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沪卫疾妇〔2009〕72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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鳞状细胞癌
不典型腺上皮细胞
不典型颈管腺细胞倾向瘤病
颈管原位腺癌
腺癌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合计
注:本表为月统季报表,项目区妇幼保健机构每月将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上季度的本表上报至市妇女保健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填报单位:单位负责人(签章)制表人(签章)实际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隋 龙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妇产科
李子庭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妇 科
吴小华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妇 科
万小平 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 妇产科
孙 静 第一妇婴保健院 妇产科
陆惠娟 第一妇婴保健院 病 理
周先荣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病 理
喇端端 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妇产科
杨祖菁 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妇产科
(三)绩效评价指标:
1. 任务完成率:实际检查人数/任务人数。
2. 患病率:在受检人群中检出CINⅡ、CINⅢ及宫颈癌,乳腺癌及癌前病变的比例。
3. 阳性检出率:检出宫颈癌、乳腺癌的病人占所有被检者的比例,包括乳腺自检阳性率、临床体检阳性率、超声检查阳性率、乳腺X线检查阳性率、宫颈组织病理学检查阳性率等。
表2.乳腺癌检查汇总表
项目点
经费到位时间
完成情况(已完成/未完成)
任务完成情况
目标人群顺应性
筛查进度
筛查情况(人数)
确诊病例描述
任务数
实际筛查数
百分比(%)
目标人群数
目标人群筛查数
百分比(%)
流调
手诊
X线
B超
病理
良性肿瘤
可疑恶性
确诊乳腺癌
早期乳腺癌
其他病变
癌治疗人数
病理诊断及分期
合计
注:本表为月统季报表,项目区妇幼保健机构每月将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上季度的本表上报至市妇女保健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顾 凯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
附件3.两癌检查汇总表
表1 宫颈癌检查汇总表(1)
填报地区:市区(县)年月日——年月日
地区
应查人数
实查人数
正常人数
宫颈脱落细胞检查(人数)
巴氏分级
TBS分类
报告人数
IIA级
及以下
IIB级及以上
报告人数
未见上皮内病变细胞
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2、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与妇联等相关部门组成本地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等有关工作。
3、各级妇联组织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项目的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发放检查卡和健康教育资料,提高农村妇女健康知识知晓率。
(二)技术执行机构
1、市妇女保健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承担项目区县“两癌”检查项目的质量控制、督导检查项目进展、人员培训、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3.质控标准及方法
妇科检查质控:消毒隔离流程及状况,观察所有妇科检查人员的操作程序及卡册填写情况,现场复核5-10%的检查妇女,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100%以上。
宫颈细胞学质控:阳性涂片按20%抽查,阴性涂片按5-10%抽查,抽取涂片全部由专家复核。
乳腺彩超质控:观察超声医生的操作,专家抽取质控当日5%-10%的检查妇女现场复核,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90%。
4. 健康知识知晓率:在妇女中进行乳腺和生殖道健康知识调查,知晓合格者占调查总人数的比例。
附件1.
