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社保发[20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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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8年部分技能岗位工资基准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8年部分技能岗位工资基准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8年部分技能岗位工资基准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11.15•【字号】鲁人社发〔2019〕32号•【施行日期】2019.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8年部分技能岗位工资基准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2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现发布2018年部分技能岗位工资基准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近期我厅对2018年度我省18个行业门类6111户企业、167.8万名职工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调查,在对调查数据进行筛选、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2018年部分技能岗位工资基准价位表(附件1)、分行业企业人工成本水平及构成表(附件2)和分行业企业人工成本效益表(附件3)。

技能岗位工资基准价位是抽样调查的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中位数,即样本数据从低到高排序后,处于50分位的工资数据。

企业人工成本水平及构成情况包括我省不同行业企业人工成本水平以及劳动报酬、福利费用、教育经费、保险费用、劳动保护费用、住房费用和其他人工成本等构成情况。

企业人工成本效益情况包括我省不同行业企业人工成本占总成本比重、百元人工成本利润和人工成本与销售(营业)收入之比等情况。

二、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积极与技能岗位工资基准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对标,按照职工工作岗位和技能水平,根据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

中级技能水平劳动者,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的,工资水平原则上与工资基准价位相适应;初级技能水平劳动者,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工资水平可以适当低于工资基准价位;高级技能水平劳动者,企业经济效益较好的,工资水平可以适当高于工资基准价位。

国有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34号),综合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效益等情况,合理调控工资总额增减幅度。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119【发文字号】鲁人社规[2016]1号【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6.10.28【实施日期】2016.10.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规〔2016〕1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将《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2016年10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0月27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10月28日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7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2号)要求,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公正监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活动中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力争2017年底前全面实行随机抽查,着力解决在执法活动中不同程度存在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切实提高监管效能,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鲁人社发[2010]13号【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0.03.24【实施日期】2010.03.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13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以下简称“统计”)工作的管理,促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证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和全面,充分发挥统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和《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依据国家、省及本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收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服务,实施统计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统计内容包括:就业与失业统计、社会保险统计、工资收入分配统计、职业能力与技能鉴定统计、人才资源统计、公务员管理统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统计、劳动关系统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统计、信访统计、劳动监察统计等。

第四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各级”)及所属单位应按照《统计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岗位,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负责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各级要加强统计人员队伍建设,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组织开展统计专业培训,促进统计人员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决策和社会公众服务的能力。

社会保障局潍人社发[2010]105号文件的通知

社会保障局潍人社发[2010]105号文件的通知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潍人社发[2010]105号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认真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0】4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评审授权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组建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

继续授权诸城、寿光、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县市、市直部门组建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范围内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具体授权情况见附件1。

二、严格标准条件。

一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具备规定的学历,所学专业与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对口或相近(学历与专业不对口不再允许降学历参评),中专教师、电大、职大教师不允许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从事计算机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允许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应参加考试取得资格);二是不具备规定学历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要参加业务水平测试,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可免予考试,业务测试可以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具体由各评委会活动承办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审定,业务测试的成绩进入评委会,由评委结合参评人员其他方面情况进行评审,初级评审是否进行业务考试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各初级评委会活动承办部门确定;三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内每年的继续教育学习必须达到20学分,达不到规定学分,原则上不能上报评审材料;四是政工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问题,省人社厅规定:企业或经县以上党委、政府及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人员可评聘政工师;五是申报乡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仍按《关于报送乡镇企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潍人字[2005]129号)有关要求执行(有关呈报单位不得跨地域、跨单位接受申报材料)。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9.06.28
•【字号】鲁人社字〔2019〕112号
•【施行日期】2019.06.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资福利
正文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9〕112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测算,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65383元。

在核定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时,以此为依据。

其中,个别市执行的原口径平均工资低于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2019年度可继续按原口径平均工资执行,今后逐步过渡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

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可暂按《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临时养老待遇计发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
77号)规定,对2019年度退休人员发放临时待遇,待国家和省出台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过渡措施后,再作待遇清算。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6月28日。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潍政发〔2018〕14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潍政发〔2018〕14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潍政发〔2018〕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市政府对1984年至2017年期间出台的市政府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经研究,现决定:一、《潍坊市城区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60号)等77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83〕74号文件和省政府鲁政发〔1983〕107号文件的意见》(潍政发〔1984〕105号)等478件市政府其他政策类文件继续有效,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

