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的法律调整-----商法的现代化思考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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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几点思考

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几点思考

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几点思考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几点思考1. 背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带来了许多经济和社会效益,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然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挑战,如虚假宣传、侵权盗版、信息安全等问题。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市场秩序,我国亟需电子商务立法来解决这些问题。

2. 保护消费者权益电子商务平台上的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了很大的损害。

因此,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应该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放在首要位置。

针对虚假宣传,可以规定平台和商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并对虚假宣传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假冒伪劣商品,可以建立健全的投诉举报机制,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

此外,电子商务立法还应完善退货、退款及售后服务的规定,确保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同时,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提高平台的信用度和可靠性,给消费者提供更好的购物环境。

3. 规范市场秩序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市场秩序的混乱。

一方面,很多小规模电商平台出现了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和价格欺诈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电商巨头通过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破坏市场竞争秩序。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电子商务立法应该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在监管方面,可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行为,如要求电商平台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制度、严禁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等。

此外,还可以建立电子商务行业协会或公共监管机构,加强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自律和监管。

4. 加强信息安全保护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信息安全问题。

电商平台上大量的个人和商业信息容易成为黑客和骗子的目标。

为了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立法应该建立完善的信息保护制度。

在信息安全方面,可以规定电商平台必须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来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如加密存储、安全传输等。

同时,还可以规定电商平台在发生信息泄露事件时需及时通知用户,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

电子商务法的法律调整与保障

电子商务法的法律调整与保障

电子商务法的法律调整与保障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电子商务行业也迅猛发展。

为了规范电子商务的运作,各国纷纷制定了电子商务法律,以调整和保障电子商务的正常运行。

本文将探讨电子商务法的调整与保障措施,以期为这一新兴领域的发展提供有益的文献参考。

第一部分:电子商务法的调整1. 法律的制定电子商务法是为了适应电子商务行业的需求而制定的法律。

它规定了电子商务的基本原则、交易规则、合同签订、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内容,同时也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电子商务法的制定需要跟上科技的发展步伐,及时针对新兴问题进行调整和修订。

2. 监管机构的设立为了执行和监督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各国都设立了相应的监管机构。

这些机构负责对电子商务企业的注册、合规性审核、违规行为的处罚等工作。

监管机构的设立使得电子商务行业在合法、公正、透明的环境中运作,为电子商务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第二部分:电子商务法的保障1. 消费者权益保护电子商务法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法规,限制虚假宣传、强制交易、个人信息泄露等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消费者可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投诉渠道进行维权,如果发生纠纷,可以寻求法律救济,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 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数据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因此,电子商务法应该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规范企业的数据收集和使用行为,加强数据安全管理,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此外,电子商务法还应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确保平台能够保障交易安全。

3. 争议解决机制电子商务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争议。

为了解决电子商务纠纷,电子商务法应设立适当的争议解决机制。

这包括建立仲裁机构、调解机构等,为消费者和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一种公正、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

4. 电子商务税收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带来了跨境交易的增多,这给税收管理带来了挑战。

因此,电子商务法应对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进行调整和保障。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调整问题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调整问题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调整问题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在我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电子商务的兴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为了规范电子商务的发展,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国不断进行电子商务法律的调整和完善。

本文将探讨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调整问题。

一、隐私保护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涉及到了大量的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和利用。

尽管我国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来保护个人信息,但隐私泄露问题依然突出。

有些电商平台为了追求商业利益,存在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而个人信息泄露给黑客或者其他不法分子,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因此,我国应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建立更加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确保消费者的隐私安全。

二、网络购物纠纷解决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了线上购物的兴起,网络购物纠纷也随之增多。

购买者可能遇到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快递损坏等问题,而卖家则面临假冒商品、售后纠纷等挑战。

如何解决这些纠纷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已经建立了电子商务纠纷解决机制,比如通过电商平台的仲裁、司法机关的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然而,这些方式对于小额纠纷的解决效率有待提高,电商法律调整应该进一步加强对纠纷解决机制的改进,以便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和商家的权益。

三、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平台上存在大量盗版、侵权商品的销售问题,给知识产权所有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虽然我国已经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并建立了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如著作权登记、专利权保护等,但电子商务平台上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源头上打击盗版侵权行为,加大对电商平台的监管力度,提高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电子支付安全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支付逐渐成为主流支付方式之一。

然而,电子支付安全的问题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电子支付存在账号被盗、交易异常、支付失效等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了损失。

电子商务的法律调整商法的现代化思考

电子商务的法律调整商法的现代化思考

电子商务的法律调整商法的现代化思考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的迅速发展,成为了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

电子商务的诸多优势为人们的生活与经济带来了极大发展,但随着其快速发展,也出现了许多安全风险和法律问题,这就需要进行法律调整,以便更好地规范和保障电子商务的长足发展。

我国商法的修订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适应国际商务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其中与电子商务有关的修订,主要涉及到电子商务合同、网络交易平台、电子支付等方面。

