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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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
升级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榆林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7.05
•【字号】榆政发〔2016〕18号
•【施行日期】2016.07.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
实施意见
榆政发〔2016〕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第十四次陕北高端能源化工基地座谈会精神,按照《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16-2030年)》、《榆林市现代产业体系总体规划》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确保经济稳增长,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十二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主要经济指标翻一番以上,
服务业占比达到32%,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全市经济总量居陕西第二、西部地级市第四位,但是“榆林是经济发展较快的落后地区”定位没有改变,经济运行的结构性矛盾凸显,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产业结构单一,市场主体活力不强,体制与机制的瓶颈制约还很突出,低层次的资源型经济需要加快转型。

在新常态下,扭转固定资产投资下滑趋势,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区域同质化竞争是榆林面临的现实挑战。

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现由低层次资源开发向高端化资源经济转变、由单一性资源产业向多元化产业结构转变、由资源驱动式增长向创新型发展转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是全市上下“十三五”乃至今后较长一个时期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深入实施“创新引领、主动转型”战略,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八大产业基地建设,以培育“10+1”主体产业为抓手,建立以高科技、高转化、大循环、低成本、低排放为主要特征的高端化产业融合模式,为打造“三区一高地”新榆林提供强劲动力。

(二)总体目标
经济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保持在6%以上,到2020年,生产总值达到4500亿元。

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成效显著,服务业、非公经济、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分别达到38%、50%和3.5%左右,战略性新兴产
业增加值增速年均保持8%以上。

(三)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原则。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坚定生态文明发展理念,依托产业链配置创新链,淘汰落后产能,推广低碳技术,着力破解技术瓶颈,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促使结构优化与环境改善同步推进,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共同提升。

——产业导向原则。

研究把握国际国内资本流动趋势和产业投资方向,围绕新经济新常态下我市产业发展、协同发展的需要,明确产业发展主攻方向和主要目标,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扶持作用,加强市对县区、县区对园区的发展统筹,促进要素向竞争力强的企业流动,壮大优势企业群体,提升发展的层次和水平。

——绿色发展原则。

严格划定并执行各类生态红线,把绿色发展作为持续发展、转型发展的首要条件,深入推进“多规合一”,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大力发展非煤产业,构建生态、安全的产业发展格局。

——融合提升原则。

突破传统三次产业界限,推动产业间联动发展,建立完善省、市、县区三级联动机制,按照集群化推进、园区化承载、生态化建设、市场化运作、链条化发展的模式,促进工业、信息、城镇、农业与服务业的融合互动和协调发展,推动前沿性新兴业态跨越发展。

——开放合作原则。

以开放合作调整存量,以承接转移扩大增量,不断拓展开放领域,积极融入“一带一路”、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和呼包银榆经济区,主动联系关天经济区,实施产业精准招商行动,形成完整产业链商,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增强产业发展新动力。

三、产业转型升级
(一)做强能源矿产采掘业。

坚持安全、绿色、高效的发展理念,做强能源采掘
业。

煤炭:重点打造一批世界一流的千万吨级矿井群,建成国家大型煤炭基地。

推进煤炭就地转化,减少商品煤比重。

油气:重点要围绕提高油气采收率,推广CO2等驱油新技术,扶持煤层气、页岩气产业发展,在稳定增加原油产量的同时,以打造榆炼千万吨级炼化基地为突破口,推动油气深加工。

(市能源局负责)
(二)做优煤电产业。

优先建设城市供热、热电联产及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加快神府、榆横大型煤电一体化电源点和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全面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利用水平;全力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切实提高自用电比例和发电利用小时。

到2020年,装机总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

(市能源局、工信局、发改委负责)
(三)做大化工产业。

充分利用既有科技创新成果,走高端化发展之路。

煤化工:以加快神华煤炭综合利用、延长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等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打造特色煤化工产业体系。

盐化工:重点推动聚氯乙烯、烧碱、纯碱向下延伸产业链,同时强化盐碱联合、煤盐化工耦合,打造聚氯乙烯、有机氯产品、纯碱深加工、氯酸盐和金属钠五大产业链,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工业盐和氯碱及聚氯乙烯等产品。

到2020年,形成煤化工产品产能7000万吨、盐化工产品产能700万吨。

(市工信局、发改委负责)
(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

重点抓好马铃薯、玉米、小杂粮、红枣、山地苹果、特色林果、特色油料、大漠瓜菜、羊子、草业等10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绿色、生态、有机农业,打造以榆林冠名的“陕北红枣”等6大地域品牌、大明绿豆等3个国际品牌、羊肉等4个国内知名品牌、中药材等5个省级知名品牌,统一“陕北红枣”品牌认识,打造“陕北红枣”品牌,提高品牌效应。

