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
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部分管理制度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一、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地面和井下防火措施,各种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遵守国家的防火规定,并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
二、矿井各井筒之间、矸石山、木料厂、通风机房的距离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并贮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为防止地面火灾波及井下,进风井必须装设防火铁门。
三、必须设置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要确保水量充足,水仓内的储水量和消防用的供水设备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四、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井下不得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五、防外源火灾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防止使用明火引燃;2.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引燃;3.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4.使用不燃或难燃用品;5.防止可燃物的大量积存。
六、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七、所有库存的消防材料、设备除发生事故使用外,任何其它工作不准使用,因处理事故所消耗的材料,有关单位必须在五天内补齐。
八、有关部门每季必须对井上、下的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矿井必须按规定对井下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制定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
十、开采有自燃发火的倾向煤层,通风区必须做好预防、预测工作,且每周至少进行一次。
十一、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完成撤设备和对采空区永久性封闭工作。
十二、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必须视火灾性质、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和通风调度。
十三、矿调度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按灾害预防处理计划通知有关单位及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十四、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抢救人员在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及其它有害气体和观察风流的变化,并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一、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由地质科组织全面开展矿区防治水专项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其它相对科室、队组积极配合落实每一项防治水工作。
2024年井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井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范文材料库管理规定一、爆炸材料库管理员需精确核实并登记所有材料,严禁直接转交下一班次使用。
二、放炮员在领取及退还爆炸材料时,严禁携带放炮器及矿灯入库,必须将其放置于指定地点,并严格遵守爆炸材料库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放炮员与材料库管理人员需当面清点实际领取、消耗及退还的材料数量,确保三者吻合,严禁私自挪用、藏匿或赠送。
四、放炮员应强化责任心,严格执行领退制度,防止爆炸物品的丢失。
器材管理奖罚制度一、严格管理爆炸物品,严禁混装、混运不同种类的爆炸物品,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XX元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XX元罚款。
二、严格遵循领退制度领取及退还爆炸物品,违规者每次罚款XX 元。
三、加强爆炸物品及存储箱的管理,未加锁者每次罚款XX元。
四、严禁无证件人员代替领退爆炸物品,违规者每次罚款XX元。
五、严禁随意丢弃爆炸物品,每发现一发或一卷,对责任人罚款XX元,对责任单位罚款XX元。
六、库管员脱岗行为一经发现,每次罚款XX元。
七、对于私藏、私存、赠送爆炸物品的行为,按每发或每卷处以XX元罚款。
若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于举报或制止私存、私拿、盗窃爆炸物品的个人,给予500至XX元的奖励。
器材仓库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一、深入学习并执行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
二、严格执行入库爆炸物品的验收登记制度,对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实行分库、分类存放。
三、建立健全各类台账,确保收发、领退制度的严格执行,账目清晰,账物相符。
四、对无关人员进入库区进行有效制止,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五、严禁将爆炸物品转借或赠予他人,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防止空岗、脱岗、漏班现象,加强看守,防止爆炸物品丢失或被盗。
对隐瞒不报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详细登记当天各单位爆炸物品的使用情况。
器材警卫防火制度一、警卫及保卫人员的配置需符合公安部门要求,警卫人员由公安部门管理和领导,保管人员不得兼任警卫(井下库房不设警卫)。
材料库防火管理制度
材料库防火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材料库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材料库防火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材料库,包括成品库、原料库、半成品库、备品备件库等。
三、责任主体1. 材料库负责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库房的防火管理制度,并对防火工作负总责。
2. 材料库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防火管理制度,做好日常防火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3.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材料库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防火措施1. 严禁在材料库内吸烟、使用明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
2. 材料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堆放杂物,保持库房整洁。
3. 材料库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干粉灭火器、消防栓、水带、报警器等,并定期检查、维护、更换。
4. 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便于消防车辆和人员迅速进入库房。
