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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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第二中学

教职工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践行科学发展观,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不断引入有效竞争机制,合理运用标准化、精细化、数据化、责任化管理原则,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教育教学、教研教改、管理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早日实现“河北名校,国家强校”的奋斗目标,经学校提议,教代会讨论通过,制定本《教职工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考核对象:任课教师、教辅人员、管理服务人员。

考核项目: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与实绩。

考核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采用定性考核的方法,实行一票否决。“工作表现与实绩”采取定量考核的方法,先确定基本分,再实行加、减分,得分结果按比例计入考核总分。

一、思想政治表现(定性)

(一)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政治素质、思想作风、道德修养等。具体来说是否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考核标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不合格,取消学校有关待遇,直接定为落聘。

(1)有违犯宪法、法律行为,证据确凿,受到司法机关拘留收审;

(2)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在师生中散布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严重抵触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3)不一心干好本职工作,从事第二职业;

(4)体罚或侮辱学生,影响恶劣;

(5)品行不良,人格或行为有悖于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有损教师形象;

(6)由于失职,给学校或师生造成严重损害和严重不良影响;

(7)其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严重损害学校形象行为。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减发学校有关待遇,直接定为试聘。

(1)偶有动手打学生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2)有变相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现象,或歧视后进生,造成不良影响;

(3)未经学校许可,在学生中乱收费或给学生乱订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商品,造成不良影响;

(4)乱讲乱说,传播没有根据的言语,造成矛盾,影响团结;

(5)在同事中发生争吵,出现恶语伤人或挑拨离间,影响团结;

(6)对已通知应该参加的活动、会议或学习,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年度累计3次以上;

(7)无故旷工、旷课,或有其它有损教师形象行为。

以上诸项适用于全体教职工,由学校领导根据事实评定。

二、工作表现与实绩

(一)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履行教育教学工作的责任感、计划性、积极主动性、配合协调性以及教师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

(二)工作要求、考核标准和责任部门

第一部分:任课教师

A、工作表现

1、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学校纪律,获基本分,最多45分,由年级部主任根据每位教师日常工作表现分等赋分。

2、工作积极,落实各项要求到位,有下列情况者按项加分

(1)教师每学期有教学工作计划、总结,按所交时间、质量分A、B两等,A等各加0.5分,B等各加0.4分。 (A:B=3:7)(年级部收集上交,由教务处组织考核赋分并收管资料) (2)班主任每学期有工作计划、总结,按所交时间、质量分 A、B两等,A等各加0.5分,B等各加0.4分。(A:B=3:7) (年级部收集上交,由教育处组织考核并收管资料) (3)各年级各部学科组长有工作计划、总结,按所交时间、质量分别评出A、B两等,A 等各加0.2分,B等各加0.1分。 (A:B=5:5)( 年级部收集上交,教务处组织考核并收管资料)

(4)精心备课,认真书写教案,充分体现“目标教学”和“五种课堂”等教学基本要求,学校每学期组织检查评定一次,按数量和质量分A、B、C三等,三等比例为A:B:C=2:6:2,A 等加3分,B等加2分,C等加1分。(教务处负责组建评委,包科领导牵头组织考核) (5)积极听课,努力达到学校《学科建设意见》中对听课节次提出的要求,在教务处组织的听课评课反思检查评定中,依照其赋分办法,A等记3分,B等记2分,C等记1分。 (教务处负责)

(6)每学期进行一到两次学生评议活动。由教务处协调,年级部组织,信息技术室配合。具体方法是:①由年级部负责从每班随机抽取15名学生,按指定时间进入综合楼微机房;②在微机教师的指导下利用我校网络教学评价系统,就学校预定若干问题(另行通知),对每位任课教师进行评定;③信息技术室负责成绩导出,提供给教务处和年级部;④学期末,教务处要根据两次评定结果对各部教师进行综合排序,分A、B、C三等,比例为A:B:C=3:3:4,依次加2分、1分、0.5分。(教务处负责)

(7)包科领导不定期推门听课,包学科领导对本学科教师每人每学期至少听课一次,然后对上课教师的综合表现进行量化赋分(音乐、美术、体育学科由包科领导和相关年级主任共同完成),将所得值平均后排队,分A、B、C三等,比例为A:B:C=2:6:2,A等加3分,B 等加2分,C等加1分。(包学科领导组织考核,教务处分类汇总)

(8)学科组整体工作开展好,组内教师团结,教研氛围浓厚,学科成绩优异,在学校组织的优秀备课组评比中,被评为优秀的,全组教师每人加3分,其中备课组长加5分;被评为良好的,全组教师每人加1分,其中备课组长加3分(主管校长、年级部负责)

(9)对学校组织的各种业务理论考试(含音、体、美、信息、通用技术教师),积极参加,按成绩分A、B两等赋分,A:B =5:5,其中A等加2分,B等加1分。(相关部门负责)(10)任课教师全学期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集体活动无故缺席等现象加2分。(校办室负责)

(11)坚持政治学习,笔记符合要求,分A、B两等,A等加1分,B等加0.5分。(党办负责)

(12)坚持业务学习,笔记符合要求,分A、B两等,A等加1分,B等加0.5分。(由年级部负责)

(13)办公室卫生在校级以上卫生检查评比中,成绩排名居前三分之一者,每位成员加1分。 (校办室负责)

(14)积极参加高考、学考、中考等大型组考工作,依照我校《关于加强考试涉考工作人员选聘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对圆满完成涉考工作的教师每次加2分,因特殊原因只能完成部分任务的每次加1分。(教务处负责)

(15)班主任教师要根据学校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每次大型考试前的考场布置工作;督导本班任课教师及时完成各学习模块学分认定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评定工作;做好高考、学考报名等各项工作。教务处根据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对班主任完成情况进行即时评定,每学期末进行综合评定,分A、B两等,A等加2分,B等加1分,出现重大失误者记0分。(教务处负责)

(1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根据活动安排及表现予以适当加分。(相关组处室负责)

3、有下列情况者按项减分

(1)不接受学校(含组、处、室)正常工作安排,给工作带来一定影响者,减3—5分。(由组、处、室和学校统一负责)

(2)任课教师无教学工作计划、总结,每次每项减0.5分,迟交一天减0.1分。(教务处、年级部负责)

(3)班主任无工作计划、总结每次每项减0.4分,迟交一天减0.1分。(政教处、年级部负责)

(4)教研组长、学科组长无计划、总结,每次每项减0.2分,迟交一天减0.1分。(教务处、年级部负责)

(5)领导推门听课,课堂不符合要求的,如:处理作业超过10分钟,讲练比例倒挂,学生动笔少于20分钟,有知识性错误,无教案、学案等,每次减1分。(有关领导、年级部负责)

(6)听课节次及反思不合学校要求减0.5分。(年级部负责)

(7)学生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评定在年级部内排名居后六分之一的,分A、B两等分别减0.5分、1分。 (A:B=5:5) (年级部负责)

(8)没有认真落实导师制的各项要求,所导学生发生严重违法违纪事件,造成极坏影响且受到学校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给对应导师减0.2分。(政教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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