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用证“不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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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信用证“不符点”?
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就叫做“不符点”。

这种“不一致”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单据本身与信用证要求不一致,如货物名称不一样;二是受益人的行为与信用证的要求不一致,如,交单时间晚于信用证所规定的期限。

判别单证是否一致是以单据的表面所出现的文字或符号的表示形式为依据,就算单据出现的文字或符号与信用证要求的文字或符号所表达的意思完全一样,但如果表示形式不一致,那么“不一致”的地方就是“不符点”。

2、“议付”与“证下托收”有什么区别?
“议付”(Negotiation),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解释,是指被授权的银行对汇票及/或单据付出价金。

在议付信用证项下,议付银行收到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经审核确认符合信用证要求后,预先按一定的贴现率向受益人贴现该由开证银行支付的票据款,然后寄单向开证银行收回已贴现的票款。

说得通俗点,议付就是“商议付款”,是议付银行与受益人之间在信用证项下的贴现融资安排。

“证下托收”是银行将信用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以托收方式向开证银行寄单要求付款,并在收妥票款后转给受益人。

“议付”与“证下托收”的主要区别是,如果按“议付”结算,议付银行从开证银行收到票款之前,预先向信用证受益人付出价金。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明确指出,仅审核单据而未付出价金并不构成议付。

而按“证下托收”结算,托收银行是在收妥票款后才将其付给受益人;
3、什么是自由议付信用证?
自由议付信用证(Freely Negotiabel L/C):也称公开议付信用证(Open Negotiable L/C)或非限制性信用证(Non-restricted Negotiable L/C),是规定任何银行都可以办理议付的信用证,有即期和远期两种。

自由议付信用证载有自由议付的文句,例如:“This credit is available with any bank by negotiation”。

自由议付信用证的受益人可以自由选定一间对自己有利的银行来办理议付。

4、采用自由议付信用证有什么好处?
议付信用证大多数是自由议付的,这对受益人有利。

受益人要议付,不一定非要到通知行,而可自由选定一间对自己有利的银行。

而限制议付信用证的开立,往往是开证行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例如规定受益人必须到开证行的一海外姐妹行/关系行办理议付。

限制信用证对受益人不利,一是指定的议付行可能收费很高,而受益人没有选择余地,只好接受;二是一旦指定的银行不愿意办理议付,那么信用证就失去了其应有的保障作用,受益人收款风险就大了。

5、什么是限制性信用证,那些属限制性信用证?
限制性信用证(Restricted L/C):限定受益人必须到某一家银行办理结算手续的信用证。

限制议付信用证通常载有限制议付文句,例如:“This credit is available with the advising bank only by negotiation”。

如果信用证本身没有特别注明该限制条款,那么属于限制性的信用证通常包括有:承兑信用证、即期付款信用证、远期付款信用证及保兑信用证;另外,如果一信用证注有限
制条款,那么该信用证就是限制信用证。

6、什么是即期信用证,那些属即期信用证?
即期信用证(Sight L/C):开证银行或其指定付款银行在见到受益人出具符合要求的单据(汇票或其他文件) 即行付款的信用证。

属于即期信用证的包括有:即期议付信用证(Sight Negotiation L/C);即期付款信用证(Sight Payment L/C)。

7、什么是远期信用证,那些属远期信用证?
远期信用证(Term L/C):开证银行和其指定付款银行在见到受益人出具的符合要求的单据(汇票或其他文件)后在将来某一天付款的信用证。

属于远期信用证的包括有:远期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L/C with a Usance Draft);远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L/C);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L/C)。

远期信用证项下,受益人可以请求结算银行对汇票或其他单据进行贴现,取得即期的融通资金。

另外,在实务中还有一种“假远期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出具远期汇票,由开证银行或其指定付款银行负责贴现,而贴现利息和手续费则由信用证申请人负担。

