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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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成品放行标准管理规程

GMP成品放行标准管理规程

GMP成品放行标准管理规程1. 目的:规范成品放行的标准管理规程。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成品。

3. 责任:所有相关审核和放行人员遵照执行。

4. 内容:4.1. 放行审核要求4.1.1. 成品放行前必须由生产部进行生产审核,由质量管理部进行质量审核。

4.1.2. 根据审核内容要求制订“成品放行审核单”;审核人需严格按“成品放行审核单”进行审核。

4.1.3. 审核符合要求后由质量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放行。

4.2. 审核内容及标准4.2.1. 生产部负责审核内容及标准4.2.1.1. 生产指令及主配方:4.2.1.1.1. 起始物料是否有合格证,物料领用数量是否符合指令要求。

4.2.1.1.2. 生产配方是否与工艺规格相符。

4.2.1.2. 生产用物料:4.2.1.2.1. 生产所使用的物料有合格证。

4.2.1.2.2. 投料量与配料单要求一致,投料次序正确,工艺参数正常。

4.2.1.3. 批生产记录:4.2.1.3.1. 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

4.2.1.3.2. 生产符合工艺要求,生产状态、清场合格证等均符合要求。

4.2.1.3.3. 中间产品有检验报告或QA确认,结果符合内控标准。

4.2.1.4. 包装及记录:4.2.1.4.1 所用说明书、标签、合格证均正确,打印批号及有效期正确。

4.2.1.4.2. 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

4.2.1.5. 物料平衡:4.2.1.5.1. 物料平衡计算公式正确;4.2.1.5.2. 各工序物料平衡结果符合标准。

4.2.2. 质量管理部审核内容及标准4.2.2.1.批生产记录:4.2.2.1.1. 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

4.2.2.1.2. 清场记录及清场合格证是否有QA签字。

4.2.2.1.3. 中间产品是否按规定取样、检验,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

4.2.2.2. 批包装记录:4.2.2.2.1. 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内控标准的制订、修订规程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内控标准的制订、修订规程

上海标准文件标题: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内控标准的制订、修订规程分发部门:总经理室,质量技术部,生产技术部,物资管理部,行政部(存档)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内控标准的制订、修订规程1 目的制定质量标准的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生产过程的各环节均有章可循。

2 范围公司所有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体和成品的质量标准。

3 责任者质量技术部、生产制造部、物资管理部等部门相关人员。

4 程序4.1 质量标准由质量技术部进行制订,总经理室批准后生效,制订的有关要求如下。

4.1.1 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的内控质量标准,应依据法定标准和实际生产水平进行制订,内控标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4.1.2 有标示内容的包装材料质量标准,应根据企业对包装的技术要求进行制订。

包装材料的技术要求应包括规格尺寸(包括偏差范围);文字内容;材质(如纸质等);包装形式;颜色要求;标准样稿等。

4.1.3 无标示内容的包装材料质量标准,应参照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制订。

4.2 质量标准的修订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质量标准的修订:4.2.1 法定标准变更或生产实际情况发生改变时。

4.2.2 包装设计发生变更时。

4.3 修订步骤4.3.1 首先有生产制造部或质量技术部提出质量标准修订要求,经部门经理上报给总经理室,由总经理室统一调度生产制造部、质量技术部、物资管理部相关领导人开技术变更会议,拟定质量标准修订方案。

4.3.2 上述三个部门联合进行产品小试和质量标准验证,再由质量技术部出具质量标准草案交由总经理室审核。

2/2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内控标准的制订、修订规程QA-M-0154.3.3 总经理室审核通过后由质量技术部正式发文交给总经理室、生产制造部、物资管理部,并在行政部存档4.4 质量技术部在新的质量标准下发时,应从各相应部门及时收回过时的质量标准,以保证工作现场只有现行的质量标准。

4.5 对未按质量标准执行,或因保管不善等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规定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1目的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 范围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3 责任质监科、生产科、生产车间有关人员。

4 内容物料的放行:物料进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物料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检验合格后,由质监科科长签发合格检验报告单。

无合格报告单的物料一律不准投入生产。

质监员在物料发放时,核查有无此批物料的合格检验报告单,并在需料领料单上签字放行。

固体制剂中间产品的放行: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应放置于中间站或规定区域,做好待检标识,写明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

