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苏州市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的意见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苏建金管〔2005〕298号)
江苏省建设厅、财政厅、人行南京分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苏建金管〔2005〕298号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江苏省各市中心支行: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具体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住房公积金归集问题(一)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提高归集率。
坚持“摸清底数、确定重点、健全网络、强化责任、加强宣传、加强执法、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的工作方针。
积极与工商、税务、劳动保障、机构编制和社团管理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的设立、登记、分立重组和解散等情况。
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和方法,建立工作责任制,完善奖罚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覆盖全省的归集网络。
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努力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家喻户晓。
要特别重视做好对企业的宣传工作。
要切实依法行政,督促有关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对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和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依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也可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处理和处罚情况,加大社会舆论的监督力度。
(二)单位(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通称单位)和在职职工(在国家没有新的规定之前,不含外方、港澳台籍员工),应当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不缴或少缴。
有条件的地方,办理工商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参照法定退休年龄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在省政府没有新的政策调整之前,我省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各为10%,企业等其他单位仍各为8%一12%。
苏州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纪要
苏州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纪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1.28•【字号】常务会议纪要〔2022〕47号•【施行日期】2022.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纪要2022年11月21日上午,吴庆文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工程实施方案》《苏州市大病保险政策调整方案》《苏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数字金融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审议废止《苏州市实施行政许可规定》。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一、审议废止《苏州市实施行政许可规定》(一)原则同意废止《苏州市实施行政许可规定》。
由市行政审批局会市司法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做好后续工作。
(二)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确保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的延续性;要进一步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审议《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工程实施方案》(一)原则同意《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工程实施方案》。
由市文广旅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并报市委同意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厚、门类齐全、积淀深厚,非遗项目数量名列全国城市前列。
实施非遗数字化工程,既是助力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举措,也是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方面,为文化产业、数字产业发展提供丰富资源,全面提升我市文化竞争力。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推进工作落实。
(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作机制,构建党委政府领导、宣传部门统筹指导、文旅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尽快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要素保障,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快非遗数字化建设步伐,助力文化产业发展、文旅融合发展,为非遗助力讲好苏州故事、推动苏州文化走向世界提供支撑。
创先发展 创新方法 以扩面工作推进住房保障制度
障
、
创 新 制度 举 措
一
、
狠抓 工 作落实
。
强力拓 展 住
房公积 金制度 挂帅
,
。
是深 入 基 层
各 级 由分 管 主 任
,
握 单位及 其职 工 的相 关 信息 ; 对 拒绝 检 查 的单 位
,
从 各 科 抽 调 人 员 组 成 归集 工 作 小 组
、
以电 是银
,
管 理 中心 有 权 作 出 相 应 处 罚 等
住 房 公 积 金 制 度 是 整 个 社 会 住 房 保 障体 系 的重 要 组 成 部 分
面 工 作是 住 房 公 积 金 制 度 建 设 的基 础 和 关 键 住 房 困难
, ,
,
开 展增 人扩
这 对 于 支 持 中低 收 入 家 庭 解 决
。
逐 步 实现
“
人 人 享 有 适 当住 房
”
的 目标 具 有 举 足 轻 重 的 作 用
,
,
苏 州 市 政 府 连 续 四 年 在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中对
、
住 房公积 金 扩面 工 作提 出要求
将 住 房 公 积 制 度 与 解 决 中低 收 入 家 庭 住 房
。
建 立 城 镇 住 房 保 障 制 度 等 政 府 工 作 目标 更 紧 密 的 联 系 起 来
2007
、
2008
年
,
,
初步
建 立 了 扩 面 工 作 良好 的 政 策 环 境
1
.