此类信用证从表面上看是远期信用证,但实际上,卖方凭远期汇票及其他单据向银行收回全部票款,与即期信用证没有差别。

8、什么是信用证结算银行的追索权?
银行(通常在卖方所在地) 办理信用证结算,向受益人支付了票款后,即寄单向开证银行索回其已付给受益人的票款。

但是,如果向开证银行索偿失败,结算银行有权将汇票及其他单据退回受益人,追回原先支付给受益人的票款。

银行的这种权利就是所谓的“追索权”。

9、如何去判别信用证项下的银行追索权?
在受益人与结算银行没另有协议的情况下,判别在某个信用证项下的结算银行是否有追索权,主要是看信用证(尤其是汇票) 对结算银行的责任的规定。

如果开证银行是汇票的付款人,结算银行是持票人/收款人,受益人是出票人,那么结算银行通常都有追索权,这是因为,按国际票据法,持票人若无法向付款人索款,那么就可以向出票人行驶追索权;相反,如果结算银行是汇票中的承兑人或者是信用证中指定的付款人(毋需汇票),那么,结算银行就没有追索权,这是因为结算银行承担了开证银行所委托的付款义务。

另外,保兑信用证的保兑银行对受益人没有追索权,这点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已有清楚的规定。

10、银行对哪种信用证有追索权,哪种没有?
大体上说,非限制性信用证(如:自由议付信用证) 的结算银行有追索权,而限制性信用证(如:承兑信用证、付款信用证、保兑信用证) 的结算银行没有追索权。

在现实中,有些银行与出口商签定有关追索权的特别协议,明确规定:对所有信用证(包括限制性信用证)结算,银行向出口人(受益人)支付信用证票款后,如果无法从开证银行索回票款,可以向受益人行使追索的权利。

不过,也有出口商与信用证结算关系银行签订相反的协议,明确规定:
对所有信用证(包括非限制性信用证)结算,银行向出口人(受益人)支付信用证票款后,即使无法从开证银行索回票款,也不享有向受益人追索的权利。

有了这种协议安排,出口人的利益更有保障。

11、受益人如何在结算收款后避免银行追索?
受益人采用没有追索权的信用证(如,保兑信用证、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结算就可以避免结算后的银行追索。

不过,必须注意,在这些信用证项下,受益人必须到该信用证授权办理相关业务(加保、承兑、付款)的银行结算才避免追索。

另外,受益人也可以与自己的结算关系行特别签定有关“无追索权信用证结算”的协议,以避免结算收款后银行追索。

12、如何办理信用证出口押汇?
信用证出口押汇(NEGOTIATIONS UNDER GUARANTEE):受益人将信用证项下的全套单据交到银行,在安排担保的条件下,要求银行立即按照信用证的金额预付票款。

受益人向银行提供外汇押汇申请书。

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的介绍、企业的财务状况、申请的金额、申请的期限,同时向银行提供有关的资料,如:
(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2)外贸合同或代理协议。

(3)企业的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银行的出口议付(押汇)申请书。

(5)银行的出口押汇协议书。

(6)信用证正本及信用证修改的正本。

(7)信用证(包括信用证修改)要求的全套单据。

13、信用证出口押汇贴现金额及押汇利息时间是怎样计算的?
信用证出口押汇贴现金额一般采用预扣利息方式,即押汇金额-押汇利息。

即期信用证的押汇利息=(押汇金额×押汇利率×押汇天数)/360天
远期信用证押汇利息=(押汇金额×押汇利率×押汇天数)×(承兑付款日-押汇起息日)/360天
押汇利息时间设定
(1)即期信用证押汇期限各国情况不尽相同,一般如下:
•15天:日本、韩国、港澳、新加坡、马来西亚
•20天:欧洲、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
•25天:西亚各国、中南美洲、非洲
•30天:其他国家或地区
(2)远期信用证承兑后押汇的期限为押汇起息日起至承兑付款日。

