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06-2015)
江津区最新规划
江津区最新规划江津区是重庆市的一个市辖区,位于重庆市中部。
近年来,江津区积极推动城市建设与发展,制定了一系列规划来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下面是江津区最新规划的一些主要内容。
首先,江津区将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通过扩大道路网,修建新的桥梁和隧道等交通设施,提高交通运输的便利性和效率。
同时,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改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供应和质量,满足居民和企业的需求。
其次,江津区将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引进金融、物流、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提升产业链价值,促进经济增长。
同时,支持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推动可持续发展。
第三,江津区将加强城市建设的品质和风貌。
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修缮古建筑和文物保护区,提升城市的文化底蕴和吸引力。
将绿化和环境保护作为重要任务,大力推行园林绿化,建设绿道和公园,打造宜居的生态环境。
第四,江津区将加强社会事业建设。
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
同时,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供更好的医疗条件和服务。
最后,江津区将深化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和帮助。
通过推行新型农村合作社,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品质。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田灌溉和排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同时,推动农产品加工和农业科技的发展,提高农民的农产品竞争力。
总的来说,江津区最新规划定位于建设现代化、宜居宜业的城区。
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建设品质提升、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村支持等方面的努力,将进一步提升江津区的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江津区纳税20强企业的通报-江津府发〔2016〕7号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江津区纳税20强企业的通报正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江津区纳税20强企业的通报江津府发〔2016〕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2015年,全区广大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和“一五七六”发展思路,迎难而上,大胆创新,真抓实干,加快发展,诚实守信,依法纳税,为江津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突出贡献。
根据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度江津区纳税20强评选办法的通知》(江津府发〔2015〕17号)要求,经严格评选并报经区委常委会审定,区政府决定对获得2015年度江津区纳税20强的企业予以通报表彰。
名单如下: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祥瑞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润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江津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重庆市江津区金科国竣置业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江津分公司重庆潍柴发动机有限公司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江津供电分公司杜拉维特(中国)洁具有限公司重庆博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益海嘉里(重庆)粮油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建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小康汽车部品有限公司重庆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重庆龙煜精密铜管有限公司重庆津北贵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进一步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江津经济社会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完整版)江津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方案执行情况及2015年
江津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计划草案一、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4年,面对国际国内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区上下按照‚重庆大都市区重要功能组团、城市发展新区重要战略支点‛功能定位、‚争做城市发展新区‘领头羊’‛总要求,紧紧围绕‚一五七六‛发展思路和年初人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切实改善民生为落脚点,采取有效措施,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全区呈现出‚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动力增强效益提升,社会事业协调并进‛的良好态势,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和投资总额均突破550亿元、规模工业总产值突破1100亿元、社零总额突破200亿元、农业总产值超1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突破100亿元,地区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21项经济社会指标总体完成较好(详见表1)。
由于全国经济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全市经济增长指标普遍下调,我区个别指标虽未完成年初预期目标,但仍居全市前列。
表1:2014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一)产业发展再上台阶地区生产总值实现554.7亿元,同比增长12.8%,增幅居全市第三位,其中一、二、三次产业分别实现增加值69.5亿元、349.9亿元、13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4%、14.7%、11.3%。
农业特色显现,品牌效应初显。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首过百亿大关,位居全市第一,达到102亿元,增长5.5%。