。
政府重视
。
2004
年6 月
,
市 政 府 办 公 室 转 发 了 由 市 管 理 中心 等 部 门提 出
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总结_房建工程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总结_房建工程工作总结一、工作回顾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我负责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
整个工作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催缴,即对已逾期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催缴工作;二是催建,即对正在建设中的房建工程进行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和监督核查工作。
二、催缴工作总结1. 加强与单位的沟通合作与拖欠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合作,采取了电话通知、上门催讨等方式,争取到了一部分欠款的补缴。
2. 制定催缴方案针对欠缴情况不同的单位,制定了不同的催缴方案。
对于拖欠较长时间的单位,采取了更加严厉的措施,例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加强案件管理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催缴案件的档案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更新各个案件的进展情况,确保了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催建工作总结1. 加强与房建企业的合作与房建企业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了解他们的建设情况,并协助他们进行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的工作。
2. 定期进行核查定期对正在建设中的房建工程进行核查,确保房建企业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3. 提供咨询和培训为房建企业提供住房公积金相关的咨询和培训,帮助他们正确理解和遵守相关法规,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
四、存在的问题分析1. 催缴工作中,部分单位对催缴工作态度不积极,导致催缴效果不理想。
2. 催建工作中,部分房建企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缺乏重视,存在着不按时足额缴纳的情况。
3. 个别单位和房建企业存在逃避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的情况,导致工作进展缓慢。
五、改进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和房建企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他们的合作意识和主动性。
2. 加大催缴力度,对逾期拖欠较长时间的单位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例如采取法律手段追缴住房公积金。
3. 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房建企业进行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4. 增加工作人员数量,加强对催缴催建工作的日常管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工作感悟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不仅仅是一项任务,更是一项责任。
对住房公积金工作意见和建议
对住房公积金工作意见和建议
标题: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提高透明度和信息公开:住房公积金是广大职工的重要福利,因此公积金管理部门应该加强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确保职工可以随时了解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信息和操作流程。
简化办理流程:当前,一些地区的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繁琐,需要提交大量的材料和填写复杂的表格,给职工带来了不便。
建议公积金管理部门简化办理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文件和手续,提高办理效率。
加强系统安全性:住房公积金账户涉及个人财产安全,因此公积金管理部门应该加强系统的安全性,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职工的账户信息和资金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操作。
提高服务质量:在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时,经常会遇到办理时间长、服务态度差等问题。
建议公积金管理部门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养,提供高效、友好的服务,满足职工的需求。
完善政策支持:住房公积金制度应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政策调整和改进。
建议公积金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定期评估政策的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加强宣传和教育:有些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不够了解,导致信息不对称和误解。
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向职工普及相关知识,提高职工的意识和参与
度,使他们更好地享受公积金的福利。
强化监督和投诉渠道:建议设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投诉渠道,让职工有一个反映问题和解决困难的途径。
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职工的投诉和意见,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文件
实施依据实施日期实施要求罚则备注财政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94]财综字第126号)1994.11.23 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及三资企业中方员工,均应交纳住房公积金。
未经批准不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如数补交,并罚缴滞纳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35号)1996.8.8 对宣告破产的企业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和所欠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国家有关规定优先予以偿还。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颁布)1999.4.3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国务院令第35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后重新颁布)2002.3.24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1]647号)2001.10.24 从2001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含新设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后,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职工提缴住房公积金,不得再从成本中提取中方职工住房补助基金,有关财务处理按国家统一财务制度执行。
苏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我市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04]93号)2004.6.22 凡在我市设立的外资、民资、改制等各类企业(含劳务公司),都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5.04.27•【字号】苏建金管〔2015〕190号•【施行日期】2015.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建金管〔2015〕190号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2015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5年4月27日2015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一、指导思想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按照“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总要求,围绕“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蓝图,落实全国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发展,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改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提升消费能力,缴存住房公积金1000亿元以上;办好民生实事,支持20万户以上的职工贷款购房;落实改革措施,及时贯彻落实国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多项改革措施。
三、重点工作(一)推进缴存扩面。
1、重点开展非公企业缴存扩面工作,并按国务院要求,将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农民工,按规定及时调整缴存基数并足额缴存,积累住房消费资金。
