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地方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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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地方行政区划

古代地方行政区划

中国古代政治专题复习之一:中央和地方行政制度一、中央官制:1、秦汉时期:实行三公九卿制,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创制,皇帝下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其中丞相分管政务、太尉分管军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兼理国家监察事务。

,三公下设九卿,分掌朝廷和国家各项行政事务。

(如:奉常掌宗庙礼仪;廷尉掌刑法;典客掌少数民族事务。

)2、隋唐时期:实行三省六部制,皇帝下设中书、尚书、门下三省,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有不可行的可驳回;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是最高的行政机构,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吏部主管官吏的考核和任免;户部主管户口、赋税;礼部主管国家礼仪制度;兵部主管军政,刑部主管刑法;工部主管国家的工程建设。

3、元朝:中央设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

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行使宰相职权;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事管理机关;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

另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

4、明清:明太祖废除丞相制度,把中央行政权分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六部各设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

明中期,中央设内阁,成为皇帝的顾问机构,后来权利上升。

清初,大体采用明朝制度,设内阁、六部。

但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利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康熙帝亲政后,设南书房,把中枢权利一分为三,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南书房,互相制约。

雍正时期设军机处,军国大事全凭皇帝裁决,军机大臣只是跪受笔录,负责传达给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员去执行。

二、地方官制1、分封制:西周实行,是我国奴隶社会时期的地方行政制度,周王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护卫王室。

诸侯要服从周王命令,贡献财物,并随从作战。

诸侯的权力和地位可以世袭。

分封制巩固了周朝统治,扩大了疆域。

春秋时期,随着诸侯争霸战争的进行,分封制逐渐崩溃。

西汉初期,曾部分使用分封制,但很快形成王国问题,其消极作用远大于积极作用。

2、郡县制:最早在战国时秦国商鞅变法实行县制,秦统一全国后设郡县制,汉代沿用,略有变化,汉初地方既有郡县制,又有封国制,东汉郡下设县,乡、里为基层组织,郡守,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免。

高考历史一轮复习课件:单元五 中华文明的发展与整合——隋唐时期-1

高考历史一轮复习课件:单元五 中华文明的发展与整合——隋唐时期-1

隋朝的灭亡:
①隋炀帝大兴土木,穷奢极欲, 又三次大举征伐高丽。 ②国富民穷,不惜民力,最终引 发大规模起义。
一、隋唐时期政权的更迭 (二)唐朝的兴亡:
1.关陇集团与唐朝的建立:
所谓关陇大族,指的是自北 魏以来在北方特别是关陇地区建 立的政权中占主导地位的统治集 团。关陇大族兴起于魏晋之际。 当南北朝政局混乱、战争频起, 大家族起落兴废无常之时,关陇 大族凭借其政治、经济上的优势, 支撑着西魏、北周政权的局面。 其势力之庞大,一直延续到隋唐 时期。
唐太宗
——《资治通鉴》
一、隋唐时期政权的更迭 (二)唐朝的兴亡:
2.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
贞观遗风
劝农桑,薄赋敛、息干 经济
戈、省力役
知人善任,打击保守门 政治
阀世族,
武则天
• 建立的周朝 • 中国历史上唯一
的女皇帝
重视科举,首创殿试, 文化
大开志科。
军事 击败突厥,管理西域
无字碑
上承贞观之治,下启开元盛世。统治期间, 政策稳当、兵略妥善、文化复兴、百姓富裕,故 有“贞观遗风”的美誉
二、隋唐的政治制度 (二)地方行政制度:
节度使的形成: 唐玄宗为了巩固边防,在边境设置 “藩镇”,长官为“节度使”。掌管 一个地区的军政(自募军队)、民政 (任免官吏)、财政(控制税:
藩镇割据
①概括:至9世纪初,全国藩镇达40余个,他们 互相攻伐,或联合对抗中央。
一、隋唐时期政权的更迭 (二)唐朝的兴亡:
1.关陇集团与唐朝的建立:
618年,李渊接受其所 立的隋恭帝的禅让称帝, 建立唐朝,定都长安,并 逐步消灭各地割据势力, 统一全国。
一、隋唐时期政权的更迭 (二)唐朝的兴亡:
2.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