二、《潍坊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8号)等14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关于控制基本建设规模开展“双清”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潍政发〔1984〕24号)等1055件市政府其他政策类文件予以废止;《潍坊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市政府令第73号)等1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昌邑县综合国土规划〉的通知》(潍政发〔1993〕23号)等316件市政府其他政策类文件宣布失效。

宣布废止和失效的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三、《潍坊市除四害管理办法》(潍政发〔2004〕27号)等7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潍坊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意见》(潍政发〔2001〕46号)等20件市政府其他政策类文件予以修改。

拟修改的市政府文件,由责任部门负责修改,修改期限一般为原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最迟不超过2018年12月31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发文字号】鲁人社规[2018]3号【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8.02.12【实施日期】2018.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18〕3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更好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和省安监局制定了《山东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计生、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根据《实施办法》要求,围绕本地区工伤预防工作目标,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政策宣传,强化预防费使用监管,积极稳妥推进工伤预防工作。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2月12日山东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伤预防费是指设区的市工伤保险基金中依法用于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的费用。

关于潍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关于潍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关于潍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作者:文章来源:医疗生育科浏览次数:1006 发布时间:2015-06-23潍人社发【2010】30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市直各参保单位:《潍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经潍坊市人民政府发布,现就有关具体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退职人员,包括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规定办理的退职人员,以及按原政务院《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丙款规定、原省革委鲁革发[1972]143号文以及省委组织部鲁组[1986]4号文件规定按月领取生活费(救济费)的退职人员。

二、新成立单位或单位新增职工,应在单位成立或职工新增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手续,按职工起薪当月工资总额确定当年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统筹地区内流动的职工,流动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缴费未间断的,医保保险关系自然接续。

流动前已参保但中断缴费的,自中断缴费之月起,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一次性全部补齐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流动前所在单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流动后应一次性补缴自2002年1月(或应参保缴费之月)至参保当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流动职工于2002年1月后参加工作的,按本人实际参加工作时间补缴。

四、从统筹地区外调入的职工,应提供在调出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材料,其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照《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在调出地未参保以及不能出具参保证明材料的,应在调入地办理增员手续的当月,按有关规定一次性补缴自2002年1月(或应参保缴费之月)起至当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前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同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五、参保职工按规定单独补缴以前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应以补缴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比例补缴。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6.02•【字号】潍政发〔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潍坊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已经2020年 5月 18日市政府第五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潍坊市人民政府2020年6月2日潍坊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政策,提高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工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职工互助保险,满足参保人员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第三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实行市级统筹,基金合并运行。

全市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服务、统一信息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含按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的退职人员,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

第五条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保障水平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医保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三)依法参保、政策统一;(四)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五)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六)合理分担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潍政发〔2020〕11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潍政发〔2020〕11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潍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已经2020年5月18日市政府第五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潍坊市人民政府2020年6月8日潍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保障基本、公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服务及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城乡居民医保坚持以下原则:依法覆盖全民,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筹资和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缴费、政府补助与社会资助相结合;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第四条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收统支。

全市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服务、统一信息管理。

第二章参保范围第五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为本行政区域内除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和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具体包括:(一)年满18周岁,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村居民;(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等在校学生,以及其他18周岁以下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居民(以下简称学生儿童);(三)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保障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2018)【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发文字号】鲁人社规[2018]8号【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8.07.25【实施日期】2018.07.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保障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18〕8号)省直各部门,各省属国有企业:现将《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保障有关问题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7月25日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保障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第一条为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促进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省属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参股或国有资本退出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应按照因企制宜、依法操作、分类实施的原则,规范有序地处理劳动保障有关问题。

第三条省属国有企业改制须经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或主管部门批准,并制定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制订职工安置实施方案,要广泛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形成决议,按规定组织实施。

第四条改制企业应妥善安置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在职工自愿的前提下,改制企业原则上应当全部接收安置原企业职工。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改革的不同方式,分类确定计算职工安置费用基准日:改制企业以资产评估基准日为计算职工安置费用基准日;解散或撤销的企业,以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或撤销之日为计算职工安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7.06•【字号】鲁人社函〔2020〕41号•【施行日期】2020.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失业保险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贯彻人社部发〔2020〕40号文件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78号),对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提出要求。

为更好推进政策落实,现将《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细则》发你们,请一并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7月6日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细则一、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一)适用对象。

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办理失业登记后的失业人员;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因超过60日申领期限而未领取的失业人员。

