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与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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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与工程管理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了工程管理中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含义和内容,总结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常见情形,通过结合目前存在的常见问题,提出具体对应措施,旨在加强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保证建设资金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关键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
在工程管理中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工作是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因为它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的时间长,更重要的是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原因造成的工程造价调整金额在工程总价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尤其是在技改和技措工程中比例更大。

因此,重视和搞好这项工作是全过程管理的一项大事。

本文中笔者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对实施阶段加强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工作进行了探讨,望得到同行和专家们的指导。

一、做好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现代工程建设中,由于建设规模较大,技术含量不断提高,施工时间长、设备材料选型多、价格波动大、影响因素多等特点,工程合同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完整的预见和约定。

此外,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变化也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不确定的因素,往往会不可避免出现许多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从而产生一些意想不到的费用。

因此,做好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工作不仅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而且更是施工阶段控制投资的重要措施。

二、正确认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实施全过程中为进一步保证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完善工程设计,纠正和修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现场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依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且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确认证明。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有严格划分和区别的。

从实施主体来看,设计变更是由设计部门根据需要出具的设计修改,而现场签证则是由业主现场代表负责审核实施。

同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又是互有联系,发生设计变更,往往会伴
随相应的现场签证,因此,可以说现场签证又是对设计变更的具体补充和完善。

两者相辅相成,都是为最大限度实现工程建设的最终目标。

三、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常见情形
笔者通过查阅了大量的资料,总结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几种情形:
(一)设计变更一般有几种情形
1.在设计交底阶段发生,因设计前期相关准备资料不全或设计考虑不充分,或者因设计人员业务水平原因,导致设计单位设计图纸深度不够,存在工作失误,产生错误、遗漏、缺失等现象,经审图发现问题而进行纠正施工图纸中的失误或其它变更事项。

2.工程实施阶段中发生,主要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引起。

如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导致发生做法变更、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

或者建设单位对项目定位发生改变,改变建设标准、建设规模、使用功能等内容,对设计进行结构上、外观上及功能上等方面的局部或大部分的修改等。

3.由于施工条件、外面环境等发生变化,在施工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碰上地质条件的变化导致基础结构变更、因外面市场环境变化采用新工艺或新材料或其它施工措施等。

(二)现场签证大致也有几种情形
1.施工过程中因图纸设计深度不够,许多细节地方描述不详,导致对许多施工内容不能完全以图纸反映而应以签证处理。

2.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建设单位原因引起,主要是对图纸中的有些内容在不影响结构安全情况下对有些做法进行一定的调整、修改或删减、或对原图纸未包含的内容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施工内容等。

3.施工场地受限制,原定常规施工方法不能正常施工,而根据现场地点进行调整而发生的签证。

4.施工中工程条件与设计有所差异,碰上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形,如遇到一些非常规的工程内容,需要签证处理。

四.目前签证仍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措施
(一)目前签证仍存在的问题
1.签证办理不及时
时间是签证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签证准确度的基础。

但是有的业主现场代表不负责任,对该签证的项目当时不办理,或只是口头答应,事后靠追记补办,甚至于在结算审计过程中还在补办签证手续。

这样可能会对现场发生的具体情况回忆不清,补写的签证单与实际发生的条件不符,数据不准,在结算审计过程中容易发生双方相互扯皮的现象。

2.用词模棱两可、操作性差
操作性差是指签证单中的资料记载不详,签证定性不定量,模棱两可,对签证的佐证材料没有及时搜集、整理,甚至认为无关紧要。

造成计算费用的依据不足,无法计算应发生的费用,俗称操作性差。

3.存在虚假签证
施工单位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有意歪曲规定的界限含义;甚至钻业主现场代表不熟悉情况的“空子”,骗得签证。

4.签证资料保存不完整
签证资料的原件缺乏保管,签证记录不完整。

有时还会出现施工单位擅自涂改原始签证资料的现象。

(二)解决签证具体措施
1.提高业主现场代表的责任感
加强签证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对工程建设高度的责任感,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范围内,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努力维护业主自身的利益,确保投资总目标的顺利实现;签证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合同管理和经济管理知识,对确需发生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内容,能客观提出专业解决意见,办理施工签证时,一定要做到实事求是,尽职尽责,对所签字资料高度负责。

2.尽量减少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引起签证最大的源头。

在源头上就有深化设计,尽量减少施工中设计变更的发生,才能尽量减少现场签证。

确需发生设计变更的,首先应认真分析引起设计变更的原因,对于想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补项目内容的,一般情况下不予办理,除非不变更会影响工程的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

其次应认真对待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对所有的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业主代表、监理单位总工程师共同签章认可方为有效。

3.明确签证的权限
目前的现场签证较普遍的方式是由承包商提出,经监理代表和业主代表核实后予以签认。

但因签证涉及的费用大小不等、签证内容的性质不同,因此在实际签证过程中,必须对签证权限作以下限制。

(1)对单张签证涉及费用大小的权力限制。

业主应限制项目签证人员权限,根据签证费用的大小,建立不同层次的签证和审批制度。

涉及金额较小的内容应由监理代表和业主代表共同签字认可;涉及金额较大的内容在由监理代表和业主代表共同签署意见后报上一级管理部门审核。

具体金额的签证权限应在施工合同签订时约定。

(2)涉及签证内容的业务权限。

项目签证应严格区分技术类、经济类及技术经济混合类各种不同的类型,建立专业分工的签认制度。

对技术类的签证,应授权各技术人员实施;对经济类的签证,应授权有造价管理业务水平的人员实施;而技术经济类的签证则应由技术人员与造价管理人员共同商讨后再签署。

(3)对于技术复杂且涉及金额较大的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由业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签署补充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

4.现场签证的管理
现场签证应随发生、随解决、随签证、不得拖延;个别特殊情况不能停止施工等待办理签证的,须经过与业主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现场代表商议后,遵照“ 随做随签,一项一签,一事一单”原则,避免过期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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