车间及时填写中间产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待检验结果出来,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签发中间产品报告单。

第2页/共2页由质监员仔细核查中间产品的标识、中间产品合格报告单等,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的操作。

待包装产品还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知单,产品才可进入包装工序。

注射剂中间产品的放行注射剂生产、连续生产,中间产品放行由质监员、总质监完成。

质监员、总质监仔细核查中间产品检验结果、监控记录等,在生产记录的放行栏签字放行。

待包装产品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知单,产品才可进入包装工序。

成品的放行:批生产完成后,由车间填写成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全检。

化验员按照检验操作规程逐一检验,并记录。

检验合格后由化验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质监科科长在报告书上签字,同时在报告书上盖上检验专用章。

并签发批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单和批合格证作为成品入库的凭证。

由质监科长负责成品的放行,放行前需检查有无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单,并检查批生产记录、质量监控记录等,在产品放行单上签章放行。

公司成品存放管理制度

公司成品存放管理制度

公司成品存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成品存放管理,保证成品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库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成品仓库及相关人员,具体管理由仓库管理人员负责执行。

第三条公司成品的存放管理应遵循合理、科学、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成品在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和污染。

第四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对成品存放管理有一定的经验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仓库管理系统。

第二章成品存放管理流程第五条成品存放管理流程包括成品接收、入库、出库、盘点、调拨、报废等环节。

第六条成品接收:接收人员应核对送货单与实物一致,确认成品数量、质量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及时登记并安排入库。

第七条入库:入库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存放位置将成品放置到相应货架上,并完成入库登记工作,确保成品的位置清晰可见。

第八条出库:出库人员应核对出库单与实物一致,确认成品的调拨、销售、维修等目的,完成出库登记并及时更新系统数据。

第九条盘点:仓库每月进行一次全盘点,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记录,确保成品的数量、质量和规格与系统数据一致。

第十条调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需要调拨成品时,申请部门填写调拨单,经仓库管理人员审核后安排调拨,确保物品准确送达目的地。

第十一条报废:对于质量受损、过期、损坏等无法使用的成品,仓库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第三章成品存放管理要求第十二条成品存放位置应按照成品的种类、规格、批次等进行分类存放,每种成品应有固定的存放位置。

第十三条成品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存放,确保存放时间较长的成品能及时出库,避免过期或变质问题。

第十四条成品存放位置应清洁整齐,通道畅通,方便仓库管理人员进行盘点、调拨和出入库作业。

第十五条成品存放区域应具备防火、防潮、防盗等设施,确保成品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三十六条成品存放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成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确保成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第三十七条成品存放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成品保管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操作能力。

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储存制度

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储存制度

《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储存制度》一、物料储存1.物料储存管理1.1物料的储存1.2储存区域和环境管理①库房地面干净无积水,墙壁完好无脱落,库房内应有必要的通风、照明、防虫、防鼠,避日光直射等设施,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②对储存无特殊要求的产品可存放在一般库,根据产品特性设定合适的温湿度范围,一般温度控制在35℃以下,湿度控在85%以下;③有特殊储存条件的产品,划分独立区域和设定符合产品特性的储存条件,定期记录监测数据。

1.3摆放管理产品存储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类保管、编号定位,并应离墙离地摆放,具体数值无明确的法规要求,但一般遵循墙距≥30cm、地距≥10cm、跺距≥30cm、顶距≥30cm的原则。

2物料的有效期管理:建立物料台账和定期盘点,应对近效期物料提前响应,如提前三个月通知生产计划人员及时安排生产。

有条件者,建立电子系统进行物料进出帐管理和有效期预警机制。

2.1《物料储存识别表》2.2《物料储存环境监控记录》2.3《物料进出台账表》二、中间产品储存条件1. 目的为规范中间产品仓储条件及有效期,制定该文件。

2. 内容2.1中间品的识别:已完成配料工序待分装的产品称为中间品或半成品,根据中间品或半成品的属性进行命名或制定代码。

2.2存储周期的规定:根据生产工序的实际情况和中间品的属性指定其存放的周期、其储存的条件,存放的环境,存放过程中应选用已消毒的容器具,以避免存放过程中受到污染。

3.相关记录3.1中间品储存规定注:上述储存条件“A”表示:物料在常温(按实际温度)干燥密闭储存;“B”表示:物料在≤℃干燥密闭储存。

“C”表示:物料在≤℃干燥冷藏储存。

三、成品储存1.目的规范产品储存流程,确保产品的质量。

2.工作程序2.1产品的接收所有接收入库的产品,须确认贴有对应的标签说明(参考3.5标签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名称、数量、批号、有效期、操作人等相关信息,并记录于出入库台账中。

