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相关法律法规优质课件专业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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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最高额抵押、最高额质押 六、《物权法》釆用了“约定优先原则”。
第三部分:《担保法》、《物权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文档如有不 法》关于担当之保处,物请联权系本有人或关网站规删除定。 的区 别
1.《物权法》与《担保法》关于抵押权优先受 偿方面,二法规定不同 。
2. 家庭成员、夫妻双方以及集团公司子公司 之间应严格区分。法律上主体有三种法律形态 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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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收款及还款如通过 银行转账必须审查收款帐户是否与当户名称一 致。
四、集合抵押、浮动抵押 浮动抵押:《物权法》第181条、第189条、
第196条 动产浮动抵押权。它是指特定的抵押人以其现
有的和将 来所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 产品等动产为债权人设定抵押权担保,当债务 人不 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人于抵押 权实现时尚存的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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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经营其他典当业务,有关法律、法
规要求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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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当户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办理出当与赎当,当户均应当出具本 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当户为单位的,经办人员应当 出具单位证明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典当 中,被委托人应当出具典当委托书、本人和委托人 的有效身份证件。 除前款所列证件外,出当时,当户应当如实向 典当行提供当物的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赎当时, 当户应当出示当票。 典当行应当查验当户出具的本条第二款所列证 明文件。
2005年2月9日经商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
过,并经公安部同意,颁布了《典当管理办
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从法律
位阶上看,属于部门规章。由于该办法比较详
细地规定了典当行业的如综合费率、月利率等
相关标准,可以说,与典当行业具体业务的关
系最为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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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由法律规定。”该条即是关于物权法 定原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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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所当之有处,权请联、系本其人或他网站物删除权。 登记 制度的改革
1、登记生效主义 《物权法》第10条、第188条、第189条 2.登记机关的责任 【第 21 条】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
特别注意当票时间和抵押典当合同时间应保 持一致,不要有前后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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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典当利当之率处,、请联综系本合人或费网站删除。
第三十七条 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 后执行。 典当当金利息不得预扣。 第三十八条 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 理费用。 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 42‰。 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 27‰。 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 的24‰。 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典当是一个古老而年轻的行业,新中国成
立后,典当行业从被限制、改造、直至被禁止,
20年前又重新起死回生,继而进入了目前的规
范发展阶段,在政策和法律、法规上面,也经
历了行业的废与兴的坎坷历程。为此,有必要
对于典当行业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可能涉
及的相关法律风险作一归纳和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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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典当关当之系处,中请联的系本重人或要网站凭删除证。 ----当票
当票在典当行业务建设中是重要的环节,当票 好比菜单,让人一目了然。当票对民品如戒指、 耳环等日用品典当既方便又适用,对房地产融 资却无法满足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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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可以另行约定。 (2)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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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 第一百七十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
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 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 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法: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 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 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 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 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 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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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抵押、当之质处,押请联登系本记人或的网站规删除定。
第四十二条 典当行经营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
应当和当户依法到有关部门先行办理抵押登记, 再办理抵押典当手续。
典当行经营机动车质押典当业务,应当到
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 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 记错误的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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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异议登记(15天) 4.预告登记(3个月) 这二种登记制度在我国过去的法律中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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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实践中,建议在当票双方其他约定栏 目加盖制式一行说明:“见双方签订的抵押 典当合同”,在抵押典当合同单独列出一条: “未尽事宜详见当票”,这样把当票和抵押 典当合同结合起来。如果没有这样的说明, 很容易给当户在法庭上把当票与抵押典当合 同割裂开来。
如何理解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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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物所有人应该与当户保持一致,这是典 当行抵押业务与银行抵押业务的根本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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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抵押权不能对抗破产程序中的破产费用、职 工的债权 。
5、抵押权不能优先于国家税收权。 6、抵押权不能击破租赁权。 7、抵押权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
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8、船舶、航空器维修费用优先权(保护弱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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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一、典当的法律依据 二、典当生效的条件 三、实现典当权利的程序 四、典当业务中的常见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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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当票是典当行与当户之间的借贷契约, 是典当行向当户支付当金的付款凭证。 典当行和当户就当票以外事项进行约定的, 应当补充订立书面合同,但约定的内容不得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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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的法律依据 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目前,典当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典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随着法制的逐渐完善和发展,相信
与典当有关的法律规定也会逐渐更加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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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典当期限
