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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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定
第一篇:关于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定
关于加强质量管理的规定
为使公司的产品质量达到或超过同行业最好水平,打造好天晟的质量品牌,在原《关于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修订后形成本规定。
望各单位以贯彻执行本规定为契机,根据本单位实际,细化规定要求,达到事事有标准、事事有人管、违犯受处罚,从而促进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通用部分
1、下料错误可以修复使用的,除赔偿修复费用外(下同),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30元;不能修复使用的,其损失按公司的“废品自购”制度由责任人承担(下同),并每次罚责任者30元,车间主任30元;下料时明显缺陷未发现或发现后未采取措施、未及时汇报而流入下道工序的,每出现一次罚责任者50元、主任50元。
2、需要热处理而未热处理就加工的,发现一次罚责任者和车间主任各50元,相关的质检员30元。
3、材料热处理不合格或未检验就使用的,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4、加工件未按照图纸加工的,发现一次罚责任人30元。
5、材料未检验就投入使用的,发现一次罚指挥者50元,责任者30元。
6、首件产品未检验就批量生产的,发现一次罚责任人30元,车间主任30元。
7、加工、切割等件粗糙度超标未处理的,发现一处罚责任人30元,相关的质检员30元。
8、坡口(倒角)数值不符合图纸要求的,发现一处罚责任人30元,相关的质检员30元。
9、尺寸、尺寸公差、形位公差超标的,发现一处罚责任人30元,相关的质检员30元。
10、预留加工余量不足的,发现一处罚责任人30元,相关的质检员50元。
11、毛边、毛刺、划痕、缺口、凹坑等超标的,发现一处罚责任人30元,相关的车间主任和质检员各30元。
12、氧化皮、锈蚀、油污、飞溅物等未清除或清除不彻底的,发现一处罚30元。
二、技术管理
1、因图纸、工艺、工装、说明和规程等技术资料存在严重失误的,发现一次罚责任者50元,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按分析结论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2、图纸资料未按规定审核并签字就投入使用的,每次罚相关责任人30元。
3、图纸资料虽经审核但存在的问题未改正的,每次罚相关责任人30元。
4、样机(架)评议后对存在的问题未及时从技术资料上改正过来,造成批量产品仍存在样机(架)同样问题的,每次罚责任者100元。
造成返工浪费或影响产品质量的,对责任者按分析结论处理。
5、图纸资料修改后,未及时将修订情况书面通报相关领导、相关部门、相关外协厂家和用户,并与外协厂和用户相互沟通的,发现一次罚责任5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分析结论进行处理。
6、外协件图纸提供不全又未及时补齐,造成外协厂家生产困难或外协件送到公司后缺少零、部件的,每次罚责任者50元。
7、提供的外协件图纸或图纸修改不明确,造成外协厂家误解的,每次罚责任者3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分析结论处理。
8、对技术协议、样机评议协议、配套纪要等需从技术资料上改正而未改正的,发现一次罚相关责任者50元。
9、工艺改进未按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中规定程序审批、备案的,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造成废品和浪费或不良后果的,按分析结论进行处理。
10、违犯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进行指挥的,发现一次罚违章责任
人30元,违章指挥者50元,造成误导或产生质量问题的,另行分析处理。
11、首检制度(技术职责)没有得到落实,导致批量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发生一次罚相关的技术人员50元,其它相关人员罚30元。
三、结构件
1、压形件裂纹的,发现一件罚责任者30元。
2、锻件、压形件过烧的。
锻件需热处理而未热处理或热处理不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发现一件罚责任人50元。
3、焊条、焊丝、保护气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就投入使用或不按规定使用的,发现一次罚相关责任者30元。
4、成型间隙超差未改正已经进入焊接工序的,发现一次罚30元,相关的质检员30元。
5、用错、下错材料的,每一次罚30元;造成材料报废的,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6、定位焊产生裂纹不处理的,定位焊不按标准施焊的,每一次罚责任者30元,并责成其返工。
7、成型焊接接头位臵偏移量超差的,成型时对材料乱割乱砸的,每一次罚责任者30元。
