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货款回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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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货款回收管理办法
一、总则
1. 目的
为确保企业货款能够及时、安全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有销售业务的货款回收管理。

二、职责分工
1. 销售部门
(1)负责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明确货款支付方式、时间等条款。

(2)跟进客户订单执行情况,及时向客户开具发票。

(3)负责与客户沟通货款支付事宜,督促客户按时支付货款。

(4)对逾期未付货款的客户进行催收。

2. 财务部门
(1)负责审核销售合同中的货款支付条款。

(2)根据销售发票及时入账,核对货款到账情况。

(3)协助销售部门进行货款催收,提供财务数据支持。

3. 法务部门
(1)对销售合同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

(2)在货款催收过程中,提供法律支持和建议。

三、货款回收流程
1. 合同签订
销售部门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应明确货款支付方式、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

合同签订后,及时将合同副本交财务部门和法务部门备案。

2. 发货及开票
(1)销售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安排发货,并在发货后及时向客户开具发票。

(2)发票应准确无误地填写客户名称、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等信息,并注明发票号码和开票日期。

3. 货款催收
(1)销售部门应在货款到期日前,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提醒客户支付货款。

(2)对于逾期未付货款的客户,销售部门应及时了解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催收措施,如发送催款函、上门催收等。

(3)财务部门应定期与销售部门核对逾期未付货款情况,并协助销售部门进行催收。

(4)法务部门在货款催收过程中,应提供法律支持和建议,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手段追讨货款。

4. 货款入账
(1)财务部门应及时核对货款到账情况,并将到账信息反馈给销售部门。

(2)对于收到的货款,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入账处理。

四、逾期货款管理
1. 定义
逾期货款是指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时间未支付的货款。

2. 风险评估
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逾期货款进行风险评估,分析逾期原因、客户信用状况等,确定催收策略。

3. 催收措施
(1)对于逾期时间较短的客户,可采用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催收,提醒客户尽快支付货款。

(2)对于逾期时间较长的客户,可发送催款函,要求客户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货款,并说明逾期的后果。

(3)对于恶意拖欠货款的客户,可采取上门催收、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催收等方式,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手段追讨货款。

4. 坏账处理
(1)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货款,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应进行坏账确认,并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处理。

(2)法务部门应协助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坏账处理,提供法律支持和建议。

五、考核与奖惩
1. 考核指标
(1)货款回收率:实际收回货款金额与应收回货款金额的比率。

(2)逾期货款率:逾期未付货款金额与应收回货款金额的比率。

2. 考核办法
企业将货款回收情况纳入销售部门和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货款回收率、逾期货款率等指标进行考核。

3. 奖惩措施
(1)对于货款回收率高、逾期货款率低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于货款回收率低、逾期货款率高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六、附则
1. 本办法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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