2.1.1产品的储存2.1.2储存区域和环境管理1)库房地面干净无积水,墙壁完好无脱落,库房内应有必要的通风、照明、防虫、防鼠,避日光直射等设施,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2)对储存无特殊要求的产品可存放在一般库,根据产品特性设定合适的温湿度范围,一般温度控制在35℃以下,湿度控在85%以下;3)有特殊储存条件的产品,划分独立区域和设定符合产品特性的储存条件,定期记录监测数据。

731Y J- Q- S 产品交付放行管理制度

731Y J- Q- S 产品交付放行管理制度

产品交付放行管理制度1. 目的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的管理制度,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 范围适用于本厂生产用物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放行管理。

3. 职责生产与技术部、质检部、采购部和综合部相关人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 管理要求4.1 物料的放行4.1.1 物料进库后,由采购部填写物料检验申请单,交质检部取样检验。

4.1.2 检验合格后,由质检部部长签发合格检验报告单放行入库。

无合格报告单的物料一律不准投入生产。

4.1.3 综合部仓库管理员在物料发放时,核查有无此批物料的合格检验报告单,并在领料单上签字放行。

4.1.4 如因生产急需而对物料紧急放行,应由生产与技术部向质检部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紧急放行. 检验员在生产流转卡上标识“紧急放行”字样,并注意跟踪,如发现问题可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2 中间产品的放行4.2.1 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应放置于规定区域,做好产品标识。

4.2.2 质检部督促生产车间做好首检及过程检验,如发现品质异常应立即遵循《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2.3 下道工序在接受中间产品时,应严格核对产品的内容,不接受任何不良品或任何存有疑问的中间产品。

4.3 成品的放行与交付4.3.1 批生产完成后,由质检部取样对成品进行全项检验。

4.3.2 质检部检验员应按照检验操作规程进行产品检验,并记录相关数据。

4.3.3 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经相关人员复核签字后加盖“检验专用章”;连同批检验记录一起交质检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管理者代表/授权人签发《产品放行审核单》。

4.3.4 “成品检验报告”、《产品放行审核单》和《成品入库单》作为成品入库的凭证。

凭证不全的产品严禁入库。

4.3.5交付时,仓库人员要确认产品具有“检验合格的证明”才能执行,交付后销售部要进行客户服务和顾客信息反馈。

4.4 对于经检验后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不合格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管理规程

不合格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管理规程
2.2.4.2
2.2.4.3 由工序负责人填写“物料质量反馈表”交QA负责人;
2.2.4.4 QA负责人在确认原辅料、内外包材的质量问题后,在生产车间意见栏上签署退库意见,交领料员;
2.2.4.5 领料员凭“反馈表”和统计员用红色笔开具的一式四联的“消耗材料出库单”将所领的原辅料、内外包材退回仓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2.6.3 必须销毁的不合格产品应由仓库或生产部门填写“不合格品销毁单”,经质量部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2.2.6.4 涉及“产品的撤回”的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在按“产品退货和收回管理制度”上的要求上报公司和市药监局后,待上级药监部门和本公司质量部作出最后决定后进行处理;
附:不合格品销毁单 、物料卡、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单
物料卡不合格品
名 称:
批 号:
规 格:
件 数:
数 量:
不合格原因:
所在部门:
责任人:
确认人:
备注:
日期: 年 月 日
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单 编号:
品名
规格
批号
数量
所在部门或来源
判定不合格依据
检验单号
处理意见:
部门
签名
部门
签名
日期
所在部门提出人
质量部QA人员
填报日期
所在部门负责人主管部门和执行部门各一份
不合格品的管理原则
2.1.1对于公司的所有不合格品必须执行“三不”原则:即“不合格原辅料不投入生产,不合格中间产品不得流入下工序,不合格成品不准出厂并销售”;
2.1.2凡不合格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仓库不准发放;
不合格品的管理要求
2.2.1仓库不合格原辅料和成品的隔离、报告和记录;
2.2.1.1 仓管员收到不合格物料的检验报告单应立即将不合格品隔离于规定的不合格区,套上不合格品红色状态袋;袋内放正确填写的库位卡;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确保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放行管理。

