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模板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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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模板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结构较为复杂,施工工期紧,高大模板的施工在整个工程施工中作为一个重点来控制,在保证施工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根据住建部
下发的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模板支撑系统。
结合本工程的结构特点,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工程地下室结构存在超重部位。
二、工程难点分析及高支模板体系选型
根据本工程跨度、支撑、梁截面的施工特点,高支模施工的重点是:高支模
支撑体系的稳定性以及高支模板体系的选型。
1、本工程地下室顶板梁截面较大,地下室顶板范围较大,对支模架搭设要
求较高,选用承插型盘扣钢管脚手架支撑体系能够容易控制架体的高度,同时方便材料的调配和周转。
为了避免架体承载力偏心受压而降低,在支架顶部设可调顶托,是立杆成为轴心受压构件,充分发挥立杆的作用。
2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的要求,本工程高大支模架范围大,地下室结构超重板部位多,梁截面尺寸较大,对支模架承重能力要求高。
3在支架立杆下增设可调底座,立杆下部增设水平杆。
4沿架体高度连续设置剪刀撑,对支撑高度大于8米的架体,沿高度从上到下每隔两步设一道水平剪刀撑,以加强支撑架体的刚度。
5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安全并结合杭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杭建监总〔2015〕14号),本工程高大模板支架拟采用承插型盘扣式支架+可调顶托传力形式。
保证可调顶托原材料质量、
安装质量符合要求,是确保安全的重点工作之一。
三、盘扣支模架构造要求及措施
1、模板支架应根据施工方案计算得出的立杆排架尺寸选用定长的水平杆,
并应根据支撑高度组合套插的立杆段、可调托座和可调底座。
2、模板支架的斜杆或剪刀撑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1当搭设高度不超过8m的满堂模板支架时,步距不宜超过 1.5m,支架架体四周外立面向内的第一跨每层均应设置竖向斜杆,架体整体底层以及顶层均应
设置竖向斜杆,并应在架体内部区域每隔5跨由底至顶纵、横向均设置竖向斜杆或采用扣件钢管搭设的剪刀撑。
当满堂模板支架的架体高度不超过4个步距时,可不设置顶层水平斜杆;当架体高度超过4个步距时,应设置顶层水平斜杆或扣
件钢管水平剪刀撑。
2.2当搭设高度超过8m的满堂模板支架时,竖向斜杆应满布设置,水平杆
的步距不得大于 1.5m,沿高度每隔4~6个标准步距应设置水平层斜杆或扣件钢
管大剪刀撑,周边有结构物时,宜与周边结构形成可靠拉结。
2.3当模板支架搭设成无侧向拉结的独立塔状支架时,架体每个侧面每步距均应设竖向斜杆。
当有防扭转要求时,可在顶层及每隔3~4个步距应增设水平层斜杆或钢管水平剪刀撑。
3、对长条状的独立高支模架,架体总高度与架体的宽度之比H/B不宜大于3。
4、模板支架可调托座伸出顶层水平杆或双槽钢托梁的悬臂长度,严禁超过
450mm,且丝杆外露长度严禁超过200mm,可调托座插入立杆长度不得小于150mm。
5、高大模板支架最顶层的水平杆步距应比标准步距缩小一个盘扣间距。
6、模板支架可调底座调节丝杆外露长度不得大于300mm,作为扫地杆的最底层水平杆离地高度不应大于350mm。
当单肢立杆荷载设计值不大于40KN时,底层的水平杆步距可按标准步距设置,且设置竖向斜杆;当单肢立杆荷载设计值大于40KN时,底层的水平杆应比标准步距缩小一个盘扣间距,且应设置竖向斜
杆。
7、模板支架应与周围已建成的结构进行可靠连接。
8、顶托使用要求:
梁底立杆顶部采用调节可调托座调至支撑架要求的支撑高度。
模板支架可调托座伸出顶层水平杆或双槽钢托梁的悬臂长度严禁超过450mm,且丝杆外露长度严禁超过200mm,可调托座插入立杆或双槽钢托梁长度不的小于150mm。
托梁采用双钢管,采用扇形箍固定,托梁位置需居中。
四、盘扣式钢管支模架的搭设及拆除
(一)施工准备
1、搭设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模板
支架搭设前,施工管理人员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
作业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的重点为搭设参数、构造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安全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记录,交底方和全体被交底人员应在交底文件上签字确认。
2、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管支架及构配件质量应在使用前进行复检。
使用前应对其外观进行检查,并应核验其检验报告以及出厂合格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3、经验收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并应标挂数量规格铭牌
备用。
构配件堆放场地排水应畅通,无积水。
4、模板支架的搭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
(二)地基与基础处理
支模架搭设在地下室底板上,底部基础应加固处理。
(三)盘扣架的搭设与拆除
1、模板支架立杆搭设位置应按专项施工方案放线确定。
2、模板支架搭设应根据立杆放置可调底座,应按先立杆后水平杆再斜杆(钢管剪刀撑)的顺序搭设,形成基本的架体单元,应以此扩展搭设成整体支架体系。
