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负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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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负分析报告
企业税负分析
增值税行业平均税负率参照表
税负率=应交税金/销售收入即系=(销项税-进项税)/销售收入×100
序号行业平均税负率
1 农副食品加工3.50
2 食品饮料4.50
3 纺织品(化纤) 2.25
4 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 2.91
5 造纸及纸制品业5.00
6 建材产品4.98
7 化工产品3.35
8 医药制造业8.50
9 卷烟加工12.50
10 塑料制品业3.50
1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0
12 金属制品业2.20
13 机械交通运输设备3.70
14 电子通信设备2.65
15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3.50
16 电气机械及器材3.70
17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4.95
18 商业批发0.90
19 商业零售2.50
20 其他3.50
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企业税收负担率的测算分析
税负率差异幅度=[企业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或上年同期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或上年同期税负率)×100
将测算的企业税负率与上年同期、同行业平均税负率相比,如税负率差异幅度低于-30,则该企业申报异常。
(二)企业销售额变动率的测算分析
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当月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100
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
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或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超过50或低于-50,应将应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进行配比分析,以
确定该企业申报是否异常。
(三)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配比分析
销售成本变动率=(本期累计销售成本-上年同期累计销售成本)÷上年同期累计销售成本×100
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销售额×100
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差异额=销售成本变动率-销售额变动率
如果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差异幅度超过各地设定的正常峰值,该企业申报异常。
(四)企业零负申报异常情况分析(考虑留抵税额增长比例)
(五)进项税额构成比例分析
进项税额构成比例=当期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当期抵扣的全部进项税额×100
利用上述公式测算的结果如果连续两个月大于60(特殊行业除外),该企业申报异常。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金额变
化分析
专用发票开具金额变动率=当期申
报的专用发票开具金额÷上期申报的专用发票开具金额×100
利用上述公式测算的结果如果大于1.5或小于0.5,该企业申报异常。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商业4,工业6,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
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注:1 对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而言,应纳增值税包括了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 通常情况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明细账转出未交增值税累计数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累计数
如何评价企业增值税税负率的合理性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税负率是重要的评价指标,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需要分析企业的税负率是否合理。
实行金税工程以后,税务机关获取行业平均数据比较容易,但如何把握不同企业之间的个体差异难度比较大。
分析企业税负率的合理性必须从企业的经营特征入手,生产相同产品的企业,由于生产经营方式不同,税负率会有比较大的差异。
具体分析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1、分析企业的价值链
制造企业的价值链通过包括了研发设计、采购、生产制造、销售、运输、售后服务、行政人力资源等部分。
对于一个独立的企业,往往内部囊括了以上价值链的全部,各个部分产生的增加值在同一家公司汇集,企业税负比较高。
对于集团公司,内部价值链各个部分可能是分开的,因此,每家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比较低。
我们看一个例子:
如果某企业生产一种产品,最终销售价为1000元,产品可抵扣的成本是600元。
现在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种
是生产和销售在同一家公司,一种是生产和销售分立。
如果选择方式一:交纳增值税(1000-600)×17%=68元,税负为6.8 如果选择方式二:假设销售给销售公司850元,交纳增值税(850-600)×17%=42.5,对应的税负为5。
企业虽然税负下降,但并没有异常,因为一部分税负转移到了销售公司。
除了把销售分离出来,企业还可以把研发设计、采购、人力资源等部分分离出来,一家企业的价值链越短,相应的税负越低。
可以看出,价值链分割将会导致各个部分的税负下降,但整个价值链的税负是相同的,因此,在比较不同企业的税负时,需要对两家公司的价值链进行比较,价值链不同税负不同属于正常现象。
2、分析企业的生产方式
企业的加工费用包括了折旧、人工、辅助生产的费用,这些费用都没有对应的进项可以抵扣。
但如果企业将部分产品发外加工,对方开具专用发票,这些加工费就产生了进项,企业销售额相同