主导产业发展量增质优,粮油、蔬菜、柑橘、畜禽和花椒五大农业支柱产业稳定发展,保供能力进一步提升。
富硒特色效益明显,建成富硒绿色大米、茶叶、花椒等标准化种植基地24万亩,富硒水产基地2.23万亩,富硒畜禽年出栏超过300万头(只);命名32个富硒特色产业示范场(园),授权企业15个产品使用江津区富硒农产品标志,工商注册富硒商标达到25个,富硒农产品年产值达到25亿元。
江津滨江新城规划方案
江津滨江新城规划方案1. 背景江津区是重庆市的一个城区,也是该市的一个行政区。
江津是一个历史文化名城,拥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明。
目前,江津区正处于一个转型升级时期,将大力发展现代化产业,通过城市化建设提高城市功能和城市形象。
其中,滨江新城规划是江津区的一项重要建设工程,本文将对该规划方案进行介绍。
2. 规划目标滨江新城规划是江津区在促进产业发展、推动城市化进程、提升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战略性举措。
滨江新城规划目标包括:1.打造现代化的滨江产业区滨江新城规划以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为主要目标,计划建设一批滨江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和生物医药等产业基地。
通过创新和升级产业结构,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2.创建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城市为了保护和提升滨江新城的生态环境,规划方案重视生态和环境建设,将打造绿色生态带、生态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景观。
同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3.建设全国文旅名城滨江新城区在发展经济和建设城市的同时,还将注重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
规划方案将打造一批重要的文化、旅游和娱乐设施,促进文化旅游业的发展,打造特色旅游目的地。
3. 规划范围滨江新城规划涉及的范围为江津区的滨江新区,该地区位于丰都县境内南滨长江,北靠丰都中心城市区,东至成渝高速公路(G75),西至长江沿岸边界。
总规划面积为115.14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域约为28.5平方公里,规划建设区域面积约为59.68平方公里。
4. 规划内容滨江新城规划包含了城市功能布局、产业发展、生态建设、交通网络、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
4.1 城市功能布局按照旅游、商业、住宅、产业、交通等五大功能布局,滨江新城将建立一组集成商业、旅游、居住、文化、产业、交通、生态为一体的城市功能区域,并打造两个“高端、生态、时尚”城市副中心,滨江新城副中心和丰都区副中心,用以支撑江津区丰富的产业结构和发展格局。
4.2 产业发展在滨江新城规划中,产业发展一直是主要目标之一。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工业企业燃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工业企业燃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18•【字号】江津府办发〔2017〕112号•【施行日期】2017.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工业企业燃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17〕11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全区工业企业燃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18日全区工业企业燃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精神,按照市区两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煤改气”“煤改电”“煤改成型生物质燃料”等工程建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大力支持鼓励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环保工程项目,切实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严格落实燃煤锅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煤锅炉污染排放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排放标准。
二、工作时间2017年10月至2019年12月。
三、工作步骤(一)第一阶段。
2017年年底,力争全面淘汰我区城市建成区以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二)第二阶段。
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力争基本淘汰全区工业企业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四、职责分工(一)江津质监局牵头负责排查统计全区工业企业在用燃煤锅炉,切实摸清燃煤锅炉使用单位、性质、数量、小时蒸吨数等,同时指导工业企业做好煤改清洁能源工作。
(二)国网重庆江津供电公司、国网重庆江津区供电公司牵头负责工业企业“煤改电”电力服务保障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的批复-渝府[2014]1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的批复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的批复(渝府〔2014〕16号)江津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报批江津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的请示》(江津府文〔2013〕128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重庆市江津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江津区是重庆工业化、城镇化的主战场之一,是积聚新增产业和人口的重要区域,是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示范区,以及川渝、渝黔合作共赢先行区。
实施《总体规划》,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素质和生活质量。
要优化城镇布局,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把江津城区作为城镇化主要载体,促进功能组团、镇的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
要保护好各类生态资源,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把江津区建成宜居宜业的山水园林城市。
三、科学引导城乡空间布局。
要按照五大功能区战略布局的要求,立足江津区功能定位,在全区范围内合理分布产业要素和人口。
至2020年,全区常住人口15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5万人,城镇化率74%。
全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35平方公里,形成江津城区,双福、珞璜、支坪3个功能组团,白沙、油溪、石蟆、李市4个中心镇,以及中山、塘河等18个一般镇的“城区-功能组团/镇”的城镇体系等级结构。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至2020年,江津城区城市人口52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54平方公里,分为几江片区和德感片区,形成“一城两片”的城市空间结构。
