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关于发布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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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关于发布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公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2019.12.27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施行日期】2019.12.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畜牧业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

为进一步规范养殖用药行为,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部修订了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以本清单为准,原农业部公告第193号、235号、560号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附件: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2月27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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