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征用补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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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永久性征地赔偿多少钱一亩

农村永久性征地赔偿多少钱一亩

农村永久性征地赔偿多少钱一亩国家征用的土地一亩多少钱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各地的征收标准不一,具体细节到当地国土资源局查询。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的,会依法给予合理补偿。

一、农村耕地征用补偿多少钱一亩?一、农村耕地征用补偿多少钱一亩?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征收土地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是什么?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子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三、征占林木补偿标准是什么?1、林木补偿标准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1耕地、菜地的征收,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照土地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计算(下同) ;。

对鱼塘、莲塘、农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的征收,按照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对柴山、滩涂、池塘、芦苇等有利可图的非耕地的征收,按照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二)宅基地征收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搬迁改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没有收入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第二,对幼年作物和依附者的补偿。

幼苗补偿费一般按照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可以移植的常年经济树木,由建设单位支付费用,不得移植,由土地单位给予合理的补偿或者收购价格;。

房屋拆迁,根据房屋结构、面积、新旧情况给予合理的补偿; 非法建筑物和土地征用开始谈判后突然种植的树木、建筑物不予补偿;。

农田水利工程、机电灌溉排水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农场、电力、广播通信设施等附属设施,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缴纳迁移费或者补偿费。

重新安置补贴(三)征地前,农业人口的人均耕地面积在一亩以上,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金为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产值的三倍; 征地前,人均耕地农业人口不足一亩的征地单位,从征用耕地年产值的四倍起算。

人均耕地面积每减少0.1亩,安置补助金按年产值增加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征用非耕地的安置补贴,按照土地年产值和安置补贴倍数比邻近耕地略低计算;。

征用无收入的房屋等建筑物地基和非耕地的,不发给安置补贴。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贴,仍然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贴,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贴的金额不得超过最高土地征收年平均产值的二十倍(市镇)农村同意办理,为组织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剩余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人员生活补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标准及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河南省土地征用赔偿标准

河南省土地征用赔偿标准

【标题】河南省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文档模板范本【正文】一、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河南省土地征用赔偿标准的文档模板范本,以供征地方和被征地方使用。

本文档包括了土地使用权补偿、建造物补偿、林木补偿、水域补偿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内容详实,旨在匡助双方达成更加妥帖的土地征用交易。

二、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1.非耕地补偿标准(1)平原及丘陵地区,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250元至550元不等;(2)山区、山地、岗地,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150元至350元不等;(3)水域或者海域,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2000元至10000元不等;(4)特殊地区(如采矿权等),补偿标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2.耕地补偿标准(1)优势农业区内的耕地,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600元至1500元不等;(2)其他地区的耕地,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300元至800元不等。

3.暂时占用土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暂时占用期限不同,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1000元至10000元不等。

4.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房屋年限、建造面积、房屋品质等因素,补偿标准不同,普通为每平米1500元至12000元不等。

三、建造物补偿标准1.民用房屋补偿标准(1)单层、砖混结构、无装修、无改建、无外墙保温、无管道暖气等附加设施的房屋,补偿标准为每平米2500元至3500元不等;(2)经济合用房、廉租房、农村房屋及简易房屋,补偿标准为每平米1800元至2500元不等;(3)其他房屋,补偿标准根据其实际情况以及市场行情另行规定。

2.工矿企业、公共事业、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生产设施或者办公场所补偿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其规模、产值、固定资产价值等因素综合考虑,补偿标准为其固定资产原值平均不低于50%。

3.公共设施补偿标准(1)学校、医院、文化设施等公共事业设施,补偿标准为其建造物、固定设备的原值平均不低于40%;(2)社会福利设施,补偿标准为其建造物、固定设备的原值平均不低于30%。

四、林木补偿标准1.林木清理补偿标准根据不同林种、年限,补偿标准不同,普通为每亩500元至1500元不等。

耕地征用补偿新标准

耕地征用补偿新标准

耕地征用补偿新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耕地征用补偿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我国自然资源部于近期发布了新的耕地征用补偿标准,对此我们有必要进行深入了解和分析。