古代地方行政管理制度

古代地方行政管理制度

古代地方行政管理制度一、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的起源可追溯至夏商周时期。

在这个时期,地方政权与中央政权紧密联系,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地方政权得以稳固。

到了秦汉时期,由于国家统一的需要,地方行政管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隋唐时期,封建制度的确立,地方行政管理制度更加完备,成为了封建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的发展在宋明清三代达到了巅峰。

宋代,宋仁宗在庆历年间创立了州县制,“州守犹宰相、县令犹卿大夫”,加强了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和正式化程度。

明代开国之初,采取了“六部尚书”、“九卿正员”、“八虎都尉”、“东厂、西厂”等制度,足见明代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的发展程度。

清代,清兵入关后实行的“一品大臣统治、两级地方官员分权、州县政权掌握在官员手中”的制度,直接影响到了整个清代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

地方行政管理制度在明清时期,最为健全,日后的一些制度对现代地方行政管理制度也影响颇大。

如,明代府县州体制,明代的兵部、工部体系,清代的省县兵备等体制,都为现代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基础。

二、地方官员任免制度地方行政管理制度中的地方官员任免制度是指在古代地方政府中,对官员的援用、升迁、罢黜等方面的规定。

地方官员任免制度主要受到中央政府的制约,由中央派遣的巡抚、知府等官员来管理地方政务。

地方官员的任免是按照等级制度进行的,不同级别的官员有着不同的权力和责任。

在古代,地方官员的任免主要由中央政府负责,中央政府通过官员考试选拔出具备一定能力的官员,然后派遣到地方进行管理。

地方官员的任免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出的官员,如乡试、会试、殿试等,二是通过一些特殊的途径,如世袭、关系推荐等。

地方官员的升迁主要通过考核选拔和实绩评定等方式来确定,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进行。

罢黜地方官员主要是根据其在管理中是否有失职行为等进行判定,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决定,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

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

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一、夏商周地方行政体制1、行政建置《尚书·酒诰》称:“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