2、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相关考核工作。
(二)优化使用政策。
3、优化提取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委《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放宽房租支付提取条件,提高无房职工租房消费能力,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4、优化贷款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委《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和《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98号)等文件要求,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
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总结_房建工程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总结_房建工程工作总结一、工作目标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项目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作为员工的补贴与保障,住房公积金的支付和催缴已经成为了项目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本次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的目标是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提升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质量,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二、工作内容1、住房公积金缴存推广宣传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向项目中的工程队员和业主普及住房公积金的基本知识,提醒缴存的重要性,引导并鼓励他们及时缴存公积金,以保障自身的房屋置业和退休后的生活安逸。
根据已制定的管理规定,定期核对缴存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情况,并对逾期缴存的单位和职工进行催缴和督促,尽可能地追缴和收回拖欠的公积金款项,维护公积金缴存和管理秩序。
3、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定及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确保公积金的缴存和管理均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定期对缴存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核查和审计,保证公积金的使用和资金流向的安全有序。
三、工作成果在本次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中,我们通过加强宣传推广和催缴工作,成功地实现了以下成果:1、成功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质量。
我们的工作进一步推进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具体来说,通过宣传推广和催缴工作,我们成功地提高了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质量,使得更多的缴存单位和职工合法、合规地缴存住房公积金。
2、成功追缴和收回拖欠的公积金款项。
3、成功维护公积金缴存和管理秩序。
四、工作启示对于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我们应该认真总结本次工作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从中得到启示,以便更好地推进今后的工作。
在今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中,我们应该继续加强宣传推广工作,普及住房公积金的基本知识和缴存政策,确保职工和缴存单位都能了解、认知和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引导职工和缴存单位合规缴存3、制定完善的管理规定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我们应该认真研究和制定完善的管理规定,确保公积金缴存和管理的合法、合规和高效。
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总结_房建工程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总结_房建工程工作总结
我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负责了住房公积金的催缴和催建工作。
通过这段时间的实践和经验积累,我对自己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
在催缴方面,我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与欠缴单位和个人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和协商,提醒他们及时缴纳公积金。
我与业务员密切配合,催办资料的审核和登记工作,确保欠缴单位的信息准确无误,从而加强催缴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催建方面,我积极参与了各项催建工作,提前与催建单位联系,了解催建进度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项目推进顺利。
我主动与资金方、设计方、监理方进行沟通和协调,梳理工作流程,加强协同作战,避免了因为信息不畅通而导致的建设拖延问题。
在催缴和催建过程中,我养成了细致耐心、务实高效的工作习惯。
我注重与欠缴单位和个人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和疑虑,尽量减少冲突和矛盾的发生。
在催建工作中,我注重跟踪和了解催建进度,及时调整工作计划,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工。
我还加强了自身能力的提升。
通过与同事的交流和学习,我了解到了催缴和催建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提高了法律意识和政策执行能力。
我参加了相关培训和学习课程,提升了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
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对住房公积金的催缴和催建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我也意识到自己还有很多需要提升的地方,比如在与欠缴单位和个人的沟通上,我需要更加耐心和细致;在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上,我需要更加灵活和果断;在法律和政策方面,我需要不断更新和学习。
接下来,我将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的提升,努力做好催缴和催建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住房公积金催缴情况汇报
住房公积金催缴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根据我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我对住房公积金催缴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分析。
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我对催缴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首先,我部门对各个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排查。
通过调阅相关资料和与单位负责人的沟通,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些单位在缴存公积金的时候存在着拖欠的情况,导致了公积金的催缴工作受阻。
这些单位在缴存公积金上存在着种种原因,有的是因为财务上的困难,有的是因为管理不善,有的是因为员工的不配合等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公积金的正常催缴工作,也损害了职工的利益。
其次,我部门对催缴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整改。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我们加强了与单位负责人的沟通,明确了公积金缴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到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其次,我们加强了对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他们按时足额地缴存公积金。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职工的宣传和教育,让他们了解到公积金对他们的重要性,增强他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最后,我部门对催缴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评估。
通过我们的努力,催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些单位的拖欠情况得到了改善,公积金的催缴工作也得到了加强。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单位和职工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公积金催缴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公积金的正常缴存和催缴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住房公积金的催缴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催缴工作的力度,确保公积金的正常缴存和催缴工作的顺利进行。
谢谢!。
