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关联交易监管 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一)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加强关联交易监管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一)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加强关联交易监管的必要性,其次分析了加强关联交易监管的迫切性,最后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
据统计,1997年深沪两市719家上市公司中有609家披露存在不同程度的关联交易,占上市公司总家数的84.6%,1998年这一比例为80%,2000年为93.2%,2002年则为93.7%,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

关联交易本无可厚非,国外许多大型企业也屡屡使用和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有其存在的可能和必要,但最为致命的问题是存在非公允的关联交易。

现在上市公司非公允关联交易已严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而加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已成为重中之重。

一、必要性
1.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本质决定了加强监管的必要性。

关联交易从利益流向上可以分为索取型关联交易和付出型关联交易。

所谓索取型关联交易指的是上市公司大股东或者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把上市公司的利益转移。

所谓付出型关联交易,指的是当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比较差的时候,大股东就通过关联交易向上市公司转移利润,以达到保住上市公司的目的。

从表面上看,付出型关联交易也许对上市公司是一件好事,但实质上这两种关联交易最终都是大股东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另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失衡和“一脚一票”制度的安排,为不公平关联交易创造了先天条件,为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披上“合法”的外
衣。

因而,要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加大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特别是受大股东控制的关联交易,就显得尤为必要。

2.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特殊性决定了加强监管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的加快,特别是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剥离一块优质资产组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导致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现象越来越严重。

由于这种“主体上市,原国有企业改制为集团公司”模式,使得上市公司不具有独立的生产、销售系统,不可避免地与母公司以及母公司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它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发展机遇、财务结构、经营能力和运营风险都有着重大影响。

此外,关联交易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潜在风险更大。

上市公司资金被大量挤占,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在2001年的关联交易中,有1129亿元的资金流出上市公司,仅有425亿元资金流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接受关联方服务的交易笔数为228笔,交易的总金额为274亿元。

而上市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或提供服务的交易为155笔,涉及的交易总金额为224亿元。

无论从交易发生的笔数还是涉及的交易总金额,上市公司从其关联方采购均高于向关联方销售,即资金流是由上市公司流向其关联方。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先天缺陷,使得其关联交易现象尤为突出,给各方都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因而加大对其监管就显得非常必要。

二、迫切性
近年来,关联交易现象愈演愈烈,并呈现一些新的趋势。

这些新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联交易复杂化。

由于琼民源事件的爆发,我国第一个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出台,这使上市公司通过关联方之间的商品购销粉饰报表受到一定的限制。

然而这时上市公司把目标转向包括资产置换、股权转让在内的非货币性交易和债务重组操纵利润,为规范这两类业务,1999年财政部出台了《非货币性交易》和《债务重组》准则,并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以公允价值作为资产的入账价值并以此为基础确认损益。

从理论上讲,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能够真实地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但由于我国不具备推广公允价值的经济环境,在新准则发布后,公允价值却成为利润操纵者手中有利的新武器。

2001年年初,财政部又修订了《非货币性交易》和《债务重组》准则,以可靠性较强的账面价值取代公允价值,并规定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以上准则的颁布,大大缩小了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空间,但新的能够规避约束的关联交易方式也随之产生,比如将非货币性交易转换为货币性交易等。

面对愈演愈烈的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财政部于2001年12月21日又出台了《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将非公允关联交易收益计入资本公积,且不得用于转增资本或弥补亏损,这使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受到极大的限制,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新的能够规避约束的关联交易方式也随之产生,比如构造多个虚拟公司进行关联
交易以及将关联交易转换为非关联交易,以逃避约束。

从我国关联交易会计规范的演进过程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呈现越来越复杂的趋势,这对当前加强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

2.关联交易隐性化。

近来各方都对关联交易给予充分重视,因而关联交易也开始趋向隐性化。

从表面上看,上市公司与另一家公司进行交易,无关联关系,但实际上两家公司又属同一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在主管部门的行政干预下,上市公司才不得不与那家公司进行了交易,其公允性值得怀疑。

另外,也有这样的情况:两家公司进行交易,表面上发现不了它们有关联关系,但实质上是关联交易。

对于这样的关联交易,我国还没有相关的约束限制,因而监管部门应尽快制订有关规范隐性关联交易的制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