”《国语》云:“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

形成“五服”制度。

《周礼·夏官·职方氏》载,王畿之外,有所谓:侯服、甸服、男服、采服、卫服、蛮服、夷服、镇服、藩服。

“九服”制度西周的地方行政体制,实行外服诸侯(九服)体制。

中央设卿事寮负责处理诸侯的政务;通过命卿制度加强控制地方。

《礼记·王制》“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

”“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

”“小国二卿,皆命于其君。

”加强对地方的管理。

2、中央与地方关系诸侯都接受王朝的封号爵位,奉王或天子为共主。

诸侯向王室履行义务:第一,诸侯需要定期朝觐王或天子,或应召参加盟会;第二,奉命征伐,藩屏王室;第三,应召到王朝任职;第四,向王室纳贡。

总之,三代,王(天子)的直辖区和诸侯国都是各有其主的统治实体。

诸侯封君“各君其土,各役其民……名为天子之守臣,而实自据为部落”。

中央与地方关系是以王室(共主)与诸侯国之间松散的联盟形式出现,属于封国式的地方分权。

二、秦汉地方行政体制1、行政建置(从郡县制到州、郡、县三级制)秦并天下置三十六郡,约1000个县。

郡设守、尉、监御史汉实行“郡国并行”制,又封二十等列侯,侯国相当于县。

封给皇后、公主等的有“汤沐邑”,邑相当于小县。

公元2年,共有郡国103,辖县1587个(《汉书·地理志》)秦朝以内史掌治京师。

汉承秦制,汉景帝时,分置左右内史。

武帝时右内史更名为京兆尹,左内史更名为左冯翊。

景帝时还将秦时的主爵中尉更名为都尉,武帝时更名为右扶风,与京兆尹、左冯翊共称“三辅”,同居长安城中,负责管理京师及其附近地区。

汉代州的形成及发展:中央派丞相史去“刺察”地方,把全国分为十三部州。

刺史以“六条问事”监察郡国。

“刺史班宣,周行郡国,审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即不省。

隋朝地方行政制度

隋朝地方行政制度

隋朝地方行政制度
隋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其地方行政制度也具有独特的特点。

以下是隋朝地方行政制度的主要方面:
一、州县制
隋朝在州县制的基础上实行了州县两级行政制度。

州是高级地方行政区,长官为刺史,副长官为别驾。

县是低级地方行政区,长官为县令,副长官为县丞。

二、都督府
都督府是隋朝中央政府派遣到地方的高级管理机构,具有监察地方行政、镇压人民反抗、组织征讨和安抚边疆等职能。

都督府长官为都督,副长官为长史。

三、乡官制
隋朝实行乡官制度,以乡为地方行政区划单位,每乡设置乡正一人,负责管理本乡事务。

此外,还设有里正、村正等基层官员,负责征税、管理户口等事务。

四、里正制
里正是隋朝基层官员的一种,负责管理本里的事务。

里正的职责包括征税、管理户口、维持治安等。

此外,里正还需负责催促农民及时耕种、收获,以及向上级报告本里的治安情况等。

五、军镇制
为了加强边疆地区的防御和管理,隋朝实行了军镇制度。

军镇是设在边疆地区的军事重地,由将军统辖。

军镇的长官为镇将,副长官
为镇副。

军镇的兵力根据需要而异,有的军镇多达数万人。

总的来说,隋朝的地方行政制度是在前代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和创新的结果,对于加强中央集权、促进地方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古代地方行政区划

古代地方行政区划

中国古代政治专题复习之一:中央和地方行政制度一、中央官制:1、秦汉时期:实行三公九卿制,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创制,皇帝下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其中丞相分管政务、太尉分管军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兼理国家监察事务。

,三公下设九卿,分掌朝廷和国家各项行政事务。

(如:奉常掌宗庙礼仪;廷尉掌刑法;典客掌少数民族事务。

)2、隋唐时期:实行三省六部制,皇帝下设中书、尚书、门下三省,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有不可行的可驳回;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是最高的行政机构,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吏部主管官吏的考核和任免;户部主管户口、赋税;礼部主管国家礼仪制度;兵部主管军政,刑部主管刑法;工部主管国家的工程建设。

3、元朝:中央设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

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行使宰相职权;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事管理机关;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

另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

4、明清:明太祖废除丞相制度,把中央行政权分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六部各设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

明中期,中央设内阁,成为皇帝的顾问机构,后来权利上升。

清初,大体采用明朝制度,设内阁、六部。

但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利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康熙帝亲政后,设南书房,把中枢权利一分为三,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南书房,互相制约。

雍正时期设军机处,军国大事全凭皇帝裁决,军机大臣只是跪受笔录,负责传达给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员去执行。

二、地方官制1、分封制:西周实行,是我国奴隶社会时期的地方行政制度,周王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护卫王室。

诸侯要服从周王命令,贡献财物,并随从作战。

诸侯的权力和地位可以世袭。

分封制巩固了周朝统治,扩大了疆域。

春秋时期,随着诸侯争霸战争的进行,分封制逐渐崩溃。

西汉初期,曾部分使用分封制,但很快形成王国问题,其消极作用远大于积极作用。

2、郡县制:最早在战国时秦国商鞅变法实行县制,秦统一全国后设郡县制,汉代沿用,略有变化,汉初地方既有郡县制,又有封国制,东汉郡下设县,乡、里为基层组织,郡守,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免。

隋朝历史知识内容整理

隋朝历史知识内容整理

隋朝历史知识内容整理隋朝历史知识内容整理隋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短暂但重要的朝代,它的建立和统一结束了南北朝时期长达四百多年的分裂局面,开创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新纪元,被誉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中兴之启”。

一、隋朝的建立隋朝的建立是由北周末代皇帝陈叔宝发动的篡位之乱开始的。

582年,北周尚书省的官员杨坚策划夺取帝位,在陈叔宝发动兵变失败后,成为新的北周皇帝。

此后,他又消灭了南陈、北齐、北周三个政权,统一中国,并称帝建立了隋朝。

二、隋朝的政治制度1.地方制度隋朝设置了州、县、乡三级地方行政区划制度。

在州一级,设立知州、法正、都官员等职位,以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县一级有县令、丞、正、推官等职位,主要管辖本地区的行政事务;乡一级则有乡长、卒长、里正、伍长等职位,主要负责管理基层事务。