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总结_房建工程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总结_房建工程工作总结在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中,我认真履行职责,努力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工作进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现将本次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内容及完成情况1.催缴工作(2)与参保单位签订缴存补缴协议,规范补缴流程,确保企业按时补缴款项。
与20家单位签订了协议,成功补缴缴费款项。
2.催建工作(1)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建筑公司沟通协调,推动住房公积金项目的建设进展。
确保项目按时启动,工程安装进度符合要求。
(2)加强工程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进度符合相关规定。
及时处理工程中的问题及纠纷,保障公积金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3.信息登记和统计分析工作(1)对缴存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和整理,建立并完善相应的档案和数据库。
(2)对缴存单位的缴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每月定期向上级单位报送相关报表和数据。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催缴工作中,对于违规拖欠的单位处理不够及时,导致一些单位拖欠缴费时间较长。
2.对于住房公积金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管力度不够,存在一些施工质量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3.在信息登记和统计分析工作中,由于一些单位提交的资料不齐全,导致信息登记不准确,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
三、改进措施1.加强与单位的沟通,提高单位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重视程度,促使单位按时缴纳公积金。
2.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和建筑公司的合作与协调,共同推进住房公积金项目的建设。
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监督,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3.对缴存单位的信息登记工作进行规范化,建立完善的档案和数据库,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四、工作心得体会在本次工作中,我深切体会到了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在工作中,我不仅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还需要与各方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调。
同时,我也发现了自身工作中的一些不足和问题,认识到仍然有很多需要提高的地方。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公积金催缴催建实施方案
公积金催缴催建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公积金是我国职工个人储蓄的一种形式,是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的一种长期储蓄制度。
公积金的催缴工作对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公积金催缴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部分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公积金、个人逃避缴纳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效果,也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催缴目标。
1. 提高公积金缴存率,确保职工权益。
2. 加强用人单位管理,规范公积金缴纳行为。
3. 加大对个人逃避缴纳的监督力度,保障公积金制度的正常运行。
三、催缴措施。
1. 完善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公积金催缴管理制度,明确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存义务和责任,明确催缴的程序和方法,规范催缴的具体操作流程。
2.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对公积金制度的认识和了解,增强职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使职工自觉缴存公积金。
3. 强化监督检查。
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公积金缴存的监督检查机制,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公积金的正常缴存。
4.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加大对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的约束力,规范公积金的缴存行为。
5. 强化惩罚力度。
对于拒不缴存公积金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四、催缴效果评估。
1. 提高公积金缴存率。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公积金的缴存率,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 规范用人单位管理。
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力度,规范公积金的缴存行为,维护公积金制度的正常运行。
3. 增强个人责任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个人对公积金制度的认识,增强个人的责任意识,自觉缴存公积金。
五、总结。
公积金催缴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对于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强化惩罚力度等综合措施,才能够有效提高公积金的缴存率,规范用人单位管理,增强个人责任意识,确保公积金制度的正常运行。
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总结_房建工程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总结_房建工程工作总结
在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中,我主要负责催缴和催建工作,并参与了一系列的相关工作。
通过这些工作,我能够更好地理解并掌握住房公积金催缴和催建的流程和要求,也提高了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在催缴工作中,我根据公司制定的催缴计划,与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及时而有效的沟通和联系,明确了催缴的目标和时间节点。
并且,我利用电话、短信和邮件等通讯工具进行了主动催缴,提醒缴费人及时缴纳住房公积金。
在催缴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些长期拖欠住房公积金的情况,积极与拖欠方进行协商,加强监督,确保催缴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这些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了沟通的重要性和催缴工作的难度,同时也提高了我的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在催建工作中,我参与了住房公积金催建项目的筹备、实施和跟踪工作。
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编制催建项目的计划和方案,并与相关单位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协商。
我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及时跟踪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上级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还与施工单位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和合作,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通过这些工作,我不仅锻炼了自己的项目管理能力,还提高了自己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判断能力。
在工作中,我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我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我也不断总结和分享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与同事共同成长。
通过这些努力,我逐渐成为了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的专家,并且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公积金催缴实施方案范本
公积金催缴实施方案范本一、前言。
公积金是国家规定的一种强制性储蓄制度,是保障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手段。
然而,由于一些单位或个人的原因,导致公积金无法按时缴纳,严重影响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因此,为了规范公积金的催缴工作,保障职工的利益,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催缴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以及在职职工、退休职工等。
