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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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通用6篇)
工作方案是有较强导向性的粗线条的工作筹划。

某个项目开展前,我们就要有针对性的做几份工作方案,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通用6篇),欢迎大家分享。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1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的原则,对全市行政村(包括新型农村社区、涉农街道下属行政村,不包括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

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应治尽治;村内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或处理设施,或未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但已经完成卫生改厕,粪污得到无害化治理,灰水有效收集利用,没有污水横流街道的现象。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调整实施方案。

各区市要依据本实施方案和国家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有关要求修订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市生态振兴专班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复核。

(二)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优先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环渤海区域、沿海村庄等重点关注区以及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治理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试点示范区范围内行政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

(三)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方式。

各区市根据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科学确定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1.建设污水处理站方式。

将生活污水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

污水处理终端设计及建设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设施进水口应安装流
量计并做好日进水流量记录,或者安装独立电表并做好月度电量记录。

2.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方式。

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周边区域延伸,对于有条件纳入城镇污水管网且相应的污水处理厂能够容纳处理的,优先采用纳入城镇管网方式。

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要与农村产业园区建设统筹衔接。

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

3.集中拉运方式。

污水应经收集系统汇入蓄水池暂存,将污水就近拉运至污水处理厂(站)或汇入管网进行处理。

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

建立专业化拉运队伍。

做好污水拉运记录和厕所粪污抽运记录。

拉运车辆密闭性应达到拉运要求,定期进行试水试验,对存在泄漏问题的拉运车辆停止作业、及时修缮。

县、乡级每月分别至少抽查30的拉运车辆,并做好抽查记录。

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运输公司统一调度拉运,实行“网格化”专人专车负责制。

拉运过程不得产生二次污染,严禁恶意倾倒。

4.建设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方式。

单户或联户将生活污水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终端,可采用不同工艺的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或不同工艺组合方式,如一体化净化槽、一体化净化槽+人工湿地等方式。

污水处理终端设计及建设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设施进水口应安装流量计并做好日进水流量记录,或者安装独立电表并做好月度电量记录。

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

设施运行正常,做好日常运维记录。

(四)处理设施出水排放。

排污口应设置永久排污标志。

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693)要求和受纳水体(海洋)功能区划标准要求。

鼓励资源化利用,其中,用于农田灌溉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要求;用于渔业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要求;用于景观环境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要求;用于杂用水的,出水
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水水质》(GB/T18920)要求。

(五)健全建设和运行维护体系。

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域采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合同环境服务方式,实施区域联治。

暂不具备采用合同环境服务方式条件的,可采用一体化打包、分区域打包、多项目打包等形式,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专业化、规模化建设与运营。

建立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责任主体和运行经费,确保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稳定。

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服务队制度,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

(六)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

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

强化农村生活污水与农村黑臭水体、粪污水统筹治理。

定期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开展运维检测和监督性监测,其中监督性监测每半年1次,运维检测应委托具有CMA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

鼓励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装置安装出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适当增加监督性监测频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市级牵头抓总、县级具体落实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

各区市是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按序时进度推进污水治理工作。

省、市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强化指导和调度,形成工作合力,督促目标任务落实。

(二)加大财政投入。

各区市政府(管委)要加大对农村生
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财政投入,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积极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鼓励各区市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综合运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设立专项基金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三)创新政策机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合理简化农村生活污
水治理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环评、招投标等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并指导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的用地服务和保障,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循环利用装备开发,探索农村水资源循环利用模式。

(四)强化巩固提升。

列入今年巩固提升的农村环境整治村庄,要按照国家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标准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相关要求整治提升,确保治理成效。

(五)排查农村黑臭水体。

充分结合农村类型、自然环境及经济发展水平、水体汇水情况等因素,组织各区市对前期疑似黑臭水体再排查、再校对,动态更新市级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报上级主管部门。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
为加快推进生态县建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和国家级生态县为目标,以农村环境整治为重点,根据《安徽省郎溪县生态县建设总体规划》和《郎溪县生态县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生态郎溪。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底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以上,2014年底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对新农村建设综合示范点、人口集中的中心村生活污水污染问题进行达标治理,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状,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确保按期完成省级和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目标任务。

二、治理对象和污水处理技术
(一)治理对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象为未纳入县城区、郎溪经济开发区污水处
理系统的全部农村地区。

1.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村、社区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送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十字镇集镇及十字经济开发区附近的村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送十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郎溪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村、社区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送郎溪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梅渚镇集镇、大梁村、镇东村、工业园区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送梅渚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新发工业园区生活污水送中再生循环经济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新发镇集镇移民点及安置区生活污水根据人口居住情况分片集中处理。

6.其它乡镇集镇生活污水根据人口居住情况分片集中处理。

7.新农村建设综合示范点和人口集中的中心村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集中处理。

8.其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因地制宜采用沼气池、人工湿地等技术处理。

(二)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标准
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厌氧生物、太阳能微动力和人工湿地等不同处理技术;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COD≤60mg/L,BOD≤20mg/L,SS≤20mg/L,NH3—N≤15mg/L,TP≤1mg/L)后方可排放;污水处理和管道铺设设计方案必须委托拥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报送县生态办审查。