(二)主要内容。

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由其失业前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发放期不超过12个月。

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办理失业登记后的失业人员,按规定根据其参保缴费年限核定领金期限。

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符合申领失业保险条件但因超过60日申领期限而未领取的失业人员,按申领时参保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

对此前因超过60日申领期限未领到失业保险金但重新就业并参保缴费后再次失业的,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根据其累计参保缴费时间核定领金期限,按申领时参保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

孙衍德、安丘市华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孙衍德、安丘市华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孙衍德、安丘市华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04【案件字号】(2020)鲁07民终321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同文刘宇宁邵淼【审理法官】张同文刘宇宁邵淼【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孙衍德;安丘市华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齐鲁(潍坊)律师事务所【当事人】孙衍德安丘市华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齐鲁(潍坊)律师事务所【当事人-个人】孙衍德【当事人-公司】安丘市华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齐鲁(潍坊)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炳梅山东担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炳梅山东担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炳梅【代理律所】山东担道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孙衍德;山东齐鲁(潍坊)律师事务所【被告】安丘市华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本院观点】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法研(2011)31号)等规定可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征缴社保的行政机关的职权,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上诉要求被上诉人补交社会保险的上诉主张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诉讼代表人新证据关联性质证诉讼请求不予受理书面审理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法研(2011)31号)等规定可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征缴社保的行政机关的职权,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上诉要求被上诉人补交社会保险的上诉主张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对于上诉人提交的上述证据,与本案能否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无直接关联性,本院不予采纳。

关于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返还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自己承担的养老保险费471.24元的主张,因无有效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本院亦不予支持。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举报和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7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用数据统计日期为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 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夏12楼东区;邮编:261061;电话:8096737)。

一、概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潍政办字〔2018〕90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基本要求,着力推进就业、社保、劳动关系和人事人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全面推进“五公开”。

坚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作为维护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手段,不断强化工作责任,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明确信息更新周期,落实督察考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取得明显进展。

2018年,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就业、社保、人才、维权等问题,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23条。

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在门户网站全面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部门责任清单,逐项编制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公布“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记集体二等功的通报-潍政字〔2014〕63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记集体二等功的通报-潍政字〔2014〕63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记集体二等功的通报正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记集体二等功的通报潍政字〔2014〕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近年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力推动全民创业工作,制定下发全民创业计划,开展“全民创业年”活动,创办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指导县市区及高校创办创业孵化器,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118个,建成创业孵化器35个,总面积116万平方米,其中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等七家被授予“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总数占全省八分之一。

成功举办了三届创业大赛,出台了鼓励支持全民创业的28条意见,优化了创业环境,提升了全民创业热情。

特别是在突破滨海、筹建潍坊创业大学期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创业大学建设作为全局头等大事来抓,抽调精干力量,一手抓工程建设,一手抓教学筹备,“两线”同步推进,发扬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加班加点,打突击战,利用八个多月的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一年半的工程量,开创了创建创业大学的新模式,对全省创业大学创建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和示范作用,得到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高度评价。

为表彰先进,振奋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创业工作,市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记集体二等功。

希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的大局观念,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拼搏实干,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文化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潍坊办理退休新政

潍坊办理退休新政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定期收集退休政策和办理流程的反馈意见,为政策优化提供参考。
二十七、总结
本政策旨在进一步完善潍坊市退休办理流程,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提升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通过明确退休条件、简化办理流程、加强信息化管理、提升服务效能等措施,确保退休新政的顺利实施。同时,通过政策宣传与普及、退休人员再就业服务、医疗保障、社会参与和关爱服务等多方面的举措,全方位保障退休人员的福祉,推动构建更加和谐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持续关注退休政策实施效果,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九、退休金领取
1.退休人员应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方式领取养老金,包括银行转账、邮局汇款等。
2.退休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退休人员因故不能亲自领取养老金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
十、退休人员管理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对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退休金领取情况等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十四、过渡期安排
1.对于本政策实施前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其退休待遇的核算和领取按照原有政策执行。
2.对于本政策实施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照本政策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十五、培训与指导
1.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定期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3.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政策与本政策不符的,按照本政策执行。
十九、退休人员再就业服务
1.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鼓励退休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参与社会再就业,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与指导。

潍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潍坊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

潍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潍坊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

潍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正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潍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王大海一九九六年三月一日潍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后的生活,促进社会稳定,根据省政府鲁政发「1994」33号文件《关于加快建立全省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试行)》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主管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具体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支付等工作。