的情况下,交纳的增值税减少,税负下降。
企业高速成长过程中,选择发外加工模式的情况很普遍,所以分析税负率时,要分析企业是否存在发外加工的情况。
看一个假设的例子:
某公司年销售额1000万元,其中加工费用占30%。
全部自己生产的税负为5%。
现在一半产品发外加工,新增进项1000×30%×50%×17%=25.5万元,
应交纳的增值税为1000×5%-25.5=
24.5万元,计算出的税负为
24.5/1000=2.45。
税负下降的原因在于接受委托加工一方承担了增值税。
3、分析企业的运输方式
现在企业销售产品往往是送货到对方的仓库,运输成本比较高。
运输费用的处理有不同的方式,我们比较两种常见方式的税负差异:
一是买方承担,运输公司直接开具发票给买方;
一是卖方承担,运输公司直接开具发票给卖方。
假设第一种方式产品售价1000元,
第二种方式的售价就会加上运费,假设运费为100元。
如果第一种情况交纳增值税5%,即50元;第二种情况需要多缴(100×17%-100×7%),即10元,第二种情况的税负是(50+10)/(1000+100)=5.5。
可以看出,对运输费用的处理方式不同,企业税负也就会不一样。
4、分析企业产品的市场定位
现在分析税负时比较强调同行业比较。
其实,同一行业的企业在市场中的定位往往不同。
有些企业树立品牌形象,走高端路线,产品品质好,销售价格贵。
有些产品重视低成本运作,重视大众市场,市场容量大,赢在薄利多销。
由于市场地位不同,产品的毛利不一样,利润是增值额的一部分,利润越高,税负越高。
因此同一行业中,做高端产品的企业税负比较高,做低端产品的企业税负比较低。
5、分析企业的销售策略
影响增值税税负的因素还包括企业的销售策略。
基本的营销策略有两种:一种是推动式。
方式的特点是给予经销商大的折扣、优惠、返点、奖励,靠经
销商来推动市场。
另一种是拉动式。
方式特点是通过品牌运作、广告投入、营销活动使最终消费者对产品认同、产生好感,拉动市场,对经销商没有特别的奖励和优惠。
假设一家企业生产某种产品,市场零售价是1000元,可以抵扣进项的原材料和其他成本是500元。
我们可以比较不同销售模式的税负:
第一种推动式:产品按市场价的7.5折批发给经销商。
企业应交纳的增值税为(1000×75%-500)×17%=42.5元,对应的税负为42.5/750=5.67;
第二种拉动式:产品按市场价的8.5折批发给经销商,另行投入100元的广告宣传费。
企业应交纳的增值税为(1000×85%-500)×17%=59.5元,对应的税负为59.5/850=7。
篇二:行业税负调查报告
行业税负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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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行业中小企业税负调查报告
调查方法
本课题采用问卷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制造行业中小企业的税负状况,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问卷调查,第二阶段是采用实地调研的形式进行典型调查,第三阶段是数据整理和分析,并形成调查报告。
我国制造行业中小企业税负现状
在制造行业中小企业的研究中,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大财政”口径之下,中国税负2000年就达到
22.43%,2005年增长到32.32%,2006年为34.8%。
按照郑新业的方法,中国的宏观税收负担可能已经达到40%上下。
郑新业认为,相比之下,在2006年,美国这一比例仅为28%,OECD国家平均水平为30.5%,中国宏观税负水平已经大幅高出美国,而2011年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在35%到40%之间。
总体来说: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正在接近或者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另和大企业相比,我国税制结构不合理,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占税收比重超过60%,流转税不像所得税,由于对制造行业中小企业所得征税,能做
到“挣的少交的也少”,流转税对商品、劳务的销售额和营业收入征税,往往是“挣的少交的不少”,这样一来,会导致轻工企业与大企业相比,利润少,交税却不少,进一步加剧了其税负。
融资渠道较窄,银行仍然是制造行业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
受企业规模、盈利状况等因素影响,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融资方式的门槛对于制造行业中小企业来说较高,银行贷款仍旧是食品行业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
调查显示,90.4%的制造行业中小企业将银行授信作为其主要融资渠道,其中银行授信作为唯一融资渠道的中小企业占比为25%. 2.融资成本高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且存在除利息外的中间业务收费。
调查结果显示,92.3%的调查企业的融资成本高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其中15.4%的企业融资成本较基准利率上浮30%以上。
另外,有69.2%的企业表示除支付利息外,还需向银行支付财务顾问费、账户管理费及给银行经办人员的暗佣等,27%的企业认为与贷款有关的中间业务成本在2%以上。
由于制造行业中小企业的税负过
重,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
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
由此可见,国家意识到中国中小企业税
负过重的问题长期存在着,从目前经济
形势来看,为我国中小企业减负显得尤
为重要。
不符合量能负担原则的政策性负
担。
中国是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实行税
率无差别性收费制度,从表面上看做到
了公正公平,实际上中小型企业的税率
相对偏高。
我国现行增值税制把纳税人
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民营
企业大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范畴。
其中
工业企业征收税率为6%,商业企业为
4%,表面看,比一般纳税人法定税率的17%、13%低很多,但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实
际上,其税负远远高于一般纳税人。
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是25%,另
外规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10万元和3
万元以下的,分别按相应的优惠税率征
收。
虽然这两挡优惠税率不是针对中小
企业制定的,但多数民营企业适用它。
尽管国家加大了对中小型企业在税率上
的优惠政策扶持,但这一优惠税率仍偏