首先,新的耕地征用补偿标准明确了耕地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根据新标准,耕地征用补偿将包括土地征用补偿费、土地占用补偿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这将更好地保障了农民的利益。

同时,新标准还对不同类型的耕地征用给予了不同的补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了土地的实际价值。

其次,新标准对耕地征用补偿的程序和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补偿程序上,新标准要求各级政府和征地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补偿,确保补偿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

在补偿方式上,新标准鼓励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补偿,如货币补偿、实物补偿、资源绩效补偿等,以满足农民的多样化需求,提高补偿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此外,新标准还规定了对耕地征用后的土地利用进行监督和评估。

根据新标准,征地单位在耕地征用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和保护,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同时,还要对耕地征用后的土地利用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综上所述,新的耕地征用补偿标准的出台对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新标准的重要性,加强对新标准的宣传和解读,确保各地区各部门能够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新标准,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推动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同时,我们也要不断完善和调整新标准,以适应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发展需求,推动我国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农村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耕地和林地赔偿标准

耕地和林地赔偿标准

耕地和林地赔偿标准耕地和林地赔偿标准是指在国家、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因征收、征用土地而需要补偿的耕地和林地所制定的赔偿标准。

在土地征收、征用过程中,保障农民和林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土地赔偿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就耕地和林地赔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耕地赔偿标准是根据土地的类型、地块面积、土地肥力、土地利用年限等因素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耕地赔偿标准是按照每亩土地的平均产量和市场价格来计算的。

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土地,其赔偿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政府部门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市场价格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相应的赔偿标准,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林地赔偿标准是根据森林资源的类型、树种、树龄、森林功能等因素来确定的。

林地赔偿标准一般是按照每立方米木材或每亩林地的价值来计算的。

对于不同功能的林地,其赔偿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政府部门会根据森林资源的实际情况和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赔偿标准,以保障林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耕地和林地赔偿标准的确定还需要考虑到土地的流转、补偿方式和支付方式等因素。

在土地征收、征用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与农民和林地所有者进行充分沟通,协商确定合理的赔偿标准和补偿方式,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部门还需要及时足额地支付赔偿款项,确保农民和林地所有者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总的来说,耕地和林地赔偿标准的确定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

政府部门需要充分考虑土地的类型、地块面积、土地肥力、森林资源的类型、树种、树龄、森林功能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标准,保障农民和林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部门还需要与农民和林地所有者进行充分沟通,协商确定合理的赔偿标准和补偿方式,及时足额地支付赔偿款项,确保他们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希望通过政府部门的努力,能够合理确定土地赔偿标准,保障农民和林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农业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占用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占用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占用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河南省耕地补偿标准

河南省耕地补偿标准

河南省耕地补偿标准河南省耕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对被征收的耕地进行合理补偿的标准和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各地都要制定相应的耕地补偿标准,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属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耕地征收应当实行补偿和占用同等面积的耕地,对被征收的耕地必须进行合理的补偿。

同时,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耕地补偿标准,确保补偿公平合理。

其次,河南省耕地补偿标准主要包括补偿金和土地流转补偿费两部分。

补偿金是指对被征收的耕地按照其适用的土地等级和地块面积进行评估,并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补偿。

土地流转补偿费是指在耕地征收后,农民失去了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

这两部分补偿标准的制定,既要考虑到农民的经济利益,也要兼顾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另外,河南省耕地补偿标准还要根据不同的土地类型和用途进行细化和调整。

例如,对于优质农田和基本农田,补偿标准要相对较高,以保障粮食生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对于一般农田和其他土地类型,补偿标准可以适当调整,但仍要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总的来说,河南省耕地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一个复杂而严肃的问题,需要政府、专家学者和农民代表等多方共同参与和协商,才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标准。

只有做到公平公正,才能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因此,河南省耕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农民的生计问题,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确保补偿标准的公平合理,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耕地补偿标准

