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争议仲裁相关知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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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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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答辩书的提供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答辩是仲裁 案件的被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就申请人在仲 裁申请书中提出的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所作出的答复与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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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庭及向当事人通知组庭情况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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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申请的形式
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形式之一,为了使调解 员能够准确了解发生争议的事实情况和争议的矛盾 焦点,便于解决矛盾,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需要通过一定的表达方式,让调解 员知道自己的请求和理由。根据本法规定,当事人 申请调解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 式。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 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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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和调解书
《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 先行调解。调解一方面是一种审理活动,另一方面 又是一种结案方式。通过仲裁调解形式解决纠纷, 既有利于增强当事人之间的团结,减少当事人之间 的隔阂,防止矛盾的激化;同时也有利于彻底解决 纠纷和提高办案效率,避免仲裁案件的拖延解决, 从而节省人力、物力、财力,提高仲裁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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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仲裁制度的发展概要
最早对此进行立法规制的国家是英国,其早在1924 年即制定了有关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的专门法规。
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萌芽于1933年的《中华苏维 埃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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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劳动部制定并颁布了《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组织工作规则》和《关于劳动争议解决程 序的办法》,初步建立起了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1955年7月,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中断。直至到1978 年7月,国务院颁发了《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 行规定》,才使得中断了23年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得以恢复。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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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
开庭审理,是指在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的参加下, 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 裁决的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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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撤回仲裁裁决和缺席裁决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 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 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 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 仲裁程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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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裁决
第四十五条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 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 作出。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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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书
第四十六条 仲裁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 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 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 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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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8日
37过程
申请人宣读申请书 被申请人答辩 举证质证 庭审辩论 辩论小结 征询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 闭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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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审理时限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 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 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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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仲裁案件当事人
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 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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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的时效
1.仲裁时效为一年 2.仲裁时效的计算。根据本法规定,仲裁时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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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书副本的送达
根据本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 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目的在于使被申请人 能了解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以便及时 提出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申请人是 口头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应在五日 内将口述笔录的复制本发送被申请人,或者口头将 申请人申请的内容通知被告。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 申请书副本的期限从立案之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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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 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体现了劳动关系 的三方原则。
所谓劳动关系三方原则是指政府(通常以劳动行政 部门为代表)、雇主组织和工会组织通过一定的协 作机制共同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重要问题的原则。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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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 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 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 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 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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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不收费
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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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与解答环节
Questions And Ans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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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聆听
·学习就是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而努力去干, 是为一个目标去 战胜各种困难的过程,这个过程会充满压力、痛苦和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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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仲裁
仲裁,也称作“公断”,是指争议双方在同一问题 上无法取得一致时,由无利害关系的第三者居中作 出裁决的活动。仲裁主要分为对经济纠纷的经济仲 裁和对劳动争议的劳动仲裁。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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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 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 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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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及结案的方式
撤诉 调解结案 裁决结案 终止审理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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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局裁决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 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 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 金额的争议;
第三十一条是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实行仲裁庭制 的规定
第三十二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通知当事人仲裁庭组 成情况的规定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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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通知与延期开庭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 通知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 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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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 调解仲裁法》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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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
发生争议
调解
仲裁
诉讼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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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组织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 能的组织。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 劳动争议仲裁相关知识介绍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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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也称“劳动纠纷”、“劳资争议”, 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执行劳动方面的法律、 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过程中,就劳动的权 利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劳动争议不同于民 事争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并不是处于平等主 体的地位,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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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第十九条同时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 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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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 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 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 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管辖。
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计算。仲裁时效的起算,以权利人的权利客观上受 到了侵害、且主观上已知晓权利被侵害的事实为构 成要件。权利人主观上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而事实上其权利并未受到侵害的,不能使仲裁时效 期间开始计算。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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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时效的中断、中止
仲裁时效的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 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待时效中断事由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期 间。
仲裁时效的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中的某一阶 段,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暂停计算仲裁时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 继续进行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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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书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 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 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 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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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终局的救济途径
劳动者 用人单位
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论 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
裁裁决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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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调解书、裁决书的执行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 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 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 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 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