8、无成型合格标识就施焊的,不按工艺规定的焊接电流、电压施焊的,每一次罚责任者30元,相关的质检员、车间主任各50元。
9、成型后焊道及边缘有污物未清或清理不彻底的,每一次罚责任者30元。
10、环境温度低于5摄氏度时进行焊接作业未对工件采取加热保温措施的,每人罚30元,相关的车间主任和质检员每人50元。
11、焊缝在拐角处引弧、收弧的,发现一次罚责任人30元。
12、焊接使用下坡焊的,每一次罚责任者30元。
13、焊缝未按规定用多层多道焊接方法焊接的,每一次罚责任者50元。
14、焊接变形超标未整改的,每一处罚责任者30元。
15、焊缝形状缺陷超标未整改的:1)平焊缝宽度、凸度(余高)、
凹度超差;2)角焊缝过高、过低、不正;每一处罚责任者30元。
16、焊缝有裂纹未处理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17、焊缝有气孔未按规定补焊或返修的,每一次罚责任者30元。
18、焊缝咬边超标未处理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19、焊缝存在弧坑未整改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20、焊缝间断、未融合、缺焊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21、结构件外型有尖角、成型筋清除后凹凸超标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22、结构件铰接孔尺寸和尺寸公差及形位公差不对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相关的质检员50元。
23、结构件平面度超标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24、未按工艺流程表面除锈、清除氧化皮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25、除锈时拉筋未除以及拉筋割除后焊缝缺口未补就打磨、导致缺口焊补后二次修磨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并罚相关的车间主任和质检员各30元。
26、除锈后零部件不全,使除锈返工或效果降低的,发现一处罚责任人30元。
27、涂漆工件表面油、锈等杂物清理不干净就涂漆的,结构件喷丸后未及时油漆导致重复生锈的,发现一处罚车间主任、质检员各30元。
28、第一遍底漆未干就刷二遍漆的,底漆不全的发现一次罚责任者30元。
29、未使用规定油漆刷漆或刷漆不均的,发现一次(处)罚责任者30元。
30、底漆未干就转活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指挥者30元。
31、未清干净表面就刷漆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32、油刷立柱、千斤顶的油缸及其它细长件时,底漆未干就倒地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立柱、千斤顶、单柱等细长产品外表刷面漆时需保护好漆层,使漆层处于完好、均匀粘附、光亮状态。
33、油漆不干油漆件就粘上水、土等杂物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34、刷漆后再行焊接烧坏底漆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35、转活中刮、划、碰去底漆未及时修复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36、外表面存在凹坑、尖角等缺陷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上述规定除工艺等规程外,实物质量罚款一般指交检后或转入下道工序后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罚,但对重复犯错者除外。
下同。
四、液压件
1、油缸等加工件加工后的内孔非电镀面清洗后未及时上油防锈造成生锈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2、密封件未检验就使用的,或装错密封件、使用不合格密封件、塑料导向件开口后毛边清理达不到要求进行装配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3、使用未检验零、部件或检验不合格件进行装配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100元,罚相关的车间主任50元、质检员30元。
4、装配时、毛刺、油污、铁屑等杂质未清干净,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同时罚相关的车间主任、质检员各20元。
5、未按工艺装配的,发现一次罚责任者30元。
6、装配后,螺纹无防锈黄油,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7、装配后,镀层、配合面有磕碰等损伤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8、装配时,损伤密封件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9、装配并试压合格后,注液嘴等未及时上堵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10、装配后,立柱底阀压力高于规定值,底阀开启时有震动未处理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50元。