(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质监局负责)
(五)壮大新材料产业。

推动铝镁硅高端制造,打造煤-兰炭-硅铁-镁-镁加工产业链、煤-电-铝-铝镁加工产业链、及氧化铝-电解铝、镁冶炼-镁、铝合金-器件一
体化铝镁合金加工产业链,发展合成氨尿素下游产业、培育先进高分子材料、开发新型半导体材料、激光晶体等材料。

到2020年,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铝镁合金、化工新材料、半导体、晶体四大材料基地,产能分别达到160万吨、110万吨、1.9万吨、150万片。

(市工信局负责)
(六)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新能源:结合煤矿采空区治理,构建煤电-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光伏发电产业链,建成光伏产品生产和应用基地,硅片产能力争达到3吉瓦,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产能达到2吉瓦,全面建成500万千瓦风电、500万千瓦光伏两大基地。

节能环保:重点要围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发高效电捕焦、高性能防渗材料、脱硝催化剂、固废处理固化剂等节能环保材料。

生物医药:依托红枣、黄芪、甘草、沙棘、麻黄等深加工产业基础,推动红枣多糖技术应用和蓖麻、紫穗槐、长柄扁桃等生物质提取技术产业化。

新能源汽车:建成5万辆LNG 和甲醇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

增材制造业:以能源化工装备应用和打印材料制造为重点,积极培育发展3D打印产业。

(市工信局、能源局、环保局、农业局负责)
(七)扶持装备产业。

重点发展煤炭采掘、油气钻采、化工、冶金、节能环保、专用车辆、新能源、农机等八大装备制造业,同时培育装备维修、租赁、研发、培训、会展等五大装备服务业,构建“8+5”为主的装备产业体系。

(市工信局负责)
(八)提升现代服务业。

现代物流:重点推动榆林市农产品交易平台建设,抓好榆林市煤炭交易中心、榆林市电子商务中心、榆林快递物流综合信息中心等“3中心12园区”建设,建立专业化、供应链一体化的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成区域物流枢纽中心(市农业局、商务局、工信局、邮政管理局、发改委、能源局负责)。

金融:重点建设金融商务区、组建榆林金控集团,大力发展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创建全国信用体系试点市和全国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市(市金融办负责)。

新兴服务业:强化新兴服务业对经济转型发展的先导作用,推动具有比较优势的科技成果转化,以及体育、健康、中介、会展、通用航空等新兴服务业发展(市科技局、商务局、
体育局、卫计局、能源局、发改委负责)。

商贸流通业:通过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培育本土企业的方式,推进便利化服务体系,电子商务、网上购物等新型服务业态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房地产、社区、养老和汽车服务业发展。

到2020年,服务业占GDP比重达到38%(市商务局、住建局、民政局负责)。

(九)培植文化旅游业。

构建住宿、餐饮、娱乐休闲、旅游商品购物、旅游交通、旅行社等六大支撑体系,推进旅游与文化、城镇、工业等产业融合,发展十大文化产业,打造目的地型区域中心旅游城市。

到2020年,招徕和接待游客3700万人次,文化旅游产业总量占GDP的5%以上。

(市文广局、旅游外事局负责)
(十)振兴传统轻纺和建材产业。

特色轻纺: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服装家纺、塑料和产业用纺织品,建成全国羊毛防寒服生产基地和西部重要的农副产品加工基地。

建材:大力发展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安全利用为主的水泥、免烧砖及混凝土,优化提升玻璃深加工,支持发展高级陶瓷,鼓励发展新型建材。

(市工信局负责) (十一)培育“互联网+”产业。

积极探索和推动互联网与能源化工、农业、物流、金融等产业的深度融合,与政务、教育、旅游、城市管理、医疗、交通、安全等领域的应用拓展融合,全面落实市政府与电信、联通、京东等通讯商、电商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助推能源交易、能源物流、特色农业等电商产业发展,实现“智慧榆林”向“互联网+榆林”的演变。

(市工信局负责)
四、企业转型升级
(一)大力培育龙头企业。

重点扶持特色产业、新兴产业、有色金属、载能产业、装备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特色农业等非煤产业领域优质企业为龙头企业。