三、项目管理
(一)县城规划区、郎溪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由城市建设指挥部、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二)十字镇集镇及十字经济开发区附近的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
由十字镇政府统一建设,运营管理由十字经济开发区协调投资方确定。

(三)梅渚镇污水处理厂按国补项目有关要求,由梅渚镇建设和管理。

(四)新发镇工业园区及新发镇社区、村送中再生循环经济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的生活污水按市场化运作模式管理。

(五)乡镇集镇、新农村建设综合示范点和人口集中的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管理按下列规定处理:
1.乡镇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机构,具体抓好规划选址、组织工程招投标,并结合实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图纸,指导施工。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污水治理工程安全、正常运行。

2.县环保局、县住建委、县新农办等职能部门负责推荐有资质、声誉好的设计、施工单位。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定的治理方案和标准图纸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六)其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按相关主管部门行业规定管理。

四、工程验收
(一)污水处理厂项目由批准立项部门依据相关程序,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二)乡镇集镇、新农村建设综合示范点和人口集中的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按下列规定管理:
1.土建工程和污水处理设施完工后,由乡镇组织初步验收,再报县生态办申请验收。

验收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设计方案、排污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施工图、污水处理设施调试运行台帐、操作管理规程、设计和监理单位的意见、水质监测报告等。

县生态办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2.工程验收合格后,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少一年内为保修期,由设计、施工单位负责维修保养。

各乡镇要加强日常运行的安全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三)其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验收办法按相关主管部门行业
规定执行。

五、资金筹措和补助标准
(一)各乡镇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业主单位,具体负责落实项目资金。

(二)县财政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补助乡镇生活污水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县发改委、县住建委、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新农办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乡镇污水处理建设。

(三)县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办法:补助对象为农村生活污水未纳入县城区、县开发区等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的全部农村地区,补助内容为生活污水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对于以政府性投入为主的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不在此次补助范围内。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中的终端污水处理设施按实际招标价的60%给予补助。

六、资金拨付
(一)由乡镇填写《郎溪县基本建设单位拨款申请表》报县生态办、县财政局审签行文,分管县长签发拨付。

(二)补助资金分两期拨付,第一期40%补助资金在工程开工建设后拨付,第二期60%补助资金在项目验收后拨付(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七、组织领导
(一)成立郎溪县生活污水治理领导组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各乡镇、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委、县新农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负责工程建设运营的组织、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二)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各乡镇负责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及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2.县住建委负责指导城乡污水处理规划的编制和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并监督工程质量,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3.县新农办负责新农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推进,参与工程竣工
验收。

4.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和监管工作。

5.县生态办承担领导组交办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并牵头负责指导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

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

设施运行正常,做好日常运维记录。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3
为扎实推进全镇农村污水建设与管理,进一步补齐我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收集、处理、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切实扛起我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根据县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加强统筹规划,打破村(社区)界限,突出重点区域,完善标准体系,选择适宜模式,强化管护机制,加快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全镇农村污水治理,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打造美丽xx。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共同参与。

加强政策引导,统一顶层设计、统一规范标准、统一管理要求,镇、部门、村(社区)联动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引导群众参与建设和维护管理。

2、因村制宜,分类治理。

坚持应收尽收、治管兼顾,综合考虑村庄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污水产排现状、生态环境敏感程度、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等实际情况,综合评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村制宜确定治理模式和处理工艺,优先考虑资源化循环利用。

3、试点先行,全面推进。

以饮用水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注重近期和远期相结合,按照“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先急后缓、全面覆盖”的原则,合理确定治理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村(社区)和重点任务,科学排布力量和资源,整体统筹、分批推进,以试点先行带
动整体有序铺开。

4、建管并重,长效运行。

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打破村(社区)界限,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实现生活污水设施运营管护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智慧化,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正常运行。

二、重点任务
实施范围:全镇xx个村(社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

三、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2年底,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率达100%,2023年实现农村污水治理巩固提升。

(一)制定治理方案
1、明确治理目标。

按照“先急后缓、全面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全镇农村污水治理(含厂站及管网)项目投、建、管、运的统一步伐。

2022年8月底前完成xx溪流域xx、xx两个试点村的建设;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全镇xx个村(社区)的治理任务;2023年底前实现农村污水治理巩固提升。

(责任单位:镇水利站、镇环保站、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财政所、镇卫计办、镇道安办、镇项目办、镇招投标中心、xx国土资源所、xx 林业站、xx村建站、xx县xx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各有关村(社区))
2、细化设计方案。

根据县专项规划,由xx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指导各乡镇于2022年6月底前按照“一镇一方案,一村一设计”的原则完成可研、初设、施工图等编制工作。

根据村庄地形、房屋分布、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确保设计接地气、可操作。

按照“利用沟渠少破路、分片收集进管网、进一体化处理池、进田间林地”的原则,在充分征求村及农户意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逐村落实具有实操意义的施工图纸。

(责任单位:镇环保站、镇水利站、镇项目办、xx国土资源所、xx林业站、xx村建站、各有关村(社区))
3、优化技术路线。

由xx生态环境局牵头指导设计单位,根据地
形地貌、人口分布、施工条件等,优选经济适用、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工艺设备。

