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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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标准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障泛博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北京市锅炉安全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规。

第二条北京市行政区域使用锅炉的单位及其管理和作业人员,在从事锅炉安全管理和作业时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职责第三条锅炉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

对锅炉房的建造以及锅炉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设置或者指定锅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确保从事相应特种设备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三、组织制定并批准锅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四、定期听取本单位锅炉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到锅炉房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条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锅炉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具体负责:一、编制或者主持制定有关锅炉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报送领导批准;二、编制或者主持制定锅炉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三、检查锅炉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反映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四、负责组织司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五、对锅炉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安全隐患等),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通用规定1. 锅炉使用单位应设立锅炉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锅炉使用的安全性。

2. 锅炉使用单位应有专职锅炉管理人员,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操作及维护工作。

3. 锅炉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锅炉操作证,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

二、锅炉安全操作规定1. 在操作锅炉前,必须仔细检查锅炉的各项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如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等,并做好记录。

2. 在启动锅炉前,应先排除燃料贮存仓内的残渣、异物等杂质,并确保燃料供给连续可靠。

3. 操作人员必须随时注意锅炉的水位、压力变化,并按规定进行调整,避免水位过高或过低、压力超过工作范围。

4. 在锅炉运行期间,操作人员应随时注意锅炉的燃烧情况,保持炉膛内正常的氧气含量,避免炉膛内出现积碳、爆炸等危险。

5. 操作人员应定期清理锅炉内的积灰、结焦等杂物,确保锅炉的通风顺畅,防止炉膛过热。

三、锅炉安全维护规定1. 锅炉的安全阀应定期检查和试验,确保其正常可靠。

2. 锅炉的各项安全装置(水位表、压力表等)应按规定定期校验和维护,确保其准确可靠。

3. 锅炉的燃烧设备及排烟系统应定期清洗和维护,防止积碳、结焦等现象。

4. 锅炉的水质应经常检测,必要时进行处理,确保水质达到安全使用的要求。

5. 锅炉的烟囱应定期清理,排除积灰等杂物,保持通风畅通。

四、事故应急预案规定1. 锅炉使用单位应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的分类和应急处置措施。

2. 在发生锅炉事故时,应及时报警、撤离现场,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 锅炉操作人员应掌握紧急停炉的方法和技巧,并能及时切断燃料供应。

4.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安全优先、人员为本的原则,确保人员安全,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

以上为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基本要点,具体规定可根据锅炉的类型、用途等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同时,锅炉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和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

锅炉安全管理标准规定模版

锅炉安全管理标准规定模版

锅炉安全管理标准规定模版一、引言锅炉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热能装置,其安全运行对于保障生产正常进行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锅炉安全运营水平,制定本标准。

二、术语和定义1. 锅炉:指利用供应燃料和空气混合物产生热能的装置,用于加热水或其他介质;2. 锅炉压力:指锅炉内部的压力;3. 锅炉容器:指锅炉的承压部分,包括锅炉壳体、筒管、水位器、附件等;4. 锅炉水位:指锅炉内部水位的高低;5. 锅炉操作人员:指负责锅炉操作和维护的人员;6. 锅炉安全保护装置:指为了防止锅炉因超压、过热等原因发生事故而安装的保护装置;7. 锅炉事故:指锅炉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破裂、爆炸、冲击、火灾等严重事件。

三、锅炉安全管理责任1. 锅炉使用单位应设置锅炉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锅炉安全管理人员;2. 锅炉使用单位应制定锅炉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锅炉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3.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相关工作;4.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锅炉设备,及时修复存在的隐患;5. 锅炉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锅炉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锅炉安全管理措施1. 锅炉设计和制造阶段,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锅炉的安全可靠性;2. 锅炉安装和调试阶段,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验收;3. 锅炉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锅炉台账,记录锅炉的设备参数、维护记录等;4. 锅炉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了解锅炉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5. 锅炉操作人员应按照标准化操作程序进行锅炉开启、停机和调整,严禁擅自改变操作参数;6. 锅炉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锅炉安全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7. 锅炉保养和维护工作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8. 锅炉安全保护装置应经常检查和调试,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9. 锅炉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事故的应对能力。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文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文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锅炉使用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升锅炉的使用效率,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使用蒸汽压力大于0.1MPa(1kgf/cm²)或热水温度高于115℃的锅炉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锅炉使用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锅炉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锅炉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锅炉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档案和资料。