2.官制隋朝的官制分为九品官人制和三衙门制度。

九品官人制是指用九个等级来区分官员的高低,分别是九品以下、九品、八品、七品、六品、五品、四品、三品、二品。

三衙门制度是指设有三个衙门,分别为尚书省、门下省和中书省。

其中尚书省的职能为管理全国的政事,门下省负责起草诏令和国家赏罚的决定,中书省则是皇宫内部的最高机构,负责管理礼仪和御史台等机构。

3.科举制度隋朝开创了科举制度,即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的制度。

科举制度分为明经和进士两个等级,明经考试是为了选拔专门读书的人才,进士考试则是为了选拔有才华的公务员。

科举制度为科举状元和及第者提供了晋升官员的机会,加强了社会稳定。

三、隋朝的军事制度隋朝的军事制度主要分为京营和边镇两种,京营是指宫廷直接控制的军队,由皇帝掌握,边镇则是位于边境的军队,主要负责边防安全。

隋朝军队分为步兵、骑兵、水军,其中水军是隋朝的特色。

四、隋朝的文化和经济1.文化隋朝的文化是汉文化和北方少数民族文化的交融,显露出鲜明的北方特色。

隋朝的文学最重要的成就是《大隋唐开国颂》,它是一首长诗,采用夸张和诗意化的手法,夸张渲染了杨坚统一中原的伟大事迹,展现了“全国一统,气象万千”的盛景。

隋唐的地方行政制度

隋唐的地方行政制度

隋唐的地方行政制度【总述】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萌芽时期(先秦)、郡县制时期(秦、汉)、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道(路)制时期(唐、宋)、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隋朝在极盛的疆域已经东南两面至海,西至且末,北至五原(今内蒙古五原县南),为了集中权力,隋代省并州一级,恢复郡县两级制。

唐代初期沿用隋代地方两级行政区划,或郡县,或州县,以州县为主。

唐玄宗时道开始向行政区转变,最终又回到三级地方行政区划。

【州制时期】——隋代地方行政制度南北朝后期,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制度已混乱到了极点,郡一级形同虚设。

隋文帝面对这种局面,于开皇三年(583年)果断地“罢天下郡”,实行以州领县的两级行政区划制度。

其措施有:①撤销郡级机构,以州割县;同时裁并魏晋南北朝期间滥设的州郡,全国并为311个州。

隋炀帝即位后,改州为郡,进一步并县,使全国有郡190个,县1255个。

②地方人事权收归中央。

规定五品以上官员由皇帝下诏除授,六品以下由吏部任命;并提倡科举考试选官,替代魏晋以来“九品中正”荐举任官制度。

③恢复地方军政分治,并规定郡县长官由外地人担任,县令以下官吏三年一调,不得连任。

④仿汉监察制度,设司隶台大夫、别驾、刺史等监察大员,分别巡察各地,也按六条问事,至此,地方政治制度重新走上正常轨道。

在开皇九年(589年)平定南朝的陈以后,统一了全国,隋文帝又将州县两级行政区划制度推行至全国。

这样,东汉末年以来一直沿用的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制改为州、县两级行政区划制,但是实行的依然是州制。