上海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及项目办公室名单
一、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上海市卫生局王磐石副巡视员
上海市妇联史秋琴副主席
成员:上海市卫生局疾控妇幼处李善国处长
上海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张禾副处长
上海市妇联权益部葛影敏部长
表1 宫颈癌检查汇总表(2)
填报地区:市区(县)年月日——年月日
地区
知识知晓情况(人数)
生殖道感染(人数)
子宫肌瘤
其它良性疾病
阴道镜检查(人数)
病理检查(人数)
知识问卷调查
知晓
部分知晓
外生殖器尖锐湿疣
滴虫性阴道炎
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
细菌性阴道病
淋病
其他
应查
实查
异常
实查
阴性/炎症
CIN1
CIN2
CIN3
许令辉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放射
顾雅佳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放射
何之彦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放射
彭卫军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放射
周世崇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超声
常 才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超声
刘士远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 超声
朱丽萍 上海市妇女保健所妇女保健
郑 莹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管理与分工
1、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妇联联合成立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疾控妇幼处(见附件1),负责全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等。成立“两癌”检查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见附件2),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等。
四、质量控制
1.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专家对辖区内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质量控制,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定期召开质控工作会议,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一、目标
1.通过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两癌”早诊率、早治率,农村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逐步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2.进一步探索适合农村妇女“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本市为退休和生活困难妇女妇科病、乳腺病检查方案,逐步形成规范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
3.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体现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普惠性。
黄亚娟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妇产科
刘 彦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 妇 科
朱丽萍 上海市妇女保健所 妇女保健
二、乳腺癌项目专家组
组长:邵志敏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乳腺外科
杜 祥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病理
成员:沈镇宙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乳腺外科
柳光宇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乳腺外科
邬剑华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乳腺外科
对乳腺临床检查可疑者和高危人群进行乳腺彩超检查。
对乳腺彩超检查可疑或阳性者,进行钼靶X线检查。
(四) 人员培训
人员培训包括管理人员和从事检查技术工作的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管理方法、项目实施方案、检查专业技术及质控要求等。
(五) 健康教育
在社区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知识宣传,发放“上海市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卡”,指导妇女填写“两癌检查知情同意书”。在开展“两癌”检查的同时,检查机构要开设“两癌”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妇女的自我保健能力。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实施“两癌”检查项目评估方案(请各项目区县登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下载)。
3、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收集知情同意书和问卷调查表、资料收集和录入检查数据、执行评估方案、统计分析和报告。
4、指定项目区县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卫生部“两癌”技术方案提供“两癌”检查服务,出具初检报告并负责将初检结果反馈给受检对象。对经确诊为宫颈癌、乳腺癌的患者建立专案及随访制度。
4、项目区县应积极采取措施,为确诊的“两癌”贫困家庭患者给予适当医疗救助,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
六、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制定督导评估方案,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的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
(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区妇联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建立例会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可疑病例追访: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病例进行追访,追访率达到99%。
数据质控:随机抽取上月1-5%的各类表册进行检查及复核,错漏项小于5%,完整率要达到95%。
五、经费管理
1、检查经费要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04]24号)执行,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核后,由区县财政部门统一支付。
二、主要内容
(一) 对象
本市农村户籍,年龄在35-59岁的农村妇女。
(二) 选点
根据项目选点原则等要求, 2009年乳腺癌检查选择崇明县、金山区、浦东新区、奉贤区、松江区、嘉定区6个区县的1-2个乡镇为项目点,每区县完成2000人检查。2009年宫颈癌检查选择崇明县和松江区2个区县的1-2个乡镇为项目点,每区县完成4000人检查。
附件:
上海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关于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要求,加强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检查工作。结合本市妇科病、乳腺病检查工作方案,制定本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华克勤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妇产科隋龙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妇产科李子庭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妇科吴小华复旦大学附厲肿瘤医院妇科万小平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孙静第一妇婴保健院妇产科陆惠娟第一妇婴保健院病理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病理喇端端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妇产科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妇产科黄亚娟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妇产科刘彦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妇科朱丽萍上海市妇女保健所妇女保健二乳腺癌项目专家组组长
上海市妇女保健所段涛所长
上海市疾控中心卢伟副主任
二、项目办公室
主任:李善国
成员:郑敏虞建明 杨杪朱丽萍王国琴郑莹顾凯
附件2.