制定并实施重点工业企业扶持发展办法,重点扶持推动一批综合实力强、成长性高、发展前景好的优质企业,率先转型升级、发展壮大,发挥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示范带动效应,逐步形成以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为龙头的市场主体结构。

(市工
信局、中小企业局负责)
(二)推进企业联合重组。

推动优势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组改制,提高产业集中度;推进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关联企业联合重组,支持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协作配套,“专、精、特、新”发展;培育各具特色的中小企业集群,形成大中小企业合理分工、协调发展的格局。

(市国资委、中小企业局、能源局负责)
(三)精准帮扶非公企业。

分类确定重点帮扶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推动企业建立或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党政领导联系帮扶非公企业的长效机制,实施“一企一策”,建立支持非公经济的产业发展基金,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市中小企业局负责)。

对经营情况基本正常,但暂时资金出现困难、成长性好的民营企业,支持匹配度高的国有企业与其进行兼并重组、增资扩股或股权置换(市国资委负责)。

(四)加强自主品牌建设。

加强“榆林煤”品牌和“中国羊毛防寒服名城”名片的宣传和保护工作,着力打造“榆林兰炭”“榆林?世界镁都”“榆林马铃薯”品牌。

制定自主品牌和驰名商标奖励政策,围绕特色优势产业,集中力量培育、扶持和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发挥品牌产品在产业链中的核心作用,提高自主品牌的国内外知名度和影响力。

(市质监局、能源局、工信局、中小企业局、农业局负责)
(五)引导企业开拓市场。

搭建形式多样的企业产销合作综合平台,通过举办专题推荐会、促销专项资金扶持等形式,分行业深化产销对接活动,全力扩大全国重点地区工业产品份额(市工信局、工商联、招商局、能源局、财政局负责)。

引导优先采购本地产品(市工信局负责),鼓励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市商务局、财政局、榆林海关负责),鼓励参加我市举办的国际级、国家级及市级会展及参加市政府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境内国际性、国家性专业会展的企业(市商务局、招商局、
财政局负责)。

五、破解瓶颈制约
(一)破解水资源瓶颈。

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落实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规划,推广节水灌溉、中水循环等技术。

把黄河引水作为全市水源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以黄河大泉引水工程为主,同步抓好清涧黄河引水及神木万镇、佳县、吴堡、绥德引水工程和陕甘宁盐环定扬黄定边供水提升改建工程。

(市水务局负责)
(二)创新融资模式。

重点扶持企业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股票、债券,开辟直接融资渠道。

发挥融资担保的杠杆效益,实施好“助保贷”政策,抓住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的契机,鼓励各类社会资本组建再担保公司,挖掘融资性担保潜力,扩大和发挥融资担保政策的“杠杆撬动”效应。

(市金融办、工信局、财政局、中小企业局、发改委负责)
(三)开拓运输新通道。

全力推进西包高铁延安至榆林段建设,加快蒙西至华中、靖边至神木、榆神(朱大)铁路、孤(山川)庙(沟门)等铁路建设,积极推进榆阳机场扩建,府谷、定边支线机场和横山、神木、榆阳、榆神工业区等通航设施建设,切实增强新时期综合交通运输需求的保障能力。

加快榆横至潍坊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陕北至关中750千伏第二输电通道、神木至河北电网500千伏交流扩建、陕北至武汉800千伏特高压直流等四大电力外送通道工程建设。

(市交通局、住建局、供电公司、发改委负责)
(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培育创新主体,设立企业科研基金,支持企业集团建设研发机构和产学研结合,推动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

加大人才培养,重点实施好“人才引进”政策,打造一批开拓创新的领军人才。

加强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重点争取以铝镁合金等为代表的高端载能产业和中低温热解干馏煤气除尘技术、粉煤干馏工业化等一批核心和关键共性技术取得重大突破。

(市科技
局、财政局负责)
(五)强化生态文明建设。

全力推进无定河、清涧河、窟野河、秃尾河等黄河流域治理,加强水源地保护。

降低水、矿产、土地等资源开发和消耗强度,提高煤炭资源综合回收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投入产出水平。

实施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

加强采煤塌陷区和工矿区的环境整治,完成县城和重点镇、园区污水管网体系建设。

建立矿产资源开采、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保证金制度,建立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

(市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能源局、林业局、发改委负责)
(六)强力推进节能减排。

全面落实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严格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环境硬约束,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严格环境准入,促进提高新增产能质量,重点实施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等量或减量置换;落实环境治理任务,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实现污染控制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