隋朝从583年至607年实行州县制24年。

炀帝于大业三年(607年)复改州为郡,以郡统县,恢复秦制。

同时,炀帝仿效汉武帝,在郡上设置司隶、刺史15员,司监察之职。

许多人以为隋实行的是郡县制,这是由于《隋书·地理志》所记的隋朝的行政区划制是大业五年(609年)的行政区划,当时炀帝实施的是郡县制。

实际上,炀帝实施郡县制是从607年至618年,仅11年。

隋唐时期的行政管理

隋唐时期的行政管理
宰相职责: 宰相制度破坏的表现:
1. 使相制的实行。 2. 馆职侵夺相权。 3. 宦官专权,相权旁落。
(二)地方行政体制
1.从州县二级架构到道、州、县三级架构。 2.地方政府机构 (1)道 (2)州与府 (3)县
四、选官制度——科举制
(一)科举制度的科目(常科与制科) 1、常科:明经和进士 (1)明经科
第四章 隋唐时期的行政管理
第一节:隋朝行政管理 第二节:唐朝行政管理
第一节:隋朝的创制
(一) 恢复并且健全了三省六部的中央机构,确 立了内史省草诏、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的 三权分立制衡机制。
尚书省: 吏部(六部之首,负责选拔官员、考绩官员) 礼部(负责礼仪、祭祀、科举考试) 兵部(负责兵马、将士出征) 都官部(负责律令刑罚,后来的刑部) 度支(负责户口、田粮,后来的户部) 工部(负责工程建筑及水利兴修等)
岁课和大课
具体的程序是五等四级制: ·
五等:(1)三品以上官员由皇帝亲自考核。 (2) 三品以下(不包括三品)由各个部门的长官进行 考核,上报考司司。3)对讲授官进行考核,依 据讲授的水平和数量进行考核。(4)对流外官进 行考核。(5)番考。
四级:
(1)计课 ; (2)议读;(3)校定;(4)送簿。


部 部部 部

左丞
右丞
吏部:主要负责官吏的铨选、考课、封爵和勋赏。 下设吏部、司封、司勋和考功四司。
户部:主要负责户籍、土地、赋役、仓储和市场 交易。下设户部、度支、金部和仓部四司。
礼部:主要负责科举考试和礼仪、祭祀。下设礼 部、祠部、膳部、主客四司。
兵部:主要负责军队的管理和训练。下设兵部、 职方、驾部、库部四司。
察院,设监察御史10人,正八品上。监察御史掌“分察百僚、巡

隋唐的地方行政制度

隋唐的地方行政制度

隋唐的地方行政制度【总述】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萌芽时期(先秦)、郡县制时期(秦、汉)、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道(路)制时期(唐、宋)、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隋朝在极盛的疆域已经东南两面至海,西至且末,北至五原(今内蒙古五原县南),为了集中权力,隋代省并州一级,恢复郡县两级制。

唐代初期沿用隋代地方两级行政区划,或郡县,或州县,以州县为主。

唐玄宗时道开始向行政区转变,最终又回到三级地方行政区划。

【州制时期】——隋代地方行政制度南北朝后期,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制度已混乱到了极点,郡一级形同虚设。