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机构接受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的业务领导。

第三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其经济能力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强制性社会统筹。

第四条基本养老保险的对象(一)各级党政群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含集体事业单位)中的固定工作人员。

(二)中央、省属驻潍机关、事业单位及军队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中的非军籍固定工作人员。

第五条基本养老保险金实行县市区自行筹集,全市统一管理、统一支付项目、统一支付标准的原则。

第二章基本养老金的筹集第六条基本养老金的筹集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

第七条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固定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与上月统筹项目内离退休(职)费总额之和的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信息公开【发文字号】鲁人社发[2017]52号【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7.12.27【实施日期】2017.12.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2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厅各处室、直属单位,省公务员局:《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已经第23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12月27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意见》和《山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包括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以及受委托执法的组织)公示行政执法信息,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信息主动向社会公示,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四类行政执法行为中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

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对行政执法类别公示范围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应当坚持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公示内容。

新招人员未参保人员

新招人员未参保人员

新招人员(未参保人员)所需材料:1、诸城市劳动用工增员备案和社会保险关系变动明细表一式四份;2、招用人员登记表一份;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本人页与本人身份证正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4、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从当月办理)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2号厅8号窗口办理录用备案→3号厅7号窗口劳动合同备案→1号厅5-8号窗口增员缴费(需补缴)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3号厅10号窗口办理录用备案→3号厅7号窗口劳动合同备案→1号厅5-8号窗口增员缴费(表格在邮箱:zcldgxk2016@密码:zcldgxk)二次就业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未在代理中心缴费人员)所需材料:1.