同时,注重因地制宜,强化资源利用,实施精准治理,治理方式按“纳厂、集中、分散”三条污水治理技术路线开展:一是对靠近城区的16个村居,通过管网纳入县第一污水厂处理;二是新周、潘硎在人口集中和生态敏感地区,建设小型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三是人口较少林田村和全镇部分分散农户,建设三格化粪池就地分散处理。

(镇环保站、镇水利站、各有关村(社区))
4、明确实施主体。

(1)镇水利站、环保站按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各村村(社区)开展全镇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维护等工作。

(2)镇政府为全镇农村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建设和责任主体、融资主体。

负责统筹全镇农村污水设施资产管理、资金调配,督促工程建设、签订代建协议、运营维护的考评考核等工作;负责做好项目设计、报批、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等工作。

(3)xx县xx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作为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主体;可招聘、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工程建设组、技术服务保障组、工程材料调配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组等工作小组,全面协调推进区域内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4)各村(社区)为实施主体,负责全程参与工程建设各个环节。

依托镇招投标中心招标选择施工单位(施工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可依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采取简易招标方式),可分片区、分单元进行建设。

各行政村(社区)组织、联合老协会等关心支持民生事业的村级组织成立材料保管组、村级质量监管及现场施工协调小组,负责材料接收、保管、供应,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第一时间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纠纷问题,全面推进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责任单位:镇水利站、镇环保站、镇财政所、镇项目办、镇招投标中心、xx国土资源所、xx林业站、xx公司、各有关村(社区))
(二)规范项目建设
1、开展前期工作。

以镇为单位编制可研、初设,以村(社区)为单
位编制施工图开展前期设计工作。

村(社区)应当全程参与设计,配合设计单位开展排查,积极收集社情民意,对设计方案不合理的地方及时调整优化。

由县直相关单位负责,做好用地报批、环评、立项、审查等前期工作,实现报批报审一条龙服务。

(责任单位:镇水利站、镇环保站、镇项目办、xx国土资源所、xx林业站、各有关村(社区))
2、抓好管材管理。

xx公司根据县水务集团制定的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管材管理制度,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建材统一管理、规范使用。

按照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和使用范围,统一招标采购,并及时将管材调配给相关行政村(社区)。

(责任单位:镇招投标中心、xx公司、各有关村(社区))
3、严把工程质量。

镇政府对项目质量、安全负总责,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单位各司其职,做到全过程质量管控。

监理单位检查各种原材料的质量,把好进料质量关,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同时,配合镇、村干部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对于质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返工处理。

xx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对在建工程加强各方主体监督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事故。

各级行政机关分别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①村级由各村委会负责,聘请2-3名民间监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发动老人协会、党员群众、村民代表成立监督组,开展村级质量监管及现场施工协调等工作。

②镇组建质量安全监督组,全程参与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时跟进施工进度,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镇环保站、镇水利站、各有关村(社区))
4、规范验收机制。

按照县住建局制定的《xx县农村污水处理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组织竣工验收。

由村(社区)负责申报工程验收,由镇牵头组织镇、村(社区)、设计、施工、监理、质监及运维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形成规范的工程七方验收意见。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镇环保站、
镇水利站、各有关村(社区))
5、健全档案接管。

建立农村污水建设档案验收制度。

由xx公司负责收集收齐参建各方的档案材料,验收、归档、保存,以便后期的运维管理工作。

由各村(社区)负责做好工程施工前、中、后影像资料、“三管”定位和用户信息等收集整理工作,做到每村(社区)“一图(村庄管网分布图)、一册(村庄住户花名册)、一表(接户情况表)”。

工程验收后,完整的档案一式四份应分别报送xx生态环境局、县水务集团、镇、村(社区)存档。

(责任单位:镇环保站、镇水利站、xx公司、各有关村(社区))(三)统一运维机制
做好处理设施及管网日常养护、定期巡查工作,确保污水有效收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

1、明确运维主体。

维护管理实行“建管一体、分级负责、费用包干”的方式,形成“一级管到镇、二级管到村、三级管到户、四级管到房”的四级管网分级负责的闭环治污新格局。

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维护管理及污水处理设施日常巡查、统一运行和维护管理,费用包干。

依托xx公司组建运维队伍(聘用6-18名专职员工,工资在运维经费中列支),负责辖区内乡镇级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对辖区内所有农村治污设施登记造册,相关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建立辖区内镇、村两级农村治污设施监督监管体系,落实具体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制定村(社区)组织运维管理的考核办法;指导、督促村级组织、农户按各自职责开展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各行政村(社区)负责从村到户、到收集管三级管网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包干;农户负责从三格化粪池到房间的三级“户管”(含三格化粪池、格栅池、厌氧池)的自行管护,维修费用户自理。

(责任单位:镇环保站、镇水利站、xx公司、各有关村(社区))
2、核定运维成本。

根据将出台的《xx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定额标准》,对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进行测算核定,原则上前三年不支付维修费用,第四年起逐年增加运维费用。

(责任单位:xx公司、各有关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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