首先,电子商务合同的修订。

电子商务合同的特殊性要求对其进行特殊的法律调整。

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交易中,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双方意思表示通过网络和其他电子方式,在确立合同关系时,合同即成立。

虽然本条规定了电子商务合同的基本原则,但还是存在着实践中的一些问题。

如何保证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何选定、验证、保存和提供电子合同的证据,如何处理电子合同变更、撤销等事宜,都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法律规定。

其次,网络交易平台的修订。

网络交易平台作为电子商务的实现工具,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产业竞争、维护商业诚信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商法第五十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安全、合法性等相关信息进行真实、全面、准确的描述,不得虚假宣传。

”这一条款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管理进行了规定,但还需要完善相关管理细则和法规,使得整个电商平台更为规范。

最后,电子支付的修订。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支付已经成为了电商交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同时还需要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商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电子支付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人民银行的规定实施客户身份验证、资金来源审查、风险评估和可疑交易报告等措施。

此外,还需要进一步规范电子支付的应用场景和安全标准,完善各种电子支付机构的管理制度,提高整个电子支付行业的安全性和服务质量。

总的来说,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对商法的现代化提出了新的挑战,也需要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和探索电子商务法律调整的相关问题。

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几点思考

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几点思考

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几点思考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然而,在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问题,如电子合同的效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隐私安全等。

为了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我国加快了电子商务立法的步伐。

在此背景下,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进行深入思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现状近年来,我国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通过,并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等方面做出了规定,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

然而,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日新月异,新的商业模式和问题不断涌现,现有的法律规定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例如,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社交电商等新兴领域的规范还不够完善;在数据保护和隐私安全方面的规定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加强;对于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界定还存在一些模糊地带等。

二、我国电子商务立法面临的挑战1、技术更新快,法律滞后性凸显电子商务依托于先进的信息技术,技术的快速更新使得电子商务的模式和手段不断变化。

而法律的制定和修订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程序,往往难以跟上技术发展的步伐,导致法律在应对新的电子商务问题时存在滞后性。

2、地域差异大,统一立法难度高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信息化程度和消费习惯存在较大差异。

这使得在制定统一的电子商务法律时,需要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平衡各方利益,增加了立法的难度。

3、国际协调困难电子商务具有全球性的特点,跨境电子商务日益频繁。

然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和监管要求各不相同,国际间的法律协调和合作存在诸多困难,这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在保障国内市场秩序的同时,与国际规则相衔接。

三、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重点问题1、消费者权益保护在电子商务环境中,消费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面临着信息不对称、虚假宣传、售后维权难等问题。

简述电子商务发展中法律思考-无删减范文

简述电子商务发展中法律思考-无删减范文

简述电子商务发展中法律思考简述电子商务发展中法律思考1. 引言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成为了现代商业活动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然而,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带来了许多法律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简述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一些法律思考,并探讨其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2. 法律保护电子商务平台用户的权益作为一个电子商务平台的用户,我们享有各种权益,包括信息安全、隐私保护、售后服务等。

为了保护用户的权益,法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1 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电子商务平台需要保证用户的个人和交易信息安全,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对于用户信息的收集、存储和处理等环节有着明确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必须遵守这些规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2 消费者权益保护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交易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消费者的权益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商品质量问题、假冒伪劣商品等。

电子商务平台需要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制度,并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 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是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重要法律问题之一。

3.1 网络侵权问题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网络侵权问题十分突出。

包括盗版、非法传播、侵犯商标权等。

法律对于这些侵权行为有明确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建立有效的防护措施。

3.2 数字产品的版权问题数字产品的版权问题是电子商务领域中另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平台需要确保销售的数字产品具有合法的版权,并且禁止用户在平台上销售没有版权的数字产品。

4. 电子商务中的争议解决机制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交易争议常常发生,如合同纠纷、商品质量问题等。

为了解决这些争议,电子商务平台需要建立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

4.1 在线争议解决平台建立在线争议解决平台是解决电子商务争议的一种有效方式。

通过在线平台,买卖双方可以在争议发生时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4.2 法律诉讼和仲裁除了在线解决平台,电子商务争议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或仲裁进行解决。

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几点思考

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几点思考

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几点思考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普及,电子商务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为了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的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国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电子商务立法。

然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现有的法律法规是否已经跟上时代的步伐,是否能够应对新兴的电子商务模式和技术创新,这是我们需要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首先,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应该更加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传统的商业模式中,消费者能够直接面对面的与商家进行交易,所以有更多的机会了解产品的真实情况,而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无法亲自接触商品,只能通过互联网上的图片和文字来了解产品,因此容易受到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的影响。

因此,在电子商务立法中,应该加强对商家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提供有效的救济措施。

其次,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应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在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需要提供个人信息,以完成支付和物流等环节。

然而,个人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的问题也愈发凸显。

因此,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应该加大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力度,明确规定商家在收集、使用和处理个人信息时的义务和责任,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以保障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权。

再次,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应该关注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