第五条锅炉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锅炉安全检查,检测锅炉的安全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锅炉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员,负责锅炉安全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锅炉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紧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紧急救援水平。

第八条各级锅炉安全监察机构应加强对锅炉使用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锅炉使用的安全。

第二章锅炉使用单位的基本要求第九条锅炉使用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有与锅炉规模相适应的场地和建筑。

2. 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供水、供气、供电设施。

3. 有合格的锅炉操作人员。

4. 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紧急救援预案。

5. 有定期进行锅炉安全检查和维护的设备。

第十条锅炉使用单位应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锅炉操作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件。

第十一条锅炉操作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参数。

2. 在操作过程中,要认真观察指示仪表,注意观察设备的运行状态。

3. 发现锅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4. 配合定期进行的锅炉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锅炉的安装与验收第十二条锅炉的安装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第十三条锅炉的安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进行前期方案设计,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第十四条锅炉的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1. 设备布置合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是指在锅炉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过程中,为了保证人员安全和设备稳定运行,制定和遵守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1. 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巧,能够熟练掌握锅炉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措施。

2. 锅炉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各项安全装置和设备完好有效。

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表、安全阀、水位保护装置等。

3. 锅炉周围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提示人员注意安全,并防止非操作人员靠近锅炉。

4. 锅炉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根据使用情况和要求,进行水质处理、燃料供应、烟渣清理等工作。

5.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操作。

包括合理控制燃料供应、保持适当的水位、调整锅炉压力等。

6. 锅炉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包括水位、压力、燃烧情况、烟气排放等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问题。

7. 锅炉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水位保护装置、压力保护装置、温度保护装置、燃烧控制装置等。

8. 锅炉周围必须保持清洁整洁,无可燃物和易燃物,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

9. 锅炉的维护和修理必须由专业人员或经过合格培训的人员进行,严禁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进行操作。

10. 锅炉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具体的规范还应根据不同类型和规模的锅炉进行定制。

同时,使用单位和管理部门还需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合理和科学的管理。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锅炉操作人员管理: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获得相应的锅炉操作证书,并定期进行考核和评定。

同时,对操作人员进行岗位责任明确、安全意识培养等方面的管理。

2. 锅炉设备管理:建立完善的锅炉设备档案,对锅炉的基本信息、技术参数、安装调试情况、维修保养记录等进行详细记录。

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锅炉安全防护措施:安装锅炉安全附件,包括水位计、压力表、温度计等,及时监测锅炉的运行状态。

采取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如防止锅炉爆炸、防止锅炉超压等。

4. 锅炉燃料管理:对于不同燃料的使用,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燃料的贮存、操作和使用。

特别注意防止燃料泄漏和燃气爆炸等危险。

5. 锅炉排放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对锅炉烟气进行净化处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6. 锅炉事故应急处理:建立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和应急处置措施。

对于可能发生的锅炉事故,要提前进行模拟演练和应急演练。

7. 锅炉日常检查和维护:定期进行锅炉设备的巡视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和隐患。

总之,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是为了保证锅炉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通过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措施,减少锅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锅炉安全管理标准规定

锅炉安全管理标准规定

锅炉安全管理标准规定主要是为了确保锅炉运行安全和保护人员和设备的生命财产安全,以下是关于锅炉安全管理标准规定的一些内容,包括锅炉分类、安全保护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等。

一、锅炉分类根据锅炉用途和设计特点,将锅炉分为以下三类:1. 动力锅炉:用于产生高压蒸汽的锅炉,如发电厂的汽轮机锅炉。

2. 工业锅炉:用于工业生产过程中供热和产生蒸汽的锅炉,如化工厂和纺织厂的锅炉。

3. 生活锅炉:用于生活供暖和热水供应的锅炉,如家庭和宾馆的供暖系统。

根据锅炉工作压力的不同,又可以将锅炉分为以下几类:1. 低压锅炉:工作压力低于0.1MPa的锅炉。

2. 中压锅炉:工作压力为0.1MPa~3.9MPa的锅炉。

3. 高压锅炉:工作压力为4MPa及以上的锅炉。

二、安全保护措施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保护措施:1. 锅炉安全附件:锅炉应配备安全附件,包括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主汽门等,用于监测和保护锅炉的水位、压力和温度。