(市发改委、能源局、工信局、环保局、商务局负责)
(七)完善利益均衡机制。

积极争取油气管道运输、电力通道输送相关税费按输出地和输入地“5∶5”分成,着力解决油气资源税、供电企业增值税“税收与税源背离”问题。

同时,积极协调有关方面,确保“营改增”后发电企业税收留予地方合理比例;争取协调在榆资源开发企业神华、长庆等央企执行地方税费政策,减免煤焦油加氢产品消费税,暂缓征收煤制油消费税,全面落实外地在榆企业活动就地纳税行动方案。

(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商务局、工信局、能源局负责)
六、提升城乡综合承载能力
(一)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

深入实施榆横一体化,推进佳县撤县设区,打造“大榆林”区域中心城市。

支持神木、靖边、绥德建成市域副中心城市,大力推进府谷、定边等8个县域中心城镇和大柳塔、东坑、白泥井等30个重点镇建设,构建“一主三副多点”的城镇体系。

推动神府、绥米一体化发展和中心城区、县城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积极推动绥德-榆林-神木-府谷和榆林-横山-靖边-定边城镇带建设,引导人口向向县城和中心镇转移,全面提高城镇化水平和质量。

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

(市建规局负责)
(二)完善城乡基础设施。

大力实施中心城区“五年大提升”行动,推动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20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工并建成西包高铁、靖神、神瓦铁路及绥延高速公路,切实提高人口吸纳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县城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配套工程,完善和畅通县、镇、村交通、通信、物流等设施联络,着力提高县城整体功能和要素集聚能力。

到2020年榆林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2%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市交通局、住建局负责)
(三)提升城镇管理服务水平。

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构建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

强化城市智能管理,建设智慧城市。

完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完成以调整规模、职能转变为内容的镇村综合改革,推进人口和生产要素进一步集中,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推进人口居住证制度改革。

培育和壮大城镇服务新业态,推动体育、养老、展销等成为中心城区、各县区独具特色的标志性活动。

到2020年,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市住建局、执法局、民政局、工信局、公安局、体育局、商务局负责)
(四)提升产业园区承载能力。

以镇园一体化发展为思路,统筹谋划并进一步加快城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园区配套服务功能,实现镇园资源共享、融合发展。

创新园区管理服务机制和体制,提升精准化招商水平,不断提升园区产业承接水平和整体竞争能力。

逐步将产业园区建成新型城镇区,使其成为城镇
发展的重要支撑。

(市发改委负责)
七、完善政策支撑体系
(一)加强产业政策引导。

依据《榆林市重点鼓励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制定主要工业品能耗限额指导目录,建立严格的技术标准、排放标准、生态环境补偿和市场退出机制,有效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腾笼换鸟”。

以国家深化改革和省上实施“省直管县”等政策实施为契机,鼓励县区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县区及园区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产城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盘活要素资源,引进优质项目,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率。

(市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负责)
(二)建立招商新机制。

制定“一业一策”式的精准招商优惠政策,大力开展精准招商活动,探索和建立以“资源换转型”的招商新政策,制定“榆林市转型升级的资源配置实施细则”,先行开展以煤炭、太阳能、风能、水、碳林等优势资源进行产业招商试点。

(市招商局、市发改委负责)
(三)建立财政扶持机制。

整合各类市本级产业扶持资金,设立产业转型、旅游文化、科技创新基金,专项用于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建立科技投入机制,以科技创新基金引导全社会技术创新投入,围绕主体产业加快建设一批重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增强技术研发、技术集成和检测试验能力,加快产业升级改造,努力争取国家支持。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负责)
(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依托现有产业园区,推动引领示范作用显著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大力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色金属深加工等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搭建集科技成果信息发布、成果评估、技术交易、股权转让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市科技局、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负责)
八、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上成立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组长由尉俊东市长担任,副组长由钱劳动常务副市长、李春临副市长担任,市级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讨论并决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事项,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的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郭培才主任兼任,负责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日常工作。

(二)夯实推进责任。

各县区和各产业园区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施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和机制,制定本县区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指导、策划、督促本区域工作。

市发改委、工信局等相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和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指导、协助、督促工作,跟进、分析推进情况和存在的相关问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三)加强督查考核。

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考评机制。

实行重大项目推进督查机制,确保重大项目早日落地;建立调度、督导机制,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并实行季度、年度总结与考评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将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增强各责任部门、县区政府、产业园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附件:榆林市鼓励发展产业指导目录
榆林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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