诸城市劳动用工增员备案和社会保险关系变动明细表一式五份;2、再就业人员登记表一份;3、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决定书(或劳动用工减员备案;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5、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表格在邮箱:zcldgxk2016@密码:zcldgxk)(从当月办理)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2号厅8号窗口办理录用备案→3号厅7号窗口劳动合同备案→1号厅5-8号窗口增员缴费(需补缴)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3号厅10号窗口办理录用备案→3号厅7号窗口劳动合同备案→1号厅5-8号窗口增员缴费潍坊市内职工批量调动1、人员移交申请报告一份;2、人员移交明细表一式五份;3、所有移交人员的档案;4、诸城市劳动用工增员备案和社会保险关系变动明细表一式三份;5、用人单位与每名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3号厅10号窗口办理录用备案→3号厅7号窗口劳动合同备案→1号厅5-8号窗口增员缴费(表格在邮箱:zcldgxk2016@ 密码:zcldgxk)潍坊市内职工调动所需材料:1、填写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一式四份;2、流动人员档案;3、诸城市劳动用工增员备案和社会保险关系变动明细表一式三份;4、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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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剂型:钙尔奇D 安博维安博诺哌唑嗪特拉唑嗪科素亚海捷亚倍博特傲坦红源达阿乐盐酸可乐定肾衰宁颗粒金丐科罗迪注射剂:万脉舒立迈青克赛希弗全律定方齐征尤尼舒雪儿丁双城博维尿激酶2、检查、化验、治疗项目:凝血常规铁蛋白梅毒抗体甲状旁腺激素心脏超声检查胸部正侧位片自动分析心电图肌肉注射及注射器静脉注射及注射器二、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剂型:赛可平(国产)百令胶囊2、检查、检验项目:他克莫司浓度测定(FK506)三、1、2型糖尿病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剂型:津力达颗粒贝希华怡平拜宁玉兰降糖胶囊注射剂:重合林R笔芯重合林M30笔芯2、检查、检验、治疗项目:眼底照相眼底荧光血管造影胸部正侧位片心脏彩色多普勒激光视网膜光凝四、慢性病毒性肝炎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用药范围:口服剂型:扶正化瘀胶囊凯因益生贺甘定维力青雷易得恩甘定五、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用药范围:口服剂型:恩必普杏灵分散片阿贝他依伦平科素亚海捷亚荷丹片脑得生丸甜梦口服液头痛宁胶囊六、恶性肿瘤患者放、化疗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用药范围:口服剂型:枢瑞爱斯万苏立槐耳颗粒参一胶囊易善复胶囊乌苯美司片养正消积胶囊注射剂:齐沙止若欧赛抑那通缓释植入剂:诺雷德七、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用药范围:口服剂型:田可胶囊金得明强盛辛赛斯平新塞斯平新山地明丽珠环明八、肝移植患者术后抗排异治疗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剂型:他克莫司(国产)赛可平(国产)2、检查、检验项目:他克莫司浓度测定(FK506)九、支气管哮喘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用药范围:口服剂型:达力新肺力咳胶囊顺尔宁注射剂:海西丁罗彬十、肺源性心脏病