2. 水位控制:锅炉水位应保持在正常范围内,防止水位过高或过低导致事故发生。

应配备水位控制装置,并定期检查和校准。

3. 烟囱和烟气处理:燃烧产生的烟气应通过烟囱排放,烟囱应保持畅通,并设有防止回流的装置。

烟气中的污染物需进行处理,以保护环境。

4. 燃料供应和燃烧控制:锅炉应有可靠的燃料供应系统,并设有燃烧控制装置,确保燃烧稳定、效率高。

5. 定期检测和维护:锅炉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包括对锅炉本体、燃烧系统、安全附件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三、安全操作规程为确保锅炉安全,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应熟悉锅炉的结构、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相关证书和资质。

2. 操作人员应定期对锅炉进行检查,包括水位、压力、温度等工作参数。

3. 锅炉启动和停机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各系统安全可靠。

4. 锅炉的燃料供应和燃烧控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监控,以保持燃烧效率。

5. 锅炉水位应保持在正常范围内,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水位。

锅炉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锅炉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锅炉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的使用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提高锅炉的运行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锅炉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锅炉的定义:本规章所称锅炉,是指用于产生蒸汽或加热水的设备,包括蒸汽锅炉、热水锅炉等。

第四条锅炉使用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五条锅炉管理部门:各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锅炉管理部门或负责人,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锅炉的安全管理第六条锅炉的安全保障措施:锅炉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确保正常运行。

定期对锅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锅炉的安全防护设施:锅炉必须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阀、排污阀等,确保锅炉在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处理。

第八条锅炉的运行记录:对于锅炉的运行情况必须进行记录,保留至少两年,以备查阅。

第九条锅炉的安全事故处理:如果锅炉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条锅炉的周围环境:锅炉周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材料,并保持整洁干净,防止火灾等事故发生。

第三章锅炉的维护管理第十一条锅炉的定期检查:锅炉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包括外部清洁、内部排污、管路通畅等,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锅炉的清洗保养:锅炉必须定期进行清洗保养,包括炉膛清洗、管道清理等,确保锅炉的效率和寿命。

第十三条锅炉的润滑维护:锅炉的润滑部件必须进行定期润滑维护,确保锅炉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锅炉的维修管理:对于锅炉的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私自拆卸修理。

第十五条锅炉的更新改造:对于老化的锅炉必须及时更新改造,以确保其安全可靠的运行。

第四章锅炉的安全培训第十六条锅炉运行人员的安全培训:锅炉的运行、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锅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于使用锅炉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

第五章锅炉的应急预案第十八条锅炉的应急预案制定:各单位必须制定锅炉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处理流程、责任分工等。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
范是指在锅炉的安装、运行和维护过程中,为了确保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环境安全,对锅炉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1. 锅炉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和调试。

2. 锅炉必须经过正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锅炉严禁使用。

3. 锅炉供应和排放的燃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禁止使用劣质燃料。

4. 锅炉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5. 锅炉运行中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发生。

6. 锅炉附近禁止设置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物品,保持周围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7. 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意识。

8. 锅炉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瞎操作和私自改动锅炉设置参数。

9. 锅炉的水位、压力、温度等参数必须经常监测和记录,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超标操作。

10. 锅炉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如压力过高、水位过低等,必须立即停机检修,避免事故发生。

11. 锅炉使用中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如安全阀、疏水阀等,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12. 锅炉在停机维护期间必须切断电源和燃料供应,做好安全措施,防止无人操作导致的事故发生。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具体的规定还需根据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和标准进行规定和执行。

锅炉安全管理的标准规范

锅炉安全管理的标准规范

锅炉安全管理的标准规范1本标准适用于锅炉2引用标准:SY/T6461—2000湿蒸汽发生器的安装与操作推荐做法3使用管理规定(SY/T6461—2000)3.1锅炉操作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取得局级安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3.2锅炉操作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定期检查锅炉的运行状况,搞好安全运行,任何领导不得同意或强迫操作工违章作业。

3.3锅炉使用前检查3.3.1新安装、移装、长期停用的锅炉在使用前必须做下列检查:3.3.1.1工艺管路上阀门是否处在恰当的位置;3.3.1.2安全报警装置是否整定;3.3.1.3电源电压是否正常;3.3.1.4自控系统是否正常;3.3.1.5燃料系统有无渗漏;3.3.1.6安全附件校正是否在有效期限内;3.3.1.7配套设备及水处理设备是否正常。