3. 定义•物料:公司用于生产的原材料。

•中间产品:公司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

•成品:公司生产过程中制成的最终产品。

4. 风险评估在放行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风险:1.物料、中间产品、成品质量问题,导致生产效率下降、产品质量下降,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2.放行不到位,导致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公司信誉受损、产品安全问题等严重后果。

5. 放行管理流程5.1. 物料放行管理1.QA部门对到货的物料进行质量检查,合格的物料方可进行入库放行。

2.物料入库时需要做相应记录,并对物料价格、数量等信息进行记录。

3.入库记录需要保存3年以上,方便追溯。

5.2. 中间产品放行管理1.生产过程中,各工序需要进行自检、互检和专检,确保质量符合标准。

2.生产线结束后,由QA部门进行确认放行。

5.3. 成品放行管理1.生产结束后,将成品移交至QA部门进行确认放行。

2.QA部门对成品进行质量检查,合格的成品方可进行出库放行。

3.出库记录需要保存3年以上,方便追溯。

6. 放行管理的责任划分1.QA部门负责对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放行管理。

2.生产部门负责制定产品生产规范和操作规程,并保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3.仓库管理员负责对物料、成品的入库和出库进行记录,并保存相应文档。

7. 放行管理的监督1.公司内部审核人员对放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抽样检查。

2.审核结果以报告形式向公司领导层报告。

3.QA部门需在每个季度结束前,对过去三个月内放行的物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数据分析和汇总,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

8. 结束语本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确保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提高公司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保证公司信誉和产品安全。

成品放行管理规程完整

成品放行管理规程完整

目的:建立成品出厂前的放行管理规程,以确保产品质量。

范围:公司成品出厂前放行审核的管理。

责任者:质量受权人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内容:1每批成品放行前,各相关负责人应承担审核的职责,以确保产品质量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2计划物控部负责人的审核内容应包括:2.1 供应商采购的物料是否是经批准的供应商;供应商是否提供检验报告书。

2.2 物料的接受物料接受是否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等进行核对;物料接受后是否按sop进行管理与请验。

2.3 物料的贮存物料贮存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物料的状态是否与检验报告单的结论一致。

2.4 物料的发放物料是否处于合格状态并处于放行状态;物料是否处于效期内; 物料发放是否按照“先进先出”或“近效期先出”原则执行;物料发放是否与领料单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2.5 物料发放后是否做好物卡记录并检查物卡品名、规格、数量等一致;是否做好物料的封存保管工作。

2.6 计划物控部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填写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并签名,将成品放行审核单、批生产记录与批包装记录交与生产管理部经理。

3生产管理部经理的审核内容应包括:3.1生产物料所用物料有无合格检验报告单,物料领用数量与领料单相符;配方与工艺规程是否相符,称量准确并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投料量符合现行工艺规程, 投料次序正确,工艺参数控制规范。

3.2 批生产记录有批生产指令、记录及时、内容齐全、书写规范、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生产过程符合工艺要求,生产与设备状态、清场合格证等均符合要求;中间产品得到控制并有合格检验报告单。

3.3 批包装记录所用说明书、标签、合格证均正确,打印批号及有效期正确;具有批包装指令,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

3.4 物料平衡物料平衡计算公式正确;各工序物料平衡结果符合规定。

3.5 偏差与变更处理生产偏差、变更是否执行相应的处理程序,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3.6 生产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填写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并签名;将成品放行审核单、批生产记录与批包装记录交与QC 主管。

成品及原辅材料仓库管理制度范本(2篇)

成品及原辅材料仓库管理制度范本(2篇)

