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辽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现状、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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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辽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现状、问题及建议
◎冯连第
摘 要:本文介绍了辽宁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品牌发展现状、措施与问题,并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建设提出些许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辽宁;地理标志;措施;问题;建议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重要的农业知识产权和农业文化遗产,标志着该产品产自特定的地域范围,经由特殊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规程而具有独特的外部特色和内在品质。
用好农产品地理标志这一区域公共品牌有利于发展区域经济、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是助力农业提质、农民增收的有力抓手。
辽宁是农业大省,地处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相交集的400毫米降雨带上,既是两个文明的衔接带,也是过渡带,境内有山地、丘陵平原,还有2100多公里海岸线,地理条件丰富、生物种类多样,种植历史悠久。
生于斯、长于斯的辽宁人和这方水土在历史的长河中共同培育了众多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并逐渐为域外熟知。
一、辽宁农产品地理标志现状
(一)制度体系日趋完善,登记数量稳步增长
我省通过明确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机构和监管工作责任,采取委托定点品质鉴定检测机构,成立辽宁省地理标志保护协会和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品质鉴评专家组,培训注册省、市、县三级地理标志核查员等措施,截止到2019年12月底,全国已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2549个其中辽宁省共有95个产品,分布在13个市、45个县(区)产品种类涵盖种植业产品、畜产品、水产品。
种植业产品共55个,分别是岫岩滑子蘑、黑山锦丰梨、小梁山西瓜、耿庄大蒜、鞍山君子兰、朝阳大枣、朝阳小米、抚顺单片黑木耳、阜新花生、彰武花生、盖州生姜、盖州西瓜、本溪林下参、本溪辽五味、瓦房店红富士苹果、北票番茄、北票红干椒、大连大樱桃、凌源百合、北镇葡萄、绥中核桃、盖州葡萄、化石戈小米、锦州苹果、辽阳大果榛子、盖州尖把梨、盖州桃、桓仁京租大米、新宾辽细辛、丹东草莓、黑山地瓜、黑山花生、北镇鸭梨、盘锦碱地柿子、北溪软枣猕猴桃、灯塔葡萄、灯塔大米、新宾大米、旅顺大樱桃、庄河滑子菇、庄河山牛蒡、庄河草莓、庄河蓝莓、旅顺洋梨、瓦房店葡萄、瓦房店地瓜、瓦房店黄元帅苹果、彰武黑豆、庄河大米、赵屯小米、得利寺大樱桃、大连苹果、大连油桃、丹东杜鹃、宽甸石柱人参。
畜产品共11个,分别是兴城蜂蜜、辽宁绒山羊、本溪蜂蜜、大洼肉鸭、台安肉鸭、黑山褐壳鸡蛋、辽宁辽育白牛、闾山鸡蛋、营口蚕蛹鸡蛋、北票荆条蜜、辽西驴。
水产品共29个,分别是大连裙带菜、大连红鳍东方•、大连紫海胆、旅顺鲍鱼、庄河牡蛎、旅顺脉红螺、普兰店•蛸、旅顺海虾米、金州海蛎子、虎平岛海参、瓦房店虾皮、瓦房店海参、大连栉孔扇贝、东港梭子蟹、东港杂色蛤、东港大黄蚬、宽甸鸭绿江鲤鱼、大伙房水库鲤鱼、、金州毛蚶、大连虾夷扇贝、大伙房水库鳙鱼、锦州毛蚶、锦州毛虾、锦州海蜇、庄河杂色蛤、旅顺海带、旅顺赤贝。
(二)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建设成效初显,涌现一批叫响全国的特色农产品
我省特色农产品登记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以后,保护、优化、整合了区域资源,不仅促进了农业发展,还提升了区域公共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带动了本地旅游经济的发展,如大连樱桃、北镇葡萄、凌源百合、桓仁京租大米等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既是本地特色农产品又是农业支柱产业,登记后产业规模全国领先。
北镇市加强葡萄产业化建设,获得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后,培育了一批有影响的农民合作社,引导农民克服小农思想,采用新技术,实现优质栽培和订单生产,由市里主要领导带队参加国内大型展会及品牌推荐活动,大力宣传北镇葡萄这一区域公共品牌,促进农民思想转变,带来了丰硕的经济回报;凌源市政府每年投入一定的资金举办“百合节”吸引外来客人赏花、观光旅游;盖州生姜等5个地标产品列入本地区小学生读物,从儿童开始,培养了爱家乡、了解家乡的情操;桓仁京租大米被农业部评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每年举办“大米节”弘扬了桓仁京租大米的悠久历史文化,强化了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宣传,特色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与传承,促进农业良性发展。
二、辽宁农产品地理标志存在问题
(二)农产品地理标志重登记轻应用,市场营销和宣传手段薄弱。
目前在省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包装上很少见到地理标志的使用,一些经批准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无龙头企业或规模化合作社带动,即使有个别企业组织销售,也停留在传统销售上,不肯在包装,高精尖销售方式上投入资金,没有进一步追求地理标志品牌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从而失去登记地理标志的初衷和意义。
一些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登记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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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相关部门重视不够,资金政策扶持不够导致一些农产品地理标志束之高阁。
例如有些证书持有人是行业协会,由于人员少,资金少,无政策,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推广应用工作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后产品额后续开发力度不够,产品附加值低
农产品地理标志蕴藏着巨大的商业价值,但是大部分的证书持有人没有充分的挖掘和运用。
由于对无形资产价值认识的不足、人文内涵价值挖掘不够,产品溢价相对较低。
地理标志产品代表着一个产品的独特品质和特殊的地理环境,只有带动该产业在同一地区的聚集,才能在市场上占据有利的地位。
目前大部分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都只是局限在简单的、单一的包装销售,没有进一步开发其系列产品。
