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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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
治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陇南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5.20
•【字号】陇政办发〔2011〕127号
•【施行日期】2011.05.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地质灾害
正文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的通知
陇政办发〔2011〕1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现将《陇南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本县区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日陇南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11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和《甘肃省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0年全市地质灾害灾情分析
2010全市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180起,其中大型3起,中型55起,小型122起;从灾害类型划分,共发生滑坡99处,崩塌11处,泥石流67处,地裂缝3处;地质灾害共造成9人死亡,9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6亿元。

在灾害成因看,发生地质灾害均为自然因素引发,其中降雪和冻土消融引占1.67%,降雨引起占98.33%,集中发生于主汛期6——9月。

从灾损情况看,以“8.12”暴洪灾害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灾害最为严重,共发生地质灾害113起,同时导致新增地质灾害隐患558处,给成县、徽县等植被较好、地质灾害较不发育的北部县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二、全市主要地质灾害隐患及分布特征
(一)地质灾害概况
我市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环境脆弱,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河流密布,地形起伏大,地表切割强烈,岩层破碎,土地贫瘠,抗冲蚀能力差,水土流失严重,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广、活动频繁、危害严重,是我国地质灾害四大发育区之一。

经专业单位排查,在“5.12”地震前,全市共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1506处, “5.12”地震后增至2745处,2010年“8.12”特大暴洪灾害后新增558处。

截止目前,全市共排查出的重要隐患点3303处,有42.6万人受到威胁,占全市总人口275.75万人的15.5%,威胁资产51.68亿元。

(二)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
我市地质灾害隐患在区域分布的总体趋势是西南密集,向东北逐渐减弱,在以下区域集中分布:
1.白龙江流域:主要分布于白龙江沿岸武都、文县、宕昌县一带,为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

区内山高坡陡,岩石破碎,植被较差,地质灾害数量约占全市的60%以上,滑坡以基岩滑坡、堆积层滑坡和第三系、白垩系红土层滑坡等类型为主,大中型滑坡数量众多,大多不稳定,尤其在宕昌化马——武都城区——文县临江一带,以及武都北峪河流域最为严重;泥石流沿白龙江河谷连续分布,以两河口——透坊段最为发育,特别是武都城区北山11条泥石流沟威胁十分严重,透坊—
—临江段岩层较完整,渐为减弱。

2.白水江流域:主要分布于文县白水江沿岸石鸡坝——文县城区——碧口一带河谷及近山区,为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

区内山高坡陡,岩石破碎,植被较差,崩塌、滑坡数量众多,以基层滑坡为主,多次发生较大灾情险情,如文县南山、北山滑坡崩塌群;泥石流以稀性泥石流为主,以文县——石鸡坝、碧口——中寨之间最为发育,近三年来,城区关家沟等泥石流多次爆发,造成严重损失。

3.西汉水流域:主要分布于西和、礼县、康县西汉水流域河谷区,为全市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域。

地貌以高、中山深切割为主,岩石较为破碎,植被较好,地质灾害较为发育。

大多数滑坡系第四系堆积坡残物组成,分布密度高,以漾水河流域、西和东南部土石山区、礼县东南部黄土丘陵区和西南部土石山区最为发育。

泥石流主要有粘性、稀性和黄土泥流,以西汉水干流的顺利峡——建村河段及其支流白家河,漾水河沿岸及雷家坝——礼县之间的黄土泥石流区最为发育,爆发较为频繁,危害也较为严重。

4.嘉陵江流域:主要分布于徽县、两当、成县和康县嘉陵江及支流河谷和山区,为全市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域。

地貌以山区盆地、丘陵、中低山为主,山体岩石较为坚硬,植被较好,滑坡、崩塌较不发育,泥石流主要分布在嘉陵江流域及其支流永宁河、青泥河、燕子河等支流河谷及两岸地区,暴发频率低,危害一般。

但“
5.12”汶川地震后,特别是去年“8.12”特大暴洪期间,地质灾害明显加剧,一些植被较好的区域,也发生了众多滑坡、泥石流,灾害十分严重。

5.矿区和公路、在建铁路等工程建设区域:矿区因露天开采、矿石废渣不合理堆放,加上地震致使土石松动,极易发生滑坡、地面塌陷和泥石流,如西成铅锌矿区,礼县、文县金矿区等;公路沿线山区地段一直是地质灾害易发区,
如212 国道、江武公路和全市县乡公路山区地段沿线边(斜)坡,特别是兰渝铁路、两罐高速、成武高速等开工建设以来,山体坡脚开挖、砂石料和废渣不合理
堆放等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非常突出。