耕地补偿标准

耕地补偿标准
耕地补偿标准是指政府对因建设项目需要征用的耕地进行补偿
时所执行的标准。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征用耕地会对农业
生产和农民的生计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合理的耕地补偿标准对于保
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业生产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来说,耕地补偿标准的确定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需要考虑耕地的等级和质量。

不同等级的耕地其产出价值是不同的,因此在确定补偿标准时需要根据耕地的等级和质量进行合理的评估
和补偿。

其次,需要考虑耕地的面积。

征用的耕地面积越大,对农
民的影响也就越大,因此补偿标准也需要相应提高。

再次,需要考
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生活水平。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
民对耕地的依赖性较大,因此补偿标准可能需要适当提高,以保障
农民的基本生活。

最后,还需要考虑农民的意愿和利益诉求,充分
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补偿标准的公平合理。

在制定耕地补偿标准时,还需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的因素。

耕地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征用耕地可能会对当地的生态环
境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在补偿标准中需要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适当增加生态补偿费用,以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耕地补偿标准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既要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又要兼顾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需求。

只有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耕地补偿标准,才能有效保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农业生产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因此,上面的规定比较详细,简单一点说,征地就是永久的,补偿共分青苗、劳动力、土地补偿三项,其中青苗支付给农民,劳动力补偿支付给农民,土地补偿款政策规定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乡政府等),但乡、村是由农民组成的,所以,有的地区也开始拿一部分支付给农民。

二、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4、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5、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计算;6、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耕地补偿费补偿标准

耕地补偿费补偿标准

一、什么是耕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用地单位依法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款项。

其实质是国家对农民集体在被征用的土地上长期投工、投资的补偿。

其标准为: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前之年均产值的三至六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各地方参照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一般为该地被征前三年平均亩产值的三至五倍。

土地补偿费属于专用款项,依法应由被征地单位统一掌握,主要用于发展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二、补偿标准第一类:农用地征地补偿标准35700元/亩(统一年产值1700元/亩,土地补偿倍数7,安置补偿倍数14);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征地补偿标准18700元/亩(统一年产值1700元/亩,土地补偿倍数5,安置补偿倍数6)。

适用地区:鹿城镇。

第二类:农用地征地补偿标准35354元/亩(统一年产值1600元/亩,土地补偿倍数7,安置补偿倍数14);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征地补偿标准17600元/亩(统一年产值1600元/亩,土地补偿倍数5,安置补偿倍数6)。

适用地区:赵集镇,王店乡,会龙乡,柴集镇,新村镇,三塔镇,田集镇,苗集镇,柳沟镇,朱寨镇,焦陂镇,许堂乡,王堰镇,段郢乡,中岗镇,黄岗镇,张寨镇,地城镇,王化镇,公桥乡,龙王乡,于集乡,方集镇,曹集镇,老观乡,郜台乡,王家坝镇,洪河桥镇。

颍上县:第一类:农用地征地补偿标准38400元/亩(统一年产值1600元/亩,土地补偿倍数8,安置补偿倍数16);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征地补偿标准27200元/亩(统一年产值1600元/亩,土地补偿倍数6,安置补偿倍数11)。

适用地区:慎城镇,江口镇,陈桥镇,迪沟镇,古城乡,谢桥镇。

第二类:农用地征地补偿标准34100元/亩(统一年产值1550元/亩,土地补偿倍数7,安置补偿倍数15);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征地补偿标准23250元/亩(统一年产值1550元/亩,土地补偿倍数6,安置补偿倍数9)。

适用地区:南照镇,润河镇,八里河镇,夏桥镇,黄桥镇。

占用农村土地赔偿标准

占用农村土地赔偿标准

占⽤农村⼟地赔偿标准占⽤农村⼟地赔偿标准包括⼟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国家建设征⽤⼟地⽀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关于占⽤农村⼟地赔偿标准详细内容请阅读下⽂。