如新宾辽细辛大部分都批发出售到安国等中药材市场,没有精细的加工产品,没有实现优质优价,品牌意识不足,产品附加值低。
(三)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处于起步阶段,监督保护力度不足
机构改革前,依据三个不同的实体法及其规章,我国现存三套地理标志保护登记制度,即由农业农村部批准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实施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
虽然各部门对于地理标志保护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是多头管理造成的审批过程重复化,管理资源及成本的浪费已初现端倪。
由于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的监管存在滞后性,证书持有人对标志使用的推广不积极等原因,造成了滥用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现象。
三、辽宁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建议
(一)统筹规划、明确责任,全面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建设
积极配合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推广工作。
率先把农产品地理标志用标企业主体信息录入追溯平台,把主体信息纳入平台作为新申报产品和参加展会的前置条件,确保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大力宣传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为推动农产品追溯入法做好铺垫。
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根据行业分类加快建设3个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品质鉴评专家库,健全以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为龙头,市县两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为骨干,农产品地理标志核查员为基础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体系。
加强政策引导,争取资金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用标企业予以支持,指导登记产品开展品牌应用,肯用标、用好标,实现产品优质优价,扩大品牌知名度,叫响一批辽宁特色农产品,让辽宁的农产品真正的走出去鼓励农产品品牌企业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加工、规范用标与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示范,增加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附加值,提升品牌科技含量、产品质量和包装水平。
(二)加强运用体系建设,加大力度推广标志应用
依托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供技术和质量安全的保障,扶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体系组织农民科学生产,培育壮大龙头企业、规模化合作社、行业协会等经营销售体系打造品牌、推介产品,提高标志使用人的层次与规模,提高销售手段,使地标产品走上高精尖的道路。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更多企业申请和使用地标产品专用标志,培育知名品牌。
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商标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建设成绩突出的给予补贴和动态奖补政策,对获得国家、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农产品企业品牌的给予奖励。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调动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参与地标农产品品牌建设。
(三)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深度挖掘地理标志产品的历史文化价值
依托抖音、快手等新媒体,举办产品节、参加展会等多种渠道宣传农产品地理标志区域公用品牌,精准对接消费需求,提升消费体验与互动水平,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认知能力和信任度。
通过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专展和农产品企业品牌高峰论坛、宣传片等途径宣传我省优质农产品地理标志,充分借鉴其它省市的等成功经验,将我省农产品地理标志打造成为独具特色的地域标签。
挖掘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历史文化意义,对接源味中国、天生吃货、黑土地等互联网媒体资源,建立辽宁品牌农产品官网和微信公众平台、小程序,多种方式为农产品地理标志这一区域公共品牌做好宣传。
(四)加大监督保护力度,构建完整、规范、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在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区域,挑选一批符合其质量控制规范,能保证农产品地理标志品质的优秀企业推广标志使用,市县级农产品地理标工作机构做好用标企业资格审查,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做好备案并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非授权企业一律禁止使用地理标志商标,对地理标志授权企业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完善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实体和程序方面的保护,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市场上的产品用标情况进行抽检,一经发现违规用标企业立即处理,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从头到尾的监管。
参考文献
[1]金发忠.农产品地理标志概述[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
[2]刘源.湖南省地理标志保护调研报告:[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3]高芳.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的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4(1):34-36.
[4]辽宁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辽宁地理标志农产品[M].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15.
●作者单位:辽宁省农产品加工流通促进中心
沈阳 1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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