11、电镀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一处罚相关的质检员30元。
12、导向件尖角、毛边、凸起的尖棱等划伤镀铬层表面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相关的车间主任和质检员各50元。
13、清洁度超标一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车间主任和质检员各30元。
14、试验乳化液浓度达不到标准,致使油缸等件生锈的,每有一条罚责任者30元。
15、承受压力的液压件焊缝有缺陷,飞溅物等清理不彻底,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16、管座等附件焊接位臵不对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17、未按工艺规程进行试验或试验不合格就转下道工序的,发现一次罚责任者100元、相关的车间主任30元、质检员20元。
18、油漆按结构件中的有关内容执行。
五、外协件质量管理与问题处理规定
(一)、外协件质量管理规定一)、考评
1)资质考查。
至少2人以上组成外协厂家考查小组。
考查内容:
1、厂家的相关经验、产品、过程、设备、人员、环境、检验、管理等;
2、厂家的产品质量、价格、交货能力;
3、质量管理方面的能力及运行情况;
4、产品质量问题的服务和处理情况;
5、其它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过程。
考查要求:
1、提供书面考查资料,内容包括上述内容;
2、做出能否作为外协厂家发展的初步结论;
3、考查资料由供应部备案;
4、考查人员对考查资料和初步结论负责。
2)、考查评价。
由分管领导主持,技术、生产、质量、外协、供应、考查人等参加,供应部做好评价记录备查。
1、由考查人员书面汇报考查情况;
2、与会人员评议;
3、结论;
4、汇报公司主要领导定夺。
考评、评价资料存供应部备查。
二)、初试1)、数量。
根据考查情况确定初次外委试验的数量:
1、对于一直从事同类产品的生产且质量管理规范,可小批量委托。
结构件20吨以下、液压件10件(组)以下且不超过4种规格的外协任务;
2、对于首次生产,委托量不超过2种规格、每种不超过3件;
3、如是首次生产,可提供厂家生产骨干来我公司学习参观的机会,感受公司质量要求、工作氛围,并由技术人员释疑答惑。
4、由供应部提出初试申请:厂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完成时间等,经分管领导批准,可通知公司相关分厂发放合格的初试材料、图纸、标准、过程检验胎、模具等。
5、供应部记录整个工作过程。
2)、指导。
对首次生产的外协厂家,供应部提出外派技术(工艺)人员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外派人员必须熟悉工艺、技术和产品标准,保证质量过程指导正确无误。
指导前要提出具体的指导方案说明书,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按指导说明书进行指导工作。
1、确保指导好特殊工序和关键工序;
2、有效指导生产的整个过程;
3、对指导内容和过程形成书面材料报供应部;
4、对指导结果负责;
5、对初试件和首批件的产品质量检验结果负重要责任;
6、对指导过程中存在的不能协调或处理的问题及时汇报供应部,由供应部协调处理。
7、指导结束后向供应部和分管领导提交指导工作报告,否则对指导人员不予考勤和报销差旅费。
8、供应部审查指导报告,并向厂家了解所指导产品的生产过程和质量检验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指导工作的总体情况和效果。
3)、样品检验。
一般应送到我公司检验,由质量检查处负责。
1、全面检验;
2、提供检验结论,详述不合格内容;
3、尽可能的在工件上显著部位标出不合格内容;
4、形成检验资料;
5、报分管领导、送供应部;
6、由供应部向厂家反馈检验信息及改正措施。
4)、评价。
对考查和初试评定后做出结论。
1、能否继续发展业务;
2、是否再次试验并通过外协厂的改进以后继续发展业务;
3、确定合格的外协厂家;
4、供应部归纳整理好评价资料。
三)、合约
1、合同。
供应部、供应、分厂等部门与外协厂拟定,分管领导批准后签定。
2、协议。
工艺规程、图纸资料、执行标准、检验方法等。
由供应部主持,相关部门有关人员签订。
3、特约。
特殊要求和规定形成的书面文件。
由技术人员提供并签订。
4、责任。
合同拟定人员对合同内容负责,资料提供人员对提供的图纸、工艺、标准和特殊要求等资料负责。
5、供应部记录合约过程和相关责任人员。
四)、过程
1、指导。
执行
二、2、指导中的相关内容外,还要对整个过程中各个阶段的指导结果负责检验。
及时发现整个过程中各个工序中存在的不合格,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纠正(预防)措施,直至推倒重来。
对协调有难度或协调不了的问题及时书面将情况汇报公司供应部,由供应部协调处理。
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保证每个环节、每个尺寸时时、处处合格。
2、过程检验。
由公司安排在外协厂家进行过程检验。
要提交工作报告。
3、终(检)试。
①按作业文件由质检处抽检;②抽检存在不合格,按规定比例加倍抽样检验;③根据检验结果做出处理结论;④向分管领导汇报存在问题;⑤向供应部书面反馈检验结论;⑥供应部联系向厂家反馈、落实处理不合格;⑦不合格处臵完毕,供应部通知质检处进行复查。
如仍存在不合格,则通知退货。