(三)主要地质灾害预防地段
根据最新排查结果,结合三年来地灾害发生的实际情况,本方案选择了各县区重点预防的地段,主要有:
1.武都区:白龙江角弓——外纳段,防治重点为武都城区、角弓、两水、东江、汉王、外纳等乡镇;北峪河流域及支流汉林沟,防治重点为武都城区、马街、汉林、安化镇;洛塘河流域,防治重点为洛塘镇;福津河流域,防治重点为三河镇;国道G212线、在建兰渝铁路和两罐高速公路、省道S206线等沿线;
2.文县:白龙江干流流域,防治重点为临江、桥头,国道G212线;白水江干流流域,防治重点为碧口、范坝,城关镇;矿产资源开采区,防治重点为金矿区和露天开采非金属矿区;。

国道G212线、县乡公路等沿线。

3.康县:康县城区、岸门口镇、白杨乡、铜钱乡、阳坝镇、平洛镇、望关乡等乡镇,防治重点为兰成渝输油管道、江武公路、康阳公路和在建成武高速公路等。

4.宕昌县:白龙江流域、城关镇、两河口、化马、官亭镇等,防治重点为村镇、国道G212线及县乡公路、在建兰渝铁路。

5.西和县:城关镇、苏合乡、汉源镇、大桥乡、卢河乡、十里乡等乡镇和矿区,防治重点为村镇、县乡公路和矿区。

6.礼县:祁山乡、江口乡和西汉水流域,防治重点为村镇、徐礼公路等县乡公路和矿区
7.成县:纸坊镇、黄陈镇、王磨镇、宋坪乡等乡镇和矿区,防治重点为村镇、江武公路、成南公路、成白公路等和矿区
8.徽县:大河乡、嘉陵镇、虞关乡、水阳乡、伏家镇、江洛镇等乡镇和矿区,防治重点宝成铁路嘉陵至虞关15Km路段,谈虞公路及县乡公路和矿区。

9.两当县:西坡镇、站儿巷镇,防治重点宝成铁路、316国道及县乡公路。

各县区在制定本年度防治方案时,要结合各自实际,确定辖区内主要预防区域和重点预防的隐患点。

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威胁着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城镇、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厂矿企业、电站、通讯和输油管道等生命线工程的安全。

“5.12”地震发生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点7507处,死亡147人,受伤468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51亿元;根据专家组《陇南市汶川地震灾后应急排查总结报告》,全市共有30.9万人受到地质灾害威胁,占全市总人口275.75万人的11.2%,威胁资产44.1489亿元。

按照威胁对象和范围,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威胁人口密集区,严重威胁城区和集镇、村庄安全,典型地质灾害如文县南山崩塌群、武都北山泥石流,严重威胁文县和武都城区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威胁生命线工程,主要威胁212国道、江武公路等大部分的省道及县乡道路;三是威胁重要设施,威胁对象包括水库、矿山、风景名胜区、大型基础设施等。

四、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重点防范期
(一)2011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全球气候变化和极端气候条件使地质灾害成灾模式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全市地质灾害分布特征、汶川地震地表变形扩展效应以及2011年全市工程建设活动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分析,预测2011年仍将是地质灾害高发期。

分析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特点,预测今市我省地质灾害主要诱发因素仍将以降雨引发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影响等。

降雨趋势预测:近几年全市极端气象天气多发,导致地质灾害频发。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全市降水量将继续增多,进入汛期,可能出现局地短时集中高强度降雨、局部强暴雨或长时间大范围降雨等极端异常天气,预测全市爆发地质灾害
的可能性加大。

人类工程活动趋势预测:2011年全市在建、新建扩大内需项目、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和“8.12”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较多,工程活动强度大,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

特别是在建兰渝铁路、两罐高速、成武高速等沿线边(斜)坡,各类工程建设现场,矿山及周边(包括砖瓦厂、采石厂、采砂场、废弃矿点等),山地丘陵区农村建房选址不当、对斜边坡不合理开挖或加载等问题,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发育规律和形成特点以及主要诱发因素,确定重点防范期为5月一10月。

5月即进入汛期,10月中旬汛期基本结束。

6—9月为主汛期,强降雨和持续降雨多发,当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就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等、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其中泥石流的形成与降雨同步,滑坡、崩塌的形成具有稍滞后于降雨的特点。

2—4月因冰雪融化、冻土消融,北部雪冻较严重县部分黄土区域已发生几起小型滑坡、崩塌灾害。

人为因素和其它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情况比较复杂,应当全年防范,加强监测。

五、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地质灾害排查工作。

严格落实“汛前全面排查、汛中监测巡查、汛
后及时复查”的“三查”制度,建立完善排查工作长效机制,结合以往排查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确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组织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基层组织及防灾责任单位,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特别对威胁大、不稳定的重特大隐患点,要作为排查巡查的重点,及时掌握隐患点的现状,检查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下发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定专项预案和防治方案,确定巡查监测责任人,定期组织巡查监测,落实好各项防灾措施。

