吨 .新的船舶载重Ⅱ 屯 改为9 9 9 9 9
航运 场普通萧 条的 当 r ,不失为一个不错的应对方法。
此 ,码 头 等级 - + , 所 指 的 船 舶 吨级 指 的 就 是 霏 i l , J 船冉 n
的 夏季载重吨
对于 第一 次遇 到 要求 更改载 重线的 船舶 .船 长可能 觉 1 . 1 新 载甭吨的干舷 汁算 得 元从下手 ,不, 删 如何 汁算新的载重线数据 .如何确定载重 } j i } 舶载 重线 的更改 应根据 船东 的更改 指令 ,核算 I “ 新
Ma  ̄ne T ec hnol ogy
航 海键 术
{ j } 舶 载 重 线 的临 时 更改与
郜海生 杨福弟 (f : 海海事 大学 t海
2 0 1 3 0 6)
摘要 :船舶载重线J I  ̄ H  ̄ 更改涉 及船舶干舷的重新 汁算 ,新载 1 头 ( J 等级与船舶吨级
运 成本 .而 且 还 为船 东减少了大量的人 力成本和管理 成本 。
然 …于港 I J发 展的滞后性 .港口码头或泊位 的等级 限制 了
人 船舶的靠泊 ,J J l J 上商务经 营的需要 ,大型船舶 时常 会遇 的划 分按交 通运 输部 发布 的海港 平面 设 汁规 范中 没i f  ̄ l l } 刮需要更改载重线的情况。原冈之 一是为了营运 目的 ,满 足 系列执行 ”, 《 海港总 平面设 汁规范 》【 3 】 附录 A l { J 船舶吨 进 港要求 ,特别是大型散货船和油轮 ,为了最 大限度也达 到 级 是 以 I ) wT为分级 标准 ,并 i 兑明 1 ) W ̄ I 、 系指船 舶裁 蕾吨 满载的 目的 ,时常会发生多港装卸的情况 ,先到小等级的泊 从笔者以往更改载重线的经历中 ,租 家或船 东的更改指 令 { t f 装 货然 后再靠 大等级 的泊位 加载或 是先到 大 等级 的泊 位 也得 到印证 .通常 要求 船舶改 至 X X X载重吨 S Ol A S公约 减载冉靠小等级的泊位缺货 ,这就需要临时更改载重线 ,以 第 1 I 一 1 章第2 条定义中规定: 载重吨系指船舶在比 蕈为 1 . 0 2 5
来【 l J l 电邮 、传 真多次 ,还 叮能会影响船期 祠 j 靠泊 .对船舶和 u 电、8 9 9 9 9 吨或 7 4 9 9 9 吨 等,恰恰 比码头 等级 限制 小 1 吨
船东 言费时又费 力. 且船东还要 支付专业公 州 笔不小 新载 重吨 的千舷核算首 先依据新 的载重吨 更改要求 ,算 该 的H l 迁 务赞 . . 在 当前航运 市场不景气 的情况 卜,作 为船 长,
重 线 汪书 的颁发 与 l H I 正的封 存 ,以及载 重线标 志的重 新勘 划 、本文结合实例 汁算,沦述 了载重线更改的 汁算过程 ,更

码头建造 完 成后 .住 码头 工程竣 工验 收证 书上 ,都 有 个核定 的靠泊 等级 ,如 5万吨级 、1 0万 吨级 等等 ,表明
改要求与规定 、注意事项 父 字Biblioteka :载 重线 公 一 J 载重 线证 书
载 承吨 r 的夏季干舷 ,然 后根据 新的夏季 干舷 ,分 ) j l J 算出热
应掌握 有关载重线更改的 汁算与勘 划 ,一方 面订 丁 以为船东 带 、热带淡水 、冬季及冬季北 大两洋 等各档十舷
约 成本 ,另 ・ 方而更能体现为船东服务的 念 、
汁算举例 :
” 1 .  ̄ l i l l ; ,载 重 线 的 更改 并 1 ; H 1 某阿 荚拉 型油轮 载 重Ⅱ 屯:1 0 4 4 0 5 T,夏季干舷 F = 6 志 ,应 主 管 机 父 的官 、
6 1 6 am,空船幔 = r 1 8 2 0 4 . 3 I ’ .观要改到 WD T 9 9 9 9 9 | r l l 【 1) 根 所婴更收的裁 垦量 .算出对应的新 的排 水 以此排水 : 查稳性 汁算 _ f 5 ,得出对应的吃水 W1 ) T +空 船 霞 =排 水 量 (
靠 泊等级 船舶吨级
该码头或泊位最大能接受靠泊船舶的吨级 大小。码头 靠泊等 干舷 汁算 干眩勘 划 级主 要根据 其靠船 结构 的强度 及其护 舷等抵 御船 舶冲撞 能 量的能 力 ,船舶产生的冲撞能量主要包括靠泊过程 中产生的 撞击 力 、波浪作用下产生的撞击 力 、风流产生的挤压 力币 u 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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