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费用定额、管理办法等宣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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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⑸“工具用具使用费”包括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工具用具使用费”。原仅是管理使用的。 2、增加⑹“职工福利费”,指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经费、集体福利费、降温费、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 等。从原人工单价中移出。 3、增加⑺“劳动保护费”,指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从原人工单价中移出。 4、增加⑻“材料检验费”,从原组织措施费中移出。 5、⒂“其他”中增加“投标费”、“保险费”(原规费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等) 6、“财务费”增加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产生的费用。 7、取消原⑹“劳动保险费”中“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列入“养老保险费”。
国家能源局2016年第6号
建设工程项目增值税计税方法分为 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税金指按国家税法规定的 应列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内的销项税额,税率11%。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 税额。 销项税额=税前工程造价 ×11%,11%为建筑业增 值税税率。 备注:将按增值税应纳税 额作为计税基础的“城市 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以及地方教育附加”移入 “企业管理费”中,由企 业按规定缴纳。
企业管理费 中煤建协字〔2011〕72号
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 理所需费用。包括: ⑴管理人员工资 ⑵办公费 ⑶差旅交通费 ⑷固定资产使用费 ⑸工具用具使用费 ⑹劳动保险费 ⑺工会经费 ⑻职工教育经费 ⑼财产保险费 ⑽财务费 ⑾税金: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 用税、印花税。 ⑿工程造价技术服务费 ⒀其他
本次费用项目组成的划分采用按费用构成要素和按造价形成两种, 实质上是适应或强调清单计价方式的一种表述,打破了使用建标〔2003〕 206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四项费用组成的传 统模式。取消了直接费(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与间接费(企业管理费 和规费)的概念。无论怎样设置,费用项目都要与基本建设财务方面相 关规定保持一致。
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造价管理有关规定(2015基价)
2017年8月
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文件)
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按照工程造价形成划分 由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其他 项目费、规费、税 金组成。各项费用 均包括了人工费、 材料费、施工机具 使用费、企业管理 费、利润。
煤炭建筑安装工程 费按照构成要素划 分为人工费、材料 费(含工程设备)、 施工机具使用费、 企业管理费、利润、 规费和税金组成。
机械费 中煤建协字〔2011〕72号 指施工机械作业发生的机械 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 外运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由七项费用组成: ⑴折旧费 ⑵大修理费 ⑶经常修理费 ⑷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⑸人工费 ⑹燃料动力费 ⑺其他费用。 国家能源局2016年第6号
指施工作业所产生的施工机械、仪器 仪表使用费或租赁费。包括 ①施工机械使用费 ②仪器仪表使用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七项费用组成: ⑴折旧费 ⑵检修费 ⑶维护费 ⑷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⑸人工费 ⑹燃料动力费 ⑺其他费。
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 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生产工人的各项 费用。包括: ①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 ②奖金 ③津贴、补贴 ④加班加点工资 ⑤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日工资单价=〔生产工人月平均工资 (计时、计件)+平均月(奖金+津贴、 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年 平均每月发定工作日)
Δ二者的定义和包括的内容不一致,后者是按国家统计局对工资总额概念来定义的。确定工资单价时仍按原 先规定计算。新定额人工费单价将原④职工福利费⑤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列入企业管理费。 工资单价=基本工资+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地方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井下艰苦岗位津贴=井下津贴+班中餐津贴+夜班津贴。 Δ建标造函〔2012〕56号“关于征求《关于改进和完善工程计价定额人工单价和人工费调整工作通知》意见 的函规定1、人工单价每年至少调整一次。2、改进定额人工单价采集测定方法。劳务市场调查、参考实物工 程量人工单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标准综合测定。3、分不同工种。
1、名称改动,“施工机械使用费”改为“施工机具使用费”。主要是该项费用中增加了“仪器仪表使用费”内容。 但是2015基价中除《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外,其他各类消耗量定额中均未出现施工机具使用费。 即 不包括“仪器仪表使用费”内容及费用。没有单独编制仪器仪表台班定额,使用时可参考其他定额。 2、施工机械使用费组成内容一致,原“大修理费”改为“检修费”,“经常修理费”改为“维护费”。燃料动力 费中的油耗单位由原单位“kg”改为“L(升)”。 3、机械台班中的机上人工消耗列入到各类工程消耗量定额人工中,台班单价中不包括人工费。 4、签证结算机械台班使用费时,要注意机上人工的消耗量、价格和费用。
1、增加“工程设备费”。问题:此设备费与建设项目费用构成中“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的关系、区别;“设备及工 器具购置费”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更不是材料费。 2、增加“成品”。缺少“周转材料摊销信租赁费”,应该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材料费分为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费和非 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费两部分。虽然定义中未明确“周转材料摊销及租赁等费用”。但是材料消耗量和材料费中包 括了周转材料摊销消耗量和费用。 3、新增。《煤炭建设工程造价编制与管理办法》 10建筑安装工种材料价格管理10.0.3确定材料价格 材料价格=( 供应价+包装费净值+运输费+运输损耗费)×(1+采购及仓库保管费)。4材料采购及仓库保管费规定:钢材木材水 泥2.5%,其他材料及半成品3%,设备1%。(p123)
规费 中煤建协字〔2011〕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 费用。包括: 1、工程排污费 2、社会保障费 ①养老保险费 ②失业保险费 ③医疗保险费 ④工伤保险费 ⑤生育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 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 费用。包括: 1、社会保险费 ①养老保险费 ②失业保险费 ③医疗保险费 ④工伤保险费 ⑤生育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 3、工程排污费 4、其他应列而未列入的规费,按实际发生 计取。
规费
税金 中煤建协字〔2011〕72号