3.4启动3.4.1按设计程序操作启动附属设备。

3.4.2新装或长期停用的锅炉,在投运前应烘干衬里。

3.5运行3.5.1开始运行时,火量应逐级调节,禁止使受压元件急剧升温。

3.5.2调节火焰,处于最佳状态。

3.6停止运行锅炉由正常工作状态停止运行时,火量应逐级下降,禁止急剧下降。

3.7紧急停止运行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止运行:3.7.1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供水;3.7.2超温、超压,经处理后,仍无下降;3.7.3安全阀全部失效;3.7.4锅炉受压元件损坏,危及操作人员安全;3.7.5锅炉构架被烧坏;3.7.6其它异常情况影响锅炉安全运行时。

3.8锅炉长期停车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3.8.1排除管内积水,关闭阀门以隔绝空气。

3.8.2对有可能含湿气的所有系统进行排放和吹扫。

3.8.3如果锅炉燃料是重油,在燃料系统内以轻油置换。

3.8.4气动及电动仪表要防风雨。

3.8.5取下电源保险丝或断路器,采取措施防止违章操作。

3.8.6检修人员进入锅炉内部进行工作时,应符合以下要求:3.8.6.1在进入燃烧室工作前,燃烧室内必须进行通风,并将烟道闸门关严密,以防毒、防火、防爆。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2020新版)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2020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2020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北京市锅炉安全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锅炉的单位及其管理和作业人员,在从事锅炉安全管理和作业时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职责第三条锅炉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

对锅炉房的建造以及锅炉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设置或指定锅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确保从事相应特种设备作业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三、组织制定并批准锅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四、定期听取本单位锅炉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到锅炉房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条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锅炉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具体负责:一、编制或主持制定有关锅炉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报送领导批准;二、编制或主持制定锅炉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三、检查锅炉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反映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四、负责组织司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五、对锅炉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安全隐患等),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2023年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2023年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2023年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所指的是一套针对锅炉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的规范和措施。

锅炉是一种重要的工业设备,但如果不正确使用和管理,可能对工人和环境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一、锅炉设备管理1.明确责任分工:确定锅炉设备的责任人员,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2.健全台账记录: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包括设备购置记录、维护记录等,做好设备使用记录和维护保养,以便于日后查阅和管理。

3.设备定期检查:定期对锅炉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对设备的安全性、耐用性等进行评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操作人员管理1.培训资质要求:对从事锅炉操作的工人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要求其具备锅炉相关操作知识、安全意识以及应急处理能力。

2.制定操作程序:制定详细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指南,明确各种情况下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确保操作人员正确高效地使用锅炉设备。

3.建立安全意识培养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安全生产管理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2.完善安全生产流程:对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等进行分析和优化,确保每个环节的安全性,减少事故的发生。

3.预防措施:制定相关的预防措施,如设备保护和维护措施、应急处理措施等,预防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四、定期检查和维护1.设备定期维护:定期对锅炉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如清洗、润滑、紧固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安全设备检查:定期检查和测试锅炉的安全装置和保护系统的正常运行,如安全阀、水位计、压力传感器等,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3.隐患排查: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和检查,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判和处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安全事故应急处理1.建立应急预案:制定科学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种事故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责任人员,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是为了保证锅炉运行安全、稳定,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
1. 锅炉的安装和维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且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来进行。

2. 锅炉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技能,并且必须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 锅炉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包括外观检查、压力测试、水质检测等,确保锅炉的正常工作。

4. 锅炉必须有完善的安全保护装置,包括高、低水位、超压、超温等保护装置,以及警示和报警系统。

5. 锅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禁止擅自改动、绕过保护装置等行为。

6. 锅炉必须有定期的清洗、排污、维修和保养计划,确保锅炉内部无积水、无结垢,燃烧效果良好。

7. 锅炉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验和评估,确保锅炉运行安全,并按照规定书面报告。

8. 锅炉周围必须保持干燥、通风良好,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确保锅炉运行环境安全。

9. 锅炉事故发生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机构。

10. 锅炉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

总之,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的目的就是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

锅炉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锅炉的操作、维护和管理,同时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锅炉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锅炉使用管理规则

锅炉使用管理规则

锅炉使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4年9月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 (2)第三章使用登记和变更 (11)第四章监督管理 (17)第五章附则 (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使用管理、保障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范围内锅炉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锅炉使用单位(以下简称适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进行安全和节能管理,并办理锅炉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使用单位应当对锅炉的使用安全、能效状况负责。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锅炉使用的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锅炉使用的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工作。

直辖市或者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锅炉的使用登记工作。

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第六条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本规则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二)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岗位责任、操作规程、隐患治理、节能管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管理、采购验收等安全管理制度;(三)定期召开锅炉使用安全管理会议,督促、检查锅炉安全工作;(四)保障必要的锅炉安全与节能投入。