高。
这是因为:第一,外资企业和国有大型企业的其他扶持性优惠待遇多,而中小企业优惠少。
在“首届纳税人论坛大会”上,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提到“我国中小企业税负普遍偏重”,并且指出外资企业实际税负为15%左右,内资企业实际税负为25%左右,其中,民营企业的实际税负则相对较高。
第二,由于民营企业税前扣除项目少和经济效益低,根据量能负担的原则,更显得中小企业税收负担重。
行政性负担使制造行业中小企业承受不可承受之重。
行政性负担主要指因履行政府管理职能而由企业担负的费用。
以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环境影响评价书》为例。
据了解,广东一家打印机组装和耗材回收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书》显示:检测费3.5万元、大纲编写费1.5万元、报告书编写费4.5万元、专家评审费1.5万元、评审会务费0.6万元、税费1.13万元、合计12.73万元。
这笔款项的数额在相同行业当中,根据企业的规模、固定资产的数额、当地环保部门的关注程度
等方面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很明显,这笔费用对于大型的国企和外资企业来说不值一提,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很有可能影响流动资金的使用,当然这仅仅只是环评这一项,如果在生产或销售环节中出现违规行为,而导致罚款的情况发生,那么这笔罚金很有可能会使一个中小企业面临倒闭的风险。
反观国有大型企业,他们自有政策性的补贴做为经济来源,最多是罚款,责任人受处分,但不会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重复性责任导致企业的社会性负担加重
社会性负担不仅指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等不规范的服务行为造成的企业负担,而且还包括本应政府税收财政转移支付的项目再次转嫁给中小型企业的部分,从而造成了重复性承担现象。
我国税收使用的基本方针本身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以国家税收财政承担社会责任是理所应当的。
企业缴纳的税费包含在其中,而一些政府的暂时性政策使得纳税企业承担了两次义务。
制造业中小企业税负问题分析
制造业中小企业的税收项目有哪些
1、流转税,增值税或营业税
商业、工业、部分现代服务业、运输业(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等交增值税。
商业和工业一般纳税人税率17%,可以抵扣进项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不可抵扣进项税。
现代服务业税率6%;运输业税率11%。
普通服务业交营业税,税率5%。
篇三:公司纳税分析报告
赣南地区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纳税分析报告
一、公司概况
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座落在风景秀丽的赣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赣州市,是全国啤酒企业单一品牌产销量最大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占地面积54.58亩、固定资产净值达1.02亿元,设备年生产能力达十万吨,现有在职员工421人,专业技术人员89人,其它临时性合同工200人左右。
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是2000年5月成立的按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生产经营啤酒的专业厂家,具有江西省
一流的先进设备和先进工艺,部分引进
德国先进酿造生产设备,全面消化吸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先进工
艺、技术和管理,生产的“燕京啤酒”、
“赣江啤酒”质量稳定、口味纯正,深
受消费者欢迎。
在赣州市场占有率达90%
以上。
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以
制造、销售啤酒.矿泉水为主营业务。
缴
纳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
税、企业所得税等,该公司长年进入赣
州国税局纳税百强名单。
二、纳税情况
(一)税收计算方法
该公司主要税种、计税依据及税率
如下:
增值税应税收入17%、13%
消费税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3000
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
220元/吨、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250
元/吨
营业税应税收入5%、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7%、
5%、1%
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4%、3%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应交增值税=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含税应税收入*17%或13%
应交消费税=销售数量*220或250
应交营业税=应税收入*5%或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应交营业税)*7%或5%或1% 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应交营业税)*4%或3%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二)纳税期限
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
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⑴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⑵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⑶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⑷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⑸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
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纳税期限: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同时进行申报。
(三)纳税地点