成品及原辅材料仓库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成品及原辅材料仓库的管理,确保物品的安全、有序存放,有效提高物品管理的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成品及原辅材料仓库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仓库管理员负责成品及原辅材料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物料部门负责对仓库的库存进行周期清点,并对库存情况进行汇报。

四、仓库接收规范1. 仓库管理员应当在收到物品时进行验收,并记录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和质量状况等信息。

2. 如有发现物品数量或质量存在问题,应及时向物料部门报告,并协调解决问题。

五、物品存放规定1. 物品应按照相应的分类、规格和品种进行分区存放,同一分类的物品应尽量放在一起。

2. 物品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摆放,确保库存物品的及时消耗。

3. 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货架、货位上,确保安全和便捷取放。

六、库存管理规定1. 仓库管理员应根据物料部门提供的库存清单,及时对仓库物品进行盘点,并记录实际库存情况。

2. 仓库管理员应及时上报库存盘点结果,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物料部门应定期与仓库进行库存核对工作,并调整库存数据。

七、出入库管理1. 出入库的物品应当根据相关单据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给物料部门进行数据更新。

2. 出库物品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发放,并填写相应的领用单据。

3.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拨物品,应由仓库管理员和物料部门经过审批后办理手续。

八、库存保管措施1. 仓库管理员应对仓库内的物品进行定期巡视,确保物品的安全和完好。

2. 仓库应配备防火、防水等设施和设备,确保物品的安全性。

3. 外来人员如需进入仓库,应事先报备,并得到仓库管理员的同意和陪同。

九、仓库整理和清洁1.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仓库进行整理和清洁,保持仓库的干净和整洁。

2. 废弃物品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和清理。

十、违纪处罚对于违反本制度以及相关规定的人员,将按照公司的相关纪律处罚制度进行处理。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 范围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3 责任质监科、生产科、生产车间有关人员。

4 内容物料的放行:物料进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物料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检验合格后,由质监科科长签发合格检验报告单。

无合格报告单的物料一律不准投入生产。

质监员在物料发放时,核查有无此批物料的合格检验报告单,并在需料领料单上签字放行。

固体制剂中间产品的放行: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应放置于中间站或规定区域,做好待检标识,写明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

车间及时填写中间产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待检验结果出来,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签发中间产品报告单。

第2页/共2页由质监员仔细核查中间产品的标识、中间产品合格报告单等,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的操作。

待包装产品还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知单,产品才可进入包装工序。

注射剂中间产品的放行注射剂生产、连续生产,中间产品放行由质监员、总质监完成。

质监员、总质监仔细核查中间产品检验结果、监控记录等,在生产记录的放行栏签字放行。

待包装产品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知单,产品才可进入包装工序。

成品的放行:批生产完成后,由车间填写成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全检。

化验员按照检验操作规程逐一检验,并记录。

检验合格后由化验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质监科科长在报告书上签字,同时在报告书上盖上检验专用章。

并签发批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单和批合格证作为成品入库的凭证。

由质监科长负责成品的放行,放行前需检查有无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单,并检查批生产记录、质量监控记录等,在产品放行单上签章放行。

只有收到成品放行单后,成品才可出库销售。

对于经检验后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按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一、背景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核心物质基础,放行管理的科学与规范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与质量各方面的成败。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是为保证企业产品质量、生产安全,防范质量事故,紧密监管、有效管理和控制企业生产和操作流程的一种有效手段。

二、目的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有以下几个方面:1. 确定物流运输的责任和义务;2. 定义中间产品的生产、质量控制和各程序的监管标准;3. 确定高质量成品的质量控制和各流程程序的监管标准;4.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加强对物料、中间产品以及成品的管理;5. 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方便企业各流程间的衔接。

三、内容1. 公司的运输物联运管控部门应当负责物流运输、仓储和销售业务的管理和控制,包括对物流运输安全、物流操作规范等方面的把控和监管。

2. 在中间产品生产过程中,应首先做好各程序间的衔接,确保质量不出问题。

同时,企业负责人应严格要求并监督或流程中每一步的过程数据,确保各流程都按照标准流程及温度(湿度)控制要求等操作。

当中间产品处于不同阶段时,则应根据不同阶段不同质量控制标准,严格实施流程程序及各项控制程序。

3. 成品生产中,每台生产线都应有专人负责及时管控,对成品的质量进行监管,严格按照成品生产标准及规定操作,对每批次成品的质量检测结果和记录进行审核并签名确认。

各生产线负责人应对下一工序所需的成品档案资料,如: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及检验方案、各种检查表等进行清晰的传递和明确的记录。