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且适时更新锅炉使用安全和节能管理制度;(二)组织制定锅炉安全操作规范;(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四)组织锅炉验收、办理锅炉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五)建立锅炉安全和节能技术档案;(六)组织开展锅炉定期自行检查工作;(七)组织制定锅炉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且组织演练;(八)按照锅炉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规定,组织、参加锅炉事故救援;(九)编制锅炉定期检验计划并且落实定期检验工作,组织对定期检验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锅炉,并且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十一)按照规定报告锅炉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十二)纠正和制止锅炉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十三)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与节能检查。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文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文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文一、总则1. 为了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文。

2. 本规范文适用于各类工业锅炉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二、锅炉的设备及安装1. 锅炉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审查和验收。

锅炉应放置在专用锅炉房内,并配备适当的通风设施。

2. 锅炉房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提醒人员注意危险性。

锅炉房的出入口应保持畅通,以便紧急情况下的疏散。

3. 锅炉应装备安全装置,包括但不限于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等。

这些设备应定期检查、校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可靠。

三、锅炉的操作1. 锅炉操作人员应持有合格的锅炉操作证,经过培训并通过相应考试。

2. 操作人员应熟悉锅炉的结构、原理和操作规程,具备处理常见故障和应急情况的能力。

3. 在启动锅炉前,应先检查其各项安全装置和接口的工作情况,确保其完好可用。

4. 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动锅炉的参数或操作模式。

四、锅炉维护和保养1. 锅炉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应配合进行日常巡视和保养。

2. 定期检查锅炉的燃烧系统、水处理系统和安全装置,并及时清洗或更换磨损严重的部件。

3. 锅炉设备的维护记录应做到清晰完整,并保存一段时间,以备后续查询。

五、锅炉的应急处理1. 锅炉故障或事故发生时,操作人员应及时切断燃气源或电源,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救护。

2. 若发生火灾,应立即启动火警报警器,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行火灾扑救和疏散人员。

3. 明火灭火后,应对锅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修复,确保其安全可靠。

六、锅炉的报废处理1. 锅炉设备达到预定的使用年限,或者出现严重的老化、损坏情况时,应及时停止使用并进行报废处理。

2. 报废的锅炉设备应经过专业机构的拆解和处理,严禁私自拆卸或出售。

3. 报废的锅炉设备还应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废证明,以备后续的监管和管理。

七、锅炉的管理与监督1. 锅炉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和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锅炉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锅炉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锅炉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锅炉安全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照《锅炉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锅炉安全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

第三条锅炉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锅炉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事故的危害。

第四条锅炉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

第二章设计、制造、安装和改造第五条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改造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六条设计单位在进行锅炉设计时,必须考虑锅炉的安全性能和操作可靠性,提供相应的使用说明书。

第七条制造单位在进行锅炉制造时,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检验。

第八条安装单位在进行锅炉安装时,必须按照设计和制造单位提供的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并进行必要的试运行。

第九条改造单位在进行锅炉改造时,必须进行技术评估,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改造工作。

第三章维修和保养第十条锅炉的维修和保养必须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要求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十一条维修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维修技术和设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修工作。

第十二条锅炉维修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严禁在锅炉压力未完全释放时进行维修。

第十三条锅炉保养时必须检查和清理燃料供给系统、燃烧设备、水位控制装置等关键部位。

第四章使用和监管第十四条使用锅炉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使用手续,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第十五条锅炉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锅炉使用和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的锅炉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锅炉使用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锅炉水质和燃料质量的监测。

第十七条锅炉使用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锅炉设备的定期检验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对锅炉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五章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第十九条锅炉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二十条发生锅炉事故时,使用单位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背景介绍锅炉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设备,在工业生产和民用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锅炉使用的安全管理对于生产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希望能够起到指导作用,提高锅炉使用安全水平。

相关法规锅炉使用安全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我国现有的锅炉安全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条例》:保障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规定了各类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护、检验、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条例》: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3.《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定》:规定锅炉及压力容器的技术监察工作的目的、内容、程序、方式和要求。

以上法律规定对于锅炉使用安全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现行管理规范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如下:设备安全1.设备应有准确的型号、规格、容量标志和设备名称牌。