⑧供应部对终(检)试资
料保存备案。
五)、验证
1、外协厂家完(检)试。
对大型批量生产的外协件,为减少沟通困难,一般应安排质检人员到外协厂家进行完工后的检验,杜绝批量存在质量问题。
2、到货检验。
按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中的作业文件规定的检验办法进行检验。
接供应部的到货报检通知后,质检处及时安排检验,并提供书面检验资料。
3、不合格处臵。
①检验存在不合格的,质检处将不合格的详细材料书面报供应部;②供应部即刻传真至外协厂家,并电话沟通,协商处理办法和时间要求;③对存在问题可以修复使用的,由厂家(委托本公司相关分厂处理的,费用由外协厂家承担;由分厂提供修复工作明细,供应部根据委托修复的内容审查,报分管领导同意后,书面通知供应部从外协厂家货款中扣除修复费用)修复完成后,供应部及时通知质检处检验;④修复后检验仍存在不合格的,由供应部通知厂家退货;⑤处臵过程的记录由供应部保管备查。
4、信息反馈。
由供应部负责质量信息的内外联系、沟通、情况汇报等。
5、外协件的投入使用。
检验合格的外协件由质检处书面通知相关分厂投入使用。
未接到通知就投入使用的,其责任由违章指挥(使用)人员承担。
六)、总评
1、评审输入。
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与厂家产品质量有关的所有资料和工作记录,由供应部搜集、保管、整理、汇总后提交。
2、评审。
由质量分管领导主持召集。
调度、供应、技术、质检、生产、分厂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
按管理体系规定内容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含内部和外部两部分。
3、信息沟通。
评审情况及时与厂家进行书面沟通。
七)、改进。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措施和要求。
希望相关外协厂家不断改进装备、工艺,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和员工的综合技术素质,与时俱进,
互惠互利,共谋发展。
对内部工作落实纠正(预防)措施,找出差距,表彰先进,修订完善管理办法和内容等。
(二)、外协件质量责任处罚规定
1、没有实地考察和评价、或考查和评价不合格的外协厂家,不得委托其进行加工制作外协件。
擅自外委的,发现一次罚外协人员100元,并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全部承担。
2、外协件考查人员未按上款中有关规定进行外协厂家考查、评议的,或缺少考察书面资料的,罚所有外协考查人员每人100元,并不报销差旅费。
3、考察人员考察马虎或弄虚作假,没有认真履行其职责,把不具备外协条件的厂家当成了具备条件的外协厂家,每次罚考察人员每人200元,并扣除与考查有关的差旅费。
4、擅自加大外协厂家首次初试数量的,每次罚责任人50元,由此造成废品或其他不良后果的,由责任人承担超出规定数量以外的全部损失。
5、对外协厂家初试中外派的指导人员未能履行职责,造成外协厂家初试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未发现并纠正的,每发现一处问题罚外派指导人员每人100元,不报销差旅费。
6、初试样品检验未按规定执行的,对存在的问题没有发现,每一条问题罚相关检验人员30元。
7、检验人员、外协人员未及时(当日内)将检验中存在的问题书面反馈至外协单位的,每次罚相关人员50元。
影响生产进度的,另行追究其责任。
8、外协合同、协议等文件存在问题的,由签约经办人承担其责任,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造成损失的,按分析结论处理。
9、外协件批量生产时,外派的指导和检验人员未尽到职责,对存在问题没检查出来或指导失误,每次罚相关人员100元。
10、对外协件中存在问题汇报、反馈等沟通不及时,罚责任人每次50元,造成损失的,按分析结论处理。
11、外协件的不合格品未按规定标记和处臵的,每次罚质检处相
关人员50元,质检处长50元。
12、未经检验或未接到检验合格通知就使用外协件的,每次罚责任人50元,相关的车间主任100元。
13、擅自使用检验不合格外协件或外协件存在的问题未经处理、或处理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就使用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相关车间主任200元。
并责成其按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处臵。
14、未及时对外协厂家评议或未经批准将外协任务委托给问题比较严重的外协厂家生产的,每一次罚外协主任200元。
六、产品出厂检验
1、产品出厂试验项目有一项不合格的,每一处罚责任者50元。
2、出厂检验有一处漏液或渗漏的(平均5min内渗出液体多于一滴),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3、安全阀调定压力不对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4、胶管总成未按规定项目检验的,接头组件不合格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50元。