三、催缴程序。
1. 首先,对于单位未按时缴纳公积金的情况,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其发出催缴通知,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补缴欠款,并按规定缴纳滞纳金。
2. 对于个人未按时缴纳公积金的情况,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提醒其尽快补缴欠款,并告知其相关的处罚措施。
3. 如果单位或个人在收到催缴通知后仍未履行缴纳义务,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其银行账户、限制其出境等。
四、催缴期限。
1. 对于单位未按时缴纳公积金的情况,催缴期限为收到催缴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 对于个人未按时缴纳公积金的情况,催缴期限为收到催缴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五、催缴措施。
1. 对于单位未按时缴纳公积金的情况,公积金管理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其违法行为。
2. 对于个人未按时缴纳公积金的情况,公积金管理部门可以对其进行罚款,并在一定范围内限制其在相关领域的活动。
六、催缴效果评估。
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催缴工作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催缴通知的发送情况、催缴效果的评估等,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催缴工作进行调整和改进。
七、总结。
公积金催缴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需要各级公积金管理部门高度重视。
本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旨在规范公积金催缴工作,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希望各级公积金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严格执行,共同维护公积金制度的正常运行,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4.22•【字号】苏府办[2004]53号•【施行日期】2004.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苏府办[2004]53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精神,建立切实解决和预防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争取在三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我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推动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有效解决,市政府已成立了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清欠办),设在市建设局,主要负责全市清欠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和监督检查。
各地各部门也应尽快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理,加强领导,确保全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卓有成效地开展。
二、进一步加大拖欠工程款的清理力度。
建设领域的工程拖欠款,是指建设单位(业主)在报告期末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向建筑业企业支付而未支付的工程款项,包括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工程款进度款和工程竣工后应支付的工程款项。
各地、各部门要在2003年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对有工程款拖欠的建设项目分类汇总,摸清工程款拖欠的金额和时间。
要加强对建设单位(业主)清偿拖欠工程款工作的督查,并将清欠进展情况于每月上旬书面报市清欠办。
要督促建设单位(业主)积极筹措资金,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对于竣工已结算但至今没有足额支付建筑业企业工程款的,建设单位(业主)要在2004年10月1日前付清全部工程款,确有困难的,必须于今年7月1日前与债权建筑业企业签订还款协议。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我市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我市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6.22•【字号】苏府办[2004]93号•【施行日期】2004.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我市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04]93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现将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做好我市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关于做好我市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的意见随着我市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全面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外向型经济和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大量的非公企业正在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但有不少非公企业在自身发展的同时,未能按国家规定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为了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住房消费的促进作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当前做好我市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催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凡在我市设立的外资、民资、改制等各类企业(含劳务公司),都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其中单位缴存的部分,可按规定列入企业成本,存储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免缴个人所得税。
二、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改制后,单位对在职在岗职工必须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得中断缴纳;如改制后已中断缴纳的,应当自本意见下发后,即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补缴手续。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对非公企业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总结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总结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负责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
通过积极的努力和团队合作,我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并且也遇到了一些挑战。
首先,我开始与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联系,并提供相关的催缴信息和政策。
通过与他们的沟通,我成功地使一部分单位和个人了解到了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性,并主动缴纳了欠缴的款项。
我还对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记录,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了交流,确保他们按时缴纳。
其次,我积极参与了住房公积金催建工作。
在与开发商和施工队进行联系和协调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了他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我还定期进行工地检查,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并为开发商提供了相应的催建政策和资金支持。
然而,在进行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挑战。
有些单位和个人对住房公积金缴纳的重要性和政策认识不足,对我的催缴工作持消极态度。
我通过与他们的沟通和解释,使他们逐渐理解并配合我的工作。
另外,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支持,对违规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无法进行处罚,这给我的催缴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总的来说,通过我和团队的不懈努力,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合作,推动住房公积金缴纳和催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对我所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解决。