2.设备应有健全的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以确保运行过程中的安全。

3.设备应有完善的防爆措施和所必需的运行安全设备,例如安全阀等。

4.设备不得在超出规定的工作压力和温度下运行。

人员安全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在操作过程中保持清醒,严禁酒后驾乘或在疲劳、昏睡状态下进行操作。

维护保养1.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检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2.设备的保养应定期进行,维护内容应包括润滑、清洗、检修和更换等。

3.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记录应作为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并保存至少两年。

紧急事故处理1.设备发生故障或运行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修或处理,不得强制延迟。

2.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或事故时,应按照安全生产应急保障预案进行紧急处理。

3.设备事故处理完成后,应进行完善的事故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并进行改进。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锅炉使用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使用锅炉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学校、医院等。

第三条锅炉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使用锅炉,确保锅炉运行安全稳定。

第四条锅炉使用者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具备使用锅炉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锅炉使用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锅炉使用前,使用者应先进行设备的验收工作,包括锅炉设备的安装位置、排放系统和安全附件的检查,确保锅炉设备符合要求并具备安全性。

第六条锅炉使用前,使用者应按照要求制定相应的锅炉操作规程,并向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七条锅炉使用前,使用者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锅炉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八条锅炉使用前,使用者应建立相应的锅炉台账和档案,记录锅炉的基本情况、设备缺陷及维修情况等。

第三章锅炉日常维护与保养第九条锅炉使用者应建立健全的锅炉日常维护与保养制度,包括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

第十条锅炉使用者应定期对锅炉进行水质检测,确保锅炉水质符合要求,并建立相应的水处理制度。

第十一条锅炉使用者应对锅炉设备进行定期的清洁和除垢处理,保持锅炉设备的清洁和热效率。

第十二条锅炉使用者应定期对锅炉的燃烧设备和防火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锅炉的燃烧效果和安全性。

第四章锅炉日常运行监测第十三条锅炉使用者应建立健全的锅炉日常运行监测制度,包括温度、压力、流量等参数的监测和记录。

第十四条锅炉使用者应定期对锅炉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并记录相关数据和异常情况。

第十五条锅炉使用者应定期对锅炉的安全阀进行检测和试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度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锅炉使用者应建立相应的锅炉事故报警和应急处理制度,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采取措施。

锅炉安全管理标准规定(4篇)

锅炉安全管理标准规定(4篇)

锅炉安全管理标准规定锅炉安全管理是工业生产中保证锅炉运行正常、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

锅炉安全管理标准是指制定和规范锅炉安全管理的一系列准则、要求和程序。

下面将详细介绍锅炉安全管理标准的内容,总计约____字。

第一节:锅炉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二节:锅炉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要求第三节:锅炉安全技术措施第四节:锅炉安全管理程序第五节:锅炉安全运行和监督检查第一节:锅炉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1.1 安全第一原则:以安全为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意识,预防事故的发生。

1.2 综合管理原则:统筹兼顾,综合管理,各项制度和标准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套,形成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1.3 风险评估原则:根据锅炉的工艺特点和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1.4 预防为主原则:强化预防意识,加强设备的维护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1.5 安全教育原则:加强对锅炉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他们能够正确操作和维护锅炉设备。

第二节:锅炉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要求2.1 管理责任:企业要成立健全锅炉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的责任,做好锅炉安全管理工作。

2.2 领导责任: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锅炉安全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确保锅炉安全管理的实施。

2.3 基层责任:锅炉操作人员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锅炉操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

2.4 个人责任:每个员工都要有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规程,严禁擅自改变锅炉的操作参数和工艺过程。

第三节:锅炉安全技术措施3.1 设备选型原则:根据工艺要求和安全要求,选择适用的锅炉设备,确保其性能稳定可靠。

3.2 设备安装原则:锅炉设备的安装要符合规范要求,保证设备的结构牢固,布置合理,通风良好。

3.3 设备操作原则: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锅炉的使用说明书,按照操作规程和参数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运行。

3.4 设备维护原则:对锅炉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及时检修和更换老化的部件,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最新的锅炉安全管理规定