电子商务平台作为连接商家和消费者的重要环节,承担着重要的中介责任。

然而,一些电子商务平台存在着假冒伪劣商品、骗取消费者信任和侵犯商家权益的问题。

因此,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应该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规范平台的经营行为,明确平台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平台的日常监督和执法力度。

最后,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应该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和创新。

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创新的推动,然而,现行的电子商务立法是否对新兴的电子商务模式和技术创新产生了过多的限制,是否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需要我们进行仔细思考。

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应该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推动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

关于我国《电子商务法》立法定位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我国《电子商务法》立法定位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我国《电子商务法》立法定位的思量与建议关于我国《电子商务法》立法定位的思量与建议1. 引言《电子商务法》作为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核心法律,旨在规范和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本文将对我国《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定位进行思量并提出相关建议。

2. 立法背景及目的2.1 立法背景介绍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发展以及相关问题的浮现,如网络诈骗、知识产权侵权等。

2.2 立法目的阐述《电子商务法》的主要目的,包括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对网络安全的保护等。

3. 核心内容解析3.1 电子商务主体身份认定分析《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主体身份认定的相关规定及其合理性,如个体工商户、企业等的身份认定标准。

3.2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探讨《电子商务法》对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如网络安全评估、漏洞修复等措施。

3.3 网络购物合同分析《电子商务法》对网络购物合同的规定,如订立、履行、解除合同等要求。

3.4 售后服务与维权探讨《电子商务法》对售后服务与维权的规定,如退换货、维修、投诉处理等。

3.5 平台经营者责任分析《电子商务法》对平台经营者的责任要求,如信息披露、侵权处理等。

3.6 跨境电子商务探讨《电子商务法》对跨境电子商务的规定,如跨境交易、海关监管等措施。

4. 立法定位的反思4.1 立法目标的合理性对《电子商务法》立法目标的合理性进行审视,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改进意见。

4.2 立法层次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分析《电子商务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提出协调推进的思路。

4.3 立法体系的完善性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如加强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

5. 建议与展望5.1 加强立法宣传和培训提出加强公众对《电子商务法》的宣传和培训,增强泛博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5.2 建立电子商务纠纷解决机制提出建立有效的电子商务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网络仲裁和调解服务能力。

5.3 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建议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应对电子商务跨国交易的挑战和问题。

从电子商务法到网络商务法关于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定位的思考

从电子商务法到网络商务法关于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定位的思考

5、加强网络商务法律普及和人才培养。通过多种途径宣传网络商务法律知识, 提高消费者和企业对网络商务法律的认知度和重视程度加强网络商务法律人才 培养,为我国网络商务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结论
本次演示从电子商务法到网络商务法,探讨了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定位的思考。 针对电子商务和网络商务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问题,提出了建立健全法律 法规体系、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加强税收征管和完善合同法律效力和执行 力等建议措施为保障电子商务和网络商务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 还需要加强普法宣传和人才培养工作,以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和网络商务实现更 高水平的发展。
其次,要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电子商务立法应该结合电子商务行业的特 点和发展趋势,制定合理的法规和政策,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议
为了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立法,本次演示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立法机关应该加强电子商务法规的完善工作。要深入了解电子商务的实 际问题和发展需求,及时出台相关法规,填电子商务领域已经取得了一些立法成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子商务法》等。然而,相对于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还 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现有的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覆盖电子商务的各个领域, 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白。其次,已出台的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以 增强其可操作性。
现状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一系列法规,为电子 商务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是,电子商务立法仍然存在一些问 题和未解决的问题。
首先,电子商务法规不够完善。尽管已经出台了相关法律,但仍存在不少法律 空白和模糊地带。例如,对于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网络欺诈的认定和 处理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总之,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完善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和 消费者共同努力,以保障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让我们携手合 作,共同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完善和发展。

对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再思考(全文)

对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再思考(全文)

对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再思考(全文)对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再思考1.引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

然而,在电子商务领域,我国的法律体系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特别是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

本文将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进行再思考,提出一些完善立法的建议。

2.环境分析首先,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包括市场规模、需求和行业特点等。

接着,分析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存在的问题,如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监管缺失和安全风险等。

3.制定电子商务法律框架在本章中,建议制定一部全面的电子商务法律框架,以解决现行立法存在的问题。

具体内容包括电子合同、网络交易、网络支付、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广告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4.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电子商务平台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监管不力可能导致市场秩序混乱、消费者权益受损。

因此,应当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包括平台规范运营、防范欺诈行为和保护信息等。

5.推进电子商务国际化我国的电子商务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不断增强,但在国际合作与交流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障碍。

为促进电子商务国际化,应当加强国际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与交流,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政策。

6.建立良好的网络安全体系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网络安全的保障。

建议加强网络安全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完善网络安全技术标准、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等。

7.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环节。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需要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包括制定相关法律规定、加强知识产权的全球保护和打击侵权行为等。

8.加强跨部门合作电子商务涉及多个部门,跨部门合作是完善电子商务立法的必要条件。

建议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电子商务立法的完善。

9.总结通过本文的研究和讨论,明确了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重要性,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和措施。

