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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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
目次
前言 I
1 范围 2
2 录制量分配原则 2
3 500kV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录波器的配置及使用 2
4 220kV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录波器的配置及使用 3
5 110kV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录波器的配置及使用 5
6 10kV~35kV 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录波器的配置及使用 5
前言
为加强河北南网微机故障录波器的运行管理,进一步明确、规范微机故障录波器的配置原则和录制量,确
保微机故障录波器在电网故障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南网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配置的电网故障录波器(网调管辖范围内故障录波器除外)在
调度、运行及维护、安装及调试、设计等方面的原则。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
――故障录波器录制量分配原则
――各电压等级变电站录波器的配置原则和录制量要求
本标准由河北电力调度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河北电力调度中心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北电力调度中心继电保护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萧彦、赵春雷、周纪录、张洪、曹树江、常风然、孙利强、齐少娟。
感谢在本标准起草过程中提出宝贵意见的各位同行!
在执行本标准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及时告知河北电力调度中心。
河北南网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
1 范围
1.1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南网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配置的电网故障录波器(网调管辖范围内故障录波器除外)。
对电网故障录波器的配置和录制量做出了原则要求。
1.2 上述装置在使用中,除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各种相关技术条件、规程、反措的要求外,还需符合以
下原则要求。
1.3 河北南网的调度、运行及维护、安装及调试、设计等部门均应执行本标准。
2 录制量分配原则
2.1 待录量按电压等级分别录制于相应的录波器中。
低电压等级未单独配置录波器的,宜将待录量接入本站较高电压等级录波器或机组录波器中。
2.2 每台主变各侧模拟量和开关量宜录制于同一录波器中。
2.3 500kV侧线变串省调调度的边开关断路器保护开关量录制于主变故障录波器中。
2.4 直流电压量以小室为单位,录制于本室的高电压等级故障录波器中。
同室多台录波器不重复录制直流电压量。
3 500kV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录波器的配置及使用
3.1 录波器配置原则
3.1.1 500kV录波器原则上按串配置录波器。
每台录波器标配容量宜为48路模拟量(其中交流电压量12路,直流电压量8路,交流电流量28路)、96路开关量。
最大不超过64路模拟量,128路开关量。
3.1.2 主变单独配置故障录波器。
每台录波器标配容量宜为64路模拟量(其中交流电压量24路,直流电压量8路,电流量32路)、128路开关量。
3.1.3 220kV录波器,每台录波器录制线路(含母联、分段、旁路)不宜超过6条。
每台录波器标配容量宜为64路模拟量(其中交流电压量16路,直流电压量8路,交流电流量40路)、128路开关量。
3.2 500kV录波器录制量要求
3.2.1 应录制本室两组直流电源正对地和负对地的直流电压量。
3.2.2 应至少录制以下交流电压量。
500kV线路电压互感器的各相对地电压和零序电压;
3.2.3 应至少录制以下交流电流量。
a) 500kV线路各相电流和零序电流;
b) 500kV线路并联电抗器及中性点小电抗器电流;
c) 500kV电厂升压站主变压器高压侧电流和中性点电流(宜录制于发变组录波器)。
3.2.4 应至少录制以下开关量。
a) 500kV线路保护(纵联保护、后备保护、过电压保护、远跳保护等)的分相跳闸接点,通道接口设备的命令输出接点,纵差保护收对侧远跳令的接点;
b) 500kV线路高抗保护的跳闸接点;
c) 500kV母线保护跳闸和失灵直跳出口接点;
d) 500kV断路器分相辅助接点;
e) 500kV断路器操作箱的分相跳闸信号接点;
f) 500kV断路器非全相保护动作接点;
g) 其他重要接点。
【释义】断路器辅助接点宜取自开关场,确有困难的也可取自操作箱的跳闸位置继电器接点。
现场调试人员应在相应的开关量定义中注明取自哪里。
下同。
3.3 500kV主变录波器录制量要求
3.3.1 本室两组直流电源正对地和负对地的直流电压量。
3.3.2 主变各侧相对地电压和零序电压。
3.3.3 主变各侧电流和公共绕组电流;
3.3.4 主变电气量保护的跳闸接点,非电量保护跳闸接点,变压器各侧断路器的辅助接点、非全相保护动作接点和各操作箱的分相跳闸信号接点;
3.3.5 500kV断路器保护、短引线保护装置的跳合闸接点;
3.4 220kV录波器录制量要求
3.4.1 应录制本室两组直流电源正对地和负对地的直流电压量。
3.4.2 应至少录制以下交流电压量。
220kV母线电压互感器的各相对地电压和零序电压;