最新的锅炉安全管理规定

锅炉安全管理规定1 范围本原则规定了锅炉作业人员职责、锅炉安全附件以及锅炉运行旳安全管理规定。

本原则合用于企业各单位使用旳固定式承压蒸汽锅炉。

2 引用文献GB1576-85《低压锅炉水质原则》GBJ41-79《工业锅炉规范》《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人锅〔1998〕276号《锅炉安全管理规则》劳人锅〔1998〕2号《锅炉使用登记措施》劳人锅字〔1986〕2号《在用锅炉定期检查规则》质技监局锅发〔1999〕202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1997〕劳动部第8号令3 工作程序与规定3.1 安全管理3.1 人员3.1.1 司炉工旳基本条件是:3.1.1.1 年满18周岁;3.1.1.2 身体健康,没有阻碍从事司炉作业旳疾病和生理缺陷;3.1.1.3 一般应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1.2 司炉工应参与由地方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组织旳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并获得锅炉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1.3 司炉工只许操作不高于操作证规定类别旳锅炉。

3.1.4 获得操作证旳司炉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应注销司炉操作证。

3.1.5 持证司炉工职责3.1.5.1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3.1.5.2 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用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汇报单位负责人。

3.1.5.3 对任何危及锅炉安全运行旳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3.1.5.4 努力学习知识,不停提高操作水平。

3.2 锅炉3.2.1 锅炉三证齐全3.2.1.1 选用旳锅炉必须附有与安全有关旳技术资料和明显旳金属铭牌。

3.2.1.2 使用锅炉必须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锅炉使用登记证》。

3.2.1.3 锅炉每两年应进行一次内部检查,每年进行外部检查。

3.2.2 安全阀3.2.2.1 额定蒸发量不小于0.5t/h旳蒸汽锅炉至少设2个安全阀(不包括省煤器安全阀)。

3.2.2.2 安全阀每年应进行一次整定和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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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北京市锅炉安全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规。

第二条北京市行政区域使用锅炉的单位及其管理和作业人员,在从事锅炉安全管理和作业时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职责第三条锅炉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

对锅炉房的建造以及锅炉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设置或指定锅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确保从事相应特种设备作业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三、组织制定并批准锅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四、定期听取本单位锅炉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到锅炉房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条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锅炉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具体负责:一、编制或主持制定有关锅炉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报送领导批准;二、编制或主持制定锅炉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三、检查锅炉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反映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四、负责组织司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五、对锅炉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安全隐患等),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第五条司炉人员应熟悉所操作的锅炉、安全附件及锅炉房系统的结构及性能,了解锅炉水质控制指标和水处理的基本知识,熟悉锅炉运行操作规程,能够正确操作,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并做好以下具体工作:一、正确、及时地进行锅炉设备的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正确判断锅炉故障原因并及时排除。

锅炉发生紧急事故时,要及时汇报并进行正确的处理;二、对所使用的锅炉、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和保养,保证齐全、完好;三、遵守锅炉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纪律,不违章操作。

第六条水处理作业人员应熟悉所操作的水处理系统、设备、化验仪器的原理、结构、性能,了解运行锅炉的结构,熟悉锅炉水质标准,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正确、及时地进行水处理设备的操作及水质化验工作,确保锅炉各项水质指标在规定围之,并根据水质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指导司炉人员执行正确的排污操作;二、停炉后及时地了解锅炉的结垢、腐蚀情况,指导锅炉保养工作;三、保持水处理化验间及其设备化验仪器齐全、完好;四、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纪律,不违章操作。

第三章锅炉房建造第七条新建锅炉房除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锅炉房设计规》等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严禁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物的顶层或中间层安装锅炉。

二、新建锅炉房不应与住宅相连。

三、锅炉房不得直接设在诸如公共浴室、教室、幼儿园、观众厅、候车室及劳动密集型厂房等聚集人多的房间、主要疏散口或其上面、下面及贴邻。

四、锅炉一般应装在单独建造的锅炉房。

设置非独立锅炉房应事先征得锅炉房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特种设备监察科同意;由于情况极为特殊,条件所限需在多层及高层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或第一层安装锅炉的,应事先征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同意。

第八条锅炉房环境及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锅炉运行期间不得锁住或闩住。

锅炉房的安全出口、楼梯及通道应畅通无阻;二、锅炉房的设备布置应便于操作、通行和检修;三、锅炉房应有足够的光线、良好的通风以及必要的降温设备和防冻措施;四、锅炉房的操作地点以及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安全附件处,应有足够的照明。

第四章锅炉设备的购置、安装、修理、改造第九条使用单位购置的锅炉设备应做到:一、锅炉及锅炉房压力容器(诸如分汽缸、恒压罐等),其制造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设计文件必须经鉴定合格,并加盖鉴定单位专用章;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制造过程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应通过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的产品安全性能检验。

二、锅炉必须附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①锅炉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②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③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或汇总表④锅炉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和水压试验证明)⑤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⑥受压元件设计更改通知书⑦水流程图及水动力计算书(热水锅炉)⑧锅炉产品安全监督检验证书。