5. 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员工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路线。
五、监督检查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材料库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材料库负责人进行整改。
2. 材料库管理员应每日对库房进行防火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上级领导。
3. 材料库负责人应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确保防火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六、奖惩制度1. 对在防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防火管理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个人或集体,公司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 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他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员工应严格遵守防火管理制度,确保库房消防安全。
2024年材料库防火管理制度
2024年材料库防火管理制度一、引言材料库是一个重要的储存和管理各类物质和材料的场所,不仅仅涉及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也关乎生产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材料库的火灾风险,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我公司决定从2024年起推行材料库防火管理制度,并提出以下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二、制定火灾预防计划1. 火灾风险评估:材料库的每个区域都应进行火灾风险评估,确定各个区域的火灾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
2. 火灾预防措施:根据火灾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火灾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爆、防尘等方面的措施。
对于易燃易爆物和危险化学品等特殊材料,应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
3. 防火设施设备:各个区域应配置合适的防火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火灾报警器、防火卷帘门等,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
4. 灭火组织及演练:材料库应建立灭火组织,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灭火应急预案,定期进行灭火演练,提高员工的灭火意识和应急能力。
三、加强火灾风险管理1. 储存布局规划:材料库的储存布局应合理,分区分层,确保各类材料的储存区域符合相应安全要求,并避免火灾的扩散蔓延。
2. 定期巡查检查:材料库应建立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定期对材料库进行巡查,排查火灾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 储存管理制度:材料库应建立严格的储存管理制度,包括材料的分类储存、堆放要求、堆高限制、通道要求等,杜绝乱堆乱放、杂物堆积等行为。
4. 防火隔离措施:根据火灾风险评估结果,对于易燃易爆物和危险化学品等特殊材料,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与其他物质隔离存放。
四、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1. 意识培训:对材料库的员工进行火灾风险和防范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操作培训:对涉及火灾风险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确保其熟悉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3. 火灾演练:定期组织火灾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和逃生自救能力,演练过程中做好记录和总结,及时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
煤矿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
煤矿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
1、地面消防材料库应设置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
2、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
3、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有关规定,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
4、各类材料摆放整齐,分类挂牌管理,建立物质、材料台帐,记清材料入库数量、规格等。
5、库房管理员认真做好物质、材料的定期保养,机电设备由机电工定期查看,月度进行审核,发现缺少、失效的物品等,及时报告领导进行更换、补充。
6、库房管理员要熟悉材料存放的地点、用途等,出现事故及时准备需要的材料。
7、库房内存放的物资材料在无矿井灾变时,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如有特殊情况使用,要有区、矿领导批准,并及时补充。
8、消防材料库备用的电气设备,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维护,杜绝电气失爆现象。
9、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因抢险等使用的材料必须及时补充。
如有特殊情况使用,要有区、矿领导批准,并及时补充。
10、井下转载点和机头处应设置消防设施。
11、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
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矿井井下灭火管理
矿井井下灭火管理1、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如果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共用同一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2、矿井均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设计和建立消防管路系统,在矿井、水平和采区投产时同时投入使用,并保证用水点管路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量不小于0.6m3/min。
消防管路的下列地点必须设置支管和阀门:1)所有斜井。
2)中央变电所附近的主要硐室内。
3)主要大巷、倾斜巷道、采区和其它巷道每隔100米处。
4)皮带运输巷道每隔50米,皮带机头、机尾附近15米以内。
5)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口40米以内。
6)掘进工作面进风口处。
7)其它易发生火灾的地点。
支管和阀门的位置应便于使用和维修,必须有明显易辨的标志,其出口禁止射向电缆及电气设备。
3、地面煤炭装运系统必须设置消防管路系统,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4、井下任何地点不得进行电焊、氧焊和喷灯焊接等明火作业。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进行电焊、氧焊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由矿长批准,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电焊作业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