4. 根据物料预计使用数量规划库位,设置物料存储条件,建立物料储存标准,预防潮湿、尘土等外在因素的干扰,并做好相应的防火、防盗等措施。

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应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材料的品质符合公司的要求。

(完整版)物料和产品放行管理程序

(完整版)物料和产品放行管理程序
4.5 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自用中间体的放行。
5.0作业内容
5.1 公司质量受权人全面负责物料和产品的放行工作。
5.1.1 根据公司生产规模和职责划分,公司质量保证部具体负责物料、外卖中间体和成品的放行工作。
5.1.2 公司质量受权人与质量保证部放行人签订书面授权书受权物料、外卖中间体和成品的放行。
5.3.3 外卖中间体、成品生产过程审核
质量保证部工艺质量员依据《生产过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工艺规程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确认,生产工艺符合规定,变更、偏差执行《变更管理程序》、《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已进行分析处理并记录,上述检查符合要求后填写《产品放行审核记录》。
5.3.4 批生产记录审核
质量保证部工艺质量员依据《生产过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批生产记录管理制度》对产品批生产记录审核确认,填写《批生产记录审核确认记录》和《产品放行审核记录》。
5.2.2.6 物料取样情况的检查
质量保证部放行人检查质监中心取样程序正确,取样环境及取样操作过程符合规定,样品科学、合理并具有代表性,取样数量满足全检及留样要求。
5.2.2.7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的审核确认
质量保证部放行人对物料检验记录、检验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检验报告项目齐全、内容正确,检验过程中涉及的偏差已进行调查,并得出明确解释或说明,有报告人、复核人、批准人的签字及质量专用章,检验结果符合企业质量标准规定。
5.2.2.8 物料的放行
a 检查上述内容符合要求后,填写《物料放行审核记录》并在检验报告上加盖“QA审核放行”的蓝色印章放行物料。不合格的物料加盖“QA不予放行“的红色印章”,不合格品处理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b 物资管理部根据物料检验报告单,做好入库、标识工作。
5.2.3对于准予放行的物料,质量保证部放行人签发“QA放行证”交与物资管理部,由物资管理部张贴在物料外包装的明显处;对于没有外包装直接用于生产的纸桶、纸箱、牛皮袋及液体槽车等物料放行时,“QA放行证”可贴在物料货位卡处。“QA放行证”内容包括:物料名称、批号、放行日期、复验期及放行人等。

化妆品105项-05-放行管理制度

化妆品105项-05-放行管理制度

十一、放行管理制度一、目的: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的管理制度,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三、责任:质量管理部门独立行使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放行权。

四、定义:4.1物料:指本公司购入的原料、辅料、内装材料、外包装材料;五、内容:4.1企业应严格执行物料放行制度,确保只有经放行的物料才能用于生产。

成品放行前应确保检查相关的生产和质量活动记录。

4.2物料的放行:4.2.1物料进库后,由仓库管理员通知检验员取样检验。

4.2.2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出具《原辅料检验报告》,并经质量部经理签注同意放行,进入仓库投入生产。

无质量管理部签注同意放行的《原辅料检验报告》的物料一律不准投入生产。

4.3 中间产品的放行:4.3.1各工序操作人员按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本工序加工完成,通知质检人员进行检验;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应放置于规定区域,做好待检标识,写明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

4.3.2检验员按照检验的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检验。

4.3.3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复核无误后,由质检员出具《半成品检验报告书》报质量管理部经理,经质量管理部经理确认,并在《半成品检验报告书》中结论项签注同意放行,方可放行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4.3.4待包装产品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或质量负责人在《化妆品批包装指令》审核人栏签名确认后,生产部负责人方可批准产品进入包装工序。