同时,我还将加强对单位和个人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他们对住房公积金的认识和配合度,使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以上就是我对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的总结,希望能对以后的工作有所帮助。
谢谢!。
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工作总结为了切实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我市范围内全面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和归集率,保证缴存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维护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我中心执法检查科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精心准备,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利用今年十月中旬至十二月底这两个半月的时间,开展了一次住房公积金的催缴催建工作。
在工作中我们实行了领导负责、专人管理、定期报告的工作制度。
在主管领导的安排指示下,同志们充分发扬了团结协作精神和认真严谨工作态度,使得这次催缴催建工作开展的有条不紊,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我们小组二人分管的催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我们组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情况首先,我们通过市劳动保险局获取了一些单位基本信息,对照我中心已开户单位,排查核实未建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从而确定了催建工作的范围。
然后,我们将单位信息分类汇总,按照先国企、三资企业后集体、私营企业的工作顺序,本着“由面到点,重点突破,抓大放小”的原则,采取了电话通知、信函传真、上门宣传督促等工作方式。
自十月十五日至十二月二十日,我们电话通知了上海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赛博数码科技城有限公司、佳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福祥陶瓷有限公司经营部、房银都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机电仪表成套有限公司等270余家单位,并向部分单位传真了相关文件;对华正公路投资发展股分有限公司、上海迪比特实业有限公司分公司、上海凯博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分公司、环祥环境设备有限公司、泛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申联上海大众汽车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联拓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单位主动上门向其负责人做工作,讲解公积金有关政策;对有能力缴存的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办事处、中山市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分公司两家单位发放了催建通知书;另外,我们还与一些从原单位分离出来的企业子弟学校,如市滹沱河学校、化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学校等单位主动联系,要求这些单位来我中心开立新账户,继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欠缴催收报告
公积金欠缴催收报告1. 引言公积金是一种重要的福利制度,旨在帮助员工在退休后获得一定的经济保障。
然而,有些员工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按时缴纳公积金,这导致了欠缴问题的出现。
本报告将详细介绍公积金欠缴催收的步骤和思路,以帮助相关机构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2. 步骤2.1 收集信息在进行公积金欠缴催收前,第一步是收集相关信息,包括欠缴人的个人信息、欠缴金额、欠缴时间等。
这些信息可以通过员工档案、工资单和公积金缴纳记录来获取。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对于后续的催收工作至关重要。
2.2 制定催收计划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制定一个催收计划是第二步。
这包括确定催收的时间表、方式和策略。
可以考虑通过电话、邮件或信函等方式与欠缴人联系,并提供详细的欠缴信息和还款方式。
在制定计划时,要确保催收方式合法合规,并考虑欠缴人的个人情况。
2.3 联系欠缴人根据制定的催收计划,第三步是与欠缴人进行联系。
这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实现。
在联系欠缴人时,要保持耐心和礼貌,并清楚地说明欠缴的情况和后续的处理措施。
同时,也要倾听欠缴人的解释和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2.4 协商还款计划如果欠缴人表示愿意还款,第四步是与其协商还款计划。
根据欠缴人的经济状况和能力,制定一个合理的还款计划,并达成共识。
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平衡欠缴人的还款能力和公积金机构的利益,确保还款计划的可行性和公正性。
2.5 监督还款进度一旦达成还款协议,第五步是密切监督欠缴人的还款进度。
这可以通过建立一个还款跟踪系统来实现。
定期与欠缴人进行沟通,了解还款进展情况,并提醒其按时还款。
如果欠缴人出现还款困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2.6 采取法律手段如果欠缴人拒绝还款或无力偿还,最后一步是采取法律手段。
这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对欠缴人进行强制执行。
在采取法律手段前,要确保有足够的证据和合法的依据,并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
3. 思路在进行公积金欠缴催收时,需要遵循以下思路:3.1 合法合规催收工作必须合法合规,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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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关于做好我市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
催建催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府办… 2004 ‟ 93 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做好我市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于做好我市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
催建催缴工作的意见
随着我市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全面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外向型经济和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大量的非公企业正在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但有不少非公企业在自身发展的同时,未能按国家规定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为了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发挥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住房消费的促进作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当前做好我市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催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凡在我市设立的外资、民资、改制等各类企业(含劳务公司),都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其中单位缴存的部分,可按规定列入企业成本,存储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免缴个人所得税。
二、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改制后,单位对在职在岗职工必须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得中断缴纳;如改制后已中断缴纳的,应当自本意见下发后,即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补缴手续。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对非公企业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在此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应建未建、应缴未缴的单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建立和巩固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健全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市、区人民政府应对此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支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展工作;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做好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催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