营业税下工程税金。包括: 1、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税率为3%) 2、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的7%,5%, 1%)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4、地方教育附加费(税率2%) 计算过程: (以市区为例) 营业税及附加 =3%+3%*7%+3%*3%+3%*2%=3.36 % 税金=税前造价×综合税率 营业税及附加 1-营业税及附加 综合税率= =3.36%/1-3.36%=3.48%
措施费
中煤建协字〔2011〕72号
不能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费用。 包括 ⑴环境保护费 ⑵文明施工费 ⑶安全施工费 ⑷临时设施费 ⑸冬雨季施工费 ⑹夜间施工费 ⑺二次搬运费 ⑻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⑼检验试验费 ⑽特殊工种培训费 ⑾工程定位、点交、清理费
国家能源局2016年第6号
不宜计量的措施费用。包括: ⑴安全文明施工费 ①环境保护费 ②文明施工费 ③安全施工费 ④临时设施费 ⑵夜间施工增加费 ⑶二次搬运费 ⑷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⑸工程定位、点交、清理费 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人工费
人工费
材料费 中煤建协字〔2011〕72号 国家能源局2016年第6号
指直接耗用在特定建筑安 装产品对象上的原材料、 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 半成品、周转材料摊销及 租赁等费用。包括: ①材料原价 ②材料运杂费 ③运输损耗费 ④采购及保管费
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的原材料、辅助 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 工程设备的费用。包括: ①材料原价 ②材料运杂费 ③运输损耗费 ④采购及保管费 ⑤工程设备费。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 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 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 装置。
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文件)
特点:1、费用组成按构成要素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 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按工程造价形成 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构成工程造价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了费用构成要素人工费、材 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强调适应清单计价。 2、费用组成局限于“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 3、人工费组成概念是统计口对工资的定义,难以确定定额中人工 单价。材料费中包括”工程设备费”与项目费用组成中不属于建筑 安装工程费的“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的关系难以划分明确。材料 检验试验费属于生产性开支费用,划入企业管理费中不妥等值得 商榷的问题。
1、取消了原⑻“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⑼“检验试验费”、⑽“特殊工种培训费”,移入“企业管理费”。 2、增加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指工程在沙漠或其边缘地区、高原、高寒等特殊地区施工增加的措施费用。 3、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①环境保护费②文明施工费③安全施工费④临时设施费四项费用。该项费用不得作为竞争 性费用,不参与价格竞争。编制计价文件时必须按照本定额的费用标准及规定单独列项计算。并在合同中明确, 确保专款专用。 4、组织措施项目费用是属于全年摊销性的费用,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不能工程情况、施工情况等进行减少或不计 取。如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税金指按国家税法规定的应列入建筑安装工程 造价内的增值税(增值税征收率3%)、城市 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1、增值税征收率(税率为3%) 2、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的7%,5%,1%) 3、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的3%) 4、地方教育附加费(增值税的2%) 5、计算过程: (以市区为例) 增值税及附加 =3%+3%*7%+3%*3%+3%*2%=3.36% 税金=税前造价×综合税率 综合税率=
增值税及附加 1-增值税及附加
=3.36%/1-3.36%=3.48%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⑴一般 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地预缴税款(预征税率2%),纳税申报;⑵简易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地预缴税款(预征税率 3%),在其机构所在地纳税申报。 2、财税〔2016〕74号《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规定》规定:⑴预 缴增值税时,以预缴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缴纳三项附加税费;⑵预缴增值税纳税人在其机构申报 纳税时,以缴纳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缴纳三项附加税费。 3、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的,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
1、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原“企业管理费”中“劳动保险费”中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 规定列入“养老保险费”。 2、将原规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列入“企业管理费”,由不可竞争性费用转为可竞争性费用。 3、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工程造价管理站核定。核定办法由各站制定。凡未经核定,自行确定费率 计取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得列入工程造价。 4、煤炭建设各类工程规费中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计算基础为定额人工费。 5、排污费应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等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以实际发生金额列入工程造价。
人工费 中煤建协字〔2011〕72号 国家能源局2016年第6号
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包括: ①基本工资 ②工资性补贴。包括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地方性津贴。 ③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④职工福利费 ⑤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计算方法: ①基本工资(G1)=生产工人平均月工资/年平均每月 法定工作日; ②工资性补贴(G2)=∑年发放标准/(全年日历日-法定 假日)+∑月发放标准/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每工作 日发放标准; ③生产工人辅助工资(G3)=全年无效工作日× (G1+G2)/(全年日历日-法定假日) ④职工福利费(G4)=(G1+G2+G3)×福利计提比例%; ⑤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G5)=生产工人年平均支出 劳动保护费/(全年日历日-法定假日)
国家能源局2016年第6号
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 需费用。包括: ⑴管理人员工资 ⑵办公费 ⑶差旅交通费 ⑷固定资产使用费 ⑸工具用具使用费 ⑹劳动保险费和职工福利费 ⑺劳动保护费 ⑻检验试验费 ⑼工会经费 ⑽职工教育经费 ⑾财产保险费 ⑿财务费 ⒀税金: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⒁工程造价技术服务费 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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