严禁在采区内的任何地点进行电、氧焊等明火作业。
严控生产火花、机电火花、摩擦火花等火源的产生。
井下所有作业都应编制防止火花产生的措施。
5、每一矿井的井口房的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
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井下机电硐室、风动工具清洗硐室的出口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6、皮带运输机应装设皮带火灾报警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
7、井下机电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使用胶带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地点,都应配备合格的、数量齐全可靠的消防设施,并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明确规定。
煤矿消防材料库制度范本
煤矿消防材料库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消防材料库的管理,确保消防器材和材料的完好、适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消防材料库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原则,确保消防器材和材料的安全、适用、充足。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煤矿应设立消防材料库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消防材料库的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由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财务副矿长等组成。
第五条矿长是消防材料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材料库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安全副矿长负责消防材料库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消防材料库的管理制度,监督消防材料库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机电副矿长负责消防材料库的设施设备管理工作,确保消防材料库的设施设备完好、适用。
第八条财务副矿长负责消防材料库的经费保障工作,确保消防材料库的经费需求。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九条消防材料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设置在井口附近或井底车场中,便于消防器材的运输和取用。
第十条消防材料库的设施设备应包括消防器材、消防水龙带、消防桶、灭火器、黄泥、石灰、砂子等,并保证设施设备的完好、适用。
第十一条消防材料库应实行挂牌管理,明确消防器材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等,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二条消防材料库的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方法,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更换。
第十三条消防材料库的器材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更换,并保存好生产合格证、出厂日期、鉴定合格证等标识。
第十四条消防材料库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器材受潮、生锈、损坏。
第十五条消防材料库的器材和材料不得挪作他用,确保器材和材料的充足、完好。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考核第十六条煤矿应定期对消防材料库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消防材料库管理规定
济南华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消防材料管理规定
1、矿井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矿井防灭火规范》有关规定。
2、井上消防材料库必须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井下消防材料库设在井底车场。
3、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及各采掘面的巷道中,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符合《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规定;并由责任单位负责管理。
4、矿井井上消防材料库由机运工区负责日常管理和检查。
5、矿井井下消防材料库由通防工区负责日常管理和检查。
6、消防材料库管理单位每月不少于两次检查和更换,数量不足或配备不全时,必须由管理责任单位及时填报计划购进或补充完善;材料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7、供应科确保消防材料及工具的及时购进。
8、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必须由管理单位负责挂牌管理,清晰标明材料名称、数量及负责人等。
9、井上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0、通防科、调度室每月进行一次消防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11、每季度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形成记录,检查问题由调度室、安监站、通防科监督落实并在调度会通报和考核。
附:
1、井上消防材料库备用品表
2、井下消防材料库备用品表
二零一二年一月
井上消防材料库备用品表
井下消防材料库备用品表表2。
井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井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井下消防材料库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在井下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井下消防材料库的组织架构和职责第二条井下消防材料库设有库长、库管员等职务。
第三条井下消防材料库的主要职责为:负责井下消防器材设备、救援装备、消防器材和其他与井下消防安全有关的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负责井下消防材料和装备的保养、入库、出库和台账管理;负责井下消防设备和器材的日常检测、维修和更换。
第三章井下消防材料库的管理制度第四条井下消防材料库的管理应遵循“专人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井下消防材料库库长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井下消防材料库的工作,并组织对井下消防材料库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
第六条井下消防材料库应建立完善的入库、出库和台账管理制度,确保消防材料的实时更新和有效管理。
第七条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进行定期的消防器材和救援装备的巡检,特别是与人员安全直接相关的消防器材和救援装备,应进行日常的盘点和检测。