第三十九条 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 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 月。续当期自典当期限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届满日 起算。续当时,当户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第四十条 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 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 当的,为绝当。
当户于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 当的,除须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外,还应当根 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逾期贷款罚 息水平、典当行制定的费用标准和逾期天数,补交 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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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权法》确立了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解决了善意第三人利益保护问题,填补了我国 立法上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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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和完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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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担保模式 构成:物保+人保+金钱担保+非典型担保
第一部分:《典当管理办法》中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文档如有不 应当注意的问题 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对于当户还款也是一样,如果还款人银行转账 名称与当户名称不一致,必须由当户及转款人 两方出具书面说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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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当物之处权,请法联系>本相人或关网站新删除规。 定 对典当业的影响
一、物权法定原则。对典当业影响最大。 《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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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典当行当之的处,业请联务系本范人或围网站删除。
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典当行可以经营下列 业务: (一)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三)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 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 (四)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 (五)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六)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国家公益)
9、司法费用的优先权(维护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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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除当外之情处,形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1、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 的,依法拍卖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 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 可优先受偿。
2、建筑工程承包人工程款优先于抵押权。 3、商品房买卖人的优先权 。
一、5日绝当问题、综合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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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典当行的注册资本
第八条 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 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 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0万元。 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 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 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1. 从定义看,当票是借款契约,契约就是 合同,实际上涉及房地产融资因为抵押问题双 方必须另订抵押协议,当票无法满足抵押合同 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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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票是典当行向当户支付当 金的付款凭证不符合商业惯例。
第三部分:《担保法》、《物权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文档如有不 法》关于担当之保处,物请联权系本有人或关网站规删除定。 的区 别
1.《物权法》与《担保法》关于抵押权优先受 偿方面,二法规定不同 。
2. 家庭成员、夫妻双方以及集团公司子公司 之间应严格区分。法律上主体有三种法律形态 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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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收款及还款如通过 银行转账必须审查收款帐户是否与当户名称一 致。
四、集合抵押、浮动抵押 浮动抵押:《物权法》第181条、第189条、
第196条 动产浮动抵押权。它是指特定的抵押人以其现
有的和将 来所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 产品等动产为债权人设定抵押权担保,当债务 人不 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人于抵押 权实现时尚存的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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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经营其他典当业务,有关法律、法
规要求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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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当户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办理出当与赎当,当户均应当出具本 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当户为单位的,经办人员应当 出具单位证明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典当 中,被委托人应当出具典当委托书、本人和委托人 的有效身份证件。 除前款所列证件外,出当时,当户应当如实向 典当行提供当物的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赎当时, 当户应当出示当票。 典当行应当查验当户出具的本条第二款所列证 明文件。
2005年2月9日经商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
过,并经公安部同意,颁布了《典当管理办
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从法律
位阶上看,属于部门规章。由于该办法比较详
细地规定了典当行业的如综合费率、月利率等
相关标准,可以说,与典当行业具体业务的关
系最为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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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由法律规定。”该条即是关于物权法 定原则的规定。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文档如有不
二、关于所当之有处,权请联、系本其人或他网站物删除权。 登记 制度的改革
1、登记生效主义 《物权法》第10条、第188条、第189条 2.登记机关的责任 【第 21 条】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
特别注意当票时间和抵押典当合同时间应保 持一致,不要有前后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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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典当利当之率处,、请联综系本合人或费网站删除。
第三十七条 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 后执行。 典当当金利息不得预扣。 第三十八条 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 理费用。 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 42‰。 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 27‰。 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 的24‰。 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典当是一个古老而年轻的行业,新中国成
立后,典当行业从被限制、改造、直至被禁止,
20年前又重新起死回生,继而进入了目前的规
范发展阶段,在政策和法律、法规上面,也经
历了行业的废与兴的坎坷历程。为此,有必要
对于典当行业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可能涉
及的相关法律风险作一归纳和提示。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文档如有不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文档如有不
四、典当关当之系处,中请联的系本重人或要网站凭删除证。 ----当票
