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过程中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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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离婚过程中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夫妻结婚之后各⾃取得的财产和共同取得财产基本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均有平等的处置权,⼀⽅要对财产进⾏处置,必须经得另⼀⽅的同意,那么民法典中离婚时转移财产如何处理呢?对于这个问题,店铺⼩编作出了解答,⼀起看看吧。
⼀、民法典中离婚过程中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民法典》
第⼀千零九⼗⼆条规定,夫妻⼀⽅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发现有上述⾏为的,可以向⼈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转移财产如何取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所以主张对⽅转移财产的,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建议当事⼈在起诉前做好相关的证据的搜集⼯作。
如果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没有办法搜集证据的,当事⼈可以向⼈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民法院有权向个⼈和单位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不能拒绝。
根据当事⼈的申请,公检法可以向银⾏要求提供对⽅的账户信息和流⽔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转移财产的事实。
《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五条当事⼈对⾃⼰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民法院根据当事⼈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民法院根据当事⼈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逾期提供证据的,⼈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的,⼈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从以上这些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民法典规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为的,另⼀⽅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另⼀⽅可以少分财产或者是不分财产。
如果您在遇到对⽅转移财产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处理,可以登录我们店铺⽹站咨询我们的律师。