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用药范围:口服剂型:达力新肺力咳胶囊芪参益气滴丸注射剂:海西丁罗彬十一、慢性支气管炎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用药范围:口服剂型:达力新注射剂:海西丁罗彬十二、高血压三期(合并心、肾、脑、眼并发症)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用药范围:口服剂型:养心氏麝香保心丸阿乐阿贝他托妥瑞旨兰沙玄宁安博诺脑心通胶囊心可舒片十三、冠心病(心功能Ⅲ级)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用药范围:口服药品:养心氏片科素亚海捷亚托妥伟特玄宁葛兰心宁软胶囊芪参益气滴丸益心舒胶囊荷丹片十四、冠脉支架植入术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用药范围:口服药品:安博维安博诺养心氏片科素亚海捷亚辛伐他汀伟特可定麝香保心丸芪参益气滴丸益心舒胶囊冠心舒通胶囊十五、类风湿关节炎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药品:通痹胶囊硫酸羟氯喹雷公藤多苷柳氮磺吡啶正清风痛宁胶囊(片)2.检查、化验项目:类风湿因子抗环瓜氨酸肽抗体(抗CCP)十六、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药品:他克莫司(国产)赛可平(国产)2.检查、化验项目:他克莫司浓度测定(FK506)十七、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药品:他克莫司(国产)赛可平(国产)2.检查、化验项目:他克莫司浓度测定(FK506)十八、慢性肾功能衰竭(氮质血症期、肾衰竭期)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用药范围:口服药品:肾炎康复片红源达肾衰宁颗粒十九、脊髓空洞症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剂型:维生素B1维生素B6维生素C 弥可保肌苷片胞磷胆碱片复方丹参片尼莫同片缓释控释型:戴芬芬迪宁芬必得注射剂:维生素B1维生素B12 甲钴胺ATP 辅酶A 肌苷注射液胞磷胆碱2、检查、检验项目:血常规肝功肾功心电图肌电图CT MRI 二十、肝硬化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剂型:贺普丁代丁贺维力阿迪仙素比伏博路定百赛诺天晴甘平龙源甘利欣联苯双酯益肝灵胶囊(片)胆维他茴三硫和络舒肝胶囊利血生乳果糖茵栀黄口服液中药饮片:茵陈鳖甲夏枯草木通香橼泽兰柴胡香附枝子红花陈皮芒硝神曲川楝子草蔻白芍黄芩党参木香枳实麦芽川芎肉蔻桑椹子茯苓当归升麻枳壳山楂大枣赤小豆乌梅白术赤芍板兰根砂仁川萆薢良姜龟板败酱草郁金川贝大青叶车前草草决明五味子佩兰淡竹叶车前子木瓜山药干姜石决明谷芽玉竹熟地莱菔子元参金钱草太子参旱莲草冬瓜皮白叩仁枸杞大腹皮双花海金沙丹皮女贞子连翘藿香珍珠母鸡内金黄芪元胡桃仁沙参薄荷附子地丁焦三仙黄连半夏槟榔何首乌白扁豆大黄猪苓麦冬黄柏苍术青蒿生牡蛎甘草炒枣仁滑石丹参薏仁公英桂枝莲子龙胆草桂元肉生地莪术石斛半枝莲佛手阿胶泽泻厚朴天花粉白花蛇舌草2、检查、检验项目:肝功肾功电解质血糖血脂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大便潜血甲胎蛋白(AFP) 凝血常规乙肝五项 HBV-DNA定量肝脏CT 肝脏MR 肝胆脾彩色多普勒上消化钡餐胃镜二十一、干燥综合征(pSS)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剂型:醋酸泼尼松强的松美卓乐地塞米松甲氨蝶呤依木兰雷公藤多苷片硫酸羟氯喹硫唑嘌呤爱若华妥抒帕夫林钙尔奇D 迪巧环磷酰胺氯化钾茴三硫阿司匹林萘普生布洛芬芬必得对乙酰氨基酚双氯芬酸美洛昔康安立青羟氯喹纷乐华法林伲福达心痛定依苏注射剂:甲泼尼松龙米乐松环磷酰胺甲氨蝶呤安道生滴眼剂:润舒新泪然思然中药饮片:沙参麦冬五味子玉竹生地山萸肉白芍茯苓丹皮当归石斛甘草生黄芪炒白术砂仁知母黄芩双花玄参贝母桔梗赤芍丹参川芎三七粉益母草鸡血藤牛膝防己土茯苓连翘忍冬藤红藤独活羌活松节全虫蜈蚣僵蚕地龙没药蜂房肿节风葛根桑枝姜黄香附狶签草秦艽灵仙皂刺茜草桂枝瓜蒌枳壳三棱莪术桃仁红花川楝子元胡佛手合欢皮鲜芦根生石膏公英地丁川军郁李仁黄连公英百部百合杏仁冬瓜子柏子仁炒枣仁焦三仙鸡内金芡实山药黄精太子参金樱子桑螵蛸熟地党参黄柏白花蛇舌草2、检查、检验项目:血常规尿常规尿微量白蛋白肾功电解质肝功尿β2-微球蛋白血浆蛋白电泳血沉免疫球蛋白 