隋文帝面对这种局面,于开皇三年(583年)果断地“罢天下郡”,实行以州领县的两级行政区划制度。

其措施有:①撤销郡级机构,以州割县;同时裁并魏晋南北朝期间滥设的州郡,全国并为311个州。

隋炀帝即位后,改州为郡,进一步并县,使全国有郡190个,县1255个。

②地方人事权收归中央。

规定五品以上官员由皇帝下诏除授,六品以下由吏部任命;并提倡科举考试选官,替代魏晋以来“九品中正”荐举任官制度。

③恢复地方军政分治,并规定郡县长官由外地人担任,县令以下官吏三年一调,不得连任。

④仿汉监察制度,设司隶台大夫、别驾、刺史等监察大员,分别巡察各地,也按六条问事,至此,地方政治制度重新走上正常轨道。

在开皇九年(589年)平定南朝的陈以后,统一了全国,隋文帝又将州县两级行政区划制度推行至全国。

这样,东汉末年以来一直沿用的州、郡、县三级行政区划制改为州、县两级行政区划制,但是实行的依然是州制。

隋朝从583年至607年实行州县制24年。

炀帝于大业三年(607年)复改州为郡,以郡统县,恢复秦制。

同时,炀帝仿效汉武帝,在郡上设置司隶、刺史15员,司监察之职。

许多人以为隋实行的是郡县制,这是由于《隋书·地理志》所记的隋朝的行政区划制是大业五年(609年)的行政区划,当时炀帝实施的是郡县制。

实际上,炀帝实施郡县制是从607年至618年,仅11年。

隋唐五代三省六部制

隋唐五代三省六部制

在朝廷,除了上述五省外,还有太常、光禄等“九寺”以及国子、将作等“五监”。它们表面上似乎相当于秦汉的九卿,但实际上由于朝廷大政都归于三省六部了,它们只能办理一些具体事务工作。
2.监察职官系统
中国的御史监察制度发展到隋唐,已经比较成熟,监察机构的设置更加健全,监察职官的分工也更加细致。
发信人: curecut (无敌小混混), 信区: history
标 题: 隋唐五代的三省六部制
发信站: 两全其美 BBS (Thu Jan 13 23:08:12 2005), 本站()
隋唐时代是中国封建地主经济繁荣发展的时期,也是中国封建政治制度趋于成熟的时期。封建的职官制度发展到隋唐,确立了三省六部制,这一方面使得那些负责皇帝私人事务的官署和官吏同朝廷的政务机构相脱离而自成系统,进一步加强了封建的中央集权统治;另一方面也使得封建官僚机构的设置更加完备、官吏的职掌分工更为细密,体现了整个封建职官制度发展到更高的水平。
内史省,即过去的中书省,长官为内史令;后来改称内书省,长官称内书令,副长官为内书侍郎,专掌机密,草拟诏令,参议朝政。属官还有内书舍人、通事舍人等。内书令在炀帝时已不常置,多以内书侍郎行其职。
门下省,长官为纳言,掌管审查政令,内书令草拟的诏敕如有违失,门下省可以给予封驳退还。属官有给事黄门侍郎,掌纠正奏章违失;还有散骑常侍、谏议大夫等,都是谏官。
唐朝也有“三师”、“三公”,同隋朝一样,是属于恩宠性的赠官。
2.三省六部
唐朝的三省六部体制已经十分完备,各个部门职责明确,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又相互牵制;各种职官分工细密,职守分明。又恢复了三省的传统名称:内史省仍称中书省,内史令仍称中书令;门下省的纳言仍称侍中。三省之间的分工是:中书省制定政策,草拟诏敕;门下省审核复奏;尚书省颁发执行。如果中书省所拟诏敕有失当之处,门下省有权予以封驳,要求重拟。对于各部门呈上的重要奏章,必须通过尚书省交门下省审议,门下省认可后,方准送中书省呈交皇帝批阅;如认为有不妥之处,可驳回修改。由于中书、门下二省官署位于尚书省之北,所以二省合称“北省”,而尚书省被称为“南省”、“南宫”。三省及其长官名称在高宗、武后及玄宗时一度有变更,可参见表1。

隋唐的政治制度

隋唐的政治制度

隋唐的政治制度
1、隋唐的政治制度:隋唐在中央实行的制度为三省六部制。

2、三省分别为:中书省、尚书省、门下省。

其中中书省主要负责起草政令。

门下省负责对中书省起草的政令进行审核,如果审核不过关,门下省就不签署,政令需要返回去重新拟定。

而尚书省下辖六部,分别为吏礼户工兵刑六部。

尚书省只负责政令的实行,一般不参与政令的起草与讨论。

3、在地方实行的制度为州县制度。

其中州的最高长官为刺史。

县是比州更低一级的行政单位,其长官为县令。

但是在州长官刺史之上,为了维护中央的通知,又特派了节度使,节制一州的行政与军事。

就相当于是在名义的州的最高长官之上,又加派了一个临时驻扎的长官。

但是后来演变成了常驻职位,成为一州实际上的最高长官。

从隋唐盛世到五代十国及隋唐制度的变化

从隋唐盛世到五代十国及隋唐制度的变化

从隋唐盛世到五代十国及隋唐制度的变化1. 引言1.1 概述隋唐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辉煌而鼎盛的时期,亦被称为隋唐盛世。

在这个时期,经济繁荣、文化繁华、社会稳定成为时代的特征。

然而,在五代十国的动荡年代中,政权割据、战乱频仍,社会动荡和经济衰退成为常态。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主要探讨从隋唐盛世到五代十国时期的变化,并侧重于隋唐制度的演变。

