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区(城中村)供排水水务设施工程改造研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小区(城中村)供排水水务设施工
程改造研究
摘要:供排水服务作为最基本的民生服务,工程改造应建立在尽可能不给居
民造成负面影响的前提下,特别是感知度不高的污水改造,居民未必能感受到改
造后带来的变化,但是改造时的挖掘确是切切实实的带来了负面影响。

民生工程
不应该成为“扰民工程”。

关键词:供水、排水、二次供水、优质饮用水、社区管网改造、正本清源、零直排
前言
供水和排水作为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公共事业服务,在深圳近年以优质饮用水
入户工程及正本清源等方式由市政路进入和小区红线之内,拉近了与居民的距离,在带来更优质的饮用水和更好的居住环境(优化排水设施)同时,工程施工也带
来了对居民的一些困扰,本文将以此为契机,从供水及排水两方面探讨对居民小
区(含城中村)相关水务设施工程实施的思考。

1.供水及排水管理范围覆盖小区
1.1供水作为公共服务的一部分,与民生息息相关,具有非营利性和公益性
的特点,在改造前,部分小区(含城中村)内的供水管网未能达到《优质饮用水
工程技术规程》SJG 16[6]所要求的管材标准,用户端出水未能达到国标及地方标
准[3][4],同时小区内的管网及二次供水设施由物业公司或村委等管理者进行管理
维护,管理者对于爆管或者管道破损渗漏等直接与住户及水费相关的问题比较关心,但是对于管材更换和自来水在小区内被污染的问题关注度不够,专业程度也
不足以处理一些较复杂的问题。

2021年深圳市南山区荟芳园小区就发生了一起自
来水污染事件:小区内化粪池出水通过溢流管进入了二次供水设施,导致居民使
用的自来水被污染,整个周期持续了约两个月。

除了暴露出该小区供排水等附属
设施存在设计缺陷,也暴露出了物业公司专业程度欠缺,响应速度欠妥。

此外深
圳仅有约30%的居民居住在占深圳住房面积54%商品房公租房等花园小区内,剩
余的近70%的居民生活在城中村之中,自来水由房东或村股份公司开户,再通过
二次加压到居民住所。

虽然水费是全市统一的价格,但是这是对开户者收取的费用,不包括在此之后到实际用水者期间产生的加压费及其他的费用。

居民的水表
也是由管理者安装维护,用水量的计量精确程度有待商榷且缺乏认可,就结果而
言是居民缴纳了更多的水费,却用到不符合出水标准水压及水质的自来水。

《中
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
区的行动方案(2019-2025年)〉的通知》 (深发〔2019〕3号)[5]提出,深圳
将于2025年实现全市范围的直饮水覆盖工作,因此供水管网及二次供水设施也
需要进行相应的提升改造,为此分别实行由市、区、供水企业按比例出资的针对
花园小区的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和针对城中村的社区管网改造工程,按照《优质
饮用水工程技术规程》SJG 16所要求的管材对供水管网进行升级改造,同时按照《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程》SJG 79[7]的要求,推进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完成上述
改造后,用户水表之前的设施将移交供水企业进行管养,实现抄表到户。

2022年
底深圳司法局开启了《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及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草案)》[14]征询意见工作,拟通过立法约束房东等管理者擅自加价收取水电燃气费用的行为,如该规定得到通过,出于失去获得中间价收益时降低成本的考量,预计将可提升管理者移交供水管网至供水企业升级改造以及维护管理的意愿[1][2]。

1.2从2015年开始,特区外各区陆续成立区属排水企业,获得特许经营权,
在逐步接过了市政排水管网运营工作的同时,特区内外也扩大了排水管网管理覆
盖范围[8],根据《深圳市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方案》[10]、《深圳市排水管理进小区实施方案》[11]及《深圳市治水提质指挥部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推进排水
管网正本清源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治水指〔2017〕1 号)[12],相继开展“污水零直排”、“排水管理进小区”、“正本清源”等行动。

从以往的小区红
线外推进至小区内居民水表之前(以宝安区为例运维费用为31000元/公里/每年)。

有别于以往通过修建截污箱涵进行雨污分流的方式,上述的行动更能从源
头上进行雨污分流,有利于末端的污水处理厂运作以及减少对污水入河的情况发生。

具体的开展方式是小区在进行工程改造,符合雨污分流的原则后,运营单位
从物业(城中村等无物业的小区则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管理主体中接手小区
管网运维,按照《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SZDB/Z25-20090)[9]提供更专业的运维管理,对于小区居民或社区反馈的积水点和排水设施损坏等情况能及时进行清疏和工程整治。