3.4.3 应至少录制以下交流电流量。
a) 220kV线路各相电流和零序电流;
b) 220kV母联、分段、旁路开关电流。
3.4.4 应至少录制以下开关量。
a) 220kV线路保护(纵联保护、后备保护、远跳保护等)的分相跳闸及重合闸接点,接口设备命令输出接点,纵差保护收对侧远跳令的接点;
b) 220kV断路器保护装置的跳合闸接点;
c) 220kV母线保护、失灵保护跳各母线的出口接点;
d) 220kV断路器分相辅助接点;
e) 220kV断路器非全相保护动作接点;
f) 220kV断路器操作箱的分相跳闸信号接点;
g) 其他重要接点如35kV母差动作接点等。
【释义】为避免对收发信机产生干扰,故障录波器只录制收发信机的收讯输出空接点,不应录制收发信机
输出的高频信号或检波后输出的电位信号。
下同。
4 220kV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录波器的配置及使用
4.1 录波器配置原则
4.1.1 220kV录波器,每台录波器录制线路(含母联、分段、旁路)的数目,双母线接线一般不超过6条,3/2接线一般不超过4条;每台录波器录制线路和主变的数目,线路不超过2条,主变单台;每台录波器单独录制主变的数目为2至3台。
录波器标配容量宜为64路模拟量、128路开关量(其中要求交流电压量16路,直流电压量8路,交流电流量40路;若录有主变则要求交流电压量28路,直流电压量8路,交流电流量28路),最大容量不超过80路模拟量、160路开关量。
4.1.2 110kV录波器,每台录波器录制线路(含母联、分段、旁路)的数目,一般不超过8条。
录波器标配容量宜为80路模拟量(其中要求交流电压量32路,直流电压量8路,交流电流量40路)、96路开关量。
4.2 220kV录波器录制量要求
4.2.1 本室两组直流电源正对地和负对地的直流电压量。
4.2.2 应至少录制以下交流电压量。
a) 220kV母线电压互感器的各相对地电压和零序电压;
b) 有220kV线路电压互感器时(单相抽取电压互感器除外),还应录制线路互感器的各相对地电压和零序电压;
4.2.3 应至少录制以下交流电流量。
a) 220kV线路各相电流和零序电流;
b) 220kV电厂升压站主变压器和启动/备用变压器的高压侧电流、中性点电流(宜录制于发变组录波器);
c) 220kV母联、分段、旁路开关电流。
4.2.4 应至少录制以下开关量。
a) 220kV线路保护(纵联保护、后备保护、远跳保护等)的分相跳闸及重合闸接点,专用收发信机(或复用接口设备)的收讯输出(或命令输出)接点,纵差保护收对侧远跳令的接点;
b) 220kV断路器保护、短引线保护装置的跳合闸接点;
c) 220kV母线保护、失灵保护跳各母线的出口接点;
d) 220kV断路器分相辅助接点;
e) 220kV断路器非全相保护动作接点;
f) 220kV断路器操作箱的分相跳闸信号接点;
g) 其他重要接点。
4.2.5 220kV主变应录制以下量。
a) 主变各侧相对地电压和零序电压;
b) 主变各侧电流和公共绕组电流;
c) 主变电气量保护的跳闸接点,非电量保护跳闸接点,主变各侧断路器的辅助接点、非全相保护动作接点和各操作箱的分相跳闸信号接点。
4.3 110KV录波器录制量要求
4.3.1 应录制本室两组直流电源正对地和负对地的直流电压量。
4.3.2 应至少录制以下交流电压量。
110kV母线各相对地电压和零序电压;
4.3.3 应至少录制以下交流电流量。
a) 110kV线路各相电流和零序电流;
b) 110kV母联、分段或内(外)桥开关及旁路开关电流。
4.3.4 应至少录制以下开关量。
a) 110kV线路保护的跳合闸接点;
b) 110kV母线保护的跳闸接点;
c) 110kV充电保护等辅助保护的跳闸接点;
d) 110kV断路器辅助接点;
e) 其他重要接点。
4.3.5 有地方电厂并网于220kV变电站低压母线时,110kV录波器还应录制低压母线电压,低压侧并网线路电流,低压侧母联、分段开关电流,及其相应的母线保护、线路保护的跳合闸接点和自动装置的动作接点等。
5 110kV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录波器的配置及使用
5.1 录波器配置原则
5.1.1 重要的以及与其他供电公司电网有联系的,或有发电厂并网的110kV变电站,应配置录波器。
所有新建的110kV变电站宜配置故障录波器。
5.1.2 一般配置一台故障录波器。
录波器标配容量宜为96路模拟量、96路开关量。
5.2 110kV录波器录制量要求
5.2.1 应录制本室两组直流电源正对地和负对地的直流电压量。
5.2.2 应至少录制以下交流电压量。
a) 110kV母线电压互感器的各相对地电压和零序电压;
b) 主变压器各侧的相对地电压和零序电压。
5.2.3 应至少录制以下交流电流量。
a) 110kV线路电流;
b) 主变压器各侧电流;
c) 110kV电厂升压站主变压器和启动/备用变压器的高压侧电流(宜录制于机组录波器);
d) 110kV母联、分段、内(外)桥开关电流。
5.2.4 应至少录制以下开关量。
a) 110kV线路保护的跳合闸接点;
b) 主变压器保护的跳闸接点和各侧断路器辅助接点;
c) 110kV母线保护、中(低)压母线保护的跳闸接点;
d) 110kV充电保护等辅助保护的跳闸接点;
e) 110kV断路器辅助接点;
f) 其他重要接点。
5.2.5 有地方电厂并网于中(低)压母线时,110kV录波器应录制中(低)压母线电压,中(低)压侧并网线路电流,中(低)压侧母联、分段开关电流,及其相应的母线保护、线路保护的跳合闸接点和自动装置的动作接点。
6 10kV~35kV 变电站及电厂升压站录波器的配置及使用
6.1 10kV~35kV录波器配置原则
6.1.1 10kV~35kV电厂升压站、有地方电厂并网的10kV~35kV变电站,宜配置录波器。
6.1.2 录波器标配容量一般为96路模拟量、96路开关量。
6.2 10kV~35kV录制量要求
6.2.1 应至少录制母线电压等交流电压量。
6.2.2 应至少录制以下交流电流量。
a) 并网线路电流;
b) 母联、分段开关电流;
c) 电厂升压站主变压器和启动/备用变压器的高压侧电流。
6.2.3 应至少录制以下开关量。
a) 并网线路保护的跳合闸接点;
b) 母线保护跳闸接点;
c) 充电保护等辅助保护的跳闸接点;
d) 其他重要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