只有在法律制度的保障下,我国的电子商务才能更加健康、稳定地发展。

简述电子商务发展中法律思考简版范文

简述电子商务发展中法律思考简版范文

简述电子商务发展中法律思考简述电子商务发展中法律思考1. 引言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全球化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成为了一个具有巨大潜力和广阔前景的领域。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就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思考进行简述。

2. 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2.1 数据隐私与保护电子商务中涉及大量的个人和商业数据,如用户个人信息、交易记录等。

保护这些数据的安全和隐私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在电子商务中,涉及数据的收集、存储、处理、传输等诸多环节,都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

电子商务平台也需要建立合适的安全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

2.2 电子合同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在电子商务中,交易主要通过电子合同进行,而不再是传统的纸质合同。

电子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

电子合同需要满足一系列法律要求,如合同的签署、可证明性、约束力等。

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也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

电子商务平台需要提供消费者保护措施,如退换货政策、投诉处理机制等,以增加消费者的信任度。

2.3 网络侵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中,网络侵权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日益突出。

随着电子商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也愈发猖獗。

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打击盗版和假冒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成为了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一项紧迫任务。

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商标法、著作权法等,需要得到严格执行和有效监管。

3. 法律思考与解决途径3.1 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为了应对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问题,政府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需要涵盖电子商务各个环节,从数据隐私保护、电子合同管理到知识产权保护等。

法律法规的制定还需要考虑到国际标准和互联网的全球性特征,以实现法律的有效监管。

3.2 加强执法和监管力度在电子商务发展中,执法和监管的角色尤为重要。

政府需要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的执法力度,打击网络侵权行为、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

对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再思考

对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再思考

对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再思考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在中国以及全球范围内都得到了广泛应用和发展。

作为一种先进的商业模式,电子商务在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以及提高消费者福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和制度方面的问题。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立法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任务。

从整体上看,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相对滞后。

与电子商务的实际运营情况相比,现有的法律体系并不适应这一新兴行业的需求。

首先,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过于分散,无法形成统一的法律体系。

目前,电子商务的监管主要由多个不同部门负责,而这些部门的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之间存在重叠、缺乏协调的情况。

其次,现行的法律体系在涉及电子商务的诸多方面存在漏洞和未覆盖的问题。

例如,对于虚拟商品的交易安全、网络支付的风险以及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等方面缺乏明确的规定。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国电子商务立法有待进一步完善。

首先,应该加强法律与技术的结合,明确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动电子商务发展与法律制度的协同。

在电子商务技术标准及安全方面,应建立和完善与现有技术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促进电子商务平台的可靠和安全使用。

同时,对于新技术的出现,也应及时跟进,及时进行立法调整和补充,以确保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

其次,应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在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尤为重要。

当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虚假广告、产品质量问题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

要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要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惩,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公平、诚信的电子商务环境。

另外,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日益突出。

应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提高企业和消费者对知识产权的意识,加强自主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

只有保护好知识产权,才能促进电子商务产业的创新发展。

简述电子商务发展中法律思考简版

简述电子商务发展中法律思考简版

简述电子商务发展中法律思考简述电子商务发展中法律思考引言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和电子设备进行商业交易的行为,随着互联网和移动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

然而,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带来了许多法律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简述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一些法律思考。

一、涉及的法律问题1. 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成为了重要的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交易往往涉及到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等。

因此,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成为了电子商务平台必须面对的挑战。

政府对于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也需不断完善,确保用户的信息不被泄露、滥用或者盗用。

2. 消费者权益保护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交易存在着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关系。

当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他们享有与传统实体店相同的权益,如商品质量保证、退换货权等。

因此,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成为了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要法律问题。

相关法律应确保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交易过程中享有公平、公正的权益保护。

3. 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发展中,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由于互联网的匿名性和交易的虚拟化特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更容易发生。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应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上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的监管和维护。

二、解决办法与建议1. 加强监管与执法为了解决涉及的法律问题,政府应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管与执法。

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对电子商务平台和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电子商务的合规运营。

同时,执法部门应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电子商务环境的公平和诚信。

2. 完善法律法规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需要不断完善和修订。

政府应加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电子商务的法律地位和规范,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浅析大数据时代电子商务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

浅析大数据时代电子商务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

浅析大数据时代电子商务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使得电子商务迎来了蓬勃发展,而随之而来的法律问题也需要得到创新和完善。

民商法是国家对于商业活动律法的基本规范,对于大数据时代电子商务的发展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

本文将从大数据时代电子商务发展的背景出发,分析其与民商法的关系,并提出相应的创新建议。

大数据时代的电子商务发展呈现出了几个明显的趋势。

大数据技术的运用使得电子商务拥有了更加精准的用户画像和个性化推荐能力,用户购物体验得到了显著提升。

电子商务平台的多元化发展,从传统的电商零售到跨境电商、社交电商等多种形式,扩大了电子商务的市场规模。

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普及,移动端成为电子商务的重要渠道,用户购物的行为方式也发生了改变。