RF 抗核抗体谱(ANA、ENA、SSA、SSB、dS-DNA)抗核小体抗体CCP 补体(C3/C4) C-反应蛋白关节平片胸部平片胸部CT 肝胆胰脾彩色多普勒唾液流率角膜滤纸实验角膜染色唇腺活检二十二、银屑病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剂型:泼尼松强的松片左旋咪唑甲氨蝶呤雷公藤多苷片氨肽素方希泰尔丝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红霉素复方甘草酸苷君琅美能甘利欣天晴甘平昔利西可韦西替利嗪百为坦开瑞坦息斯敏芙必叮恩理思异丙嗪左西替利嗪九典畅然迪敏赛庚啶咪唑斯汀皿治林思金开思亭叶酸中药饮片:生槐米白茅根生地紫草荆芥赤芍丹参鸡血藤防风蝉蜕乌蛇当归川芎天冬麦冬熟地白鲜皮茯苓草河车板蓝根白蒺藜桃仁红花三棱莪术鬼箭羽陈皮香附白花蛇舌草土茯苓首乌藤注射剂:甲强龙得宝松曲安奈德卡介菌多糖核酸注射液迪苏苦参素青霉素阿奇霉素派奇里奇可倍先舒头孢哌酮舒巴坦头孢吡肟利君立健来比信外用剂型:硼酸软膏哈西奈德溶液卤米松软膏丙酸氯倍他索乳膏卤米松三氯生乳膏糠酸莫米松乳膏地奈德乳膏曲安奈德益康唑乳膏卡泊三醇软膏卡泊三醇外用液体剂维A酸乳膏他扎罗汀乳膏地蒽酚软膏医院自制剂:槐香乌蛇颗粒(限市皮防所)氢化可的松尿素乳膏(限市皮防所)维生素E乳膏(限市皮防所)复方倍他米松乳膏(限市皮防所)硫皂软膏(限市皮防所)复方尿素乳膏(限市皮防所)硫洗膏(市限皮防所)2、检查、检验、治疗项目:血常规尿常规嗜酸性粒细胞计数肝功肾功电解质血糖血脂RF 免疫球蛋白血沉抗“O”C反应蛋白 X线胸片心电图窄谱中波紫外线(含UV A、UVB)紫外线治疗黑光治疗(PUV A)中药熏洗治疗(含药物配置)二十三、白癜风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剂型:泼尼松胸腺肽左旋咪唑环磷酰胺四环素中药饮片:白蒺藜白芷红花紫草桃仁甘草桑枝补骨脂赤芍黄芪首乌葛根川芎注射剂:得宝松曲安奈德卡介菌多糖核酸注射液迪苏外用剂型:卡泊三醇软膏卡泊三醇外用液体剂卤米松软膏地奈德乳膏丙酸氯倍他索乳膏卤米松三氯生乳膏糠酸莫米松乳膏地蒽酚软膏医院自制剂:藜红白癜康丸(限市皮防所)草白癜康颗粒(限市皮防所)复方倍他米松乳膏(限市皮防所)盐酸氮芥搽剂(限市皮防所)2、检查、检验、治疗项目:血常规尿常规出凝血时间肝功肾功电解质血糖血脂 RF 免疫球蛋白血沉抗“O” C反应蛋白黑光治疗(PUV A)窄谱中波紫外线(UV A、UVB)中药熏洗治疗(含药物配置)二十四、慢性青光眼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滴眼剂:噻吗心安滴眼液派立明滴眼液阿法根滴眼液美开朗滴眼液苏为坦滴眼液卢美根滴眼液毛果芸香碱滴眼液口服剂型:尼目克司甲钴胺胞磷胆碱思考林维生素B1肌苷维脑路通注射剂:甘露醇维生素B122、检查、检验、治疗项目:视野眼压房角镜检查眼底检查裂隙灯检查Y AG激光虹膜周切术二十五、风湿性心脏病(合并二尖瓣狭窄、二尖瓣关闭不全、主动脉狭窄、主动脉关闭不全)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剂型:速尿螺内酯托拉塞米丽芝氨苯蝶啶氢氯噻嗪双克地高辛阿司匹林拜阿司匹林消心痛硝酸甘油单硝酸异山梨酯华法林钠氯化钾稳心颗粒(胶囊、片)麝香保心丸注射剂:速尿特苏尼泽通西地兰硝酸甘油单硝酸异山梨酯米力农氨力农多巴胺多巴酚丁胺2、检查、检验项目: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肾功电解质血脂血糖心肌酶谱心电图动态心电图胸片心脏彩色多普勒胸部CT二十六、冠脉搭桥术后(限术后两年)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剂型:辛伐他汀拜阿司匹林介宁阿司匹林肠溶片阿容伯基巴米尔波立维泰嘉欣康丹佐异乐定德瑞宁依母多菲克芯康伊贝特消心痛山苏艾欣索尼特理新彤华法林钠杜邦可嘧啶麝香保心丸稳心颗粒(胶囊、片)2、检查、检验项目:心脏彩色多普勒胸部正侧位片胸部CT 心电图血常规血糖血脂肝功肾功能二十七、抑郁症(中、重度)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剂型:赛乐特乐友唯他停迈克伟喜太乐易为治奥麦伦奥贝汀喜普妙舒绪米尔宁派迪生百忧解文拉法辛盐酸马普替林阿米替林多虑平奇比特一舒碳酸锂丙戊酸钠卡马西平丙戊酸镁罗拉阿普唑仑艾司唑仑氯硝西泮再普乐苯海索欧兰宁澳派博思清力复君安思贝格启维舒思奎的平舒必利利培酮欣百达注:为该病种患者治疗每次用药一般不得超过四种。

