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政府运作模式及其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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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政府运作模式及其重要启示
摘要:韩国政府将文化产业的发展建设提升到国家最高意志层面,无疑为其文化产业的快速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不过,这种政府主导性较强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企业和社会在文化产业的建设中急需发挥更大的主动性和推动性。借鉴政府运作模式在韩国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成功经验,我国政府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加强文化产业的发展建设:一是形成完善的政策体系;二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三是理顺政府行政管理机制;四是大力培养文化产业人才。
关键词:文化产业发展;政府运作模式;主要机制;现实问题;启示
在韩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运作模式中,政府部门往往会从宏观层面提出战略规划和指导措施,以便对文化产业进行及时的指导和引导以及积极的推动与服务。简而言之,韩国文化产业的政府运作模式是指政府部门在文化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注重宏观层面的战略、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创设,注重政府管理层面的职能部门、管理机构等方面的建立健全,从而推动文化产业的快速持续发展。韩国政府将文化产业的发展建设提升到了国家最高意志层面,无疑为韩国文化产业的快速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一、韩国文化产业发展中政府运作模式的主要机制
在文化产业的发展建设进程中,韩国政府通过出台文化产业的纲
领性文件,加强文化产业的立法建设,设立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拓展文化企业的融资渠道,培养文化产业建设的高级人才,提高文化产业的行政效率,为韩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一)政策体系
韩国政府对文化产业政策体系建设的重视为韩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1986年,韩国政府在第六个经济发展五年计划中明确提出了“文化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同步化”的发展目标,为韩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韩国经济在金融危机中遭到了严重的冲击。在这次金融危机中,为了摆脱经济困境,积极寻求经济新的增长点,韩国政府调整产业结构,更加注重文化产业的发展与建设。1998年,韩国政府将文化产业的发展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了“文化立国”的方针政策。这一方针政策是指导韩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战略,其主要目标是集中力量开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质量文化产品;鉴于资源和资金的有限,不搞平均主义,实行选择与集中的政策,集中力量支持重点产业和重要项目;力争使国家扶持政策产生最大的整体实效。[1]
韩国政府通过制定完善的发展规划,明确了文化产业在各个发展阶段中的发展目标和发展任务,有利地推进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建设。韩国政府制定的五年发展规划、专门的文化产业工作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计划等为韩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韩国政府于1999年-2001年先后制定了《文化产业发展五年规划》、《文化产业前景21》、《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等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计划,并推出了相关重大举措,从而推动了韩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法律法规
文化产业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为韩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1997年,韩国制定了《创新企业培育特别法》,针对数字内容等领域的文化产业进行支持和鼓励。1999年,韩国通过了《文化产业促进法》,明确提出了文化产业发展建设的内容与步骤。韩国还进一步对《影像振兴法》、《著作权法》、《电影振兴法》、《演出法》、《广播法》等文化产业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与完善,被废止或修改的内容达到70%,这些做法有利于适应数字化时代对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的要求。2002年,韩国制定了《出版与印刷振兴法》,规定每3年进行一次振兴出版与印刷产业政策制定,并提出建立电子出版物和图书定价法制化等法律框架。
为了促进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韩国首次制定了有关文化产业的综合性法规——《文化内容产业振兴基本法》,这使韩国成为世界上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最早的国家。该法案明确了文化产业的定义,提出了文化产业建设的基本政策,为韩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2002年,韩国颁布了另一部关于文化产业的促进法——《网络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法》。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建设的促
进法是韩国发展文化产业的纲领性文件,为韩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根据《文化内容产业振兴基本法》,韩国政府将文化产业的发展内容划分为八个方面:电影相关产业;音像制品及游戏软件等相关产业;出版、印刷、定期发行刊物等相关产业;广播影视等相关产业;文化财产等相关产业;系统包含了艺术性、创意性、娱乐性、休闲型及大众性,并且能够生产出经济价值的动漫、设计、广告、演出、美术作品及工艺品等相关产业;对数字化文化内容进行收集、加工、开发、制作、生产、保存、检索及流通等处理,并且提供相关服务的相关产业;由《总统法》许可的除以上提到的产业之外的有关传统服装、饮食等产业。[2]
(三)政府管理
韩国政府认识到组织管理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对负责文化产业的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整合与建设,逐步形成了高效明晰的文化管理体制。韩国文化产业的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有三个部门,即文化观光部、产业资源部和信息通信部。文化观光部是职能最集中的一个部门,下设文化产业局,文化产业局细分为出版新闻处、广播广告处、影像振兴处、游戏音乐处、文化内容振兴处、出版物伦理委员会、广播广告公司以及电影振兴委员会等部门;产业资源部主要负责文化产业中电子商务方面的管理;信息通信部下设软件产业振兴院,主要负责网络数字内容产业的振兴工作。
1994年,韩国文化观光部设立了文化产业局,其目标是努力
将文化产业打造成韩国的支柱产业。韩国文化产业局下设了各领域的相关机构,包括影像资料院、文化内容振兴院、游戏产业开发院以及广播影像产业振兴院。1999年,文化观光部、产业资源部、信息通讯部合作建立了各自下属的“游戏综合支援中心”、“游戏技术开发中心”,主管游戏产业技术开发,从而推进韩国游戏产业的快速发展。[3]
2000年,韩国政府成立了“韩国文化产业振兴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制定韩国文化产业的政策方向,设计文化产业振兴基金的运用方案等工作。2001年,韩国政府成立了文化产业振兴院,负责制定文化产业政策,策划文化产业内容,开拓海外市场,强化国际交流等方面的工作。韩国文化产业振兴委员会和文化产业振兴院为韩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催生和推动的重要作用。同时,韩国政府还设立了韩国工艺文化产业振兴院、文化产业振兴中心等机构,负责文化产业的建设和发展。
(四)人才培养
人力资源是文化产业发展建设中的根本内容。韩国在文化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十分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应用。在文化科技人才方面,韩国政府不断加强艺术学科的实用性教育,为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方面的重要保障。韩国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措施,为韩国在文化产业中培养和造就了一批适应文化和科技发展的优秀人才。首先,韩国政府完善了人才的管理系统,通过“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