第八条井下消防材料库应制定相应的预防性维护制度,对消防器材和救援装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使用时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井下消防材料库应做好资料整理和备份工作,确保井下消防材料的使用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得以保存。
第十条井下消防材料库应做好消防材料库的保密工作,确保相关信息和材料的安全不被泄露。
第十一条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进行定期的消防培训和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消防意识和灭火技能。
第四章井下消防材料库的台账管理第十二条井下消防材料库的入库和出库应有专门人员进行台账管理,并登记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井下消防材料库的入库和出库应按照标准的流程进行操作,确保物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井下消防材料库的入库和出库台账应包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使用单位、接收人等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井下消防材料库的入库和出库台账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六条井下消防材料库的入库和出库台账应保存一定的时间,方便随时查阅和核对。
2024年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本(3篇)
2024年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本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15条之规定“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故针对本矿实际情况,制定井上下综合防火措施如下,审批后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地面防火1、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
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2、不得将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且水池水量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5、副井井口房应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得妨碍运输和人员通行,并每季度维修一次。
6、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7、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应设在井口附近,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
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8、每季度应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和其它重要场所的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应有防火措施或制度,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二、井下防火1、井下必须建立健全消防供水管路系统。
消防供水管路可与防尘用水管路共用,但在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消防用水,并在矿井的水平、采区、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同时投入使用。
确保送到用水地点时,管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量不小于0.5m3/min。
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进回风道、胶带运输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巷道、煤仓口、溜煤眼口等地点均应设置消防管路。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2、井筒、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道、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 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消防材料库
井下消防材料库一、一般规定及要求1)矿井井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
井下消防材料库一般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其位置应使车辆出入方便并应装备消防列车。
2)采用平硐和片盘斜井开拓的矿车,当井下运距较近时,亦可将消防材料库设在地面井口附近,并有轨道与井口相连。
3)井下消防材料库可分为硐室式和加宽式,加宽式有分为机车进入和机车不进入两种(当井下采用无轨胶轮车辅助运输系统时,井下消防材料库宜采用机车不进入的加宽式)。
4)硐室式库房应设两个出口,并安设向外开启的栅栏门,其中必须有一个出口应满足消防列车进入。
5)加宽式库房可只设一个出入口,并安设向外开启的栅栏门,库内设置消防列车时其出口应满足消防列车出入要求;当采用机车不进入库房布置形式时,可将消防列车存入附近其他巷道中。
6)库房出入口及通道巷道高度,当有车辆进入时应符合运输巷道布置要求,仅人员、材料进出时其巷道高度不应小于2.0m。
7)井下消防材料库存放砂子、粘土、水泥、砖、原木、板材、灭火器、钢丝绳等井下消防材料和必要工具,其种类、数量应根据井下灾害防治主要对象,因地制宜的确定。
亦可参照《矿井防灭火规范》有关规定确定。
8)库房内应设置材料堆放平台,平台一般高出轨面0.5~0.8m,宽度0.8~1.0m。
平台宜采用砖、石砌筑,台面应用M10水泥砂浆抹面。
9)硐室内应设水沟,其坡度不小于3‰。
10)硐室支护方式应根据岩层稳定条件选择,断面一般采用半圆拱,三心拱或圆弧拱。
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采取防潮、防滴水措施。
二、设计依据1)井底车场或与消防材料库布置相关的巷道布置图(平面、坡度、断面图)。
2)井下消防材料库所处位置岩性,含水情况。
3)矿井自然发火等级。
三、井下消防材料库材料种类、数量消防材料库主要存放密闭材料、灭火器材、消防工具等,其数据见表5-12-1。
库房内消防材料及器材的贮存量,一般考虑采掘工作面,采空区、旧巷道、顺槽、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等地点,同时只有一个失火地点,并适当考虑全矿井井下各点的备用。
矿井防灭火一般规定(5篇)
矿井防灭火一般规定第一条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第二条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可与防尘系统的水池和管路共用。
井下消防管路水源总控阀门应安设在进风巷,井下各硐室进风口10m范围应设置三通阀门,主要硐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修、维护。
第三条煤矿井下消防材料库内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作出规定,并予以保证。
第四条矿井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____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检查记录。
第五条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井下吸烟、使用灯泡取暖、使用电炉。
井下严禁使用汽油、煤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等必须在盖严的铁桶内存放,用过以后不得乱扔、乱放。
第六条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第七条回风巷、硐室、联络巷等地点浮煤、电缆皮等可燃物必须明确责任单位管理。
