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朝州县制度中的“道”“路”问题探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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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朝州县制度中的“道”“路”问题探研⑴
内容提要: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辽朝在州县系统实行5道制,道统辖京府州县。直到近一二十年,方有学者对此提出异议。本文指出5道制的始作俑者是今本《辽史》的编纂者。元代史官认定辽朝州县分隶5京道,一是受前代以
5京为中心排列州县的编纂体例的误导,二是受《辽史》本纪有关记载的误导。实际上,辽朝实行府、节镇州一防、朿U 州一县三级行政制度,并踵唐五代惯例,以道指称节度使辖区,有时或指直隶朝廷、宫卫的防、刺州。辽朝效法宋朝的转运使路制,在州县地区相继建置了8个专司理财的路。这
种理财路,迄今尚未引起足够的注意和重视。本文考证了8路的建置时间、职官设置及其职责。指出8路计司官的遴选,反映了辽朝选官用官制度的若干原则和特色。
关键词:辽史5京州县道路
辽朝实行南北两面官制度,“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1]北枢密院、
南枢密院分别是北面官、南面官系统的最高中枢部门;地方行政管理上,北面官系统实行部落制,南面官系统实行州县制。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辽朝州县实行5道制,5京留
守是道的最高长官,道统辖京府州县。直到近一二十年,才有学者对此提出异议。本文旨在进一步辨析辽朝道制的存在
与否以及州县制的其他有关问题,并对迄今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的辽朝路制略陈管见。
李逸友在《辽代城郭营建制度初探》一文中论及辽代城郭的分类时指出,在契丹本土的州县是由皇室、诸王、国戚直接管理的,归皇室管理的包括朝廷直辖和宫分地两种形式,诸王、公主、国舅所筑的私城为头下军州。因此,“《辽史•地理志》将辽国的京、府、州、县、军划分为五个道,只是表明这些政权机构和城郭所在的区域,并无道一级政权,不是都由五京管辖。”张修桂、赖清寿合撰《辽史地理志平议》进一步指出,《地理志》所谓的“道”并非当时地方一级行政区划,只是一个地理区域概念,只是撰者借以作较好谋篇与编纂的方式而已。5京府实际上与节度、观察等
南面方州为同一级行政区划。[2]前文的重点是讨论辽代不
同规模的城郭的营建制度,后文的重点是从文献学的角度论述《地理志》的编纂体例,并非专门论述辽朝地方建制中道一级机构的存在与否。对辽朝5道制的讹传仍有进一步辨析的必要。
5道制的始作俑者是今本《辽史》的编纂者。他们认定辽朝是实行5京5道制的。《地理志》按5京道编排府州县,在上京道上京临潢府下曰“辖军、府、州、城二十五”,在东京道东京辽阳府下曰“辖州、府、军、城八十七”。《地
理志》中京道、南京道、西京道下没有确指所辖府州军城的数目,但在《兵卫志•五京乡丁》下有3京所辖府州军城数
