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齐齐哈尔市第一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黑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齐齐哈尔市第一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06.10.25

•【字号】黑价联字[2006]102号

•【施行日期】2006.10.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黑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齐齐哈尔市第一中学

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黑价联字〔2006〕102号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齐齐哈尔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

你局《关于齐齐哈尔市第一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齐价联呈[2006]6号)收悉。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级中学住宿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字[2003]95号)中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齐齐哈尔市第一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800元/每生每学年,其它有关规定遵照黑价联字[2003]95号执行。

此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