第八条封闭火区灭火时,应尽量缩小封闭范围,并制定专项措施,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等事故发生。
第九条矿井发生火灾形成火区后,必须建立火区管理台帐,并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注明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的时间、地点。
对符合注销或启封条件的火区,应先向公司提出注销或启封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注销或启封。
启封已经熄灭的火区,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第十条要按月对矿井防火系统进行分析,消除高阻力区对火区和采空区的影响,正确选择风门、风窗、密闭等通风设施的位置,以尽可能降低采空区、火区和煤柱裂隙处的漏风压差,减小漏风量。
第十一条加强对现有防灭火系统的管理,要充分发挥其防灭火作用,及时填写相关记录。
矿井防灭火管理规定
十五、矿井防灭火管理规定第一条矿井防灭火应遵循"预防为主、消防并举"的原则。
第二条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消防水池,并保持不少于200m³的水量,如消防用水同生产用水共用一个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各矿必须建立健全井上、下消防器材库,按《矿井安全设施设计》的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设置消防器材管理牌板,实行专人看管,库内材料和工具严禁挪做他用,每次使用后应及时补充,对于超过保质期的设备器材及时更换。
第三条矿井地面、井下必须建立消防管路系统。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采掘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皮带运输巷管路每隔5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
第四条矿井必须设置地面、井下消防材料库。
消防材料库每年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当年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要求。
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矿井每一生产水平必须设消防材料库。
第五条井下各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炸药库、皮带运输巷等地点必须按照《矿井安全设施设计》的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第六条矿井必须对各煤层进行自然倾向性鉴定。
矿井延伸新水平时,必须对新水平的煤层重新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
第七条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下井,地面井口20m范围内内严禁烟火;地面瓦斯泵房50m范围内严禁烟火。
第八条瓦斯抽放系统的管路,在靠近瓦斯泵房的进气端应按规定安应防回火、防回气、防爆炸作用的"三防"装置;抽风机房、瓦斯泵房必须装有防雷电装置。
第九条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装“三大保护”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严禁井下电气设备失爆。
第十条在井下进行烧焊作业时,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措施需经分(子)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井上消防材料库规章制度
井上消防材料库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上消防材料库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库内消防材料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井上消防材料库是指专门用于存放各类消防器材和救援装备的场所,是井上市民安全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本规章适用于井上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组织使用的消防材料库。
第四条井上消防材料库实行库长负责制,库长由消防部门指定,负责库内消防器材和救援装备的分类管理、使用和维护。
第二章消防材料库的管理第五条井上消防材料库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器材的入库、出库、盘点以及巡查维护等各项工作,确保库内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第六条消防器材的入库应当按照品种、类别、规格、数量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盘点核对。
第七条消防器材的出库应当经过库长审核和登记,并留存出库记录,以备查阅。
第八条库内消防器材的巡查维护工作由专人负责,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巡查,对有异常情况的消防器材应及时处理或报告。
第九条消防器材库应当定期进行器材的检修和维护,并建立相关资料档案,确保器材的有效使用寿命。
第十条井上市政府消防部门应当定期对消防材料库进行检查和指导,帮助库长解决管理中的问题,并提高库内消防器材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第三章消防材料的使用第十一条消防材料库应当为井上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提供所需的消防器材和救援装备。
第十二条使用消防器材和救援装备的单位应当提前向消防材料库进行申请,并经过批准后方可领取和使用。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在领取消防器材和救援装备后,应当按照规定的使用要求和操作步骤进行使用,严禁私自擅自私用。
第十四条使用单位在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清点消防器材和救援装备,并如实填写归还记录,以便库长核实。
第十五条消防器材库应当定期对使用单位的使用记录进行复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第四章消防材料库的安全保障第十六条井上市政府消防部门应当定期对消防材料库进行安全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消防材料库应当配备专门的安全设备,包括消防报警器、监控摄像头等,确保库的安全保卫。
消防材料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消防材料库的安全,保障消防器材的完好和有效使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材料库设置要求1. 矿井必须设置专门的消防材料库,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矿井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
2. 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易于取用、安全隐蔽的位置,并确保库内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
3. 井上消防材料库应设置在主要出口附近,并有明显的标志;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
三、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1. 入库管理:- 消防材料入库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材料合格、有效。
- 消防材料入库时,应详细记录品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并建立台账。
- 库存材料应分类存放,并设立明显标识,便于查找和管理。
2. 出库管理:- 使用消防材料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明确用途、数量、领取人等信息。
