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统计管理及报送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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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统计管理及报送工作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医院信息统计管理及信息报送工作,更好地发挥信息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促进信息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医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本制度所称信息统计及报送包括月报表、年报表及各种网络直报信息等。
2、医院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由分管院长直接领导,由财务科、医务科、人力资源、设备科、药剂科、信息科以及各相关临床医技科室等部门共同完成。
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2.1财务科负责统计医院总收入、各项支出等数据,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等,并汇总、审核各科室统计数据进行年报、月报上报。
2.2医务科负责汇总统计各科室医疗服务数据,负责提供医院出院病人病案首页的数据审核。
2.3人力资源负责统计医院职工的数据及审核上报。
2.4设备科负责统计医用设备数据及审核上报。
2.5药剂科负责合理用药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数据的审核上报。
2.6信息科负责HIS系统数据库日常管理,协助各部门完成数据的汇总与报送。
2.7各临床医技科室负责本科室工作量、本科室质控指标以及本专业相关网络直报信息的汇总、审核与上报。
3、各部门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部门兼职统计员,从事具体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信息员必须具备一定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完成本部门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
3.1医院(院级)信息统计人员的工作职责:
3.1.1根据上级信息统计工作的报送要求,认真学习统计指标解释,完成医院统计信息的汇总、审核与报送工作,确保每项指标所包括的范围与上报要求一致。
3.1.2对各部门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准确无误后才能报出数据。
3.1.3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报送时间,完成统计信息的报送。
3.1.4对各类统计信息实行档案化管理,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3.2各部门(科级)信息统计员(兼职)工作职责:
3.2.1认真学习统计指标解释,完成本部门信息的采集、审核与报送工作,确保每项指标所包括的范围与上报要求一致,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真实性负责。
3.2.1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的报表报送时间,完成统计报表报送工作。
4、信息统计及报送程序
4.1医务科通过HIS系统统计医疗服务数据,包括总诊疗人数、门诊人次、急诊人次、出院人次、死亡人次、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出院者占用床日数等,形成月度报表,每月6号前报送财务科;
4.2各临床、医技科室每月4号前将本科室工作量(人次)及相关医疗质量指标报医务(病案)科,由医务(病案)科汇总、审核后形成月度各科室工作量汇总表,每月6号前报送财务科;
4.3财务科负责通过HIS系统统计医院总收入、各项支出等数据,并汇总、审核各科室统计数据,报分管院长审核后按上级部门规定时限在《XX市卫生健康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进行月报、年报上报。
4.4人力资源负责统计全院在职员工人数,各部门、各类别职工人数、增减变动情况,并及时在《XX市卫生健康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上报。
4.5设备科统计医用设备数量、增减变动情况和使用情况(含报废等),
并及时在《XX市卫生健康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上报。
4.6药剂科负责每月汇总统计、审核各监床科室合理用药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数据,并按上级部门要求上报。
4.7信息科负责HIS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数据库备份管理工作。
信息科根据院领导或职能科室的需要,可对信息系统内的数据进行导出或统计。
如需信息科提供系统内统计数据,必须经相关职能科室提出申请,报院领导批准。
5、信息统计要求
5.1统计人员要准确、及时、保质、保量完成各种统计任务。
5.2统计数字要保证全面、系统、精确、保密。
5.3各种医疗统计,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5.4各科室和个人对上级要求上报的统计报表不得虚报、漏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