上海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专家组名单
一、宫颈癌项目专家组
组长:狄 文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妇产科
杜 祥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病 理
成员:华克勤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妇产科
2、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向区县级卫生部门报送检查人数和项目情况,经区县级卫生、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将专项补助资金以集中支付方式按工作量直接拨付给区县妇幼保健机构。2009年上海市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补助资金分配表详见附件6、附件7。
3.中央财政给予本市“两癌”检查项目补助资金,按照项目检查人数由市财政通过财力结算下达相关区县财政。各区县财政应根据检查项目所需全部经费90%的比例予以配套,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区县妇幼保健机构。项目资金请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702项“妇幼保健项目”。卫生部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内容及成本测算表见附件8。
2、检查与结果反馈
适龄妇女凭“上海市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卡”到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接受“两癌”检查。检查机构按照相关的资料登记要求进行登记,填写“两癌检查个案登记表”及相关诊断报告单(详见附件9),并于检查结束后二周内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检查对象,对可疑对象应当提出进一步检查建议。(卫生部门负责)
2.项目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应按照卫生部、全国妇联《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配置阴道镜、彩超(中档及以上)、乳腺钼靶X线等检查设备。
原位癌(AIS)
微小浸润癌
浸润癌
其他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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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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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合计
注:本表为月统季报表,项目区妇幼保健机构每月将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上季度的本表上报至市妇女保健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填报单位:单位负责人(签章)制表人(签章)实际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5、指定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承担“两癌”检查项目可疑患者的确诊和治疗。可疑患者凭定点检查机构出具的“上海市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卡”和相应的检查报告,到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务处办理进一步诊治手续。
(三)信息收集和管理
1、项目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应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将宫颈癌和乳腺癌数据按季度填报“两癌检查汇总表”(见附件3)报市妇女保健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市妇女保健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将汇总数据上报上海市卫生局“两癌”检查项目办公室,经项目办公室审核后每半年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
(四)工作流程
1、宣传与发放检查卡
社区妇联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登记区域内符合检查条件的适龄妇女,组织发放“上海市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卡”(见附件4),签署“知情同意书”和填写问卷调查表(见附件5),组织检查对象到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妇联负责)
(三) 检查主要疾病和检查项目。
1.主要疾病:乳腺癌、宫颈癌及生殖道感染。
2.检查项目:
1)宫颈癌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脱落细胞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
对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结果可疑者或阳性者进行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检查:包括乳腺的视诊和触诊、乳腺彩超检查、钼靶X线检查。
不典型腺上皮细胞
不典型颈管腺细胞倾向瘤病
颈管原位腺癌
腺癌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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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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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合计
注:本表为月统季报表,项目区妇幼保健机构每月将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上季度的本表上报至市妇女保健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填报单位:单位负责人(签章)制表人(签章)实际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隋 龙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妇产科
李子庭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妇 科
吴小华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妇 科
万小平 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 妇产科
孙 静 第一妇婴保健院 妇产科
陆惠娟 第一妇婴保健院 病 理
周先荣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病 理
喇端端 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妇产科
杨祖菁 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妇产科
(三)绩效评价指标:
1. 任务完成率:实际检查人数/任务人数。
2. 患病率:在受检人群中检出CINⅡ、CINⅢ及宫颈癌,乳腺癌及癌前病变的比例。
3. 阳性检出率:检出宫颈癌、乳腺癌的病人占所有被检者的比例,包括乳腺自检阳性率、临床体检阳性率、超声检查阳性率、乳腺X线检查阳性率、宫颈组织病理学检查阳性率等。
表2.乳腺癌检查汇总表
项目点
经费到位时间
完成情况(已完成/未完成)
任务完成情况
目标人群顺应性
筛查进度
筛查情况(人数)
确诊病例描述
任务数
实际筛查数
百分比(%)
目标人群数
目标人群筛查数
百分比(%)
流调
手诊
X线
B超
病理
良性肿瘤
可疑恶性
确诊乳腺癌
早期乳腺癌
其他病变
癌治疗人数
病理诊断及分期
合计
注:本表为月统季报表,项目区妇幼保健机构每月将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上季度的本表上报至市妇女保健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顾 凯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
附件3.两癌检查汇总表
表1 宫颈癌检查汇总表(1)
填报地区:市区(县)年月日——年月日
地区
应查人数
实查人数
正常人数
宫颈脱落细胞检查(人数)
巴氏分级
TBS分类
报告人数
IIA级
及以下
IIB级及以上
报告人数
未见上皮内病变细胞
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2、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与妇联等相关部门组成本地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等有关工作。
3、各级妇联组织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项目的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发放检查卡和健康教育资料,提高农村妇女健康知识知晓率。
(二)技术执行机构
1、市妇女保健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承担项目区县“两癌”检查项目的质量控制、督导检查项目进展、人员培训、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3.质控标准及方法
妇科检查质控:消毒隔离流程及状况,观察所有妇科检查人员的操作程序及卡册填写情况,现场复核5-10%的检查妇女,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100%以上。
宫颈细胞学质控:阳性涂片按20%抽查,阴性涂片按5-10%抽查,抽取涂片全部由专家复核。
乳腺彩超质控:观察超声医生的操作,专家抽取质控当日5%-10%的检查妇女现场复核,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90%。
4. 健康知识知晓率:在妇女中进行乳腺和生殖道健康知识调查,知晓合格者占调查总人数的比例。
附件1.