<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第⼆⼗⼆条国家建设征⽤⼟地,建设单位应⽀付⼟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地补偿费1.征⽤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地征⽤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园、林地等⼟地,按该⼟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柴⼭、滩地、⽔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耕地,按该⼟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收益的⾮耕地,⼀般不予补偿。

⼆、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般按⼀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多年⽣经济林⽊,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利⼯程及机电排灌设施、⽔井、⼈⼯鱼塘、养殖场和电⼒、⼴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1.征地前农业⼈⼝⼈均耕地在⼀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均耕地不满⼀亩的被征地单位,征⽤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倍,但最⾼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倍;2.征⽤⾮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3.征⽤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收益的⾮耕地,不⽀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付的⼟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活⽔平的,经省⼈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不得超过⼟地被征⽤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倍。

农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农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一、农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二、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如何制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农村征地补偿是按户口还是按人头(一)房屋征收补偿不是按照户口补偿,而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所以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确定应给予的补偿费。

房屋征收补偿与人口或说户口无关。

(二)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实施细则,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是按本村集体经济成员进行征地补偿,是与本村户口相关的,赔偿对房屋的土地不作价赔偿,因为土地属集体的,对地面上建筑造价经评估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

土地补偿费标准是多少的

土地补偿费标准是多少的

土地补偿费标准是多少的占地补偿款多少钱一亩法律常识: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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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补贴每亩多少钱一亩一、农村土地补贴每亩多少钱一亩农村土地补贴每亩是旱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6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8万元。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6万元。

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万元。

二、农村土地确权后能更改吗土地确权后是可以更改户主的,如果农村土地确权后不能变更户主,会产生很大的土地误会纠纷。

为了避免这类情况的发生,土地确权后的户主是可以到登记机构申请进行变更登记的,但是变更有条件:1.新户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自己做的事情负责,这也是变更的主要条件之一。

2.变更土地是依法转让或者相互承包的,没有权属纠纷。

3.符合变更条件,且其他家庭成员没有异议才能变更户名。

4.变更后的户主是本集体内部成员。

较重要的一点是变更后的这个人须是本村集体内部成员,户口迁出去了的是不符合土地权属变更条件的。

农村土地征用赔偿法

农村土地征用赔偿法

农村土地征用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私有耕地征收赔偿标准

私有耕地征收赔偿标准

一、耕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区别1、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关于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适用《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

2、适用范围不同。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适用范围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城市房屋拆迁的适用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

3、行为所指向的标的不同。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指向的标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城市房屋拆迁指向的标的是房屋。

4、法律后果不同。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导致的法律后果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消灭;城市房屋拆迁导致的法律后果是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消灭以及房屋产权的等价调整或者价值的交换。

二、私有耕地征收赔偿标准1、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了30倍上限。

3、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

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

土地补偿标准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

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则应当遵循市场原则。

最终补偿目的要达到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效果。

4、补偿内容为五项。

在现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列出来,并新加了社会保障的补偿。

5、在住房保障方面。

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6、社保方面。

在补偿资金中增加社保补贴资金,记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7、征收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三、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

占用农民耕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占用农民耕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Equalitarianism cannot be practiced. Equalitarianism punishes those who perform well and encourages those who perform poorly. What you get is a bad workforce.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占用农民耕地赔偿标准是什么?导读:如果随意占用农民耕地的话,首先要对农民耕地进行土地赔偿其次,还需要支付青苗补偿费用。

如果没有获得政府规定使用该耕地的批准的话,那么还需要对原耕地进行恢复,否则将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一)土地补偿费。

征用耕地(包括菜地)、果园、鱼塘、藕塘、苇塘、茶园、苗圃等,省辖市郊区按年产值的六倍补偿;其他市郊区、工矿区和县辖镇按年产值的五倍补偿;其他地区按年产值的四倍补偿。