华电重庆市江津区能源有限公司会议纪要---模板
华电重庆市江津区能源有限公司会议纪要关于公司制度讨论及招标领导小组成立的纪要2017年11月8日,执行董事张新春组织召开了行政办公会,何胜、刘永建、倪令红出席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一、会议讨论了江津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总经理办公会制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综合接待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等五个制度的内容,一致认为以上五个制度的内容符合国家及上级公司的相关规定,满足当前管理的需要。
经研究,会议决定:以上五个管理制度审核通过,由综合管理部下发执行。
二、会议听取了陈镜任关于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和“招标监督小组”的请示。
经研究,会议决定:成立“华电重庆市江津区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和“华电重庆市江津区能源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小组”。
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张新春招标领导小组成员:何胜、刘永建、倪令红招标监督小组组长:倪令红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周建成立招标管理机构的通知,由综合管理部以公文下发。
三、会议讨论了综合管理部提出的“作息时间表(草稿)”修改意见。
经研究,同意综合管理部提出的修改意见,由综合管理部以公文下发。
计划作息时间如下:周一: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周二~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5:00四、会议听取了计划财务部关于“华电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开工决策条件落实情况汇报”工作。
目前开工决策的申请已通过重庆分公司(奉节电厂)审查,同意按审查意见修改报告后上报上级公司批复。
主持:张新春出席:何胜、刘永建、倪令红列席:陈镜任记录:陈镜任。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22•【字号】江津府发〔2021〕12号•【施行日期】2021.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江津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2021年6月22日江津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江津率先实现与重庆中心城区同城化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江津工业高质量转型、产业不断向中高端迈进的新阶段。
为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市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江津工业高质量发展思路、目标、方向和重点,依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庆市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
一、发展环境(一)发展成就“十三五”期间,江津区始终把工业经济作为江津立区之本、强区之基,坚定工业强区的信心与决心,坚持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做大工业经济总量的同时提升发展质量,为“十四五”时期工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工业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规模总量持续扩大,工业增加值从339亿元增至481.2亿元,年均增长9.1%,全市排位从第六位提升至第三位,占全市的比重由5.4%提高至6.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369家增至431家,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1357.4亿元,年均增长12.4%。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江津区标准厂房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江津区标准厂房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1.18•【字号】江津府办发〔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江津区标准厂房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江津府办发〔2023〕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做好新时期标准厂房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加快构建江津区标准厂房规划建设管理新发展格局,不断提升江津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21〕29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进工业园区特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渝经信园区〔2021〕13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标准厂房项目行政确认下放有关工作的函》(渝经信函〔2020〕356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企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1〕5号)等要求,经区政府第2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服务产业与集中集约相结合、科学规划与有序推进相结合,聚焦签约项目落地和产业发展需求,统筹存量厂房盘活改造和新增厂房建设,提升配套设施保障、招商入驻运营水平,着力引导标准厂房规模化建设和项目加速集中落地,促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要求本意见所称标准厂房,是指在江津工业园区(含江津综保区)和中小企业集聚区规划建设范围内,以集约用地的形式,由符合要求的开发业主统一规划建设、产业定位明晰、以分零租售为主要目的,达到一定建筑规模的通用工业厂房,具有通用、配套、集约的特征。
(一)工作目标。