2、检查、检验项目:血常规尿常规大生化胸透心电图脑地形图简明精神症状量表评定躁狂量表评定汉密尔顿抑郁量表评定副反应量表评定心理治疗二十八、甲状腺功能低下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剂型:优甲乐甲状腺片拜阿司匹林阿司匹林肠溶片拜阿斯匹林氨酰心安复方降压片复方利血平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络活喜洛汀新依那普利安博维硝苯地平消心痛硝酸甘油寿比山欣康鲁南欣康山苏合心爽恬尔心力平之利旨平来适可辛伐他汀速尿氢氯噻嗪安体舒通维生素B1注射剂:甲强龙米乐松普罗帕酮胺碘酮西地兰凯西莱同达瑞环磷酰胺易善复维生素B122、检查、检验项目:甲状腺五项(FT3、FT4,TSH,TGA,TPOAb)血常规肝功TRAb(TSH受体抗体)肾功电解质血糖血脂血沉心电图甲状腺彩色多普勒心脏彩色多普勒甲状腺显像颅脑CT二十九、甲状腺功能亢进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剂型:丙赛优丙硫氧嘧啶甲巯咪唑赛治他巴唑普萘洛尔心得安复合维生素B 钙尔奇D 罗盖全醋酸泼尼松强的松阿司匹林阿司匹林肠溶片拜阿斯匹林氨酰心安复方降压片复方利血平寿比山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络活喜洛汀新依那普利倍他乐克合心爽恬尔心伲福达拜新同得高宁硝苯地平地高辛美西律普罗帕酮阿替洛尔胺碘酮速尿氢氯噻嗪安体舒通甘利欣天晴甘平凯西莱易善复肌苷片利血生鲨肝醇氯化钾注射剂:甲强龙米乐松普罗帕酮胺碘酮西地兰凯西莱同达瑞环磷酰胺易善复2、检查、检验、治疗项目:甲功五项(FT3、FT4,TSH,TGA,TPOAb)血常规肾功TRAb(TSH受体抗体)肝功血脂血糖电解质心电图甲状腺彩色多普勒心脏彩色多普勒甲状腺显像甲状腺I131摄取率眼眶CT 甲状腺CT 放射性I131治疗(限三级医院)三十、肾病综合征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剂型:速尿螺内酯泼尼松美卓乐双嘧达莫阿司匹林拜阿司匹林辛伐他汀来适可阿乐立普妥托妥洛汀新代文科素亚依伦平安博维硝苯地平拜新同伲福达波依定络活喜倍博特倍他乐克环磷酰胺爱若华钙尔奇D 迪巧雷公藤多苷肾炎舒颗粒(胶囊、片)百令胶囊2、检查、检验项目:血常规尿常规24小时尿蛋白定量电解质肝功肾功血脂血糖三十一、结核性脑膜炎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剂型:异烟肼利福平迪克菲吡嗪酰胺乙胺丁醇水林佳内消瘰疬丸甘利欣天晴甘平百赛诺凯西莱龙源同瑞达注射剂:甘露醇左氧氟沙星2、检查、检验项目:血常规血沉肝功肾功血糖尿常规脑脊液常规脑脊液生化脑脊液PCR法查TB-DNA 颅脑MR三十二、淋巴结核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剂型:异烟肼利福平迪克菲吡嗪酰胺乙胺丁醇对氨基水杨酸钠内消瘰疬丸丙硫异烟胺凯西莱龙源同瑞达甘利欣天晴甘平百赛诺2、检查、检验项目:血常规血沉肝功肾功血糖尿常规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淋巴结彩色多普勒胸部X线胸部CT三十三、结核性腹膜炎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剂型:异烟肼利福平迪克菲吡嗪酰胺乙胺丁醇对氨基水杨酸钠内消瘰疬丸丙硫异烟胺凯西莱龙源同瑞达甘利欣天晴甘平百赛诺2、检查、检验项目:血常规血沉肝功肾功血糖尿常规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淋巴结彩色多普勒胸部X线胸部CT 腹部CT三十四、泌尿系结核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剂型:异烟肼利福平迪克菲吡嗪酰胺乙胺丁醇对氨基水杨酸钠内消瘰疬丸丙硫异烟胺凯西莱龙源同瑞达甘利欣天晴甘平百赛诺2、检查、检验项目:血常规血沉肝功肾功血糖尿常规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淋巴结彩色多普勒胸部X线胸部CT 腹部CT三十五、慢性丙型肝炎(限一年)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剂型:甘利欣天晴甘平美能天晴复欣百赛诺龙源易善复护肝宁丸(胶囊、片)利巴韦林和络舒肝胶囊注射剂:利巴韦林英特龙隆化诺罗荛愫安福隆a-2b 甘乐能安达芬莱福隆a-2b 凯因益生派罗欣佩乐能2、检查、检验项目:HCV抗体检测HCV-RNA HCV基因型检测肝功肾功血常规尿常规血脂血糖甲功三项AFP 胆脾彩色多普勒肝脏活检三十六、颅内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限术后两年)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剂型:阿司匹林拜阿司匹林波立维立普妥辛伐他汀2、检查、检验项目:颈内动脉、颈总动脉、锁骨下动脉、椎动脉彩色多普勒头颅CT 经颅多普勒头颅CTA 颈部血管CTA 血脂血糖肝功肾功三十七、颈内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限术后两年)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剂型:阿司匹林拜阿司匹林波立维立普妥辛伐他汀2、检查、检验项目:颈内动脉、颈总动脉、锁骨下动脉、椎动脉彩色多普勒头颅CT 经颅多普勒头颅CTA 颈部血管CTA 血脂血糖肝功肾功三十八、椎动脉支架植入术后(限术后两年)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剂型:阿司匹林拜阿司匹林波立维立普妥辛伐他汀2、检查、检验项目:颈内动脉、颈总动脉、锁骨下动脉、椎动脉彩色多普勒头颅CT 经颅多普勒头颅CTA 颈部血管CTA 血脂血糖肝功肾功三十九、锁骨下动脉支架植入术(限术后两年)后门诊统筹支付范围:1、用药范围:口服剂型:阿司匹林拜阿司匹林波立维立普妥辛伐他汀2、检查、检验项目:颈内动脉、颈总动脉、锁骨下动脉、椎动脉彩色多普勒头颅CT 经颅多普勒头颅CTA 颈部血管CTA 血脂血糖肝功肾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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