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也使得电商平台在营销、库存管理、供应链优化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在这一大背景下,电子商务与民商法的关系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随着电子商务平台的多元化发展,传统的商业法规律已经无法完全适应新型商业模式的发展,需要对于商业法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创新。

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使得电子商务在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个人隐私、信息安全等方面面临了新的挑战,相应的法律规范也需要进行调整。

电子商务的跨境发展也使得国际商事交易的特点和特别规则需要得到更为细化和明确的规定。

对于电子商务平台在营销、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条款也需要进行相对应的修改和完善。

在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的过程中,我们也需要充分考虑到现实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非常快,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尽快跟上发展的步伐,避免法律滞后于商业活动的现实。

电子商务的发展所涉及到的技术层面非常广泛,相关法规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到技术发展的特点和趋势,不能仅仅停留在传统的商业模式和规定上。

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合作非常关键,政府、企业、消费者、技术人员等各方需要共同参与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制定和完善过程,确保相关规定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电子商务交易中法律问题的思考

电子商务交易中法律问题的思考

电子商务交易中法律问题的思考电子商务交易中法律问题的思考一、电子交易在电子商务中的地位、作用和现状顾名思义,电子商务就是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通过电子信息网络所进行的商务活动。

“电子商务”(ElectronicCommerce)这个词的历史很短,1995年,美国政府成立电子商务工作组,可以看作是电子商务诞生之日。

随后的1996年,美国政府提出了发展电子商务的战略框架。

与此同时,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法会正式决定将“电子数据交换(EDI)”改称“电子商务”(electroniccommerce)。

于是,“电子商务”开始风靡全球。

电子商务的产生和发展主要是基于两个与“全球化”有关的原因:经济全球化和全球信息化。

近年来,由于世界秩序的逐步稳定和经济发展,世界各国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得以迅猛发展,而随着跨国公司的管理地域和范围的不断扩张,世界经济逐步趋向全球化。

同时,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带动了全球信息化进程,而全球信息化又进一步深化和扩大了经济全球化的趋势。

所以,电子商务代表了未来21世纪的新经济。

如果按照电子商务的交易流程来看,电子商务中的核心部分就是电子交易,人们通常将电子交易称为电子商务,这只是就其狭义概念而言,其实广义的电子商务还包括:电子商务企业的市场准入、技术开发和资本运作等活动。

如果根据交易对象不同分类,电子交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发生在机构间(B-B),另一类发生在机构和最终消费者之间(B-C)。

从发展的历程看,B-B 占了很大的比重。

根据20xx年2月在曼谷举行的联合国贸发会议上发表的报告书预测,20xx年的网上贸易总值将达到3770亿美元,20xx年将几乎增加一倍达到7170亿美元,20xx年将达到12340亿美元,到20xx年电子交易总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例将多达四分之一。

电子商务尤其是电子交易部分近年来在中国得到了迅速发展。

1998年3月6日,我国国内第一笔互联网上电子交易由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共同携手完成,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已开始进入实用阶段。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调整问题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调整问题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调整问题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除了需要必不可少的技术支持和良好的经济氛围之外,更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法制环境,建立必要的法律规范体系,用以调整与电子商务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保证和促进电子商务的飞跃发展。

一、电子商务的概念电子商务,顾名思义是指通过计算机互联网络进行各种商务活动的总称。

它的基本技术特征是利用web技术传输和处理各种商务信息,它的主要商业特征是几乎所有的商务行为都将在计算机互联网络上进行。

目前全球的电子商务主要在internet网上进行。

目前,对电子商务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理解。

国内外一些专家学者指出,电子商务也称为电子交易(e-commerce),主要是指利用web 技术提供的通信手段在网络上进行的交易活动。

例如,消费者通过在网络上所建立起来的“虚拟商厦”中持卡购物;企业与企业之间借助网络进行交易;等等。

还有一些专家则进一步提出,所谓电子商务(e-business),主要是指利用web技术进行的包括交易在内的全部商务活动,包括市场分析、客户联系、商业广告、物资调配、商业销售、银行结算、政府税收、海关通关、投资经营、货物传输、售后服务等等,它是包括管理信息系统(mis)、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电子定货系统(eos )、商业增值网(van)等系统在内的综合系统。

世界贸易组织( wto)在其电子商务专题报告中也曾指出:“电子商务就是通过电信网络进行的生产、营销、销售和流通活动。

”笔者认为:电子商务应该是以电子交易和电子服务为核心的包括全部商务活动的集合。

其中,电子交易是以货品为主要对象的电子交易行为,电子服务是以服务贸易为主要对象的电子交易行为,它们各自构成独立的电子商务行为,又共同构建了电子商务的基础。

在此基础上,电子商务才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架构。

电子商务是建立在网络上的以数字形式进行的商务活动。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进步和推广应用,社会的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势必会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同样也会作用商业活动的每个环节,从而形成对传统商业活动的全面变革,最终完成对传统商业活动方式的全面取代,构成全社会商业活动的电子化、数字化和信息化。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调整问题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调整问题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调整问题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调整问题引言电子商务在中国发展迅猛,为经济发展、社会创新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为了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我国不断调整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然而,电子商务法律调整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就此进行分析和讨论。