的记载。《地理志》《兵卫志》所记5京道管辖府州军城数,与《地理志》各京道下所列府州军城数基本吻合。[3]元代史官认定辽朝州县分隶5京道,一是受前代以5京为中心排列州县的编纂体例的误导,二是受《辽史》本纪有关记载的误导。按5京道编排辽朝州县不是元朝史官的发明。北宋仁宗时成书的《武经总要•北番地理》就是依辽朝5京四面州县分别编排的,这可能成为辽宋金时期编纂辽朝地理书的通行体例。要收录那么多州县,仿照《唐书》按区域分道编排实便于操作。今本《辽史•地理志》虽然不乏脱漏讹误之处,但观其所叙州县废置、隶属、户口,元朝史官必有所本。据冯家升先生考证,今本《辽史》取材的底本主要有三:辽耶律俨《实录》、金陈大任《辽史》、署宋叶隆礼《契丹国志》。由今本《辽史》考证,辽修《实录》由帝纪、志、列传组成,志部分至少有《部族志》、《百官志》、《礼志》、《仪卫志》;金修《辽史》也是纪传体,志部分至少有《兵志》、《礼仪志》、《刑法志》。王廷认为,耶律俨编撰了后世称为《辽史》的纪传体国史,后来又在前代史臣《七帝实录》的基础上续修《道宗实录》,《实录》为编年体史书。
今本《辽史•地理志》其内容实出自耶律俨《辽史》和陈大任《辽史》的相应部分;辽朝地方行政变动之频繁,陈大任
之草率,元代史臣之轻脱,是《辽史•地理志》部分章节疑乱难读的重要原委。[4]至于今本《辽史》之《地理志》《兵卫志》所谓5京管辖诸军州,则是元代史官自己臆加的,并非沿袭辽金史官之旧说。元代史官认定辽代州县分隶5京道,除了受前代围绕辽5京排列州县的编纂体例的影响外,《本纪》中的有关记载一定加深了他们的这种认识。如圣宗统和七年“诏谕三京诸道”,九年“诏免三京诸道租赋”,十四年“以南京道新定税法太重,减之”,道宗大康三年,“按问五京诸道狱”,等等。《本纪》中还多次记载朝廷遣使按问5京囚,决5京滞狱。直到今天,人们仍以上述记载作为辽朝实行5京道制的根据。
今存宋人文献,如专记交通地理的“使辽行程录” ,[5]专记辽朝官制的《契丹官仪》[6]、专记辽朝地理的《北番地理》《地理丛考》[7],详记辽末史实及辽朝各类府州的
《亡辽录》[8],以及《契丹国志》,等等,均未提到辽朝是依京划道管理州县的。已经面世的辽代石刻,见有州县前冠以所属府或节镇州名的,如《大辽国析津府蓟州三河县重修文宣王庙记》,《大辽兴中府安德州创建灵岩寺碑铭并序》等[9],尚未见冠以道名的。这样,辨析一下《辽史》及辽代石刻中有关“道”的记载究竟何指,或许会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太祖天显元年,契丹灭亡渤海国,渤海“安边、莫颉、南海、定理等府及诸道节度、刺史来朝”,这里“道”是指节度使或刺史辖区。圣宗统和元年,“下诏谕三京左右相、左右平章事、副留守、判官、
诸道节度使判官、诸军事判官、录事参军等,当执公方,勿得阿
顺”,这里“道”是指节度使辖区。统和七年,“云州租赋请输本道”,“本道”当指云州节镇。《贾师训墓志》载,师训“徙同知永州军州事,奏减其部并邻道龙化、降圣等州岁贡行在役调”,这里永州为观察州,龙化州为节镇州,降圣州为刺史州,均直隶宫卫,皆处《辽史•地理志》上京道下,既称邻道,则不同属“上京道”明矣。看来直隶宫卫或朝廷、不同级别的州均可称“道”。《本纪》中的以下记载,如景宗保宁六年,“沙门昭敏为三京诸道僧尼都总管”;圣宗统和九年,“诏免三京诸道租赋”;统和二十一年,“罢三京诸道贡”;道宗大康三年,“按问五京诸道狱”,等等,这里不说三京道、五京道,而是说三京诸道、五京诸道,这里“诸道”当指诸节镇州或直隶朝廷、宫卫的观察使、防御使、刺史州。统和十四年,“蠲三京及诸州税赋”,这里“诸州”正是上文所谓“诸道”。诸京府、节镇合称诸道京镇,如统和二年,“诏诸道京镇遣官行香饭僧”。至于《本纪》中多次出现的遣使按问5京囚、决5京滞狱等记载,并非针对全部州县地区的,应是单指京府而言的。朝廷曾多次遣使分道、分路审决刑狱,也曾遣使审决某府某州刑狱。[10]5京并提,大概是因为 5 京人口众多、民族成分复杂、社会矛盾比较突
出,狱讼滞积,
所以朝廷不时遣使审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