首先,我们将回顾隋唐盛世时期经济繁荣、文化繁华和社会稳定的情况。

接着,我们将简要介绍隋唐制度概述,包括中央集权制度、科举制度和地方行政体系。

然后,我们将探讨五代十国时期政权割据与战乱、社会动荡与经济衰退以及文化虚浮与民生困顿等变迁情况。

最后,我们将重点分析隋唐制度在五代十国时期的演变和继承情况。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在于深入研究隋唐盛世与五代十国及隋唐制度之间的变化,并探讨这些变化对于历史进程和未来发展的启示。

通过对比不同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背景,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历史中重要时期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同时,对于隋唐制度演变和继承情况的研究,也能帮助我们认识到政府机构如何适应时代需求,并提供有益的经验教训。

2. 隋唐盛世时期2.1 经济繁荣隋唐盛世是中国历史上经济繁荣的时期之一。

这个时期,农业、手工业和商业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在农业方面,隋唐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例如推行均田制以促进土地平均分配、修筑水利工程以改善灌溉条件、推广新的耕作方法等,使得农业生产大幅增长。

同时,手工业也蓬勃发展,特别是纺织工业和陶瓷工艺在国内外市场都有很高的竞争力。

商业贸易更是迅速扩张,沿海城市如杭州、广州成为国际贸易中心,在东西方之间起到桥梁作用。

2.2 文化繁华隋唐盛世是中国文化繁华的黄金时代。

这个时期涌现了许多文学、艺术和科技上的杰出成就。

诗歌成为当时最重要的文学形式,不仅有李白、杜甫等享誉世界的诗人,还有无数优秀的宫廷诗人和民间诗人。

绘画、音乐、舞蹈等艺术形式也得到了大力发展和推广。

都护府制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都护府制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都护府制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都护府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地方行政制度,起源于隋唐时期,发展于宋元明清时代。

它是一种将军事、政治、司法、财务等职能集中于一人的地方行政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边疆地区的防务和治理。

这种制度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维护边疆稳定、促进地方政权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都护府制度的研究,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中国古代地方政权制度的演变和地方行政管理的发展轨迹。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在本文中,将会从三个方面探讨都护府制度:其起源、发展和影响。

在引言部分概述都护府制度的重要性,并明确本文的目的。

在正文部分,详细介绍都护府制度的起源背景,如何发展壮大,以及它对历史和社会的影响。

最后,在结论部分对本文进行总结,强调都护府制度的重要意义,并展望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

通过这样的文章结构,以全面的视角展示都护府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对社会的重要性,使读者更加深入地了解和思考这一宏大课题。

1.3 目的都护府制度作为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的重要部分,具有着深远的历史影响和价值。

本文旨在通过对都护府制度的起源、发展和影响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同时,通过对都护府制度的分析,试图揭示其对中国封建社会和政治制度的影响,以及对当代社会的启示。

通过深入了解都护府制度,可以更好地认识中国古代政治体制和历史发展轨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

愿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为读者提供全面而准确的了解,同时为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学习提供一定的参考。

2.正文2.1 都护府制度起源都护府制度起源于古代中国的官制之一。

都护一词最早出现在东汉时期,指的是边境地区的军事防务长官。

都护府制度的设立旨在加强对边疆地区的管理和防御,维护国家统一和边境安全。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都护府制度逐渐演变成为一个较为完善和完整的行政体制。

第四章隋唐的行政管理

第四章隋唐的行政管理

第四章隋唐的⾏政管理第四章隋唐的⾏政管理⼀、六部⼆⼗四司隋唐尚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六部,分掌⼈事、财经、⽂教礼仪、军事、司法监察和建设等事务,是执掌政令的重要中央职能部门。

在尚书省内部,按规定由左仆射分管吏、户、礼三部,右仆射分管兵、刑、⼯三部。

但实际事务由左、右丞处理。

尚书六部为⾏政职能部门,六部长官尚书地位崇⾼,特别是吏、兵尚书常兼宰相,在尚书中为重职。

六部每部之下各辖四司,共⼆⼗四司。

司以郎中为主官,员外郎为副长官。

各司之间分⼯清楚,职责分明。

⼆、九寺、五监九寺五监与尚书六部在职级上基本处于平⾏地位(六部尚书为正三品,寺监长官为从三品),与六部⽆法定⾪属关系,但职权与六部重叠之处甚多,现按六部职权将九寺五监分列如下:和户部职掌相关的有太府寺(主管钱币收⽀和保管)和司农寺(主管粮各收⽀和保管)。