三、压力容器必须附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①竣工图样②产品质量证明书③压力容器产品安全监督检验证书。

四、锅炉围管道必须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金属材料的规定,并附有金属材料质量证明。

第十条锅炉的安装、改造与维修应做好以下工作:一、锅炉的安装、改造与维修工作,必须由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实施;二、锅炉的安装、改造与维修工作施工前,施工单位须向特种设备监察机构书面告知。

告知后方可施工;三、锅炉的安装、改造与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章锅炉的安全使用第十一条锅炉使用登记、停用与注销一、新装或移装锅炉在投入使用前或在投入使用后30日,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未办理使用登记、未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锅炉不得擅自使用;二、锅炉长期停用、安全状况发生变化、移装或过户的,使用单位应及时向原登记机关或移装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三、锅炉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及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原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制度锅炉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锅炉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应由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后实施。

一、岗位责任制1.岗位责任制应根据锅炉房管理及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

主要有①锅炉安全管理人员②司炉人员③水处理作业人员;2.岗位责任应包括如下容:①岗位应知应会容②操作围③岗位上应做的工作④岗位纪律等。

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制度应包括如下容:①交接班时间②交接班前应做的工作(查阅运行记录、询问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等)③交接班条件④交接班时发生事故的处理⑤交接班签字。

2.运行记录制度应有如下容:①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②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③交接班记录④设备维修、保养记录⑤事故及故障记录。

四、安全运行操作规程1.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应按设备种类分别制定,主要有如下规程:①《锅炉安全运行操作规程》②《水泵安全运行操作规程》③《送引风机安全运行操作规程》等。

2.安全运行操作规程应有如下容:①设备型号②规格③设备的主要额定参数及运行参数④设备运行前应具备的条件和检查项目⑤正常运行中运行参数的控制(含负荷、压力、温度、水质指标)⑥正常运行中操作(含水位计、压力表的定期冲洗、安全阀定期排放试验)⑦正常热备用⑧设备的正常及紧急停车步骤与方法⑨事故判断与处理⑩设备的停用保养。

五、水处理化验制度水处理化验制度应包括如下容:①水处理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②水质化验安全操作规程③锅炉给水水质控制指标④锅炉锅水水质控制指标④水质控制指标的化验时间、取样地点、记录。

六、设备维护、保养与定期检修制度1.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应有如下容:①锅炉及附属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时间及方法②锅炉及附属设备停用保养规定③设备检修及保养记录。

2.定期检修应有如下项目:①锅炉检修规程②水泵检修规程③风机检修规程④水处理设备检修规程。

3.设备检修规程应有如下的容:①设备检修容②检修方法③验收标准。

七、锅炉安全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2.锅炉安全技术档案主要有如下容:①锅炉出厂随机的设计文件、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法定检验机构的监检证书②锅炉安装技术文件、资料(包括安装记录、总体验收记录、检验机构安装监检记录)③锅炉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④锅炉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联锁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仪器仪表的检修、日常维护保养、调试、校验记录⑤设备故障、隐患和事故记录⑥自行安全检查记录⑦检验机构的部检验、外部检验及水压试验检验报告⑧安全培训及教育记录⑨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八、事故报告制度1.锅炉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2.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事故发生单位除防止事故扩大或抢救人员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还要保护好事故现场;4.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组织或配合事故调查与处理。

第十三条锅炉的安全运行与检修一、锅炉及附属设备应保持在正常的参数下运行,不得超参数或带病运行,司炉人员不得违章操作。

二、锅炉设备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与完好。

三、锅炉安全附件、测量仪表、自动控制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的维护、保养及调试工作每月进行一次,确保其灵敏、可靠。

四、检修工作应按照检修规程规定的容进行,检修工作完成后要组织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检修情况及相关记录应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一、锅炉使用单位对在用锅炉、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的安全检查;锅炉点火前、重要节日以及重大活动前也必须进行自行的安全检查。

二、安全检查的主要容:1.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尤其是各级岗位的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司炉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完整、真实;有无违反规章制度和纪律情况;2.锅炉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附件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检验、检定,自动控制及安全保护联锁装置是否灵敏、可靠;3.设备是否完好,有无跑、冒、滴、漏现象,有无安全隐患。

4.正常运行的锅炉是否按照《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要求,每两年进行一次停炉的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运行状态下的外部检验以及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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