问题一:条文适用范围模糊在当前法律体系中,我国对于电子商务活动的监管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然而,该法律在适用范围的界定上存在一定模糊性。

例如,该法律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的义务,但对于个体电商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并没有明确规定。

这导致了一些个体电商经营者在法律上的漏洞,从而可能给消费者权益保障带来困难。

问题二:法律法规滞后于技术发展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电子商务行业的日益复杂化,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相对落后。

新兴的电子商务模式、技术和产品层出不穷,而相关法律法规却无法及时跟上这些变化。

这导致了一些现实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同时也给执法的难度带来了一定挑战。

问题三:跨境电商法律监管的模糊性跨境电商是电子商务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在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目前我国在跨境电商法律监管方面还存在模糊性。

一方面,跨境电商涉及的法律法规来自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和规则。

另一方面,跨境电商的监管涉及到海关、税务、知识产权等多个部门的合作,各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还有待加强。

解决方案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清晰界定电子商务相关法律适用范围,明确各类主体的义务和责任,确保法律法规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2. 加强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更新机制,在技术发展迅猛的背景下,及时调整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行业变化和需求。

3. 建立跨境电商法律监管的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合作方式,强化跨境电商领域的监管力度和执法效果。

4. 加强电子商务法律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和个人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和遵守意识,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几点思考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几点思考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几点思考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几点思考1. 引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新的法律问题,因此我国电子商务立法亟需完善。

本文将针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进行细致的思考和探讨,以期为相关立法提供参考。

2. 电子商务的定义和特点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和其他信息通信技术进行交易活动的方式。

其特点包括便捷的交易方式、全球范围的市场、信息的数字化和个性化、电子支付等。

3.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现状目前我国已有多部法律法规对电子商务进行了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

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空白,需要进一步完善。

3.1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规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迅猛发展带来了市场的集中和垄断趋势,需要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立法中,应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和责任追究。

3.2 电子商务交易纠纷的解决机制随着电子商务交易量的增加,交易纠纷也随之增加。

建立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包括电子商务仲裁、法律援助等,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3.3 电子商务数据保护电子商务涉及大量的个人数据,其保护至关重要。

立法应规定明确的数据保护措施,并明确数据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4.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中经常涉及知识产权,如商标、著作权、专利等。

应加强对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保护,打击盗版和侵权行为。

5. 支付安全和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电子商务以电子支付为基础,支付安全是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

对支付安全进行法律规定,确保电子支付的安全和合法性。

同时,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也需要明确规定。

6. 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高速互联网、电子支付、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的支持。

立法应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管理。

7. 总结与展望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尚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未来,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和秩序维护,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 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和其他信息通信技术进行交易活动的方式。

简述电子商务发展中法律思考

简述电子商务发展中法律思考

简述电子商务发展中法律思考简述电子商务发展中法律思考引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成为全球经济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电子商务的兴起不仅为企业创造了更多的商机,也使消费者享受到了更加便捷、高效的购物体验。

然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问题和争议。

本文将从几个重要的方面简述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律思考。

数据保护与隐私在电子商务中,企业会收集大量的用户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地址、方式号码、电子邮件等。

这些信息的保护对于维护用户隐私和权益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和实施一系列针对电子商务企业的数据保护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要。

这些法律法规应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和共享进行明确规定,同时要求企业加强信息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此外,用户也应该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有清晰的认识,并对共享个人信息时慎重考虑。

电子合同与电子签名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的特殊性质,其法律效力和合法性成为争议的焦点。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电子合同的要素、电子签名的形式和效力,以及争议解决机制等。

同时,法律也对违约行为和欺诈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和补救措施。

电子支付与虚拟货币电子商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就是电子支付和虚拟货币。

然而,电子支付和虚拟货币的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监管难题。

为了防止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各国制定了电子支付和虚拟货币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要求电子支付机构和虚拟货币平台遵守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的监管要求,并加强风险控制和客户身份验证措施。

此外,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电子支付和虚拟货币的相关法律也对消费者的风险提示、退款机制和争议解决进行了规定。

电子商务纠纷处理在电子商务中,由于交易的虚拟性和跨国性,纠纷处理变得复杂而困难。

为了解决电子商务纠纷,各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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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商法的现代化必然是以现代化的商事法律制度为基础的,本文将构建中国的电子商法作为研究现代化商事法律制度的切入口,把借鉴和移植发达国家的经验与中国的商事实践相结合。

全文以商法的现代化开篇,围绕电子商法的建立展开论述。

全文分为“电子商务的时代背景及其意义”“各个国家立法例的介绍”和“我国的立法模式选择”三大部分,从宏观的角度为我们勾勒了中国电子商法的大体轮廓。

以期弥补“国内有关电子商务的讨论往往都集中在技术层面和实施方案,对于政策法规等软环境方面的诸多问题较少论及”[1] 的不足。

[关键词]商法的现代化,电子商务,电子商法引言“现代化”一词,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指的是“使具有现代先进科学技术水平”。