严格控制总量,积极盘活存量。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7.16•【字号】江津府发〔2017〕23号•【施行日期】2017.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津府发〔2017〕2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江津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委第18次常委会、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2017年7月16日江津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一三三六”发展思路,推进江津区一、二、三产业健康、持续发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充分发挥产业资金“四两拨千斤”引导作用,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建立规范、透明、有效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江津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产业资金”)是指由企业申报,各园区管委会、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依据企业与政府签订的经济合同,以及区政府出台的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经区政府审定同意后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辖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业、创新创业、现代农业等产业发展、品牌建设的项目补助资金。
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各园区管委会、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可成立子资金和出台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产业资金由各园区管委会,区农委、区经信委、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牵头组织实施。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18-2022年)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18-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03•【字号】江津府办发〔2019〕57号•【施行日期】2019.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正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18-2022年)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18-2022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3日重庆市江津区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18-2022年)为践行新发展理念,鼓励绿色出行,积极拓展我区新能源汽车应用市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18-2022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84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1.加快公用快充设施建设。
按照相对靠近重点停靠区域和充电便捷高效的原则建设公用快充设施。
到2022年,全区建成公用快充桩超过800个,公用快充桩单枪功率不低于60千瓦。
其中,到2020年,江津主城区建成公用快充桩超过400个,具体建设区域及标准为:火车站、公交及公路客运站场、驻车换乘(P+R)、公园、文体场馆、独立停车场(库)等,以上区域停车位数量在500个及以上的公用快充桩建成数不低于50个,在500个以下的公用快充桩建成数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10%;高速公路服务区、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医院、学校及政府机关公共停车场(库)等区域建成公用快充桩400个以上,以上区域停车位数量在50个及以上的公用快充桩建成数不低于5个,在50个以下的公用快充桩建成数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1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2015年三峡后续项目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2015年三峡后续项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15•【字号】江津府办〔2015〕131号•【施行日期】2015.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2015年三峡后续项目工作的通知江津府办〔2015〕131号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三峡后续工作开展以来,我区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该项工作,为移民安稳致富带来积极的作用。
但是,受多方因素的影响,在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开工项目比例不高、资料缺失无法验收导致补助资金拨付率低等问题。
2011-2015年共批复三峡后续项目52个,总投资34817万元,累计拨付总额16550万元,到位补助资金14501万元,拨付补助资金仅5088万元;已完工项目25个,其中竣工验收仅4个;未开工项目达到16个,严重影响到三峡后续工作的开展。
为切实做好2011-2015年三峡后续项目,确保三峡后续资金用足、用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已完工未验收的项目业主单位要抓紧时间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并申请竣工验收,原则上在2016年1月底前完成。
二、在建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实施进度。
遇到突发问题应及时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系,不得无故拖延项目施工,原则上在2016年6月底前完工,10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三、未开工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快推进前期策划工作,按照规划要求,认真做好项目修改后的初步设计,及时报区移民局、区发展改革委审批,并完善相关手续,原则上在2016年1月底前完成。
四、各项目业主单位要高度重视三峡后续工作,区政府将把2011-2015年三峡后续项目实施和整改的情况,作为今后项目申报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2011-2015年江津区三峡后续项目实施进度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15日附件2011-2015年江津区三峡后续项目实施进度表。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推动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推动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1.06•【字号】江津府办发〔2019〕100号•【施行日期】2019.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推动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推动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区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1月6日重庆市江津区推动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促进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设立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评审小组,分管副区长为组长,成员单位由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双福工业园管委会、滨江新城管委会、德感工业园管委会、珞璜工业园管委会、白沙工业园管委会、江津综保区管委会经发局、江津区税务局、江津外管局组成。
