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经信委、省文化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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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经信委、省文化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北省文化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1.07.06
•【字号】鄂经信轻纺[2011]191号
•【施行日期】2011.07.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经信委、省文化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鄂经信轻纺〔2011〕19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委,文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11〕259号,以下简称《评审通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民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资委8个部委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2个行业组织联合开展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

为切实做好我省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省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参照国家部级层面组织架构,结合我省实际,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文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民宗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
国资委、省轻工行业协会秘书处等部门成立湖北省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此次评审推荐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审办)和评审监督检查组,评审办下设评审专家组。

评审办设在省经信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评审专家组和评审监督检查组,分别负责评审工作和评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各地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牵头部门,由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文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可参照省级层面评审组织架构确定),具体负责辖区内申报人员的评审推荐工作。

各市州评审推荐工作牵头部门请于7月18日前将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编)报省评审办。

二、申报要求
湖北省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申报程序及评审推荐工作依据《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见工信部网站,网址:HTTP://不另转发)进行。

(一)申报材料
申报者须填写《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可在工信部网站下载),准备有关业绩、成果、学历、职称、荣誉称号证明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如有已经发表的具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可另附两套;提交主要由本人设计并制作的实物作品(以下简称申报作品)3件(套)(评审结束后退还申报者)。

(二)市州初审
各市、州、直管市及林区按《评审通知》中地方评审的要求对申报者填写的《申报表》及提供的有关书面材料、申报作品等进行初审。

审核无误后,以市州为单位于8月5日前将推荐申报者的《申报表》(一式五份)、申报材料(一式两
份)、申报作品(三件、套)、市州初审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一并集中报送省评审办。

省直单位可直接向省评审办申报。

我省将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按《评审通知》要求建立专家库,确定评审专家组及评审专家,严格按评审程序组织评审。

省评审办在正式推荐名单确定后,通知获得推荐资格的申报者制作现场录像光盘。

申报作品及录像光盘由申报者届时直接向指定地点报送。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开展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工作。

要切实加强领导,通力合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及作品严格把关,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地组织好此次申报推荐工作,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在评审推荐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评审办反映。

四、评审办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东一路7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轻纺产业处
联系人及电话:吴奇宝************(FAX),135****7628
南海鸿************,136****5219
附件:1、湖北省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工作机构组建方案
2、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市、州初审推荐表
3、《申报表》填写补充说明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附件1
湖北省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工作机构组建方案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11]259号)精神,加强对全省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参照部级层面组织架构,成立湖北省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全面负责全省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解决评审推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评审推荐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长:欧阳万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王建刚省文化厅副厅长
张建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成员:陶红兵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胡祥华省民宗委副主任
文增显省民政厅巡视员
洪流省财政厅副厅长
郑国华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田德照省国资委副巡视员
喻赋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巡视员、省轻工行业协会秘书长
特邀原省政协常委、省工艺美术协会会长张明修同志作为省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工作顾问。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办)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省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的组织管理,承担评审推荐的日常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任:陶红兵(兼)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
员、总工程师
副主任:黄敏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轻纺产业处处长
李波省文化厅社会文化与非遗保护处调研员
段艳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处长
何忠群省工艺美术研究所所长
成员:吴奇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轻纺产业处副处
长(正处级)
余文生省民宗委经济发展处副处长
涂才江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处副处长
刘成安省财政厅企业处副处长
李鸣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副处长
叶芳华省国资委群众工作处调研员
范国忠省工艺美术协会副秘书长
评审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轻纺产业处(地点:武昌东一路7号501室,联系电话兼传真:************,邮编430071)
(三)评审专家组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
1、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评审细则,工作守则等相关制度、文件;对申报者进行资格评定;对申报者提交的《申报表》、申报材料、申报作品进行评审。

专家组组长由评审办提名,专家组成员表决通过。

2、专家组人员名单不对外公布。

三、评审监督检查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对评审办和专家组的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处理信访举报工作,对实名举报电话、信件给予回复,对评审工作中涉及的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和处置。

(二)组成人员
组长:汪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室主任
副组长:胡学民省文化厅监察室主任
梁宾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副处长
成员:郑晚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室副处级干部
彭蓉省文化厅监察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评审办、专家组及监督检查组组成人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评审办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或评审办主任批准。

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工作结束后,相应评审工作机构即撤销。

附件2:
注:审核意见由市州评审推荐的牵头部门负责填写并盖章
附件3:
《申报表》填写补充说明
1、《申报表》1-7页、第8页前两栏由申报者自己填写,第8页自第三栏“地方推荐意见”(本页最后一栏)开始由省及国家评审办负责填写。

2、申报作品长、宽、高的确定:面对作品,从左到右为长,从上到下为高,从前到后为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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