[2]而对于属于社会科学的法律来说,它的现代化则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从法的精神,观念,意识到法的制度的整个法制体系逐渐反应,适应和推动现代文明发展趋向的历史过程”。

[3]法制的基本要素是法律规范,法律程序和法律意识形态。

法制的现代化包含了这些基本要素的现代化,但不是要素之间的简单相加,而是各个要素互动整合的结果。

我们将商法的现代化作为我们研究商法的入口,是因为对每一个商法学人来说,都迫切感到了这一部门法现代化的现实意义。

作为一项与时代息息相关的部门法,在中国,商法的地位与独立存在的意义已得到了大多数民法学者的肯定。

对于这个部门法来说,它的现代化不应再仅仅局陷于对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离的无休止的争论之中,而应该以更加务实的态度着眼于实际问题的解决和指导。

现代化的商事实践必将产生现代化的商事理论,现代化的商事理论反过来又必将推动商事实践的发展。

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实现商法的现代化是完全有条件的。

但是对于中国的现状来说,这一问题还显得任重道远。

与国外比较,中国商事法的现代化如何定位如何选择,的确是这一系列文章的开篇应该解决的问题。

我国的商法最早出现在清末光绪皇帝变法维新之时,《大清商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商法法典这部由外国人拟定的中国商法由于在下缺乏经济基础的土壤,在上又没有一个强有力的行政权力的推动,势必只能是“商法的萌芽”。

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六法全书”中倒是存在所谓的商法,但是支离破碎的半殖半封的经济结构又阻碍了商法现代化的进程。

只有改革开放以来,商法的现代化才真正具有了内因和外因的双重有利条件,得到了外力和内力的双重推进。

笔者认为,我国商法的现代化固然包含着从商法规范,商法冲突的诉讼仲裁程序到商的精神文化各个方而的现代化。

但在国际商务迅猛发展,世界经济一体化日趋形成,现代商法的同义语已经变成“新的国际统一的在全世界都应该是相同的商人习惯法”[4]的情况下,我国商法的现代化首先面临着大批现代商法规范空缺和滞后的问题。

因此,商法的现代化应从商法的借鉴移植开始,重点选择那些能充分反映现代经济发展要求的,代表商法发展时代趋势,与国际衔接的商法理念和具体商法制度。

当internet以它锐不可挡的气势改变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电子商务伴随潮流滚滚而至的时候。

我们注意到了各个国家和地区[包括联合国]立法机构对这一浪潮的积极响应。

电子商务的系统化法规化,不仅仅是各国网络从业人员和法律界关注的焦点,也是商法现代化的一个里程碑。

本文将从电子商务的时代背景及意义,各个国家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的经验介绍和我国的立法模式选择等三个方而来阐述这一问题。

从而完成题设关于“商法现代化研讨”的第一步。

一。

电子商务的时代背景及意义要提到电子商务,我们首先应该从“the Global Internet”即全球互联网开始。

所谓全球互联网是建立在现代计算机技术基础上的成千上万相互协作的网络以及网络所承载的信息结合而成的集合体,它是计算机数字技术和现代通讯技术的产物,是正在到来的信息社会的基础。

但是在90年代以前,internet主要应用于是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教育以及新闻传播等领域,直到1993年,internet商用化禁止解除之后,成千上万的大小企业、个人、甚至政府,才纷纷加入到internet之中,寻求和发展商业机会。

“电子商务”应运而生。

电子商务的实行,打破了地域的分隔,缩短了信息流动的时间,使生产和消费更为贴近,大大了降低物流,资金流及信息流有效传输和处理的成本,为每一个企业每一个消费者提供了更好的机会。

从1993年到现在,美国已有200万人在环球网上购买过商品和接受过服务。

目前,国际上所有的大企业都已经或正在上网。

电子商务的营业额已从1994年的800万美元剧增至50亿美元。

据美国权威市场顾问公司的预测,在以后的几年内,商业网址的数量将以每年10倍的速度增长,到2000年电子商务营业额将达到2550亿美元,复合增长率超过400%. [5]2000年1月在瑞士达渥斯召开的世界经济年会向全世界宣布:网络经济是世界经济的方向。

“Internet这一新兴电子技术所带来的商业机会正一步步冲击到社会各个角落,甚至会带来一场新的产业革命”。

[6]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探讨电子商务的意义成为可能和必然。

所谓电子商务指的是“通过电子方式,在网络基础上,利用WEB技术实现商品,物资, 人员,信息的协调而产生的商业贸易活动”“是一个包括市场分析,客户联系,商业广告,物资调配,商业销售,银行结算,政府税收,海关通关等等涉及管理信息系统[MIS],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电子定货系统[EOS],商业增值网[VAN]等在内的综合系统”。

电子商务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企业与企业;二是企业与个人。

企业与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是企业间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所从事的商务活动,例如传统的电子数据交换[EDI]和新兴的快速反应系统[QRS]等;企业与个人间的电子商务是企业通过网络为个人提供的服务及商业行为,如电子购物,个人金融理财等。