4.2.3生产主管仔细核查中间产品检验结果、监控记录,在审核栏签字确认。

4.4.成品的放行:4.4.1每批生产完成后,保管员对产品进行清点,做“待检”标识;4.4.2质检员按照检验要求对待检产品进行全项检验,开具《成品检验报告》;4.3.3生产管理部负责人整理批次产品所有相关的生产质量记录文件,交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核实该批产品生产加工过程。

如物料、生产过程、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清场清洁记录、生产过程监控记录、物料平衡、偏差处理、环境与人员监测、半成品检验记录、成品取样、成品检验记录等项目进行审核,审核所有项目合格后,质量管理部经理在《化妆品批产品入库放行审批表》结论项目栏签署放行意见,并报质量负责人同意,质量管理部经理同时在《成品检验报告》上签名盖“质检专用章”后,方可通知库房可以办理入库手续。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及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特制订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责任:质量部、生产部、质监科、生产车间、生产车间有关人员。

内容:1制订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的依据1.1物料的质量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国标、企标及相关的标准制订,具体见《原辅料质量标准》、《包装材料质量标准》。

1.2中间产品的质量标准依据企业标准的内容制订公司的内控质量标准,具体件《各产品的内控质量标准》。

1.3产品的质量标准是依据保健食品批件的技术要求制订的各产品的企业标准,具体内容见《产品质量标准》。

2物料的放行:2.1每批物料放行前,质量部对物料厂家资质、生产商的检验报告、产品包装、取样、物料进厂检验记录、报告单等审核无误后签名放行,否则不准放行。

2.2物料放行前由质量部审核,审核内容包括:2.2.1供货单位是否为“合格供应商目录”中厂家。

2.2.2 是否有生产商的检验报告,内、外包装是否完整、严密、洁净。

2.2.3 执行批准的取样规程、取样证填写正确完整。

4.2.2.4 是否按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是否按检验操作规程检验,检验记录、报告单填写真实、正确、完整。

2. 3 质量部审核人员审核完成后,填写物料放行审核记录连同相关记录一并交质量受权人审核。

2.4 质量受权人对物料放行单与物料检验报告单进一步审核无误后签名放行。

2.5 QA将物料审核放行单及检验报告单、合格证一同交仓库保管员。

3中间产品的放行3. 1 中间产品由质量部取样员取样,取样后交质检科QC检验。

中间产品放行前,QA审核该工序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经审核无误后发检验报告单及合格证放行,否则不准流入下道工序。

3.2中间产品由QA审核,内容包括:3.2.1 生产过程是否符合GMP要求、符合工艺要求3.2.2 操作是否执行操作规程3.2.3 配料、称量过程是否经复核人复核3.2.4 物料平衡是否符合规定。

放行管理制度

放行管理制度

1目的对原料、包材、半成品、产成品、成品进行控制,确保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防止不合格品流入或投入使用。

对产品进行和测量,以防止不合格品的转序和错误使用。

2范围适用于公司原料、包材、半成品、产成品、成品。

3职责质量管理部独立行使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放行权。

4工作程序4.1原材料及半成品放行管理4.1.1原辅料、包装材料的使用由质量管理部QA主管根据《原辅料、包装材料检验报告》的质量评价结果,作出“准予使用”、“限制使用”或“不准使用”决定,报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

4.1.2符合现行质量标准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质量评价判定为合格的,应作出“准予使用”决定;4.1.3不符合现行质量标准个别非关键项目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质量评价判定为不合格、符合下述条件者,可作出“限制使用”决定,并注明限制使用的注意事项,限定使用的说明应写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质量评价表上。

4.1.4原辅料的不合格个别非关键项目(如水份)经适当的加工处理(烘干)后,其质量标准可达到合格的,不会影响产品质量。

4.1.5不合格个别非关键项目的辅料、包装材料用于特别生产用途,但必须不影响产品质量时。

4.1.6不符合现行质量标准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质量评价判定为不合格者,应作出“不准使用”决定。

并按不合格物料处理程序处理。

4.1.7趋势分析:为便于与过去的检验结果比较,并对供货单位供货的质量稳定性有较全面的了解,应制订每种原辅料、内包装材料的检验台帐。

4.1.8经QC质检员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发放“合格标签”,由巡检QA粘贴,可准予投入下工序生产。