上海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及项目办公室名单
一、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上海市卫生局王磐石副巡视员
上海市妇联史秋琴副主席
成员:上海市卫生局疾控妇幼处李善国处长
上海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张禾副处长
上海市妇联权益部葛影敏部长
表1 宫颈癌检查汇总表(2)
填报地区:市区(县)年月日——年月日
地区
知识知晓情况(人数)
生殖道感染(人数)
子宫肌瘤
其它良性疾病
阴道镜检查(人数)
病理检查(人数)
知识问卷调查
知晓
部分知晓
外生殖器尖锐湿疣
滴虫性阴道炎
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
细菌性阴道病
淋病
其他
应查
实查
异常
实查
阴性/炎症
CIN1
CIN2
CIN3
许令辉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放射
顾雅佳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放射
何之彦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放射
彭卫军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放射
周世崇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超声
常 才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超声
刘士远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 超声
朱丽萍 上海市妇女保健所妇女保健
郑 莹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管理与分工
1、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妇联联合成立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疾控妇幼处(见附件1),负责全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等。成立“两癌”检查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见附件2),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等。
四、质量控制
1.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专家对辖区内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质量控制,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定期召开质控工作会议,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一、目标
1.通过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两癌”早诊率、早治率,农村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逐步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2.进一步探索适合农村妇女“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本市为退休和生活困难妇女妇科病、乳腺病检查方案,逐步形成规范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
3.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体现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普惠性。
黄亚娟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妇产科
刘 彦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 妇 科
朱丽萍 上海市妇女保健所 妇女保健
二、乳腺癌项目专家组
组长:邵志敏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乳腺外科
杜 祥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病理
成员:沈镇宙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乳腺外科
柳光宇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乳腺外科
邬剑华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乳腺外科
对乳腺临床检查可疑者和高危人群进行乳腺彩超检查。
对乳腺彩超检查可疑或阳性者,进行钼靶X线检查。
(四) 人员培训
人员培训包括管理人员和从事检查技术工作的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管理方法、项目实施方案、检查专业技术及质控要求等。
(五) 健康教育
在社区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知识宣传,发放“上海市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卡”,指导妇女填写“两癌检查知情同意书”。在开展“两癌”检查的同时,检查机构要开设“两癌”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妇女的自我保健能力。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实施“两癌”检查项目评估方案(请各项目区县登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下载)。
3、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收集知情同意书和问卷调查表、资料收集和录入检查数据、执行评估方案、统计分析和报告。
4、指定项目区县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卫生部“两癌”技术方案提供“两癌”检查服务,出具初检报告并负责将初检结果反馈给受检对象。对经确诊为宫颈癌、乳腺癌的患者建立专案及随访制度。
4、项目区县应积极采取措施,为确诊的“两癌”贫困家庭患者给予适当医疗救助,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
六、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制定督导评估方案,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的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
(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区妇联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建立例会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可疑病例追访: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病例进行追访,追访率达到99%。
数据质控:随机抽取上月1-5%的各类表册进行检查及复核,错漏项小于5%,完整率要达到95%。
五、经费管理
1、检查经费要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04]24号)执行,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核后,由区县财政部门统一支付。
二、主要内容