征用耕地中,各类作物的副产品(不包括蔬菜)按每亩主产品年产量的15—20%计算。

征用未结果的果园比照一般果园年产值的60—80%计算。

征用新开辟的鱼塘、藕塘、苇塘、茶园、苗圃等,比照一般各该类年产值的60—80%计算。

征用成材林地,按征用时该地林木蓄积量的价值给予补偿;征用幼林地,按成材林价值的50%补偿;征用灌木林地和疏林地,按每亩年产值的三倍给予补偿。

征用宅基地和乡(镇)村公益事业,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已使用的集体土地,除按规定给予拆迁补助外,按耕地给予补偿。

征用其他土地,按被征土地实际年产值的三倍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

征用耕地,按以下标准支付青苗补偿费:已下种的按季产值的60—80%计算;已耕作未下种的按季产值的40—60%计算。

(三)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选址确定后,新增加的附着物不予补偿。

第三十一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补偿费外,还应支付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每亩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人均耕地一亩以上的补年产值的三倍;七分以上不足一亩的补年产值的四倍;五分以上不足七分的补年产值的五倍;三分以上不足五分的补年产值的七倍;三分以下的补年产值的十倍。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分别是多少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分别是多少

农村⼟地征收赔偿标准分别是多少农村⼟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地补偿费⼟地征收的⼟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地补偿费⼀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

⼆、⼟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补偿⼯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按⼀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的经济林⽊,要尽量移植,由⽤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由树⽊所有者⾃⾏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压电线、通讯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拆迁农⽥⽔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井、⼈⼯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地单位占⽤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民共和国耕地占⽤税暂⾏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案规定。

2、⼟地被征⽤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付的⼟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活⽔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章来源于⽹络。

耕地补偿制度

耕地补偿制度

耕地补偿协议甲方(征地方):_________乙方(被征地方):_________鉴于甲方因_________(原因),需要对乙方所拥有的耕地进行征收/占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耕地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征收/占用范围及面积:甲方需征收/占用乙方位于_________(具体位置)的耕地,面积共计_________亩。

二、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甲方同意按照每亩_________元的标准对乙方进行经济补偿,总计金额为_________元。

三、补偿方式:1. 经济补偿: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现金补偿款。

2. 安置补助:对于失去土地后生活困难的家庭成员,甲方将提供_________(如工作机会、住房安置等)帮助其解决生活问题。

四、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全额补偿金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确保补偿金足额及时到位。

2. 乙方承诺收到补偿后,不再对该地块主张任何权利,并配合完成土地交接手续。

六、违约责任:若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义务,则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七、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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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征用补偿规定
耕地征用补偿规定
佳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殿斌
土地不但是农民的衣食父母,也是每一个人的衣食父母,我们应关爱衣食父母;
耕地在减少,如果被征地用户得不到依法的补偿和安置,他们的生活将何以为继!
国家非常重视土地市场的整治,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就发过《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0号),清理检查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情况,继续整顿降低补偿标准,挪用、截留和拖欠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等问题;
清理拖欠的农民征地补偿费与追讨农民工欠薪一样重要,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现将有关征地补偿的部分条文录于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
快提出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性意见。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
(二)统一年产值倍数的确定。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四)土地补偿费的分配。

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
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

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六)重新择业安置。

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被征地农民提供免费的劳动技能培训,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

在同等条件下,用地单位应优先吸收被征地农民就业。

征收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集体土地,应当将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
2008年12月31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做好土地征收工作,保障建设用地需要,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根据《国务
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遵循同地同价的原则,制定了全省征地区片价标准(附后),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费。

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土地补偿费标准。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在国务院有关规定出台前,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被征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由村
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者使用。

土地补偿费要及时足额到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被征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要另行补偿。

地上物补偿费标准由各设区市政府制订,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征收农用地报批前,各市、县(市)政府要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价10%的标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划入本市、县(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用账户,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费到达专用账户后,省、市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认定文件。

社会保障费计入征地成本,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在土地出让金中列支,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在供地时向土地使用者收缴。

当所提取的社会保障费达不到参保人缴费需求时,差额部分由当地政府予以解决。

各市、县(市)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
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征地区片价政策,认真研究解决实行征地区片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征地区片价政策顺利实施。

省政府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对征地区片价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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