4.1.9对判定为不合格的半成品,应作出返工或销毁处理意见,并由QA将处理意见及时转交生产部相关人员,并监督执行。

4.2产成品及成品放行管理4.2.1每批产品放行前,质量管理部要收集审核一切与该批产品相关的物料、生产、包装、检测、验收、监控等记录,经审核无误后可签名放行,否则不准放行出厂。

4.2.2产品放行前审核工作由质量管理部QA主管及QC主管负责,QA在线巡检员负责成品的入库验收审核和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批记录的审核,QC主管负责该批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书的审核。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目的:确保公司的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放行,以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提高生产效率。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放行管理。

定义:1.物料:指作为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工具等物品。

2.中间产品:指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未完成的产品,需要经过后续加工才能成为最终产品。

3.成品:指经过所有生产工序加工完成,达到具备使用价值并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

职责和权限:1.生产部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物料和中间产品进行检查,并将合格物料和中间产品报告给质量部门。

2.质量部门负责对合格物料和中间产品进行检验和放行,并记录相关信息。

3.仓库部门负责对成品进行检查和放行,并记录相关信息。

流程:1.物料放行管理:a.供应商将物料送达公司仓库,仓库员进行初步验收。

b.仓库员将验收后的物料样品送交质量部门进行检验。

c.质量部门进行物料检验,并将检验结果记录。

d.合格的物料进入物料库存,并记录入库信息。

e.不合格的物料按照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2.中间产品放行管理:a.生产过程中,每个生产环节负责人对中间产品进行自检。

b.生产环节负责人将自检后的中间产品提交给质量部门进行检验。

c.质量部门进行中间产品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录入质量记录。

d.合格的中间产品进入下一个生产环节,不合格的进行返工或处理。

3.成品放行管理:a.生产完成后,生产部门将成品送到仓库。

b.仓库员对成品进行外观检查和数量核对。

c.仓库员将外观检查合格的成品报告给质量部门。

d.质量部门对合格的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e.合格的成品入库,并进行质量记录,不合格的成品按照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4.放行记录管理:a.质量部门负责对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放行进行记录。

b.记录内容包括: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名称、规格、批次号、放行时间、放行人员等信息。

c.放行记录必须真实准确,不得篡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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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1
1目的
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 范围
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3 责任
质监科、生产科、生产车间有关人员。

4 内容
4.1 物料的放行:
4.1.1 物料进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物料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4.1.2检验合格后,由质监科科长签发合格检验报告单。

无合格报告单的物料一律不准投入生产。

4.1.3质监员在物料发放时,核查有无此批物料的合格检验报告单,并在需料领料单上签字放行。

4.2 固体制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4.2.1 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应放置于中间站或规定区域,做好待检标识,写明
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

4.2.2 车间及时填写中间产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4.2.3 待检验结果出来,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签发中间产品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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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由质监员仔细核查中间产品的标识、中间产品合格报告单等,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的操作。

待包装产品还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知单,产品才可进入包装工序。

4.3 注射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4.3.1注射剂生产、连续生产,中间产品放行由质监员、总质监完成。

4.3.2质监员、总质监仔细核查中间产品检验结果、监控记录等,在生产记录的放行栏签字放行。

4.3.3待包装产品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知单,产品才可进入包装工序。

4.4成品的放行:
4.4.1 批生产完成后,由车间填写成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全检。

4.4.2 化验员按照检验操作规程逐一检验,并记录。

4.4.3 检验合格后由化验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质监科科长在报告书上签字,同时在报告书上盖上检验专用章。

并签发批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单和批合格证作为成品入库的凭证。

4.4.4由质监科长负责成品的放行,放行前需检查有无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单,并检查批生产记录、质量监控记录等,在产品放行单上签章放行。

只有收到成品放行单后,成品才可出库销售。

4.5 对于经检验后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按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5 记录
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时间产品包装通知单质监科三年
合格证/ /
成品放行单质监科三年
QL-03-003-00
产品包装通知单
通知日期:
签发人:
QL-03-005-00
成品放行单
日期:
质监科长:填表人:QL-03-004-00 编号:QL-03-004-00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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