- 出库的消防材料应做好记录,确保账物相符。
- 严禁私自取用消防材料。
3. 维护保养:- 定期对消防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器材完好、功能正常。
- 对损坏、过期或失效的消防材料,应及时报废并重新补充。
- 定期对消防材料库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库内环境整洁。
4. 安全管理:- 消防材料库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沙、消防水带等。
- 严禁在消防材料库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避免火灾风险。
- 加强对消防材料库的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四、人员培训与责任1. 对消防材料库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其掌握消防知识和管理技能。
2. 明确消防材料库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履行管理职责。
3. 对违反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消防材料库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和有效使用,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井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井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范本爆炸材料销毁处理制度一、由于管理不当,储存条件不好或储存时间过长,致使爆炸材料安全性能不合格或失效变质时,必须及时销毁。
二、____材料的销毁不能根据出厂有效期作为唯一标准,必须经过检验。
三、电____出现电阻增大,拒爆、不导通、封口塞脱落、穿孔直径小、延期秒量不准等现象,可视为失效进行销毁。
四、硝铵类____出现硬化、受潮淋水,含水____出现利淅出水硬化等现象,可视为失效进行销毁。
五、报废的爆炸材料应分别放在专用箱里,达到规定的数量后,向有关领导汇报,申请销毁。
六、报废的爆炸材料必须登记造册,并编写书面报告,说明销毁爆炸材料的名称和数量。
七、已经确认失效报废的爆炸材料,达到一定数量后统一送民爆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集中实施销毁。
八、严禁各单位及个人私自处理和销毁爆炸材料,严禁随地散失。
____器材装卸运输制度一、严格执行____物品管理规定,爆炸物品到矿后有押运员和库管员到场负责验收签字,装完车后由调度室协调车辆入井。
爆炸物品入井后,有治安队押运员负责押送至____库,库管员接收签字。
二、____器材装卸时严禁抛掷、拖拉、推送、敲打、撞击,要轻拿轻放;____和____分开储放,严禁混放。
装卸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看管。
三、在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以下规定:运送电____和____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电____和____必须分开运送;____材料箱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提升容器的2/3,车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____条第一款第____项的规定;运送爆炸材料时,除库管员、押运员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提升速度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____条第____款规定执行;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禁止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四、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以下规定:____和电____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用同一列车运输,____与电____的车辆之间,以及____或电____的车辆与机车之间,必须用空车分别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____m;____和电____必须装在带盖的专用车厢内,车厢内部应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缘;爆炸材料必须由井下爆炸材料库负责人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跟车人员、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应坐在尾车内,严禁其它人员乘车;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____m/s;装有爆炸材料的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它物品或工具。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文(2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每年初各矿必须编制井下的防灭火措施,并报公司安全生产中心备案。
第二条矿井必须做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管路和阀门及消防水池的设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定期检查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第三条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定期进行检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反风演习结束后要在一个月内将井区反风演习报告公司生产中心。
第四条各矿井必须设置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
库内配备的消防材料和备品工具符合有关规定,具体品种和数量由井长根据井区实际情况决定(至少要保证发生火灾时有五套消防斧、消防楸、消防桶、消防铲、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建两道正常巷道断面密闭墙的砖、沙、灰等材料以及不同管径的消防软管各____米),并由专职队伍负责管理、定期更新补充,消防器材和设备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条生产矿井相关煤层都必须由公司组织送省级有资质的部门进行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鉴定结果由公司生产中心备案。
生产矿井延伸新水平和新采区时,必须对所开采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如果煤层具有自燃倾向性,必须采取联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报公司,所采取的防灭火措施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设计和实施。
第二章管理要求(一)外因火灾管理第一条进风口必须安装防火铁门;井口房和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和用火炉取暖;暖风道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装有2道防火门。
第二条井桶与各水平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____米范围内都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建临时操作间、休息间;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第三条煤一矿井必须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
