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重要缺件材料补充完善说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干部人事档案缺件材料补充完善说明
为扎实做好我区干部人事档案缺件补充完善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说明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1.各单位要认真对《干部人事档案缺件材料搜集整理登记表》中所列内容,进行梳理分类,对需要干部个人补充完善的要及时通知干部本人按要求完善,属单位统一补充完善的,指定专人逐人逐项查找搜集缺件材料。
2.缺1999版《干部履历表》的,由各单位工作人员到区委组织部干部档案室统一领取,交由干部本人规范填写。
《干部履历表》每人限领1份,为避免填写不规范,请先自行复印1份,在复印件上填写,经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再填写正式表。
《干部履历表填写说明》请登录“阎良党建网”下载。
3.1997年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查找不到的,可根据缺失时间,由干部本人当时所在单位出具考核证明,并按当时干部管理权限到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或相关单位盖章确认。
4.缺少学籍材料:
(1)干部本人保存着学籍材料未上交的,要及时上交;
(2)学籍材料主要包括入学登记表、学员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等,可先到原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查找。
若无法找到,可到毕业院校档案室查找,并索取学籍材料复印件,经毕业院校查验盖章、装袋密封后,带回上交区委组织部;
(3)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后,复印件留存入档,原件
归还。
5.晋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如中教一级、小教高级、农艺师、园艺师等,须将相应的审批表、申报表等材料及时上交区委组织部归档。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等职业资格的,须提交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登记)表。
6.入党材料是证明党员身份和入党时间的重要材料,缺入党材料的请务必认真查找原始材料。
入党材料确实遗失的,必须进行补充完善,补充方法如下:
(1)首先到原入党时所在党组织查找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批复文件、预备党员转正的批复文件等直接依据,找不到文件的可查找党组织接收为预备党员和转正的会议记录,并复印盖章。
(2)根据入党的依据材料,由干部本人到原入党所在单位党组织领取新的《入党志愿书》,只填写原来入党时的基本信息,其它栏目不填(即:只填写第1-7页);填好后,由原入党时所在单位支部、原单位所在基层党委、现工作单位分别在志愿书最后一页备注栏内填写说明并盖章。
原单位支部主要说明干部由何人介绍入党、何时接收为预备、何时转正、是否承认其党员资格;原单位基层党委对原支部意见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现工作单位主要说明干部因何原因遗失入党材料、干部是否按时交纳党费、是否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等,证明干部未脱离党组织。
(3)最后由干部现所在单位在《入党志愿书》封面空白处注明补充时间、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补填的《入党志愿书》与入党佐证材料一并提交。
7.干部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等荣誉,要上交相应的审批表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8.缺少工资类材料:
(1)缺《转正定级审批表》:①《转正定级审批表》即干部本人参加工作试用期满后,正式定级使用的工资材料,《转正定级审批表》只能查找原件,不能补填。
原件可到干部首次参加工作的单位或区(县)人事部门查找。
②若《转正定级审批表》无法找到,还可到干部参加工作时的区(县)人事部门、原单位查找转正定级文件或记载转正定级工资变化的材料(如:详细列有转正定级时工资内容的横表),由材料所属部门对复印件查验盖章(工资审批表尽量提供原件)。
③以上材料均找不到的,可到干部首次参加工作的单位或区(县)组织人事部门查找行政介绍信,并复印盖章。
(2)1993年后工资材料不齐全的,由各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干部本人工作时间,到干部原所在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查找。
查找不到的,由原单位依据当时工资标准及干部当时职务职级情况进行补充,按顺序由原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逐一审核盖章,并注明“补表”。
①公务员工资材料缺失的,须根据缺失时间,补充相应的《工资变动审批表》:1993年工资套改材料缺失的须补《一九九三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套改审批表》,1993套改后—2006年工资套改前材料缺失的须补《陕西省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2006年套改后材料缺失的须补《西安市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②事业干部2006年工资套改前材料缺失的须补相应的《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2006年套改后到2010年5月前材料缺失的须补《阎良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档案表》。
各类工资表样表请登录“阎良党建网”下载。
9.缺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审批表》的,按照干
部管理权限,到原任命组织人事部门查找。
若《非领导职务审批表》遗失的,可查找任命文件,按照文件和任命时干部基本情况补填该表(表样到原任命组织人事部门领取),由原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逐一审核盖章,并注明“补表”。
10.材料搜集补充完毕后,在“单位搜集情况”栏内填写“全部完成”,未搜集完成的请注明原因。
所有复印材料(除毕业证、学位证外),均需在材料空白处注明“与原件一致”、复印时间、经办人签名、提供材料单位盖章。
11.各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拆封、涂改档案材料,对搜集到的材料要妥善保管,避免折叠或破损,上交材料时要将《干部人事档案缺件材料搜集整理登记表》和缺件材料按人分类整理,一并交送至区委组织部干部档案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