5、结构件、液压件等零配件不能互换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6、弹簧组件不合格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7、支架装配后,零部件、管件等不美观、不统一、安装错位,无指示标牌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8、产品外表涂漆不均,漆层有漏涂、起泡、脱皮、裂纹等缺陷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
9、活塞杆、柱管上带有油漆,管路、各种阀上的油漆未清除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车间主任30元。
10、单柱、支架高度超差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50元,相关的车间主任和质检员各30元。
11、产品操作性能不合格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罚相关的车间主任、质检员各30元。
12、产品密封性能各项指标达不到标准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罚相关的车间主任、质检员各30元。
13、支护性能不合格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30元,罚相关的车间主任、质检员各30元。
14、适应性能达不到标准的,发现一处罚相关的车间主任、质检员各30元。
15、强度检验存在问题的,发现一处罚相关的车间主任、质检员各30元。
16、各类阀存在问题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50元,罚相关的车间主任50元、质检员30元。
七、其它规定
1、其他不符合设计、协议等要求的质量问题或存在影响产品质量的不合格项,发现一处罚责任者50元,罚相关的车间主任、质检员各30元。
2、本文未涉及的其它质量问题,仍按原相关规定执行,原规定与本规定内容有矛盾的,执行本规定。
3、产品质量等级考核仍执行原规定,交检产品中存在上述处罚条款的,在处罚责任者的同时又按产品质量等级规定考核。
4、本规定从二0一0年元月十日起执行。
第二篇:现场质量管理工作规定
现场质量管理工作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工作,理顺质检质保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为保证部门能及时、完整、系统、准确地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保证工程顺利交工。
一、质检质保部门必须熟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及有关图纸,了解月施工计划,全面掌握施工现场情况。
二、质检质保部门应参加施工方案的研讨、质量事故处理和技术交底等会议。
三、协助总工程师协调施工现场与监理、监督单位的关系,并负责与监理、监督单位的联系工作。
四、需报监理单位的施工技术方案、开工报告、联系单、测量放
样报验单、建筑材料报验单等资料及其附件,必须及时按报验要求提交质检质保部门统一编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
质检质保部门接资料后应及时转报监理处。
五、每一道工序结束,现场技术员必须督促班组“自检”,组织“互检”。
并填写自互检记录,及时通知质检质保部门“专检”。
六、技术员、质检员按规定及时填报监理验收的报检单,经总工签字后,由质检质保部门报送监理处。
质检员、技术员应主动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
七、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施工技术人员、质检员应及时将施工情况以图表的形式准确反映,呈报有关领导。
八、原材料进场后,物资部应要求供货单位同时提供材质证明书原件,进行验货,并以书面形式委托试验室做好原材料的检验工作,试验室应及时将试验结果反馈物资部,由物资部将报验资料提交质检部门呈报监理处。
九、每个分项工程完工后,各单项技术员将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交质检部门核定质量等级并上报监理单位。
十、质检质保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质检员职责,按时报送有关资料,核定质量等级,若出现不合格品,必须履行质量否决权,必要时请总工程师裁定。
第三篇:质量管理工作材料
质量管理部门
岗位及岗位职责:
为了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企业必须建立完善、适宜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系统地组织和协调质量管理工作,按照企业质量方针的要求,努力实现质量目标的各项任务,严格按照GSP各项要求,确保体系运行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
同时充分调动质量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以及敬业爱岗、努力进取的精神,使得每一位质量工作人员能够得到公平,公正提升与发展,发挥出自己最大的潜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特制定以下岗位及岗位职责:质量副总经理质量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