(二)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水务、水保、气象等相关部门,加快构建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立信息共享、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全面开展地质灾害中、短期预报和临灾预警,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预报,汛期强降雨和持续降雨期间,要增加预警预报频次。

强化预警预报与群测群防体系衔接,确保预报信息及时发布传送给有关部门、防灾人员和群众。

抓好灾后重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项目实施,力争及早建成运行,通过项目建设,提高预警预报的科学性、精细化和准确度,实现预警预报科技水平明显提高。

(三)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临灾避险能力。

各县区要依据市政府修订后《陇南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尽快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制定科学、严密的应急工作流程,成立应急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

结合地质灾害应急指挥能力建设项目实施,配齐现代化的交通、通讯、救援和现场处置等装备,加快应急专家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工作能力。

对重要区域和山区分散的隐患点,要制定专项预案,明确疏散转移路线和临时安置场所,确保发生地质灾害险情能及时应对。

威胁人员密集区、重要设施等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单位,要强化应急演练和临灾避险,在汛期要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临灾应急避险能力。

(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陇南市地质灾害群测
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有组织、有制度、有规划、有预案、有警示、有宣传、有监测、有预报、有经费、有手段)和乡镇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建设,健全和完善组织严密、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管理规范、经费到位、监测有效、预警及时、群众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

加强对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和乡镇、村干部等群测群防人员技能培训,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和防灾组织能力,使其成为群测群防体系的骨干力量。

完成9县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恢复重建、20个专业监测点和2个监测预警示范区项目建设任务,通过项目建设,加快地质灾害监测高新技术推广应用,改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装备,提高群测群防的科技含量,全面提升群测群防工作水平。

(五)完成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

我市灾后重建任务已基本完成,但受地质地理条件、专业技术力量、汛期降雨、征地补偿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相对缓慢,目前只有不到80%项目竣工,还有20%以上项目正在建设当中。

各县区特别是建设进度滞后的县区,务必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各种困难和问题,全面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今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年底全部完成竣工验收。

要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做到既要抓建设进度,又要抓质量和安全,确保项目实施和验收依法规范进行,通过项目实施,大力提升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和能力。

此外,有关县区要加快2009、2010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成县等县区同时要抓紧做好“8.12”暴洪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工作。

(六)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建设用地选址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未开展评估备案工作的,一律不得审批建设用地,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为建设项目施
工和运营安全安全提供保障。

加强对矿山开采、公路和铁路建设、水利水电工程、削壁建房、挖土采砂等工程建设活动的监控,对人为活动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依法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陇南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矿山恢复治理方案编制、本年度保证金提取工作,加大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管力度。

(七)进一步打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基础。

一是不断提高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水平,抓好灾后重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实施,加大对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周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价力度,提出易发区划分和防治区划意见。

二是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详细调查成果,会同建设、水务、水保、交通运输等部门,编制完成市、县区《地质灾害防治个规划》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城镇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规划要求。

三是结合灾后重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专业监测点和预警示范区等项目实施,加快公益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步伐,做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以保证能够承担起重要隐患点的专业监测任务。

明确县、乡两级行政领导群测群防组织负责人,壮大以村(社区)支书、主任和村民小组长为主体的群测群防员队伍,制定和出台相关规定,落实群测群防员津贴补助,制定成功预报奖励办法。

四是加强对基层乡镇、国土资源所、重点村社干部和监测预警人员的培训,推进乡镇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六、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主要领导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了解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主动加强领导、检查和督促。

各级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国土资源、教育、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水务、水保、安监、气象、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
工,分别负责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分级分部门管理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具体单位,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应急演练、临灾避险等防灾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制,追究行政领导和防灾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市、县区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保、地震、气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总体规划、乡镇及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地质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中,要搞好与各专项规划实施的衔接,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国土资源部门在组织编制与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要加强与水务、水保、林业、气象等部门的协作,统筹各方资源,同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整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共同构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

(四)加大防治资金投入。

各县区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重点用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预警、勘查、治理及应急处置。

要逐步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将防治费用和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宣传教育和群测群防监测人员补助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各地要积极探索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制定鼓励政策,动员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落实汛期工作制度。

各县区要依据本方案,编制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并结合本地区实际,修订完善本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灾情险情速报等制度,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
救灾工作。

发现临灾险情,立即组织应急调查评估,确认险情,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同时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时限要求,迅速上报各有关部门。

(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对矿产资源开采、公路铁路建设等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任何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不良人为活动,坚决予以制止;对不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成功预报并避免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陇南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各县区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附件
1.2011年全市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略)
2.市、县区国土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值班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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