和礼部职掌相关的有宗正寺(主管皇族事务)、太常寺(主管祭祀礼仪)、光禄寺(主管膳⾷供设)、鸿胪寺(主管外交事务)和国⼦监(主管⽂教事务)。

和兵部职掌相关的有卫尉寺(主管军器储备)、太仆寺(主管马政)和军器监(主管军器制作)。

和刑部职掌相关的有⼤理寺(主管司法审判)。

和⼯部职掌相关的有少府监(主管⼿⼯业事务)、将作监(主管建筑⼯程事务)和都⽔监(主管⽔利事务)。

三、道隋朝统⼀后,地⽅⾏政管理层级由州、郡、县三级裁减为州(郡)县⼆级。

但由中央直接管理190多个郡也是相当困难的,仍然需要⼀种中介组织,以⾏使调节中央和地⽅关系的职能,⽽这种中介组织既要能够控制州郡,同时⼜不能威胁和削弱中央集权,因此有了"道"的设置。

唐初武德年间设⽴⾏台,作为道之机关,实为中央尚书省的派出机构,具有总领本道都督(总管)、刺史的军政⼤权,明显具有地⽅监察区划的性质,但旋设旋废。

贞观⼗年,唐太宗依⼭川形势分全国为⼗道,道从此成为⽐较稳定的监察区,到唐⽞宗开元年间⼜析为⼗五道。

唐中后期出现藩镇割据局⾯,节度使专制⼀⽅,其辖区亦称道,但这种道与前述主要作为监察区的道有明显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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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地方行政制度
隋唐地方行政制度是中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阶段之一,相较于以前的封建制度,隋唐地方行政制度的出现为中国历史的进程带来了重要的改变。

下面将详细介绍隋唐地方行政制度的主要特点和运作方式。

隋朝是中国历史上隋唐时期的起点,也是中国历史上行政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

在隋朝,地方行政机构主要包括州、县和乡三级政府。

州是地方行政的最大单位,一般由宰相亲自委派州牧来负责行政和军事工作。

县是地方行政的中间单位,一般由县令来负责行政和司法工作。

乡是地方行政的最小单位,一般由乡长来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隋朝的地方行政制度相对较为完善,机构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在隋朝,州的设置是很重要的,它是连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桥梁。

州牧有权处理地方的行政和军事事务,有权征召士兵,负责辖区的安全和治安。

县令是地方行政的核心人物,他们负责管理和监督本县的各项事务,包括土地管理、税收征收、教育和司法等方面。

乡长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包括土地纠纷的调解、赋税的征收和交归上级政府等。

在隋朝的地方行政制度中,官员职位是有严格的等级制度的。

州牧、县令和乡长都是有严格的官职等级的,他们的升迁和任免都需要中央政府的批准。

这一制度保证了地方政府的廉洁和高效,避免了腐败和滥权的现象。

相对于隋朝,唐朝的地方行政制度有所改变。

唐朝的地方行政
机构设置基本与隋朝相同,也以州、县和乡为单位,但在唐朝的地方行政制度中,官员的任免和升迁更加严格,有更多的把关机制。

唐朝的政府部门设有监察机构和御史台,用来监督地方行政机构的工作和官员的廉洁。

此外,唐朝的地方行政制度还有一个重要特点是地方自治。

唐朝建立了地方自治的制度,使地方政府在许多事务上具有较大自主权。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税收政策,管理土地资源,组织教育和军事等。

这一制度使地方政府更加灵活和高效,也更加符合地方人民的需求和利益。

总的来说,隋唐地方行政制度的出现为中国历史的进程带来了重要的改变。

它通过设立合理的机构、确立官职等级制度和加强监督机制等方式,保障了地方政府的廉洁和高效。

同时,地方自治的制度也使地方政府更加灵活和高效,更好地满足了地方人民的需求。

隋唐地方行政制度的发展对中国历史的进程具有深远的影响,为以后的制度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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