该公司纳税地点主要是该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
三、分析本公司税负状况
根据燕京啤酒2011年半年度报告,关于该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税项2011.06.302010.12.31
增值税
37,971,691.91-69,796,788.74
消费税
129,998,871.0877,926,731.51
营业税48,049.67 259,666.73
城建税14,640,220.02 5,927,431.36
企业所得税89,634,749.66
31,216,232.20
房产税1,726,672.934,622,434.04
土地使用税
1,347,198.392,857,757.26
个人所得税
14,295,575.262,020,773.69
教育费附加3,878,780.93
7,154,889.29
其他730,724.02864,322.03
合计294,272,533.87
63,053,449.37
从该半年度报告关于应交税费的情况,可以看出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占该公司应交税费比重较大。
即该公司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税负较重。
四、税务筹划建议
(一)增值税筹划
1.灵活运用不同销售结算方式。
该企业内部现在存在各种销售结算方式,而且结算方式主要取决于买方。
(1)税法规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①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②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具体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有不同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
(2)筹划建议。
企业应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采用不同的筹划方法。
信用销售情况下没有收到货款不开发票,以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
尽可能采用本票、银行本票和汇兑结算方式
销售货物,避免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在长期不能及时收到货款的情况下,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
2.购进免税农产品。
该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主要来自原材料的购买,原材料为大麦、啤酒花及一些辅料,现原材料价格上涨,供不应求,企业在采购方面处于被动。
为了保证啤酒质量,大麦基本都是进口,一些收购的子公司品牌很多用国产大麦,由企业的营运部直接购买。
(1)税法规定。
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
(2)筹划建议。
企业在主要的生产地成立一个直接向农户收购大麦和啤酒花的公司,将原来的采购部门剥离,既可以避免原材料采购处于被动的境地,又能享受直接向农业生产
者采购原材料,从而以采购款的13%抵扣进项税额的好处。
3.成立储运公司。
该企业购买原材料和销售在自行运输还是委托运输问题上,不同地区的运输公司有不同的运输
方式。
总部地区的工厂车队都直属工厂,不交营业税。
(1)税法规定。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2)筹划建议。
企业成立独立核算的储运公司,在销售货物时如果运费是企业向对方收取的,就可以将货物的运输业务交由自己的储运公司来完成,相关的手续费、运输装卸费、
储备费等价外费用均由储运公司收取,这样储运公司按交通运输业缴纳3%的营业税,价外费用部分的税负将大幅降低。
(二)消费税筹
1.成立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
该企业现在采用的销售方
式主要是直销。
(1)税法规定。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并实行单一环节征收,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中,由于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必缴纳消费税。
(2)筹划建议。
企业可以考虑成立一(来自: 写论文网:
企业税负分析报告)个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总公司可以
较低但不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销售价格将啤酒销售给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则可以降低销售额,从而减少应纳消费税的税额。
而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由于处在销售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可使集团的整体消费税税负下降,但增值税税负不变。
这样可以减少集团的消费税,而又不增加整体的增值税。
2.对酒瓶等包装物收取押金,不随产品出售。
啤酒的包装物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采取收取押金形式,但酒瓶等只能随产品销售。
(1)税法规定。
对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包装物均应并入销售额中计征消费税。
但如果包装物并未随同产品销售,而是借给购货方周转使用,仅仅收取包装物押金,只要此项押金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
一年)退回,可以不并入销售额计算纳税。
(2)筹划建议。
如果能够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总公司生产的啤酒全部销售给该销售部门,则酒瓶等包装物也可以采取收取押金的形式,这样可以减少计税金额,减轻税负,这就相当于把消费税的纳税期间向后推迟了一年,改善了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相当于获取了一笔无息贷款。
在遇到通货膨胀时,由于押金已经收取,其所计提的消费税税额并不随物价的上涨而增加,因而又可稳定公司的税负,是一件一举多得的事情。
3.开拓国外市场。
该企业的主要销售市场为国内,国外市场只占1%左右。
(1)税法规定。
现行消费税对出口应税消费品规定了优惠措施,只要纳税人出口的消费品不是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货物,在出口环节均可以享受退(免)税的待遇。
(2)筹划建议。
企业可以想方设法开拓国际市场,既可以出口创汇又可以为企业节约税金。
(三)所得税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