评审小组办公室在区商务委,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验收、提请评审小组审定、报批等日常工作。
区商务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设立促进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评审小组、江津区文化和旅游专家库,分管副区长为评审小组组长,成员由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文化旅游委、江津区税务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评审小组办公室在区文化旅游委,负责专家库的成立和管理,配合组织项目申报、审核、验收、提请评审小组审定等日常工作。
区文化旅游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设立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高质量发展评审小组,分管副区长为组长,成员单位由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人力社保局、江津区税务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组成。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1.31•【字号】江津府办发〔2023〕11号•【施行日期】2023.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3〕1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江津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月31日江津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矿安〔2022〕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2〕10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大力推进非煤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以及安全责任体系、安全法治体系、双重预防体系、安全技术体系、社会共治体系、专家服务体系“四化六体系”建设,着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堵塞监管监察漏洞,进一步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打造全生命周期安全绿色智慧非煤矿山。
二、目标任务到2025年,“四化六体系”建设落地见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全生命周期安全绿色智慧非煤矿山发展格局形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江津发展趋势
江津发展趋势江津作为重庆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近年来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下面将分析江津未来的发展趋势。
首先,江津将继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江津将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已经建设完善的江津港和江津机场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江津的综合交通枢纽地位。
此外,江津还将加强城市绿化和环境保护工作,打造更加宜居的城市环境。
其次,江津将继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江津以汽车、电子、新能源等为主导产业,产业结构相对单一。
未来,江津将积极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转型。
同时,江津将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如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经济发展水平。
第三,江津将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
作为一个县级市,江津面临着人才资源短缺的问题。
未来,江津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供更好的人才吸引政策和环境,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来江津发展。
同时,江津还将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四,江津将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
尽管江津已经实现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收入的提高,但仍面临农业现代化发展不均衡的问题。
未来,江津将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最后,江津将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江津位于江、渝、川、黔四省市交界处,地理位置独特,交通便利。
未来,江津将充分发挥地理优势,加快推进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更好地融入全球经济体系。
总之,江津未来的发展趋势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加强,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以及对外开放水平的提升。
通过这些努力,相信江津将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成为重庆市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示范区。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利用技术标准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利用技术标准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11•【字号】江津府办发〔2018〕164号•【施行日期】2018.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条件与标准正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利用技术标准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江津区利用技术标准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已经江津区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11日江津区利用技术标准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精神,按照《重庆市2018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方案》(渝经信产业〔2018〕12号)、《江津区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2018年度工作方案》(江津府办发〔2018〕44号)和《重庆市利用技术标准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渝经信产业〔2018〕49号)有关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政策依据(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第三类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
