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齐齐哈尔市第一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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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齐齐哈尔市第一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06.10.25
•【字号】黑价联字[2006]102号
•【施行日期】2006.10.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黑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齐齐哈尔市第一中学
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黑价联字〔2006〕102号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齐齐哈尔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
你局《关于齐齐哈尔市第一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齐价联呈[2006]6号)收悉。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级中学住宿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字[2003]95号)中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齐齐哈尔市第一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800元/每生每学年,其它有关规定遵照黑价联字[2003]95号执行。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