如果议付款的收回,归还押汇金额还有余额时,银行将会将余额转入企业的有关帐户中。

如果银行实际收到议付款的时间长于押汇的时间,这段时间的利息,银行将会向企业追收。

14、什么情况下信用证办理出口押汇受到限制?
(1)信用证为可撤销(或可转让)。

(2)信用证已用于抵押,包括打包放款。

(3)申请押汇期限超过90天。

(4)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有不符点。

(5)信用证的有效地点在国外。

(6)远期信用证已经寄出单据,还没有被承兑。

(7)开证银行的信誉不佳。

(8)开证银行的国家政局不稳定、外汇管制教严、资信等级较低、战争多发地、开证银行处于经营危机。

15、如何办理远期信用证的贴现?
远期信用证都可以通过押汇来取得信用证贴现。

远期议付信用证:取得到开证银行承兑通知后,凭远期信用证的承兑通知,向银行申请贴现。

远期支付信用证:取得到支付银行承兑通知后,凭远期信用证的承兑通知,向银行申请贴现。

承兑信用证:汇票经兑现银行承兑后,将承兑汇票交给银行办理贴现。

16、收到信用证,卖方收款就万无一失了吗?
收到信用证,这并不意味着卖方收款万无一失,仍有可能无法收到货款。

原因主要有:(1)卖方制单失误,造成信用证“单证不符”;(2)信用证的有“软条款”,致使“单证不符”;(3)开证银行在付款前倒闭。

因此,受益人首先应要求信用证由信用好的大银行开立,而收到信用证后,应认真细致地审核其中条款,确保条款不但符合合同要求,而且是可顺利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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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全套提单要求签字盖章,提单副本也要签字盖章吗?
全套提单要求签字盖章,副本提单不需要签字。

关于这点,UCP500第二十条C款中提到: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将接受标明副本字样或没有标明正本字样的单据作副本单据,副本单据无须签字。

18、如何选择信用证议付关系银行?
好的信用证结算银行应该是:(1)熟悉信用证结算业务;(2)资金雄厚信誉好;(3)收费合理;(4)工作人员认真负责;(5)所处位置交通方便;(6)国际知名度高,与世界各地银行有联系;(7)服务项目齐全(能办理多种业务,如:无追索权贴现)。

选择信用证议付关系行时可以参照以上标准作权衡。

19、保兑信用证改证后保兑仍有效吗?
保兑银行是在严格审核信用证的条款后才决定对信用证加保的。

保兑信用证改证后,也就是改变了信用证的条款,那么保兑行对其已加保的信用证的修改可以不保兑。

当然,受益人收到信用证修改书后可以与银行另作加保安排,取得银行新的保兑承诺。

20、单证不符保兑无效,保兑银行是否还要收保兑费?
银行的保兑是一种收费的服务,保证兑现信用证项下单据的票款,而其
前提是受益人将单据交的单据“完全符合信用证规定”。

如果受益人的单据有不符点致使保兑失效,这不能免除受益人的保兑费,因为银行提供的是一种在“完全符合信用证规定”下的有效担保。

21、信用证与合同有什么关系?
信用证通常是申请人(贸易合同的买方)根据合同条款而开立的,其目的是希望受益人(贸易合同的卖方)通过执行信用证条款,从而完成合同中有关卖方的责任或义务,保障买方在合同中所规定的利益。

然而,根据信用证业务规则,信用证与可能作为依据的贸易合同或其他合同是互相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有对该合同的任何援引,银行也与该合同无关,且不受其约束。

22、信用证中对合同有援引时受益人应如何处理?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的规定,信用证与可能作为依据的贸易合同或其他合同是互相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有对该合同的任何援引,银行也与该合同无关,且不受其约束。

银行审核单据的标准是,以信用证所要求提交的单据为对象,检查并确定单据表面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

银行不审核信用证中没有要求提交的单据。

要在有关单据上作相应的文字描述就可轻易地达到“单证相符”。

所以,如果信用证中对合同有援引,受益人不必去考究合同本身的内容,而只
23、没签合同就按信用证发货会有问题吗?
如果没有签合同就进行贸易,那么这个交易就没有合同的保护。

而合同对当事人的保护作用很难由信用证来替代,这主要因为,(1)信用证有其本身独特的操作规范,例如,信用证处理的仅仅是单据,而不包括所列明的条件,相反,合同很着重交易的各种条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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