优质饮用水入户入户工程及二次供水改造、社区管网改造工程实施前后对比
自来水厂
供水管

二次供
水加压
水表
改造前
供水企
业(含村
镇)
供水企
业(含村
镇)
小区物

供水企业抄表部
分仅到小区及社区
改造后
供水企
业(不含村
镇)
供水企
业(不含村
镇)
供水企

供水企业抄表到

2存在问题及措施
2.1运维管理范围进入小区并且需要实施工程提升改造,不可避免的会与居民近距离接触,容易产生一些问题,供排水设施改造的共同常见问题:一是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开挖,影响居民在小区内的活动及出行。

二是工程实施之后需要对开挖的道路进行恢复,受制于铺设地面的材料无法完全一致,可能无法恢复至实施之前的样式。

针对上述的问题,对应的解决措施为:尽可能将供排水工程同时实施,避免重复开挖。

做好围挡、警示灯等安全文明措施,同时分段实施,完成一段后再开始下一段的开挖实施,减少对居民产生影响。

对于铺设地面的材料如果能不破坏的前提下尽量不破坏回用,如过不能避免破坏,应该采购相近材质颜色的材料进行铺设,如与旁边差异较大,扩大更换面积,尽量避免存在明显的差异。

2.2供水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供水管线作为附属设施在建筑物建设时
已可埋设于墙内,但进行升级改造时无法将管线埋设在建筑物墙内。

二是部分小
区供水管线的二次供水和消防共用部分设施,改造前均为物业进行运维。

针对上
述问题,供水管线改造可选择从建筑物外立面铺设,从阳台进入居民户内,铺设
时尽量做到规整,减少整体视觉上的影响。

涉及消防系统的改造应确保能提供足
够的水压,同时明确从二次供水设施后所链接的消防用途管线应仍由物业进行运维。

2.3排水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小区内由物业自行增设了雨水箅,
增设部分的雨水箅可能由于未进行专业的设计,只是简单的就近接入了附近的污
水检查井,至使出现了雨污混流的情况。

二是部分小区外围或者城中村内有商户
在未设置预处理设施的情况下将污水就近排入雨水检查井至使出现了雨污混流的
情况。

上述的两种情况在改造时应该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尽可能的不对居民造成
负面影响。

对于增设的雨水口不能简单的采取封堵和废弃等措施,应该尽可能的
接驳至正确的管线之中。

居民或商户自行增设的污水设施应该在改造的同时告知
商户需增加污水预处理设施以及办理排水许可(或备案),
3总结
供排水服务作为最基本的民生服务,在解决覆盖范围的问题之后,
拉近了与居民之间距离的同时,工程改造应建立在尽可能不给居民造成负面影响
的前提下,特别是感知度不高的污水改造,居民未必能感受到改造后带来的变化,但是改造时的挖掘确是切切实实的带来了负面影响。

民生工程不应该成为“扰民
工程”。

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不仅仅是体现在如同建设速度和经济发展水平,也
应该反映在供排水管线建设和管理运维服务,如果说改善住房条件的制约太多,
那么将供排水运维服务这项与居民息息相关最基础的民生工程向居民靠近和延申,将能更好的体现“来了就是深圳人”的公平感、获得感、幸福感。

参考文献:
1.深圳市供水管网改造及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探讨丁旭丁晓欣高静思朱

2.深圳市原特区外地区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建设实践李威梁毅
3.《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4403/T 60—2020)
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
5.《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方案(2019-2025年)〉的通知》 (深发〔2019〕3号)
6.《优质饮用水工程技术规程》SJG 16
7.《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程》SJG 79
8.《关于原特区外四区排水管网市场化运营的意见》
9.《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SZDB/Z25-20090)
10.《深圳市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方案》
11.《深圳市排水管理进小区实施方案》
12.《深圳市治水提质指挥部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推进排水管网正本清源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治水指〔2017〕1 号)
13.《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落实<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做好排水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的通知》(深水函〔2021〕10号)
14.《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及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草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