(一) 对象
本市农村户籍,年龄在35-59岁的农村妇女。
(二) 选点
根据项目选点原则等要求, 2009年乳腺癌检查选择崇明县、金山区、浦东新区、奉贤区、松江区、嘉定区6个区县的1-2个乡镇为项目点,每区县完成2000人检查。2009年宫颈癌检查选择崇明县和松江区2个区县的1-2个乡镇为项目点,每区县完成4000人检查。
附件:
上海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关于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要求,加强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检查工作。结合本市妇科病、乳腺病检查工作方案,制定本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华克勤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妇产科隋龙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妇产科李子庭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妇科吴小华复旦大学附厲肿瘤医院妇科万小平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孙静第一妇婴保健院妇产科陆惠娟第一妇婴保健院病理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病理喇端端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妇产科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妇产科黄亚娟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妇产科刘彦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妇科朱丽萍上海市妇女保健所妇女保健二乳腺癌项目专家组组长
上海市妇女保健所段涛所长
上海市疾控中心卢伟副主任
二、项目办公室
主任:李善国
成员:郑敏虞建明 杨杪朱丽萍王国琴郑莹顾凯
附件2.
上海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专家组名单
一、宫颈癌项目专家组
组长:狄 文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妇产科
杜 祥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病 理
成员:华克勤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妇产科
2、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向区县级卫生部门报送检查人数和项目情况,经区县级卫生、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将专项补助资金以集中支付方式按工作量直接拨付给区县妇幼保健机构。2009年上海市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补助资金分配表详见附件6、附件7。
3.中央财政给予本市“两癌”检查项目补助资金,按照项目检查人数由市财政通过财力结算下达相关区县财政。各区县财政应根据检查项目所需全部经费90%的比例予以配套,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区县妇幼保健机构。项目资金请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702项“妇幼保健项目”。卫生部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内容及成本测算表见附件8。
2、检查与结果反馈
适龄妇女凭“上海市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卡”到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接受“两癌”检查。检查机构按照相关的资料登记要求进行登记,填写“两癌检查个案登记表”及相关诊断报告单(详见附件9),并于检查结束后二周内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检查对象,对可疑对象应当提出进一步检查建议。(卫生部门负责)
2.项目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应按照卫生部、全国妇联《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配置阴道镜、彩超(中档及以上)、乳腺钼靶X线等检查设备。
原位癌(AIS)
微小浸润癌
浸润癌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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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注:本表为月统季报表,项目区妇幼保健机构每月将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上季度的本表上报至市妇女保健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填报单位:单位负责人(签章)制表人(签章)实际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5、指定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承担“两癌”检查项目可疑患者的确诊和治疗。可疑患者凭定点检查机构出具的“上海市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卡”和相应的检查报告,到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务处办理进一步诊治手续。
(三)信息收集和管理
1、项目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应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将宫颈癌和乳腺癌数据按季度填报“两癌检查汇总表”(见附件3)报市妇女保健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市妇女保健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将汇总数据上报上海市卫生局“两癌”检查项目办公室,经项目办公室审核后每半年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
(四)工作流程
1、宣传与发放检查卡
社区妇联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登记区域内符合检查条件的适龄妇女,组织发放“上海市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卡”(见附件4),签署“知情同意书”和填写问卷调查表(见附件5),组织检查对象到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妇联负责)
(三) 检查主要疾病和检查项目。
1.主要疾病:乳腺癌、宫颈癌及生殖道感染。
2.检查项目:
1)宫颈癌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脱落细胞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
对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结果可疑者或阳性者进行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检查:包括乳腺的视诊和触诊、乳腺彩超检查、钼靶X线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