(二)国家和市级产业规划、行业准入(规范)条件等技术标准规定的淘汰类工艺和产品。
二、实施范围本区范围内市场监管部门工商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
三、工作步骤(一)安排部署。
每年2月底前,区经信委(江津区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街镇、工业园、企业等召开动员会,大力宣传利用技术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对照利用技术标准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依据,对标对表积极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9.21•【字号】江津府发〔2018〕39号•【施行日期】2018.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江津府发〔2018〕39号为进一步深化蓝天行动,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划定(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通告所指高污染燃料包括(一)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
(二)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三)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二、本区下列区域范围为禁燃区(一)几江街道(6.04km2):大西门社区(0.52km2)、南门社区(1.01km2)、得胜社区(0.14km2)、小西门社区(0.42km2)、三五三九社区(0.08km2)、小什字社区(0.16km2)、通泰门社区(0.25km2)、四牌坊社区(0.14km2)、大什字社区(0.27km2)、城南社区(0.59km2)、桥南社区(0.76km2)、五举村(1.70km2)。
(二)鼎山街道(10.76km2):琅山社区(1.21km2)、东门社区(0.32km2)、长风社区(0.18km2)、艾坪社区(5.68km2)、滨江社区(3.37km2)。
(三)德感街道(25.28km2):牌坊社区(1.36km2)、篆山坪社区(5.07km2)、兰港社区(0.38km2)、重潍社区(0.48km2)、南华社区(0.77km2)、杨林社区(3.80km2)、草坝村(6.78km2)、高桥溪村(2.31km2)、东方红社区(0.58km2)、和爱村(3.75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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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06-2015)建材能源产业是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能源产业也是江津的支柱产业,未来十到十五年将是江津建成重庆乃至西南地区最大的能源产业基地的重要时期,将对江津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工业强区步伐、保障重庆能源供应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编制能源工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能源发展目标,制定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对指导和促进全区能源工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根据《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主要阐述了我区能源发展现状及形势、能源发展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发展重点及政策措施,是我区能源发展的重要依据。
有关方面要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具体实际,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发展现状及形势(一)发展现状“十五”以来,江津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立足优势资源开发,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做大做强电力能源工业,取得了显著成就。
2005年江津能源工业实现产值20.72亿元,增加值11.7亿元,占全区工业26.5%。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家,其中火电生产企业1家,电力供应企业1家,天然气供应企业1家,小水电企业61家。
年产电82.75亿千瓦时。
1、能源建设成效显著一是电源建设。
“十五”以来,江津能源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其中重大项目四面山水利工程装机2.12千瓦基本完成,新增发电量8210万千瓦时。
珞璜电厂三期120万千瓦扩建工程2006年底已建成,总装机已达264万千瓦,已占重庆总装机容量591万千瓦的45%,年发电量将达到132亿千瓦时。
江津已成为重庆最大的能源基地。
重大能源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
其中装机175万千瓦的小南海水电枢钮工程启动,2006年完成预可研。
装机300万千瓦的朱杨溪水电枢钮工程建设列入议事日程。
二是输配电网建设。
完成电网建设及低压电网改造15588公里,其中电网建设110KV45公里,低压电网改造35KV177.5公里,完成德感、付家等5座110千伏和龙井220千伏变电站建设,完成西部农网改造3.8万户,户户通电2263户。
至2005年,江津供电公司属变电站16座,总容量29.46万千伏安。
其中110千伏变电站4座(双宝、白沙、贾嗣、付家),容量16.3万千伏安;35千伏变电站12座(几江东关站、几江铜锣站、油溪、石门、石蟆、鹅公、李市、中嘴、西湖、杜市、朱杨、四面山),容量13.16万千伏安;共有110千伏线路5条,长度191.41千米;35千伏线路22条,长度271.25千米;10千伏线路72条,长度1493.003千米;配电变压器1266台,总容量8.87万千伏安。
2005年售电量32974万千瓦时,最大负荷88兆瓦。
三是天然气站建设。
支坪脱硫站日脱硫40万立方米天然气站建成投入使用。
四是可再生能源建设步伐加快。
小水电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十五”期间规划2.776万千瓦,已建成2.5万千瓦。
2、能源生产大大提高江津主要能源生产为电力,“十五”以来,全区共完成电源建设工程13个,2005年,全区电力生产企业62家,装机4.775万千瓦。
电力供应企业1家,火电(珞璜电厂)装机144万千瓦。
全区发电量82.75亿千瓦时,是2000年的1.84倍。