每一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扦衣服;严禁将失爆矿灯带入井下,严禁随意敲打、磕碰、拆卸矿灯;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下井。
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
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灭火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
一、矿井必须设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并有轨道直达井口,检查轨道完好情况。
二、消防材料库须悬挂牌板,位置醒目,必须保证消防器材的存点干燥无淋水。
三、消防材料库必须按有关规定备齐必备的消防材料,并在消防材料库内悬挂消防材料装备明细表。
四、必须保证通向消防材料库的道路通畅,做到取用消防器材时快速方便。
五、消防材料库要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工具,加强管理,组织有关人员对消防材料库,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井上下消防器材库设备,材料工具已到报废期的应及时报废注销并重新配备,严禁将过期或失效的灭火器存放在消防器材库内。
六、消防材料库内一切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确保消防材料规格、数量符合要求。
必须由专人管理。
七、井下消防材料库内消防器材必须按规定要求有齐全的合格证书或煤安标志等证书。
八、每季度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队组对井上、下消防
材料库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有遗丢、损坏和失效的设备器材,及时更换,保证装备完好。
九、井上、下消防作业后,消防作业人员应及时将其设备器材归还消防材料库,有关部门要给予清单并做好台账。
十、消防器材库内应保持清洁,材料、工具摆放整齐。
十一、井上消防材料库由物资供应科负责管理、井下消防材料库由所在队组负责管理。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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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设置井下消防材料库。
2、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
3、消防材料库须悬挂牌板,位置醒目,消防器材的安设地点必须保证宽敞、干燥。
4、消防材料库必须按有关规定备齐必备的消防材料,并在消防材料库内悬挂消防材料装备明细表。
5、必须保证通向消防器库道路通畅,做到取用消防器材时快速方便。
6、消防材料库要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工具,加强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消防材料库,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井上下消防器材库设备,材料工具已到报废期的应及时报废注销并重新配备。
7、井下消防材料库内消防器材必须按规定要求有齐全的合格证书或煤安标志等证书。
8、严禁将消防材料库的材料、工具挪作他用,确保材料、工具齐全完好。
9、定期更换灭火器材,严禁将过期或失效的灭火器存放在消防器材库内。
10、消防器材库内应保持清洁,材料、工具摆放整齐。
11、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的消防器材由通防工区负责管理。
地面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设置井上消防材料库,并有轨道直达井口,并定期检查轨道完好情况。
2、消防材料库须悬挂牌板,位置醒目,消防器材的安设地点必须保证宽敞、干燥。
3、消防材料库必须按有关规定备齐必备的消防材料,并在消防材料库内悬挂消防材料装备明细表。
4、必须保证通向消防器库道路通畅,做到取用消防器材时快速方便。
5、消防材料库要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工具,加强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消防材料库,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井上下消防器材库设备,材料工具已到报废期的应及时报废注销并重新配备。
6、消防材料库内一切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必须由专人管理。
7、井下消防材料库内消防器材必须按规定要求有齐全的合格证书或煤安标志等证书。
8、严禁将消防材料库的材料、工具挪作他用,确保材料、工具齐全完好。
9、定期更换灭火器材,严禁将过期或失效的灭火器存放在消防器材库内。
10、消防器材库内应保持清洁,材料、工具摆放整齐。
11、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的消防器材由通防工区负责管理。
消防材料库管理检查制度
一、矿井必须设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按有关规定备齐必备的消防材料。
二、井上消防材料库应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
三、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
四、每季度对消防材料库的器材设置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严禁将消防材料库的材料、工具挪作他用,确保材料、工具齐全完好。
六、定期更换灭火器材,严禁将过期或失效的灭火器存放在消防器材库内。
七、消防器材库内应保持清洁,材料、工具摆放整齐。
八、对于不符合本有关规定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100元。
消防器材保养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和起到防火、灭火的应急作用。
二、适用范围:
井上下任何公共区域、电器设备、动火场所及消防材料库等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
三、管理规定:
1.井上下任何公共区域、电器设备、动火场所及消防材料库的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器材都由通防工区统一实施有效的管理;
2. 制定严格的消防器材使用、保养、保管制度,并有专人负责、专人实施管理;
3. 消防设施设备包括器材应印有统一实施管理的消防明显标志及编排号;
4.消防水源、器材、设备未经通防工区相关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运用或挪用;
5.灭火器放置的位置要明显、合理,有紧急情况方便使用,但又不阻碍他人,灭火器必须按区域进行编号,防止遗失,灭火器箱必须用管理处统一印制的消防封条予以封住,杜绝别人乱使用;
6.消防管要做明显的消防标志,方便区分使用,更利于加强管理;
7.消防栓应按编号,统一用消防封条进行封闭,杜绝有人乱使用水源和动用设施;
8.消防斧、消防车扳手、消防服、消防撬、消防绳,必须统一摆放、统一管理,交接班必须进行清点,并做好相关使用登记工作;
9. 消防泵、喷淋泵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供水,消防水泵必须控制在自动状态,以便于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工作;
10.根据实际情况,要定期按时更换灭火器材的药剂、充氧等工作,对需新增的器材提前做计划购买;
11.各用使用单位的消防器材自行负责保养、更换,检查使用单位消防器材的工作落实情况由通防工区组织进行,同时做好记录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处罚;
12.各处消防通道经常检查,不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干净,防火门应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能够安全有效的隔绝不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