当票在典当行业务建设中是重要的环节,当票 好比菜单,让人一目了然。当票对民品如戒指、 耳环等日用品典当既方便又适用,对房地产融 资却无法满足需要。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文档如有不 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1)当事人可以另行约定。 (2)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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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 第一百七十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
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 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 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法: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 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 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 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 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 价款优先受偿。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文档如有不
七、抵押、当之质处,押请联登系本记人或的网站规删除定。
第四十二条 典当行经营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
应当和当户依法到有关部门先行办理抵押登记, 再办理抵押典当手续。
典当行经营机动车质押典当业务,应当到
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 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 记错误的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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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异议登记(15天) 4.预告登记(3个月) 这二种登记制度在我国过去的法律中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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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实践中,建议在当票双方其他约定栏 目加盖制式一行说明:“见双方签订的抵押 典当合同”,在抵押典当合同单独列出一条: “未尽事宜详见当票”,这样把当票和抵押 典当合同结合起来。如果没有这样的说明, 很容易给当户在法庭上把当票与抵押典当合 同割裂开来。
如何理解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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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物所有人应该与当户保持一致,这是典 当行抵押业务与银行抵押业务的根本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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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抵押权不能对抗破产程序中的破产费用、职 工的债权 。
5、抵押权不能优先于国家税收权。 6、抵押权不能击破租赁权。 7、抵押权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
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8、船舶、航空器维修费用优先权(保护弱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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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典当的法律依据 二、典当生效的条件 三、实现典当权利的程序 四、典当业务中的常见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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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当票是典当行与当户之间的借贷契约, 是典当行向当户支付当金的付款凭证。 典当行和当户就当票以外事项进行约定的, 应当补充订立书面合同,但约定的内容不得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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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的法律依据 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目前,典当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典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随着法制的逐渐完善和发展,相信
与典当有关的法律规定也会逐渐更加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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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典当期限
第三十九条 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 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 月。续当期自典当期限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届满日 起算。续当时,当户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第四十条 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 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 当的,为绝当。
当户于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 当的,除须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外,还应当根 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逾期贷款罚 息水平、典当行制定的费用标准和逾期天数,补交 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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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权法》确立了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解决了善意第三人利益保护问题,填补了我国 立法上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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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和完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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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担保模式 构成:物保+人保+金钱担保+非典型担保
第一部分:《典当管理办法》中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文档如有不 应当注意的问题 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对于当户还款也是一样,如果还款人银行转账 名称与当户名称不一致,必须由当户及转款人 两方出具书面说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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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当物之处权,请法联系>本相人或关网站新删除规。 定 对典当业的影响
一、物权法定原则。对典当业影响最大。 《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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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典当行当之的处,业请联务系本范人或围网站删除。
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典当行可以经营下列 业务: (一)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三)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 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 (四)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 (五)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六)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国家公益)
9、司法费用的优先权(维护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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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除当外之情处,形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1、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 的,依法拍卖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 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 可优先受偿。
2、建筑工程承包人工程款优先于抵押权。 3、商品房买卖人的优先权 。
一、5日绝当问题、综合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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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典当行的注册资本
第八条 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 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 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0万元。 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 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 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1. 从定义看,当票是借款契约,契约就是 合同,实际上涉及房地产融资因为抵押问题双 方必须另订抵押协议,当票无法满足抵押合同 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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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票是典当行向当户支付当 金的付款凭证不符合商业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