江津天然气生产和供应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江津过境管线供气规模可达到1100万立方米/天,随着仁沱40万立方米/日脱硫气站建成投入使用,江津天然气供应能力得到很大提高。
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也进入了地方议事日程。
新农村能源建设,加大了沼气替代能源建设力度,成效显著。
3、能源消耗持续增加,用能效率逐渐提高“十五”以来,随着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升级,江津区能源消费逐年较快增长。
江津2005年度消耗能量约470.51万吨标煤,主要为煤和电,约占消费能源总量的95.1%。
其中用电96.67万吨标煤(耗电量23.927万千瓦时),约占20.5%,比重庆低11.7%;用煤350.83万吨标煤,约占74.6%,高于重庆27.4%;用气约18.11万吨标煤(1.36亿立方米);用油量约5万吨标煤。
江津单位GDP能耗3.53吨标煤/万元,比重庆高1.49倍,其中用煤折2.632吨标煤,用电折0.725吨标煤,用气折0.136吨标煤,用油折0.037吨标煤;单位GDP电耗1795千瓦时/万元,比重庆高59%;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9.86吨标煤/万元,比重庆高2.59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00年的12.1吨标煤/万元降低了2.24吨标煤,降低率18.5%。
见表1和表2。
表1 江津2005年能源消耗比较表地区 GDP能耗 GDP电耗工业增加值能耗吨单位吨标煤/万元千瓦时/万元标煤/万元全国 1.22 1358.5 2.59重庆 1.42 1132.3 2.75江津 3.53 1795 9.86比全国 2.89 1.32 3.81比重庆 2.49 1.59 3.59表2江津区产业能耗构成表单位GDP能耗产值耗能标准煤单位吨标煤/万元亿元吨产业 3.532985 133.29 4709115其中一产业 0.374 29.62 110778.8工业 9.863904 44.16 4355900建筑业 0.3 11.46 34380三产业 0.433 48.05 208056.5江津区电力消耗情况:2005年耗电23.927万千瓦时,主要由三产业及城乡居民用电构成,一产业用电0.882万千瓦时,二产业用电0.882万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17.39万千瓦时,三产业用电2.151万千瓦时,城乡居民用电2.754万千瓦时。
工业用电主要集中在规模以上工业,用电量达16.543万千瓦时,其中又主要集中在建材、煤电等耗能工业,约占工业用电的75%。
从地区分布看,主要集中在珞璜地区,该地区由于建材、煤电等耗能工业集中,电耗较大,约占全市用电量的55%。
江津天然气用量从2000年的9599万立方米增长为2005年的13625万立方米,增长35%。
其中居民生活用气2210万立方米。
江津工业能源消费总量情况。
(规模以上工业)从2000年的243.79万吨标准煤增长到2005年的432.39万吨标准煤,增长78%,年均增长约12%。
其中煤炭从2000年的177.83万吨增长为2005年的361.89万吨(包括焦炭),增长104%,平均年增长率15%;电从2000年的9.32亿千瓦时增长为2005年的16.54亿千瓦时,增长77%,平均年增长率12%。
江津支柱工业能耗情况。
江津工业能源消耗主要集中在重工业,2005年度全市规模以上重工业能源消耗达310万吨标煤,电力消耗15.9亿千瓦时,分别占工业能耗98%、97.8%,轻工业能耗和电耗分别仅占2%、2.2%。
在重工业能源消耗中,主要以非金属制品和电力生产两大行业能源消耗为重点,非金属制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达到15.62吨标煤,电力(珞璜火电为主)生产行业万元增加值能耗达到17.98吨标煤,均远高于全市工业能耗9.86和规模以上工业13.32的平均水平。
工业增加值比重达26.2%的通用设备制造业能耗为2.3万吨村煤,仅占工业能耗的0.73%,万元增加值能耗为0.27吨标煤,低于重庆0.75的平均水平。
江津区电力消耗情况:2005年耗电23.927万千瓦时,主要由三产业及城乡居民用电构成,一产业用电0.882万千瓦时,二产业用电0.882万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17.39万千瓦时,三产业用电2.151万千瓦时,城乡居民用电2.754万千瓦时。
工业用电主要集中在规模以上工业,用电量达16.543万千瓦时,其中又主要集中在建材、煤电等耗能工业,约占工业用电的75%。
从地区分布看,主要集中在珞璜地区,该地区由于建材、煤电等耗能工业集中,电耗较大,约占全市用电量的55%。
江津天然气用量从2000年的9599万立方米增长为2005年的13625万立方米,增长35%。
其中居民生活用气2210万立方米。
江津工业能源消费总量情况。
(规模以上工业)从2000年的243.79万吨标准煤增长到2005年的432.39万吨标准煤,增长78%,年均增长约12%。
其中煤炭从2000年的177.83万吨增长为2005年的361.89万吨(包括焦炭),增长104%,平均年增长率15%;电从2000年的9.32亿千瓦时增长为2005年的16.54亿千瓦时,增长77%,平均年增长率12%。
江津支柱工业能耗情况。
江津工业能源消耗主要集中在重工业,2005年度全市规模以上重工业能源消耗达310万吨标煤,电力消耗15.9亿千瓦时,分别占工业能耗98%、97.8%,轻工业能耗和电耗分别仅占2%、2.2%。
在重工业能源消耗中,主要以非金属制品和电力生产两大行业能源消耗为重点,非金属制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达到15.62吨标煤,电力(珞璜火电为主)生产行业万元增加值能耗达到17.98吨标煤,均远高于全市工业能耗9.86和规模以上工业13.32的平均水平。
工业增加值比重达26.2%的通用设备制造业能耗为2.3万吨村煤,仅占工业能耗的0.73%,万元增加值能耗为0.27吨标煤,低于重庆0.75的平均水平。
4、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发供电分离。
供电方面:成立江津供电公司和重庆电力公司江津供电局。
重庆市江津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5月8日由重庆市电力公司和江津市人民政府共同出资,由重庆市电力公司控股组建成立。
公司注册资本金35801万元,其中:重庆市电力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86.4%,江津市人民政府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13.6%。
发电方面:成立江津市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总资产3803万元。
江津天然气公司与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重组已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十五”以来,江津能源得到长足发展,除满足江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外,还大大地支援了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但能源供给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能源发展中还有较深层次的问题。
1、能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由于重庆能源供求关系长期以来一直处于紧张状态,重庆年产煤2400万吨。
按照重庆未来几年电力建设布局,合川双槐电厂、奉节、石柱、万盛电厂等将在2010年前投入运行,累计将新增电煤需求1000多万吨/年,电煤紧张局势将很难缓解。
据有关统计预测,2007年全重庆市电煤缺口为200万吨左右,天然气缺口3亿—5亿立方米,夏季高峰用电也存在缺口。
2007年江津的珞璜电厂三期120万千瓦两台机组投产后,每日电煤需求量将上升至2.2万吨,需求形势较为严竣。
另外,由于节能降耗的需要,以及江津建材、陶瓷等高耗能产业的快速发展,对天然气的需求矛盾日益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