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拯救“何燕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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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拯救“何燕们”?■文/严学锋
“美女富豪”处境不妙。

成都国腾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月16日公告,公
司实际控制人何燕女士因涉嫌挪用资金
罪,被检察机关批准执行逮捕。

何燕为
成都国腾实业集团大股东、董事长。


个福布斯中国富豪榜、胡润百富榜的常
客很可能因挪用资金罪落马。

该拿什么来拯救“何燕们”?
极富创业精神的女富豪
生于1961年的何燕,从国企高管转
身创业者,并成为亿万富婆,从这点来
看她可谓极其富有创业精神和企业家才
能。

1983年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
毕业后,何燕任职国企12年,包括出任
国企中国物资储运成都投资公司总经理,成为国企高管。

因为看中了一个IC卡项目,何燕的事业迎来转折。

在IC卡领域,何燕、赵平原(其后与何燕结婚,离异)等人开始了最初的艰苦创业,据称,当时几人租住在成都一个校舍内。

研发资金出现拮据后,赵平原和何燕认为,应该引进外部投资。

于是,何燕游说中储成都、四川省邮电科研规划院、成都贝特软件3家国企入股,1995年成立成都国腾通讯有限公司,何燕任总经理。

公司投资生产了国内第一台IC卡电话机,在邮电部门的认可下,迅速占领了全国市场。

2000年,何燕就任国腾实业董事长。

低调的何燕2001年以“何然”之名,首次登上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以身家7000万美元列第82位。

短短数年,何燕的财富增值如是惊人。

2003年3月,何燕出资1000万元,设立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公司,出任法人代表,国腾电子于2010年IPO。

长期以来身为实际
控制人的何燕不在国腾电子任职,其拥
有的国腾电子股票在2014年2月11日市
值为3.5亿元。

伴随创业,何燕的财富
飞速增长,人送外号“美女富豪”。

从国企高管变为创业者、亿万富
婆:何燕富有创业精神。

国腾实业网站
上称:公司秉持“长中华志气、扬民族
精神”的企业宗旨,遵循“天行健,国
将腾;纳百川,聚英才”的企业文化;
坚持以科技研发为先导,以知识产权为
核心,以人才战略为支撑——从这些可
以一窥何燕的抱负、企业家才能。

2013
年,她自称是一个有着理想主义的人,
要做就做有意义的事,做一个自由快乐
的人。

前赴后继的何燕们
2013年7月,何燕因个人涉嫌非法经营接受湖北省宜昌市公安机关调查;2014年1月,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捕。

在接受调查数月后被捕,说明何燕涉罪的可能性颇大。

近年涉挪用资金罪而落马的民营企业家,远非何燕一人。

2014年1月,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原高级顾问、实际控制人李泽源被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检方指控,李泽源单独或伙同5名深航原高管,挪用深航20.3亿元。

至案发,李泽源实际控制的深圳市汇润投资公司,已归还深航12.75亿元,尚有7.55亿元未归还。

2013年蔡达标获刑14年。

2009年至2010年,真功夫公司创始人、董事长蔡达标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公司员工,通过虚构与李跃义(蔡达标妹夫)及蔡亮标(蔡达标
李泽源、蔡达标、宋如华等企业家,已经尝到了挪用资金罪的厉害。

该拿什么来拯救何燕们?知道病因方能对症下药。

那么,企业家为
何会犯挪用资金罪?
青商
34
青商35
凯撒的归凯撒
挪用资金罪,情况严重的话罪名不轻:10年牢狱之灾。

据中国《刑法》,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泽源、蔡达标、宋如华等企业家,已经尝到了挪用资金罪的厉害。

该拿什么来拯救何燕们?知道病因方能对症下药。

那么,企业家为何会犯挪用资金罪?
众所周知的原因很多,如人性的贪婪,缺乏对法律的尊重,对违法后果心存侥幸,公司治理不完善特别是缺乏良好的权力制衡机制。

然而,上述原因,同样适合于公司高管、普通员工。

对于企业家特别是创始人而言,犯下挪用资金罪,有一个属于创始人的“特殊原因”:错误的观念。

民企的主流模式是,企业由一个创始人主导成立,此人绝对控股,甚至100%持股。

于是,创始人很可能会自觉不自觉地认为:这个企业是我创建、控股的,那么企业的一切都由我调度。

在这种观念下,企业的钱创始人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甚至企业的钱就属于创始人个人,不存在“挪用”一说。

但根据中国的法律,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并非创始人可以随心所欲使用的个人财产,侵犯公司财产需负相应责任直至法律责任:而创业者拥有的,只是股权。

创业者要使用公司财产,必须合法依规,包括遵守公司章程、公司的各项制度,否则就可能违规,乃至犯下挪用资金罪。

因此,规避挪用资金罪风险,就特别需要企业家建立正确的观念:个人的钱属个人,公司的钱则是公司的,即所谓“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个人的钱可以随意使用,使用公司的钱则需合法依规。

明白了这些,可以增强创始人的合法合规、自律意识,从而促进创业者从草莽走向优秀的企业家。

同时,企业家需主动完善公司治理,特别是健全权力制衡机制,以免大权独揽滋生犯大错乃至犯罪、身陷囹圄,追悔莫及。

说到底,唯自救者得救。

(编辑宦菁*********************)
弟弟)旗下公司的交易合同和工程支出等方式,侵占、挪用真功夫资金达3300多万元。

广州天河区法院2013年12月一审判决其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

生于1971年的蔡达标富有创业精神,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即开始创业。

真功夫发展迅猛,2007年获得3亿元的风险投资,以此计蔡达标已是亿万富翁。

作为关键人物之一带领真功夫赢得成就颇大,蔡达标不可谓不富有创业家才能,却如是栽倒。

同样是2013年,原托普集团董事局主席、创始人宋如华被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宋如华伙同虞新友、杨宇等人,利用职务便利,个人决定以虚假诉讼等方式挪用资金共3.4771亿元(包括挪用托普集团旗下上市公司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资金2.86亿元)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且属共同犯罪。

遥想1992年,大学副教授宋如华辞职经商,与两位同事花5000元创办了托普公司:可谓极富创业精神。

1992年下海创业的企业家,被称为“92派”——1992年,大批在政府机构、科研院所的知识分子受邓小平南巡讲话的影响,纷纷主动下海创业,形成了以陈东升、冯仑、潘石屹、易小迪等为代表的企业家,是改革开放以来创业的一个高峰标志。

2014年1月被证实立功减刑造假的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生于1974年的张海同样著名,其被法院认定侵占健力宝12074万元、挪用健力宝8644万元:张海犯职务侵占罪,获刑8年;犯挪用资金罪,获刑5年;执行有期徒刑10年。

另一个著名案例是格林柯尔系创始人顾雏军,其因虚报注册资金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2008年获刑10年。

企业家“何燕们”前赴后继栽在了挪用资金罪。

事实上,挪用资金罪是企业家的一大陷阱。

北京师范大学《2013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中民营企业家共483人。

高频率罪名依次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64人次、诈骗罪54人次、挪用资金罪39人次。

2012年报告中民营企业家的高频率罪名依次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行贿罪、挪用资金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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