和传统商务方式相比,电子商务存在着这样几个特点:1.经济性,由于电子商务大大简化了商品流通环节,提高了交易效率,企业和消费者从电子商务中可以大量的节约成本。

据调查,使用因特网的商家基础设施投资回报率达到21%-68%.银行每年交易通过因特网付费只有13美分,通过文传付费是26美分,通过电话付费是54美分。

交易成本大幅度地降低,导致信息产业界,流通产业界双赢的局面,从而为整个社会创造了财富。

2. 时效性,电子商务打破了传统商务的时间概念,除了提高传递商务信息的速度外,电子商务可以随时随地的实现。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电子商务已经没有上班下班的概念了。

因为互联网没有节假日。

另外,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世界各地不同时区的人们可能在共同的时间里为同一件事物工作,因此还会出现“共同时间”或“互联网时间”的概念。

3. 交互性和个性化,顾客只要利用键盘或鼠标就可以向商家发出自己的需求信息,商家会及时作出反馈。

这种反馈甚至是实时的,而且是一对一的。

通过网上的定制服务,用户可以根据喜好定制有关的信息,商家可以预测用户所需的服务和所关注的商品,从而实习了个性化服务。

4. 方便和快捷,电子商务利用多媒体及其与此相对应的软件编程技术,商家能够在网络上构筑销售其产品的销售网页,以生动逼真的视频图象,图文并茂声像并貌的与顾客进行沟通。

这种商务模式的出现,取代了传统商品流通中大量存在的中间行为。

商品代理制,分销商,批发及展销会等都有可能随着电子商务这种新型销售方式的崛起而变得不那么重要。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实质上,是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商业模式的一次革命。

电子商务以数字化网络为基础的特点造成了它与传统商务在生产方式上的重大区别,但是它在性质上依然属于纯粹的商事活动。

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主体依然是企业或普通消费者;客体依然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商行为,因此,电子商务依旧属于传统商事法调整的范围。

但是,由于电子商务抛弃了传统商事流转中所必须的手写纸化凭证而实现了完整意义上的无纸化交易;抛弃了传统意义上的商事主体而使一大批没有资金积累没有社会地位没有实践经验的甚至没有可靠身份的“网络新人类”成为商事关系的主体-这样一来,传统商法所仰仗的“公示主义”、“要式主义”和“外观主义”便失去了它们存在的意义。

无纸化交易中出现的电子签名到底有没有法律上的效力?如何认定?如何保障参与电子交易的各方主体的权利?如何规制主体间的义务?如何确定电子商务的诉讼管辖?如何开展电子商务的诉讼程序?现存的商事交易法无法解决这一系列新问题。

而且,电子商务所特有的商业模式,如从“迂回经济”走向“直接经济”的转变,交易范围的扩大,交易双方的身份,场所,权限等要素虚拟化等等特点,使它具有着前所未有的潜在风险,因而就更加需要一个比传统商务更加完善的法制环境。

理论上的真空产生了实践中的慌乱,正是由于缺乏适当法律的承认和保障,网络安全问题才成为发展电子商务的“瓶颈”,电子黑客、电子窃贼、网上侵权,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网络如果要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市场,就必须提供与其它任何市场相同的保证。

简而言之,在人们都开始通过网络买车并取得抵押贷款之前,网络需要向顾客保证他们的交易是安全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 [7]美国福里斯特调查核实公司的一份研究报告预测说,如果得到良好的管理,全球电子商务将在2003年达到3. 2万亿美元,但是,如果安全问题和管理混乱依然存在,那么因特网经济的总额将不会超过 1.6万亿美元。

这一切说明,实践呼唤着新理论的出现,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已成为时之所致大势所驱。

二。

其他国家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的借鉴意义面对电子商务这一朝气蓬勃的历史潮流,各个国家分别出台了自己的法律规范,其中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NCITRAL]在1996年通过的《电子商务模式法〈附修改后的第五章〉及实施规则》[UNCITRAL Model Law on Electronic Commerce[1996] with additional arti cle 5 bis as adopted in 1998and Guide to Enactment]、美国政府在1997 年7月公布的《全球电子商务纲要》一[A Framework For Globle Eletronic Commerce]以及欧盟的《电子商务行动计划》可以说是有关电子商务立法方面的积大成者,值得我们借鉴。

UNCITRAL的《电子商务模式法〈附修改后的第五章〉及实施规则》自1996年3月颁布通过以来得到了许多国家和地区及国际组织的声明支持,作为其国内立法的重要参考,它以严整的条文结构著称。

UNCHRAL的《电子商务模式法〈附修改后的第五章〉及实施规则》由“电子商务模式法”、“实施规则”两部分组成,《电子商务模式法》是这部法规的主体部分,它又分为两篇:第一篇〈普遍意义上的电子商务法〉包括三章15节,内容涉及定义,数据信息的法律要求,数据信息流通等方方面面;第二篇〈特殊领域内的电子商务〉主要涉及了货物的运输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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