3、可调底座和土层基础上垫板应准确地放置在定位线上,保持水平,垫板
应平整、无翘曲,不得采用已开裂垫板。
4、立杆应通过立杆连接套管连接,在同一水平高度内相邻立杆连接套管接
头的位置宜错开;且错开高度不宜小于75mm。
模板高度大于8m时,错开高度不宜小于500mm。
5、每搭完一步支模架后,应及时校正水平杆步距,立杆的纵、横距,立杆
的垂直偏差与水平杆的水平偏差。
控制立杆的垂直偏差不应大于H/500,且不得大于50mm。
6、水平杆扣接头与连接盘的插销应用铁锤击紧至规定插入深度的刻度线。
7、每搭完一步支模架后,应及时校正水平杆步距,立杆的纵、横距,立杆
的垂直偏差和水平杆的水平偏差。
立杆的垂直偏差不应大于模板支架总高度的
1/500,且不得大于50mm。
8、在多层楼板上连续设置模板支架时,应保证上下层支撑立杆在同一轴线上。
模板支架搭设应与模板施工相配合,可利用可调底座和可调托座调整底模标高。
9、混凝土浇筑前施工管理人员应组织对搭设的支架进行验收,并应确认符
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10、拆除作业应按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从顶层开始,逐层向下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严禁抛掷。
11、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应确定分界处的技术处理方案,并应保证分段后
架体稳定。
12、脚手架搭设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向搭设和使用
人员做技术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的重点为搭设参数、构造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安全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记录,交底方和全体被交底人员应在交底文件上签字确认。
13、基础上应先弹出支撑架的纵横方向位置线并进行抄平。
14、对钢管、扣件、脚手片、顶托等进行检查验收,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15、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架的搭设要求
15.1 钢管采用Ф48.3×3.6钢管,钢管壁厚不得小于 3.24㎜,不得采用锈蚀、裂纹和弯曲的钢管。
15.2 立杆除顶步外必须采用对接。
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设置在同一步内。
剪刀撑和其他杆件可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少于100cm,并不少于2只扣件紧固。
15.3 水平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距离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
15.4 每步的纵、横向水平杆应双向拉通。
16、拆除支撑架注意事项
16.1 拆除支撑架前,清除支撑架上的材料、工具和杂物。
16.2 模板支架拆除时,应在周边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
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16.3 拆除人员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除作业,并按规定使用
安全防护用品。
16.4 拆除工作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
16.5 拆下的钢管、扣件、脚手片应逐一递接至地面,并人工搬运至指定场
所分类堆放整齐,严禁抛掷。
16.6 模板支架拆除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
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16.7 脚手架的拆除应在统一指挥下,按后装先拆、先装后后拆的顺序及下
列安全作业的要求进行:
(1)脚手架的拆除应从一端走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层地进行。
(2)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
(3)在拆除过程中,脚手架的自由悬臂高度不得超过两步,当必须超过两
步时,应加设临时拉结。
(4)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卸到相关的门架时方可拆除。
(5)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并按规定使用安全
防护用品。
五、盘扣架支撑体系检查和验收
(一)材料要求
1、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构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碳素结构钢》(GB/T700)以及《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 11352)的规定,各类支架主要构配件材质应符合表8.2.1的规定。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主要构配件材质
立杆水平杆竖向斜杆水平
斜杆
扣接头
可调底座
可调托座
Q345A Q235B Q195 Q235B ZG230-450 Q235B
2、钢管外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钢管壁厚允许偏差±0.1mm。
钢管外径允许偏差(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